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上海宪警火拼大血案
笔者在上海一幢不显眼的旧公房里采访了年届九旬的上海文史馆馆员姜豪先生。姜老是旧上海震惊一时金都大戏院宪警火拼大血案的当事人之一。
康脑脱路,宪兵子弹飞啸
1947年7月27日晚,酷暑中的上海滩偶尔吹来丝丝凉风。
坐落在福煦路西段(今延安中路)的金都大戏院(今瑞金剧场)门口,光怪陆离的霓虹灯映照着一幅幅性感剧照,瞬间,彩灯打出了大字幕的《龙凤花烛》电影片名。此片乃国泰影片公司出品的古装哀艳凄情巨片,由明星演员冯吉吉和陈燕燕领衔,片长15大本,一次放完,并由金都、金城、文化会堂三家影剧院隆重推出。此片上映后,轰动了上海滩,达官贵人、富豪巨贾自不待言,连平民百姓也竞相一睹名角儿为快,遂使剧院场场爆满,且每场等票者蜂拥如潮。
晚9时许,夜场即将开映,上海市政府工务局科长刘君复带着一对俊俏男女手持两张票,大摇大摆地往剧场里闯,查票员张镛根上前道:“先生,你们还缺一张票呢。”
“让开,兄弟进去补票,”刘君复瞟一眼张镛根,“侬识相点噢。”手摇折扇,仍然向里走。原来,旧上海的军官、流氓、官员经常是不买票看电影的,刘君复少一张票算是守规矩的,但碰上了一位不懂世风的查票员。
张镛根横眉怒目,厉声道:“今晚这场戏,谁也别想白看!”“阿拉进去补票,侬给我滚开!”“今天无票可补,你给我死出去!”院方见状,急忙叫来值班警察卢云衡。卢横在刘张之间打起了圆场:“我看算了,让这位先生补个加座票吧。”双方缓和些了,孰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素来欲与警察局争地盘的驻剧院宪兵23团8连排长李豫泰率宪兵吴伯良上前干涉。李指着卢破口大骂:“侬吃饱饭啦,来管戏院里的闲事!”居然不让刘君复补票。
卢云衡平时常受宪兵的气,今日又当众遭辱,不由大怒,大喝一声:“这是我的职责范围,侬马上闭紧臭嘴!”李豫泰猛地扑上去对卢一顿乱拳。卢立即一个马步,作出擒拿格斗架势。吴伯良从后面飞起两脚,当场将卢云衡踢倒于地,口吐鲜血。宪兵打伤警察后,得意地上楼而去。
卢云衡挣扎着挪到马路上,雇了一辆黄包车,飞奔新成警察分局报告。众警察闻讯大愤,一位黑脸警察跳上一张方桌,声色俱厉地说:“弟兄们,宪兵平时自恃特殊,不把我们当人看,今日卢兄惨遭毒手,我们再也不能忍耐了!”于是,警察们立即打电话给老闸、黄浦分局的七期学警。三个分局计百余名警察徒手乘车开赴金都大戏院,一部分入场守住大门,包围行凶宪兵,另一部分在场外声讨宪兵,一时福煦路上一片混乱。
宪兵被围,李豫泰向康脑脱路(今康定路)宪兵队部告急。仅几支烟功夫,一辆卡车及几辆吉普呼啸而至,车上也跳下百余名宪兵。他们荷枪实弹,一面布防,一面入场驱警察。警察见状,毫不畏惧,齐声怒吼:“宪兵打人,宪兵打人!交出打人凶手!”宪兵与警察扭作一团,拳脚相加。突然,一阵尖利的哨声划破夜空,宪兵“哗——”地闪向一边,戏院楼上的宪兵架起汤姆机枪,向警察扫射,布防的宪兵也拔枪射击。“哒哒哒”的枪声,吓得行人顿作鸟兽散。这时,一辆满载西瓜的卡车,自西向东开来,警察正待拥上车,但前轮中弹不能开动了,车内2个小孩被打伤,发出尖利的哭叫声。
宪警冲突结果,当日死亡9人,其中警察7人,市民2人;受伤18人,其中警察5人,宪兵3人,市民10人。马路上四处滚动着西瓜,西瓜与殷红的鲜血,混在一起……
金都大戏院,警察捣砸泄愤
血案震惊了大上海,28日各报均以头条新闻报道了事件经过。但是,宪兵团则发表了与媒体完全两样的声明,声称宪兵巡查组6人至金都大戏院巡查军纪,因观客购票事与金都职员发生争执,宪兵上前调解,与警察发生误会,相互斗殴——排长李豫泰出金都时,即被百余名便衣警察包围,李乃退至三楼,并以电话通知连部及新成分局。宪兵团特别强调,警察夺宪兵枪支并射伤宪兵。
宪警火拼消息传到市政府,市长吴国桢又气又吓,急电淞沪警备司令部、上海市警察局和宪兵团要三方面组织调查委员会;同时命淞沪警备司令宣铁吾电请南京国防部派遣大员来沪处理事件。
警察见宪兵团颠倒黑白,更是群情激愤,但又拼不过宪兵,便将矛头指向金都大戏院。一位警察流着泪喊道:“弟兄们,宪兵把‘金都’当碉堡,残杀我们,罪该当诛,他们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我们砸他娘的‘金都’去!”几十名警察振臂响应,各持警棍分乘数辆警车,一路啸叫着飞驰金都大戏院。他们在28日中午11时、下午1时及4时半,连续3次捣毁大戏院。警察们圆睁血眼,高擎棍棒,狂呼乱叫着冲进戏院,逢物就砸,见人便揍,顿时,戏院里的胶片、剧照、广告似蝴蝶纷飞;工作人员或哭爹喊娘,或抱头乱窜,或头破血流;戏院内一切设备被砸得七零八落,好端端一座豪华戏院变得一片狼藉。
在警察捣毁金都大戏院的同时,还有许多警察罢岗,以示抗议。宪兵见事态扩大,怕激起民愤,也在28日奉令罢勤,龟缩在营房里,宪兵总部则向市府报告:此举实在迫不得已,是为了避免再次发生不幸事件。
黄昏时分,近千名警察佩戴黑纱,在悲怆的哀乐中,在中央殡仪馆为死难的七名警察举行大殓。警察局代理局长余叔平亲自主祭,慷慨激昂地讨伐了宪兵的罪行,又对每位死难者各发抚恤金2000元,还有4000元殡葬费。市警察局成立了“七·二七被害同志伸冤复仇善后处理委员会”,并向当局提出14条要求。
军事法庭与参议会,吵吵嚷嚷
“七·二七”事件,不仅上海各报连续报道,而且外国大报也发了号外,这下可捅了国民党高层的马蜂窝。蒋介石咆哮如雷:“混蛋,这还了得,还要不要党纪国法!”他命吴国桢迅速平息事态,又令国防部次长秦德纯于29日飞抵上海,担任军事法庭审判长。
7月31日在上海开庭审讯案犯。引起血案的刘君复脸色吓得惨白,被两位法警押上来。“7月27日晚9点半,因有友人夫妇一起去看戏,预购两张票,请补购一张,检票员不肯,还说宣铁吾来要求补票都不行,你是一个公务员,算什么东西!本人以其出言不逊,说他没有礼貌。他却反驳:‘什么没有礼貌,我就说,宣铁吾,宣铁吾。’一面喊宪兵。宪兵来了说:‘他既不买票,算了,你去吧。’本已无事,忽又闯来一位军官,问什么事,检票员说:‘有一个公务员要补一张,我说不行,他说我态度不好。’军官乃推我,叫我走。我说:‘我是公家职员,让我说明白,好吗?’当时旁边一位警察说:‘算了吧,不要难为人家。’军官动起气来说:‘谁要你管,我是陆军军官,你算什么?’警察说:‘我也可以管的。’就此争吵起来,9时40分电影开映,我就走了。”
刘君复的作证与媒体报道大相径庭,况且只字不提双方发生冲突的关键细节,场内顿时大乱,大群记者扑向刘君复。审判长见势不妙,马上宣布休庭。在沪侦讯完毕,于8月15日转至南京审理。
军事法庭开庭前夕,吴国桢于7月29日下午,在市参议厅召开临时参议会。会议由国民党中常委、市参议长潘公展主持。宣铁吾介绍了血案经过,又说:“此事起因甚小,而冲突结果已死伤多人,查此重祸,表现出一部分宪警知识不够,对本身职权不够了解。我以为,此案最大症结,乃宪警职权未划分清楚。”吴国桢则推推金丝边眼镜说:“目前首要之举,务使复杂之事能简单化,至于责任问题嘛,中央已派大员来沪,会同三方面调查,一俟确定是非,再依法处理。”潘公展斩钉截铁地说:“鄙人有言在先,在负责调查机关未发表事实真相前,希望兄弟们少发意见,以免有所偏袒。”杜月笙立即附和,大多数参议员亦纷纷表示同意。
正当潘公展准备宣布散会时,猛听得炸雷似一声吼:“且慢,我有话说。”众人望去,只见站起一位中等身材、目如流星的汉子,乃市参议员、上海“新生活运动”总书记、老闸区区长姜豪。姜豪的父亲是宋美龄的家庭教师,他本人又是青帮里辈分大于杜月笙的大亨,且在抗战期间任过要职,不久前作为“蒙难同志会”的十大斗士之一,受到蒋介石的接见并合影。有此背景,上海头面人物都让其三分。他厉声说:“警宪冲突造成这样一件大血案,我是非常气愤的。刚才几位都说造成血案的原因,乃是警宪双方职权没有划分清楚,我认为双方各自的任务是很清楚的,即警察管社会治安,宪兵管军风军纪。尤其重要的,不论警察和宪兵,都有保护老百姓安全的责任。”
吴国桢见姜豪提到老百姓,不觉虚汗直冒,连忙站起身阻止他:“好了,姜先生听我一句,我们的职责是尽快平息事情,向委员长复命嘛。”
“不对,吴市长此言差矣,”姜豪虎起脸,“今天老百姓在警宪冲突中被打死打伤了。请问应该由谁来负责?参议会既然是民意机构,我们当参议员的应该站在老百姓立场,为无辜遭难的市民鸣冤叫屈。”
“姜先生,你——”潘公展眼露凶光,威胁他,“你要注意影响,每次开会都要闹,想想自己的身份,像话吗?”
姜豪理也不理潘公展,双手一起挥动,“警察被打死了,政府花了大笔丧葬费为他们举行隆重的殡殓仪式,还发给家属抚恤金。我现在提议,要求政府对于被害的老百姓,同样给予殡葬抚恤,对于伤者要负担医药费。至于警宪双方谁是谁非,自有司法机关来调查处理,我们可以不管。”
潘公展气得吹胡子瞪眼,指着姜豪说:“姜先生说话不负责任,各位不要听他的。”吴国桢、宣铁吾等刚想接着说,下面已是乱哄哄的了。
“哈哈——”姜豪仰天冷笑,复指着潘公展,声色俱厉地说:“你平时口口声声说什么‘民为邦本’,告诫我们记住唐朝魏徵的名言‘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现在怎么都忘掉了呢?”
潘公展眼看下不了台,恶狠狠地宣布:“今天会开到这里!”参议会不欢而散。
草草收场,蒙难市民死难瞑目
“七·二七”血案的处理,人们拭目以待。
案子于8月15日移至南京审理后,9月27日以国防部名义,由蒋介石验证的电文发往上海,其中说:“经核定如次:(一)宪兵司令张镇对于部属统率无方,训导不力,致生巨大祸乱,应予记大过一次。当时兼上海警察局长的宣铁吾对于本案处理欠当,应予记大过一次。(二)宪兵23团团长及该营营长平素教练无方,应各降一级。(三)关于宪兵罪刑部分,准照国防部9月29日签呈所拟原判办理(作者注:指判宪兵罗国新死刑,以及判李豫泰、吴伯良等有期徒刑)。(四)关于警员犯罪部分,俟宪兵部分执行后准予移送首都地方法院依法讯办。(五)上海新成警察分局局长卓清实准予撤职,连同肇事警员移送法院并案究办。”
然而,案子并未按此电文了结,而是一拖再拖。据1948年3月13日上海《新闻报》报道:“除宪兵排长李豫泰等业经国防部军事法庭审理论罪外,部分警察卓清实等110名提起公诉。”到了5月20日的报道,则是“金都案警察7名宣判,各处有期徒刑10个月”。此外,宪兵23团于1947年8月8日奉令调回南京。最后处理结果没有下文。至于伤亡市民的抚恤问题,一个字也不提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