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世纪女巫的殉葬和杀戮
文:test
我们所了解女巫分为三种。
我们主要分析第一种,以历史角度来看,所谓的女巫,也就是15世纪基督天主教会猎杀女巫时期遭受到迫害,以及被冠上女巫罪名的女人们,讲白一点就是假女巫.。
教会的人将女巫称为撒旦的情人、仆人甚至妻子。目的就是为了铲除异己,将他们“大神”权耀立於每个人头上。在这些受害者当中,百分之九十以上并非真正的女巫,她 们可能只是到家附近采个野花什麼的,或者运气差一点住家附近有人病了,这个女人就会莫名其妙地被冠上女巫施法害人的罪名。其迫害的手段十分惨烈,最为人所 知的就是火刑.。其实,这些女人并非真正的女巫,她们只是被“强迫”称为女巫。在那个知识愚昧未清的年代,她们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而成为了历史的牺牲品。
由於教会的传播思想,使15世纪后的人们对女巫都产生了莫名的惧怕和反感。人们之所以会对wiccsn抱持成见,也当是几世纪以来的其他宗教对异教的负面宣传所致。也更由於世人对「女巫」久远流传,根深柢固的偏见。最常见的是,他们总认为女巫和撒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其实 wiccan的信仰与基督/天主教毫无关系。因为无论是天主教,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或者是恶魔崇拜。他们都是同源的,都是从历史上的纷争,在亚布拉 汉和耶和华之间产生的。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基础,都相信有一天最终的审判日子会到来,一个充满嫉妒与抱负的神,以及有罪的人们(被称为原罪习俗),拥有高 傲权利的男性,以及地狱的存在,一个永恒的炼狱。这些宗教都绝对相信他们的书与准则(圣经,犹太圣典,可兰经,恶魔圣经),这些书都是人写的,可是他们认为是神写的。这些都是宗教的特点,而wicca却没有任何和他们相同的地方。这些宗教有着和wicca完全不同的根源,完全不同的历史。换句话说,这些 宗教严禁教徒接触巫术抑或魔法。而且真正的wiccan绝对不信奉任何所谓的“恶魔”和“撒旦”,更不会和他们签订什麼“契约”。Wicca信仰并不含原罪,救赎,告解,复活,基督神性等基督教观念,但也并不如一般人所想,与恶魔崇拜有关。事实上,Wicca并不认同撒旦或恶魔,更不会崇拜恶魔,而黑弥撒,亵渎墓地及动物献祭等诸如此类邪恶的活动也不在Wicca信仰或许可范围内。Wicca的信念和真正的撒旦信徒相当不同,大多时候南辕北辙。这也就是第一种女巫的起源.
第二种:传统的女巫。
传统的女巫,必须要加入女巫集会,也就是coven,coven有严格的阶级制,在 coven中,女巫们学习著各种知识.。举凡占星(天文),药草(医疗与魔法)等。因为当时的欧洲,知识是处於混沌未开的情况。只有贵族和修道士 (monk)有机会受教育。故这批掌握了知识力量而不愿随著世俗的愚卤沉沦的女人们,在常人的眼中是神秘而骇人,因为不知她们掌握了何种力量,在教会人士的眼中是大佞不道。因为女巫们并不信奉上帝。而在女巫并不信奉撒旦的情况下,教会竟强扣了女巫是撒旦信徒的大帽子,这是有点可笑的,毕竟女巫们真正的归依是大地之母mother of the nature,而非上帝或撒旦任何一个,上帝和撒旦是基督教的东西。当然,在女巫信仰中占十分重要一部份的,是所谓的咒术(the magic of spell)。咒术能否成真,靠得是心灵力(energy)的强弱。
第三种:现代女巫。
现代女巫的信仰基础,毫无疑问是来自於传统女巫。但现代女巫不再受到coven的控治。当然还是有许多coven的存在,但你也可以选择自行修行。而今日的coven也不再有什麼严格的阶级制了。 现代女巫一样延续传统,在药草,占星,咒术上要下很大的工夫,但在其它方面的知识也不可或缺。所以我们可以说,成为女巫的第一要件,是要有强烈的求知欲, 在生活作息上与常人并没有什麼太大的不同。如果真要讲,就是有著更丰富的想像力(imagination),因为咒术的力量,想像力也占了很重要的一部 份。
传统的女巫和现代女巫都属新异教Neopagan,源起於Gerald Gardner(1884-1964)。Gerald Gardner是英国文官,曾长期居留亚洲,期间他学习各式各样神秘信仰及巫术,对西方秘教文学也多所涉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Gerald Gardner返回英国,参加英国秘教团体,并发起一以自然为基础,学习魔法,崇拜多神的运动。一九五四年,Gerald Gardner出版书籍「今日巫术」,并成立女巫集会。Wicca在五零年代普及英格兰,六零年代时值美国当地盛行自然,追求自由生活的风潮,因而吸引不 少人加入Wicca。如今,Wicca受美国政府承认,并是新异教中主要宗教。Wicca虽是现代新宗教,但部分根源於基督教时代之前的北欧西欧等地的古老宗教。Wicca信徒从事现代巫术,并且崇拜自然。现今英国(19世纪中后期分裂出的新的女巫族群)Wicca有四个宗派,分别为:
Gardnerian:承袭Gerald Gardner。
Alexandrian:承袭Alex及Maxine Sanders。
Hereditary:经由姻亲或血亲世代传承信仰。
Traditional:此派声称他们早在现代Wicca成立之前便己存在,且已经过数代或百年以上相传。
女巫一词,本意为“有智慧的女性”,后来引申为“魔女”、“妖妇”等。在人类社会的童年时代,巫术是一种控制大自然力量和意念移物的魔法。考古学家在新石 器时代的洞穴壁画上,就发现了半人半兽的巫师作法召唤森林之神的图案。蒙昧时代社会里的巫师承担着十分繁重的社会作用:使用咒语,但也会使用魔药保护部众免遭自然灾害、外来侵略和敌人的伤害;监督部众改正错误、衡量对错;解释自然和恐怖的现象等……
在欧洲民间传说中,早期“女巫”的代表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女巫瑟西和美狄亚。据传说,瑟西具有强大的魔力,她能透过药草的协助,诵念咒语与召唤神明来施法, 冒犯她的人会变成动物,并创造出不存在的幻影。瑟西还可以藏住月亮与太阳让大地一片漆黑,也会下毒来杀害她的敌人。欧洲传说中的另一位女巫美狄亚是科奇斯岛国的公主,也是月亮女神的干女儿,懂得调制灵药、占卜和下毒等黑魔法。美狄亚爱上了为了拿到金羊毛与其父亲作对的外邦王子杰逊。为了爱人杰逊,美狄亚亲 手杀了弟弟。后来,杰逊移情别恋,与邻国的公主结婚,被抛弃的美狄亚一怒之下,制作了一件沾满毒药的礼服,送给杰逊的未婚妻,将其杀害,并将自己为杰逊生下的两名幼子残忍杀害。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的大部分时间里,女性巫术从业者有着不错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引起了男性巫术从业者和整个男性社会的妒忌和报复,便故意捏造种种罪名对她们加以迫害,或把女性同行等同于精神病患者。
巫婆是一种差别用语(和女巫是有区别的),用来嘲讽一些邪恶的未出嫁的年长女性,或是寡居的老太婆,带有歧视的意味(一般指黑巫师)。
女巫的历史
巫师的出现是和古代文明同步的。在古代,那些掌握能治病疗伤的药草知识的人、能够观望天空预知天气的人、根据经验可以通晓自然的人就是巫师。现在,人们 知道那些是医学、气象学、谁也不认为是魔法。但在科学不发达的时代,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知识、技术就是魔法。
同样、古代的人们相信自然界中存在统治人类的神和精灵,并想把它们当作自己这一方的人来看待。为了在狩猎中捕到猎取物。农耕获得丰收,需经神和精灵的 帮助。自然界疯狂的现像,疾病、死亡、不幸,都是神、精灵们愤怒的表现。必须通过魔法来平息它们的怒气。几乎所有的古代宗教都有魔法,神宫、女巫是在神、 精灵与人之间起媒介作用的巫师。
在现在英语中,“witch”一般是指女巫,男巫是“wizard”,但“witch”曾经有男女巫师的意思,只因为巫师中女巫占多数,才把男女巫师分开来,用两个词表示。
在民间、占天气、祈丰年、行医的人多是女性,她们被称为“智慧之女”。“witch”就是由意思为“智慧之女”的“wicca”变来的。
他原本是源自于古英语Whicce,表示有智慧的女性。许多女巫的研究家们解释,在古代社会便已经发现女性所拥有的特殊的神秘能力,而特别称学习这种 能力的女性为女巫,然而,一到了后世 ,显示女巫并不一定只限于女性,非得女性才能担任。尽管非女性的女巫是少数的,但男性的“女巫”仍然存在着,这种现象至今仍然存在着,这种现象到了现代还 是没有改变。
举例来说,使古代宗教复活,奠定名为佳多那派女巫宗派的英国人乔兰多·佳多那博士,被认为虽是男性,但也无疑是一名“女巫”。顺便一提,乔兰多·佳多 那博士是二十世纪前半期活跃于女巫宗教领域的人。在位于英格兰与爱尔兰之间的曼恩岛南端,一个名为奇亚斯鲁威的古老城镇,设立了“女巫博物馆”,他因此而 声名大噪 〈这座博物馆,是由后继者是一名女性的巫师,很遗憾地被卖掉了,现在并不存在)。
在欧洲的历史之中,许多女巫出现,而成为女巫审判的牺牲品的女巫人数,仅仅在十六世纪及十七世纪就轻易地超过二十万人。这样的女巫之一,英格兰的奥尔达恩有一名名为伊莎贝尔·加伍帝。根据她一六六二年所进行的告白,她因为在砂丘上遇见的恶魔,而被迫进入巫教,据说,她可以使自己化身为野兽。可以化身或飞在空中的能力之中最典型的。女巫所拥有的能力之中最典型的。女巫除了这些能力之外,也被认为可以透视解读人的心理。被预选为女巫的女性,也一一成为女 巫,如此一来,并不是女巫绝对来自人类的世界。
《古堡冤魂 》故事发生在400多年前。当时弗赖堡有一位名叫雅克的裁缝,他心灵手巧、忠厚勤恳,是远近闻名的裁缝总会会长。 1562年起,他还跻身市政府,成为 30名市领导成员之一。雅克膝下有一双女儿,妻子病逝后,雅克很快又再婚。第二个妻子玛格蕾塔又为他生下一儿一女,男孩叫菲利普,女孩叫苏珊娜。18年转瞬即逝,儿女都已长大成人了。女儿苏珊娜婚后仍与其他男人往来,这样的“不检点行为”有悖当时的有关法规。不过,只要雅克还在政府就职,家族的名声多少还能维持。只是当他 1583年感到自己年老体弱要求退职后,有关妻子玛格蕾塔和女儿苏珊娜的传闻再次成为市民街头巷尾议论的话题。1587年的一天,苏珊娜的丈夫因负债受到几天关押。趁此机会,苏珊娜与她的情人大学生马库斯频繁往来,两人光天化日之下有伤风化的举止,招致马库斯多次受到拘留。可他一经放出,又故伎重演,**只好将两人一同关进监狱。可是马库斯在监狱里仍不安生,天天吵吵闹闹。最后市政府只得下令,将马库斯赶出弗赖堡管区,不许他再进城门。
可怜的雅克当时已是重病在身,无法再为关在监狱里的女儿找老同事、老朋友说情了。玛格蕾塔只得亲自出马,花钱赎出了女儿。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一天,一个无所事事的肉铺伙计闲聊时将玛格蕾塔说成了“女巫”,尽管他马上将此话收回, 承认这不过是“草率的,不负责的,说露了嘴的”无稽之谈,可这句话却像长了翅膀似的传遍了城区的大街小巷。要知道,在当时,女巫与“异教徒”同名,被定为 女巫的人,无异于得到了一份死亡判决书。
雅克最初还竭力为妻子辩护,可他已无回天之力,不久便离开了人间。接下来雅克前妻的两个女婿与玛格蕾塔展开了遗产争夺战,苏珊娜不曾爱过的丈夫却借此机会攫取了大部分钱款溜之大吉。从此,可怜的玛格蕾塔开始了她漫长的艰难的日子,家庭里不断的内讧,身为寡妇处处被人指戳的境遇,加上人们对她家产的妒忌,内外交困的她,终于在 1599年 2月 19日被 4位弗赖堡市民告发为“女巫”,同日便被捕入狱。同时入狱的还有卡塔琳娜和安娜。而在她们之前,作为“女巫嫌疑犯”仪式在押的还有 6个女人。
开始玛格蕾塔并不承认她是“女巫”和犯有叛逆上帝的罪行。但在不断升级的严刑拷打之下, 玛格蕾塔不得不对强加于她的所有罪名全部招认。她的供认如下:
1.十年前的一个晚上,在她的花园里出现了一个黑面男人,这个男人与她调情,她满足了他的意愿,他是一个性情冷酷的人。
2.他说服她,不要相信上帝,她这样做了,但她马上感到了愧疚。
3.这个男人说,他叫黑眉林,并给了她一个巫法扫帚,还有一些巫膏(用于施巫术 ——作者注)。
4.她曾在夜间在她的花园里飞行过一段时间。
5.她曾用这个扫帚飞到格欧革家,还去过卡塔琳娜家、安娜家。
6.还有许多她不认识的女人,来过她家,她们在一起又吃又喝。 对这个今日看来荒唐的供词,法庭却很快做出判决:判处玛格蕾塔死刑,1599年3月 24日执行,由利剑斩首,柴垛上烧尸,审判词结尾是:“上帝原谅这可怜的魂灵吧。”
本来按照常规,女巫也要像异教徒一样,被活活烧死。不过在她之前的 2月 13日,市政府委员会就另外 3个“女巫”处死方式进行表决时,以绝对多数通过了“先斩首,后焚烧”的决定。因而她与其他两位“女巫” 不致再受活焚之刑,但被斩首后,尸段还是要被投到柴垛上焚毁,以保证“巫体”的彻底灭除。
1599年 3月 24日,那个阴冷的早春之日,就在当时马丁门外不远的河堤上,玛格蕾塔等3个被指控为女巫的人将在这里被砍头。堤岸下、河对面,站满了前来观望的市民。他们眼见着刀光之下头血飞溅,又跟随着装上尸首的推车前往设在城南 2公里外的焚尸场。 那里是重要的商贸交通要道,在事先备好的柴垛周围,早有更多的人围起观看,在那里烧尸是能起到杀一儆百功效的最佳地方。
玛格蕾塔、卡塔琳娜和安娜正是在欧洲中世纪后期“迫害女巫”恶潮的最疯狂期(1590~1630年)成为宗教邪恶势力的殉葬品的。这场从 1480年前后开始延续到 1780年的迫害恶潮,席卷欧洲差不多 300年,玛格蕾塔这样的良家妇女,呜呼之间祸从天降,无辜葬身火海的人实在难以统计。专家估计的受害人数差距很大,从十万到几百万不等。数据不详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法庭记录年久失传,另一方面就很多案例来说,人们已很难断定,对被害者是根据巫术还是针对异端信仰定罪的。不过在德国,还是有两个比较可信的数字可以说明当时迫害恶潮的猖獗。一是在巴伐利亚州小城班贝克,当时这个 6000人口的古堡,5年内就有 600人被判为女巫葬身火海:而在同时期的维尔茨堡(人口也约为 6000),有近 900人冤死,相当于每两天里就有一个“女巫”被处死。
那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对女人有这么浓的恨意,必须要透过如此的手 段。观看这段女巫史可以发现有几股力量交错着,有论者以为,在宗教层面上,基督宗教中对待异端忍受程度,其中包含对于巫术与魔法的看法,而宗教改革后新教与旧教的紧张关系,则对于猎杀巫者有着推波助澜的效果;或者,就如同Richard A. Horsley所言「在社会紧张状态期间,正如欧洲当时正艰难地从一个一种政治制度向另一制度转变之时,通过巫术审判诱使农民们把自己大部分的不适应归罪于当地的巫师,并能够摆脱看起来是负担或令人讨厌的社会份子。」当时的欧洲社会是即将进入现代社会的前现代时期,国家集权制度的逐步确立,国家权力对于个 人生命的干预日深,社会状态紧张,巫者成了最好的「献祭者」。但是,这还是没能解释,「为什么是女人而不是男人成为这波猎巫热中受害者?」本书作者Ann Llewellyn Barstow认为西方文明中的厌女主义才是主要的原因。西方文化中的厌女情结有迹可寻,从中古世纪末女人就不断的被描写成是淫dang、具有侵略性的、 爱骂人的泼妇。猎巫热基本上不过是厌女主义的延伸、发展,从女巫审判中其实不难看出对于女性特质的丑化与敌意,例如:被指为女巫者常被认为是性欲超强的老女人、会使男人阳wei甚至阴jin消失、与魔鬼xingjiao。过多的性意涵在女巫的认罪过程及审判中不断的出现,就如同之前所提到的安娜例子。将女人性欲化,认为女人只有性欲没有理性,基本上与动物相去不远,是个不合格的受造物,这是西方文化中一直都有的说法。这股厌女主义允许了对女性的集体暴力行 为,透过公开行刑,父权的权力得到具体展现,经过16-17世纪的女巫猎杀后,女人变得更噤声而安份,欧洲进入了繁文缛节的19世纪。
女巫猎杀,巫术一直都不是重点,因为其它的时代中,我们也看到与巫术、魔法和平共处的情况。在瘟疫猖獗的时代与区域,或者缺乏医疗的情况中,巫术、魔法 与治疗能力曾经让农民,甚至贵族获得心理与生理的安适。然而,时空一换这一切却成了指控的理由。性别歧视与性别暴力才是最大的始作俑者!而这样的情况,直 到今日都还存在。
「巫师追猎」留下一个迷思:即为什么比起男巫,被捕或被处死的女巫占了绝大多数?例如一六九二年发生在(北美洲)新英格兰殖民地的「巫师追猎」—塞伦(Salem)事件,女性嫌犯人数就占了嫌犯总数近百分之七十五,并且「塞伦事件」被处死的十九人当中,女性受难者更占了十三名。在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让我们先简单地说明「巫师追猎」发生的历史背景。
巫师追猎的历史背景
以今天的观点来看,人们最好奇的当然是:为什么会发生「巫师追猎」?不少人主张,「巫师追猎」与西方中世纪末期社会体制的崩溃,以及近代初期宗教信仰的改变有关。
首先,从中世纪末期开始,欧洲出现接二连三的灾乱:如 基督教会发生「巴比伦流亡」(Babylonian Captivity,1309-1376)及「教会大分裂」(The Great Schism,1378-1417),使基督教领导地位衰落;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则战火荼毒欧洲平民百姓;加上十四世纪初的农作歉收、大 饥荒,以及不久「黑死病」(1347-1350)流行,使欧洲经常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下;一旦中世纪体制崩溃,混乱四起,立基于中古封建制度及庄园经济的 人际关系网络乃产生巨变–「相互依赖社会」变成「自私自利的社会」;在人际关系紧张的悲苦岁月,人们普遍缺乏安全感、彼此互不信任,更认定社会乱象与魔 鬼(撒旦)及其同路人–巫师有关。因此一遇有灾变或意外,就用莫须有的罪名指控他人是巫师,并以巫师事件解释社会上为何会发生许多不幸。
例如在中世纪,一个人要是家中发生变故–如家人突然病重急症,或饲养牲畜暴毙,他可能会揣测归因于自己的罪恶导致上帝惩罚,或视此为上帝对其信仰的试 炼,但是在近代初期「自私自利的社会」中,一个人却可能指控曾与自己有纠纷的邻居是巫师,以此解释家中的不幸。一五六五年,英国处死一名女巫玛歌莉,她被 举发的原因便是「曾向邻居借东西被拒绝,不久,邻居的小孩便病发夭折」;而一位苏格兰妇女则因「与同父异母姐妹吵架,其后她的同父异母兄弟却不幸意外身 亡」,而遭指控以巫术害人,被判死刑。
其次,也有学者主张,「巫师追猎」与近代初期西方社会的宗教信仰改变有关。一 五一七年欧洲「宗教改革」(The Reformation)以后,因为天主教(Catholics)与基督新教(Protestants)双方对抗激烈,加上俗世政权也卷入这场宗教战争之 中,于是社会控制比过去更加严密;个人在信仰上乃被迫必须选择一个立场–或天主教、或基督新教,毫无「宗教宽容」(toleration)可言,因此, 经常发生由于宗教见解与所属教会立场不同而丧命者。
例如一五九九年,一位意大利的磨坊主人史坎戴拉,因为批评天主教教会腐败,并宣扬与教会立场不同的宇宙演化论–即主张宇宙万物、包括上帝,都是诞生于一 片原始的混沌之中—因此遭到罗马「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以异端邪说,判处焚刑(当然,类似言行不论天主教或基督新教,都不可能容忍)。 事实上,「宗教改革」后,因宗教见解不同或神学论述有异而丧命者,并不在少数,也因此,「巫师追猎」有时竟沦为「宗教迫害」的工具。如学者史凯尔(G. Scarre)曾指出,巫师追猎是教派对抗的工具,认为一五一七年「宗教改革」以后,不论天主教或基督新教,都曾利用「巫师追猎」,迫害与本身信仰不同的 异端(heresy),以证明己方的神圣。
总之,「巫师追猎」的原因十分复杂,各地情况也多有异,不过,有一点倒是十分清楚的,那就是:在前述「巫师追猎」的历史背景下,被捕或被处死的女巫占了绝大多数,「搜捕女巫」,因此成为「巫师追猎」中,特别引人注目的历史现象。
「搜捕女巫」的终结
人的一生中,有两样最可贵的东西:性命和名誉,但是在「巫师追猎」的时代,被指为女巫的妇女,却往往二者同时不保,甚至连灵魂都被认为已出卖给魔鬼。固 然,并非每位女巫嫌犯都会被判有罪,也不是每位有罪女巫都会被判死刑;但是,只要认定有罪,几乎少有活命的机会,至于少数仅遭徒刑宣判入狱的妇女,则经常 因为恶劣的囚禁生活,很容易感染疾病死亡。
「搜捕女巫」其实在古代西方世界早有纪录,《旧约,出埃及纪》明白昭示:「女巫,你不应让她活着」。基督教要消灭女巫,是因女巫不但不敬拜唯一真神耶和 华,还藉魔鬼的邪恶力量害人。一五○○年至一八○○年,虽是史家笔下科学萌发、思想启蒙的「进步时期」,但是却也一再发生「巫师追猎」;「搜捕女巫」。
十三世纪之前,罗马教会对抗异教徒或异端皆需经由世俗权力所组成的十字军或政治权力为之。有感世俗权力并非全然可由教会发号司令,一二三○年罗马教宗 Greogory九世建立了一个可由自己控制的先锋部队,专门对付异端并将其绳之以法。这群由Dominican及Franciscan修士所组成的教会 特种部队,称异端裁判所。
通常只要有一个控告者及一个见证人,异端裁判所就可抓人来讯问。在一个月的恩典期中,表明愿意悔改者,会判以罚款及到圣地朝圣之轻刑。当然大多数人下场皆很悲惨,会被施以酷刑,酷刑中有传统的鞭条、拇指夹、热钳子或灌水等等。有的酷刑是特别设计的拷架,将整个人的手足朝向不同方向绑住,并外拉到骨骼撕裂为止;或是吊刑,将整个人从腰身绑住,并在朝下的脚踝绑上重物下拉直到骨骼断裂。定罪后囚犯将被戴上面具外套游街,然后送往火柱烧死,财产没收归给教会。
异端裁判所最有名气的案例有二:一是伽利略案,另一是女巫案。
十五世纪之前,魔法是被教会当局容忍。女巫不但被认为无害,有时还有商业帮助:如供应化妆水或娱乐性的算命。一四八四年罗马教宗Innocent八世首度 发布禁令,要求属下教职人员协助异端裁判所一项新使命,就是捕捉被教会当局认为是施行魔法的女巫。就这么一张白纸禁令及异端裁判所,使欧洲数万个有思想、 有个性的女性,在二百五十年期间活在随时会被认定是女巫、烧死的威胁恐怖中。
十七世纪捕捉女巫最有名的算是英国的Matthew Hopkins,他称自己是「猎女巫大师」(witch-finder General)。当时英国每日工资为二先令半,但其捕捉一位女巫就有十五至二十镑的收入,依靠捕捉女巫致富。其纪录是在十四个月中将四百位女性送上火 柱。
查证是否为女巫的方式很多,首先饲养动物的女性成为首要嫌疑目标,被带到异端裁判所的女性会被脱衣、剃发及绑在地牢的椅子上,检查身上是否有什么魔鬼印 记:如斑点、疤痕及胎记皆是。或是关在地牢期间,若有甲虫或老鼠接近身体也是证据,证明有罪。不然就将嫌疑犯绑着丢入洗礼水池,淹死者就算无罪。听来真是 可怕、可笑。
Craft是Witchcraft的简称,现今至少全世界有两千万名信仰Witchcraft的女巫,一般而言Witchcraft在现代是一种宗教,古代自然宗教的复兴。Witchcraft采撷了部份的远古泛灵宗教的教义、仪式与节庆,再加上后来巫术的传统,演变成今日的Witchcraft信仰。一 般而言Craft信仰教义认为宇宙间的造物主有男性与女性两种能量,在Craft中分以God和Goddess崇拜,而所有的男神与女神都是这父神与母神 的多重面貌。一般巫师在聚会时会崇拜的是象征成年男性的The Horned God还有象征成年女性的Goddess。本片中女巫崇拜的Manon根据我所查到的资料是为造物女神,但是在片中被引用为男神,而在Raven Grimassi所著的Encyclopedia of Witchcraft则查不到Manon的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