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世纪女巫的殉葬和杀戮

恶魔与女巫不可思议的契约
为了成为女巫的仪式,亦即女巫的入教仪式,是异端审问及女巫狩猎等等,已成为确立的项目。根据这个仪式,女巫的入教,意味著和恶魔订立契约。女巫正因为有恶魔才有其本身的存在,若恶魔不存在,可以说,不能认为女巫是存在的。
女巫的入教是与恶魔之间的契约,称这种关系为「契约」的地方,的确是欧美。纵使无论多麼希望成为女巫,还是无法自行成为女巫。作为契约的另一造,恶魔经常存在著。关於所谓的恶魔为何?将在后文提及,但被这种恶魔所预选的人,只有自己也希 望成为女巫者,才得以成为女巫。
那麼,作为为了成为女巫的仪式,大概是有相同的仪式吧!这种仪式,无论根据时代或是根据场所,似乎都有些微差异。然而,一 看简略的概要,便可发现:在女巫的入教仪式上,如下的仪式,作为共通的部份而一直浮上台面:
(1)拒绝基督教。基督教因为是反对信仰恶魔,所以反过来说信仰女巫的宗教,巫教当然必须拒绝这个宗教。基督教所系挂的十字架或仪式,不消说也当然得加以否定。
(2)约束入教者需服侍恶魔。对女巫而言,恶魔是绝对的存在。因此,恶魔所说的话便是绝对者所说的话。遵循这些指示,被视为理所当然之事。
(3)不忘仅可能地宣传信仰恶魔〔信仰女巫〕教义的努力。增加新的信徒,被视为女巫的义务。
(4)不怠忽女巫信仰的仪式,用心地实行一切仪式。在典型上,有必要定期地召开十三名女巫所组成的女巫集会,称为「科文」(coven)。
(5)恶魔及女巫的团体之中,必须学会作为女巫的识别方法,或是具有作为女巫的识别方法。也就是说,很显然地明了女巫应具有什麼条件。女巫被认为身体上的各部上雀斑或黑痣很多。
(6) 召开被称为主日的大规模「女巫集会」,是女巫的义务。这一点意味著加强了女巫的「约束」力量。
女巫入教虽是一种契约关系,但从女巫方面来说,并不仅仅是 「给予」而已,而从恶魔方面来说,「获得」也是理所当然之事。也就是说,两方具有平等互惠的关系,双方互惠各取其利。如果是那样,那麼,由於入教成为女巫 的女性,可以从恶魔身上获得的
东西是什么呢?那是性的满足感。女巫入教的仪式一结束,性的仪式就在旁等候著的情形很多。这是一种与恶魔的性接触。
一般认为,一订可以得到满足感。与恶魔的**,有时当然是在入教之前进行。一般认为,与恶魔**可以获得与常人**时无法得到的愉悦,因此,也有无法忘记恶魔的存在,而成为女巫的女性。性的仪式,大多数的情形,似乎是於主日宴会〔女巫集会或女巫派对〕举行的仪式较多。虽然如此一来「给予」也较多,但是,一旦成为「获得」之处较多的女巫,则一般认为,这种女性是无法再回到人间界。即使外貌上是作为人间的女性而存在著,因为心灵及魂魄以委身於恶魔,所以毫无选择之途。
为了作为女巫入教的可靠凭据,可以订定入教誓约书,这些誓约书,现在仍留下数份。一看这种东西,便可发现誓约舒适备用反射镜写作方式书写的。所 谓的反射镜写作,也被称为「镜映文字」是将恰好的文字写在镜子上的状态。因此,在左至右书写之际,也被印上奇异的魔印。
女巫们所具有的东西 ‘魔印’
女巫为了证明其身分,以及进行魔法或咒法,拥有必要的东西。女巫证明其为女巫的信物,是“女巫的印记”,这种“女巫的印记”,是从出生起便附带而来的先天性印记。举例来说,有雀斑或黑痣。这些情形,可以决定一个女性从出生起便生而为女巫的先天性印记,最容易被视为标记之一的,是乳口头。通常,一般认为女性左右两侧各有一个乳口头,然而,也有女性在乳口头部位又有小的肿胀。在异端审问等情况之际,如此的肿胀被视为多馀的乳口房而被列举出来,也被视为是女巫的确实证据。
雀斑或黑痣,也被看做女巫的刻印。原本刻印并非一切的雀斑或黑痣,似乎 被限定于某种印记,呈现蝙蝠的形状的印记、类似于小动物样貌的印记,在欧洲共通地被认定是女巫的证据。其理由是因为,女巫藉由其诅咒的力量,如此与生俱来的东西作为自己的使唤喽喽而加以利用。
爪牙的种类因地方也有所不同,有些地方,甚至连跳蚤也被看作女巫的爪牙。在这样的地方,被跳蚤咬过的痕迹也被视为女巫的证明。作为后天性的印记,是刀伤、被动物咬过的痕迹,甚至连由于不同情况所产生的身体的变形,也包含在内。因为,这些印记被认为是恶魔根据其意思而附加上去的。
‘药草’
女巫为了施行魔法及诅咒术,已知她们会使用某种药草。比方说,名为艾蜜莱·康帕内的植物的根部,是为了使人遭受爱的诅咒术而被使用。将艾蜜莱·康帕内的根部,与苹果、香料加以混合,渗入一些水。这种在圣约翰节的前夕被 掘起而制成的春口药,被称为“夏娃”,人们相信,它作为使不肯屈从、无法诱 惑的对象,成为爱的俘虏的药物,是很有效的。
在法国中世纪的情诗《杜利斯达雨伊柔尔黛》之中,伊柔尔黛的母亲打算想让自己的女儿和国王结婚,一般认为,被科恩奥尔王吞下去商标的模糊字体,是“夏娃”两字没错。基于诅咒对方的目的而使用药草,是水芹和其他菜所作的一种药草,将这些药草溶解于古老、腐败的葡萄酒里,将加入酒里的玫瑰的刺扎入诅咒用的人偶之中的方法,经常被采用。利用毒药殴伤牛草,也是女巫所熟悉的药草。
在有女巫的地方,便有殴伤牛草--就像一般人所认为的一样,女巫巧妙地调和殴伤牛草的根及叶,非常善于 制作迷口幻药。这种调和的方法被认为是秘传之物,如果并非女巫的人姑且看看学学,久而无师自通,想要制作秘药的话,不仅没有效果,而且只有毒性能发挥作用,而遭受出乎意料、不可挽回的实际伤害处所波级的是堰堤、河坝。仙人掌也是有效的植物,藉由巧妙的调制法,可以制作造成幻觉作用的秘药。
‘人偶’
女巫在使用诅咒术的时候利用最典型的是诅咒用的人偶。这样的人偶实物,由于目前被收藏于博物馆等处,因此仍可见到。作为单纯的人偶,有一种作成人的形状,切掉木头的部分而使用。有些是费功夫、黏土制的精细手工艺品。这种人偶并不单单是黏土的成分,其中也混入了动物的血液及弄碎的骨头之类的成分。大多数的情形,女巫并不是经常带着这种人偶,一般认为,女巫唯有在接受诅咒的委托的时候,才按照需要而制作人偶。要在诅咒对方死亡的时候,应将那个受诅咒的对象身体的一部分(例如头发) 加以混合,仅可能地制作相似于对象的人偶。为了要使单恋的恋爱成功,则应制作两个人偶,也施行使特别制作的爱的液体倾盆而注的咒法之类的方法。
女巫为了提高自己的魔力,被认为有时也会带着人偶。根据女巫与魔王亦即恶魔的契约,女巫虽已被赋予了卓越的魔力,但其魔力更加出色的能力的关键,是全凭 努力而定。为了达成此一目的,女巫藉由喜好的动物的骨骼而制成人偶。以头部而言,人猿的头盖骨被使用的情形很多。为了利用秘法而提高诅咒的效果,女巫也在头盖骨上科入各种魔符或魔字。像这样的人偶,几乎看不到,其原因,是因为女巫们害怕因这些魔符或魔字被人看见而失去魔力所致。 骷髅或建等,是女巫的诅咒仪式上所不可或缺的小道具。
‘房屋’
女巫住在何处呢?女巫并没有人自己堂而皇之地称为女巫。女巫所拥有的魔力,大多是悄悄地被行使。原本仍在初期之时,女巫有时似乎也堂而皇之地称为妖术师或占卜师。对女巫而言,作为其差遣使唤的喽喽, 拥有数百只的许多种小动物,是很平常之事。尽管如此,并不是说需要饲养这些小动物的场所。因为它们只有在遵循女巫的命令的必要时刻才现身,除此之外的时 刻,就像看不见一样,被迫消失踪迹。十七世纪前半期,德国的巴布尔固市市长乔尼伍斯的妻子,被当作女巫而受到处刑,正如从此一事件所了解的,连与市政有关 的高官之妻,也可能是女巫。此事意味着,也有女巫住在豪邸的。
‘法器’
提到女巫,大概有人会想到描绘了她们 跨骑在法器(一般印象中是扫把) 上的形貌影像吧。作为法器的代替品,有时手杖也会被使用。据说,由于使用的人,这些东西其实是魔法之棒,飞行在夜空的东西,偶尔可以看见法器之类。另外, 在心理学者中,有人主张,女巫及信仰女巫包含了强烈的性方面的意味,而法器或手杖是象征着男性的性器。
‘香油’
女巫无论跨骑在法器上,或是使用手杖,反正不管如何,都可以飞翔于空中。然而,在任何一种情况,都有不管如何也不可或缺的东西,那便是香油(魔法精 油)。 女巫坚信香油是与四大元素(地水风火)链接的最重要的媒介。想要愿望最快速的实现便要可借由香油(魔法精油)这个媒介链接各种宇宙能量。香油(魔法精油) 的原料都是自然界的植物提炼而成,最大限度上代表了宇宙。
欧洲女巫三大集会地:
瑞典的莫拉
英国的曼恩岛
德国的布洛肯恩山顶
欧洲女巫的门派
克莱提卡派:强调自然和万物,拥有适用于所有植物、石头乃至灵魂、精灵的法术 。
埃克提克派:孤僻独立,爱自行学习研究 。 克莱米纳派:常施行祭祀式的法术,重视仪式细节 。
所里塔利派:喜欢独立施法 。
维克康尼派:最为人所接受的巫派。
中世纪遭遇疯狂迫害
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普遍相信:每天夜里,女巫们会在自己身上涂上用婴孩炼成的“魔鬼油”,然后穿过裂缝和锁孔,滑上烟囱,骑上扫帚柄、纺锤或飞船飞跑,飞到恶魔们的**地去参加女巫聚会……心怀邪念就会遭到恶魔的引诱,妇女小产和行为放荡常被视为遭受到了女巫的巫蛊,冰雹、歉收和疾病也由女巫造成。
从15世纪起,基督教的教士们根据《圣经》中所说“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的“语录”,对“女巫”发起了持续近300年的迫害。在这黑暗的300年 中,无数良家妇女被诬为“女巫”,或被斩首示众,或惨遭火刑。
1487年,教会出版了猎巫“专业书籍”《女巫之锤》。随着古登堡发明的近代印刷术在欧洲的推广,此书在从1487年至1669年近200年间,竟接再版了近30次,从而引发了旷日持久的“猎巫潮”。
《女巫之锤》详细记述了对“女巫”具体的审讯 方式和保证审讯成功的有效方法。这种审判既没有起诉程序,也没有辩护人,除了严刑拷打作为逼供手段外,还有所谓的“女巫”测试法。 根据书中提供的理论,由于“女巫”被魔鬼施了魔法,对疼痛不再敏感,所以就可以对她们随心所欲地施行各类酷刑。如:用烧红的铁块去烫被告的手,如果手被烫 伤,则说明被告有罪;让被告用手在沸腾的水里取一枚圣戒,然后把手打上绷带和封印,3天后若无痕迹,就无罪等等……更让人匪夷所思的一种鉴别方法是将被告捆上手脚,扔进湖里———如果她沉到水底,则表示她无罪;相反如果漂浮在水面上,则表示她受到魔鬼的保佑,必须送上火刑柱。这种荒诞的做法结果是,无论被审判者是否“有罪”,她们都只有死路一条。
据传说,当年欧洲人有一个说法:“女巫不是要骑着扫帚满天飞吗?测试一个女人是不是女巫的方法和体重有关,凡是体重过轻的一律算作女巫。” 由于统计数字来源不一,后人对于葬身灭巫狂潮之中的“女巫”数字一直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各类统计数字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位于德意志巴伐利亚的小城班贝克,当年是一个拥有6000人的小城,但在5年之内,就有600人被判为女巫葬身火海。而在另一座人口数字相似的小城维尔茨堡,在同一时间内,也有近900名“女巫”冤死火海,相当于每两天就有一个“女巫”被处死。
1597年,靠打短工为生的德意志寡妇克拉拉?盖斯勒虽已67岁,但仍被人诬告为“女 巫”,被控曾经和三个魔鬼姘居,使240多人惨死,9次导致房子起火,还要将这座城市统统烧毁……她在严刑拷打之下咽了气。审讯记录最后写上了这么一句: “魔鬼不想让她再供什么,因此勒紧了她的脖子。”法官和牧师们从中渔利,他们享受人们对他们的感激之情,每烧死一名女巫后,他们还向死者家属索取木柴钱和举办庆祝宴会的钱。
当时的欧洲人视猫为女巫的帮凶,对猫大开杀戒。这使中世纪猫的数量大为减少,几乎处于濒临灭绝的边缘。猫遭灾,致使鼠害泛滥,又引发了可怕的鼠疫,欧洲大 约2500多万人因此丧生。在瑞士,人们用利刃猛戳装满猫的布袋,直到把猫戳死;在哥本哈根,为听猫垂死前的悲鸣,人们把猫从高高的钟楼上投掷下来。 1533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举行加冕礼时,伴随牧师高声祈祷的竟是成箱的猫在烈火中发出的惨叫声。
迫害女巫运动真正进入火爆时期
迫害女巫运动真正进入火爆时期(你知道我所说的“火爆”)是在十五世纪末。在那之前,并没有很多记载表明女巫仅仅因为她们被指控为女巫而被烧死。例如圣女贞德死于1431年,但大概没多少人相信她被害的真正原因是触及巫术。事实上她被正式指控的大多数罪名指向她的异端行径,拒绝承认教会权威,以及采用男子装束等等。纳瓦拉的女公爵(Duchess Joan of Navarre)死于1437年,她曾被指控为女巫,阴谋反对英格兰的王亨利四世,但稍后她被赦免并释放。西普敦婆婆(Mother Shipton,抱歉找不到合适的译名)生于1486年,是广为人知的女巫和预言师,但她在她的社交圈中广受尊敬,并于1561年寿终正寝。
是的,十五世 纪之前我们看不到火刑架。 但是历史的转折点出现在1486年,这一年里出版了名声狼籍的女巫猎杀手册《女巫之锤》(the Malleus Maleficarum)。假如你想逐条详细地探索天主教会期望在女巫猎杀狂潮中的态度和它们的目的手段,那么这本书并不能给你完整的答案。但是其中的许多声明值得注意,例如“没有什么比助产婆对天主教信仰所造成的伤害更大了”,这也许提醒了我们一个事实,那就是在这个时期遇害的巫师中,有超过80%的受 害者是女性。除了身为女性之外,其他可能被认定为女巫的明显特征还有:同性恋、麻疯病或者仅仅因为是犹太人。总而言之,“女巫”就是那种你绝不想和她做邻 居的人,而事实上在本质上与魔法或巫术并没有深刻联系。
无论如何,当他们打算烧死某人时,他们理所当然地虚构了大量关于巫术和女巫的意像,假如那是在万圣节,那么这其中的许多图腾的确物有所指。当然,黑猫和蟾蜍很可能在小镇里找到,而某位年老的女士拥有一支扫帚或者鼻子上长了个疥子也情有可原。至于从夜空中飞过,在炉子里烧烤幼儿或者与恶魔发生性关系之类的传 闻,则更像是二流色情小说里的情节,并且肯定很容易煽动那些原本就愿意相信这些情节的暴民。这也恰好是我们在那个时代的小说中无法找到几个巫师角色的原 因。诸如皮埃尔·德·兰克(Pierre de l’Ancre)等人描述的那些巫师和女巫的举止和诸如此类事物的书一般并不被大众归为小说。它们的读者是那些在宗教教条绝对正确的信仰,圣经是昔在, 永在的真理,以及应遵循基督徒的义人的道的环境下长大的人们。而正如圣经所说的,“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
西班牙宗教裁判所,通常被认为与女巫猎杀行为关系最为紧密,这个机构的存在时期恰好是在1478年至1834年。这更加彰显出这一事件的本质并非消灭那些 魔鬼的崇拜者和女巫,而是试图净化那个社会中不信神的人群(特别地,新教徒和犹太教徒)。最为臭名昭著的审理官托马斯·德·托克玛达,在他长达14年的任 期内,他本人必须为超过两千例死刑负责。但是与瑞士的情况相比这还不算什么,早在1427年那里就第一次出现了大规模的女巫猎杀行动。在德国,大约150 年之间至少确认有三万人因此丧命,事实上死亡人数有可能多达十万。 在有些国家里,女巫猎杀的狂潮从未真正发生过,例如爱尔兰官方处死人数仅四至五人。但是在临近的苏格兰和英格兰,可以在十六世纪三十年代开始看到一些狂热 的女巫猎杀行为,此时恰逢英王亨利第八与天主教廷公开决裂,在此前后的一起著名案件是安·柏林被处死,原因之一是她长了六个手指,并且没能给他的丈夫留下 男性继承人。接下来的一百年里,巫师们面临着一个艰难的时世。信奉天主教的玛丽女王逃往苏格兰,他的儿子詹姆斯在狂热者的簇拥下登上王座,接下来是伊利莎 白女王治世的强盛,直到最终女王去世。也许1603年詹姆士继承英格兰和苏格兰王座是件糟糕透顶的事情,我们应该记得他在1597年出版的《恶魔学》 (Demonologie)一书。在他登基之后,许多许多人被吊死、处以火刑或别的什么刑罚,欧洲的狂热直到十七世纪末随移民潮转移到美洲大陆之后才消 失。
接下来就是1692年那声名狼藉的塞伦女巫审判案,十九名女巫因此被吊死。 但是塞伦案仍不是这个长达三个世纪恐惧与狂热屠杀的尾声。1793年两个女人在波兰被烧死,1865年一名巫师在英格兰死于水刑,这已经是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正式关闭31年之后的事情了。
女巫猎杀热潮的影响一直持续到上个世纪,1957年马塞诸瑟州法庭最终宣布塞伦案的死刑犯之一安·普迪特(Ann Pudeator)无罪,而直到2001年法庭才成功地证明该案件中的总计五名死者为无罪。当笔者编撰本文的时候,正统基督教的卫道士们正在叫嚣着抵制哈利·波特电影和小说,指称它们向儿童灌输撒旦崇拜、巫术和魔法。 巫术团体(Wiccan groups),即那些现今唯一合法的巫师们,现在坚定地(并且他们这样做完全正确)否认他们的信仰、早期烧死女巫热潮中虚构出来的某种“撒旦的黑魔法” 以及例如哈利·波特小说中的巫术和魔法这三者之间有任何联系。但是正如字面上的那样,巫术团体的成员至少与巫术之间还有一种名义上的关系,这两者之间的联 系一半是由于基督教,一半是由于古老的德鲁依崇拜。
“猎杀魔女”
在15至17世纪的欧洲,盛行一种“猎杀魔女”之风,即把一些无辜的女子指控为“魔女”、“女巫”,而处以焚刑或放入锅中活活煮死,其残害女性之众是十分 惊人的。例如,英国埃塞克斯郡在1560年至1680年间处死了291名“行巫术”者,其中268人是女性,只有23人是男性,这23人中还有11人是因 为“与女巫关系密切”而获罪的。在卡尔文教地区,迫害“女巫”达到疯狂的地步。瑞士的沃州一地,1591年至1680年间处死“女巫”3371人。德国的 一个小城市威森斯泰格,仅1562年一年就烧死了63个“女巫”。另一个小城市奥贝尔马赫特尔,在两年内处死“女巫”54人,占全城人口7%。奥培努一地 在九个月内处死50个“女巫”,占总人口的近8%。据不完全的统计,从14世纪到15世纪,全欧洲被指控为“女巫”而被烧死的女子在5万人以上。
“魔女”审判的正式化,是始于罗马教皇伊诺森八世(1484—1492年在位)的咨文规定。他任命多明我会的教士雅各布•斯普伦格和亨利•克雷默为调查 官,实施了一场令人毛骨悚然的反对“巫术”的酷政。他们在1486年专门写了一本《反女巫之槌》,这本书说,女巫是同魔鬼缔有密约、并把自己的灵魂卖给了魔鬼的人,是魔鬼的后裔。魔鬼能化为男人和女人xingjiao或化为女人和男人xingjiao;不过,魔鬼同女人xingjiao所生之子是他从别的 男人那里取来的精子所生,所以他的主要目的是使男子yangwei。
该书描绘了那些邪恶、**,把自己交给撒旦的女性的特征、习惯 和技能。说这些女子打扮得十分漂亮,勾引男人,冻结或偷去男人的器官而使他yangwei无能。该书还引用了这样一个“例子”:说是有一个男受害者请一个 女巫归还他丢失的性器官,这个女巫叫他爬到一棵树上,从她隐藏了许多男子的生殖器的鸟窝中去拿一只。这个男子想拿个“大一点的”,但受到女巫的严厉斥责, 因为这是另一个教士的,不可妄动。
这本书还描写了女巫和魔鬼怎样欢宴,吃人的心肝,狂舞,纵欲等等。还说她们怎样做“人工流产”,把胎儿的头、手、脚一点一点地取出来。女巫的活动被基督教会视为对抗上帝的异端而必须予以严惩,于是打击女巫就成了维护上帝的“神圣使命”。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中,要想陷害某个女子是“魔女”或“女巫”,似乎是轻而易举的,当时有告密者获赏、并保证给告密者严守秘密和免罪的规定,所以人们可以肆意陷害。因此,在城市和乡村中任何女子只因长得漂亮而招人妒忌,或因态度高傲而得罪了求婚者,一封告密信就会把她送上死路,而告密者只要悄悄地站在旁边看这出“好戏”从而实现他阴险的目的就行了。同时,有些人是为了报私仇,有些人是为了转嫁自身的危机,所以一时告密之风大盛,很多人都恐慌不安。有个叫特鲁阿•埃舍尔的人在1576年被捕前告密说,他能供出30万个“女巫”和“巫师”,最后有3000人因他的告密而惨遭厄运。
在这种对“魔女”的审判中,对许多人来说,是“欣赏”、玩弄、侮辱女子的好机会,他们可以对这些可怜的女子为所欲为,从而达到他们兽性的满足。在审讯记录中,居然还有“那个女人很美,很丰满”之类的话。审判以后,那些被打上了“魔女”或“女巫”烙印的女人,财产都归拷问者所有,这是他们敛财的良机,所以不会放过任何无辜的女子。人的鲜血,化成了金币、银钱,而被判刑的女人,则要被活活烧死或煮死。
在中世纪的德国,还有一种把女子投入河中以识别“魔女”或“女巫”的方法。首先是把被指控的女子拖到桥上,在众目睽睽之下剥光她的衣服,然后刑吏让她两膝弯曲并把她的双手和双足捆在一起,让众人看。随后,一个玫瑰色的筐子放到水面上,将这女人仰面装入筐子里,然后将绳子放松一些。如果载人的筐子浮在水面上(女人被弄成那种姿势,如果水流缓慢,并不是没有可能浮着的),那么这个女人就是“女巫”,就是“和魔鬼相勾结”的。如果相反,连人带筐沉下去了,那么过一会就开始打捞工作,因为这证明她是无罪的。
在那个时期,处决“魔女”就如同马戏团的seqing演出,常常是万人空巷地前来观看,一些男子更为起劲,因为这些“魔女”赤裸的身体、痛苦的扭曲能给他们一种畸形的感官刺激。在施以焚刑或煮刑的广场上,或是投河的桥边,排列着许多小摊,聚集着许多小贩,简直像在赶庙会。1681年,吕贝克地区的一家报纸上登着:“在距当地大约半小时路程的地方抓到了五个女巫,其中两个已被投入水中,其他三个也会尽快受到同样处置。当地有大批的人前往观看实况,其中有个酿酒商的儿子,骑着马匆匆地赶路前往观看,但失身落马,摔断了颈骨。”看来,五个赤裸的女巫尽管面临水刑,但还是给骑马的好色之徒施加了魔法…… 这样摧残女性,是真正恶魔的行径。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令人发指的现象在距今300多年前的欧洲还存在着。 这场从1480年延续到1780年的迫害“女巫”恶潮,席卷欧洲300年。良家妇女一旦被诬为“女巫”,立刻被斩首示众,然后焚烧尸体,刀下冤鬼多得难以统计。这是欧洲中世纪历史以及人类文明史上黑暗的一章。 一年一度的狂欢节又过去了。每年冬末、初春、狂欢节高潮的玫瑰星期一,都是“傻痴、女巫”招摇过市、群“魔”乱舞的日子。而当人们竭尽呼喊、欢跳、尽兴之时,有谁还会想到几百年前“女巫”们悲惨的故事呢?
由弗赖堡(Freiburg)古城中心的十字路口向南望去,古色古香的马丁门就矗立在百米远的地方。敦敦实实的石头墙体上,钉有一块令人驻足翘首、印有德文说明的金属牌,上面写着:“1599年 3月24日,玛格蕾塔 M.、卡塔琳娜 S.、安娜 W.被斩首、焚烧,成为迫害女巫恶潮中的牺牲品。她们不过是弗赖堡众多无辜者的代表,谨以此牌系念冤魂。” 数语寥寥,却使人思绪万千,引起我心底的一个愿望,去揭开隐藏其后的那段漫长而又黑暗恐怖的历史,那可是欧洲中世纪历史以及人类文明史上一个血迹斑斑的页章。
    
《古堡冤魂 》故事发生在400多年前。当时弗赖堡有一位名叫雅克的裁缝,他心灵手巧、忠厚勤恳,是远近闻名的裁缝总会会长。 1562年起,他还跻身市政府,成为 30名市领导成员之一。雅克膝下有一双女儿,妻子病逝后,雅克很快又再婚。第二个妻子玛格蕾塔又为他生下一儿一女,男孩叫菲利普,女孩叫苏珊娜。18年转瞬即逝,儿女都已长大成人了。女儿苏珊娜婚后仍与其他男人往来,这样的“不检点行为”有悖当时的有关法规。不过,只要雅克还在政府就职,家族的名声多少还能维持。只是当他 1583年感到自己年老体弱要求退职后,有关妻子玛格蕾塔和女儿苏珊娜的传闻再次成为市民街头巷尾议论的话题。1587年的一天,苏珊娜的丈夫因负债受到几天关押。趁此机会,苏珊娜与她的情人大学生马库斯频繁往来,两人光天化日之下有伤风化的举止,招致马库斯多次受到拘留。可他一经放出,又故伎重演,**只好将两人一同关进监狱。可是马库斯在监狱里仍不安生,天天吵吵闹闹。最后市政府只得下令,将马库斯赶出弗赖堡管区,不许他再进城门。

可怜的雅克当时已是重病在身,无法再为关在监狱里的女儿找老同事、老朋友说情了。玛格蕾塔只得亲自出马,花钱赎出了女儿。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一天,一个无所事事的肉铺伙计闲聊时将玛格蕾塔说成了“女巫”,尽管他马上将此话收回, 承认这不过是“草率的,不负责的,说露了嘴的”无稽之谈,可这句话却像长了翅膀似的传遍了城区的大街小巷。要知道,在当时,女巫与“异教徒”同名,被定为 女巫的人,无异于得到了一份死亡判决书。

雅克最初还竭力为妻子辩护,可他已无回天之力,不久便离开了人间。接下来雅克前妻的两个女婿与玛格蕾塔展开了遗产争夺战,苏珊娜不曾爱过的丈夫却借此机会攫取了大部分钱款溜之大吉。从此,可怜的玛格蕾塔开始了她漫长的艰难的日子,家庭里不断的内讧,身为寡妇处处被人指戳的境遇,加上人们对她家产的妒忌,内外交困的她,终于在 1599年 2月 19日被 4位弗赖堡市民告发为“女巫”,同日便被捕入狱。同时入狱的还有卡塔琳娜和安娜。而在她们之前,作为“女巫嫌疑犯”仪式在押的还有 6个女人。

开始玛格蕾塔并不承认她是“女巫”和犯有叛逆上帝的罪行。但在不断升级的严刑拷打之下, 玛格蕾塔不得不对强加于她的所有罪名全部招认。她的供认如下:

1.十年前的一个晚上,在她的花园里出现了一个黑面男人,这个男人与她调情,她满足了他的意愿,他是一个性情冷酷的人。
2.他说服她,不要相信上帝,她这样做了,但她马上感到了愧疚。
3.这个男人说,他叫黑眉林,并给了她一个巫法扫帚,还有一些巫膏(用于施巫术 ——作者注)。
4.她曾在夜间在她的花园里飞行过一段时间。
5.她曾用这个扫帚飞到格欧革家,还去过卡塔琳娜家、安娜家。
6.还有许多她不认识的女人,来过她家,她们在一起又吃又喝。 对这个今日看来荒唐的供词,法庭却很快做出判决:判处玛格蕾塔死刑,1599年3月 24日执行,由利剑斩首,柴垛上烧尸,审判词结尾是:“上帝原谅这可怜的魂灵吧。”

本来按照常规,女巫也要像异教徒一样,被活活烧死。不过在她之前的 2月 13日,市政府委员会就另外 3个“女巫”处死方式进行表决时,以绝对多数通过了“先斩首,后焚烧”的决定。因而她与其他两位“女巫” 不致再受活焚之刑,但被斩首后,尸段还是要被投到柴垛上焚毁,以保证“巫体”的彻底灭除。

1599年 3月 24日,那个阴冷的早春之日,就在当时马丁门外不远的河堤上,玛格蕾塔等3个被指控为女巫的人将在这里被砍头。堤岸下、河对面,站满了前来观望的市民。他们眼见着刀光之下头血飞溅,又跟随着装上尸首的推车前往设在城南 2公里外的焚尸场。 那里是重要的商贸交通要道,在事先备好的柴垛周围,早有更多的人围起观看,在那里烧尸是能起到杀一儆百功效的最佳地方。

玛格蕾塔、卡塔琳娜和安娜正是在欧洲中世纪后期“迫害女巫”恶潮的最疯狂期(1590~1630年)成为宗教邪恶势力的殉葬品的。这场从 1480年前后开始延续到 1780年的迫害恶潮,席卷欧洲差不多 300年,玛格蕾塔这样的良家妇女,呜呼之间祸从天降,无辜葬身火海的人实在难以统计。专家估计的受害人数差距很大,从十万到几百万不等。数据不详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法庭记录年久失传,另一方面就很多案例来说,人们已很难断定,对被害者是根据巫术还是针对异端信仰定罪的。不过在德国,还是有两个比较可信的数字可以说明当时迫害恶潮的猖獗。一是在巴伐利亚州小城班贝克,当时这个 6000人口的古堡,5年内就有 600人被判为女巫葬身火海:而在同时期的维尔茨堡(人口也约为 6000),有近 900人冤死,相当于每两天里就有一个“女巫”被处死。

那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对女人有这么浓的恨意,必须要透过如此的手 段。观看这段女巫史可以发现有几股力量交错着,有论者以为,在宗教层面上,基督宗教中对待异端忍受程度,其中包含对于巫术与魔法的看法,而宗教改革后新教与旧教的紧张关系,则对于猎杀巫者有着推波助澜的效果;或者,就如同Richard A. Horsley所言「在社会紧张状态期间,正如欧洲当时正艰难地从一个一种政治制度向另一制度转变之时,通过巫术审判诱使农民们把自己大部分的不适应归罪于当地的巫师,并能够摆脱看起来是负担或令人讨厌的社会份子。」当时的欧洲社会是即将进入现代社会的前现代时期,国家集权制度的逐步确立,国家权力对于个 人生命的干预日深,社会状态紧张,巫者成了最好的「献祭者」。但是,这还是没能解释,「为什么是女人而不是男人成为这波猎巫热中受害者?」本书作者Ann Llewellyn Barstow认为西方文明中的厌女主义才是主要的原因。西方文化中的厌女情结有迹可寻,从中古世纪末女人就不断的被描写成是淫dang、具有侵略性的、 爱骂人的泼妇。猎巫热基本上不过是厌女主义的延伸、发展,从女巫审判中其实不难看出对于女性特质的丑化与敌意,例如:被指为女巫者常被认为是性欲超强的老女人、会使男人阳wei甚至阴jin消失、与魔鬼xingjiao。过多的性意涵在女巫的认罪过程及审判中不断的出现,就如同之前所提到的安娜例子。将女人性欲化,认为女人只有性欲没有理性,基本上与动物相去不远,是个不合格的受造物,这是西方文化中一直都有的说法。这股厌女主义允许了对女性的集体暴力行 为,透过公开行刑,父权的权力得到具体展现,经过16-17世纪的女巫猎杀后,女人变得更噤声而安份,欧洲进入了繁文缛节的19世纪。

女巫猎杀,巫术一直都不是重点,因为其它的时代中,我们也看到与巫术、魔法和平共处的情况。在瘟疫猖獗的时代与区域,或者缺乏医疗的情况中,巫术、魔法 与治疗能力曾经让农民,甚至贵族获得心理与生理的安适。然而,时空一换这一切却成了指控的理由。性别歧视与性别暴力才是最大的始作俑者!而这样的情况,直 到今日都还存在。

「巫师追猎」留下一个迷思:即为什么比起男巫,被捕或被处死的女巫占了绝大多数?例如一六九二年发生在(北美洲)新英格兰殖民地的「巫师追猎」—塞伦(Salem)事件,女性嫌犯人数就占了嫌犯总数近百分之七十五,并且「塞伦事件」被处死的十九人当中,女性受难者更占了十三名。在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让我们先简单地说明「巫师追猎」发生的历史背景。

巫师追猎的历史背景

以今天的观点来看,人们最好奇的当然是:为什么会发生「巫师追猎」?不少人主张,「巫师追猎」与西方中世纪末期社会体制的崩溃,以及近代初期宗教信仰的改变有关。

首先,从中世纪末期开始,欧洲出现接二连三的灾乱:如 基督教会发生「巴比伦流亡」(Babylonian Captivity,1309-1376)及「教会大分裂」(The Great Schism,1378-1417),使基督教领导地位衰落;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则战火荼毒欧洲平民百姓;加上十四世纪初的农作歉收、大 饥荒,以及不久「黑死病」(1347-1350)流行,使欧洲经常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下;一旦中世纪体制崩溃,混乱四起,立基于中古封建制度及庄园经济的 人际关系网络乃产生巨变–「相互依赖社会」变成「自私自利的社会」;在人际关系紧张的悲苦岁月,人们普遍缺乏安全感、彼此互不信任,更认定社会乱象与魔 鬼(撒旦)及其同路人–巫师有关。因此一遇有灾变或意外,就用莫须有的罪名指控他人是巫师,并以巫师事件解释社会上为何会发生许多不幸。

例如在中世纪,一个人要是家中发生变故–如家人突然病重急症,或饲养牲畜暴毙,他可能会揣测归因于自己的罪恶导致上帝惩罚,或视此为上帝对其信仰的试 炼,但是在近代初期「自私自利的社会」中,一个人却可能指控曾与自己有纠纷的邻居是巫师,以此解释家中的不幸。一五六五年,英国处死一名女巫玛歌莉,她被 举发的原因便是「曾向邻居借东西被拒绝,不久,邻居的小孩便病发夭折」;而一位苏格兰妇女则因「与同父异母姐妹吵架,其后她的同父异母兄弟却不幸意外身 亡」,而遭指控以巫术害人,被判死刑。

其次,也有学者主张,「巫师追猎」与近代初期西方社会的宗教信仰改变有关。一 五一七年欧洲「宗教改革」(The Reformation)以后,因为天主教(Catholics)与基督新教(Protestants)双方对抗激烈,加上俗世政权也卷入这场宗教战争之 中,于是社会控制比过去更加严密;个人在信仰上乃被迫必须选择一个立场–或天主教、或基督新教,毫无「宗教宽容」(toleration)可言,因此, 经常发生由于宗教见解与所属教会立场不同而丧命者。

例如一五九九年,一位意大利的磨坊主人史坎戴拉,因为批评天主教教会腐败,并宣扬与教会立场不同的宇宙演化论–即主张宇宙万物、包括上帝,都是诞生于一 片原始的混沌之中—因此遭到罗马「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以异端邪说,判处焚刑(当然,类似言行不论天主教或基督新教,都不可能容忍)。 事实上,「宗教改革」后,因宗教见解不同或神学论述有异而丧命者,并不在少数,也因此,「巫师追猎」有时竟沦为「宗教迫害」的工具。如学者史凯尔(G. Scarre)曾指出,巫师追猎是教派对抗的工具,认为一五一七年「宗教改革」以后,不论天主教或基督新教,都曾利用「巫师追猎」,迫害与本身信仰不同的 异端(heresy),以证明己方的神圣。

总之,「巫师追猎」的原因十分复杂,各地情况也多有异,不过,有一点倒是十分清楚的,那就是:在前述「巫师追猎」的历史背景下,被捕或被处死的女巫占了绝大多数,「搜捕女巫」,因此成为「巫师追猎」中,特别引人注目的历史现象。

「搜捕女巫」的终结

人的一生中,有两样最可贵的东西:性命和名誉,但是在「巫师追猎」的时代,被指为女巫的妇女,却往往二者同时不保,甚至连灵魂都被认为已出卖给魔鬼。固 然,并非每位女巫嫌犯都会被判有罪,也不是每位有罪女巫都会被判死刑;但是,只要认定有罪,几乎少有活命的机会,至于少数仅遭徒刑宣判入狱的妇女,则经常 因为恶劣的囚禁生活,很容易感染疾病死亡。

「搜捕女巫」其实在古代西方世界早有纪录,《旧约,出埃及纪》明白昭示:「女巫,你不应让她活着」。基督教要消灭女巫,是因女巫不但不敬拜唯一真神耶和 华,还藉魔鬼的邪恶力量害人。一五○○年至一八○○年,虽是史家笔下科学萌发、思想启蒙的「进步时期」,但是却也一再发生「巫师追猎」;「搜捕女巫」。

十三世纪之前,罗马教会对抗异教徒或异端皆需经由世俗权力所组成的十字军或政治权力为之。有感世俗权力并非全然可由教会发号司令,一二三○年罗马教宗 Greogory九世建立了一个可由自己控制的先锋部队,专门对付异端并将其绳之以法。这群由Dominican及Franciscan修士所组成的教会 特种部队,称异端裁判所。

通常只要有一个控告者及一个见证人,异端裁判所就可抓人来讯问。在一个月的恩典期中,表明愿意悔改者,会判以罚款及到圣地朝圣之轻刑。当然大多数人下场皆很悲惨,会被施以酷刑,酷刑中有传统的鞭条、拇指夹、热钳子或灌水等等。有的酷刑是特别设计的拷架,将整个人的手足朝向不同方向绑住,并外拉到骨骼撕裂为止;或是吊刑,将整个人从腰身绑住,并在朝下的脚踝绑上重物下拉直到骨骼断裂。定罪后囚犯将被戴上面具外套游街,然后送往火柱烧死,财产没收归给教会。

异端裁判所最有名气的案例有二:一是伽利略案,另一是女巫案。

十五世纪之前,魔法是被教会当局容忍。女巫不但被认为无害,有时还有商业帮助:如供应化妆水或娱乐性的算命。一四八四年罗马教宗Innocent八世首度 发布禁令,要求属下教职人员协助异端裁判所一项新使命,就是捕捉被教会当局认为是施行魔法的女巫。就这么一张白纸禁令及异端裁判所,使欧洲数万个有思想、 有个性的女性,在二百五十年期间活在随时会被认定是女巫、烧死的威胁恐怖中。

十七世纪捕捉女巫最有名的算是英国的Matthew Hopkins,他称自己是「猎女巫大师」(witch-finder General)。当时英国每日工资为二先令半,但其捕捉一位女巫就有十五至二十镑的收入,依靠捕捉女巫致富。其纪录是在十四个月中将四百位女性送上火 柱。

查证是否为女巫的方式很多,首先饲养动物的女性成为首要嫌疑目标,被带到异端裁判所的女性会被脱衣、剃发及绑在地牢的椅子上,检查身上是否有什么魔鬼印 记:如斑点、疤痕及胎记皆是。或是关在地牢期间,若有甲虫或老鼠接近身体也是证据,证明有罪。不然就将嫌疑犯绑着丢入洗礼水池,淹死者就算无罪。听来真是 可怕、可笑。

Craft是Witchcraft的简称,现今至少全世界有两千万名信仰Witchcraft的女巫,一般而言Witchcraft在现代是一种宗教,古代自然宗教的复兴。Witchcraft采撷了部份的远古泛灵宗教的教义、仪式与节庆,再加上后来巫术的传统,演变成今日的Witchcraft信仰。一 般而言Craft信仰教义认为宇宙间的造物主有男性与女性两种能量,在Craft中分以God和Goddess崇拜,而所有的男神与女神都是这父神与母神 的多重面貌。一般巫师在聚会时会崇拜的是象征成年男性的The Horned God还有象征成年女性的Goddess。本片中女巫崇拜的Manon根据我所查到的资料是为造物女神,但是在片中被引用为男神,而在Raven Grimassi所著的Encyclopedia of Witchcraft则查不到Manon的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