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招抚到招讨:晚唐代北行营的分期与作用

来源:民族史研究

摘要:唐末代北地区的沙陀势力一度是唐王朝的大患,代北行营即唐廷对付沙陀势力而设的军事机构,但名为”代北行营”的记载并非同时指向讨伐沙陀的行营机构。本文梳理了代北行营的建置历史,探讨了代北行营的分期、组织结构等,阐述了不同时期代北行营的不同功能。

一 、沙陀东迁与代北行营的初置

关于代北行营的最初设置,孙瑜在其《唐代代北军人群体研究》中列出了几个与代北有关的职官:代北(行营)招讨使、代北行营招讨供军使、代北行营兵马使等。但她并未区分以及详细考察“代北”和“代北行营”。本文所要探讨的是代北行营,即晚唐出于控压北方势力而设置的行营组织。

这一组织的设置,可以追溯到沙陀在代北的出现。对此,学界已有诸多研究成果,此不赘述。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代北行营的设置。据《资治通鉴》卷二四六载,唐文宗大和四年(830)(其中着重号为笔者所加,全文同):

三月乙亥朔,以刑部尚书柳公绰为河东节度使。先是,回鹘入贡及互市,所过恐其为变,常严兵迎送防卫之。公绰至镇,回鹘遣梅录李畅以马万匹互市,公绰但遣牙将单骑迎劳于境,至则大辟牙门,受其礼谒。畅感泣,戒其下,在路不敢驰猎,无所侵扰。陉北沙陀素骁勇,为九姓、六州胡所畏伏。公绰奏以其酋长朱邪执宜为阴山都督、代北行营招抚使,使居云、朔塞下,捍御北边。执宜与诸酋长入谒,公绰与之宴。执宜神彩严整,进退有礼,公绰谓僚佐曰:“执宜外严而内宽,言徐而理当,福禄人也。”执宜母妻入见,公绰使夫人与之饮酒,馈遗之。执宜感恩,为之尽力。塞下旧有废府十一,执宜修之,使其部落三千人分守之,自是杂虏不敢犯塞。

从这段话中,可以得到两点信息:第一,河东节度使柳公绰奏请以朱邪执宜为代北行营招抚使,则代北行营当隶属于河东节度使,《新唐书·沙陀传》即曰:“大和中,柳公绰领河东,奏陉北沙陀素为九姓、六州所畏,请委执宜治云、朔塞下废府十一,料部人三千御北边,号代北行营,授执宜阴山府都督、代北行营招抚使,隶河东节度。”第二,代北行营招抚使朱邪执宜的任务是负责捍御北边杂虏,从此处语境来看,主要指回鹘。这两点可补证前人对于行营的一些看法。

其中第一点涉及行营的设置场合。张国刚认为:“藩镇军队只有离开本境执行军事任务,才可以说是行营,仅仅戍守本道则否。”并举贞元二年(786)九月“淄青兵四千自行营归,过滑州”的例子,援引胡三省注曰:“自(李)正己以来,淄青兵未尝应调发赴行营也。此必李纳遣兵自戍其境,亦称行营耳。”然而从代北行营的设置来看,朱邪执宜亦未尝出境而称行营,则行营之设,并不是专门针对离开本境,而是但凡离开藩镇治所州,即可设置。何况,贞元二年的例子中,淄青兵即便自戍本道而还,从地理上也不可能经过滑州,则这里的行营尚待考证。

第二点涉及行营统帅的名号。张国刚认为:“与招讨使相似的又有招抚使,在名份上要比招讨使显得温和。”张氏对此并未详论,但加有一条脚注,来自《资治通鉴》唐武宗会昌二年(842)九月的一条材料:“以刘沔兼招抚回鹘使,如须驱逐,其诸道行营兵权令指挥;以张仲武为东面招抚回鹘使,其当道行营兵及奚、契丹、室韦等并自指挥。以李思忠为河西党项都将、回鹘西南面招讨使;皆会军于太原。令沔屯雁门关。”其中刘沔为河东节度使,张仲武为卢龙节度使,可知张国刚当从刘沔、张仲武之任招抚使得出结论,谓招抚使比招讨使显得温和。但同时所任命的回鹘西南面招讨使李思忠则依然是招讨使,而非招抚使,且此人原是回鹘降人,降唐后受命为归义军使,此处单纯接受招讨任务,并无调发行营兵权,与身为节度使兼招抚使的刘沔、张仲武不可同等视之。故招讨和招抚的区别并不在于温和与否。从代北行营招抚使朱邪执宜的例子来看,招抚使与招讨使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在唐朝与回鹘和平时期,承担抚绥回鹘的任务。这里的招抚,并非温和的招讨,而是招讨之外兼有抚绥回鹘民众的职责。

二 、代北行营的分期与组织结构

代北行营第二次出现,则已经到了唐末。故可将前文所述朱邪执宜的代北行营归类为第一期,唐末的代北行营则又可分为第二期和第三期。以下分期对代北行营予以整理,并就代北行营的组织结构予以阐释。

(一)代北行营的分期

第一期。

前文已述朱邪执宜就任之代北行营招抚使,此行营即第一期代北行营,时间在大和四年(830)。但这一期行营持续了多长时间,则尚无详细史料。在前文提及的会昌年间对回鹘的招讨中,虽有朱邪赤心参与的身影,但并不见代北行营的名号。这大概与朱邪执宜在开成年间去世,唐廷对朱邪赤心(李国昌)尚无充分信任有关。此后回鹘政权四分五裂,代北行营更无存在的必要了。

虽然朱邪赤心并未单独被授予单个行营的招讨使,但在日后讨伐庞勋之乱时,作为河东行营的将领之一,依然受到了重用。据《旧唐书·懿宗纪》,咸通十年(869)正月,“将军朱邪赤心充太原行营招讨使、沙陀三部落等军使”,咸通十一年(870)正月,“以河东行营沙陀三部落·羌·浑诸部招讨使、检校太子宾客、监察御史朱邪赤心为检校工部尚书、单于大都护、御史大夫、振武节度、麟·胜等州观察等使,仍赐姓名曰李国昌。”这里的“太原行营”或“河东行营”,当即唐廷派往讨伐庞勋的河东部众所在之行营,李国昌在此行营所任职则是统辖沙陀三部落、羌、浑诸部的招讨使,前往平叛。胜利之后,被任命为振武军节度使,并获赐宗姓。

第二期第一阶段。

第二期已经完全与第一期的代北行营性质不同,因为这是针对招讨沙陀而设置的行营。因此,相比于第一期的代北行营,第二期的代北行营在人员组成方面都不一样。以下先根据史料,对第二期代北行营再进一步分为两个阶段。先就存在于乾符五年(878)七月至广明元年(880)二月的第二期代北行营第一阶段之沿革进行梳理,以下引《旧唐书·僖宗纪》,其中涉及行营名号者加着重号标识:

(乾符五年)春正月丁酉朔。沙陀首领李尽忠陷遮虏军。太原节度使窦澣遣都押衙康传圭率河东土团二千人屯代州,将发,求赏呼譟,杀马步军使邓虔。窦澣自入军中安慰,仍借率富户钱五万贯以赏之。朝廷以澣非御侮才,以前昭义节度使曹翔检校尚书右仆射,兼太原尹、北都留守、河东节度使;又以左散骑常侍支谟为河东节度副使。

(乾符五年)七月,滑州、忠武、昭义诸道之师会于太原,大同军副使支谟为前锋,先趋行营。

(乾符五年)八月,沙陀陷岢岚军,曹翔自率军赴忻州。翔至军,中风而卒,诸军皆退。太原大惧,闭城门,昭义兵士为乱,劫坊市。

(乾符五年)十一月,制以河东宣慰使、权知代北行营招讨崔季康检校户部尚书、兼太原尹、北都留守,充河东节度使、代北行营招讨使。

(乾符五年)十二月,季康与北面行营招讨使李钧,与沙陀李克用战于岢岚军之洪谷,王师大败,钧中流矢而卒。戊戌,至代州,昭义军乱,为代州百姓所杀殆尽。

(乾符六年)春正月辛卯朔。河东节度使崔季康自静乐县收合余众回军,军乱,杀孔目官石裕。季康委众遁归行营,衙将张锴、郭朏率其众归太原,兵士鼓譟,攻东阳门,入使衙,季康父子皆被害。

(乾符六年三月)制以邠宁节度使李偘检校户部尚书,兼太原尹、北都留守,充河东节度等使。

(乾符六年)八月,制以特进、检校司空、东都留守李蔚为检校司徒、同平章事,兼太原尹、北都留守、河东节度观察,兼代北行营招讨供军等使。

(乾符六年)十一月,制以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右散骑常侍、河东行军司马、雁门代北制置等使、石岭镇北兵马·代北军等使、上柱国康传圭检校工部尚书,兼太原尹、北都留守、河东节度使。时传圭已率兵在代州,是月自行营赴任,两都虞候张锴、郭胐迎于乌城驿,并杀之,军中震悚。

(乾符六年)十二月,制以河东马步军都虞候朱玫为代州刺史。

(广明元年)沙陀部落踰雁门关,进逼忻州。二月,沙陀逼太原,陷大谷。康传圭遣大将伊钊、张彦球、苏弘轸分兵拒之于秦城驿,为沙陀所败。传圭怒,斩苏弘轸。张彦球部下兵士为乱,倒戈攻太原,杀传圭,监军使周从寓安慰方定。是月,制以开府仪同三司、门下侍郎、兼兵部尚书、同平章事、充太清宫使、弘文馆大学士、延资库使、上柱国、荥阳郡开国公、食邑三千户郑从谠检校司空、同平章事,兼太原尹、北都留守,充河东节度、管内观察处置兼行营招讨供军等使。

以上是取自《旧唐书·僖宗纪》的记载,基本反映了唐廷对沙陀的一系列动作,起因则是李克用对大同军防御使段文楚的加害。《资治通鉴》系此事于乾符五年(878)二月,《旧唐书》则系于咸通十三年(872)十二月。无论如何,从乾符五年七月开始,已设置行营。

这时的行营,已经是专门针对沙陀人的行营。乾符五年七月,滑州、忠武、昭义诸藩镇的军队会太原,表明行营的兵源开始配备。大同军副使支谟先驱行营,当指从太原出发,开赴忻州之诸道兵所组成的行营。不过到了八月,因为河东节度使曹翔中风去世,导致行营诸军又退回太原,并引发昭义镇兵士作乱。此后,代北行营由崔季康“权知”,至十一月正式任命其为“代北行营招讨使”。乾符五年十二月,代北行营与李克用军队正式交锋于岢岚军。此时的行营中,多了一位“北面行营招讨使”,当是代北行营分兵于岢岚军以北,故称“北面”。不过北面行营招讨使李钧战死后,可能也就废弃了。乾符六年正月,崔季康父子皆被害。唐廷于三月任命新的河东节度使李偘,不知是否亦有兼任行营职务。到了乾符六年八月,又以新任河东节度使李蔚为“代北行营招讨供军等使”。十一月,康传圭出镇河东,《新唐书·僖宗纪》谓其为“代北行营招讨使”。然而至广明元年二月,康传圭在沙陀李克用进逼太原的情况下,为部下所杀。唐廷即任命郑从谠为河东节度使,并兼任“(代北)行营招讨供军等使”。

以上即第二期代北行营的第一阶段。可以看出,这一阶段的代北行营“招讨使”或“招讨供军等使”,基本由河东节度使兼任。亦即,所谓“代北行营”,是指讨伐代北的行营。其范围,除了历任河东节度使以“代北行营招讨使(招讨供军等使)”为名义率领的河东军队和滑州、忠武、昭义等外地藩镇军队外,亦有屯戍代州的“河东土团”,由康传圭统帅。康传圭接任河东节度使后,代州戍兵由朱玫统帅。

在这一阶段,代北行营一共进行了洪谷、秦城驿两场战役,都以失败告终。在此期间,还发生了邓虔、石裕、崔季康父子、康传圭先后被杀的四次事件,以及昭义军两次作乱,极大地消耗了行营的内部力量。因此,讨伐一直未能成功。

第二期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的代北行营,主要存在于广明元年三月至广明元年七月。以下先具列《旧唐书·僖宗纪》的记载并以着重号标识行营名号:

(广明元年三月)是月,沙陀寇忻、代,诏以汝州防御使诸葛爽为北面行营副招讨,率东都防御兵士赴代州。

(广明元年四月)丁酉,制以检校吏部尚书、前太常卿、上柱国、陇西郡开国公、食邑三千户李琢为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右仆射、御史大夫,充蔚朔等州诸道行营都招讨使;应东北面行营李孝昌、李元礼、诸葛爽、王重盈、朱玫等兵马及忻、代州土团,并取琢处分。以内常侍张存礼充都粮料使,判官崔鋋充制置副使。

(广明元年)六月,代北行营招讨使李琢、幽州节度使李可举、吐浑首领赫连铎等军讨李克用于云州。时克用令其大将军傅文达守蔚州,高文集守朔州。吐浑赫连铎遣人说高文集令归国。文集与沙陀首领李友金、萨葛都督米海万、安庆都督史敬存以前蔚州归款于李琢。时克用率众御燕军于雄武军。

(广明元年)七月,沙陀三部落李友金等开门迎大军,克用闻之,亟来赴援,为李可举之兵追击,大败于药儿岭。李琢、赫连铎又击败于蔚州,降文达。李克用部下皆溃,独与国昌及诸兄弟北入达靼部。乃以吐浑都督赫连铎为云州刺史、大同军防御使,吐浑白义诚为蔚州刺史,萨葛米海万为朔州刺史,加李可举检校司徒、平章事。

以上依旧是《旧唐书·僖宗纪》的相关记载,可见代北行营在广明元年三月至七月的情况。

之所以把这一时期的代北行营归为第二阶段,从起始来看,是因为广明元年四月,李琢作为“蔚朔等州诸道行营都招讨使”,得以指挥唐廷所任命驻守代州的“北面行营副招讨(使)”诸葛爽、代州刺史朱玫等。至六月,唐廷直接称呼李琢为“代北行营招讨使”,而李琢并不是河东节度使,此时的河东节度使郑从谠也未再以行营职务出现。可见,代北行营已经完全从河东节度使名下,转移至代北地区。此外,诸葛爽于三月受命的“北面行营副招讨(使)”在《新唐书·僖宗纪》中记载为“蔚朔招讨副使”,且时间在五月,则此处“北面”之意与前面第一阶段李钧的“北面”稍有不同,或为“蔚朔”的另一称呼。

最后,李琢在沙陀三部落首领李友金、米海万、史敬存的协助下,大败李国昌父子。

第三期。

这一期的代北行营,始于中和元年(881)正月,大约至中和元年八月结束。以下按时间具列《旧唐书·僖宗纪》的记载并以着重号标识相关行营名号:

(中和元年正月)诏太原节度使郑从谠发本道之师,与北面行营招讨副使诸葛爽、代州刺史·北面行营马步都虞候朱玫、夏州将李思恭等行营诸军,并赴京师讨贼。

(中和元年)二月,代州北面行营都监押陈景思率沙陀、萨葛、安庆等三部落与吐浑之众三万赴援关中,次绛州。沙陀首领翟稽俘掠绛州叛还,景思知不可用,遣使诣行在,请赦李国昌父子,令讨贼以赎罪,从之。

(中和元年)三月,陈景思赍诏入达靼,召李克用军屯蔚州,克用因大掠雁门已北军镇。

(中和元年)四月,以前大同军防御使李克用检校工部尚书,兼代州刺史、雁门已北行营兵马节度等使。

(中和元年)五月,李克用赴代州,遂率蕃、汉兵万人南出石岭关,称准诏赴难长安。丁巳,沙陀军至太原,郑从谠供给粮料。……六月,沙陀退还代州。

(中和元年)八月,代北行营兵马使诸葛爽、朱玫、拓跋思恭等军屯渭桥。朱玫屯兴平,爲贼将王璠所击,退保奉天。诸葛爽降贼,僞署爽河阳节度使。

以上依然是取自《旧唐书·僖宗纪》的记载,大致可见代北行营在中和元年正月之后的发展情况。

此一时期的代北行营,虽然依旧存在,但已经基本失去了原来招讨沙陀李国昌父子的意义。这里所谓“北面行营”,当即“代州北面行营”“代北行营”。因广明元年十二月,黄巢攻陷京师长安,故唐廷于中和元年正月征兵于河东道。代北行营招讨副使诸葛爽、马步都虞候朱玫以及行营诸将李思恭等,都在被征召之列。随后,行营都监押陈景思又入达靼招抚李国昌父子。中和元年四月,李克用被任命为“代州刺史、雁门已北行营兵马节度等使”,雁门即代州,雁门已北行营即代州已北行营,亦即代北行营。则此时的代北行营,再次转变为代北人士的行营,其性质或转变为由代北兵马组成的征讨黄巢的行营。但因为战场并不在代北,李克用可能也忌讳此前用于招讨沙陀部族的“招讨”等字眼,故以“兵马”“节度”称之。当李克用、诸葛爽等真正投入围攻黄巢的战争后,所谓代北行营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开始融入讨伐黄巢的行营。此后,李克用虽曾于中和二年三月攻下蔚州,但不久加入讨伐黄巢的行营,成为“京城东北面行营都统”;而原属唐廷的诸葛爽投降黄齐政权,朱玫占据邠宁镇,不一而足,代北行营最终消失。

(二)代北行营的组织结构和兵源组成

根据上面对代北行营的分期整理和史料罗列,基本能够厘清其组织结构和兵源构成。以下先以表格来显示其组织结构:

根据表一,代北行营在晚唐时期前后三期共四个阶段的组织结构可清晰呈现。其中第一期,从仅有的记载,可知代北行营设“招抚使”一名,其余情况不得其详;第二期第一阶段,代北行营设通常由河东节度使兼任的“招讨使”或“招讨供军使”,后者兼具招讨与供军的职能,在其下则是代北地区各支州刺史如代州刺史;第二期第二阶段,代北行营设“招讨使”,不再由河东节度使兼任,其下则有“副招讨使”“马步都虞候”,以及负责粮运的“都粮料使”和“制置副使”,以及负责监察的“都监押”;第三期,代北行营设“兵马节度等使”,其下则有多位“兵马使”。

若就兵源而言,则又可申论如下:

第一期代北行营的相关史料不多,从朱邪执宜以沙陀部众出任代北行营招抚使来看,所能统帅的当即其部众。代北地区民族成份在晚唐时期十分复杂,除汉族和沙陀三部落外,樊文礼还梳理出突厥、吐谷浑、六胡州粟特人、铁勒契苾部、达靼、奚、回鹘、党项、契丹等部族。这些部族在沙陀人占强势的情况下,在日后融合成为新的沙陀部族,偶尔也有继续保持本部族色彩者,不一而足。

第二期代北行营第一阶段。此时已经进入唐末,王仙芝、黄巢正在中原及以南地区与唐廷陷于胶着状态。直到乾符五年(878)三四月间,黄巢渡江南下之后,北方地区方有得以喘息的机会,唐廷也能腾出手来对付沙陀问题。于是乾符五年七月,滑州、忠武、昭义三个藩镇的军队会于太原,与太原本地的河东军组成代北行营。不过在乾符五年十二月洪谷之役失败之后,原本即作乱的昭义军士被杀,河东军士也杀害河东节度使崔季康。乾符六年三月,唐廷再任命邠宁节度使李偘出镇河东,当是以邠宁兵马震慑住了河东军士。此后,经历李蔚(此年八月上任)、康传圭(此年十一月上任)两任河东节度使,河东地区一直较为安定。其中康传圭离任代州,由朱玫接替为代州刺史,所带去的当有邠宁兵马,因为朱玫在日后入关中围剿长安黄齐政权时,即以邠宁镇为根据地,并在光启年间立李熅为僞帝。广明元年(880)二月,沙陀再次兵临,康传圭亦死于河东军士动乱。

第二期代北行营第二阶段。由于河东的动乱,唐廷任命郑从谠为河东节度使,并兼代北行营招讨使。在广明元年三月,又让汝州防御使诸葛爽率东都兵北上为北面行营招讨使,入住代州。当时,黄巢军队已经从广州北还,但三四月份时尚在江南,被高骈所压制,故唐廷方能放心地让诸葛爽北上。随后四月,又任命朝臣李琢为都招讨使,取消了郑从谠的行营指挥权。从而李琢得以指挥“李孝昌、李元礼、诸葛爽、王重盈、朱玫等兵马及忻、代州土团”,其中李孝昌率鄜延镇兵马,李元礼率朔方镇兵马,诸葛爽率东都兵马,王重盈率河中镇兵马,朱玫率邠宁兵马,再加上忻、代二州地方土团,则此行营阵容可谓庞大。六月,又有幽州节度使、吐浑首领赫连铎,乃至高文集、李友金、米海万、史敬存等沙陀三部落亦被策反。此外,据前引第二期代北行营第三阶段的材料,诸葛爽、朱玫赴关中时,亦有“夏州将李思恭等行营诸军”字样,则党项部落此前也在第二阶段的行营。在如此庞大的行营围剿之下,最终李国昌父子兵败北逃。

第三期。随着广明元年十二月长安陷落后,代北行营都监押陈景思趁此屡次劝谕李克用归国勤王,并于中和元年四月终于使唐廷任命李克用为“雁门已北行营兵马节度等使”,从而使代北行营的性质再次发生了转变,兵源也变成了李克用部为主。原先在唐廷所设代北行营下的诸葛爽、朱玫等军相继入关中勤王,实际上已经脱离代北行营。李克用则以此为基础,形成了自己的军事集团。

三 、第二期代北行营的作用

前文已述,第一期和第二期代北行营并不相同,与第三期代北行营有相似之处。第一期代北行营基本在于利用沙陀人对回鹘人进行抚绥,而第二期代北行营主要是针对沙陀人的招讨,第三期可算对代北沙陀人进行收编,以备招讨黄巢。因第一期代北行营材料较少,本文第一部分已经略尽述之,故本节主要讨论第二期代北行营。如前所述,第二期代北行营的作用是招讨沙陀李氏父子,而李氏父子正是李克用河东集团的开创者。亦即,代北行营对沙陀李氏父子的招讨,并未完成其使命,反倒“造就”了一个强大的军事集团。那么,在第二期代北行营和沙陀李氏父子之间,又是如何互动的呢?对此,需要先从沙陀人和唐廷两方面加以考察。

唐廷对于边疆地区的统治,通常采取两种方式:羁縻和郡县。这基本是区分李师鸿宾所谓“二元结构”的标准,即羁縻地在外缘,郡县地在内缘。这并不是说两者之间有一条截然两分的界线,羁縻和郡县其实是互相交错的,或内或外。这也不是说羁縻统治的是非汉人,郡县统治的是汉人,两者其实也互有渗透。比如作为郡县的唐代河朔地区存在有大量胡人,而类似于羁縻的晚唐五代宋初时期的归义军则基本是汉人政权。

对于这两种方式,学界皆有深入探讨,此处不赘。本节所要讨论的是郡县方式。郡县方式又有两种途径:以蕃官治、以汉官治。这两种途径交替无常,应时而变。比如河朔地区,安禄山时期以蕃人治之,到了晚唐,则多次试图任命汉人莅民。在代北地区亦是如此,根据孙瑜列表统计,唐末以前,直接统治代北地区的历任大同军防御使,即在汉人与蕃人之间交替。这不独在大同军防御使上如此,代北其他州县也是一样。特别是征讨李克用时期,在李国昌、李克用父子失败北逃之后,唐廷“以吐浑都督赫连铎为云州刺史、大同军防御使,吐浑白义诚为蔚州刺史,萨葛米海万为朔州刺史”,正是以蕃官治边的贯彻。

这一途径,虽然也可以追溯到代北行营第一期对朱邪执宜的招抚使任命,但乃至玄宗时期的蕃将节度使任命,但这两例是从军事角度进行的边防考虑。而在唐末的情况,则是在王仙芝、黄巢动乱的大背景下,唐廷对边疆控制力较弱,从而导致不得不依靠当地人予以治理。对赫连铎等人的任命,正是在这一时局背景下的动作。就第二期代北行营而言,所起到的作用,就是通过行营的征讨,铲除边疆地区的不稳定因素,即李国昌父子。若在唐末政治军事背景下,则可以说是防止地方独立性的进一步加强。

众所周知,唐末王仙芝、黄巢之乱的后果之一,即导致南北方皆出现地方独立化现象,乃至最终演变为五代十国。对于这种独立现象,已有学者予以揭示,此不赘述。而这种独立之所以能够出现,则可追溯唐代军队的地方化,以及随之而来的地方军队的私人化,即在地方化的基础上方能实现私人化。代北地区的李国昌父子,在沙陀部落的基础上拥有自己的军队,则并没有一般而言的从地方化到私人化,相反需要从私人化到地方化进行转变。正如李师鸿宾所论,沙陀人与党项人一样,试图通过唐廷的承认而获得中原的认同。亦即,沙陀李氏父子的目的在于使自身的部族予以州县化乃至藩镇化,从外缘进入内缘,以取得对代北、振武、河东地区的长久控制。这一努力,除了在民族特性上,以所谓“汉化”的方式表现出来外,还体现于对地方行政官职的积极谋求。这种谋求,即是从私人化到地方化的过程。

相比于从地方化到私人化,从私人化到地方化所带来的危害更为严重。王仙芝、黄巢之乱后兴起于各地,特别是南方地区的独立化现象,基本是地方豪强在自己所掌握的豪强武装的基础上攻占州县,并逼迫已经无能为力的唐廷授予他们县令、刺史,乃至节度使的位子,这就直接导致了唐廷对这些地方失去控制。因此,唐廷需要在从私人化到地方化这一点上,阻止其进程,包括边疆地区的代北。

结合前面说到的唐朝统治边疆政策的郡县方式,则可以看到,唐廷一方面防止李国昌父子从私人化到地方化的转变,一方面又以蕃官统治地方郡县。这两者看似矛盾,实则是唐末朝廷在面临王仙芝、黄巢之乱的大背景下,无法集中全力平定沙陀部所致。因此,它需要借助沙陀其他部族,乃至其他北方民族的借力,加入由各道军队组成的代北行营。

然而,唐廷虽然在代北行营第二期用尽全力战胜了李国昌父子,但最终在黄巢占领长安的紧急态势下,只能再次如庞勋之乱时期那样,请李克用出兵平叛。这一政策的转变,最终加速了李国昌父子从私人化到地方化的进程。在李国昌时期,他在庞勋之乱结束后,谋求的尚且是大同军节度使。但在李克用时期,黄巢之乱全部平定后,则进一步谋求河东节度使一职。最终,李克用如愿以偿,河东地区也从此不在唐廷管辖范围内了。至于日后名义上以唐廷为尊,藉以讨伐朱梁政权,则又是另一番景象。

结 语

唐代后期藩镇割据的情况下,行营作为对叛藩进行征讨的手段,经常被运用。但在代北的行营则呈现出不同时期不同功能的现象,依据前文论述,可分三期四阶段:

第一期的代北行营,出现于晚唐宪宗元和年间,沙陀三部落在朱邪执宜的统帅下东迁至代北地区,并受命成为代北行营招抚使,这一职务的主要任务即招抚回鹘势力。通过对代北行营招抚使的考察,可知行营的设置并不局限于藩镇军队离开本道,或为离开治所州而言;此外,招抚使也并非招讨使的温和称呼,而是兼具招讨与抚绥两项功能。

第二期的代北行营,出现于唐末王仙芝、黄巢之乱的大背景下,唐廷趁黄巢渡江南下的时机,调集东都、河北、关中地区的军队,加入河东地区对沙陀李国昌父子的讨伐行列,组成代北行营。在第一阶段,招讨使一般由河东节度使兼任,并兼具招讨与供军的职责。在第二阶段,则鉴于军事上的失利,直接任命招讨使,不再由河东节度使兼任,并单独设置供军的都粮料使,以及配置都监押。最终,李国昌父子战败逃入达靼,第二期代北行营的任务也圆满完成。

第三期的代北行营,出现于黄巢占领长安之后。唐廷为了尽快平叛,赦免李国昌父子,并任命李克用为代北行营兵马使。这时的代北行营,某种程度上是整合沙陀势力,以备讨伐黄巢之用,故不再使用“招讨使”这样的名号,而代之以“兵马使”。

此外,第二期代北行营的作用,若从整个唐末形势的角度出发,则更多的是唐廷对于当时地方独立化倾向的一种阻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代北行营的招讨对象并非代北地区的整体沙陀人,而是其中具有独立化倾向的李国昌父子。唐廷启用“以蕃制蕃”策略,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附记:本文曾提交第三届中国民族史研究生论坛(中央民族大学,2014年6月28-29日),承蒙李师鸿宾、萧超宇博士指正,谨致谢忱!随后收入苍铭主编《民族史研究》,第12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92-211页。此文发表时,笔者尚未知悉《段文楚墓志》的出土,故相关讨论颇有不确定因素。《段文楚墓志》出土后,笔者撰有《斗鸡台事件再探讨——从〈段文楚墓志铭〉论唐末河东政局》(刊苏小华主编《中国中古史集刊》,第3辑,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257-286页),可作为最新认识。但对于代北行营本身,《段文楚墓志》出土与否,关系不大,故此文尚可供大家参考,敬请各位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