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力度最大的隋文帝

作者:翁礼华

  中国历史上有两个皇帝的改革力度最大,一个是秦始皇,另一个就是隋文帝。隋文帝在位期间,对国家管理体制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在西方人眼中隋文帝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皇帝。

首先,确立三省六部制度。中央设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以尚书令、纳言、内史令为长官,行使宰相职能,辅助皇帝处理国家事务。内史省和门下省系机要之司,内史省负责起草并宣行皇帝的制诏;门下省负责审查内史省起草的制诏和尚书省拟制的奏抄。尚书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其下设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6部。每部设尚书为长官。尚书令下有尚书左、右仆射各一,左仆射分管吏、礼、兵三部事,右仆射分管度支、都官、工部三部。这样不仅加强了中央集权,而且开创了中国封建社会三权分立体制的新阶段。

其次,简化地方行政机构。南北朝时期,地方纷乱,各自为政,州、郡、县三级政区极其混乱,统治者为了让自己的亲戚朋友能当官,不惜滥增行政机构,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户不满千,二郡分领。至隋初,全国竟有241州、608郡、1524县,合计有2373个县以上行政建制。鉴于这种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的弊病,本着存要去闲、并小为大的原则,隋文帝于开皇三年大刀阔斧进行机构改革,通过废郡,实行州县两级制,以州辖县,同时又省并了一些州县。隋炀帝大业三年,改州为郡,把州县制恢复为秦汉的郡县制。至隋炀帝时,全国已精简地方机构达40%,仅存郡190,县1255个。在精简行政机构的同时,隋文帝还严格实行定编定岗:上上州官吏的编制为323人,到下下州递减为167人;上上县官吏编制为99人,到下下县递减为49人。这不但大大节省了国家开支,减轻了百姓负担,而且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再次,废除酷刑,修订《开皇律》。对前代81条死罪、150条流罪、1000余条徒、杖等酷刑以及灭族等恶法,都一概废止,大大减少了法律的残酷和野蛮性,在中国法制上具有划时代意义。

第四,继续实行均田制度。隋初,在前朝均田制的基础上,隋文帝规定:丁男、中男受露田(种植五谷)80亩,永业田20亩,妇女受露田40亩。露田在受田者死后归还,永业田则无须归还。对一般农民,实行轻徭薄赋鼓励农桑的政策;对于豪强贵族兼并土地的行为,则给予打击。从而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加了国家赋税收入。

第五,设置义仓赈济饥民。隋文帝所设的义仓,又称社仓,设置于乡间,其储粮由百姓捐纳,以备饥荒时赈济灾民。而且明确规定民户捐粮于社仓的标准:“上户不过一石,中户不过七斗,下户不过四斗。”一般百姓都捐献得起,对穷苦百姓是一项有效的社会保障。

第六,建立科举选士制度。隋以前,门阀世族垄断朝政。隋文帝实行科举选士制度,重才学而不重门第,虽庶族寒门,只要有才能也有机会当官。这种“任人唯贤”的改革,削弱了门阀大族世袭特权,对后代影响很大。

隋与秦相似,对统一中国,改革和开创各项事业都曾作出过开创性的贡献,但由于他们的改革力度过大,不但触犯了诸多方面的利益,而且超越了民心国力的承受能力,以至于都成了短命的过渡朝代,秦代仅15载而亡,隋代亦仅有国37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