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蝶被戴笠霸占?可能是一场大众喜闻乐见的胡扯!

文/晏凌羊

1

中国早期的电影都是默片,是没有声音的。台词都是打在字幕上,但观众看得津津有味。

有时,为了掩盖电影放映时机器的噪音,也为了弥补观众眼睛看到画面耳朵却听不到声音的缺陷,有些影院还会在放映现场安排乐队伴奏。只不过,这种电影票价很昂贵就是。

中国第一部电影产生于1905年,北京丰泰照相馆的老板拍摄了《定军山》,并在前门的大观楼戏院上映。

到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电影蓬勃发展,涌现出特别多的女影星。胡蝶、阮玲玉、徐来、王人美等等都是这时候走红的。

1931年,中国第一部有声电影《歌女红牡丹》诞生。之后,有声电影的潮流就像是现在的智能手机一样无法抵挡,到了1936年,有声电影已经很成气候了。

在这五六年间,电影业像是跑步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有人不适应时代潮流,就此陨落。比如,女影星张织云、阮玲玉,她们都是广东人,普通话说不好,有声片的出现给她们带来了一定的事业压力,后来她们一个隐退,一个为情自杀。

也有人在时代的巨变面前,转型转得非常漂亮,横跨默片时代和有声电影时代,并独领风骚。

胡蝶就是这样一个女影星。

她创造了中国电影史上多个“第一”和“唯一”:出演第一部有声片《歌女红牡丹》,出演第一部彩色片《啼笑因缘》,以得票率第一的成绩当选“电影皇后”,作为唯一的演员入选中国电影代表团参加国际电影节,让欧洲人头一次了解了中国电影。

前几年,陈耳导演的文艺巨片《罗曼蒂克消亡史》上映。人们发现,电影里面的人物似乎各有指代,比如,影片中戴先生、陆先生和“二哥”张先生分别影射了上海青帮三巨头:黄金荣、杜月笙和张啸林。电影皇后吴小姐(袁泉饰演,“吴”和“胡”音似),有点像是影后胡蝶。

《罗曼蒂克消亡史》中的影后吴小姐,是一个打扮得新式但骨子里特别传统,面对丈夫沾花惹草却选择委曲求全、大度隐忍的旧式女人,可真实的胡蝶却不是这样。

2

胡蝶于1908年出生于上海,比阮玲玉大两岁。她的出身可比阮玲玉好很多,3岁时她父亲在亲戚的提携下出任京奉铁路总稽查,也算是个不小的官了。

胡蝶幼年随父母迁居天津、北京、广州等地,粤语、普通话、上海话转换自如。在适应默片向有声片转型时,这些都是得天独厚的优势。

胡蝶小时候,家里请了启蒙老师。少女时代,她入读的都是好学校。

她当然也不总是一帆风顺的。她父亲的事业也起起落落过,所以她也跟着浮浮沉沉过。风光时,她入读最好的学校;落魄时,做过小保姆,还被鞋厂老板看上要求她做他的小妾。

不过,一个女孩子有过这样的经历未必是坏事,至少它能让你长见识,让你对江湖对世情多一点洞察和了解。

16岁时,胡蝶考入中国第一所电影演员训练学校——中华电影学校。

那时的电影学校和现在的电影学院没法比,充其量只能算得上是演员培训班。学校对入学条件无限制,学时半年,学费低廉,但教学严格,学生要去大戏院观摩西方电影,著名编剧和导演负责教授表演课(比起现在的很多野鸡学校和培训班,那会儿这样的培训班真是业界良心)。

胡蝶原名胡瑞华,想给自己取个艺名。她本想叫“胡琴”,但后来觉得这个名字太“被动”,被人拉来拉去才能演奏出音乐。她转念一想,脑子里浮现出“蝴蝶”二字,她觉得自己可以当个蝴蝶主动地飞来飞去,遂给自己取名“胡蝶”。

胡蝶赶上了中国电影的蓬勃发展期,一出道就拍了几部比较有影响力的作品,比如《秋扇怨》《梁祝痛史》等等。

畅销书作家张恨水那会儿红遍全中国,而胡蝶就有机会出演由他写的小说改编的大热剧《落霞孤骛》和《啼笑因缘》。

胡蝶和阮玲玉出身不同、性格不同,但在情感上却都遭遇过不合适的初恋情人。当然了,胡蝶遇到的,远没有阮玲玉遇到的张达民渣。

1926年,胡蝶与电影演员林雪怀在拍摄《秋扇怨》时因戏生情并恋爱。林雪怀负责拍照,胡蝶负责美,两个人也曾度过一段甜蜜的时光。一年后,两人在上海举行了订婚仪式。

林雪怀

胡蝶拍完言情电影《歌女红牡丹》后开始走红,两个人开始发生矛盾。林雪怀大概也是知道自己在影坛上没什么发展空间,就想下海干一番大事业,胡蝶帮他凑了本钱,还给他买了车。

没想到,林雪怀非但没赚到钱,还赔了个精光。更令胡蝶感到失望的是,他在下海过程中逐渐爱上了泡舞厅、泡妞儿。

与阮玲玉的痴痴等待浪子回头不同,胡蝶在情感上对林雪怀没有那么强的依赖。为了摆脱婚约的捆绑,胡蝶把林雪怀告上法庭,花了一整年的时间与林雪怀解除了婚约。

败诉后的林雪怀,内心感到很屈辱,他饥不择食匆匆找了姑苏姑娘王佩贞成婚生女,并离开上海这个伤心之地,到苏州开了家照相馆。

当初打官司时,法庭认定林雪怀欠胡蝶的债务一直未还,胡蝶请求法庭强制执行,林雪怀的照相馆遂被查封。

林雪怀没了生活来源,忧郁成疾,患颧骨癌,终告不治,于1935年去世。

此时的胡蝶,已经有了新男友,而且早已成长为影坛一姐,爱情事业双丰收。

林雪怀死时,她正随中国代表团参加在苏联举行的世界电影展览会,同行的有梅兰芳等一批文化大咖。

从国外回来后,她听说林雪怀已经去世了,内心或许已刮起了一阵阵寒风,但表面上依然表现得波澜不惊、不动声色。倒是阮玲玉死的时候,胡蝶为她哭得稀里哗啦。

林雪怀对于胡蝶来说,只是一个不合适的人,但算不上渣。他是有脸皮的,也是要脸皮的,只是过于自尊,过于大男子主义,才想着要比女方高出一头,才会因为感情失败而远离上海,才会忧郁成疾,英年早逝。

阮玲玉遇到的张达民,却是个不折不扣、软饭硬吃的混蛋。虽然张达民和林雪怀最后的结局都不大好,但一个令人愤恨,一个引人同情。

从处理感情的方式来看,胡蝶的狠与阮玲玉的优柔寡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若张达民遇到的是胡蝶这样的女人,非但讹不到钱,还有可能赔得底裤都不剩,可若是阮玲玉这样的软柿子,他就敢蹬鼻子上脸,恬不知耻拿别人的软肋相要挟,真是“一物降一物”。

3

都说“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做娱乐红人,承受骂名是常事,舆论这把刀尤其不会放过那些靠关注率吃饭的人。

阮玲玉曾身陷丑闻,胡蝶其实也经历过。

1931年,胡蝶的解除婚约官司打得沸沸扬扬。那一年的 “九·一八”,铁道“守备队”在日本关东军安排下,炸毁沈阳柳条湖附近的南满铁路路轨(沙俄修建,后被日本所占),并栽赃嫁祸于中国军队。日军以此为借口,炮轰沈阳北大营,日本侵华战争拉开序幕。

对于那时的四万万中国人以及现在的十几亿中国人来说,“九一八事变”都是永远要铭记于心的国耻。

一条关于“九·一八”当晚胡蝶陪张学良跳舞的小道消息忽然传了开来。国难当头,出现这种消息,全国人民都表示很愤慨,大家骂张学良不抵抗,也骂胡蝶是个祸国红颜。

事实上,胡蝶不但从来没有陪张学良跳过舞,他们一生都没有见过面。没办法,当时人们群情激愤,不信澄清,只信谣言。

胡蝶当时承受了非常大的舆论压力,但她都熬过来了。

仔细想想,纵然胡蝶就是陪张学良跳舞了又怎样呢?

国家发生危难,人们不敢去问责持枪的军队和强硬的政府,而让一个女人出来背锅,仅仅是因为问责军队可能吃枪子儿,问责政府可能会坐牢,而唾骂一个女人无任何代价?

就在这个时间段,潘有声走进了胡蝶的生活。

潘有声是圈外人,原籍福建省莆田县(我忽然想到了莆田系医院是肿么回事),是个生意人。

在一次私人舞会上,他与胡蝶认识。胡蝶全方位考察潘有声,整整花了六年时间,据说前四年他们二人从未单独出去约会过。

胡蝶是吃过流言蜚语的大亏的人,面对爱情时她首先考虑到的是如何保护自己。哪里像阮玲玉,掏心掏肺对待每一个给过她温暖的人,结果真心一而再、再而三被践踏。

这是不是足以说明“自爱者,人爱之;自卑者,人贱之”?

当然了,胡蝶和潘有声拍拖了好几年才结婚,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胡蝶处于事业高峰期,她不想为了爱情错过事业上发展的黄金机会;潘有声呢,也需要把生意做得更大一些,有更雄厚的经济基础才能建立新家庭。

两个人的婚事一拖再拖,后来还是胡蝶的母亲沉不住气了,催促她结婚,说她父亲都已经患上了癌症,再不结婚到时候都没人把她带入教堂交给新郎了。

1935年年底,胡蝶与潘有声举行了一个盛大的婚礼。喜事办得热热闹闹,传诵许久。这一年,胡蝶27岁。

婚后,胡蝶跟潘有声回福建度蜜月,因为她不会说福州话,到了福州感觉像是到了异国他乡。为了能融入潘有声的家庭,胡蝶专门苦练福州话,学成后几乎可以乱真。

你看,她也不总是自我的,该妥协、该付出的时候她也毫不含糊。

1937年,日本侵华战争全面爆发。胡蝶随潘有声及家人离开上海到香港避难,但她没有就此隐退,还先后拍了《绝代佳人》《孔雀东南飞》等经典影片。

胡蝶在民族大义上确实没含糊过。珍珠港事件后,香港沦陷。胡蝶东躲西藏。一个“中国通”日本人找到胡蝶,以高酬为诱饵,要她去东京拍一部《胡蝶游东京》的风景片。胡蝶谎说自己怀孕,不便拍片,拒绝了。

香港沦陷后,胡蝶随潘有声逃离香港,去到了重庆。

也就是在重庆,胡蝶与戴笠产生了绯闻。

4

戴笠是军统特务头子,也是胡蝶的铁杆粉丝。当他听说自己仰慕的“影后”来到自己的地盘时,他听说胡蝶的财产在逃难的路上被抢了,就主动提出来帮她办案。最后他也没把胡蝶丢失的财物追回来,索性自己出资买了一批财物给胡蝶送了过去。

胡蝶跟戴笠到底有没有一腿,至今依然无法下定论,但美人和政要传绯闻的新闻,总是激动人心。

很多人给胡蝶和戴笠编排了无数个故事,其中不乏一些特别露骨的,俨然作者已经看到了戴笠和胡蝶滚传单。

我看过最夸张的一段是这样的:

“他(戴笠)把胡蝶搂抱在怀里,像是抱着心中的女神。胡蝶也不能平静自己的身体,她在他的怀里不停地颤抖,犹如一只受惊的小兽。她说,戴老板你不能这样,我不值得你爱。戴笠真诚地说,你不要害怕,我一点儿恶意都没有,我只是想保护你,有我在,谁也不会伤害你。胡蝶感到心中的坚冰在融化,那一刻,她忘了潘有声,忘了自己的孩子和母亲,忘了舆论巨大的压力,她忘情地投入到了戴笠的怀抱。戴笠和胡蝶激动一如亚当和夏娃,回归到生命原初的伊甸园……”

这样的描述真是太辣眼睛了。

▲戴笠和胡蝶的照片

坊间也有流传说,胡蝶被戴笠霸占了,两人同居。潘有声非常恼火,但有人告诉他不要拿鸡蛋碰石头,于是潘有声只好忍气吞声。戴笠为了安抚他,给了他滇缅公路运送货物畅通无阻的特权。抗战胜利后,戴笠还逼潘有声同意离婚,放胡蝶与他结婚,可后来戴笠因飞机失事摔死于南京近郊。之后,胡蝶与潘有声一起,去香港去了。

还有人说,胡蝶跟戴笠在一起之后,日夜思想着自己的丈夫,好在最后戴笠死了,她才能和真正爱的人相见……人们硬生生把胡蝶和戴笠的故事编排成了黄世仁强占白毛女,要多狗血有多狗血。

这些话说得言之凿凿,却无视基本常识。

胡蝶外表看着性格圆融,但骨子里不是一个好被胁迫、威胁、拿捏的人(一个朋友说胡蝶的面相有点下三白,这类人绝对不是小白兔,该狠绝的时候不会含糊。当然,面相之说只是戏说)。日本人那么强硬想让她出演电影,都拿她没办法。戴笠有多大的把握能让她成为高级二奶?

有人认真考证过,说这其实是典型的以讹传讹,是一段伪历史。

我觉得胡蝶和戴笠肯定认识、有私交,戴笠对她可能也有爱慕之心,但两人是否会发展到这种程度,是存疑的。

胡蝶跟戴笠有染,几乎都是一个名叫沈醉的人写出来的,缺乏相应的佐证。戴笠是政要,是名人,如果那时他真的明目张胆包养胡蝶,他身边的其他人怎么没人附和?

▲沈醉年轻时的照片

沈醉曾是中统要员、戴笠的下属,官至保密局云南站站长。我们不考究他写的是否是真事儿,只说说他是个怎样的人:

跟戴笠共事期间,他对戴笠言听计从。戴笠死后,他也没能去成台湾,解放后想要戴罪立功,说了很多戴笠的事儿,1960年被特赦。1963年,他写了个回忆录,专门讲戴笠的那些事儿,其中就讲到了他跟胡蝶的绯闻。

沈醉年轻时就是个特务,瞒着自己的身份跟一个姑娘结婚生子,后来瞒不住了才和盘托出,两人就此分道扬镳。后来他娶了妻子,生了五女一男,解放前期他让妻儿逃到了香港,他自己没逃出去,妻子误认为他已经死了。改嫁了。晚年他又娶了一个妻子,女方是女儿帮他挑选的,说她会照顾人。两个人结合后,女方想要个孩子,但父女俩联合起来不准她要,闹了个不欢而散,最后沈醉的女儿把自己的孩子留给女方养,才保住了他们的婚姻。

有人考证过沈醉写的回忆录的真实性,发现他多处信口开河,说的一些话经不起推敲。连溥仪写回忆录,都有些言不由衷、疑点重重的细节,遑论沈醉这个想要戴罪立功、希望能挣多点稿费生活的人?

也有人细细梳理过胡蝶夫妇的行踪,发现 1942-1945年间胡蝶一直正常活动,从未被戴笠“霸占”过,也不可能被霸占。

▲胡蝶和潘有声

在沈醉的回忆录出来之后,胡蝶也写了回忆录。她的回忆录写得非常平实,里面有这样一段话:

“关于这一段生活,也有很多传言,而且以讹传讹,成了有确凿之据的事实,现我已年近八十,心如止水,以我的年龄也算得上高寿了,但仍感到人的一生其实是很短暂的,对于个人生活琐事,虽有讹传,也不必过于计较,紧要的是在民族大义的问题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

胡蝶的朋友看到这种绯闻,都替她感到很生气,反倒她很大度地一笑置之,说这样反而帮人家宣传了。

如果我们在二三十岁的时候听到那些以讹传讹的、对自己形象不利的言论,可能会气急败坏地跳脚澄清,但如果八十岁的时候听到,大部分人或许都会和她一样选择不回应、一笑置之。

事实真相是怎样的我们不得而知,但我更倾向于相信胡蝶的说法。无它,仅仅因为胡蝶的说法在逻辑上更立得住,也更像一个八十岁老人在面对流言蜚语时最可能存在的心态。

有知情人士说,胡蝶婚后有怀孕过的,但后来被查出来是宫外孕,只好做了结扎手术,所以她不能生育。后来她的孩子,是领养的潘有声哥哥的两个孩子。也有人说她后来在香港成功怀孕,香港的报纸还报道了这条消息,至少有一个孩子是亲生的。

不管她是否能生育,我们都不难看出一点:潘有声若不爱她,不可能这样尊重她。他若是尊重她,必然是因为她值得尊重。如果她真的跟戴笠有过那么一段不堪的往事,潘有声有再宽宏大量的心,之后的日子里恐怕也再没法跟胡蝶和谐相处。

抗战胜利后,胡蝶和潘有声迁居香港做生意。潘有声筹办公司,其中一项业务就是经营“蝴蝶牌”热水瓶。

真要发生过妻子与他人有染的事件,潘有声还能以妻子名字的谐音来命名这个品牌?他再爱钱,再想利用妻子的名气打开销路,也做不到这样吧?

后来,潘有声得了肝癌,被发现时已经晚期,很快去世。潘有声去世后,胡蝶一度与电影界隔绝,还将自己的名字改为俗里俗气的“潘宝娟”。宝娟是父母为她起的乳名,而潘则是丈夫的姓。

若是她真与戴笠有过什么,能做到这样?

潘有声去世10年后,胡蝶又出山了,先后为邵氏公司拍摄电影。1960年,52岁的她还凭借爱情片《后门》获得第七届亚洲电影节最佳女主角奖。

1966年,58岁的她拍完爱情片《塔里的女人》后,彻底告别了她的电影生涯,到台湾居住。

她和潘有声生的儿子后来去了加拿大定居,胡蝶也随之迁居加拿大,并撰写了回忆录。

这期间,她在儿媳的陪同下回了一趟香港,将潘有声的骨灰移葬于温哥华风景如画的科士兰公墓,并为自己在潘有声墓旁购置了一处阴宅。

1986年,年近80的胡蝶获得第17届台湾金马奖终身成就奖。她从影40年,主演了90余部电影。在同期电影明星中,几乎无人能与之比肩。

1989年4月23日,胡蝶因中风并发心脏病在加拿大温哥华逝世,享年82岁。临终前她留下最后一句话是:“胡蝶(蝴蝶)要飞走了!”

一个82岁的老太太,在形容自己的死亡时,会用到了这样一句俏皮的话,令人意外。

5

看胡蝶年轻时的照片,我们会觉得她脸盘圆润,雍容大气,两个酒窝更显得亲和可人,但有一点,她与阮玲玉有很大的不同:她的眼神非常明亮锐利。阮玲玉的眼神呢,则相对显得忧郁,像蒙了一层薄薄的雾。

▲胡蝶

▲阮玲玉

阮玲玉是可怜人,可她看待这个世界是自带滤镜的,她拒绝与真实的世界产生真正的链接,只愿意活在自己的价值体系和幻象中,即使有醒觉的意愿也缺乏醒觉的能力。

而胡蝶则对人性、江湖、社会规则有更明晰的洞察,她不是仓皇失措、择路而逃的小白兔,反而像是审时度势的猎鹰,不一定能猎取到猎物,但很懂得保护自己,有能力在面临危险时全身而退。

胡蝶和阮玲玉在25岁的年纪,都曾遭遇丑闻和情感失败,都曾感受过“人言可畏”……对待这一切,阮玲玉是切身参与、无法自拔,而胡蝶则稍显得疏离。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胡蝶才是真正“出世”的那个人。她分得清楚哪些是浮华,才能更好地拥抱浮华。正因为她拥有“出世”之心,所以才能练就“入世”之力。

如果说浮世是海,那她就是冲浪的人,而阮玲玉可能只是那个不大会游泳的人。

年少时,我喜欢阮玲玉这样的性格,是因为觉得她有种病态美,她是痴的,傻的,付出型的,情绪化的,为爱奋不顾身的,动不动就能给你演绎一场飞蛾扑火式的凄美悲剧。说到底,是因为我觉得她太过柔弱,缺乏攻击性,不会对我造成威胁。

现在,我依然对阮玲玉充满怜惜和同情,却开始欣赏胡蝶这样外表圆融、内里刚硬的性格。人生艰难,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靠向男人示弱、装可怜激发他们的保护欲,似乎越来越行不通了,女人还是要活得硬气一些,经打耐摔一些,毕竟人生真的太漫长了。

还是那句话:能活成霸气女神,就别活得“我见犹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