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海瑞为什么那么穷?纳妾花去不少钱

提要:相对于官员庞大的家口,加上纳妾的费用,法定工资的确是“无以赡其家”的。由此可知,所谓明清时代官吏工资过低,实际上是相对于官员庞大的家口以及纳妾等家庭问题才显示出来的。

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低薪导致贪污、需要高薪养廉的议论。这种说法,并非现在才有,而是史已有之。低薪在古代叫“薄俸”。明末清初的著名思想家顾炎武,曾经说“今日贪取之风,所以胶固于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给之薄而无以赡其家也”,并且在回顾了从西周到明代的俸禄制度后,感叹道:“自古百官俸禄之薄,未有如此者。”(《日知录》卷十二“俸禄”条)顾炎武的看法,不仅清代的学者如史学家赵翼等都表认同,当代的研究者也大多认可这一观点,认为“薄俸”制度致使明清官吏不得不贪,难以保持廉洁。这种见解,其实似是而非,因为顾炎武议论中的一个关键点被忽略了。

中国古代的清官,按晚清学者薛福成的说法,以四个人最著名,他们是:汉代的汲黯、唐代的宋璟、宋代的包拯、明代的海瑞(《庸庵文补编》卷一)。这四个人中,汲黯和宋璟的名字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比较陌生,所以如果评选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清官,相信大部分人会把选票投给包拯和海瑞。现在,我们就以海瑞为例子,看看官员能否清廉与工资制度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

(一):穷是清官最好的名片

清官,即清廉之官,但清廉比较抽象,就人们的感受来说,生活上的贫穷似乎更有说服力。海瑞死的时候,在都察院(相当于监察部)工作的同事王用汲到他的家里,翻箱倒柜,仅找到十几两银子,《海瑞集》(中华书局1962年12月版)中说“仅存俸银十余两”,另外还有“8两”和“151两”两种说法,中华书局1982年初版黄仁宇《万历十五年》曾说是20两,有误,中华书局2006年版《万历十五年》已改正。办丧事的费用都得朋友们凑份子,可见他的确是穷,穷得让人肃然起敬。

海瑞的同事中有一位姓陈的御史(相当于纪委的处级干部)。陈御史经常让差役拿着“红票”到市场上去买米,只付市场价的一半。这种做法当时很普遍,并不是陈御史一个人这样干,老百姓对此是敢怒而不敢言。有一回差役去买米,刚好这个米店的经纪(经理)家里有个见过点世面的何秀才,何秀才认为这不合理,便拿了“红票”到都察院击鼓告状。海瑞得到状纸后勃然大怒,想加倍处罚陈御史,刹刹这种歪风。由于都察院的御史同事们恳切求情,陈御史终于免受处罚。但是海瑞却采取了另一种惩罚方式:先是把拿“红票”买米的差役打三十大板,革去其当差的资格,再把他枷号在陈御史办公的衙门前,以羞辱陈御史。陈御史因此名声不好,他对海瑞自然也是恨之入骨。到了海瑞死的时候,陈御史看到海瑞家如此清贫,实在是一般人所不能忍受的(“见刚峰受用之清苦,有寒士所不能堪者”),于是说:“我不再怨恨他了。”(“回吾怨恨之心矣”)

海瑞的“清苦”终于感动了原来对他恨之入骨的陈御史,可见就清官来说,没有什么比他自己过着清贫的生活更具有说服力和感召力了。穷是清官最好的名片。

海瑞为什么穷?按照吴思先生《潜规则》一书的解释,这主要是明代的低工资制度惹的祸。清官不受外财,守着一份死工资过日子,而工资又低,那就只能穷了,这很好理解。进一步推论,因为穷,收入不够用,只好去贪污受贿,因此低工资制度成了明代官员“当贪官的理由”,这也似乎符合逻辑。但是,这个观点却是不能轻易相信的。

海瑞(1514-1587)作为政治明星的高调出场,始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出任浙江淳安知县一职,这时海瑞已经45岁。淳安任上有一件非常著名的买肉事件,研究者历来将它作为海瑞贫穷的依据:“在浙江淳安当知县的时候,穷得要靠自己种菜自给,当然更舍不得吃肉。有一次海瑞的母亲过生日,海瑞买了二斤肉,这条消息居然传到了总督胡宗宪耳朵里。第二天,总督发布新闻说:‘昨天听说海县长给老母过生日,买了二斤肉!”(《潜规则·当贪官的理由》)此事见于《明史》记载,似乎没有理由怀疑它的历史真实性。问题是,海瑞是不是真的穷得买不起两斤肉呢?

当时买两斤肉需要多少钱?根据海瑞自己的说法,“猪肉二十五斤,价银五钱四分。”也就是说买25斤猪肉需要0.54两银子,一斤为
0.0216两,换算成现在的人民币大概就是14元,明嘉靖后期到万历前期的米价大致是1石米需银7钱,1石约为155斤,这样1两银子可买221.4斤大米。2013年夏秋北京超市粳米的零售价一般是每斤3元左右。这就是说,按购买力换算,当时的1两银子大约相当于现在的664元。货币换算标准,详见本书附录。和现在的肉价差不多。由于海瑞可能是回民(因为有人认为海瑞的曾祖父海答儿可能是回民),我们假定他买的那两斤肉是牛肉。当时牛肉的售价,“大羹牛肉二斤,价银四分正”,每斤也就是13元。

海瑞会穷到付不起26元买2斤牛肉给母亲过生日吗?

明代官员的正式工资不高。按照朱元璋时代确定的工资标准,七品知县的年薪是90石大米,《明史·职官志》记此标准为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定,《明太祖实录》则记此标准为洪武二十年九月定。一般都认为洪武二十五年的标准成为以后有明一代的定例。相当于现在的4万块钱,月薪只有3000多元。由于后来朝廷发给官员的俸禄并不是全额的大米,还有折色,实际领到手的是12石大米、27.49两银子、360贯钞。

万历《明会典》卷三十九记载地方正七品官员岁俸米为90石,其中54石为本色,36石为折色。本色中12石为月俸米,其余折银俸35石、折绢俸7石,共合银26.95两。折色中折布俸18石,合银0.54两;折钞俸18石,合本色钞360贯。万历十年(1582年)的《万历会计录》卷三十四“文武官俸禄”记载与之相同。这360贯钞,名义上顶了36石大米(10贯钞折俸1石),但是较起真来,由于钞法不行,货币严重贬值,这笔钱在市场上未必能买到两石大米。这样计算起来,实际工资只有53石大米(27.49两银子按万历前期的米价每石0.7两来算,可购米39石),不到现在的2.5万元,月薪只有2000元。每个月2 000元的工资的确不高,但似乎不至于买不起二十几块钱的两斤肉。

海瑞除了国家发放的工资之外,还有一些收入。海瑞老家有一些田产,据黄仁宇先生估计,总共是40亩光景。40亩地租给别人耕种,地租一般是收获量的一半,明代的海南(当时的广东琼州府)能够种双季稻(还有可能种三季稻),按道理一亩地每年收一石米的地租总会有的,这意味着海瑞一家每年还有二三十两银子的收入。

海瑞在海南老家拥有零散土地93丘,全部税额为1.28两银子,黄仁宇先生按照当时海南的一般税率估计其土地数量大约为40亩(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40页)土地租佃给别人耕作,田租一般是亩产的一半。洪武四年(1371年)八月朱元璋曾赏赐沐英“苏州府吴江县田一十二顷八十亩,岁计租一千石”(《明太祖实录》卷六十七),洪武六年五月又赐“铜陵县田十二顷四十亩,岁计租五百四十八石”(《明太祖实录》卷八十二)。田租每亩前者约0.78石,后者约0.44石。两者相差较大,主要是由于两地亩产量不一的缘故。苏州的田地差不多是全国亩产量最高的,而铜陵田地则比较瘠薄。所以海瑞老家的40亩田地所得年租应该不会超过苏州的标准,所得不会超过31.2石,但至少也不会少于17.6石,因此可以养5人至9人,差不多是一家人的口粮。

海瑞的家庭,我们假设情况和2006年年底播映的电视连续剧《大明王朝1566嘉靖与海瑞》所呈现的情况一样,是海瑞夫妻两人,和老母海太夫人及一个女儿,一家四口,三个成人一个小孩。这样的一家人一年需要多少花费呢?

家庭基本花费不外吃穿住行等项。先说吃。食物的消费量遵循生理规律。按照明清时人的说法,成人一天需要吃1升米,一年需要36石米。小孩的食量大概是成人的一半。海瑞的工资里有实发的12石米,已经基本上满足三个大人一个小孩的口粮需要了。海瑞的工资除米之外还有大约30两银子,如果海瑞的家庭情况真的像《大明王朝1566嘉靖与海瑞》所呈现的那样,海瑞是不可能买不起两斤肉的。

当年海瑞一家就住在县衙正堂后面的“知县宅”里,官方提供的住宅是知县法定工资之外的福利的一部分。

海瑞在淳安知县任上还享有一项重要的政府提供的福利,这就是住宅。帝国的官衙格局和北京的紫禁城一样,在理论上各级官衙就是紫禁城的翻版,只是规模不同而已。淳安县衙建筑布局的图样还保存在著名藏书楼宁波天一阁所收藏的嘉靖三年(1524年)版的《淳安县志》里面。从图中可以看到,中轴线的最北端的“知县宅”便是县令海瑞一家的住宅,这是一个独立的院落,相当宽敞。院落与前面办公事的大堂之间有一道门,人们所谓的“走后门”,就是指绕过正堂,通过这道门,进入知县的私宅。知县住宅的装修和家具,所有费用都由政府提供。在这样大的院落里,如果海瑞对欣赏花草没有兴趣,当然可以把花坛和空地整出来种菜种瓜。南方气候温暖,随便扔一颗种子都能发芽,所以他不怎么需要到菜市场上去买菜。事实上,许多与海瑞同时代的人都有过海瑞“种菜自给”的做法。有些材料甚至还说,海瑞不仅在衙门空地里种菜,还种稻种麦子,县衙成了试验田。

解决了吃和住的问题,日常生活中剩下的便只有穿和行了。当了官之后出行有经费和驿站,不需要自己掏钱。关于穿,当时的绢一匹不过值0.7两银子,和一石米的价钱差不多,布一匹则只值一石米价的20%。(见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11月第2版,第711~712页。)在穿的问题上,海瑞的确是很马虎。嘉靖四十年(1561年)冬天,海瑞到北京听候吏部考核,去拜见原来的福建教育系统老领导(学政)、现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吏部侍郎)朱镇山的时候,朱部长看他在寒冷的冬天里还穿着一件丝质的破袍子,就说你即便是穷,也不至于穷得连一件官服也置办不起吧!海瑞听了,便去置办了一件用黄石绢做的衣服。

无须再去仔细考证海瑞一家四口人一年需花多少银子了。《红楼梦》里的刘姥姥一家,有刘姥姥和她的女儿、女婿及两个孙辈孩子,刘姥姥说贾府吃一顿螃蟹花了二十几两银子,“这一顿的钱够我们庄家人过一年了”(《红楼梦》第三十九回)。如果以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间作为刘姥姥生活的时代,那么曹雪芹写《红楼梦》的乾隆时代银子已经比海瑞在淳安当知县的时候贬值得多了,两相比较,海瑞一家的收入似乎比已经过上小康生活的刘姥姥一家还要多。

海瑞当年生活的淳安虽然比较偏僻,但属于江浙一带全国经济比较发达、生活水平比较高的地区。这个地区的生活费用,有不少研究可以证明。有几位学者曾推算过清代江南人的年生活费支出,大致是:1、每年每户(以一家五口计)日常生活所需口粮为15石到18石(以常年米价1石值银1两为准,约需银15两到18两);2、副食(包括油盐荤菜蔬之类),全年每户支出约需银7两;3、全年每家用布支出约需银3两;4、燃料每年支出约需银3两。这样,全年生活费支出约为30两银子光景。(见马学强:《清代江南物价与居民生活:对上海地区的考察》,《社会科学》2003年第11期;该文主要是参考了两篇文章:王家范的《明清江南消费风气与消费结构描述明清江南消费经济探测之一》和方行的《清代江南农民的消费》,分见《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2期、《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3期。)从专业的研究结果看,《红楼梦》里刘姥姥说的话大致是可信的。而海瑞任淳安知县的时候米价又相对便宜(买一石米可能不到0.7两银子),银子的购买力比较强,因此可以说海瑞一家的生活并不困难,甚至已超过小康水平,根本就不会买不起两斤肉。那么,海瑞的穷是不是真的?

(二):海瑞的私生活

海瑞的穷可能是真的,但原因不能简单地说是工资低,而是另有原因。

海瑞4岁丧父,由母亲一手带大。海瑞家是三代单传,所以家庭关系比较简单。但是,海瑞的妻妾问题却显得迷雾重重,异常复杂。

黄仁宇先生的《万历十五年》说海瑞“曾经结过三次婚,又有两个小妾”。这个说法为许多著作所继承,比如易中天的《品人录》。以黄仁宇先生历史学家的素养,“三妻两妾”之说自然是有根据的,依据是海瑞的同乡、侄女婿梁云龙所写的《海忠介公行状》。但是,同样是这篇文章,也提到了有人说海瑞娶过六七次妻妾,甚至以此认为海瑞在这一点上“认真太过”—意思大概是有点花心了。另外,攻击海瑞的人还有“九娶”的说法,并说海瑞自己年纪很大了(“瑞已耄”),还娶很年轻的女孩子(“妻方艾”)做小老婆。根据《万历十五年》的说法,我们不妨认为黄仁宇先生是相信“五娶说”的。而“六娶七娶说”和“九娶说”有没有依据呢?从可靠的史料来看,海瑞先后有三位夫人,又至少纳过三个小妾,因此至少“六娶说”是完全成立的。

海瑞的第一位夫人姓许,两人什么时候结的婚不清楚,能够知道的是,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海瑞33岁的时候,许夫人被海瑞休了。在那个时代,一个女人被休弃是莫大的羞耻。何况这时候已经育有两个女儿,让一个女人离开自己生养的女儿必然也是莫大的痛苦。而且,似乎许夫人还在经济上吃了亏,为此,她还告过海瑞。

许夫人到底是因什么原因被休,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条?从“以大故所出妇许氏”的提法来看,许夫人似乎有过什么大差错。但是所谓的“大故”到底是什么呢?也许是没有生男孩,海家无后,这是比较靠谱的理由。是否如此无从查考。但是许夫人年纪尚轻,生育问题似乎不是理由。

另一种原因,或许正如许多人所猜测的那样,可能是她与海瑞的母亲海太夫人之间的婆媳矛盾。这样的事,在著名的汉代长诗《孔雀东南飞》中有过详细的描述。问题在于,许夫人如同不幸的刘兰芝,海瑞是不是也有焦仲卿那样的感情?历史材料显示,海瑞并不是焦仲卿,他是个著名的孝子,他永远是无条件地站在母亲这一边的。这就决定了海家的媳妇不好当。

海瑞和许夫人离异之后,又娶了潘氏夫人。但是,潘夫人到海家之后不到一个月又被休弃,休弃的理由不得而知。

接着海瑞又娶了王氏夫人。王夫人比较争气,在海瑞到达淳安之前两年为海瑞生了个儿子,名叫中砥。海瑞到淳安任上之后的当年,王夫人又为海瑞生了个儿子,取名中亮。王夫人还生了个女儿,不过什么时候生的不太清楚。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十月,海瑞被调到北京户部(类似现在的财政部)工作,海太夫人不喜欢到寒冷的北方去生活,海瑞没有办法,只好让王夫人携二男三女服侍海太夫人从海瑞在江西兴国知县的任上南归,而海瑞则带了两个仆人北上任职,这一年海瑞51岁。于此可知,当年海瑞任淳安知县的时候,他身边至少已有两个已经十几岁的女儿和两个年幼的儿子。

王夫人于隆庆二年(1568年)七月二十四日晚上去世,据海瑞说是生病去世的,但也有人说是自杀的,《万历十五年》说王夫人“于1569年在极为可疑的情况下死去”(1569年的说法有误)。在王夫人去世前11天,海瑞的妾韩氏上吊自杀。这两件事联系起来,使海瑞的家庭生活变得扑朔迷离。韩氏为何自杀?王夫人到底因何而死?这些事已经成了历史之谜,但海瑞在官场上却有了非常不好的名声。

戴凤翔弹劾海瑞的疏文中说海瑞妻妾争宠,海瑞“偏向宠妾,殴詈正妻”,导致“其妻愤激自缢身死,妾亦慌惧相继而缢”(见高拱《高文襄公文集》卷二十三)。戴凤翔的说法也许并不可信,但海瑞自己所说也没有给出韩氏自杀的说得过去的理由。这时候的海瑞在南京任正四品的通政司右通政之职,他是半年多前才到南京来的。那么,海瑞纳韩氏为妾可能是在北京,也可能是到南京之后的事,无论哪种情况,韩氏跟随海瑞的时间都不算长。

必须交代的一件事是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十月海瑞因为上了震惊朝野的尖锐批评嘉靖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治安疏》而在次年二月下狱,两个儿子就在这一年死了,一个11岁,一个9岁,而海瑞已经52岁了。可以想见,这个打击对海家来说会是怎样的致命情形。妻死妾亡,海瑞的心态如何呢?据一封写给朋友的信件透露,海瑞说自己“每一思及,百念灰矣”,可见他未必是人们想象的那种无情之人,对妻妾也不是没有感情。而酿成这样的家庭悲剧,不由得不让人想到已近80岁高龄的海太夫人。

海瑞还有一妾姓邱,史料中只说她为晚年的海瑞生了一个儿子,但长到3岁就夭折了。

海瑞于隆庆四年(1570年)四月申请退休,获准后离开南京回家乡琼山闲居,从此离开官场15年,直到万历十三年(1585年)正月海瑞已经72岁时才重新回到官场,先后任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南京吏部右侍郎及南京右都御史之职。邱氏什么时候所纳史无明文,或许是海瑞在家乡时所纳,但万历十五年十月十四日海瑞死的时候有“二媵四仆”。

说到海瑞死时有“二媵四仆”的不止一种文献。如与海瑞有书信往来的侄女婿梁云龙在所撰《海忠介公行状》中称海瑞死时“二媵四仆,愚弱不胜”(《海瑞集》第544页);同乡晚辈王国宪所辑的《海忠介公年谱》称海瑞“临危弥留,二媵四仆奉侍,无一语及身后事”(《海瑞集》第598页)。

媵是侧室,也就是小妾。这二妾中有一个可能是邱氏,另一个则可能是重回南京后所纳(因韩氏已死)。当然,也不排除这二妾中邱氏不在内的可能。假定这二妾一个是邱氏,一个便是政敌攻击海瑞时所说“瑞已耄,而妻方艾”的那个年纪“方艾”的女孩,那么海瑞也已经有过三个小妾,这样“六娶说”就不是高估,而是有确切证据的最低估计。

海瑞已经70多岁了,头发已白,在这样的年龄纳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子为妾,虽然这在帝国时代不算是什么稀奇事,但毕竟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政敌以此来责备海瑞,即使是那些为他辩护的人,对此也只好避而不谈。海瑞身边至少已有一妾,他还要纳一个十来岁的女孩为妾的正当理由是什么呢?也许是传宗接代,可是海瑞已经70多岁了,这理由似乎很难成立。本来这些事只是海瑞个人的私事,他人没有资格说三道四,三四百年之后的我们更没有必要重提这些陈芝麻烂谷子。但是这涉及海瑞贫穷的原因问题,因此是不能回避的。要知道,纳妾是要花钱的,这钱从哪里来?娶妾要有经济基础,不仅娶的时候要花钱,进门后的用度也要花钱,海瑞有这样的经济基础吗?

明代纳妾的成本如何呢?在明代,如果要赎买一个色艺俱佳的名妓为妾,通常需支付千两白银的身价。明末的那些秦淮名妓,恐怕还不止这个价。一般的情形,如《金瓶梅》告诉我们的,收婢女为妾约需50两,如果是讨一个妾,就要百两以上,一般需要300两银子。这是明代的数据,清代的情况类似。比如,康熙年间在苏州买妾的价格,少的在70两至140两,多的需450两(康熙四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至九月二十三日王鸿绪奏折)。而在晚清同治、光绪年间,名士李慈铭在自己的日记(《越缦堂日记》)里面详细记下了自己三次娶妾的花费:1、同治四年(1865年),娶歌女张珊,银400圆,犒使16圆;2、光绪四年(1878年),买席氏130两,另付媒婆赏钱、道喜钱等项,共费银134.6两、钱60000文(当时京钱16250文约值银1两);3、光绪十三年(1887年),纳王氏,180两。可见当时娶妾至少得花一百多两银子。从总的情况看,海瑞用在娶妾上的费用不会少,三次可能需要三四百两银子。

妾的价格,与妾的相貌、年龄、艺术修养、文化程度等个人禀赋,以及卖身时的特殊情况等有关,也有身价比较低的,只需几十两。郭松义先生《伦理与生活:清代的婚姻关系》(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一书中列有清代康熙到光绪各时期的妾价资料近40个,显示妾价从6两到8000两不等,通常貌美年少者价高,貌差年长者价低。见该书第373~376页。这对只有有限的法定工资的海瑞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与他的生活贫困不能说没有关系。要知道,按照法定的工资标准,这些费用够一个七品知县十年的工资了。

好色大概是男人之通性。明代学者唐甄说:“女之美者为妾,恶者为婢。”(《潜书·存言》)清代的人说,“娶妻娶德,娶妾娶色”,“挑妻挑财产门第,选妾论漂亮伶俐”。可见妾的第一选择标准是貌美,这就说明其目的主要不是传宗接代,而是出于男人对色欲的满足。妾的第二个选择标准是青春年少。一份对78个女子开始做妾的年龄的统计表明,女子做妾的最小年龄为11岁(2人),最大为39岁(1人),平均年龄18岁;14岁以下为妾的占24.36%,15岁至19岁为妾的占50%,合计19岁以下为妾的占到总数的74.36%;20岁至29岁为妾(不少是再嫁者)的占20.51%,合计29岁以下为妾的占94.87%,30岁及以上者只有5.13%。清初浙江杭州仁和知县张玉甲,在一份审案判牍中,针对受审的翁、妾二人,写了一句调侃性的话:“夫翁已为鸡皮鹤发,而婢(妾)犹作艳李浓桃”。海瑞年老时仍然纳妾,这在明清时代也不少见。清代一些著名文化人,都有五六十岁时纳妾的记录,如李渔56岁、57岁时纳乔、王二姬,颜元59岁纳妾姜氏,屈大均59岁连纳陆、石二姬,顾炎武63岁纳一妾。不纳妾的则被人赞扬。如查慎行49岁时原配夫人去世,之后没有纳妾,被称赞“尤为人所难”。

回到淳安任上买两斤肉给母亲做寿的事上来,这事还是很有可能的。这时海瑞身边除了自己、老母和夫人王氏之外,还有许夫人所生的已经长大的两个女孩,她们都有十几岁了,以及两个幼小的男孩。这么一家人需要几个仆人,还有奶妈、婢女,等等。这么看来,这个家庭至少有十来个人。这么多人只是靠海瑞的12石米、30两银子的工资过日子,日子不好过便很好理解了。海瑞只能精打细算过日子,工资不够花销,在县衙后院种点蔬菜瓜果也是很自然的事。

非常奇怪的一件事是海瑞在这样的家庭收支结构中居然还能省下钱来。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十二月出任福建南平县教谕,到隆庆四年(1570年)四月申请退休,海瑞当了十七八年的官,回到家乡琼山时用“禄入”所得120两银子买了一间房子。以海瑞的家庭花销与俸禄所得进行比较可以知道,一般情况下他是不可能有多余的银子的,那么这120两银子到底是怎么省下的也就成了历史之谜。

(三):朱元璋的理由

海瑞的家庭生活说明,不能简单地把海瑞的穷归因于俸禄的微薄。同样,在考察明代官员贪污的原因的时候,也不能简单地把他们的贪污归因于“薄俸”(低工资)制度。如果你认为高薪才能养廉,那你就必须回答这样的问题:什么样的工资标准才算高?高到什么程度才能保证官员不贪污?

明代的俸禄标准是朱元璋时代确定下来的。问题在于,朱元璋在制定工资标准的时候,难道会不给他手下的官员留够基本的生活费?这不合情理,显然也是不可能的。朱元璋认为,他给官员的工资是够他们养家糊口的。

朱元璋出身底层,完全了解下层百姓生活的艰苦。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八月,他颁布了一份反腐教材,名为“醒贪简要录”,教材里面详细地计算了官员所得的俸米如果折合成稻谷是多少、按照平均亩产折算需要多少亩地、农民耕种这些地需要花费多少劳力等,希望通过“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式的忆苦思甜教育来唤醒官吏们的良心。

《醒贪简要录》在历史上不知道是否有单行本传下来,在明代流传颇广的百科全书(当时的类书)《三台万用正宗》里面能够看到一些内容,这些内容记载的是正一品官员俸禄的算法。正一品官员的俸禄是每月支米87石,一年1044石。折算成稻谷,需要2 620石(稻谷碾成米有较大损耗,从这里提供的数字来看出米率只有40%)。要生产2620石的稻谷,需要用田873亩。种田需要耕牛,按一头牛耕地50亩计算,需用17头牛。田间劳作方面的人力花费,按一个人种田15亩(书中误刻为50亩)计算,需要57个人耕种。收割之后,农夫挑的一担(未脱粒的)稻禾只能出4斗稻谷,所以需要6550挑(书中误刻为6050挑)。如果从田里把稻禾挑到打谷场是一里路,再回去挑也要走一里路,来回就是2里,这样算下来为了挑担就得走13 100里。

因此,正一品官员俸禄每月87石米,看起来似乎不多,但为了这份俸禄,老百姓却不知要花费多少劳力和辛苦。光是挑担就是一个万里长征的路程,你能说这不辛苦?“如此筋骨劳苦,方得许多粮米”,朱元璋反问:“你们这些当官的拿着朝廷的优厚俸禄还不满足,不肯为老百姓造福,一味贪污腐败,破坏朝廷法度,那么到时候被杀头抄家,还能怨别人吗?”

反腐教材的算法让人触目惊心,但是似乎也没起到多少效用。在制定和颁布《醒贪简要录》之前,朱元璋对大臣们说过一番语重心长的话:“四民之中,士最为贵,农最为劳。士之最贵者何?读圣贤之书,明圣贤之道,出为君用,坐享天禄。农之最劳者何?当春之时,鸡鸣而起,驱牛秉耒而耕;及苗既种,又须耘耨,炎天赤日,形体憔悴;及至秋成,输官之外,所余能几?一或水旱虫蝗,则举家皇皇无所望矣。今居官者,不念吾民之艰,至有剥刻而虐害之,无仁心甚矣。”(余继登《皇明典故纪闻》卷五)在《醒贪简要录》中,朱元璋又拿坐办公室的人员和“披坚执锐,卧雪眠霜,不胜劳苦”的每月只有一石米工资的士兵,以及没有时间耕种自己的土地,“如此艰难,犹且趋事赴功,不敢有违”的驿站人户做对比,指出“各衙门吏员止是书写,夏坐凉房,冬居暖室,比当军、当站的十分安闲”,如此“心尚不足,仍复贪赃坏法,百般害民”,朱元璋觉得他实在不了解这些坐在办公室而享用朝廷俸禄的官吏还有没有一点体恤百姓的良心。

这么看来,朱元璋当时制定的官吏俸禄标准也是有他合理的依据的,不能说是违背人情事理,对官吏要求太过苛刻。朱元璋认为官员“若将所得俸禄养家,尽自有余”。以七品知县的工资标准而言,月薪是7.5石大米,一个成人的月需米量不过3斗,7.5石大米是25个人的口粮,你说它低了,那么要多少才算高呢?知县年薪90石米,与正一品高官相比,只值其年薪的1/12,与其月薪87石米差不多。但按照《醒贪简要录》的算法,也需要70多亩地、5个农民专门为之生产,光是挑那些稻禾就需要走1000多里地。而生产这些米的农民“炎天赤日,形体憔悴”的辛苦更不用说。

明代及以后的人认为明代官员俸禄低得离谱,连著名思想家顾炎武都感叹“自古官俸之薄,未有如此者”,除了主观方面从士大夫的立场出发之外,还有这个俸禄标准执行不到位等各方面的客观原因。俸禄标准虽然以米石来计算,但发放时却没有全支本色米石,而是执行了“钞俸折色”的政策。“钞俸折色”实际上使官员的薪水打了折扣,特别是在中央财政紧张的时候,七折八扣的结果是官员工资大大缩水。

以海瑞在淳安任上为例,年薪如果全支本色,那么90石米按时价每石0.7两银子计算会有63两,而实际上海瑞领到的是12石大米、27.49两银子和360贯钞。钞已经很不值钱,嘉靖七年(1528年)官定的钞银比价是钞每贯值银0.009两,到了嘉靖四十五年,一贯钞仅值银0.0002两。如果以每贯钞值银0.009两来计算,360贯钞值3.24两银子,按市价可以买到4.6石米;如果以每贯钞值银0.0002两来计算,360贯钞仅值银0.072两,只能买到0.1石米,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海瑞在淳安的嘉靖三十七年,我们从优计算,就当这360贯钞可以买2石米,这样算下来总共得到的也只有53石米或37两银子,还不到全支本色薪水的60%。这就是说,工资至少缩水了四成。本来可以养活10个人的工资现在只能养活6个人了。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则是薪酬标准不变而物价增高受到的影响。

一般来说,帝国前期物价水平比较低,银子的购买力比较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发展,人口增长,物价上涨,货币贬值,同样的工资,实际购买力已大大降低。这是官吏工资缩水的另一个表现。以米价为例,明前期的宣德、正统年间一两银子可买4石米(《明史》卷七十八),而中期一石米值银5钱是“江南之平价”,海瑞生活的嘉靖、万历时期米价是每石米六七钱银子光景。到了明末,崇祯五年(1632年)大明宝钞最高面额一贯,洪武年间发行,后来越来越不值钱,需扎捆使用。上海的米价还是一两银子一石,到了崇祯十二三年,已经涨到一两八九钱才能买一石米(叶梦珠《阅世编》卷七)。至于到了崇祯末年一石米需要十几两银子,那属于非常状况,不能以正常情况来讨论。银子购买力降低了,而薪酬标准没有相应调高,同样的薪水大大缩水。

一方面是“钞俸折色”,一方面是物价上涨,而薪酬还是两百年前的老标准,万历时代的帝国官员叫穷可以说是情有可原。但是,要说这工资是穷得没法过日子,或者是工资低而导致贪污腐败,却还是要慎重一些。要知道,官员的穷,是不同于老百姓的穷的,相对于他们庞大的家口和喜欢娶年轻漂亮女人为妾的兴趣,无论多少工资都是不够的。因此,迫使官员寻求法定工资之外的钱财的,首先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庭制度。

(四):工资要养多少人

中国历代人口统计数据表明,中国古代户均人数为5人。海瑞在淳安的时候,淳安一县有11371户,46505口人,平均每户4口人,而官员的家庭人口则远远超过了这个平均数。海瑞的家庭结构已经相对简单,但也已不止十口,其他官员的家口庞大可想而知,《红楼梦》中的贾府为我们提供了一幅生动的图景。

根据日本学者衣川强先生的估计,宋代官员家庭平均为30人光景。宋代是中国历史上文化昌盛发达的时代,众所周知,唐宋八大家中有六位生活于北宋。他们之中有几位偶尔也谈到自己的家庭情况。比如,王安石说靠自己的俸禄为生的有数十人;苏轼在被贬官的路上,携家挈口,跟随左右的还有二十余人。其他有名的文人,比如,杨亿说有三十余人依赖自己生活,石介说有50多人,张耒、陆游则说过靠自己的俸禄生活的有10人。因此,大略估计一下,宋代官员的家庭平均是30人光景。

明清时代的家庭人口与宋代是不是一样呢?按道理来说应该是一样的,但是史料表明似乎明清时代的官员家口绝不止30人。以清代为例,在乾隆七年(1742年)的殿试试题中,乾隆说“凡州县莅任,其亲戚仆从仰给于一官者不下数百人”,就是说靠一个州县官员生活的有数百人之多。乾隆的这个说法自然不会是信口胡说,因为这个说法还有几个人也提到过。甚至还不止数百人。如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御史刘子章上了一份奏折,说:“臣见外任官员,除携妻子兄弟而外,其奴婢有多至数百人。”(《节仆从以省扰累疏》,贺长龄辑《皇朝经世文编》卷十六)就是说,不算官员的妻儿兄弟等直系亲属,仅仅是为其家庭服务的家人奴仆就有数百人。乾隆年间人阮葵生也说:“近日州县长随,多者数百人矣。”(《茶余客话》卷四)道光、咸丰时期的王侃则说,汉代的制度是诸侯王可以有奴婢二百人,关内侯三十人,而现在州县的长随,“多者过于汉之列侯,少亦过于关内侯”(《放言》卷上)。“长随”,是官员的仆人。数百人之说似乎尚不算是过分,还有更为危言耸听的,比如说督抚“置买奴仆太多,有至千人者”(福格《听雨丛谈》卷五)。

雍正时代的奏折中也有这方面的数据,如雍正元年八月初八,翰林院侍读学士沈异机在奏折中说:“每见知府家口多至三四百人,州县家口多至一二百人,半挈工匠、杂技之流,声色欢娱。”雍正二年闰四月初一,两江总督查弼纳向雍正汇报查抄苏州织造李煦家产的情况,说到李煦的家人有二百多口。

为了控制官员的家人数量,朝廷不得不正式发文,如康熙四十一年吏部议准:汉族地方官所带奴仆,总督、巡抚限50人,布政使、按察使限40人,道台、知府限30人,同知、通判、知州、知县限20人,州同、县丞以下限10人。这是奴仆,是男性家人,女性家人即仆妇、婢女也按这个标准执行。以上的标准是针对汉族地方官的,而旗人的标准又不一样,总督、巡抚的家口是不得超过500名,其他官员在汉族官员的基础上准予增加一倍(《清圣祖实录》卷二八)。这就是说,一位七品知县,如果他是汉族,他所带的仆从可以是男性20人、女性20人,共40人,而满族官员则可以达到80人。但是,这个标准中的仆从好像还是不完全的,因为咸丰、同治时期人福格在其所著《听雨丛谈》中说,“厨役等不在此数”,就是说管饮食等方面的人员不算在内。那么,即使严格按照康熙四十一年确定的标准来执行,一个知县的仆人少说也有几十个。事实上,恐怕许多知县会突破康熙四十一年的标准。雍正六年(1728年)曾任山东新泰知县的朱成元被查处,抄家的结果是朱知县家口总共有86人,考虑到朱知县是旗人(见乾隆《蒲台县志》,朱知县的事详见本书《送礼政治》一文),86人中包括直系亲属,因此仆从可能没有超标,但接近超标的限度了。

这样问题就出来了,我们知道,宋代是中国历史上官员待遇最好的朝代,那么宋代官员的俸禄够花了吗?仅以养活家口而论,研究者得出的结论就很悲观。衣川强先生的结论是这样的:“能够全赖俸给生活的官吏,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纯靠俸给生活的官僚是不可能有的。”

这个结论过于绝对。历史上总会有一些例外,比如,北宋名臣范仲淹和儿子范存仁都曾位至宰相(参知政事),由于俸禄高,不仅能靠俸给生活,而且用多余的钱办了中国历史上非常著名的范氏义庄。这就是说,哪怕宋代官员的薪水很高,而平均家口以30人计,按照当时的物价水平和消费项目来计算,一般来说宋代官员的俸禄仍然是不够养家糊口的。这是一个让人沮丧的结论。它似乎证明,中国历史上的官员贪污(如果获取法定收入之外的收入都算是贪污的话)是必然的,无论工资多少都是没用的,哪怕是调整到像宋代那样给国家财政造成很大负担的标准,仍然不能使官员养活他们的家人。

帝国在这里陷入了困境。帝国财政不仅要养活官员本人,还要代他们养活家口。如果帝国官员的家庭像老百姓那样平均每户只有5口人,那么事情还好办。问题是,帝国官员们要娶一大堆妻妾,生一大堆子女,有一大堆为之服务的奴仆,还要过上舒适甚至奢靡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多少工资才够他们用?

因此,认为哪朝哪代工资低而导致贪污的议论是可以商榷的。因为工资高低固然对官员生活有点影响,但在官员的家口、生活水平没有办法约束的情况下,工资永远都是不够的。如果工资不够就能成为“当贪官的理由”,那么这个理由永远存在。如同我们在海瑞的生活中所看到的那样,尽管七折八扣之后工资大大缩水,但如果海瑞的家庭和帝国的老百姓一样只有5口人,那么淳安知县的工资已经足够养家了,日子还会过得不错,根本就不存在买不起两斤肉的问题。海瑞如果能够免俗,少纳一个小妾,日子也会过得好一些,可能也不至于到死的时候才留下十几两银子。

从官员的家庭生活来看,我们发现帝国存在重大的危机,也可以说在这个看似平常的地方,却隐藏着历史的奥秘:按照朱元璋的逻辑,他已经按超过老百姓家庭一家5口人的生活标准向县令支付工资,但是一个县令家庭,直系亲属有10个人光景,奴仆人数按清代限制奴仆的法令中的最低标准40人来计算,他实际需要养活的是50个人。以5个人生活的工资应付50个人的生活,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他实际的收入必须达到法定收入的10倍才行。如果以县令作为官场的平均标准,那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推论:整个官场的收入必须是法定薪酬总额的10倍,才能让官员家庭过上基本的生活。由这一点就可以知道,官员追求法定工资之外的收入的动力有多大,要想让官员不贪又有多难。

当然,这是就绝大多数官员来说的,有些人家境特别好,或者家庭结构特别简单,生活又极其简朴,那么他可以不贪,这种情况虽然存在,但不是主流。绝大多数人的情况是和海瑞相似的,家里有几亩薄地,有条件读点书,然后通过科举出仕为官,从宋代开始,这种情况就是主流了。

家庭对生活的影响很大。本文开头提到顾炎武议论中的一个关键点被忽略了,这个关键点就是顾炎武话中的“无以赡其家”的“家”字。相对于官员庞大的家口,加上纳妾的费用,法定工资的确是“无以赡其家”的。由此可知,所谓明清时代官吏工资过低,实际上是相对于官员庞大的家口以及纳妾等家庭问题才显示出来的。但是,国家支付官吏工资,并没有理由要为其养一个庞大的家庭,更没有理由连官员纳妾的钱都支付。据说现下被查处的贪官中95%的人都存在包二奶、三奶的现象,本来他们已经可以“工资基本不用”,之所以还要贪污,显然也不是因为工资太低,而是相对于包二奶、三奶的大笔费用工资才显得不够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