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哲之死,蒋经国上海“打虎”第一枪

1948年8月,国民政府实行货币改革,以金圆券取代法币,禁止私人持有黄金、白银、外汇,限期兑换金圆券,严控市场物价,严惩囤积居奇商人。蒋经国以经济副督导员身份,带领一批少壮派骨干到上海实行经济管制,打击投机奸商,时称“打老虎”。为了杀一儆百,林王公司经理王春哲便成为第一个被正法的上海商人。
01、王春哲与林王公司
王春哲时年36岁,广东汕头人,曾受高等教育,毕业后来到上海。1937年初,他与林名坚合资,在上海北京路131号创办林王公司,在敌伪时期就已成为上海知名投机公司。王春哲家有老母和一个姐姐、一个弟弟,均随其迁居上海。他虽尚未娶妻,但因财大气粗而不乏追求者。随着生意越做越大,他开始沉湎于灯红酒绿的声色场中,结交众多舞姬、名媛、交际花等,出入公开场合时常携一个芳名“亚菱”的女友,还有一个红舞女与其过从甚密。抗战胜利后,该公司改称林王商行,由王春哲独资经营,自任经理,聘其表弟郑嘉裕为副经理。与此同时,王春哲又与王声和、王树楠共同开设联盛商行,亦由王春哲任经理。这两家商行均以经营纱布、花边、橡胶进出口作掩护,实则大规模经营黄金、美钞、港币的黑市交易,并经营各种外汇业务,账册中以“米”“豆”“糖”“面粉”“油”等暗号代替黄金、美钞、港币等,以“担”代替“两”。林王公司背景深厚,据称,行政院长孙科即为该公司顾问,王春哲则为孙科的经纪人。王春哲、郑嘉裕与国内外诸多政要均有往来,甚至与多名大使、公使关系密切。该公司与上海瑞康诚钱庄、大同银行、大通银行均有款项往来,在香港、汕头等地设多个分销处,交易远达纽约、旧金山、伦敦等地。据上海警方掌握的资料,该公司自1948年1月23日起至3月10日止,买卖港币及私套港汇,计收入港币153.288207万元,付去港币198.461306万元,1948年1月至4月26日,私套港汇35.0303万元,又1948年3月9日至5月6日付去美钞计15.339566万元,又1948年3月18日至4月26日买入黄金196.895两,卖出196.544两,内有美钞1754元,换得美金557元。
02、投案自首
在蒋经国到上海前,警方就曾收到多封对林王公司的检举信。经上海金融管理局查明,该公司确以熊记、春哲记、裕记、泰昆、同荣、联发等户头,大规模经营金钞、套汇。警局随即行动,查抄了该公司,在公司和王春哲私宅缴获多册账簿。遗憾的是,王春哲、郑嘉裕等人犯却漏网了。王春哲对外称其时在香港,实则匿居上海华懋大厦。此后,警方丝毫没有放松对二人的追捕,日夜轮班对林王公司及其私人住所严密蹲守布控。王春哲自知躲避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于是他以攻为守,挺身向警局投案自首。他自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商人,追求利益是一个商人的本能,套汇、倒卖黄金者也不只其一人,何况还有行政院长孙科作后台。因此,投案时,他态度从容,面无惧色。嗣后,郑嘉裕也效仿他到警局报到。不出所料,案发后,孙科数度来沪运动各方,并向王春哲家属保证将其保释。于是,被拘押于特刑庭的王春哲、郑嘉裕初时均被判无罪,郑嘉裕更被秘密释放。正当王春哲也盘算着如何回去与家人团聚时,风云突变,警局将盈尺的证据送到了蒋经国的办公桌上。阅罢,蒋经国拍案而起,立即派人将特刑庭法官请到督导员办公室,劈头便问:“此案你是否收贿?”法官答:“未曾。”“没有最好,请你好自为之!”送客后,蒋经国遂携带该案卷宗送呈蒋介石核阅,并称,此案如不严办,今后工作便无从开展!在得到蒋介石“严办”的批示后,王春哲遂由无罪变为死刑。
1948年9月24日,王春哲在上海被处决
判决书送达后,王春哲提出上诉。上诉书提出三点理由:一、《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本含有政治性质,其内容均以破坏国体颠覆政府为对象,王春哲即使负有黑市买卖黄金外汇之责,亦仅系单纯地扰乱金融行为,纵或影响戡乱工作,不能谓为目的在乎妨害戡乱。二、买卖金钞外汇行为,系郑嘉裕私人违法,王春哲不能代负其责。三、王春哲于1947年9月19日出国至1948年4月26日返抵上海,对于郑嘉裕之舞弊营私行为,更属无从过问。1948年9月22日,中央特刑庭终审作出判决:王春哲共同连续意图妨害戡乱,扰乱金融,决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判决理由是:《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固以妨害戡乱危害国家之犯罪为对象,但不以处罚政治性质之奸匪为限。凡行为合于该条例之规定,均应处罚。大规模之黑市买卖黄金外币外汇,足使金融紊乱,黑市猖獗,妨害戡乱工作,至深且巨,稍具经济常识者,类能知之。声请人曾受高等教育,经营进出口业务,更能深予认识。认识其为妨害戡乱,而仍容许为之,自属为预见其发生,而其发生不违反本意,自难谓无妨害戡乱之意图。又声请人为林王商行经理,郑嘉裕为副经理,则该行所有业务行为,声请人自应负其全责。另据记载买卖金钞、外汇账册,均系声请人私人私所搜出,更何得诿郑嘉裕个人之行为。再声请人自去年9月起至同年11月止,旅行国外,固有出国护照可证,但查其自同年12月起,即由香港返国,不特有林名坚致声请人之信件,并有该行逐日记付王经理春哲账目可考。况查该行经营黄金美钞外汇,直至本年5月6日为止,尤何得诿郑嘉裕营私舞弊,无从过问。空言饰卸,均无足采。

时在上海四处活动的孙科见大势已去,回天无力,遂改弦更张,促使法庭从速对王春哲执行死刑,以图杀人灭口。

03、处以极刑
同年9月24日清晨8时,判决书送达上海特刑法庭。在拘押王春哲的杨树浦隆昌路看守所内,法警们把戴有双重刑具的王春哲从牢中提出时,他还蒙在鼓里,反以幽默而镇定的口吻向法警道:“各位何用这样紧张,开庭我知道,又不是把我执行枪毙!”“正是枪毙!”“什么?”王春哲不禁惊出了一身冷汗。在确认自己并未听错后,他自知死期就在眼前了,无奈地摇摇头。法警杨尧臣和班长黄兆中扶掖着他进入法庭,检察官告知他今日午后二时执行枪决。王春哲大声喊道:“我死得冤枉,因为我王春哲不是主犯,主犯郑嘉裕他逃了,何必拿我开头刀?”法官道:“本法庭也只是奉命执行罢了。”遂问其可有遗书。王春哲干脆回答一个字“有”!王春哲镇定自若,执笔挥函。第一封遗书致其老母:母亲,你听到我执行极刑,用不着悲伤,人生几十年终须死,不过我的死是太冤枉,主犯实系表弟郑嘉裕,他带了我的现款逍遥法外,可教他早日自杀谢罪,以免再害他人。至于我留沪的财物,可着恺侄及二兄清理,可全交给你老人家。大姊、群弟为我事来沪奔走,我衷心很甚感激,但命已如此,非人力所挽回。最后,劝告世人者:我死亦无惧,因为我没有对不起国家或个人,只有国家对不起我,我所努力的出口外汇兑给国家,却没有功劳,他人做的事、犯的罪,全嫁在我身上,充其量我不过用人不当吧。另请恺侄转慰诸女友,请勿悲伤,世上好男子多得很。祝你康强!你的不孝的儿子春哲。
1948年,贪污犯王春哲临刑前写遗书
另一封遗书致其侄儿,大意为:恺侄,你可把我的财物清理,送亚菱一万金圆,祝你学业猛进。初在遗书结尾处写了“再会”二字,旋即发觉不妥,面带苦笑地说:“永无再会之时了!”故将墨涂去,改成“绝笔”二字。法庭上的众人皆惊异于他的从容淡定。行刑的时间到了,王春哲步出法庭,见到庭外两旁的记者时,他要求发表谈话。他说,我是怀着一颗坦诚的心到警局投案自首,岂料竟难脱身,落得如此下场。我的死,是代替别人受过,因为主犯是郑嘉裕,他是我的表弟,有人帮他的忙,已经逃到香港去,逍遥法外了!我身为经理,不能逃避责任。我虽死得冤枉,但能为国家换来物价稳定,商人知所警惕,也算值得了。至于控诉我的人,指摘我行踪不定,纯属一派胡言!我要说的是,我与共产党向无往来,倒有不少大使公使与我往来密切……说到这里,已被检察官强行制止。他未能说完的话只能连同代表法律尊严的子弹,一并吞了下去。

他要求喝送行酒,痛饮高粱酒既毕,一阵仰天长笑。他再要求注射麻醉剂针而死,未获准许。王春哲途经上海监狱时,那里的囚犯们均俯窗而望,发出“啊!啊”的尖叫声为其送行。王春哲一路含笑,从容走向上海监狱刑场。庭长王震南、检察官李毓龙执行枪决。王春哲自己主动坐在柳木椅上,对行刑者说:“请帮帮忙,枪法打好一点!”话音未落,砰的一声,子弹从后脑进,自脸部出,血流如注,王春哲应声倒地,结束了生命。

04、无疾而终
临刑前,王春哲特意嘱咐其在上海商学院读书的侄子王忠恺,将一万元转交给其女友黄亚菱。据说还有一个名叫周叶秋的红舞女,也是他的恋人。此二女听到枪毙王春哲的消息后泪流满面,叹惋不已。周叶秋悲伤地说,她的前任恋人吴志刚是荣德生绑案中的要犯,案发后被枪毙,如今王春哲又踏上了这条不归路,慨叹自己命苦,恐怕今后再没有男人敢与其谈恋爱了!1948年第20期《自由新闻》在《孙科病假内幕》中称,南京立法院开会不久,中央社突然发布一条消息:外传孙科院长辞职说,并无此事。这一消息非常突兀,紧接着,立法院开会时,果然不见了孙科的身影,陈立夫代理主席。据秘书处报告,孙院长系因“病”缺席,请假七日,到上海休养去了。这就越发令人不解,孙科当时肥面泛着红光,如果这样的人也算有病,则中国没有一个够资格说是健康的了。纵然其贵体不适,风景幽美的林园新官邸还不够他休养吗?为什么一定要离开南京呢?于是,各方推测,上海投机商林王公司经理王春哲被判死刑,让孙科面子上太过不去了。更因王春哲为粤系人物,与孙科不无关系,这次无异杀鸡给猴子看。南京竟有一家报纸直接指名道姓地说孙科就是该公司的靠山,王春哲固该死,孙科也应同样治罪!孙科病休无非是为了避避风头而已。在蒋经国的铁腕和政府的重压下,上海的物价在一段时间内得到了抑制,社会各阶层人士也不得不将一生积蓄下来的黄金、白银和外币兑换成金圆券。至同年10月,上海共收兑黄金114万两,美金3452万元,港币1100万元,白银96万两,合计价值超过2亿美元。这也成为蒋家王朝对上海人民财产的一次大洗劫。但以强硬的行政手段冻结物价,却造成了市场上的有价无市。商人面对亏本的买卖,想尽方法保有货物,等待机会再图出售,市场上交易大幅减少,仅有的交易也都转入黑市。蒋经国最终更因触及了宋家的利益而受到宋美龄的掣肘,为期70天的“打老虎”行动草草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