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高考阅卷

状元,是科举时代沿袭下来的说法,到现在还在乐此不疲的使用。不同的是,过去的状元,全国唯一,并世无两,今天的状元却是各省皆有。而且科分两途,一曰文,一曰理。文革十年,实行推荐上大学,没有状元一说。
1977年恢复高考,又像过去一样要凭成绩录取。别的省市有无高考状元我不知道,但四川省这一届是没有公布高考成绩的。参加考试的考生,都没拿到成绩通知单,也不告知考分多少,就连录取线也不公布,凡参加体检的考生就是上线考生。这样一来,谁是文科状元,谁是理科状元,无人知晓。
我所在的公社,参加体检的考生只有四人,我们大队就占了三个,另一个在老岗坝。当年报考人数是570万,录取27万,录取率21:1,不到5%。
这一年,我到底考了多少分,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考上和没考上的,似乎都没往深处去想,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猫腻?只偶尔一次,听人言说,当年北京某所学校,专门为某类子女组织辅导,复习的试题就是后来的考题。我一直怀疑这种说法,但不公布成绩,无论怎么说都不太正常。招办也从未对此作出解释,天长日久,就成了一个永远的谜。
说到高考之谜,有一个更普遍的现象,是很难被人正视的,也是不可避免的,就是高考考生的试卷分数,特别是优秀考生的试卷分数。我们通常会对高考状元另眼相看,津津乐道,地方政府也会出手大方给予重奖。其实无论哪一级的状元,或是哪一科状元,都未必就是货真价实的第一名。从高考阅卷的流程来看,谁为状元,谁又不是状元,其实都存在诸多偶然因素。
我2001年参加过高考语文科评卷,时间10天,地点在川师大。评卷老师是从全省各地抽调来的高中教师、师院教师,和师大在读研究生。省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给每位评卷教师都专门发了聘书。从程序上看,是非常郑重其事的。
阅卷分小组进行,组内各有分工,有负责阅笔答题的,有阅作文的。我主动申请担任阅读题的评卷。虽然就能力而言,我比许多评卷教师更适合评判作文,但我还是选择了回避,原因我后面再谈。
第一天评卷,下午结束阅卷时,组长通报进度说,有老师今天完成了18本。局外人可能不清楚18本的含义。在阅卷场中,一本试卷就是30份考生的卷子,18本就是540份卷子。一天的阅卷时间,满打满算8小时,如果扣除上下午各有一次中途休息的时间,实际阅卷时间是没有8小时的,我们姑且就按8小时计算。折合为分,是480分钟。分摊到每份试卷上,还不足一分钟。换句话说,就是要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阅完一份试卷中分派给你的试题,同时分别给出小分,再计入题头分。
这类题型,因为是笔答题,考生的答卷和标准答案是有差异的。哪种情况酌情给分,哪种情况给满分,哪种情况不给分,是有伸缩性的。不同的阅卷老师,在评分标准的把握上,不可能达到完全一致。这就必然存在一种结果,同样一份试卷,换不同的老师评卷,给出的分数是不一样的。
这种情况在作文评卷中就更为突出。我所在的阅卷小组,有篇作文阅卷教师给出的分数是35分。作文满分是60分,35分的作文则不及格。阅卷场中有个规定,凡是不及格的作文,要向组长通报。组长要调看。故而为了减少麻烦,作文阅卷的老师,会严格控制,除非很糟糕的作文,一般都给到36分以上。这篇35分的作文,阅卷老师认为完全跑题,但经大家传看之后,显然是点了题的。而且这篇文章写得还漂亮,无论行文、书写,都堪称上等。经过一番口头讨论,一致同意将作文改评为55分。
如果最初阅卷老师的评分是36分或更高一点,这篇作文是不会引起注意,更不会产生讨论的。对一个优秀考生而言,单是作文一项,倘若遇到不能识货的老师,其损失就可能与清华北大失之交臂。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呢?
盖因阅卷机制存在缺陷,很难避免。前面说过,第一天,阅卷组长通报评卷进度,有老师完成了18本,我是15本。第二天,我不敢懈怠,除中途集体休息,我连卫生间也没去过。到下午阅卷结束统计进度,我完成了18本。正暗暗窃喜,不料昨日的评卷冠军,居然更上层楼,完成了20本,继续保持领先,再次受到组长表扬。言下之意,是号召大家努力跟上。第三天,我抖擞精神,就连中途休息也提前进场,终于也达到了20本。谁知下午公布成绩,那位冠军老师竟然完成了23本。
我性格好胜,不轻易服输,但冷静后我决定不跟了。扪心自问,如果我再提高阅卷速度,就只能不负责任。20本试卷,是整整600份卷子啊,要在不到8小时的时间内完成它,平均每份试卷花费的时间,还不到48秒。
更让人惊心动魄的是,作文评卷的速度,一般老师每天也能完成20本,甚至更多。这样的速度表明,一篇作文的阅读时间,平均还远远不到一分钟。高考作文是有字数规定的,一般要求不少于800字。按正常的阅读速度,在一分钟之内是读不完一篇作文的。何况对高考作文的阅读,和平常阅读书籍是有很大区别的。要在不到50秒钟的时间内评判一篇作文的优劣,确定等级,正确评分,别人是怎么做到的我不评价,反正我是做不到的。一个考生,读了12年的书,然后写出一篇文章,我要在不到一分钟之内给出一个决定他前途命运的评分,我没有这个勇气。虽然我的文学修养、鉴赏能力要超过很多语文教师,但我仍然选择了回避。
这就是我主动要求不阅作文的原因。
在高考阅卷场中,要在平均不到50秒钟之内完成一篇作文的评卷,唯一的办法就是,面对作文,只看一头一尾。再看一眼整体的书写,关注一下错别字的情况。如果必要,也看看中间部分,然后按相应等级评分。
所以有经验的高三语文教师,在辅导学生作文时,会根据阅卷场中的评卷程式,着重指导学生开好头。最好来个排比句,扣住主题。如果开篇没有点题的,也一定要在结尾点题。这样就能给阅卷老师一个总体印象,没有跑题,确保定位在70分(42分)上下的档次。如果文笔流畅,语言清新,说理明晰,卷面整洁,加上一个凤头豹尾的结构,那就高分可期了。
但无论怎样经验丰富的阅卷老师,要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准确无误地确定一篇作文的优劣,风险是随时存在的。稍一疏忽,就可能出现误判。像上面那篇55分的作文,被判为35分,当然是比较特殊的情况。但同一篇作文,换作不同的评卷教师,多个几分或少个几分,那是很普遍的现象。
从制度上说,对不同教师评卷的差异,是有防范措施的。那就是规定一篇作文,必须由两个教师同时评卷。如果彼此给出的分数相差不大,比如差异在4分之内,取个平均数就行了。如果差异过大,则要求复看,再讨论给分。但在实际阅卷中,这个制度并未严格执行,通常都是一个人阅卷,签两个人的名字。
所以,说某某考生是文科状元、理科状元,其实是很可笑的。单就作文的阅卷而言,就很难说状元的真实成绩一定比榜眼、探花或者前十名的考生都高。特别是名列前茅的考生成绩非常接近的时候,这种状元头衔的确认就尤为可笑。再加上其他学科、其他试题的评分差异,都存在很多偶然因素,所谓状元,换一批老师阅卷,宽严尺度不同,评分标准掌握不同,试卷成绩绝对不会一样,多个十来分或者少个十来分,都是极正常的事情。多个十来分当然还是状元,但如果少个十来分呢,还是状元吗?
再扩大而言,任何考生的高考成绩,其实都存在同样的情况。考虑到安定的需要,我们就不做延伸了。因为无论如何,考场阅卷要做到绝对公平,都是不可能的。唯一能缩小差异的举措,就是寄望于阅卷老师,认真认真再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