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海上花遇上女学生——清末民初的暧昧文明

图片来自侯孝贤电影《海上花》

赛金花以淫邪之身,颠倒八国联军统帅,扭转国运,是20世纪中国最暧昧的神话之一。王德威《被压抑的现代性——晚清小说新论》从这个视角出发,许多青楼女子亦成为救国神话的人物。中国历史上,妓女群体的位置始终十分尴尬,不过在清末民初的变局中,有时舆论也会网开一面,国族话语在对妓女的爱国热情进行征召时,她们也有可能成为“女界”“四万万同胞”的一分子。然而,即使是在特殊背景下,妓女群体的自我救赎也是极其曲折艰难的。此间的缕缕遗恨与不堪之情,文学作品里屡见不鲜。妓女与女学生,这两种身份迥异的女性自近代女学渐兴以来,就不时相遇,碰撞出诸多世间奇事。

来自黄湘金老师的新著《史事与传奇——清末民初小说内外的女学生》,内容有删节。

到了近代,专写妓女之事的狭邪小说蔚然成一大宗,且“光绪末至宣统初,上海此类小说之出尤多”,散见于其他题材的小说中的妓女形象自是不少。其足迹并不局限于青楼、戏馆等传统场所。与此同时,初初成长起来的女学生亦不断拓展活动空间,她们的足迹与风尘女子时有交叉。出入于历史与小说文本间,妓女与女学生这两种身份迥异的女性不时相遇,碰撞出诸多新奇之事,青楼女子也因此呈现出别样的风貌。

“女闾争效学生装”

1909年,孙玉声续写《海上繁华梦》,叙甄敏士十年之后重返上海,与朋友在酒楼上欢聚。他偶至栏杆旁俯瞰道路上诸色相:那马路上的风景,虽是马龙车水,依然不改繁华,但出局的那些妓女大半俱改坐包车,也有橡皮轮的,也有三弯式的。那车夫俱是抬轿龟奴改充,或一人前挽一人后推,或一人前挽两人后推,横冲直撞的甚是猖獗。那从前飞也似的轿子却反不甚多见。至于男女的装束,男的多了些皮鞋、草帽不中不西之人,女的多出许多梳辫子、戴金丝眼镜的,混充着女学生,却又涂脂抹粉,异样妖娆,现出那不公不母的怪状,心中好不诧异。十年之间,海上繁华依旧,高级妓女的出行已由乘轿改为包车,其装束却摹仿文明女学生。回想前尘旧事,甄敏士一时有沧海桑田之感,在诧异的同时,深感失望:“中国若照这样闹去,文明的皮毛尚是七差八搭,贻笑外人,文明的程度更是去题万里,将来不知竟成一个何等世界!不觉感慨万分,在阳台上倚立多时,一言不发。”在这里,青楼女子服饰的变化不仅见证了时光的流转,还与文明程度的高低息息相关,更与国家前途、民族自信心联系在一起。

1900年上海南京路与浙江路交汇处

晚清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市妓女一直引领交际场中的服饰潮流,甚至成为良家女子的模仿对象。早在1869年,有人即在上海的报纸感叹:“女衣悉听娼妓翻新,大家亦随之,未解何故?”连上海女性对脂粉的特别喜好,据说始作俑者亦是名妓林黛玉:“光绪时,沪妓喜施极浓之胭脂,因而大家闺秀纷纷效尤,然实始于名妓林黛玉,盖用以掩恶疮之斑者也。妓女出于职业需要,在外貌和服饰上争奇斗艳,却俨然成为时尚先锋,令大家女子起而效之。清末上海名妓影像明信片与妓女相比,女学生的着装是全然不同的风格。女学堂在开办之初,在服饰上一主朴素淡雅,这既是培养贤母良妻的教育目标和“启发知识、保存礼教两不相妨”的女学宗旨下的必然要求,也是为了减少女学阻力的必要之举。《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即规定:“学堂教员及学生,当一律布素(天青或蓝色长布褂最宜),不御纨绮,不近脂粉,尤不宜规抚西装,徒存形式,贻讥大雅。女子小学堂亦当一律遵守。”而在1910年初奏定的《女学服色章程》里,对女学生制服的样式、尺寸、颜色、布料有了更为具体、更加严格的规范,而这些细密的条文,也成为地方官员和女学主事者约束学生着装的依据。

清末女学生照片

在上述章程出台前后,各女学一般都对学生衣着有类似的规定,如北京的惠仙女学堂,虽然学生大半是“华族贵胄”,但总办饬令各学生“一律穿竹布衫儿,别的衣服,不准任意乱穿”,并且“严禁各学生,不准留海儿发”;上海务本女学则规定,“帽鞋衣裤,宜朴净雅淡。棉夹衣服用元色,单服用白色或淡蓝。脂粉及贵重首饰,一律不准携带”。随着女学生群体的影响力日见增长,作为流动的风景,她们最先映入路人眼帘的即是其清新质朴的装束,与浓妆艳抹的妓女形成鲜明的对比。更重要的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女学生的优势,乃在知识的掌握,她们是文明开通的代表,是国家和民族命运的寄托,那种由内到外的自信,在旁人看来便是分外动人的气质。1915年《妇女杂志》有文在批判女学生时,便透露出其身份与装束的特殊意味:我国前途绝大之希望,实托命于青年女子之身,而求学者之宗旨,竟不过尔尔,无惑乎流俗之眼光,视此“女学生”三字,谓含有可以炫世、可以骄人之意味也。其不获入校肄业者,则并其举动服饰而模仿之,曰:“此学生派也”,“此学生装饰也”。在追摹“学生派”和“学生装”的女子中,有很大一部分即是青楼女子。女学生们的诗书才华和内在气质,是妓女们短时期内难以拥有的,于是,这种对于女学生的艳羡和好奇,最为直观的便是服饰上的追摹,据《清稗类钞》所载:女学堂大兴,而女学生无不淡妆雅服,洗尽铅华,无复当年涂粉抹脂之恶态,北里亦效之。故女子服饰,初由北里而传至良家,后则由良家而传至北里。此其变迁之迹,极端相反者也。前处“良家”指大家闺秀,而后者则限指新式学堂中的女学生。妓女模仿女学生装束,既有对女学生学堂经历的好奇,同时又有勾栏曲院中顾客们的趣味驱动。如1910年苏州九胜巷有土娼名阿招者,“矫作女学生装束,引蝶招蜂,学界之冶荡者多受其蛊惑”。即使边远地区,此风亦盛。1911年暑假,有女学生赴吕四旅游,“其地属通(南通)海(海安)两境”,“非通都大邑,无山川名胜”,却见“有三五成群纱衫草帽游行河上、颇似女生妆饰者。问之,则妓女也”,因而感叹“伤风败俗,莫此之尤”。

清末《北京画报》中的女学生

妓女效女学生装的故事,在清末民初的小说中并不鲜见,如《红菜苔》中的土娼爱宝,“因为有几分姿色,又极爱文明的装束,时常打着辫子,穿着皮鞋,乔扮那女学生的模样”。南京某校教员崔生,在秦淮河畔邂逅一位女子,“一似女学生装束,年可二八,真所谓玉精神、花模样,大有潇洒出尘之概”,遂一见钟情,后来方知原是风尘中人。妓女们模仿女学生装束,既招致效颦捧心之讥,有时又有以假乱真之效,在冶游者眼中,更有荡人心魄之效。陆士谔《新上海》第36回叙浙江富户之子姚锦回,父亲逝后,兄弟分家,他“一竟在父兄手里拘束着,不敢放纵,一旦脱了羁绊,便想到上海来活动活动”。乱花迷眼,却对女学生垂涎不已,“我瞧女子中惟女学生别有一种丰韵,与凡脂俗艳自尔不同”。曾士规贪慕他的钱财,怂恿自己的三姨太扮女学生勾引姚锦回。三姨太原是妓院里大姐,起初颇不愿意,经不住曾士规的央告,只得依计而行。这番装扮,立见奇效:(三姨太)向着衣镜里一瞧时,宛然是个女学生了。打扮刚才完毕,恰恰士规进房。三姨太笑问:“你瞧如何,可充得过女学生么?”士规道:“好极,好极!女学生那里有这样的漂亮,真是天女临凡呢!”姚锦回原是曾家的熟客,见了三姨太此番打扮,“眼睛前顷刻觉着一亮,嘴里头忍不住,不禁叫出一声‘好’来,回头见士规在旁,究觉着有点子不好意思”。三姨太的变装带来的陌生化效果,让姚锦回惊艳至于失态,足见学生装的魅力。但三姨太面对曾士规的赏叹,“只是微笑,并不答话”。她的反应或许只是故作矜持,可也能说明大姐出身的她并不是完全赞同男子的审美观——妓女的浓妆和女生的素雅,在她心中并不是像姚锦回般高下立判。另有一些女子,当她们迫于生计,无奈走上卖身之途时,扮作女学生则不失为捷径,如《最近官场秘密史》中徐太守的千金徐天然小姐,被东席先生业秀才引诱失身,并被骗走所有珠宝。徐太守病故后,天然苦苦支撑门户半年多,业秀才音信杳无,丫头引儿劝她舍身为妓,“天然小姐躇踌了好几天,除了这一条路子,竟然无法可施”,可是在张园一连三天始终无人问津。此时引儿又出谋划策,让她改扮为女学生,“替天然小姐梳了一条辫子,穿了一身无色的衣服,裙儿系的低低的,倒别有一般风韵。手里拎了一个小小皮包,坐了马车,如飞的望张园去”。

风月场中的相逢

小说中风尘女子与女学生的遇合,除了装束上的比较和效仿外,还有一种情况,即女学生的行迹出没于风月场中,甚至与娼妓直接往来,与其身份构成巨大反差,如《民呼日报》的新闻: 宁垣某女学堂学生中,有著名十姊妹者。以不嫁为名,实则日事闲游。上月在秦淮河,坐花舫,打麻雀,甚至飞笺召妓,采烈兴高,若忘其为学生,且忘其为女学生者,未免太放诞风流矣!而该学监督则置若罔闻云。在清代社会和文学中,秦淮河是一个极其暧昧的场所,集结了声色犬马的放纵和家国兴亡的悲凉,由此成为良家闺秀的禁地。女学生涉足于此,是其活动空间拓展的体现。民初有女生即在诗歌中记载了秦淮夜游之事:二分明月十分秋,闲向秦淮作夜游。记得星期诸姊妹,醵资齐泛木兰舟。这种赏玩,必定是在课余闲暇进行,而且必须在夜幕的掩盖之下,如在白天便会成为男性的品评对象,引来众多猜疑。她们泛舟的目的,只是为了欣赏月色秋光,与男性的冶游有本质的不同。

民国时期的秦淮河

类似于《民吁日报》中所记,小说中女子叫局吃花酒的情节也并不鲜见,如短篇小说《新旧妇人》中的新派女学生自新称:“总之,男界所有的顽意儿,我们女界都有。难道只许男界吃着[喝]嫖赌,就不许女界吗?”《黄绣球》里毕太太称上海的女学生,“吃起大菜来,也不妨同着几个青年留学生,诙谐百出,叫个把局开开心,香宾酒灌了几瓶,白蓝地喝了一杯”。《侠义佳人》中的女报主笔毛真新,“专门提倡女权,凡有害于女子的权利,我们都要痛论其非。女人也是人,男人也是人,怎么女人就不能同男人享一样的利益?比如男人嫖婊子叫局,怎么女人就不许嫖婊子叫局?”并得意地向女友叙说她在酒店叫局的经历:薇仙大笑道:“你何妨去嫖嫖看,做个女嫖界的老前辈。”毛真新道:“我嫖虽没有嫖过,叫局却叫过。有一回我同一个朋友去吃番菜,我就写条子叫了两个局来。谁知他们进门,见我们是女子,就有点不大愿意。我倒温言低语,同他们说笑,他们却懒洋洋的,懒得回答。后来拿起琵琶来唱曲子,唱的那声音,低的就如蚊子叫一般。看他那样子,真是讨厌。动了我的气,被我把桌子一拍道:‘真贱人,我抬举你,叫你来唱个曲子,免得受男子们的轻薄,你们倒这样不知抬举。我们难道没有钱给你们么?怎么见了我们,就如见了阎王,见了男人,就如见了性命?混帐东西,给我滚出去。’我这几句话,竟把两个婊子吓的屁滚尿流的逃了去了。”在晚清,女学会、女学堂、女学报本是三位一体的关系,互不可分。女报主笔毛真新将妓女呼作“贱人”“混账东西”,其中体现出来的不仅仅是声色消费者凌驾于消费对象之上的支配地位,更蕴含着女子在获得知识之后,面对无知无识且处于道德底层的风尘女子那种显而易见的优越感。当然,并不是每位涉足风月场所的女学中人都表现得如此咄咄逼人。香海(谐音“上海”)昌中女校的南党学生,以谢沉鱼为首,合力闹了一次风潮,把学监李夫人赶走,从此获得了运动、上课、请假诸种自由,“吃吃小华园的茶,瞧瞧新舞台的戏。有时兴之所至,连清和、迎春诸坊,也渐渐有沉鱼辈的足迹了”。谢沉鱼曾与莺娘、红鹦、雪雁同赴东荟芳潇湘馆,一访《繁华报》上的花榜状元林黛螺。诸人摆好台面,飞笺召妓,“酒过一巡,四个局儿陆续俱到,彼此略谈了三五句,便相互猜拳,开怀畅饮,各人唱了一出帮子调,清脆喉咙,顿触动他们唱歌的兴致”。四个女学生所唱,乃前礼拜音乐课上所撰新歌《好女儿》,吩咐林黛螺琵琶伴奏。三人唱罢,红鹦压轴:红鹦想:“要轮到我压末的《小妹子》咧。”就按了G调,高声唱道:“好女儿,好好好!二十世纪新风气,雌伏雄飞,端的女中豪。某总会,品品箫,一曲琵琶,胜比风琴妙。潇湘蘅芜,大乔与小乔,个中阿娇真个娇。我便化作男儿,也应魂为销。男女界限破除了,运动自由,主义坚抱牢。酒地花天,及时行乐最逍遥。偌大幸福,大幸福,如今分半属吾曹。好好好!”唱至此,黛螺的琵琶声也戛然而止。一番当歌醉酒,作乐陶情,不知不觉,房间里电灯,渐渐的发亮了。歌词中的“好女儿”与行乐场面相互映照。在此处狂欢中,女学生们已达物我两忘境地。她们高歌至夜,其乐融融。歌词中的学校,也成为无边自由的福地,行动由心,可以四处评花品柳,可以醉酒当歌。在强烈的反讽中,女学生的神圣、尊贵完全被消解,她们与歌声中的“大乔与小乔”无论在形迹还是精神上已区别不大。在读者眼中,唱歌之人与伴奏之人虽然身份职业不同,但品行上实可等同看待。在小说结尾,作者又告诉我们描写女学界种种丑状,乃出于“爱女学,重女学,保护女学,成全女学”之意,“望女学也深,不觉责女学也切”,“故不惮辞费,寓规于讽”,此乃谴责、黑幕小说中的习见声口。事实上,在清末民初小说中有一个被反复渲染的主题,即那些盲目追求“野蛮文明”“自由结婚”的女学生,最终成为任何人都能攀折的路旁花柳;那种风气败坏的女学校,则变成荒谬绝伦的淫窟或“台基”。从晚清到民初,女学堂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文学作品的女学生,或孜孜于学业,或追求时尚;而小说中由来已久的妓女逍遥风月场里,笑面逢迎,她们浓妆艳服,或略施粉黛效女生装。青楼女子偶尔会与女学生相逢,或被逼视,或同乐未央,但在大多数时候,她们与女学生被分隔为两个不同的世界。如何跨越鸿沟,真正体验女学生的校园生活?对于青楼女子来说,这是值得她们不断努力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