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奇案:因吃醋引发而后轰动天津的“箱尸案”
1947年10月30日,《天津民国日报》登出了一则寻人启示:
寻人:李董玉贞,年35岁(系已故董师长政国之长女),于36年10月25日下午5时,由十区大理53号乘三轮车外出至今未回,遍找无踪,如有知其下落者请赐信,备有重谢,绝不失言。李允之谨启。
住址:第十区大理道53号,或用电话通知三局四四四零。
见此寻人启示,认识李允之和董玉贞的人边猜测边议论,因为他们知道董玉贞为名门之女、李允之的阔太太;李允之(名李宝)是天津中天电机厂副经理,是家住小洋楼、出门坐汽车的阔主,另外,还养了一房姨太太,那姨太太名叫施美丽,是个中德混血儿。有的人干脆就找到李宝的家,以求弄个究竟。等到了大理道53号,却见警察已到了李家了解情况了。原来董玉贞的妹妹董玉芝已向天津警察局报案。
李宝向警方讲述了董玉贞失踪的经过:董玉贞与他们的四个孩子住在镇南道(今睦南道)22号。李宝与施美丽住在大理道53号。日前,李曾经施买了一件大衣,董得知后,于24日将李叫回家中,向他也索要一件大衣,李当即答应。晚上,李又请董玉贞、四个孩子和董的母亲孙庆勋到中原酒楼吃饭。席间,李答应明日一早陪董到天祥商场去购买呢子大衣。饭后,李又回到镇南道与孩子们嬉闹到午夜时分,才驱车回大理道。
心急的董玉贞早9时即来到大埋道。因李宝与施美丽“结婚”后的两年中,董玉贞少有几次至此,所以,他们俩款待得格外殷勤,还令仆人打电话通知起士林送来一桌西餐和两瓶洋酒。所以,午饭后,他们三人都感觉有些头晕,遂在卧室睡了一个午觉。醒来时,已近下午5时,李对董说:“晚上,我还有应酬,不能陪你买大衣了。”董说:“你把钱给我,我改日自己去买。”
李给了董1300元美金,并想用车送她回家,董说还要去一个朋友家,就坐三轮车走了。李还推测说:“我想,她准是在三轮车上露了白,车夫抢去了美金,对玉贞下了毒手。那车夫穿了一身粗布蓝衣、脚下穿黑布鞋,30岁左右,身材很魁梧,模样没有看清。”他最后顿足捶胸地说:“我要是用车送她回家就好了,就不会发生意外了,我真后悔呀!”
警方又询问了李宝的仆人张俊、张鸣有和刘王氏。他们说:“五奶奶(即玉贞,因李宝在家排行老五)什么时候来的我们不知道,后来五斧让我们通知起士林送饭时,才知道五奶奶来了,进屋送饭时,见五奶奶正坐在餐桌前,还说她已经饿极了。下午5时许,我们听见五斧在大门口送五奶奶走的声音,知道五奶奶走了,谁知这一去竟没了消息。”
警方又询问李宝,为何董玉贞来此,竟无一人知晓?李宝说他听玉贞说,她来得太早,在门外听听没有动静,就绕过房门,从汽车房进院,径直到的卧室,此时仆人还没起,当然不知道了。
临走时,李宝塞给警察一叠钱说:“请你们一定把那图财害命的车夫找到,我一定重金酬谢。”
警方随后又来到镇南道22号,询问了孙庆勋老人。老人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叙说道:
“玉贞出事的头天,姑爷回家请我们到酒楼吃饭,玉贞说要买一件大衣,姑爷说明天跟她一块去买。吃完饭,回到家,他们一家子又玩又闹,很开心。后来,我就睡了。我以为姑斧住下了,一大早玉贞过来告诉我,她要去大理道,我才知道姑爷昨晚回去了。我嘱咐玉贞多穿件衣服,她就走了。到掌灯的时候,见玉贞还没回来,我就着急了,打发佣人老崔去大理道看看。一会儿,老崔回来说,玉贞5点钟就回来了,我就更着急了。正这时候,姑爷来了,说玉贞坐三轮车去朋友家了,让我放心。他坐了一会儿,说还有事就开车回去了。我一直等到天亮,也没见人回来。一大早,我就叫佣人到曹府找玉芝。玉芝随佣人一道回来,说昨晚也没见玉贞!我一下子就晕倒了。醒来后,知道姑爷和玉芝都在各处找人。可到现在已经5天了,怎么连一点信儿也没有呢?
警方经多方查询,未能获得有价值的破案线索。暂且依据李宝的“车夫图财害命”之说,一方面撒下暗探,在全市的车夫中进行调查;另一方面,调查董玉贞下落,即使她真的被害了,也要找到她的尸首。
亲夫有谋杀妻子之疑
30日正午时分,董玉芝复又来到警察局,她向警方讲述了李宝、董玉贞及施美丽三人的微妙关系。
董玉贞是国民党师长董政国的大女儿:董玉芝是她胞妹,在已故总统曹锟家做媳妇;胞兄董绍周,在天津经商,前几天刚出门到张家口谈生意。在董政国驻守唐山时,他就有心把女儿玉贞许配给开滦矿务局的董事、李家的五少爷李宝。民国十三年,董政国托人,为董李两家订下了婚事;民国十八年,16岁的玉贞和18岁的李宝在唐山完婚。李婚后在天津工商学院学习。后来,董政国也携家眷移居津门。因董政国的原籍是山东即墨,又依其在军界的地位,所以,就任了天津山东同乡会董事,并被推举为会长,李董二人夫妻感情甚笃,生了6个孩子,虽有两个夭折,但仍有二男二女绕膝。家中生活优裕,雇有数名佣人,又有孙庆勋老太太料理家事,小两口恩恩爱家幸福美满。
李宝出身于富豪门第,家有巨资,不仅在开滦矿、启新洋灰公司、耀华玻璃公司、唐山新纱厂有股份,而且在天津的中国银行、中兴煤矿公司、中天电机厂等也有股份。他在天津工商学院大学毕业后,在家人的安排下,到中天电机厂任副经理。他是一个好色之徒,1941年,他竟和一个红舞女勾搭成奸,直至公开姘居。董政国怜悯其女,出头与李二爷(李宝的二哥)好言相劝,李宝到底慑于董政国的威力,最终给了那舞女一笔钱,了结了这桩风流韵事。但他与玉贞的感情已不似从前。其后,董政国患病在医院休养(1947年5月20日因病去世),李宝旧病复发,并采取先斩后奏的办法,于1945年8月1日,在北平,悄悄地在一个私人教堂即***牧师瑞谦韩森家中,以宗教仪式秘密“结婚”,并将施美丽带回天津。李宝为其租下了波兰人陆保禄的几间房子即大理道53号,并雇了 3个伙计、一个老妈。董玉贞获悉后,闯进大理道53号与施美丽、李宝争吵起来,并愤怒地将其门窗砸坏。为此,房东也出来与董玉贞理论。后来,只好请张律师从中斡旋,才被迫与李宝立下分居协议。协议规定:李宝继续负责董玉贞及其老母和子女们的生活费用,董玉贞则不得干预李宝与施美丽的生活。至此,一个美满的家庭破裂了。
施美丽祖籍浙江,是个中德混血儿。其父施炳元毕业于美国雪力罗斯大学机械系,曾多年在德国柏林数家工厂任机械厂工程师。回国后,历任天津西门子洋行机械工程师、怡和洋行机械工程师、开滦矿务局机电处工程师兼技术秘书。其母施爱兰是德国人,随夫携子到中国定岁居。施炳元夫妇有一女一子。施美丽 6岁时,就跟随父母到了中国,在天津德国学校上学;17岁时,在礼和洋行轮船部做秘书;23岁时任家庭教师。1937年,她与李在北戴河海滨相遇并相识,那时,施16岁、李26岁。1944年,李遂通过其五妹从中牵线搭桥,与施来往更加密切,直至在北平秘密“结婚”。此后,施辞去了家庭教师的职业,专门照料家事,其二人出双入对,在外场面及与外国人谈生意时,更不少了施陪伴左右。
自李宝与施美丽“结婚”后,董玉贞就再也没有好日子过了。李不但经常违背协议不按时给付生活费,而且还限制董的生活自由,董稍有不从就会遭到李的一顿毒打。李殴打妻子的方法很凶狠,先把房门反锁,不许人劝解,然后拳脚相加,还曾用茶几的棱角,拼命磕董的膝盖。他们现在4岁的儿子家普,就是董怀孕7个月时,被李一场痛殴后小产的。董的小手指也是被李打断的,以致贸下残疾。
奇怪的是,近两个月来,施忽然说要回美国去,并找到董说李家的家业被李宝兄弟五人败光了,她不想再跟李了,等筹足旅费就回美国。李也有同样说法,而且说趁夫妻三人离别之前,大家何必不快活呢?施还送了董一盒口红,董特地拿给亲友们看,说施已成了她的“好妹妹”了,这个“好妹妹”还要给她买一只钻石戒指。亲友们对于这一“亲善”都表示怀疑,但董却信心十足,大家也不好拦阻。
董玉芝最后说:“我觉得我姐姐这次出事一定跟他们有关!”
警方随后根据这一线索又开展了调查,但调查结果却让他们大失所望,李宝没有谋害妻子的痕迹。
车库里惊现支解女尸
正在警方准备放弃对李宝调查的时候,一个外国人来到了警察局。30日晚9时许,警察局十分局第一分驻所的柏专员,接待了这位自称叫芮乐的报警人。
芮乐,拉脱维亚人,年25岁,任联合汽车修理厂经理,与夫人玛雷娜住泰安道22号景明大楼6号。由于生意上的往来,他与李宝相识多年,关系一直很好,自李与施“结婚”后,他们两家互有走动,开经常一起外出旅游。26日下午9时许,施派佣人送来一封信,上写:我计划离开大理道家,在市内其它处居住,请在您处暂存毛毯一块,物品数件。我夫李允之之大妻屡至我宅,因胆怯,无法继续居住,但我不欲我夫李允之知悉此事,待另为向其解释。
芮乐夫人看后,即复函同意其请求,并对来人说:“转告你家二太太,所存物品可以让芮乐和卡车拉来。”
正午时分,李与施搭着一只柳条箱子进来,芮乐夫妇忙上前迎接,四个人共同把箱子搬至库房。芮乐一是感觉箱子十分沉重,二是闻到一股腥臭味,就开口问李:“这箱子好像有股怪味呀?”施忙接过话茬说:“因我的那只懒猫在上面撒了尿。”
第二天,芮乐夫人又接到施差人送来的第二封信,上写:亲爱的玛雷娜,今晨过分讨扰,请勿见怪。余颇欲立刻将余之地毯打好,以便施行,此事余已告知允之矣,拟请准由允之前往测量柳条包,明日或后午饭时或午后,余将箱子送上,届时由允之自行将柳条包放入箱内,用钉子钉好。千乞勿怪为感,隆情自当不忘,余对尊夫妇厚情感激之至。
芮乐夫妇见信后端详了半天,不大明白其意,遂复函询问:“将地毯打好待运究系何竟?并劝告施:“如拟离李允之他去,万勿牵连我们。如在大理道宅内感觉不能忍受,可在我处暂住一时,切勿仓促行事!”
28日一早,李匆匆地量了柳条包的尺寸而去。
29日正午12时,李令几个伙计搬来一只木箱,将柳条包装入木箱内钉好。
那日,芮乐夫人略染微恙躺在床上休息。钉完箱子后,李前来探视,并告知芮乐夫妇其大妻董玉贞已失踪多日。芮乐夫妇闻后大为惊讶,详细询问了失踪经过,并不断地安慰着李,李说还要赶去报社登寻人启示,就起身告辞了。
李走后,芮乐夫妇就董失踪的事议论了半天,下午5时许,施又前来探视芮乐夫人。谈及董失踪时,施一口咬定是三轮车夫图财害命。
30日,芮乐夫妇读着报纸上的寻人启示,想着李不去专心寻找妻子,却为一只箱子往返数次;那箱子搬进来的日子也正是董失踪的第二天;他们夫妻原来就不知,上次还请律师……想到此,芮乐夫妇一同来到库房,重新打量着那只箱子。箱子虽很严密,但那股腥臭味还是比搬来时更加强烈了,而且她家的小猫也一直围着箱子转圈。此情此景,他们已不敢想象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了。晚饭后,芮乐匆匆地来到警察局。
芮乐的报告立即引起柏专员的特别注意。晚10时半,警察局派刑二组组长口吴慕周、刑警队萧志纯队长等,赶赴景明大楼。待刑警撬开木箱的那一刻,人们都惊呆了,眼前分明是一具真真切切的被支解的女尸!
主妇被凶夫恶妾残忍支解
萧队长忙布置吴慕周等严守现场,自己回局报告。警察局遂通知天津地方法院检察处派法医莅场勘验。因死者的头部已被焚烧毁容,无法辨认,遂又通知原报案人董玉芝前来认领。经董玉芝辨认死者残疾的左小手指及身体其它特征,确认死者正是董玉贞!董玉芝一下子扑在姐姐身上失声痛哭,此有此景,让芮乐妇也出了一身冷汗。
在萧队长的带领下,侦警人员急赴大理道53号,将正在熟睡的李宝、施美丽一并逮捕,并查封了其住宅。
31日上午9时,警方会同河北天津地方法院检察处检察官刘尊极及相验人员,对董玉贞尸体进行了详细查验,填具了相验报告和洗冤图。检验医师张文广做出的验断结论是:李董玉贞系生前被钝器击伤,身死后,将头刃落,用火焚烧,两腿死后被锯支离,放入木柳箱内。在查验李的汽车时,警方从其车后厢内检出带血地毯一条。
当日,警方分别审讯了李宝和施美丽。
在预审室内,施到底还是个涉世不算太深的年轻妇女,面对检察官的严厉追问和无可抵赖的事实,她终于供认了其犯罪经过。
25日上午9时,董突然闯入李与施的卧室,当时,他二人还未起床。李急忙穿上衣服,将董引至卧室的套间。董说要买呢子大衣,让李随她一道去,李说总不能空着肚子去吧,等会儿吃了饭再说,这时,施也已起床来到套间,一边倒咖啡,一边附和着说一会儿叫起士林送西餐来,随后,3人便闲聊起来,中午时,起士林送来了西餐和酒,他们3人就喝起酒来。喝酒时董李二人争吵起来,董破口大骂,情急之中,抓起酒瓶就向李掷去,李闪身躲过,董又随手抄起桌上的一把铁榔头朝李的头上砸去,李用手一挡,榔头击中他的左手背,李反手夺下榔头握在手中鲜血直淌,挣扎着欲站起来,施上前用双手按住董的双腿,李趁势用铁榔头连击董的头部十数下,直到董气绝身亡。时下午1时。
面对董的尸体和满地的血污,李、施呆愣了近4个小时,经过苦思冥想,李想出移尸芮乐家的主意。他们先把尸体用带血的地毯裹好,抬至浴室,放进浴盆,用报纸盖好。又将屋子收拾妥当,恢复原样。为掩人耳目,他又在下午5时趁院中无人之机,故意在大门口高叫:“玉贞真好!”嗣后,他又神速地独自驱车到河北大经路(今中山路)福裕祥藤椅铺,用9.5万法币买了一只旅行用柳条箱。是晚7时,为了不露破绽,他又驱车到董家安慰孙庆勋老太太,并制造车夫图财害命的迷雾。晚9时,他又强打精神,如约携施到乡村会应酬,后又是至马场俱乐部跳舞、吃夜宵。
午夜时分,李、施二人驱车回到大理道53号。他们蹑手蹑脚地走进浴室,把准备好的柳条箱打开,铺好头来的毛毯和绳子,戴上乳胶手套,把董的尸体在浴盆中冲洗后抬出,可是柳条箱太小,尸身已经僵硬,无法装进去。二人拿出美国制造的钢板锯,剥下董的外衣、内衣,锯下董的头,用报纸裹好,放在一边;又锯下董的两条大腿,用报纸擦去颈部、臀部及两条腿锯口处的血迹。李又将人头丢在壁炉里焚烧,待使人不能辨认时才取出,连同身、腿一起放入柳条箱内,又洒上樟脑粉随后,二人又一起将血衣、报纸等塞进壁炉内烧毁,以图杀人灭迹。
第二天,他们二人共同将箱子拉至芮乐家。只因芮乐闻出异味,李到恒顺拍卖行找经理陈焕才订做了木箱,并亲手将木箱牢牢钉死。下午,他又让施到芮乐家散布车夫图财害命的迷雾……
审讯李宝就没有那么简单了。预审室内,李披着一件黑色呢大衣,青蓝色纯毛西装坦露在外,咖啡色毛衣上口嵌着红色领结。他承认杀害了董,但是因为酒喝多了,头脑不清醒时杀的,另外,他还强调杀害董是他一人所为,施并没有共同参与。
杀人凶手终于伏法
董玉贞被丈夫所杀并被支解尸体的惨案发生后,在津门掀起轩然大波,舆论纷纷谴责李、施二人的罪恶行径,要求严惩杀人犯。在津各报连续报道了此案的经过。
天津木齐学校校长卢毅仁女士偕王兰女士,亲赴警察局拜见齐副局长及刑警队萧志纯队长,探询此案经过。她们说,今天这一行动纯系站在妇女立场上,要求保障妇女人权,取缔一夫多妻制。企盼社会公正人士支授司法机关,对此案做出合理公正的判决,呼吁全国妇女都起来声援。
11月7日,警察局将此案连同预审卷宗移送到河北天津地方法院。8日上午9:30分,监车开抵法院。法院门前围观者人山人海,都想一睹二个杀人犯的真面目。监车停于待质所前,李先下车,施下车时李曾作搀扶状。李身材高大,面容沉郁,行路微跛;身着深灰人字呢大衣、绛色方格西服、猎式裤、灰毛衣、天蓝色衬衣、蓝花领带、黄皮鞋。施着黄色皮毛大衣,内着绛色白格短大衣、粉红色衬衫、灰法兰绒长裤,黄鹿皮鞋,头上系以紫红头纱,戴椭圆形黑眼镜,手提深蓝色玻璃皮包,戴黑手套。两人下车后,即被押入待质所。
下午2时半,检察官冯浩光对他二人进行审讯,审讯历时1小时20分。其间施始终以英语回答问话,李为其作翻译。此次侦讯,大体与预审时相同,唯施矢口否认帮助李紧按董双腿一节,诡称是预审时听不懂中国话。
10日,死者之兄董绍周、妹董玉芝向河北天津地方法院提起告诉。
历时月余,12月10日,河北天津地方法院检察处对此案侦查终结,并以共同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1948年1月5日上午8时,河北天津地方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推事王涵礼宣读了判决书。其主文为:被告李允之(即李宝)共同杀人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共同损坏尸体处有期徒刑3年,应执行死刑,褫夺公权终身;被告施美丽共同杀人处无期徒刑,共同损坏尸体处有期徒刑3年,应执行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同年1月13日和16日,被告不服判决,分别上诉至河北高等法院第一分院。
5月29日下午4时,该院做出“驳回上诉”的判决。
同年6月12日、18日,李、施因不服判决,又上诉至南京法院,9月25日,该院做出“原判决撤销,发回河北高等法院天津分院(即第一分院)更为审查”的判决。
判决发回后,河北高等法院天津分院还未及再次审理,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军管会接管了法院,天津市人民法院成立了。
1951年3月30日,天津市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被告李允之因杀人、损毁尸体罪处死刑:被告施美丽因共同杀人、损毁尸体罪处无期徒刑。
5月11日,李宝通过天津市人民法院,向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呈交了5页3000余字的上诉字。
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上诉驳回”的终审判决。
7月24日上午10时,天津市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命令,监提李宝、验明正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施美丽被押往天津监狱,开始了她漫长的铁窗生活。
本来因为凶手二人在活命时,监狱从上到下都有好处瓜分,是以解放前二人迟迟未能被判死刑。直到解放后,新中国政府才将此案重新审理。
这起历时近5年,轰动津城的箱尸案,终于以正义战胜邪恶而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