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与限制:苏联与中国的核武器研制
作者:沈志华
有关核问题的历史——包括各大国核技术的发展、核政策和核战略的演变以及超级大国之间的核军备控制和禁止核试验谈判等,无疑是冷战史研究的重大课题之一。本文要讨论的是其中一个侧面:1950年代苏联对中国研制核武器[1]所采取的方针。对这个问题,可以从苏联的核政策、中国的核发展以及中苏关系三个角度来考察现有的研究成果。在近年冷战国际史的新研究中,由于俄国档案的开放,有关苏联核历史的论著有了明显增加,并占有突出的地位。[2]不过,其中很少谈到苏联对中国研制核武器的方针或政策。[3]1980年代末以来,有关中国核武器发展历史的论著和回忆录已经发表了不少,但主要篇幅都是讲中国如何在苏联背信弃义后自力更生试制了原子弹,而较少论及在此之前苏联是如何帮助中国的。[4]在中苏关系研究中,专门讨论核武器问题的论著也不多见。[5]这样,就为本文留下了一些研究空间。
本文使用的材料,除了中国的公开出版物外,还有一些俄国的档案文件和当事人口述史料,而这些是很多中国研究者没有看到或没有引用的重要资料。在研读这些史料的基础上,笔者拟考察1950年代苏联对中国研制原子弹和导弹的方针及其形成的基础、变化的原因,以求对这一课题的研究增加一点新内容。
赫鲁晓夫开启了中国原子能和平利用之窗
斯大林或许没有想到,还在苏联第一次核试验之前,中共就知道莫斯科已经掌握了核技术,甚至提出参观苏联的核设施。当刘少奇在1949年8月秘密访苏期间提出的这一要求时,斯大林拒绝了。不过,作为补偿,苏联人请中共代表团观看了有关核试验的纪录片。[6]由于苏联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是在8月29日,[7]而那时刘少奇已经离开了莫斯科,所以有学者怀疑中共代表团看到的并非像他们理解的那样是有关苏联核试验的影片。[8]斯大林这样做,可能是在应付中国人——他不知道即将开始的试验是否能够成功,也可能是对毛泽东的动机有所怀疑——中国人是否也想拥有原子弹。
确实,中共很早就想拥有核武器。尽管毛泽东一再宣称原子弹是“纸老虎”,[9]但中共对这种新式武器并非不重视。有资料说,早在1946年,中共安全部门负责人康生就开始招募在海外的华裔科学家,特别是火箭和核能专家。[10]1949年2月底,中共中央决定派出以郭沫若为首的代表团,出席将于4月在法国巴黎召开的保卫世界和平大会。物理学家钱三强也是代表团成员之一,他当时在北平研究院原子学研究所工作,并在清华大学任教,正着手培训原子核科学干部和筹建实验室。钱三强向有关方面提出:想借此机会托在法国留学时的老师约里奥·居里教授帮助定购一些有关原子能研究的设备、仪器和图书资料等,预算需要20万美元。中共中央立即表示同意,周恩来还派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约见钱三强,进一步表明支持的态度,还说:“中央对发展原子核科学很重视,希望你们好好筹划。”[11]
1949年12月,毛泽东与斯大林在莫斯科
苏联拥有原子弹对中共是一种鼓励。无论如何,当1950年初毛泽东访问莫斯科时,斯大林已经可以炫耀性地请毛泽东观看苏联进行原子弹试验的纪录影片了。不仅如此,斯大林甚至表示出苏联可以向中国提供核保护的意愿。苏联外交部起草的中苏同盟条约(第二稿)信心十足地提到,当缔约国的一方被迫采取军事行动时,“另一方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12]在苏联刚刚拥有核武器的情况下,这种说法无疑在向西方暗示:苏联将向中国提供核保护。如果进一步分析,斯大林或许也想以此向中国人暗示:社会主义阵营有苏联的核保护伞就足够了,无须大家都去搞核武器。至于毛泽东当时如何理解斯大林的用意,不得而知。不过,中国领导人由此对原子弹有了感性认识,却是实情。毛泽东回忆起当时的感受,曾对身边警卫员说:“这次到苏联,开眼界哩!看来原子弹能吓唬不少人。美国有了,苏联也有了,我们也可以搞一点嘛。”[13]
然而,莫斯科可以向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提供核保护,[14]却并不希望他们分享核武器的秘密,更不想让中国人掌握进入核武库大门的钥匙。在1952年底,即以中国著名核物理专家钱三强为首的中国科学院代表团访苏之前,苏联科学院院长涅斯梅亚诺夫院士向苏共中央政治局提交了一个报告。在谈到对中国科学家来访的活动安排时,涅斯梅亚诺夫建议,只向钱三强介绍“一般性质的科研工作,而不要让他详细了解第一总局课题范围内的工作”。[15]鉴于苏联人民委员会下属的第一总局正在领导着苏联原子能利用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铀加工的管理事务和原子动力装置的建造,这一建议可以表明苏联此时尚无意向中国透露原子能的秘密。果然,中国代表团在参观中“只接触到了几名丝毫不了解核技术课题的科研人员”。[16]而当钱三强提出能否提供有关核科学仪器和实验性反应堆时,苏方含糊地回答,可以通过外交途径解决。[17]虽然双方对此可能有所接触,但至少在当时尚未看到任何结果。没有技术来源,再加上战争环境,以及国家财力有限等原因,中国政府决定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不列入研制核武器的准备措施。[18]
1954年10月,赫鲁晓夫访华
斯大林去世以后,苏联领导层接连不断地发生激烈的权力斗争。赫鲁晓夫为了战胜其政治对手,积极调整对华政策,并一再讨好毛泽东。[19]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再次考虑到研制核武器的问题。1954年10月赫鲁晓夫访华时,主动问中方还有什么要求,毛泽东趁此机会提出对原子能、核武器感兴趣,并希望苏联在这方面给予帮助。赫鲁晓夫对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没有准备,稍做迟疑后他劝说毛泽东应集中力量抓经济建设,不要搞这个耗费巨资的东西,并表示只要有苏联的核保护伞就行了。赫鲁晓夫最后建议,由苏联帮助中国建立一个小型实验性核反应堆,以进行原子物理的科学研究和培训技术力量。[20]
赫鲁晓夫的这个最初反应可以说明一个问题,即可以向中国提供核保护而不是核技术,乃是苏联的既定国策。苏联人强调的“核试验耗资巨大,以中国的国力难以承受”,确属实情。[21]不过,莫斯科的主要忧虑并不在此。同斯大林一样,赫鲁晓夫对毛泽东领导的中国也心存疑虑。[22]此外,赫鲁晓夫还有一个不便明言的理由,即当时美苏正在谈判防止核扩散问题。实际上,早在苏联成功地进行核试验之前很久,美国就试图禁止核试验,从而垄断核武器。1946年6月14日美国驻联合国原子能委员会代表团团长伯纳德·巴鲁克提出了一项由国际组织控制核试验的方案,史称“巴鲁克计划”,[23]而苏联代表葛罗米柯很快就针锋相对地提出了苏联的计划。[24]从此,美苏之间就开始了漫长而毫无结果的限制核武器发展的谈判和争吵。当苏联拥有核武器,特别是在赫鲁晓夫意识到核武器对人类生存的威胁之后,莫斯科对防止核扩散的问题有了新的认识。1954年4月1日,苏联有关部门向赫鲁晓夫提交了一份备忘录,报告了苏联著名物理学家、原子弹之父库尔恰托夫等人关于热核武器的出现已经威胁到人类生存的看法:战后短短的几年,从原子弹到氢弹,从核裂变到核聚变,核武器的杀伤力已经发展到惊人的地步,从而使核军备竞赛达到一个新的更加危险的阶段。科学家们在一系列文章中生动而有力地论述说,建立在利用热核反应基础上的核弹,实际上可以无限制地增加一枚炸弹中所包含的爆破能量。而对这种武器的防御从根本上讲是不可能的。所以很明显,大规模使用核武器将导致交战双方的毁灭。核爆炸发展的速度如此之快,以至过不了多少年,核爆炸的数量将足以使地球上所有生命的存活成为不可能。人类正面临着毁灭地球上全部生命的威胁。[25]这对赫鲁晓夫无疑是一个震动。9月22日,即赫鲁晓夫访华前夕,苏联政府向美国递交了一份备忘录,表示愿意在和平利用原子能的问题上继续与美国政府进行谈判。[26]苏联人刚刚做此承诺后,中国就提出要自己制造原子弹,并要苏联提供帮助,赫鲁晓夫当然不会答应。
不过,赫鲁晓夫毕竟有求于毛泽东,因此他比斯大林进了一步,答应在原子能的和平利用方面帮助中国,而这项工作的开展无疑将为核武器研制奠定技术基础。核武器与核反应堆的科学原理是一致的,从物理学的角度可以说,原子弹是爆炸的反应堆,而反应堆则是不爆炸的原子弹,所不同的是,反应堆是控制能量缓慢地释放,用来产生动力,而原子弹则是在瞬间释放出巨大能量,从而形成爆炸。至少在毛泽东看来,这是中国走向核武器研制的第一步。赫鲁晓夫回国后不久,10月23日,毛泽东便与来访的印度总理尼赫鲁兴致勃勃地谈起原子弹,并有意透露中国“正在开始研究”那个东西。[27]
1954年10月21日,尼赫鲁与毛泽东在北京
莫斯科答应提供核帮助的确令毛泽东兴奋不已,恰在此前,中国地质队又在广西找到了铀矿,引起中共领导人的高度重视。[28]1955年1月15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了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在听取地质部长李四光、副部长刘杰以及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原子能研究所的前身)所长钱三强的汇报后,毛泽东高兴地向到会人员说:“过去几年其他事情很多,还来不及抓这件事。这件事总是要抓的。现在到时候了,该抓了。只要排上日程,认真抓一下,一定可以搞起来。”毛泽东还强调说:“现在苏联对我们援助,我们一定要搞好!我们自己干,也一定能干好!我们只要有人,又有资源,什么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会议通过了代号为02的核武器研制计划。[29]随后,毛泽东便发表了《原子弹吓不倒中国人民》的讲话,虽然讲的还是用中国的小米加步枪对付美国的飞机加原子弹,但已经可以充满信心地宣布:如果帝国主义发动战争,就将“在地球上被消灭”。[30]是月31日周恩来在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也提出:“在这方面,我们很落后,但是有苏联的帮助,我们有信心、有决心能够赶上去。”美国的核恐怖吓不倒我们,我们要掌握原子弹。[31]国防部长彭德怀则在2月18日向毛泽东报告工作时,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研制和发展核武器的问题。[32]最后,毛泽东在3月的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上宣布:中国进入了“开始要钻原子能这样的历史的新时期”。[33]
赫鲁晓夫回国以后,中苏两国政府便开始了关于在核能事业方面合作的具体谈判。1955年1月17日苏联政府发表声明说,为在促进和平利用原子能方面给予其他国家以科学技术和工业上的帮助,苏联将向中国和几个东欧国家提供广泛的帮助,其中包括进行实验性反应堆和加速器的设计,供给相关设备及必要数量的可分裂物质。[34]作为合作条件,1月20日中苏签署了《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放射性元素的寻找、鉴定和地质勘察工作的议定书》。根据这个协定,中苏两国将在中国境内合作经营,进行铀矿的普查勘探,对有工业价值的铀矿床,由中国方面组织开采,铀矿石除满足中国自己的发展需要外,其余均由苏联收购。此后,大批苏联地质专家来到中国,帮助进行铀矿的普查和勘探。[35]4月27日,以刘杰、钱三强为首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在莫斯科与苏联政府签订了《关于为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利用原子能的协定》,确定由苏联帮助中国进行核物理研究以及为和平利用原子能而进行核试验。苏联将在1955-1956年派遣专家帮助中国设计和建造一座功率为6500-10000千瓦的实验性原子反应堆和一个使粒子获得12.5-25MeV(百万电子伏特)能量的回旋加速器,还要无偿提供有关原子反应堆和加速器的科学技术资料,提供能够维持原子反应堆运转的数量充足的核燃料和放射性同位素,培训中国的核物理专家和技术人员。[36]
8月22日,苏共中央主席团又批准了苏联高教部关于帮助中国进行和平利用原子能工作的提案:满足中国政府的请求,帮助在北京和兰州组织教学,培养原子能专家。[37]是年10月,经中共中央批准,选定在北京西南远郊坨里地区兴建一座原子能科学研究基地(代号为601厂,1959年改称401所),并将苏联援建的一堆一器安置在这个基地。以索洛诺夫和阿里柯谢夫为代表的苏联专家组与中国的工程技术人员一道,为基地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38]同年12月,以诺维科夫教授为团长的苏联原子能科学家代表团访华,向中国赠送了一批有关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影片和书籍。苏联代表团还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报告会,讲授关于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各项问题,周恩来及党政军各机关1400多名高级干部出席了报告会。在12月26日周恩来与苏联代表团举行的会谈中,双方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1956-1967年原子能事业规划大纲(草案)》。苏联科学家主动表示,苏联准备给中国核工业建设以全面援助。[39]
苏联的帮助进一步推动了中国的原子能研究工作。1956年4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说,“中央已经决定对于原子能的研究和建设事业,采取最积极的方针,并且在苏联的帮助下,争取在较短的时期内接近和赶上世界的先进水平。因此,必须迅速地全面地开展对于铀及各种特殊金属的勘探、开采和冶炼工作,进行各种化工材料的生产、各种特殊机械及仪表的制造,原子堆和加速器的设计和建造,以及原子能科学研究和干部培养等一系列新的工作。”通知认为,“当前最急迫的是必须由全国各地和中央各部门抽调一批优秀的技术干部和行政干部,以及一定数量的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立即开始学习和工作”。为此,中共中央决定:1956年所需的2462名高等学校毕业生和760名中等技术学校毕业生由国家计划委员会直接分配,同时限令是年5月和7月“从全国各地和中央各部门中抽调干部1895名(其中技术干部819名)、工人5055名参加这一工作”。[40]在同年5月全国科学规划会议所确定的57个重点学科中,原子能被摆在最为突出的地位。[41]
此后两年苏联的核援助进一步扩大。1956年4月7日中苏签署的协议规定,将铺设从哈萨克斯坦的阿克斗卡至兰州的铁路,以便向设在罗布泊的第一座核武器实验中心运送设备。[42]同年8月17日,中苏两国政府又签订了关于苏联援助中国建设原子能工业的协定。协定规定,苏联援助中国建设一批原子能工业项目和一批进行核科学技术研究用的实验室。[43]在这一基础上,11月16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设立第三机械工业部(1958年2月11日改名为二机部),主管中国核工业的建设和发展工作。[44]1957年3月,三机部制定了第二个五年计划,要求在1962年以前在中国建成一套完整的、小而全的核工业体系。[45]为帮助中国的核科学研究,苏联派遣了称职的专家。是年5月,沃尔比约夫率领十几位专家来到物理研究所(此时已由科学院和三机部双重领导)工作。沃尔比约夫是库尔恰托夫最亲密的助手之一,据他的中国同事反映,此人确实有很深厚的功底。沃尔比约夫专家组最初的任务是培养研究浓缩铀和钚方面的中国专家,并编制教学大纲,后来也负责指导反应堆的实验。沃尔比约夫与钱三强所长建立了很好的合作关系,同周恩来总理也有过亲密接触。由于苏联专家的帮助,实验性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相继建成,并从重水反应堆中获得了少量的钚。此外,通过教学和实验,还培养了一批中国科学技术人员。沃尔比约夫刚来时,在研究所里只有60位核物理方面的中国专家,而到1959年11月他离开这里时,这个集体的人数已经增长到6000人。[46]时任该所负责人的孟戈非后来回忆说,不仅在技术问题上,而且在反应堆、核动力的研究体制建设方面,沃尔比约夫对中国都给予了不少帮助。[47]苏联能派出如此优秀的科学家,可见是诚心帮助中国的。
总之,由于苏联的帮助,中国的核武器研制工作在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帷幕下于1955年初逐步展开了。
苏联帮助中国研制核武器方针出现突破性转变
尽管和平利用原子能可以成为研制核武器的技术基础,但是要实现这一步跨越却绝非易事,这不仅需要具有各种特殊的设施、设备和仪器,更需要掌握从铀分离、提纯到核爆炸的一系列专门技术和工艺。美国和苏联跨出这一步用了5-7年,以中国当时的工业基础和工艺技术水平,以及当时西方进行经济技术封锁的冷战环境,要在同等时间里试制出原子弹,只能依靠苏联的帮助。事实也是如此,中国能够以震惊西方的速度成功地爆炸原子弹,无论如何是离不开苏联援助的,虽然是不完全的援助。[48]不过,莫斯科在研制核武器方面对中国的援助最初却表现得犹豫不决。
在核武器尚处于基础理论研究阶段时,中国领导人已经开始考虑其运载工具——导弹的研制问题了。1956年1月12日彭德怀约见苏联军事总顾问彼得鲁舍夫斯基时提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同意在中国工业发展速度已经提高的基础上,加快中国军队的现代化建设,并打算研制火箭武器,希望苏联提供这方面的图纸、资料。由于没有得到莫斯科的指示,彼得鲁舍夫斯基无法表态。1月20日彭德怀主持军委第五十七次例行办公会议,讨论了研究和制造导弹的问题。会议决定向党中央提出报告。彭德怀说:“目前即使苏联不帮助,我们也要自己研究。苏联帮助,我们就去学习。”[49]与此同时,解放军训练总监部代部长叶剑英、副总参谋长陈赓和刚从美国归来的导弹专家钱学森也提出了中国自行研制导弹的问题。[50]3月14日,周恩来主持会议,听取了钱学森关于在中国发展导弹技术的设想。会议决定,成立导弹航空科学研究方面的领导机构——国防部航空工业委员会,由聂荣臻任主任。5月10日,聂荣臻提出了《关于建立中国导弹研究工作的初步意见》。中央军委5月26日召开会议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周恩来在会议上指示:导弹研究可以先突破一点,不能等待一切条件具备。立即抽调力量,组织机构,培养人才。[51]是年7月,经军委批准,以钟夫翔为局长的导弹管理局(国防部五局)正式成立。10月8日以钱学森为院长的导弹研究院成立,下面设立了10个研究室。至此,中国的导弹研究事业开始走上轨道。[52]
与核能基础研究不同的是,导弹研究更带有纯军事色彩,又与原子弹运载有直接关联,苏联在这方面自然要谨慎行事。况且,当时苏联正热衷于同英美讨论停止核试验的问题。1956年7月16日,外交部长谢皮洛夫在最高苏维埃会议上说,原子武器的试验性爆炸应当毫不拖延地停止进行,这对于全世界人民来说是很重要的。苏联建议,或者美国、苏联和英国政府缔结一个三边协定,随后由其他国家加入这个协定;或者通过上述政府各自发表正式声明,保证自己不再进行原子武器和热核子武器试验。谢皮洛夫还宣布,苏联政府认为:有必要毫不拖延地就立即停止一切原子武器和热核子武器的试验和实验性爆炸的问题,缔结苏联、美国和英国的三国协定。[53]1957年1月14日,苏联又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了一份作为防止核扩散手段的片面禁止核试验的提案。副外长佐林在大会上指出,拥有原子弹和氢弹的国家数量的任何增长都会使局势复杂化。而苏联提案的实际结果是:即使一个现在尚不拥有原子弹和氢弹的国家已经掌握了这些武器的生产秘密,并已拥有必需的材料,他也不能有效地试验这些武器。[54]这个方案的提出,必然会影响到苏联对中国的核援助方针。
就在核工业援助协定签字的当天,1956年8月17日,国家计委主任李富春应聂荣臻的请求,写信给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布尔加宁,要求苏联政府在建立和发展导弹事业方面给中国提供全面的技术援助,并提议中国派政府代表团去苏联谈判。[55]9月13日苏共中央复电中共中央称:考虑到导弹技术的复杂性和中国目前缺乏干部的情况,建议中国最好先从培养干部开始,然后根据这方面培养专家的情况,再着手建立科学研究机构和生产企业。苏共中央决定帮助中国进行导弹人才的培养,将派专家到中国学校去工作和授课。已经指示苏联有关机构把导弹专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以及培养干部所需要的教具、样品及其技术说明送给中国。从1957年的新学年开始,苏联高等学校将设立小组,可以接受50名中国留学生,以便培养导弹技术方面的专家。[56]这与中国的要求实在相差太远,聂荣臻对此“大失所望”。[57]
聂荣臻与钱学森等
苏联的如此态度再次影响了中国的国防建设计划。1956年10月12日聂荣臻召集航空委员会的委员和导弹专家开会,共同商议导弹武器发展中的困难及解决办法。聂荣臻在会上说:“我们对导弹的研究,苏联帮助也搞,不帮助也要搞。因此,不要等谈判,一方面准备谈判,一方面积极进行我们自己的筹建工作。”[58]根据会议讨论的情况,形成了《加强我国导弹研制工作的报告》,于15日上报给周恩来、彭德怀。报告说:按照苏共中央9月13日复电的精神,“对我国的援助目前仅仅是为我培养干部。这当然也需要,但较我们原提要求相距甚远。按照这个步骤,估计至少要七八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在我国进行导弹的研究、试制和生产”,“这就大大地推迟了我国掌握导弹(包括无线电子学等新技术)的时间,对巩固国防和提高我国科学技术水平都不利”。因此建议,在继续与苏联谈判的同时,自力更生,积极筹建。[59]两天以后,中共中央以聂荣臻代拟的电稿复电苏共中央。复电说:为了尽快培养导弹方面的干部,除了按照苏共中央来电的意见,中国将在1957年新学年派去50名留学生外,还打算将一批目前在苏联高等学校学习的中国留学生转到同导弹技术直接有关的专业去学习。同时,准备在中国几个主要高等学校增设有关导弹技术的专业,希望苏联政府供给教学资料和教具、样品,并派专家来华帮助进行教学工作。复电还要求派代表团赴莫斯科进行谈判。[60]但苏方迟迟不予答复。由于苏联的消极态度,加上第二个五年计划考虑紧缩投资,迫使中方不得不考虑减少国防建设项目。聂荣臻和三机部部长宋任穷于1957年1月联名致电在莫斯科访问的周恩来,提出在原子能工业方面,第二个五年计划只进行科学研究、地质勘探、生产氧化铀和金属铀、建立一个原子反应堆和一个生产钚的化工厂,而把制造原子弹的关键环节——生产浓缩铀-235的扩散工厂推迟到第三个五年计划再考虑。[61]
对于中国政府多次提出拟与苏方进行谈判,以解决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苏联究竟对中国的原子弹、导弹和飞机生产给予何种援助的问题,半年后才有了一些结果。莫斯科态度松动的原因很可能是在处理波匈事件中得到了中共的帮助。[62]1957年3月30日,中苏代表在莫斯科签订了《关于在特种技术方面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援助的议定书》。议定书规定,苏联将派遣5名专家到中国,帮助进行教学组织工作,并在有关学校讲授有关(火箭)喷气技术的课程;按照喷气技术课程制订和提交教育计划和大纲;苏联有关高等学校在1957-1958年教学年度,接收50名中国大学生;提交两枚供教学用的P-1导弹样品及技术说明书。中国政府将偿付苏方给予技术援助的有关费用,并保证承担保密义务。[63]但这仍然不能满足中国的需要,且如下所述,该协定执行得也不顺利。
作为执行协定的条件,苏方又提出很多要求。5月11日苏联经济联络总局驻北京副代表加里宁少将会见聂荣臻时,传达了苏联为了在喷气技术方面帮助中国而需要了解的问题:一、中国在喷气技术方面的具体方针;二、中国已有多少训练出来的干部和以后还可能训练多少干部;三、建立新研究所的大致规模、期限和设备,要求苏联援助的性质和范围;四、中国可用来生产火箭技术的工业潜力,以及生产火箭武器所必须的原料、零件、半成品等工业保证来源;五、在设计、生产和使用火箭武器时的保密条件和应有的制度。苏联方面也希望知道中国方面授权何人在莫斯科就火箭技术问题进行商谈。6月18日,外贸部副部长李强再次向苏联驻华总顾问阿尔希波夫提出正式请求,阿尔希波夫答应请示政府后给予答复。6月29日苏方把皮球踢了回来,中国驻苏联大使馆商务参赞处来电称:苏方回复,中方对阿尔希波夫和加里宁今年5月提出有关火箭的一些问题,至今没有答复。苏方希望以书面形式尽快地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在苏方得到对问题的书面答复后,再考虑邀请中国专家组来苏具体商谈。[64]看起来,随着美苏禁止核试验、限制核扩散谈判的深入,苏联政府在原子能和平利用与核武器研制之间所划出的界限,是越来越明确了。
正当中苏谈判陷入僵局的时候,同1954年的情况相似,又是苏联党内斗争的激化导致赫鲁晓夫放宽了在核援助方面对中国的限制。[65]1957年6月苏共中央全会指责和批判马林科夫、卡冈诺维奇、莫洛托夫进行非法的反党组织活动,并把他们排除出中央领导层。这次斗争是继苏共二十大和波匈事件后,苏联党内思想路线分歧又一次大暴露。[66]赫鲁晓夫采取非常手段制服了其对手之后,非常需要得到各国共产党,特别是中共的认可和支持。7月3日,即中央全会结束三天之后,苏联副外长巴托里切夫便接见了各社会主义国家使节,苏共中央联络部部长安德罗波夫和苏联对外文委主席茹可夫还分别找中国使馆的陈楚和张映吾参赞,通报有关苏共中央六月全会情况。7月5日,赫鲁晓夫又派米高扬专程前往中国杭州,向毛泽东及其他中共领导人详尽地介绍了苏共六月中央全会的经过,以及赫鲁晓夫同莫洛托夫等人在对内对外政策方面的分歧,其中包括赫鲁晓夫反对莫洛托夫在对华态度上的一些错误做法。米高扬表示希望中共能支持赫鲁晓夫为首的苏共中央的立场。[67]在此前一天,中共中央政治局连夜开会,讨论了苏联党内斗争问题,确定的基本方针是:从承认事实,分清两派是非观点出发,支持新的苏共领导机构。同时决定,第二天在《人民日报》刊登苏共中央全会的消息和决议。因此,毛泽东听完米高扬的情况通报后即宣布,中共中央政治局已经决定支持苏共中央的决定。[68]于是,赫鲁晓夫投桃报李,立即在援助中国发展核武器和导弹方面表现出积极性。
鉴于原子能工业发展计划尚未定案,需对1956年8月的原子能协定进行修改,7月18日聂荣臻再次写报告给周恩来,希望政府出面与苏方交涉。周恩来批示交外交部办理。[69]令聂荣臻感到意外的是,这一次苏联的反应十分迅速,20日阿尔希波夫便答复愿就国防新技术援助事宜约定时间面谈。22日聂荣臻来到阿尔希波夫的寓所。在客厅里,两个人都显得很高兴。阿尔希波夫对聂荣臻说:“元帅阁下,您上次提出的国防新技术援助的问题,我国政府对中国政府的要求表示支持。我受权宣布:苏联政府同意在适当的时候,由中国派政府代表团去苏联谈判”,并表示将圆满答复中国政府所提出的任何问题。聂荣臻汇报后,毛泽东、周恩来同意组织代表团赴苏谈判,委托聂荣臻负责筹组代表团。[70]8月6日,周恩来致函布尔加宁明确提出:“为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防力量和更好地编制第二个五年计划和远景计划,我们考虑在我原子能工业建成后,需要进一步生产原子武器和它的投掷工具,请苏联方面给予大力援助,建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派一代表团,前往莫斯科与苏联政府进行商谈。”[71]
在苏联答复同意后,中国派出以聂荣臻、宋任穷、陈赓为首的代表团,还聘请了21名火箭、原子能、飞机、电子等方面的专家、教授当顾问,共40多人,于9月7日抵莫斯科。谈判从9月9日开始,分成军事、原子、导弹、飞机、无线电等5个组同时进行。中方分别以陈赓、宋任穷、钱学森、张连奎、王诤为组长,苏方分别以科涅夫元帅(国防部副部长)、斯拉夫斯基(中型机械工业部部长)、道玛尔切夫(国防工业部副部长)、别良斯基(航空工业部副部长)、晓金(无线电工业部第一副部长)为组长。尽管在谈判中苏联方面还是有一些保留,但总体说来十分友好和热情,苏方代表团团长、国家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主席别尔乌辛甚至在谈判中认为中方提出的有些产品型号性能已经落后了,主动建议提出更新的产品型号。9月14日苏方提交了协定草案,别尔乌辛对聂荣臻说:这种协定在苏联外交史上还是第一次,因为中国是最可靠、最可信托的朋友。希望中国政府能早日定案。聂荣臻召集代表团全体成员和顾问开会时说:苏联政府这次的确很热情,很诚恳,很慷慨。中国得到这些援助后,再经过自己的努力,国防物质基础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末将跃进到一个新的科学技术水平。[72]消息传到国内,9月29日上午,周恩来委托彭德怀、李富春召集国防工业负责人会议进行研究。在听取了宋任穷和张连奎的汇报后,与会者一致认为,苏联提出的援助项目都是中国国防所必需的,因此积极表示赞成,并同意照苏联提出的协定签字,签订后再从各方面继续具体商谈。[73]10月5日,周恩来致函中国驻苏大使刘晓,并告聂荣臻:中央同意由聂荣臻代表政府签订苏方所建议的协定。[74]
10月15日,中苏正式签署了《关于生产新式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以及在中国建立综合性原子能工业的协定》(简称《国防新技术协定》)。协定共5章22条,根据协定,苏联将援助中国建立起综合性原子工业;援助中国的原子弹的研究和生产,并提供原子弹的教学模型和图纸资料;作为原子弹制造的关键环节,向中国出售用于铀浓缩处理的工业设备,并提供气体扩散厂初期开工所用的足够的六氟化铀;1959年4月前向中国交付两个连的岸对舰导弹装备,帮助海军建立一支导弹部队;帮助中国进行导弹研制和发射基地的工程设计,在1961年底前提供导弹样品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派遣技术专家帮助仿制导弹;帮助中国设计试验原子弹的靶场和培养有关专家等等。[75]鉴于有些工业援助项目的建设规模以及向中国交付设计和设备的期限等在协定中都未作具体规定,1958年9月29日中苏又签订了《关于苏联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方面提供技术援助的补充协定》(简称《核协定》),其中对每个项目的规模都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项目设计完成期限和设备供应期限也有了大致的确认,多数项目的完成期限是1959和1960年。[76]《国防新技术协定》和《核协定》是中苏在核武器研制方面合作的一个里程碑,从此,中国的原子能工业“进入了核工业建设和研制核武器的新阶段”。[77]在此之前,苏联对中国核工业的援助都非常小心地避开军事用途,据中国核工业部部史编研室的工作人员谈,在这次协定以前的文件档案资料中,均未出现过核武器研制的字句。[78]另外,有关核工业方面的苏联专家,以前虽然是由军队系统负责聘请和管理,但其在华活动,除工作时间外,都是由外国专家局统一安排的。《国防新技术协定》签字以后,所有涉及尖端技术的苏联专家再也没有参加过外专局统一组织的活动。[79]由此也可以看出,《国防新技术协定》的确标志着苏联在尖端技术方面对华援助的性质已经改变:苏联真正开始向中国提供原子弹和导弹研制方面的技术装备援助了。
苏联对中国研制核武器的帮助及其限度
尽管1957年11月18日毛泽东在莫斯科会议关于原子弹的著名讲话曾一度引起世界舆论的非议,也令赫鲁晓夫感到惊异,[80]但是在1957年底和整个1958年,苏联对中国原子弹和导弹研制方面的援助还是正常的和顺利的。1958年6月苏联援助的实验性重水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建造成功,从而显著改善了中国核物理研究的技术装备和条件。同时,在建造过程中培养的人才,以及在使用过程中提取的数据,不仅为中国和平利用原子能事业的进一步提供了前提,也将间接地为中国的核武器研制和发展奠定基础。得到消息后,毛泽东在6月21日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充满信心地指出:“原子弹就是这么大的东西,没有那东西,有人就说你不算数。那么好吧,我们就搞一点吧。搞一点原子弹、氢弹、洲际导弹,我看有十年功夫完全可能。”[81]此外,苏联还根据协定向中国提供了几种导弹、飞机和其他军事装备的实物样品,交付了导弹、原子能等绝密技术资料,派遣了有关的技术专家来华。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中国有关方面熟悉和掌握尖端武器的研制情况及技术。聂荣臻承认,苏联的帮助,对中国核武器研制的起步工作发挥了很大作用,特别是在导弹研制和试验基地建设等方面,加快了中国的前进步伐。在此基础上,中国开始了“消化资料、研究设计和试制工作”。[82]于是,1958年8月,二机部党组在呈送中共中央的《关于发展原子能事业的方针和规划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军事利用为主,和平利用为辅”的方针,并得到周恩来和中共中央的首肯。[83]
在原子弹研制方面,苏联不仅提供设备、图纸和技术资料,而且派遣大批专家来到中国。从工厂的选址、设计,到设备安装、调试,特别是在帮助中国技术专家理解文献和资料,培训中国技术工人掌握操作技能等方面,苏联专家都发挥了重大作用。原二机部副部长袁成隆回忆说,“当年,在我国决心发展核工业生产,拥有自己的原子弹时,苏联对我们是支持的,先后派来二机部工作的苏联专家有上千名之多。”[84]就原子弹的制作程序而言,共有6类厂(场),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下,这些企业或基地于1957年底以后陆续进入设计(苏联专家负责初步和主工艺设计,中方负责施工和辅助设计)和施工阶段,标志着中国核武器研制工作全面铺开。如开采矿石的铀矿场(湖南郴县、大浦和江西上饶),粉碎矿石、“沙里淘金”的水冶厂(湖南衡阳),提取二氧化铀和制作核燃料棒的核燃料厂(包头核元件厂等),制造浓缩铀的核扩散厂(兰州铀浓缩厂和酒泉原子能联合企业等),制造原子弹的核武器研制基地(20基地),以及核实验场(21基地)等核工业的首批主要工程项目的基础工程和附属工程,均于1958年5月以后陆续开工建设。[85]同年9月,苏联援建的7000千瓦重水反应堆和直径1.2米的回旋加速器移交中国,标志着中国正在“向原子能时代跃进”。[86]聂荣臻在移交典礼仪式上说:“原子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的建成,将促进我国原子能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原子武器并不是帝国主义所能垄断得了的。”[87]随后的1959年,是中国核武器大发展的一年,核燃料生产与核爆炸研制两个系统齐头并进,形势喜人。
在导弹研制方面,1957年11月26日苏联代理军事总顾问沙甫琴科少将转达了苏联国防部的通知,将于12月下旬以两列火车60个车皮载运P-2型地对地导弹及地面设备到中国满洲里口岸站;为教会中方使用和维护,苏方将派103人随同前来,教学期为3个月。[88]12月20日,装有P-2型导弹及其器材的3770次国际列车,缓缓驶进满洲里火车站,因中苏铁道轨距不同,必须在满洲里车站完成卸车、装车的交接工作。当时在炮兵教导大队任技术副大队长的黄迪菲回忆说:来自苏联的那趟列车,由10多节车厢组成,头尾两节载有苏军官兵,共102人。其中军官37名,士兵65名。车上载有两枚P-2型地对地训练导弹,1个营的主要技术装备,包括地面测试、发射、校正、运输、加注等设备45件。当12月24日列车顺利到达炮兵教导大队驻地时,彭德怀亲手解开了系在P-2型导弹上的红绸带,满含深情地对在场官兵说:“这是苏联老大哥过继给我们的‘儿子’,祖国把他托付给你们了,你们可要把他当作亲生儿子看待呀!”[89]几天以后,以列米·盖杜柯夫少将为首的苏联专家组抵达北京,开始帮助中国进行导弹试验靶场的勘察设计工作。[90]
1958年1月11日,炮兵教导大队第一期训练班开学。P-2型导弹虽说已从苏军的战斗序列中退出现役,但对中国军人来说,仍然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负责炮兵教导大队业务领导的钱学森说:P-2型导弹是苏联第一代产品,谈不上先进,但对我们来说,毕竟有了教学实物,可使我们少走弯路,我在美国就没看到这样的实物,要好好学!参加训练的学员共533人,另有见习人员150名,分成23个专业教学组,采取按职务对口教学的方式,由苏军导弹营官兵直接任教。前3个月完全是接受苏联官兵手把手的教练,以后是自己独立组织培训。到1959年7月24日训练结束,共培养了地对地导弹专业技术骨干1357名,为中国导弹部队的诞生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培养了大批技术人才、教员和管理干部。[91]在此期间,1958年9月,在空军建制下正式成立了导弹学校,负责培训全军所需地对地、地对空、岸对舰等导弹兵器的工程技术和指挥干部。学校按照苏联专家的意见设立编制,并聘请古谢夫、尼古拉耶夫等12名专家授课。[92]
经过与苏联专家的协商和谈判,1958年10月6日,中国第一支地空导弹部队在北京正式成立,代号为543部队。11月27日和29日,苏联提供的4套萨姆-2地对空导弹运到北京,其中2套装备空军部队,1套给五院进行仿制,1套给20基地做试验用。前来任教的苏联专家共95人同时到达。当时负责组建导弹部队的张伯华回忆说:苏联专家组来后,我们一起研究了教学大纲、计划,按专业进行编班。12月21日,改装训练正式开始。为了保证苏联专家讲课,我向空军机关要了53名俄文翻译,组成翻译小组配合教学。参加这期训练的有1营全体和2营、3营的营连干部,以及机关、院校、基地等16个单位共464人。理论训练分17个专业进行,兵器和操作训练分成四类,其中实战部队由苏军导弹营负责对口包教。1959年4月经过实弹打靶考核,成绩均为优秀。随后,在靶场举行了兵器装备交接仪式。苏联专家及导弹营官兵完成训练任务后便陆续回国了。[93]1959年10月7日,导弹二营营长岳振华率部在北京上空一举击落国民党空军RB-57D型高空侦察机1架,开创了世界防空作战史上用地对空导弹击落敌机的先例,苏联顾问对此也十分高兴。刘亚楼后来总结说:1959年这一仗,完全是按苏联专家教给我们的办法打的。[94]
不过还需要提到,从政策上讲,苏联的核援助并非是无保留的。对于这一点,来华苏联专家自己也深有体会:苏联中型机械工业部的尼古拉·帕夫洛夫局长负责派遣核武器设计专家的工作,1958年这批专家来到中国前,帕夫洛夫告诉他们,“应该到中国同志那里去,并向他们讲述什么是核武器”,“他们想制造原子弹,我们应该告诉他们,怎样制造原子弹”。但苏联专家讲授的内容是有严格规定的,根据上级的要求,每一位苏联专家都必须围绕着苏联1951年试验成功的那颗原子弹的制造过程讲述自己负责的内容。因为根据美国图纸设计并于1949年爆炸的那颗原子弹的技术已经过时了,而“苏联领导人又不允许把比1951年更先进的设计方案告诉中国人”。尽管如此,作为科学家,这些派往中国的苏联专家还是尽职尽责的。加夫里洛夫讲解了原子弹爆炸过程的物理图片,以及爆炸产生的冲击波的物理现象和释放出的物质状况;涅金讲述了原子弹的制造及其结构原理——从外形直到中子点火装置;马斯洛夫讲授了如何在弹道装置里安放原子弹,以及自动装置和仪器。开始,专家们仅限于在黑板上画出结构示意图,因为他们没有带来文献资料——根据中苏协议,转交文件是以后的事情。但是,当中国的专家们反映对讲课的内容可能记录不完全或有理解上的错误时,苏联专家便将许多讲课内容抄写给他们。总之,苏联当事人认为,在莫斯科允许,以及专家们所知道的范围内,中国人得到了他们所需要的一切。[95]
当然,这种界限有时是很难掌握的,一些被派到机密部门工作的苏联专家,由于害怕泄露秘密而感到困苦和不安。据1957年呈送给中央委员会的一份报告说,几位以教师和教育家身份被派到中国的顾问,从未被告之哪些东西可以透漏,哪些东西不该透漏。报告说由于害怕承担泄露机密的责任,他们“注定要陷入被动,或者只说中国早已从报纸甚至从苏联的报道中了解到的东西”。[96]孟戈非详细地回忆了与原子能研究所苏联专家组长沃尔比约夫的一次谈话,这位资深而诚恳的老专家既要严格保守苏联核潜艇的秘密,又要如实回答中国技术专家的请教,谈话双方确实都苦费了一番心思。[97]
问题的确不是出在专家本身。苏联导弹专家萨韦利耶夫上校被派往中国约一年的时间,负责培训中国军人使用导弹装备。1959年秋天临行前,他应召到莫斯科接受指示。炮兵主帅米特罗凡·涅杰林叮嘱他,只能讲授已经交付给中国的装备,“不要显露自己关于其他方面的知识”,必要时应当通过大使馆的高频通讯线路向国内请示,在特别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与主帅联系。后来,在是否讲授超出战术导弹以外的内容的问题上,萨韦利耶夫与苏联军事专家组长真的发生了意见分歧,而不得不请示涅杰林。这位主帅指示:“对于所提及的问题不要提出任何建议,否则就会有意无意地泄露国家机密。不要担心会有什么后果,我保护你们。”[98]所以,聂荣臻后来的判断是不错的:在尖端武器方面,“苏方对我国援助的态度,在签订协定时就是有所保留的,是有限度的,其基本意图是在新式武器和科学研究上使我与他保持相当的差距。要我们仿制苏联的第三线甚至停了产的装备,而不给第一线或第二线的最新装备。”[99]
其实,苏联在尖端技术上对中国有所保留是可以理解的,实际上,中国自身也是认可并实行这种“内外有别”的原则的。举出这些事例只是要说明,赫鲁晓夫后来宣扬的苏联在原子能和核武器研制方面完全满足了中国的要求,对中国没有秘密可言,[100]是不符合事实的。
赫鲁晓夫决心撕毁合同终止对中国的核援助
就在中国的核武器研制工作全面发展之时,中苏领导人之间的政治分歧导致莫斯科延缓以至最后停止了对中国核武器研制工作的援助。
1958年上半年,中苏在核政策方面还采取了互相配合的方针,但此后双方的政策性分歧日益扩大,中国的所作所为令赫鲁晓夫十分恼怒。1958年5月9日,赫鲁晓夫向禁止核试验迈出了一大步。他在给艾森豪威尔的一封信中同意了西方的建议,即在日内瓦召开一个专家会议来研究为核禁试成立核查监控体系的可行性。5月30日赫鲁晓夫又提交了一封信,同意了美国的建议,认为英国和法国科学家可以参加专家会议,并表示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的科学家也要参加。赫鲁晓夫还暗示应邀请中国参加会议,信中说,从印度或“其他一些特定国家”邀请专家来参加会议也许是明智的。[101]尽管会议没有邀请中国参加,但会议在讨论建立“遍布全世界”的对核试验的监控网时,没有忘记把中国包括在内——会议报告提出的监控网中有8个站点位于中国大陆。[102]
日内瓦专家会议于8月21日结束,会议公报乐观地宣告:科学家已经发现“建立一个具有一定能力和限度而又可行和有效的监督体系,来侦察违反可能缔结的全世界停止核武器试验协定的行为,在技术上是可能办到的”。[103]这项惊人的进展受到全世界的欢呼。[104]第二天,美国和英国分别就停止核武器试验问题的发表了声明。美国“准备迅速着手同试验过核武器的其他国家谈判一项关于停止核武器试验和在专家报告的基础上实际建立一个国际监督制度问题的协议。”英国也准备进行同样的谈判,并保证从谈判开始时起,“在一年内,不再继续试验核武器”。[105]尽管任何人都可以看出这是美英政府在应付莫斯科,但对于赫鲁晓夫来说,却是他长期努力获得的一点令人欣慰的功绩。缓和的曙光似乎已经露出了地平线。
然而,就在此时,中国军队开始了炮击金门战役,这不啻是向赫鲁晓夫头上泼了一盆冷水。与苏联试图对美国进行说教的做法相反,中国摆开了一副诉诸武力的架子。如果说赫鲁晓夫对于毛泽东在长波电台和联合舰队问题上大发雷霆,尚能容忍的话,[106]那么中国领导人在没有任何通气的情况下,突然采取如此重大的军事举动,就不仅是无视中苏军事同盟的存在,而且是对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的极大藐视。[107]况且,在美英刚刚答应签署停止核试验协定后,苏联就向一位自行其是、“无法无天”的盟国提供原子弹样品,赫鲁晓夫无论如何都是有心理障碍的。从赫鲁晓夫推行的以缓和为目标的外交战略来看,同美国和西方保持稳定和良好的关系,优先于发展同中国的关系。因此,如果二者必择其一,那么在核武器问题上,苏联宁愿停止对中国发展核武器的援助,也不愿破坏同美国的关系,以免对苏联的国家利益产生难以估量的消极影响。无论毛泽东炮击金门的初衷如何,有历史学家认为,这次台海危机的主要后果之一,就是促使苏联领导人决定停止向中国进一步提供有关核武器的技术和设备,特别是原子弹的样品。[108]这种推断有其合理性。如此看来,赫鲁晓夫在台海危机期间一再公开表示将为中国提供核保护伞,除了有尽社会主义阵营盟主责任,向美国示威之意,还有可能是在暗示将以此替换继续对中国的核援助。[109]
不过,就赫鲁晓夫的个性而言,导致苏联暂停向中国提供核帮助,很可能还起因于台海危机中发生的另一件事情——它极大地伤害了赫鲁晓夫的个人感情,以至赫鲁晓夫在后来的回忆中常常提到这件事。[110]在9月24日温州地区的空战中,国民党空军发射了几枚美国“响尾蛇”导弹——这是当时最先进的空对空导弹,其中一枚坠地而未爆炸。[111]苏联军事顾问得知后便报告了莫斯科,立即引起苏联军方的极大兴趣。但苏方几次索要,中方开始不予理睬,后来又推说正在研究这枚导弹,不能提供。这个答复使赫鲁晓夫非常气愤,于是决定拒绝向中国提供本应交付的研制P-12型中程弹道导弹的资料,还通过苏联顾问表示了对中方做法的不满。几个月后,当中国不得不转交这枚已经拆卸多次的“响尾蛇”导弹时,苏方研究人员发现缺少了一个关键性部件——红外线弹头传感器。在苏联人看来,这个部件或许已经丢失,或许是中方有意扣留,但无论如何,这件事情使赫鲁晓夫后悔与中国签订了援助中国核武器研制的协定,并感到中苏关系已经出现了深深的裂痕。为此,赫鲁晓夫与中型机械工业部部长斯拉夫斯基进行商议后,决定P-12导弹等资料可以提供给中国,但“原子弹可得再考虑考虑”。尽管原子弹技术已经不是秘密,但赫鲁晓夫认为中国人自己研制还需要很长时间,苏联是否继续提供援助,要看中苏关系的变化,如果情况没有好转,“那他们掌握原子能技术还是越晚越好”。[112]
按照赫鲁晓夫的意图,苏方以种种借口拖延根据协定应向中国提供的原子弹教学模型和图纸资料。先是要求有专门的储存仓库,等到中国将专门的仓库盖好后,又提出保密条件不够。在中国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苏联保密专家也表示满意后,苏方于1958年10月函复“模型及技术资料将于11月发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期限已到,莫斯科还是没有发出启运的命令。[113]俄罗斯报纸刊登的一则口述史料证实,为准备提供给中国的原子弹样品(即教学模型)及技术资料早在半年前就装在2-3节加了铅封的车厢里,并由警卫人员日夜守卫着。但是一直没有接到任何命令,谁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114]与此同时,以海军政委苏振华为首的中国国防科技代表团在莫斯科进行的谈判,也在核潜艇问题上“搁浅”了。[115]事情一直拖到1959年年中,在中方以及在华苏联专家的一再催问下,中型机械工业部第一副部长亚历山大·丘林直接给苏共中央挂了电话。[116]最后,赫鲁晓夫专门召开了一次会议,讨论的结果是,决定暂不向中国提供原子弹样品。[117]1959年6月20日,就在中国代表团准备启程赴苏为此进行谈判时,苏共中央通过了给中共中央的一封信。信中提出“为不影响苏、美、英首脑关于禁止核武器试验条约日内瓦会议的谈判,缓和国际紧张局势,暂缓向中国提供核武器样品和技术资料”,因为“西方国家获悉苏联将核武器的样品和设计的技术资料交给中国”,“有可能严重地破坏社会主义国家为争取和平和缓和国际紧张局势所作的努力”。待两年后,“彻底澄清西方国家对于禁止试验核武器问题以及缓和国际紧张局势的态度”后,再决定这一问题。苏联认为,这样做不会影响中国的研制,因为“中国生产出裂变物质至少还要两年,到时才需要核武器的技术资料”。6月26日苏联驻华大使馆参赞苏达里柯夫向周恩来递交了这封信。[118]
应该说,苏联这时暂停提供原子弹样品只是一个信号,试图以此向中国提出警告,而并非全面断绝在尖端武器方面援助中国。就在赫鲁晓夫为中国拒绝提供响尾蛇导弹实物而烦恼时,1959年2月4日中苏签订了《关于苏联政府给予中国海军制造舰艇方面新技术援助的协定》。按此协定,苏联政府同意卖给中国海军五型舰艇(常规动力导弹潜艇、中型鱼雷潜艇、大型和小型导弹艇及水翼鱼雷艇)、两种导弹(潜对地弹道导弹和舰对舰飞航式导弹)以及这些舰艇的动力装置、雷达、声纳、无线电、导航器材等51项设备的设计技术图纸资料和部分装备器材,并转让这些项目的制造特许权。中国海军领导人为此兴奋不已。[119]而在苏联决定暂缓向中国提供原子弹样品的同时,苏共中央书记处则讨论并批准了关于向中国派遣国防专业技术方面的苏联专家和高校教师的报告。赫鲁晓夫亲自签署的苏联部长会议决议,责成苏联高等教育部和苏联国防部于1959年9月派遣6名国防专业技术的苏联专家和高校教师到中国国防工业的科研院所去工作,派遣期限为1-2年,其任务是培养下列专业的中国技术人员:军事-电子-光学仪器;多级火箭的设计;水声学设备;操控火箭的仪器的计算和构造;红外线技术和热力自动导向头;坦克炮的稳定系统及高射炮瞄准随动系统的设计;用于大能量火箭的液体燃料技术。[120]
但是,赫鲁晓夫违反协定的做法使中国领导人感到十分气愤,而且更加激发了中国人独立研制核武器的决心。后来,中国将首枚原子弹研制工作定名为“596”工程,充分反映了国家领导人和科技人员对苏联的“义愤之情”。[121]在1959年7月的庐山会议上,周恩来向宋任穷、刘杰传达了中共中央的决策:“自己动手,从头摸起,准备用八年时间搞出原子弹。”[122]周恩来还提出了“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立足国内”的方针,要求二机部缩短战线,集中力量解决最急需的问题,并决定调动各地区、各部门的力量支持原子能事业。为此,二机部提出了“三年突破,五年掌握,八年适当储备”的奋斗目标。[123]11月11日聂荣臻向中央军委和中共中央呈交了一个《关于以自力更生为主解决新技术所需材料问题》的报告,其中也说到,现在有若干新型材料长期依靠进口,影响了新技术研究的进展速度。“发展我国的新技术材料,必须采取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124]
当然,在具体工作中,中国有关方面继续坚持要求苏联方面执行已经签订的合同。1959年9月23日,周恩来致信赫鲁晓夫,要求苏联政府按照协定在1960年内向中国供应总值约为1.65亿卢布的国防新技术装备物资和试制这些装备所需要的原材料、样品以及有关技术资料。[125]12月29日,聂荣臻同陈毅联名致电刘晓大使,要他以中国政府的名义向苏联政府提出,在1960年内,请苏联政府考虑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向中国提供技术援助:一、按照中苏两国政府1957年10月15日协定,供应两种新型号导弹,以及为研究和制造导弹的全套技术资料。二、派遣必要数量的苏联专家来华,在试制这两种导弹方面提供技术援助。三、按材料清单成套供应试制这两种导弹用的全套零部件和原材料,以及试制所需的专用设备。1960年1月4日,中国要求苏联按协议规定,尽快提出援助中国建设一个“航空及火箭科学研究院”的换文草案,并尽快派遣选址专家小组来华。是月20日中国请求延长25名导弹试验靶场专家的工作期限并增聘8名苏联军事专家,3月28日要求供应两发8Ж38火箭和进行点火所需的液氧等燃料,并派遣9名专家帮助训练操作人员和进行实弹射击的技术指导工作。[126]
然而,苏联的态度已经越来越明朗,特别是在1959年10月赫鲁晓夫访华期间中苏领导人之间发生激烈争吵以后,[127]苏联的方针渐渐确定下来。据1960年2月中国使馆的一份报告,苏联对中国有关国防新技术方面的一切要求,都做出了明显冷淡、拖延或拒绝的反应。[128]不仅向中国提供设备和技术资料的工作缓慢下来,而且对在华工作的专家们加强了管制。1959年12月21日,一份编号为№3766-ш的报告呈交给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报告谈到了拉博特诺夫院士访问北京力学研究所的情况。在访问期间,“中国科学家企图从拉博特诺夫院士那里得到有关一系列秘密问题的情报和消息,同时又不为拉博特诺夫院士提供机会,使其了解该研究所多数实验室的情况”。报告提出了中苏科技交流中涉及的秘密研究领域的问题,认为那些“参与秘密工作的重要的科学家和工作人员被派遣到国外去工作”后,常常违反苏联的保密制度。根据赫鲁晓夫的指示,1960年1月8日苏共中央书记处讨论了这个问题。苏共中央对各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联络部部长安德罗波夫建议,“为确保在苏联科学家和高校工作人员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中保守国家机密”,应专门做出一个决议。于是,2月25日安德罗波夫、苏共科学和大中学部部长基里林以及国防工业部部长谢尔宾起草了苏共中央《关于在苏联科学家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中确保保守国家机密》的决议文稿,并于3月16日在书记处会议上得到通过。决议规定,“要严格遵守所确定的了解秘密和绝密材料的程序,不要让外国专家了解超出事先所达成的协议范围的秘密材料,以及现有的关于准许接触秘密工作的保障措施”。[129]
对于苏联态度的变化,聂荣臻曾在一份报告中总结说:“苏方执行协定的态度,1958年下半年以前还是较好的,一般能按协定条文办事,具体工作部门和办事人员还是积极热情、愿意帮助我们解决问题的,但上面控制较严,绝不许越雷池半步。1958年下半年以后,控制更严,步步卡紧。协定已定的问题,往往节外生枝,寻找借口,能推则推,能拖则拖。有些比较重要的问题,推说由两国政府重行商谈,但一经我政府正式提出,则又一声不吭、置之不理。对我多次要求加快建设进度的项目、提前交付的设备,也拒不支持。协定中没有做具体规定的问题,即强调条文文字,根本不予以考虑。总之,苏方的态度是:一般生产技术资料可以供应,关建性的生产技术资料、研究设计和理论计算资料,以及原材料生产技术资料拒绝供应;通用设备可以供应,专用和非标准设备、精密测试仪器则拖延和拒绝;一般原材料可以给一点,越是特种的就卡得越紧;聘请仿制专家比较容易,聘请基建设计专家则较困难,聘请科学研究专家干脆拒绝。”[130]1960年7月6日,在北京核工程设计院工作的8名专家(其中6人是主任工程师)奉命提前回国;7月8日,正在兰州铀浓缩厂现场负责安装工作的5名专家,也突然撤离。赫鲁晓夫宣布全面撤退专家以后,到8月23日,在中国核工业系统工作的233名苏联专家,全部撤走回国,并带走了重要的图纸资料。[131]
简短的结论
赫鲁晓夫撕毁合同、撤退专家,的确给中国的核工业发展和尖端武器研制造成了极大困难。有些项目因中方未掌握设备调试技术而推迟了正式投产的时间,有些项目因设备材料供应不上而影响了整个建设进度,有些项目则因设计尚未完成而不得不从头做起。[132]但是,客观地讲,苏联的援助对于中国核工业基础的奠定和基本框架的形成,以及原子弹和导弹的研制,还是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如果没有中苏在核工业方面的6个协定以及苏联根据协定提供的设备、图纸、资料和专家的帮助,中国的原子弹是不可能在1964年就试验成功的;如果没有苏联提供的地对空导弹和苏联专家的培训,中国也不可能在1959年10月以后就基本排除了国民党飞机对大陆上空的肆意骚扰。如果要判断苏联对中国的核援助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那么可以说,苏联在1960年停止提供技术、设备和撤退专家的举动,可以延缓但已经无法阻止中国的核试验成功了。[133]对于这一点,别人可能不了解,但苏联人自己心里是有数的。1964年10月,即在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前几天,赫鲁晓夫会晤了日本外相藤山爱一郎。谈话中日本人询问中国现在是否有能力进行核试验,赫鲁晓夫坦率地回答说,中国人完全可以进行核试爆,因为苏联已经提供了许多核技术和核设备,并向他们示范了如何去做这些事情。[134]
本文的结论是:中苏同盟的存在,特别是在两国全面合作的背景下,确定了苏联必然要在核武器方面帮助中国——提供核保护或者核技术;1954-1955年,苏联决定在原子能的和平利用方面打开对中国的核援助之窗,1957年10月又将这种援助的范围扩大到导弹和原子弹的研制方面,主要是因为赫鲁晓夫在政治上有求于毛泽东;苏联不断地提高对中国核武器研制帮助的层次和力度,是中国能在短短10年内制造出原子弹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赫鲁晓夫在内心深处对毛泽东的不信任,特别是中苏在核战略和核政策以及处理国际事务等方面的分歧不断显露,苏联的帮助是有限度的,且时刻都在考虑如何对中国的核武器研制有所制约。[135]总之,1950年代苏联对中国研制核武器表现出一种既要给予援助又要进行限制的复杂心态。
最后还应该补充一句:在核武器的研制方面,从内心深处讲,无论是斯大林还是赫鲁晓夫,都不愿意让中国分享苏联已经掌握的秘密,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只是由于赫鲁晓夫要确立其在苏联党内和社会主义阵营内的领导地位,必须得到中共的支持和帮助,才拿出尖端技术进行交换。同样可以说明苏联有意制约中国掌握核技术的是:中苏关系刚出现一点分歧的迹象,苏联首先关闭的就是核援助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