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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佩贞:从风云人物到寂寂无声
2024-09-21
文: 徐敏
沈佩贞。在民国初年的政坛上,曾经风云一时,举国皆知。她投身革命,倡导女权运动,才识高卓,被誉为“近今女界之伟人也”。有次她怒斥政客,毫不客气地骂道:“我系女界革命元勋,我系女子参政同盟会会长,何人不怕?曾打参议院,曾打国务院,曾闹总统府,曾闹国民党,谁人不知?”
然而后来时移世易,被不良媒体和一些文人墨客污名化,冠以女流氓头衔,成了中国女权运动史上,被极端妖魔化的一位女性。
关于她的身世,她在自述中说:“浙江世族,父宦两粤,幼承慈训,长学师范,曾随叔父留学日、法,游历各国。”
寥寥数语,便可看出她的文化底蕴,既有家学渊源,又读过师范,还有着海外留学的背景。
这样的经历,使她的女权意识,革命思想,能与时代同步。辛亥革命时,沈佩贞投身其中,成为活跃人物。1911年11月28日,沈佩贞在《申报》发表《创办女子尚武会绪言》,认为女性身为国民,当效法花木兰、秦良玉,投身行伍,与男子一起担当保家卫国的责任。为达成这样的目的,沈佩贞组织的女子尚武会,“以养成女子尚武精神、灌输军事学识为宗旨”,训练其军事技能,然后奔赴战场,参与军事行动。
1912年1月12日,沈佩贞登出广告招生,招募勇敢女生500名。在女子尚武会成立大会上,沈佩贞被选为首任会长。当时,上海妇女在武昌起义后,组织了5个北伐军事团体,沈佩贞领导的女子尚武会是其中之一。这些武装力量,约占上海武装力量的四分之一强。她们宣称:“天赋人权,男女本无轩轾,人自为战,雌雄立决须臾。”表达了与男子并肩作战,推翻清廷的革命决心。
当时的女子军事团体,“军纪风纪肃然可观”。战斗时“勇猛异常,一洗柔弱之态”,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交口称赞。沈佩贞在尚武会章程中规定,学成后的女生将随同女子军北伐清廷。当时,沈佩贞拍了一张身着戎装的照片,经报纸登载后,引人瞩目,流传很广。
1913年2月12日,是清帝下诏逊位一周年,北京先农坛举行了为期七天的纪念会。台湾文人连横恰好在北京,目睹了当时的盛况,“士女观者十数万,如荼如火,道为之塞,可谓空前之大会矣”。会中设展览区,悬挂着供人景仰的器物和图片,其中即有沈佩贞的戎装照,为她赢得了“女界之伟人”的声誉。
此后,南北和谈成功,女子北伐军奉命解散。沈佩贞转而投身女子参政运动,加入两性平权维持会,开始了力争女权的奋斗,成为中国女权运动的先锋人物。
当时,中国的女权运动还处于萌芽状态,男女平等、尊重女性、妇女地位都还没有真正起步。但因辛亥革命的兴起,觉悟的女性,已经有了强烈的自主意识,个个意气风发,反抗夫权主义的压迫。她们争取女权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为自己争得与男人平等的地位,并将此与国家的强盛和民族的自立联系起来。
然而,令她们失望的是,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临时约法》,竟然没有女子参政的规定,比起同盟会政纲中“男女平权”,明显后退了一大步。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1912年参议院议员法甚至规定: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只属于男性,女子同精神病患者、吸食鸦片者、不识字者一样,都没有这项权利。为争得女性应有的权利,沈佩贞的男女平权维持会,遂与其它各省的女子参政运动骨干,在南京组成了“女子参政同盟会”。成立大会那天,沈佩贞慷慨演说,痛言女界须化除意见,联络团体,以收竞争之效。又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此次参议院之约法条义,以压制手段,妨害女界,我女界绝对不承认此条文。”
女子参政同盟会,内分总务部、交际部、政事部、教育部、实业部、财政部、审查部、文事部,沈佩贞被选为实业部负责者。随着女子参政运动的开展,沈佩贞的作为日益凸显。
1912年4月,南京临时政府和参议院北迁,女子参政代表也随后联合北上,寓居于京师粉房琉璃街。女子参政的核心问题,是女子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但参议院对女子参政的态度,同此前在南京的倾向十分相近,女性的参政请求完全被无视。女界代表于是推举沈佩贞等60余人在8月6日到参议院面见议长吴景濂,痛陈女界呼声,然而得到的答复却颇为含糊,并不明确表示赞同与否,等于打了沈佩贞等女性代表一套太极拳。
无奈之下,沈佩贞和唐群英等三十多人,只能采用过激办法,全副武装进入参议院,坚决要求女子参政。面对这些来势凶猛的女人,参议院的男人们个个手足无措。后来,有胆大一点的出来说,现在的约法案尚未最后确定,还需再议,到时必议之。百般劝慰之下,女将们才转身离开。
回来一想,感觉又被打了一套太极拳。这种敷衍塞责的做法,一而再,再而三,终于引发愤怒。
第二天下午,沈佩贞、唐群英等人再次前往参议院,却被挡在了门外,连门都不能进了。受到歧视的女人们怒火中烧,不免冲动起来,愤而将玻璃窗击破。警卫上前劝阻,被沈佩贞飞起一脚,踢倒在地。
进入参议院坐定后,唐群英与张汉英因事离场,沈佩贞等人留下旁听。会议尚未开始,便有议员出言不逊说:“女子无国家思想,无政治能力,参与政事,会误国机。”
女子参政会代表王昌国忍不住反驳说:“推翻帝制,建立民国,民不分男女,都应平等,女子参政,天经地义。”会场气氛陡然紧张,有议员公然说:“女人懂什么?生儿育女,管好家务才是正事。”闻听此言,沈佩贞气愤地说:“在前线打仗,冲锋陷阵的有我们女子;在后方搞宣传、搞救护的有我们女子,女子哪点不行?你们这些议员大人,有的晚上打麻将,白天开会打瞌睡,发言打官腔,又有什么治国安邦的高见?”
会场上,双方不断交锋,拍桌打椅乱作一团,最终不欢而散。
这件事,后来史称“女界大闹参议院”,引起社会关注,以至于鲁迅在他的杂文《关于妇女解放》中也提到此事,语带嘲讽地说:“辛亥革命后,为了参政权,有名的沈佩贞女士曾经一脚踢倒过议院门口的守卫。不过我很疑心那是他自己跌倒的,假使我们男人去踢罢,他一定会还踢你几脚。这是做女子便宜的地方。”
在外界看来如同闹剧一般的举动,在当时参与其事的妇女代表们看来则属于忍无可忍、不得不为。还在《约法》制定期间,女界代表就一再要求把男女平等的内容写入《约法》当中,以确保女人和男人具有相同的参政权利。当时,孙中山对妇女代表们也表示过口头支持。但到了后来,男女平等这一条款还是被剔除到了宪法之外。在辛亥女杰们看来,当初革命时,女人和男人同样地出生入死、流血流汗,革命党也把男女平等内容写进了党纲,等到革命成功了,手握大权的男性革命者居然玩起了过河拆桥的把戏。你叫受到欺骗的沈佩贞如何不飞脚踹人?
1912年8月25日,同盟会改组大会在湖广会馆举行,会议的主题是吸纳四个小党,成立一个大的政党——国民党,进而实现组阁的目标。接下来的事情给了女子参政代表们当头一棒。当秘书长宋教仁用湖南话念完国民党新党章时,党章里根本没有任何关于“男女平权”的条款,只有一条:不接受任何女性加入。唐群英当即站起来大声质问,但男人们的鼓噪声完全淹没了她的声音。
沈佩贞见状,不由分说拉起唐群英就冲上了主席台,扭住宋教仁就打。据当时的媒体描述,那场景是“举手抓其额,扭其胡”,“以纤手乱批宋颊,清脆之声震于屋瓦”。
媒体的这种描述明显带有夸张成分,试想那样乱哄哄的场面,以纤手掌掴耳光的声音,如何能像打雷一样声震屋瓦?
继湖广会馆打宋教仁耳光之后,沈佩贞、唐群英专门谒见孙中山,陈述妇女意见,说到悲愤处,沈佩贞放声大哭,挥泪诉说辛亥女革命者们把生死置之度外,建立炸弹队、行动队、暗杀队……志在救国,目的就是为了争取自由平等,使日后女同胞人人享有幸福。可是没想到“国基已定,所要求者既不能达到其目的,则从前之尽瘁何为”?面对这样的责问,孙中山也无法回答。
1912年9月1日,女子参政同盟会在北京烂熳胡同女工传习所召开联合大会,宣布该会现以“先实行男女平等、继实行女子参政为宗旨”。其宗旨之所以有此变更,乃是因为现实中女子的处境进一步恶化。
1912年9月2日,在女子参政运动“进”、“退”关键时刻,孙中山致函唐群英,信中不无难处地说:“党纲删去男女平权之条,乃多数男人之公意,非少数可能挽回。”他劝唐群英,不如先通过提倡教育、普及知识的方式来大力发展女子团体,然后再来与男子争权,而不是眼下依赖男子代为出力。
此时,在参议院拟定的《国会选举法》中,只规定男子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而女子全然没有。唐群英等人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将捍卫女权的要求与全国上下正在兴起的“讨袁”运动结合起来:“凡反对女子参政者将来必有最后之对待方法,即袁大总统不赞成女子参政权,亦不必承认袁者为大总统。”
为此,还创办了以参政为主要内容的《女子白话报》,揭露现实社会:“欺压女界实在太甚,所订的议院选举权,没有女子的选举权,便是将吾二万多同胞一概抹煞了”。呼吁妇女一次争不到,二次再争,二次争不到,三次四次,乃至无数次,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此举激怒了袁世凯,在下令解散国民党之后,女子参政同盟会也在1913年11月被袁氏政府强令解散。高压之下,各种妇女参政团体也开始烟消云散,大批领袖人物迫于形势迅速分化瓦解。唐群英不得已离开北京,回到湖南办学、办报,宣传男女平权。形势发展至此,中国妇女史上首次具有独立意义的参政运动,最终以失败告终。
事已至此,无力回天,曾经处于浪潮前列的女权运动者,她们中有的人流亡海外继续斗争;有的则悲观失望,从此消沉;有的人愤而自杀,或抑郁而死;有的遁入空门,或沦为妓女。最令人惊讶的莫过沈佩贞,竟然一变而为“总统门生”。
1915年,袁世凯复辟前,沈佩贞印制了一张名片,正面一行大字是“大总统门生沈佩贞”。此说的依据,来自她年少时曾在北洋学堂就读,袁世凯是这所学校的创办人,称袁世凯为老师并非无中生有。有人说袁世凯也收到过这张名片,未加否认,等同于默认了。袁世凯一开始时对沈佩贞是礼遇有加的,不但聘她为总统府顾问,还一度派她去绥远担任将军府高级参议。
推测沈佩贞的这种转变,应该是经历了多次阻挠和打压之后,而被迫作出的调整:既然不能改变环境,那就适应环境。
从政后的沈佩贞做事非常泼辣,有一次抓赌,率京城警厅闯入某豪门,抓到交通总长、参谋次长、财政次长各一名,关押一小时才予以释放。像这样类似的行动多了,得罪的人也多了,为此招致不少人切齿痛恨。
但沈佩贞不管不顾,全无忌惮,视官场潜规则如同仇敌。当时的北京城鱼龙混杂,蛇鼠成群,仇视沈佩贞不讲情面的大有人在,于是小报配合这样需求,时不时射出几支冷箭,中伤诋毁不讲情面的沈佩贞。1915年6月1日《神州日报》刊发了一条爆炸性八卦消息,指名道姓称沈佩贞与步军统领江朝宗,在京城醒春居酒楼“划拳喝酒嗅小脚”。
但事实真相是,沈佩贞、刘四奶奶、蒋淑婉、蒋良三等人在醒春居酒楼聚会时,蒋良三威逼沈佩贞遵行酒令,同意杨光甫嗅她的裸足。沈佩贞当场翻脸,掀席大骂而去。《神州日报》对此不从正面报到,却流于低俗,津津乐道,描述详尽,认为“可作一篇艳情小说观”。
消息一连登了三天。这“嗅女人小脚”本是中国旧式文人的变态怪癖,《神州报》以此作为秘闻,罔顾事实,行攻击之能事,明显带有政治意图。有传闻说《神州报》主编汪彭年,当时正在谋求议员一职,意欲积累资本,引起大众关注。
这样一篇歪曲事实的报道,引起了几位女当事人的愤怒,沈佩贞更是反应强烈。沈佩贞个性刚强,对自身名节很是在乎,虽与男性多有交往,但风流韵事却是绝对没有。被人无端损毁名节,当然要以非常手段对付,她见报后勃然大怒,要求汪彭年登报道歉,并摆酒席谢罪,但汪彭年根本不予理睬。
文说不行,只好武力相逼,于是沈佩贞亲率二十多名女将,还有几十名卫士跟随,一路闯进汪公馆去。汪彭年一见来者不善,赶忙从后门开溜,留下姨太太出面应付。沈佩贞不和女流争斗,只是叫汪彭年出来说话,女将们随声附和,武装士兵也从旁助威,高声索人,群情激奋。
原本,当事者已经逃之夭夭,众人找不着对手,呐喊一阵也就散去。偏偏这世上就有不明事理之人,硬要出头搅事。众议员郭同与汪彭年是同乡,那些天正客居在汪公馆,听到外面有喧哗声,便打开房门出来干涉,话刚出口,众女将即一涌而上,以为此人就是汪彭年,便来拳脚相加,沈佩贞上前扭住郭同前胸,责问他如何污人清白。郭同也不辩白,只是破口大骂,挥拳抵抗。沈佩贞见郭同拒不认错,飞起一脚,不料正踢到郭同裆部,郭同疼痛难忍,蹲地不起。沈佩贞见对手已经不能抵抗,便不再痛打落水狗,而转身将室内家具物件砸了一通,方才率领众人扬长而去。
沈佩贞大闹汪宅,误伤了众议员郭同,郭同岂能咽下这口恶气?他一纸诉状告到法院。等到法院开庭审理那天,各大小报记者悉数到庭。沈佩贞怒打郭同时,双方曾大打口水仗,污言秽语出口成章,这些话在法庭上由证人转述时,听得法官面红耳赤,连连摇头。但旁听席上一干官员记者与闲杂人等,却兴奋得大呼小叫,感觉津津有味。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郭同胜诉,沈佩贞监禁三月,送京师第一监狱执行,并赔偿郭同损坏之物折合大洋四十元。
在这场官司中,颇值得玩味的是报界充当的角色。沈佩贞等人在醒春居的行为举止,最初由《神州日报》报道,整篇文字,香艳十足,多有凭空想象的成分。为了丑化当事人的形象,作者多处使用了小说笔法,语调下流。正如沈佩贞在诉讼中所指出的:“既凭空捏造以污人,又迭构秽词以公众。”而法院最终的判决,亦受到了媒体的误导,未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性。
原本,汪公馆事件发生后,沈佩贞曾请托数位要人出面说项调停,郭同也一度表示谅解,“以为此等无知女子,本不足与之计较,彼果能知愧悔,亦无不可姑予优容”。但民众舆论在媒体的引领下,却不愿就此罢休,且把批评的矛头一致对准沈佩贞,并怂恿郭同以法律方式解决。北京的报界,甚至刺激郭同,嘲讽他作为大好男儿,为何竟屈服于英雌一击之下?这些媒体,为扩大报纸销量,不惜极尽挖苦,借以煽风点火,挑起争端,唯恐天下不乱。郭同处在政界追诘、舆论刺激的压力之下,乃决定向地方检察厅起诉。可以说,正是舆情的汹涌,裹挟了案件的走向,一边倒地维护了男性议员的权益,却对并非全错的弱势女性给予了毫不留情的惩处,使其成了媒体笔下群起而攻之的“女流氓”。
有些不良媒体,把自己堕落成了煽动刺激男权社会低级下流的集体狂欢情绪的女权杀手。客观公正地说,沈氏本人亦是受害者,她不仅名誉被污,而且遭受了牢狱之灾,最终陷于孤立无援的境地,让她看到了社会的残酷。据当时多家报刊介绍,沈佩贞在法庭上面对旁听席上千的观众,痛哭流涕地控诉到:“若辈串同,有意陷害,致我身败名裂。你们有意看些笑话,毫无天良。”
法庭下也有人略表同情,但立刻遭到旁人指责:“若不如此,我们何处看此热闹。”一语道破社会群众及现代媒体内心的卑劣龌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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