李清照控告丈夫家暴,奇葩法律却差点让她坐牢
李清照被称为“千古第一才女”,曾“词压江南,文盖塞北”。少年即负才名,在世时即名满大江南北,近千年以来倍受推崇。李清照自号易安居士,词有婉约之风,但也写出过“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诗句,豪迈铿锵。然而,一代才女却命运多舛,所经历的无奈和艰辛远不是一句“红颜命薄”就能概括得了的。
一、“南渡”改变人生
李清照出生于书香门第,她的父亲李格非是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的进士,曾任冀州司户参军等职,并拜苏轼门下学习,名列“苏门后四学士”,著有《洛阳名园记》等。母亲是状元王拱辰的孙女,精通文学,是名门闺秀。李清照不仅在诗词方面从小受父母的影响和熏陶,而且父母也为她提供了优越的生活环境。
李清照的第一段婚姻为人津津乐道。她18岁时嫁给了宰相赵挺之子、金石学家兼收藏家赵明诚,二人两情相悦、心心相印。李清照这一时期的词作多清新活泼,表现了自己幸福的生活,如有一首《减字木兰花》写道:“卖花担上,买得一枝春欲放。泪染轻匀,犹带彤霞晓露痕。怕郎猜道,奴面不如花面好。云鬓斜簪,徒要教郎比并看。”
李清照嫁给赵明诚是在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此时宋徽宗任用奸臣蔡京为相,童贯、王黼、杨戬、朱勔、高俅等有名的贪官佞臣集于一朝,大宋朝进入到最黑暗的时期。
25年后即宋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南下,于年底前将宋朝的都城汴梁攻陷,金人废宋徽宗及宋钦宗为庶人,是为“靖康之难”。“靖康之难”时李清照夫妇不在汴梁,靖康二年(1127)赵明诚被派为江宁知府,他先行,李清照之后收拾了15车金石文物南下与丈夫会合,但不幸的是,2年后赵明诚因病在建康(今南京市)去世。李清照与赵明诚相守20多年,总体上是幸福的,但最后几年风云突变,国难与家难同时袭来,此时李清照已40多岁了,又身处异乡,这让她顿感措手不及。
二、遇上一个“渣男”
李清照对赵明诚感情很深,丈夫去世后李清照大病一场。赵明诚有个妹夫叫李擢,时任兵部侍郎,驻守在洪州(今南昌市),举目无亲的李清照想去投靠他,一来有所依靠,二来保全赵明诚留下的文物,但还没等李清照到达洪州,洪州即被金兵攻破,李清照只得继续颠沛流离,身边的文物书籍也损失大半。
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李清照来到临安(今杭州市),依附弟弟李迒,之后便在临安定居下来。临安是南宋的都城,此时南宋的局势也稍稍稳定下来,李清照总算有了个落脚的地方。
这时,突然有个叫张汝舟的人主动接近李清照,并向她“求婚”。
李清照是丧偶之人,又年近50,这件事显得很蹊跷。有人认为其并不存在,但至少有六部宋人的著述中谈及这件事,说明此事不虚。张汝舟也是进士出身,任右承务郎、监诸军审计司,职位不算很高,他自称与赵明诚是“同学”,千方百计讨好李清照,向她发起“甜蜜攻势”,居然让李清照动了心,最后嫁给了他。
当时李清照已名满天下,“文章落纸,人争传之”。表面来看张汝舟是钦慕李清照的才名,但其实张汝舟是在打李清照那些文物藏品的主意。
还有一个说法是,张汝舟的行为与一个叫王继先的人有关,此人“以医得幸”,皇帝、太后均对其很宠信,就连权臣秦桧都要巴结他,史书记载“桧使其夫人诣之,叙拜兄弟,表里引援”。王继先有“收藏癖”,听说李清照手里还有一批珍贵藏品,就想占为已有,他先找人去谈,愿出价300两黄金收购这些藏品,被李清照断然拒绝。王继先不死心,最后想出了一招:让张汝舟去“求婚”,事成之后这些东西就归张汝舟支配了,到那时再转到自己手中。
张汝舟为什么对王继先言听计从?
原来他有把柄,他早年在科举考试中曾有作弊行为,任职诸军审计司后又利用职权,采取虚报的办法侵吞军粮,张汝舟怕事情败露,就求王继先找人“运作”,王继先遂与张汝舟达成交易。
三、才女遭遇“家暴”
李清照视前夫赵明诚留下的那些金石文物为生命,她与丈夫合编的金石学巨著《金石录》尚未完成,所以不可能让张汝舟把那些文物书籍去送人。
张汝舟见目的无法达到,立即换了副嘴脸,不过数月而已张汝舟便完全成了另一个人,不仅没有了温情脉脉和信誓旦旦,还恶语相向、大打出手。
据李清照自己描述:“遂肆侵凌,日加殴击,可念刘伶之肋,难胜石勒之拳。”张汝舟甚至想杀了李清照以吞没文物:“彼素抱璧之将往,决欲杀之。”
面对突然降临的家暴和生命危险李清照束手无策,以致“身几欲死”,按照当时的礼法,丈夫不满意妻子可以一纸休书将其赶回家,而妻子却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情急之下李清照想到了一个自救的办法。她看过唐人崔令钦写的《教坊记》,其中有一篇《踏谣娘》,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北齐时,有个苏郎中嗜酒如命,喝醉之后就殴打妻子,他的妻子貌美善歌,就将满怀悲怨谱成词曲以倾诉自己不幸的遭遇,其歌称“踏谣”。通过此歌人们了解到这个女人的不幸,每到她的丈夫出现时,众人就开始唱,边唱边比划其打人的动作,让这位苏郎中很羞愧。
李清照算是数千年间最会写歌词的女人了,但她并不打算为这个让她感到恶心的张汝舟写歌,哪怕是鞭挞的歌词也不想写,她的办法是,把自己所了解到的张汝舟的种种违法犯罪事实写成文字向朝廷检举揭发,张汝舟如果被治罪下狱,自己也就获得了自由。
四、一项奇葩法律
李清照说做就做,但这面临着巨大的困难。不是张汝舟的罪状不好写,也不是没有渠道将诉状递呈有关部门,而是做出检举揭发丈夫的决定后,李清照不得不面对一项现在看起来十分奇葩的制度。
宋朝《刑统》规定:凡有妻子控诉丈夫罪状的,无论最后丈夫是否被治罪,妻子都要坐2年牢。董仲舒提出了“三纲五常”,到了宋朝其思想又有进一步发展。朱熹将“三纲五常”与“天理说”联系在一起,认为严格遵守“三纲五常”才是天理,其中的“夫为妻纲”是女人必须遵守的日常行为准则,还上升到法律层面,上面这项不可思议的法律规定就是其中之一。
李清照必须做出艰难选择:如果不告丈夫,那就无法摆脱这个恶人,只能过着生不如死且随时有生命危险的日子;如果告他,也许能告成也许告不成,但无论成与不成,自己都将在牢狱中度过2年时光。权衡之下,李清照决心宁可坐牢也要检举张汝舟,因为现在的日子实在没法过了。
在当时妻子检举揭发丈夫的事十分罕见,加上李清照又是名人,所以这个案子迅速引起了轰动。宋高宗都亲自过问,审理下来,张汝舟罪证确凿,被“诏除名,柳州编管”,也就是被免职并流放到柳州。李清照终于与张汝舟解除了这段不到一年的不幸婚姻。
但李清照也被关进了监狱,赵明诚生前有位好友叫綦崇礼,时任翰林学士,有机会接触到宋高宗,他听说了李清照的事,就找机会向宋高宗陈述情况,替李清照求情,在他的努力下李清照坐了9天牢后被释放。这段痛苦经历对李清照影响很大,身心俱受摧残,在写给綦崇礼的答谢信中,李清照说这件事让自己“败德败名”,“已难逃万世之讥”。这件事也影响到李清照的词风,在她晚年所写的词作中,已很难再看到那种明快清丽的句子,更多的则是凄苦与悲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