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战争:西方视角下的东亚霸主更替

整理: 郝博阳 来源: 东方历史评论

作者: BENJAMIN A. ELMAN

1950年,Mary Wright提出:帝国系统和传统孔学意识形态是导致甲午失败的原因。但很快遭到了Wang Ermin的反驳,在他看来洋务运动中形成的军工集合体就是中国脱离帝国系统的明证。但是对于大多数日本和中国学者而言,洋务运动中科学技术的发展由于帝国政府形态的影响而非常有限,整体上堪称失败。到底洋务运动的进展如何,而帝国行政问题对于甲午海战的影响又有多少?

去评价洋务运动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否成功,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第一是军工产业的生产能力,第二是整体科学教育的进程。

在当时中国最大的军工生产单位有两家,一是1865年是李鸿章主持的建于上海的江南机器制造局,另一个处是由左宗棠1866年筹建的福州船政局。这两个军工机构都是依靠海关收入建立和维持的。李鸿章和他的顾问们认为建立新工业有三个基础,1)制造用的机器。2)建立起一种新的职业范畴——技术工人和工程师。3)翻译科技书籍。因此这些机构都包含着制造分支和教育及翻译分支,而且机构设置非常近似。

江南机器制造局几经扩建,在1970年以后成为全东亚最大的现代军火制造中心。军火制造的技术工作都由外国人掌握。到1867年年中,制造局每天可以产出15支滑膛枪和一百发12磅榴弹。每月可以产出八门十二磅榴弹炮。1868-1876这八年间,江南制造局的造船厂效率极高,共造出十一艘舰船,其中战舰十艘。木壳和铁壳战舰各占一半。所有部件都是在制造局自制的。而且所采用的引擎和火炮制作技术也领先于同期日本最大的横须贺海军工厂。由于缺乏经费,中国直至1877年才能制造欧洲常见的复式蒸汽引擎,因此在这段时间之内还是落后于欧洲的。整个1890年代中,中方的军事训练相较日方都显不足。而江南制造局在1876年之后的产率直线下滑,而在1885年建了第一艘钢壳船之后就不再作为军事船厂服役了。尽管如此,直至1889年中国在造船技术上还是保持着领先的地位。1889年之后,法国工程师给日本设计了新的铁甲和钢甲舰之后,中日制造水平的对比才开始逆转。1885年后,江南制造局开始重点制造火炮,在甲午战争之前已经成功制造出大型后装式阿姆斯特朗炮,其射程可以达到7000-11000码和40磅速射炮。而日本直到1905年日俄战争时期尚未开始它野心勃勃的炮兵计划。

在教育分支中,江南制造局在传教士John Fryer的带领下重点翻译了一系列技术和工程学书籍,而非数学或自然科学的书籍。在1869年同问馆并入江南制造总局。在这里,学生们在一开始需主要学习代数,几何,天文学和机械。同时也接受国际法,地理和机械制图的训练。之后的高级班分成七个方向1)地质学2)冶金学3)机械设计和操作4)工业设计和制造 5)外交学 6)海洋和陆地战争 7)外语,外国文化和政治。所有科目的实用性都很强,而且在科技方面的教育堪称全面。但是除此以外学生们还是要学习八股,以应对科举。虽然其中成绩优异者可借技能得到官职,但还是会受同僚排挤,在官场上低人一头。

就综合科技教育而言,由于缺乏普遍性的课程,这种教育主要是通过翻译工作传播的。成立于1864年的同文馆在1867年设立了数学和天文学部门,其中还有化学,物理,机械的教学课程。通过传教士教师的帮助,他们把翻译出来的宣扬科学技术的文章发表在《中西文件录》上,同时还为《万国公报》提供免费的附页,以扩大受众面。在同文馆编入江南制造局之后,到1879年,由Fryer领导的翻译小组已经译成98种,共235卷译作。除却官办的翻译部门,在1850-1970年间,北上广的新教传教徒们翻译了大量理科经典著作。于此同时,成立于1874年的上海格致书院在Fryer的资助之下在《格致汇编》上发表了一系列广受欢迎的科学论文。其主编栾学谦也就此成为Fryer传播中国文化的得力助手,其文章也收录在《中西文件录汇编》中。这份杂志在几个月之内就卖掉了3000份,在1880-1890年这段时间内,每一期《格致汇编》都可以卖到4000份,仅上海就有将近2000读者。它开设的课程也吸引了许多学生。在1865-1895年间,这些西学课堂已经产出了一批包括严复和鲁迅的受西方科学教育的学者,他们作为“格物者”逐渐形成了一股独立于文人政治之外的力量,并服务于开展洋务运动的省份中。在1870年代及之前,日本学者意图摆脱兰学影响,因此其他国家科技著作主要来源于对中国的翻译的再译,这就足以说明两国当时翻译的水平差异。然而这些翻译著作在日本学者间产生的影响远比中国要大。

通过以上分析,中国直到1880年代在科技方面,尤其是造船方面要较之日本更先进。此时中国有两艘铁甲蒸汽船,而日本只有七艘常规船只。虽然如此但中国在1874年日本的台湾威胁下依然选择了赔款和事实放弃琉球群岛。1870年中期之后这两个造船厂的经费被削减到556万银元,远逊于所需,因此造船速度减缓。而中国的其它军工产业在这一时期都在支持左宗棠收复新疆的军队。除却经费紧张,方面大员之间互相掣肘和腐败更使得军工业雪上加霜。

地方大员的相互掣肘在中法战争中已经展现,当时马尾港的南洋水师完全是凭一己之力对抗法国海军,由于缺乏训练的海军人员无法利用地形优势进行合理反击,它们在十五分钟内就遭遇了毁灭性的打击。而这次南洋水师的惨剧正是北洋水师崛起的契机,这加深了两支水师间的裂痕。到了1894年,中国共有65艘战舰和43艘鱼雷艇。而日本只有32艘战舰,23艘鱼雷艇,与北洋水师的一支在舰队规模上相当。但相较于统一的日本海军,中国的海军却分为四个舰队。尽管这四个舰队有所合作,但在甲午战争之中直接对抗日本的只有北洋水师。南洋水师出于报复完全袖手旁观。

在决定性的威海卫之战中,虽然中国军舰具有吨位和装甲优势,但日军军舰更加迅速,且装备三倍于中方射速的速射炮。中方共发射197发“12’’弹药。小型舰炮发射482发,击中58发。命中率在10%,而日方命中率在15%,而且具有射速优势。虽然数据上并不难看,但是中方发射的弹药中有许多未填火药的实心弹,这完全证明了海军军需官的腐败。系统性的问题还包括北洋水师低效的指挥系统加之清廷的武断使得战后赏罚不明。许多海军军官在海战之后自杀。

甲午海战之后,洋务运动停滞,Fryer回到祖国,科技教育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有所倒退。人们因为战争的失败而认定洋务运动的失败,转而呼吁清朝体制的改革,使中国走向了革命和改革之路。而日本则借由甲午战争声名大张,志得意满,从一个不为西方看重的小国一跃成为东方的列强。在甲午战后,中国派遣许多留学生前往日本,而这之后的中文翻译中,日语译法反成了借鉴的对象。

爱国主义与商业利益共同编织的谎言——甲午战争时的中国新闻

作者:WEIPIN TSAI

直至十九世纪,实时战地新闻才成为可能。由于电报技术的应用,以往需要以周为单位传递的战况现在只需不到半日即可送达报社编辑部。这大大促进了战时新闻报道的时效性和重要性。

尽管比欧洲延后了几十年,电报带来的战时新闻革新还是影响到了中国报业。在1883-1884的中法战争中中国报业利用电报技术小试牛刀之后,国民对于时效性战报的需求被激发。因此在甲午战争期间,对于最新战况的报道成了当时媒体竞争的主战场。

彼时中国发行量最大的两种报纸是申报和沪报。这两家报纸如同所有当时的主要中文媒体一样,都是由外国人控股的企业。不同于一般由外国领馆投资的报纸,这两个报纸更具商业性质。他们的主编和编辑主要都是华人,对报道内容有很大的自主权。沪报的传奇主编蔡尔康由于难耐同事的倾轧于1891年辞职,由此沪报对字林西报愈发亦步亦趋,丧失了它的活力。故而至1984年甲午海战爆发之时,申报发现它的主要竞争对手已经变成了由蔡尔康新创的《新闻报》。

在1884年,虽然明治维新已经进行了20多年,但无论中国还是西方都未了解到日本改革的清晰面目。因此在开战之际,没人料到日本会取胜。那时候西方在远东的注意力主要都投注在中国身上,他们都看到了中国在洋务运动之后的进步,却没有人了解日本军力如何。故而不论是清廷还是西方,都对于甲午战争中的中国抱着乐观的态度。李鸿章认为中方军力即使难以占据优势,至少也足以自保。而当时中国海关监察官Robert Hart更相信只要战争持续较长时间,中国必然获胜。而当时作为报业中心的上海身处洋务运动的中心,更是日新月异。这让从业者们更觉自信满满。

在如此自信的舆论导向之下,纵使没有任何周密的计划,出兵保护附属国朝鲜是清国不容推脱的责任。在申报1894年《论中国为朝鲜事不可不与日本一战》一文中,中国必将如“热水融冰”般战胜日本的军队。十年前的互有胜负的中法战争此时又被重提,作为中国战力的明证。新闻报的编辑就写道“那时候我们和法国几乎打了个平手,但这之后我们的海军又得到了大幅发展。”

阅读了这些消息的国民无疑抱着热切的心情期待读到中国的胜利。这使得力图开拓市场的新闻报和想要保持领先优势的申报倾向于做乐观的报道。

在1884年11月23日,申报以《详述鸭绿江胜倭确信》一文报道了黄海海战,认为北洋水师获胜。在三天后的《战事余文》中申报后续报道黄海之战时援引了“一位天津朋友”的叙述,生动的描绘了“浓烟遮天蔽日,三艘敌舰被击沉。”的过程。当日,还有一篇名为《倭奴讳败》的文章驳斥了日刊的消息,言之凿凿的断定了清军的胜利。同期的新闻报在报道上相对谨慎,虽然同样报道了黄海海战的“胜利”,但也提及了之后平壤之战清军的惨败。在《再录仅有函递胜倭确音》中,中方舰队虽有受损,但无一舰沉没。而日本则是沉船遍布海上。尽管黄海海战真实过程至今尚不完全清楚,但是中方有舰艇被击沉一事毋庸置疑。故而这些报道难称真实。

除却乐观态度,这时申报和新闻报战时报道的另一个特征是充满情感的辞藻,节奏缓慢而详尽的叙事。这与一般的新闻报道大不相同,反倒有些当时流行的鸳鸯蝴蝶派文学的影子。比如在新闻报的《牙山战时纪实》中“船长邓寿昌为倭船子弹直贯大脑,登时死亡,但他的鲜血和脑浆却飞贱在他后排士兵的身上。”这样的描述无疑可以激发读者的情感。

如果说黄海海战尚还是由于事实不清很难评判,在1885年新年将近之时,新闻报和申报传达的关于威海卫海战的胜利报道则确实不实了。新闻报的《细纹我军威海元旦获胜事》将面对狡猾敌人清国海军仍然用五大策略取胜。这一胜利被比作日月重归大地。

在战争尘埃落定的十年之后,申报和新闻报都对错报进行了一番解释,认为距离过长,军情机密和谣言驳杂使得消息非常模糊。而战时电报网被战争破坏又使得他们不得不依靠不确定的消息以满足读者的需求。除此之外他们还指责那些西方报纸发布误导信息,而这正是他们主要依靠的信息来源。

虽则两大报纸的报道大多过于乐观,错误频出。但说他们完全没有做还原战场的努力也不公正。尽管重点战事多被粉饰,但日常报道之中,那些不那么乐观的信息也会夹杂在胜利的宣传之中。毕竟要在读者的爱国热情,以读者兴趣为转移的商业定位和新闻业的专业原则之间找到平衡之处并非易事。但是他们对信息的取舍和对所选的叙事还是可以看出他们的选择。这种选择的结果就是读者得到了他们想看到的谎言,而这两大报纸得到的是在战争期间的扩张。

作者:Junnan Lai

在十九世纪之前,西方和东方的较少联系,因此也不需要考虑外交上的国际法问题。但在两次中英战争和黑船事件之后,西方和东方国家都认为国际法的引入十分必要。中日两国都期待利用国际法建立现代的世界秩序,但由于对国际法的理解与运用大相径庭,因而也就有了完全不同的命运。

对于十九世纪的西方国家而言,国际社会意味着多个国家有着紧密的联系,至少遵循某些一般的准则,如同部分和整体一般交流。在国际社会成立之初,其主体是享有同样文化甚至信仰的欧洲社会,因此问题不大。但当国际社会需要延展到非基督教和非欧洲政权之时,如何认定一个国家是国际社会的一员,可以享受形式上与西方社会相当的权利之时,主要依靠的是对方是否遵循一般准则——即国际法的规则。而从国际法上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有资格的关键就在于它是否是“文明的”。

按照Gerrit W.Gong的分析,“文明”作为标准包含如下几个方面。1)保证一般人的生命,自由与财产。2)高效的有组织政治结构。3)倾向于“被普遍接受的”的国际法,并有着有效的国内法律系统。4)充分且持久的外交关系。5)在行为上被国际社会确认为遵守规则的“文明”国家。这些标准看似准确,实则模糊。在十九世纪的现实政治中,国家间遵循的是实际情况而非法律准则。非西方国家是否能够进入国际社会实际上是依靠具体的谈判和合约决定的。

对于十九世纪前的法律学者,国际法就是自然法的延伸,因此同自然法一样代表着绝对理性或上帝的意志,具有先天普遍性。但在十九世纪兴起的实证主义法学却强调国际法是主权国家意志的产物,因此其内容只有通过外交实践才能得以获得。在实证法学家的手中,模糊的“文明”概念反而成为他们支持殖民主义的工具,那些东西方之间不平等的国际法律机构由于“文明”而被合法化——因为非西方国家缺乏足够的“文明“,因此其主权也应该被部分剥夺。在这个世界中,国家按文明被分为三类,西方国家是文明国家,中国,日本,朝鲜等是半开化国家,其余国家是野蛮国家。

那么东方如何回应这种对于“文明”的要求呢?在1864年底,美国传教士Willian A.P.Martin在总理衙门的资助之下完成了《国际法诸要素》的翻译。这是中国第一次在形式上承认国际法。为了让中国人更倾向于接受国际法,Martin将实证主义色彩浓重的原文转化成了更接近自然法的表述。因此它的中文译名为《万国公法》。在翻译的过程之中,Martin还应用了理,性,情等一系列更贴近自然法的儒家表述,更加深了国人对它的误解。在1864-1894之间,大部分中国官员所用的都是这一版本。同时受到中国传统儒家华夷之分的影响,这些士大夫们也难以接受突然被视为蛮族的观念。

在日本,一开始由于受Martin翻译的影响,学者们对国际法的观点与中国没什么不同。但在1868年,幕府送去荷兰的留学生出版了他在国际法课上的笔记。借助这份笔记,日本官员和学者才意识到国际法的实证主义本质。在外交上,1871年日本使团出使西方,希望能利用万国公法中的各国平等免除领事裁判权,无条件最惠国权及收回关税自主。结果自然是无功而返。但普鲁士从一个弹丸之地栖身欧洲列强的崛起之路深深地吸引了他们,俾斯麦一番国际政治即强权政治的演说更是让他们对自己这一路的遭遇茅塞顿开。就此,日本全面接受了苦涩的现实和与之相关的国际法理论。并且关注到了国际法中“文明”一词。在福泽谕吉的眼中,日本现代化的至高目的就是变成文明国家,而这个世界就是战争和贸易的世界。只要达到文明和进步,战争也不过是一种手段。而在明治维新之中,“文明开化”是最重要的口号和政治计划。由于这种对文明的认知,日本有意识的将甲午战争作为展示“文明”的范本。

在甲午战争之前,日本已经完成了国内法制改革。英国也与日本签订了五年内取消领事裁判权的协议。日本进入文明国家之列只需在国际法上的实践——一场战争。此时,日本学者已经对国际法了然于心,足以依靠它换取利益。在战争过程中日本出版了一系列与战争相关的国际法论文。而且在战后还在欧洲用外语出版了数篇关于甲午战争的国际法论文。为了显得真实,这些论文大多采用“描述性”的叙事,讲日军如何在战争过程中关心公共健康,保证战区人们和俘虏的安全及财产,同时夹杂着中国军队的残忍行为以作对比。这些论文都在“描述”日本的“文明”与中国的“野蛮”。当旅顺屠杀被美国记者曝光之后,这些日本法学家又发文辩称,理由与南京屠杀的辩驳如出一辙:平民死亡人数,所杀为抵抗军人等等。一些看似中立的观点,认为确有平民伤亡,但回避女性和儿童让他们的“描述”更为可信。

反观中国,整场战争期间,没有任何一个在西方出使的官员注意到日本对“文明”一词的垄断使用,他们只是收集情报送往清廷。而且在当时,几乎没有中国人能够用欧洲语言在列强中发声。

在战后,日本很快被视为“文明”而被接受进国际社会之中。1899年,领事裁判权被废除,1902年日英缔结了同盟关系。而中国这一切外国的不公条约都被保留,而且一切如1900年义和团运动的事情都被用野蛮加以解释。

在甲午海战中,中国不仅仅输了战争,也因为不能理解国际法的规律和文明的意义输掉了作为与西方国家平等相交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