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玄宗废杀三子

开元二十五年,大唐政坛上,发生了一件大事——唐玄宗一日杀三子。

关于这件事,《新唐书》的记载是武惠妃对三皇子说“宫中有人对陛下不利”而骗三子带兵甲入宫以“保护”皇帝。唐玄宗以为三子谋反,遂废杀。

然而这件事,首先,只有《新唐书》是这么记载的,《旧唐书》和《资治通鉴》的记载则与此完全不同。其次,这件事情本身就有很大的逻辑漏洞。三皇子和武惠妃长久以来有着很深的怨气,是政治上的“宿敌”。三皇子万不可能会仅仅因为武氏一句“宫中有人对陛下不利”就真的带兵甲入宫。这极为不合常理。 再其次,此事若真为武氏所为,那么之后的审讯必然会审讯出与武氏有牵连,唐玄宗作为一位对前朝后宫有牵连的严防死守的皇帝,是不允许这样一个女人在身边的。武氏这只会在唐玄宗面前暴露自己,她的智商也不会这么低。 第四,一般的谋反案,所牵连的范围很广。而三皇子之事,按照目前史料来看,只牵扯到三皇子本身以及太子妃兄弟两家。 所以,很多专业学者一致认为,这件事情,《旧唐书》和《资自通鉴》的记载更真实,《新唐书》的内容,尽管可以体现出来一些事情(比如武惠妃参与),但是也不能较真。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故事要从唐玄宗的洛阳之行说起。

一、洛阳之行

1. 惠妃使绊

开元二十二年春正月,唐玄宗带着文武百官皇室成员移驾东都洛阳。开元二十三年,武惠妃女儿咸宜公主就正式下嫁杨洄。为了迎合武惠妃的心意,驸马杨洄私下探听三皇子动向,收集其言行不当之处,告知于惠妃。事实上,因为武氏专宠,自己生母失宠,三皇子一直颇有怨言。“瑛于内第与鄂、光王等自谓母氏失职,尝有怨望。”惠妃借机向玄宗进言“太子结党,将害于妾母子,亦指斥于至尊。”玄宗作为一个敏感的帝王,面对三皇子私底下相互嘀咕的行为,震怒不已,欲意废黜,然而却遭到了宰相张九龄的反驳,最终作罢。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七》

惠妃女咸宜公主出降于杨洄,【洄希惠妃之旨,规利于己,日求其短,谮于惠妃。】妃泣诉于玄宗,【以太子结党,将害于妾母子,亦指斥于至尊。】玄宗惑其言,震怒,谋于宰相,意将废黜。中书张九龄奏曰:”陛下纂嗣鸿业,将三十年,太子已下,常不离深宫,日受圣训。今天下之人,皆庆陛下享国日久,子孙蕃育,不闻有过,陛下奈何以一日之间废弃三子?伏惟陛下思之。且太子国本,难于动摇。昔晋献公惑宠嬖之言,太子申生忧死,国乃大乱。汉武威加六合,受江充巫蛊之事,将祸及太子,遂至城中流血。晋惠帝有贤子为太子,容贾后之谮,以至丧亡。隋文帝取宠妇之言,废太子勇而立晋王广,遂失天下。由此而论之,不可不慎。今太子既长无过,二王又贤,臣待罪左右,敢不详悉。”玄宗默然,事且寝。

2. 太子索甲

一般来讲,墓志铭和神道碑可以补充、考证很多史料,弥补正史记载不当之处。张九龄的神道碑,就记载了一件新旧唐书和资治通鉴都没记载的事,即太子李瑛曾经索甲两千领,最后被唐玄宗第十三子颍王告发。

索甲意味着什么?在唐朝的血腥宫廷里面,索要兵甲就意味着谋反。如果这份史料成立,那只能说明一件事情,太子李瑛或许没有实际行动上的谋反行为,但未必没有反叛之意。不然,堂堂一国太子,为何索要两千兵甲?

当知道自己儿子索要兵甲之后,玄宗反应震怒。太子这一作大死行为,无异于在唐玄宗心里判了死刑。然而,在宰相张九龄的劝导之下,玄宗又一次打消了念头。

《唐尚书右丞相中书令张公神道碑》

【范阳节度颍王沄奏前太子索甲二千领,上乃震怒,谓其不臣,顾问于公。】公曰:“子弄父兵,罪当笞,况元良国本,岂可动?“上因涕泣,遂寝其奏。武贵妃离间储君,将立其子,使中谒者私于公曰:“若有废也,必将兴焉。”公遂叱之曰:“宫闱之言,何得辄出。”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七》

【颍王璬,玄宗第十三子也。读书有文词。初名沄。】开元十三年,封颍王。

三皇子在东都洛阳惹出的种种风波,虽未使自己直接遭难,却导致了太子妃兄薛愿的流放,《废皇太子瑛为庶人制》可窥见点滴痕迹。

《废皇太子瑛为庶人制》

太子瑛,幼而锺爱,爰加训诱。亲之师范,所望日新。年既长成,与之婚冠,【而妃之昆弟,潜构异端。顷在东都,颇闻疑议,所以妃兄薛愿,流谪海隅。导之诲之,谓其迁善。】

二、长安之变

开元二十四年,唐玄宗车驾返长安。开元二十五年,杨洄又与武惠妃密谋,向唐玄宗告发三皇子和太子妃兄薛锈勾结之举,没有张九龄的庇佑,三皇子彻底为唐玄宗所厌弃,废为庶人,不久被赐死。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七》

二十五年四月,【杨洄又构于惠妃,言瑛兄弟三人与太子妃兄驸马薛锈常构异谋。】玄宗遽召宰相筹之,林甫曰:”此盖陛下家事,臣不合参知。”玄宗意乃决矣。使中官宣诏于宫中,并废为庶人,锈配流,俄赐死于城东驿。

《废皇太子瑛为庶人制》

【驸马都尉薛锈,亦妃之兄也。今又煽惑,谋陷弟兄。】朕之形言,愧於天下,教之不改,其如之何?盖不获已,归诸大义,瑛可废为庶人。鄂王瑶、光王琚等,自幼及长,爰加抚育。为择师资,欲其恭顺,而不率训典,潜起异端。及与太子瑛构彼凶人,同恶相济,亦既彰露,咸引其咎。孽由己作,义在灭亲。并降为庶人。【驸马都尉薛锈,离间骨肉,惑乱君亲,潜通宫禁,引进朋党,】陷元良於不友,误二子於不义,【险薄之行,遂成门风。】皆恶迹自彰,凶慝昭露。据其所犯,合寘严诛,言念琐姻,用申宽典。舍其两观之罚,俾就三危之窜。可长流瀼州百姓。

综上,三皇子被废杀的理由也大致出来了:

①三皇子聚众嚼舌根,埋怨武惠妃以及唐玄宗,引起唐玄宗不满。

②太子瑛曾经索甲两千,引起玄宗震怒。(作大死)

③太子两位小舅子一前一后与三皇子构异谋,潜通宫禁,结党营私,玄宗甚为厌恶,更在《废皇太子瑛为庶人制》里直斥薛家门风不正。

所举之例,条条框框,无不在挑战着唐玄宗的底线。这些皆是有据可查的史料,那么,是否还有更多隐藏在历史之中、未必记载的“刀剑光影”?唐玄宗作为一代强势君主,宫廷斗争经历颇为丰富,对于自己的儿子们可谓是严防死守。天宝年间,第四子棣王的两个姬妾争宠,因而在棣王的鞋子里面放置字符。与棣王有过节的监院中官便向玄宗污蔑棣王用字符诅咒唐玄宗。玄宗大怒后彻查。尽管之后各方面证据表明棣王是无辜的,但是疑心极重的玄宗依旧把棣王关进了鹰狗坊。没多久,棣王抑郁而终。一个已经证实清白的儿子尚被唐玄宗如此猜忌,更何况早已不满的三个儿子。

唐玄宗第二十子延王李玢也差点遭此困境。天宝十五载,范阳节度使安禄山举兵造反,唐玄宗匆忙带着后妃、宗室诸王、官员等出逃长安,由于事发仓促,有人未能及时带上家眷,延王不忍心丢弃自己子女,误了行程,脱离了大队伍,数日不及行在所,引得玄宗大怒,欲加刑,《资治通鉴》更是用“欲诛之”等字眼。但为何延王一次不及时归队能够戳中唐玄宗的怒点,使得唐玄宗不顾父子之情,险些引来杀身之祸?《明皇杂录》里有一条记载似是暗示了唐玄宗大怒的原因,“进明言于上曰:『延王,陛下之爱子也,【无兵权以变其心,无郡国以骄其志。】”,从汉中王劝谏玄宗的话语中可推测,玄宗怀疑延王迟迟不归,心存不轨,有不臣之心,延王幸得汉中王李瑀解救,才幸免于难。

因此,三皇子被废杀,与唐玄宗的权利欲望和三皇子的自身作大死有直接关系,外加武惠妃的煽风点火以及无情抖露,使得双方矛盾越来越大。但由于三皇子最终没有做出实际的谋反举动,唐玄宗直接定罪废杀三皇子,才使得天下冤之。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七》

先是,琰妃韦氏有过,琰怒之,不敢奏闻,乃斥于别室。宠二孺人,孺人又不相协。至十一载,孺人乃密求巫者,书符置于琰履中以求媚。琰与监院中官有隙,中官闻其事,密奏于玄宗,云琰厌魅圣躬。玄宗使人掩其履而获之。玄宗大怒,引琰诘责之。琰顿首谢曰:“臣之罪合死矣,请一言以就鼎镬。然臣与新妇,情义绝者,二年于兹,臣有二孺人,又皆争长。臣实不知有符,恐此三人所为也。惟三哥辩其罪人。”及推问之,竟孺人也。【玄宗犹疑琰知情,怒未解,太子已下皆为请,命囚于鹰狗坊中,绝朝请,忧惧而死。】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 列传第五十七》

延王玢,玄宗第二十子也,初名洄。玢母即尚书右丞柳范孙也,最为名家,玄宗深重之。玢亦仁爱,有学问。开元十三年,封为延王。十五年,遥领安西大都护、碛西节度大使。二十三年七月,加开府仪同三司,余如故,改名玢。【天宝十五载,玄宗幸蜀,玢男女三十六人,不忍弃于道路,数日不及行在所,玄宗怒之】;赖汉中王瑀抗疏救之,听归于灵武。

《资治通鉴》

延王玢从上皇入蜀,追车驾不及;【上皇怒,欲诛之。】汉中王救之,乃命玢亦诣上所。

《明皇杂录》

【属延王玢从上不及,遣中使访之,而加刑焉。】会进明赴蜀,遇使,访于路,曰:『王罪不宜及刑,愿少留于路。』使者感而受约。既至蜀,进明言于上曰:『延王,陛下之爱子也,【无兵权以变其心,无郡国以骄其志】,间道于豺狼,乃责其不以时至,陛下罪之,人复何望!臣恐汉武望思之筑,将见于圣朝矣!』因遽驰使赦之;请进明曰:『俾父子如初,卿之力也!』遂遣进明往灵武,道遇延王,进明驰马,亦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