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天条”的陈宗扬和谢满妹

作者:钟文典

1854年3月2日(清咸丰四年二月初四日,太平天国甲寅四年正月二十七日),在天京(南京)城里,有一对年青的夫妻被东王杨秀清严加鞫讯以后,“一同斩首示众”。为此,天京内外的兄弟姐妹们无不感到震惊。

这一对夫妻名叫陈宗扬和谢满妹。

他们被处死的“罪名”是“夫妻私合”。

陈宗扬,广西省平南县鹏化里雷庙村人。父陈瓒,母刘氏,生子三人,名宗苍、宗泰、宗扬。兄弟们都已婚娶。宗扬的结发妻子就是谢满妹。

自从洪秀全的拜上帝教传人平南以后,陈瓒一家老小都是它的信徒。雷庙陈家和花良陈家同宗共祖。明崇祯末年,他们的先祖陈天龄,从广东省韶州府英德县迁入平南。至陈瓒、陈仲一代,贫富分化已经十分明显。陈仲是国学生,他的胞弟陈鸿是武庠生,儿子宗淮为六品军功、鹏化里著名的团练头目。父子年收地租300余石,还拥有大量的山场和林木。陈瓒一支是世代业农,家多白丁,生活很不安定。1850年冬,拜上帝会在平南花洲团营,陈仲父子纠集瑶丁、团练与太平军作战,而陈瓒则带领全家“共戍洪军,出南京不回”。[1]这场同族兄弟相斗的结果,陈仲的房屋被太平军焚毁,全家老小狼狈逃往武宣河马刘家,陈宗淮随姑丈刘季三协同清军作战,也到了南京。[2]而陈瓒的胞兄陈琪、陈珍等因为没有参加太平军,在家乡受到无情的打击,吃尽了苦头。[3]

按照太平天国的规定,凡是参加金田起义者,都是“老兄弟”,属于“功勋故旧”,理应“功勋加一等”,可以在天朝享受“天国荣光”了。[4]但是,查一查陈瓒一家,陈宗扬夫妇外,都已不见经传。陈宗扬从广西到南京,一路上参与战斗,受封为秋官又正丞相。[5]由于太平天国实行“男女别营”,虽夫妇亦不能同宿,否则谓之“犯天条”,要受到严厉的惩罚。[6]所以,陈宗扬进入南京以后,仍然和地官副丞相陈承瑢,殿左七检点蒙得恩等住在清江宁盐巡道的府署里。[7]依旧过着鳏居的生活。不久,陈宗扬调入东王府为承宣官,住在东王府头门的偏屋里,负责为杨秀清轮班传话。他的妻子谢满妹也进了东王府,为东王的女承宣,成了东王身边的近侍。[8]

太平天国的最高领袖是天王洪秀全。但是,因为杨秀清早就取得了代天父上帝传言的特权,而且受命总理天朝的军国大事。所以,实际的军政大权和生杀予夺的判定,都掌握在杨秀清手中。按照规定,东王传令处事,直接传知女官,然后由女官出王府头门,传宣男官遵嘱办理。陈宗扬、谢满妹夫妇既同在东王府任承宣职,这本来是一种“荣耀”和“福份”。但是,正如老子所云:“福兮祸所伏”。如果处理不当,“荣耀”很易引来羞辱,“福份”也会招来祸灾。何况在专横跋扈、喜怒无常的杨秀清身边办事,荣与辱,福与祸之间随时可以易位,这就更要慎之又慎,如履如临了!

无如陈宗扬和谢满妹都正处于年青力壮,精力充沛时期。几年的征战跋涉,分营而居,少能谋面,朝思暮想,自是情理之常。夫妻既同入值东王府,见面的机会多了,男女之思油然而生。于是谢满妹一有机会外出传事,总要想法进入陈宗扬居住的头门偏屋。夫妻相遇,顾不得什么“天条”诫律,双方暗渡陈仓,秘密“私合”了。

常言道:“上山多,必遇虎”。陈宗扬与谢满妹的几次夫妻幽会,不幸被东王府的女承宣、杨秀清的妹妹发现了!触犯“天条”,非同小可。如果传到杨秀清那里,轻则受皮肉之苦,重则要杀头丧命的。为了避凶趋吉,陈宗扬夫妻施展了拉人下水的伎俩,用酒把那位知情的女承宣灌醉,而且把她也“猥亵”了。[9]

但是,陈宗扬、谢满妹“私合”的隐情,终究掩盖不了杨秀清的耳目,不幸暴露了。1854年3月2日,怒不可遏的杨秀清四次伪托天父下凡,面对着北王韦昌辉、翼王石达开和天朝的众多侯相与女官,演出了一场严厉审判并惩处“夫妻私合”的悲剧。

先是,当日下午申刻,杨秀清忽然伪托天父下凡,要女师杨长妹及女丞相、女承宣等官,即“召正小(韦昌辉)、达小(石达开)并速令侯相以及正职等官,无论朝内朝外,俱要齐集,朕自有圣旨吩咐”。随又召内簿书伏善祥[10]试解天圣旨:

千古英雄不得除,流传全仗笥中书。

命将千古流传之书,不可毁弃。当晚一更时分,杨秀清又托天父下凡,复与女师、女丞相等论不可尽“贬一切古书为妖书”事。少时,再伪托下凡,命女官将便榻移至东王府二门之外,“复询陈宗扬到否?”时“诸官皆集,惟有陈丞相远在下关,刻尚未至。”[11]直至是夜三更时分,陈宗扬始奉诏赶至东王府。杨秀清得报,乃第四次伪托天父下凡。一声令下,命韦昌辉、石达开:

先锁起黄玉崑来。[12]

锁毕,复命。又下令。

锁起陈承瑢、蒙得恩来。[13]

锁毕,复命。再下令:

再锁起卢贤拔、陈宗扬来,手脚均须拷好。

锁毕,复命。转向女官,命杨长妹:

将谢满妹、胡九妹锁起,手脚缚好。

顷刻之间,把五个已位居侯相的老兄弟和两个曾经建立过功勋的女官,打成了镣拷绳缚的囚犯。随即命韦昌辉把卢贤拔、陈宗扬带走候讯,命黄玉岜、陈承瑢、蒙得恩三人近前,面聆教训,指出:黄玉崑等“三人原本无罪”。但皆“爵居诸王之下,位列群僚之首,未能真心对天扶主,正己正人,自玷声名,愧对天父上帝生养之恩”。训毕,命韦昌辉为三人开锁。揆其真意,想是这三位与陈宗扬过从甚密的侯相,对于同僚犯奸违法的事知情不报吧。三人处置完毕,再调陈宗扬前来,由韦昌辉、石达开讯问“与妻犯过天条否?”

宗扬瞒天,不肯实对。天父大声怒问曰:

陈宗扬,尔知黄以镇、周锡能二人,他曾瞒得过么?[14]尔可据实招来。

想起历史上的两次大审讯,陈宗扬如实供认:

曾犯过四、五次。求天父念系夫妻,宽赦死罪。

当天父再问是否“有心勾合别个姊妹”的事时,陈宗扬又踌躇了,否认有这种心思。但是,遭到了天父的怒斥,并和盘端出个中隐情:

尔与妻私合,又想瞒人耳目,故夫妻相商,欲将那清白之人拉下染缸,以塞其口;互相为奸,方不至败露。幸亏那女官炼正,是个贞洁之人,未遂奸谋。不然,岂不又被尔陷一人于法网乎?尔自己变妖变怪,已属可恼,尔尚欲坑害别人为之,不知尔是何肺肠?

经过这一番揭露,陈宗扬只有承认:“小子果起此心,犹未成事”,乞求“天父开恩赦宥死罪”了!但是,仍然免不了夫妻“一同斩首示众”的结局。[15]杨秀清还把这次审讯载入《天父诗》中,作为教育全体军民的“反面教材”,诗曰:

朕妻朕儿体爷心,头顶大罪是奸淫;

不信且看阵中养,上帝上怒即降临。

暗中行歪显报歪,那时天眼不针针;

威风金贵有何道,炼个正字脱沦沉。

杨秀清伪托天父下凡,审理陈宗扬、谢满妹“夫妻私合”一案,看来好象演戏一样。据实而论,这确是一出十足的悲剧。既是夫妻,合家团聚,本是顺乎人情,合于天理的事。太平天国起义初期,为了行军征战的需要,把男女老少统一组织起来,分别编人有关的营馆之中,提倡“男女别营”,即夫妇亦禁止同宿,以利进军征战,自然无可厚非,也可以得到群众的认同。但是,从起义之始,几位倡首的王爷就是妻妾相随,并没有“天条”的约束。驻军永安(今蒙山县)时,杨秀清也曾向兄弟姐妹们明确许诺,待到“小天堂”(南京)后即准许夫妻团聚。但事实上,进入南京已近两年,这个诺言并没有得到兑现。夫妻团聚仍视作违犯“天条”,需受严惩。这种悖于情理的禁抑,理所当然地受到兄弟姐妹们的抵制。于是,夫妻“私合”屡有发生。陈宗扬、谢满妹之外,还有卢贤拔与胡九妹,以及典天舆张文勋等。[16]只因陈宗扬和谢满妹犯了“夫妻私合”与“诱污他人”的双重罪,结果不幸丧了性命。平心而论,陈宗扬夫妇违反“天条”,都是被逼出来的。如果杨秀清言行一致,到南京后兑现准许夫妻团聚的诺言,哪里还会发生这些乱子呢?说明陈宗扬、谢满妹的被处死,实在是一桩冤案。

然而,悖情理、逆众意的事,总是不能长久的。陈宗扬夫妇死后不到七个月,杨秀清就借口梦中得天父的降旨,命他“铺排一班小弟、小妹团聚成家”了。[17]第二年,终于明令准许夫妻团聚。[18]引陈宗扬、谢满妹的头颅赤血,培育了兄弟姐妹们的恩爱之花。陈宗扬、谢满妹九泉有知,也当死而无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