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帝国”概念流变的考察

   来源:历史研究

  摘 要:西方人自14世纪以来便将古代中国描述为“empire”,日本人自19世纪初开始称清朝为“帝国”,但清政府在1895年之前从未使用这一称号。“大清帝国”是在中日交涉过程中出现并首先为李鸿章接受的“和制汉语”。此后,清政府虽偶尔使用,但主要仍自称“大清国”。“大清帝国”只是特定历史环境中外来者赋予清朝的一个称谓符号,清朝的国家性质并非西方语境中的“帝国”。无论是“帝国史”还是“新帝国史”,其理论和方法均不适用于清史研究。

在罗马帝国的深远影响下,自中世纪晚期以来,欧洲人便时常将类似于罗马帝国那样疆域辽阔的大国称为“empire”(帝国),对古代中国自然也是如此。有据可考的最早将中国描述为“帝国”的欧洲文献,是14世纪起流行于欧洲的《马可波罗游记》。16—17世纪来华传教士留下的大量作品,也常称中国为“帝国”。例如,葡萄牙传教士苏霖(Joseph Suarez)1696年的《中华帝国的上帝法律自由》(La libertad de la Ley de Dios en el Imperio de la China),书名直接采用“中华帝国”。这一传统,被当代西方部分清史研究者推到了一个新“高度”,他们不仅称清朝为“帝国”,而且将西方“新帝国史”的研究理念和方法运用于清史研究。例如,米华健的《嘉峪关外:1759—1864年新疆的经济、民族和清帝国》、欧立德等主编的《新清帝国史:内陆亚洲帝国在承德的形成》、柯娇燕等主编的《帝国之于边缘:早期近代中国的文化、族群性与边疆》等。不过,这些“帝国”是西方含义的empire,并非中国古汉语中的“帝国”。在20世纪之前的中国,没有人将empire翻译为中国古代的固有词汇“帝国”。在1895年之前的数百年间,尽管西方人习惯称中国为empire,但中国历代统治者从未自称“帝国”统治者。然而,对于当代西方汉学家来说,存在这样一种逻辑:至少14世纪以来西方就称中国古代王朝为empire,而empire被译为中文“帝国”,因此历代中国王朝是“帝国”。在这一逻辑中,语境被偷换了,即通过现代翻译,赋予中文“帝国”以empire的含义,然后以具有外来empire含义的“帝国”概念指称古代中国。

为了使这种“中华帝国史”研究具有合法性,西方汉学家们找到了一个自认为可以将西义“帝国”概念与中国历史联系起来的证据,即1895年中文“大清帝国”一词的出现。欧立德认为,“在1895年4月签订的《马关条约》中、日语两版本中,清政府都清楚列为‘大清帝国’──这亦是第一次‘帝国’一词在官方文献中指称清朝”;《马关条约》签订后数月……文人士大夫及新式知识人迅速吸收“以帝国称大清的做法”。这似乎为“清帝国”概念找到了“合理性”。因此,“大清帝国”一词的出现,成为讨论清朝能否称为“帝国”、是否适用“帝国史”的关键。那么,应如何看待“大清帝国”概念出现这一历史事件?能否将清朝当作一个具有empire含义的“帝国”来研究?本文将“大清帝国”一词置于历史情境和更广阔的国际话语环境中来理解,利用中文、日文和英文史料对其作初步考察,进而反思清史研究中的“帝国”话语问题。

  一、“大清帝国”概念的生成

“大清帝国”作为汉字词汇首先是在何时、何地及为何出现的?欧立德所称“第一次‘帝国’一词在官方文献中指称清朝”是1895年《马关条约》中有“大清帝国”,并将“大清帝国”一词的使用看作清政府的主动行为。这是值得商榷的。

“大清帝国”的汉字词汇最早出现于日本外务大臣陆奥宗光1895年1月31日致清朝和谈代表张荫桓和邵友濂的《日本全权姓名通知书》。该通知书信封上写着“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张荫桓阁下”、“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邵友濂阁下”,通知书内容为:“大日本帝国皇帝陛下之外务大臣从二位勋一等子爵陆奥宗光,兹将以下之事通知给大清帝国皇帝陛下之钦差全权大臣:大日本帝国皇帝陛下任命内阁总理大臣、从二位勋一等伯爵伊藤博文及本大臣为全权办理大臣,委以与大清帝国皇帝所任命之钦差大臣缔结讲和预定条约之全权。”同日下午,日本政府又向张邵二人“通知日本全权与清国使节会晤之日期”,内容为:“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兹向大清帝国钦差大臣通知以下之事: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将于二月一日上午十一时,于广岛县厅与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会晤,而且届时将互相交换其所携带之全权委任状。”随后日本政府的相关文件,如2月1日《对清国皇帝所发委任状怀有疑义之照会》和2月2日《关于通知清国使节无充当全权大臣资格一事》,正文中都使用“大清帝国”。由此可见,“大清帝国”作为汉字词汇首先出自日语而非汉语,而且很可能是日本政府出于外交考虑,将其平时所称的“清国”书写为“大清帝国”,从而与“大日本帝国”对等。需要说明的是,此时出现的“大清帝国”虽由汉字构成,但是并非中文词汇,而是“和制汉语”。

张荫桓和邵友濂并没有接受“大清帝国”这一名称。他们在1月31日的复函和2月1日的照会中都自称“大清钦命出使全权大臣”,2月2日的复函也自称“大清国钦差全权大臣张荫桓、大清国钦差全权大臣邵友濂”,而三个文件中都称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为“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由此可见,张邵二人给日方的复函中,虽称日本为“大日本帝国”,但自称时均遵循本国惯例,只有“大清”而无“帝国”。他们作为谈判使臣,采用这种处理方式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因为清政府和清朝皇帝从未自称“大清帝国”。2月1日双方会晤时,张荫桓和邵友濂向日方出示的光绪帝敕书,首句便是“大清国大皇帝问大日本国大皇帝好”。和谈期间,只有日方称张邵二人为“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他们自己从未自称“大清帝国”。

在外交场合,最先使用“大清帝国”一词的中国人是李鸿章。他在1895年3月19日致函伊藤博文:“大清帝国钦差头等全权大臣,今接到大日本帝国外务大臣本日知会,内开:大日本大皇帝陛下特派内阁总理大臣从二位勋一等伯爵伊藤博文阁下及贵大臣为全权办理大臣,畀以全权与大清帝国大皇帝陛下特派钦差头等全权大臣,缔结讲和条约等因。本大臣钦奉大清帝国大皇帝特派头等全权大臣,会同大日本帝国大皇帝特派全权大臣议立和约,并奉有全权便宜行事。现于本日午前抵行此埠,专候大日本帝国全权大臣及早定期互换全权文凭,以便开议,妥立两国和好条款。”最后签名为“大清帝国钦差头等全权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一等肃毅伯直隶总督部堂李鸿章”。在随后的谈判中,日方信函和照会中时常使用“大清帝国”,李鸿章在回应和交涉中也使用“大清帝国”,许多回函都署名“大清帝国钦差头等全权大臣李鸿章”。

第一次使用“大清帝国”的正式官方文件,是1895年3月30日签订的中日《停战协定》,其中第一款为:“大日本帝国政府、大清帝国政府,现允日中两国所有在奉天、直隶、山东地方水陆各军,均确照以下所定停战条款一律办理。”最后中方署名是“大清帝国钦差头等全权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李鸿章”。在4月17日签订的中日《马关条约》(包括《媾和条约》11款、《另约》3款、《议订专条》3款及《停战展期专条》2款)中,中文本的抬头和署名中均出现“大日本帝国”和“大清帝国”,日文本只在署名中出现了“大日本帝国”和“大清帝国”,而英文本中没有出现empire。在条约正文中,用于指称清朝的用词也因文本而异:中文本用“中国”,日文本用“清国”,英文本用“China”。

不难发现,“大清帝国”一词出现的时间、地点及语境,与当时中日交涉这一事件密切相关。日本使用“大清帝国”一词时,张荫桓和邵友濂没有认可与附和,而李鸿章在应答交涉中以“大清帝国”自称,意味着它从“和制汉语”转换为真正意义的中文词汇。

不过,有必要说明的是,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英文本(包括后来中美签订的多个条约)中,美国人已经用“the Ta Tsing Empire ”来指称清朝。这一用法在《望厦条约》英文本里共有5处,但在中文本里,3处对译为“大清”,1处对译为“大清国”,1处对译为“中华大清国”。按照现代用法,the Ta Tsing Empire 可译为“大清帝国”。在1844年中美签订条约时,中文里没有使用“帝国”一词,the Ta Tsing Empire 主要对应“大清”。在1895年之前所有中外条约的中英文版本都是如此,有可能是先以中文拟订条约,然后西方人将“大清”译为empire。由于清政府在签约中的被动地位,条约文本也可能先由西方列强起草,如果这样,那么清政府就是将“the Ta Tsing Empire ”认同为“大清”。因此,“the Ta Tsing Empire ”只是一种他称。为了理解1895年出现的“大清帝国”概念,有必要对清朝对外关系中的“帝国”话语作进一步考察。

  二、1895年前清政府自称与他称中的“帝国”话语

1895年之前,清政府的各种自称中并没有“大清帝国”一词。乾隆帝在告诫地方政府如何处理与外国的关系时说道:“夫对远人颂述朝廷,或称天朝,或称中国,乃一定之理。况我国家中外一统,即蛮荒亦无不知大清声教。”这表明“天朝”、“中国”和“大清”都是得到清朝统治者首肯的“国号”,在对外关系中使用这三个名称都是合法的。至于具体使用哪一名称,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情况下有所侧重。总的来说,清政府在对外交往中,前期主要以“天朝”自居,后期则以“大清”或“大清国”自称,“中国”这一名称的使用则贯穿前后。当然,1895年之前,清政府没有使用“帝国”称号,并不意味着中文里没有“帝国”一词,也不意味着外国人没有将清朝看作一个“帝国”。因此在清朝对外交往中的他称,一方面是在许多情况下与自称一致,例如东南亚国家(尤其在清前期)以“天朝”称清朝,康熙帝时暹罗国王进表文称“卑国久荷天朝恩渥、未倾葵藿之心”,西方国家在英文中主要称“China”,日本也称“中国”、“清国”;另一方面也存在自称与他称不一致的情况,主要体现在称清朝为“帝国”,英文中为Chinese Empire 或Ta Tsing Empire ,日本则使用和制汉语“(大清)帝国”。

如何理解1895年之前中文固有的“帝国”概念和他称中的“帝国”?

首先,“帝国”一词在中文里早已有之,但历代王朝并没有以此自称。中文“帝国”一词在隋朝王通的《中说》中即已出现,即“强国战兵,霸国战智,王国战义,帝国战德,皇国战无为。天子而战兵,则王霸之道不抗矣,又焉取帝名乎?故帝制没而名实散矣”。《太平御览》也说:“贾谊《新书》曰:臣闻强国战智,王者战义,帝者战德。故汤祝网而汉阴降,舞三苗而南蛮服。今汉,帝国也,宜以厚德怀四夷,孰敢不承帝意?”不过,“今汉,帝国也”一句,事实上在贾谊《新书》中为“今汉帝中国也”,意即汉“称帝于中原”,《太平御览》中演变为“帝国”,这实际上正好诠释了“帝国”即“帝制之国”的含义,与《中说》一致,是与“王国”、“皇国”并列的概念。成书于1849年的梁廷枏《夷氛闻记》,在描述欧洲国家时也有类似用法:“窃思欧罗巴洲各国,即大国小邦帝国王邦,无分统属”。此处“帝国”亦为“帝制之国”。这些“帝国”概念在某种意义上与empire有相近之处,但内涵有异。此外,中文“帝国”还有皇帝所居之地的意思,如北宋周邦彦《看花回》所谓“云飞帝国,人在天边心暗折”,南宋岳珂《木兰花慢》所谓“如今梦回帝国,尚迟迟、依约带湖光”。

中国人最早接触西义“帝国”概念是在19世纪70年代末,均来自日本的“和制汉语”。1876年,宁波海关税务司李圭前往美国费城参加博览会,他在日本展馆看到了悬挂着的“帝国日本”几个大字,将此事记录于1878年出版的《环游地球新录》。1879年,李鸿章收到竹添进一郎为日本吞并琉球辩解的书信,其中说道:“东洋中称为帝国者,独有中、日二国而已。”这是笔者所知李鸿章最早接触日本“帝国”概念的时间。曾担任驻日参赞的黄遵宪对“帝国”二字的理解比李圭和李鸿章更深。他在1879年出版的《日本杂事诗》中写道:“立国扶桑近日边,外称帝国内称天。纵横八十三州地,上下二千五百年。”李圭等三人所见的“帝国”二字都是日本语境中的“帝国”,是从empire翻译过来的“和制汉语”,在当时的日本已经颇为流行,但似乎并没有引起中国知识界注意。

中国古代官方文献是否使用过“帝国”一词?笔者在“汉籍全文检索系统”中的二十四史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中没有发现“帝国”一词。《清实录》第一次出现“帝国”已经是光绪三十三年(1907),即“两江总督端方奏:帝国宪法,与皇室典范,相辅为用,请饬编定颁布”。因此,在1895年之前,清朝官方文献中无“帝国”二字。从中国固有词汇“帝国”的使用历史来看,除了1895年以后的部分中外条约中使用“大清帝国”外,20世纪前中国历代王朝并未自称“帝国”。

其次,西方自14世纪以来就一直有人称中国为empire,清朝统治者甚至已经耳闻目睹了这个概念,但并未将其译为“帝国”。西方的empire、imperio等词汇源于古代罗马拉丁语imperium,“帝国”观念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罗马的“帝国理念”,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合法的统治权威、由多民族构成的广大领土、标榜“责任”和“使命”的普世追求。在此影响下,当中世纪晚期至近代早期的西方人(尤其是传教士)看到一个皇帝统治下多民族共同生活的辽阔大国时,便称之为empire。这种认知习惯一直延续到当代西方学者。克里尚·库马尔说道:“在很大程度上,特别是在西方,被称为帝国是因为其仿效了罗马。成为一个帝国就是要像罗马一样。一旦以罗马为范例,我们会容易地发现,同样的原则适用于许多我们认为是帝国的其他国家。”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近代欧洲殖民帝国的兴起,欧洲社会中的“帝国”观出现了许多新内涵,对此在下一节予以考察。

欧洲人将中国称为empire的历史,国内学者已有探讨,例如曹新宇、黄兴涛提出,“中华帝国”称谓于16世纪在欧洲确立,17世纪初在欧洲流行,“早在清朝入关之前的明朝时期,欧洲将中国称之为‘中华帝国’的做法已经确立并初步流行开来”。陈波通过对欧洲建构“中华帝国”话语的历史考察,证明欧洲人在明代之前就称中国为“帝国”。清代以前,这类情况基本出现在文献著述而不是与中国的直接交涉中,它们作为一种“他者叙事”,对中国统治者来说缺乏共时性效果而成为“无声叙事”,对被叙述者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但是,清朝是在直接交涉中感知“empire”话语,叙事者和被叙述者同时在场,这种“他者叙事”成为一种“有声叙事”,有可能在“对话”中影响被叙述者。

史实表明,1895年之前的清政府并没有理会这种称呼。例如,1842年8月29日中英《南京条约》英文本第八款中的“who may be in confinement at this moment in any part of the Chinese Empire ”一句,中文本为“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the Chinese Empire对应为“中国”。如前所述,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中的the Ta Tsing Empire 在中文本里主要对应“大清”。1858年中法《天津条约》法文本中有5处l’empire chinois ,中文本都对应“中国”,如第五款规定法国可以在“中国沿海及河各埠头”(les ports de mer ou de rivière de l’empire chinois )设立领事等官。1885年《中法新约》英文本中的4处the Chinese Empire ,中文本均为“中国”,而且签约者李鸿章头衔中的His Majesty the Emperor of China, Imperial Commissioner,在中文本中为“大清国大皇帝钦差全权大臣”。

不仅清政府没有使用“帝国”一词,当时中国整个知识界也没有自称“帝国”。因此在19世纪下半叶出版的几本英汉字典中,如1822年马礼逊的《英华字典》、1844年卫三畏的《英华韵府历阶》、1866—1869年罗存德的《英华字典》、1872年卢公明的《英华萃林韵府》,以及第一本由中国人编纂的英汉字典——邝其照的《华英字典集成》(1887年第3版),无一将empire译为“帝国”,而是大多译为“天下”、“国家”等。1864年丁韪良译惠顿的《万国公法》,英文原著正文中有78处empire,但中文版里没有出现“帝国”一词。这种情况,从严复在1902年翻译出版的《原富》中也反映出来。尽管亚当·斯密《国富论》原著中出现了122处empire,11处empires,但严复在中译本里均没有译为“帝国”,倒是使用了“英拜尔”一词——“此为欧洲兵制置用额兵之始,亦即为一国并兼数部号英拜尔之始”。他对此注释说:“又,英拜尔近人译帝国,亦译一统,或译天下。亚洲之英拜尔若古印度、波斯,今日本皆是。其欧洲则古希腊、罗马、西班牙、法兰西,今俄、英、德、奥,其王皆称帝者也。”这说明了三个问题。其一,至1902年时已有人将empire译为“帝国”,但由于西义“帝国”一词为“和制汉语”传入中国,因此上文所谓“近人”很可能指日本人而非中国人。其二,虽出现了“帝国”这一译法,但并不占主流,此外尚有其他译法,严复自己更是主张音译为“英拜尔”,说明他认为中文里没有对应的词汇,因此基本上没有翻译这个词,例如对原著中多次出现的Roman Empire,只译为“罗马”。其三,严复在举例说明“英拜尔”有哪些国家时,没有列举中国的任何一个王朝,这或许说明他认为中国不适用这一概念。

由上可见,尽管西方列强在签约中不断使用Chinese Empire ,但清政府和晚清知识分子只是将empire理解为“国”的意思。

再次,日本文献也从19世纪初开始称清朝为“帝国”,但这一名称直到1895年才被李鸿章接受。根据日本学者吉村忠典的研究,西方语义的“帝国”一词在日本最早出现于1789年朽木昌纲的《泰西舆地图说》,然后山村才助在其1802年的《订正增译采览异言》中也使用了“帝国”一词。他们都将荷兰语的“Keizerrijk”(Keizer 意为“皇帝”,rijk 意为“国”)直译为“帝国”。1810年出版的两本荷日词典《译键》和《荷语译撰》都采用了上述译法。1814年,本木正荣等人编纂的英日词典《谙厄利亚语林大成》第一次将英语的empire译为“帝国”。“此后,在日本19世纪的世界地理和世界历史著作中,‘帝国’成为极其常见的词汇。”日本人从19世纪上半叶起就自称“帝国”,1838年渡边华山的《舌或问》和1845年箕作省吾的《坤舆图识》都将日本列为“帝国”。日本政府在对外关系中自称“帝国”,最早见于1854年的《日美和亲条约》,条约双方在日语版中为“亚墨利加合众国和帝国日本”,在英语版中为“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Empire of Japan”。在1858年的《日美修好通商条约》中,日本则称“帝国大日本”。

由于日本在19世纪初就将empire译为“帝国”,因此他们也称中国为“帝国”。例如,渡边华山《舌或问》把“支那”与俄罗斯、德意志、土耳其、日本等并称为“帝国”。箕作省吾《坤舆图识》第1卷“亚洲概述”称“本邦、汉土”为两个“帝国”,“汉土”即中国。松山栋庵《地学事始》“亚细亚洲”介绍的第一个国家就是“支那帝国”。矢津昌永《万国地理》声称“支那是世界的一大帝国,现今的国名即清,西洋人称China”,他在书中也把“支那”称作“清帝国”。

由上可见,在1895年之前,“和制汉语”的“帝国”一词早已通行于日本,同时也用它来指称清朝。然而,在反映日本与清政府直接交涉的官方文件中,用的却是“大清”或“中国”。例如1874年10月31日的中日《北京专条》,双方签署者头衔冠用“大清”和“大日本”,条款中出现的国名是“中国”和“日本国”。中日两国围绕朝鲜问题于1885年4月18日签订的《天津会议专条》,签署者李鸿章和伊藤博文的头衔前也分别冠以“大清国”和“大日本国”。

  三、国际“帝国”话语与清末“帝国”概念的使用

前述表明,在1895年之前,清政府既没有主动自称“帝国”,也没有将西方的empire 译为“帝国”,更没有受日本的影响而称“帝国”。“帝国”话语在清朝内外呈现出的“外热内冷”,也许可以解释这样一个令人费解的现象:麦都思在1830年编纂的英日词典中,将empire 译为“帝国”,但在1847年编纂的英汉词典中,却仍将empire译为“天下”、“国家”。那么,为什么李鸿章和清政府在1895年在一定程度上采用了“大清帝国”的称号?笔者有以下分析。

(一)中日交涉与交流中的“帝国”概念

从1895年中日交涉的历史情境及李鸿章与日本交涉的经历来看,“大清帝国”一词出现并为李鸿章所接受,大致有四方面原因。

其一,清政府在中日马关和谈中丧失话语权。1874年签订中日《北京专条》和1885年签订中日《天津会议专条》时,尽管日本早已自称“帝国”,也用“帝国”来指称中国,但条约中并没有出现“帝国”,因为此时的清朝在日本面前仍然有一定程度的话语权,谈判话语没有受到日本的支配。这种情况在1895年的中日马关谈判中改变,清朝在甲午战争中失败,日本凭借战场优势在谈判中掌握了主动权和话语权,加之李鸿章遇刺受伤,行动不便,史实表明整个马关谈判议程都由日本控制。因此,受日本话语影响甚至很可能是在日本政府提供条约文本初稿的情况下,作为“和制汉语”的“大清帝国”进入了中方文本。

其二,战败耻辱和国家危机,促使李鸿章、清政府以及部分知识分子的思想发生改变。在当时的国际环境中,“帝国”尚不是反面称谓,而是强国的称谓。列文指出:“19世纪末20世纪初,对于大多数欧洲人(除了那些自身屈从于帝国的人)来说,‘帝国’是一个正面(positive)概念。在强国和弱国分化日益扩大的时代,当弱者似乎注定要边缘化或灭亡,成为‘帝国’就是要变得强大。”这个概念体现了弱肉强食的帝国主义逻辑,这也是日本人热衷于自称“帝国”的重要原因。因此,在甲午战败的背景下,接受“帝国”称号反映了清政府维持“大国”、“强国”形象的愿望。

其三,“大清帝国”一词的出现,不排除和谈与订约过程中外交程式的影响。外交谈判和缔约时双方代表对等的原则,使得“大清帝国”作为一个与“大日本帝国”对等的概念,为李鸿章接受和使用。1895年3月19日,李鸿章在致伊藤博文的回信中第一次使用“大清帝国”一词,其直接原因可能是伊藤博文前信中使用了“大清帝国”和“大日本帝国”的称谓。而且从信函内容来看,李鸿章非常注意对等原则,以大清帝国对大日本帝国,自称“大清帝国钦差头等全权大臣”,甚至写上了自己的全部职衔,以显示其地位不逊于伊藤博文。

其四,在马关谈判之前,李鸿章已在对日交涉中接触到西义“帝国”一词,对日语中的“帝国”已有一定了解,这也许是其接受“大清帝国”称谓的认识基础。如前所述,1879年李鸿章从竹添进一郎的书信中已经读到“东洋中称为帝国者,独有中、日二国而已”。1880年竹添在与李鸿章的笔谈中又提到,日本“与各国议修改条约,以复帝国自主之权”,中朝两国应“彼此均不却之于各通商国之外,而益兴贸易,共确立帝国之权,以御欧洲之侮为心”。竹添虽从日本利益出发,声称所谓中日朝共同“御欧洲之侮”,但李鸿章也有类似想法,因此竹添进一郎多次提及的具有“自主之权”的“帝国”概念,或许会对李鸿章有所触动。1886年4月12日,李鸿章在收到驻日公使徐承祖的一封电文后转发给译署时说:“驻日本徐使本日来电:伊藤云顷阅新闻,知英后赠贵国皇上御宝星,此乃赠帝国二等者,若赠巴图鲁之袜带,方合体制,似宜请总署电嘱曾侯却之为妥。因有关东方声望,故冒昧代谋等语。请中堂详询,应否转电总署求酌办云云。似应由署电曾查明,酌量辞却。请代奏。”从电文来看,李鸿章同意了伊藤博文的建议,对英国女王“赠帝国二等者”的举动,主张“酌量辞却”。由此可见,1895年赴日谈判之前的李鸿章对于西义“帝国”概念并不陌生。

1895年的变化是否意味着清政府从此便开始以“大清帝国”自居?是否如欧立德所说,在《马关条约》签订后数月“文人士大夫及新式知识人迅速吸收以帝国称大清的做法”?笔者在“晚清期刊全文数据库”中选取1895年至1900年的时间段,对“帝国”一词进行全字段检索,从中文期刊中只检索到9条结果,其中6处指日本,3处指英国。笔者扩大检索的时间范围,从1895年至1911年有123条结果,其中41处指日本,11处指“罗马帝国”,其他大部分指英、俄、德等国以及“帝国主义”等概念,只有3处指称清朝,而“大清帝国”仅2条检索结果。这表明,晚清知识分子“以帝国称大清”并非像欧立德说的那样“迅速”。

那么,清政府官方文献中的情况又如何?笔者主要根据王铁崖编纂的《中外旧约章汇编》等史料,对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后至清朝灭亡前签订的共355个条约、协议、章程、合同等进行检索,发现清政府代表在签字时使用“大清帝国”的情况只有6个,即1895年中日《交接台湾文据》、1895年中日《辽南条约》、1897年中日《苏州日本租界章程》、1899年中朝《通商条约》、1911年中国与丹麦的《厦门鼓浪屿水线合同》、1911年中日《安东铁路与朝鲜铁路国境通车章程》;文本中出现“大清帝国”的有3个,即1905年中美《收回粤汉铁路美国合兴公司售让合同》、1908年中英《了结京奉铁路借款拨项合同》、1908年中英《修订藏印通商章程》;其余条约或协议等在签名时大多使用“大清国”或“大清”,而在条约文本中指代清朝使用最多的是“中国”,其次是“大清国”。这表明清政府是有限使用“帝国”称号,而且主要用于与日本的交涉。这也说明清政府在使用这一概念时深受日本话语的影响,是在与日本对话过程中的一种回应。清政府并不像日本政府那样具有“帝国”情结,在大多数情况下仍然坚持自称“大清国”。

随着清末大量日文著作译介到中国,晚清政府和知识分子对西义“帝国”概念出现了从排斥到接受的转变。有学者统计,1896—1911年间,从日文翻译成中文的著作多达956本,其中最多的是学校教科书,包括“帝国”在内的“和制汉语”新词汇也随着这些译著传入中国。此时所用“帝国”一词已不再是中文传统意义上的“帝制之国”,例如邵希雍于1903年将日文著作《万国史纲》翻译成中文,书中大量使用“帝国”一词,其中说道:“亚西里亚及波斯者,其政体规模宏远,当时称之,皆一大帝国也。”由于一些翻译原著中称中国为“帝国”,因此相应的用法有所增加。例如日本高山林次郎《世界文明史》中有许多“帝国”,1903年被译为中文,曾连载于上海《大陆报》,其中称“与斯克他伊帝国,同时勃兴于亚细亚东岸,是为支那帝国”。但是,正如对晚清期刊的检索可知,“帝国”概念主要用于描述日本及西方列强。随着“帝国”一词使用频率的增加,1908年颜惠庆等人编纂的《英华大辞典》开始将empire译为“帝国”,在中国出版的英汉词典中属首次。清朝灭亡前的十年间,除外交场合偶有使用之外,“帝国”一词也开始在其他官方文献中出现。例如,宣统帝声称“朕为大清帝国统率陆海军大元帅”,“豫备为大清帝国君主立宪政体”,但是“大清帝国”一词在《宣统政纪》中也仅出,现过8次。

(二)19世纪晚期西方的“帝国”观

19世纪末的中国已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世界,尽管这种融入是在西方列强侵略的压力下被动地纳入到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之中,但西方的思想观念开始进入中国。要理解当时中国人为何接受西义“帝国”概念,就有必要对当时西方主导的世界舆论中的“帝国”话语及西方列强的帝国主义行为加以考察。

前已提及,近代以来西方的殖民帝国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古代罗马的“帝国理念”,特别是罗马帝国标榜“文明使命”的普世追求,但并不意味着殖民帝国完全复制了罗马的帝国模式,它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呈现出许多不同于罗马的新特征。例如,宗主国与海外殖民地的帝国构成、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帝国民族主义(imperial nationalism )的出现。西方殖民帝国竭力强调与罗马的渊源关系,主要是为了从政治文化上赋予自身“帝国”正统性与合法性。英国学者内维尔·莫利指出:“后来的欧洲诸帝国力图强调自身与罗马的联系,以此来确立它们的历史地位并使其对他国的统治合法化。”因此,19世纪晚期欧洲社会中的“帝国”观念和“帝国”话语,更多反映了殖民帝国的新特征。

从19世纪70年代起,随着第二次科技革命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西方国家进入竞争更为激烈的时代,特别是争夺海外殖民地,“帝国主义”作为一种时代的产物出现了。帝国主义国家在非洲、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展开了激烈争夺,“1871年至1900年这30年里,英国给它的帝国增加了425万平方英里的土地和6600万人口;法国增加了350万平方英里的土地和2600万人口;俄国在亚洲增添了50万平方英里的土地和650万人口;德国增添了100万平方英里的土地和1300万人民;甚至比利时也设法获得了90万平方英里的土地和850万居民”。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西方列强的“帝国”观也发生了变化。

英国人从19世纪70年代起开始放弃以往强调自由贸易的“无形帝国”观念,重新重视海外扩张和争夺殖民地,追求一个由宗主国占有广大殖民地而构成的“有形帝国”。英国保守党领袖本杰明·迪斯雷利(Benjamin Disraeli)是“有形帝国”的积极倡导者,在他看来,大英帝国是一个独特的国家,“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历史上都没有这种帝国的先例,恺撒或查理曼也不曾统治过一片如此独特的领土。它的旗帜漂浮在许多水域上,它在每个地区都有省份,居住着不同种族的人,有着不同的宗教、法律、礼仪和习俗。他们……完全意识到如果没有与宗主国的联系,他们的公共自由和自治就得不到保障”。他在多次演讲中都声称以属于这样一个帝国而自豪。他于1872年6月24日在伦敦水晶宫的演讲中,称“维护帝国”是托利党的目标之一,因为“英格兰人民尤其是劳动阶级,以属于一个伟大国家而感到自豪,并希望维持它的伟大,亦即他们以属于一个帝国而感到自豪,并决心维护他们的帝国”。托利党就是要坚持“世界主义的原则”,使英国“成为一个伟大的国家,一个帝国,在这个国家里,你们的后代地位上升,上升到至高无上的位置,不仅获得本国人的尊重,而且获得全世界的尊重”。这一“帝国”观不仅代表保守党的主张,也代表当时大多数英国民众的想法,因此得到广泛支持。从1874年至1880年,保守党连续6年执政,大力推行帝国主义政策,将大英帝国推向巅峰。

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英国人为了维护和发展帝国,在19世纪八九十年代出现了“帝国联邦”运动,希望把英帝国各殖民地与宗主国结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以增强国家实力和维持世界霸权。1883年约翰·罗伯特·西利(John Robert Seeley)在《英格兰的扩张》中就表达了这种思想。“帝国联邦”运动虽然在90年代初走向式微,但它在宣传帝国思想方面产生了影响,英国民众开始普遍接受“帝国”观念,“帝国主义者”原本作为与“侵略扩张”联系在一起的贬义词汇,居然变成了一个主张建立统一帝国的褒义词。理查德·克布纳和赫尔穆特·施密特对此指出:“在1886年,被称为‘帝国主义者’是一种赞美,而不是一种辱骂。”罗斯伯里(Rosebery)在1895年的竞选中自称是“自由帝国主义者”(liberal imperialist),《每日邮报》(Daily Mail )的编辑声称要使该报成为“帝国思想的化身和喉舌”,而对于整个英国社会,比阿特丽斯·韦伯(Beatrice Webb )在日记中描述为“空气中弥漫着帝国主义气息——所有阶层都醉心于观光和歇斯底里的忠诚”。

英国各阶层之所以对“帝国”充满激情,是因为“对千百万英国普通民众来说,帝国意味着大量能够轻易获得的未经开垦的空地;对传教士来说,帝国意味着传播基督福音和西方文明的神圣使命;对商人和冒险家来说,帝国意味着获得利润和财富的无限机会;对帝国官员和殖民地总督来说,帝国意味着英国的宗主权以及王室和议会的权威;对殖民地的英军军官来说,帝国意味着个人成功生涯的开始;对英国两党政治家来说,帝国就是大不列颠力量和国际威望的象征,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与帝国的存在相比拟”。实际上,帝国带来的种种好处,又何止限于英国人,这是当时所有西方列强醉心于“帝国”的根本原因。

法国作为19世纪世界上第二大殖民帝国,帝国主义情结也是不言而喻的。在拿破仑三世统治的法兰西第二帝国(1852—1870),帝国的支持者被称为“帝国主义者”(impérialiste ),表示他们拥护法兰西的帝国事业。1871年建立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本质上仍是一个殖民帝国,茹费理(Jules François Camille Ferry )的言论典型地反映了法国的帝国主义政策。茹费理在19世纪80年代担任过法国教育部长、外交部长和总理,竭力主张对外殖民扩张。他于1885年7月28日在众议院的演说中称:“优等种族对劣等种族享有权利……因为他们有责任,他们有责任使劣等种族变得文明(civiliser les races inférieures)。”“我们的国家也必须做所有其他国家正在做的事情,由于殖民扩张政策是目前所有欧洲大国的普遍动机,法国也必须如此。”“法国必须成为一个伟大的国家,对欧洲的命运施加其全部的影响。她也必须将这种影响传播到全世界,将她的语言、习俗、旗帜、军队和特性(génie)带到任何地方。”对于法国以“文明使命”(mission civilisatrice )为旗号的帝国理念及其帝国主义行为,美国学者艾丽斯·康克林评价说:“到1895年,‘文明使命’已经成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这个庞大新帝国的官方意识形态。”

俄罗斯是一个通过领土扩张建立起来的帝国,由于信仰东正教,在拜占庭帝国灭亡之后,从16世纪起便以“第三罗马帝国”自居,认为肩负着推广基督教和文明的使命。当然,宣扬所谓“第三罗马帝国”,只不过是试图通过建构帝国文化传统来赋予其“帝国”身份的正统性,并为其对外侵略扩张寻找“合法性”。通过强调东正教信仰和构建帝国的神圣性,俄罗斯人与帝国境内其他民族建立起了一种帝国认同,这是俄罗斯帝国观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克里尚·库马尔指出:“所有的帝国都有一种使命,而保护和传播东正教这一点恰好概括了俄罗斯帝国的使命。”借助于宗教外衣的“文明使命”,俄罗斯不断向周边尤其是东方扩张而成为一个大帝国,19世纪晚期的中国、朝鲜和日本都受其直接威胁。

王朝战争之后,德国很快发展成为欧洲强国,而1888年德皇威廉二世上台后实行的“世界政策”(Weltpolitik ),更反映了19世纪末西方列强狂热争夺殖民地和世界霸权背景下德国的帝国化追求。“世界政策”的中心内容就是大力发展海军和进行海外殖民扩张。相对于英法来说,德国是一个后发资本主义国家,因此德国的帝国野心更加强烈。1897年德国外交大臣伯恩哈德·冯·布洛在帝国议会一次演讲中要求“日光下的地盘”,就是典型例证。布洛为了说明德国夺取中国胶州湾作为海军基地的合理性,公然声称:“德国人曾经把陆地让给一个邻居,把海洋让给另一个邻居,只为自己保留了纯粹理论上的天空,这样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总之,我们不想把任何人置于我们的阴影之下,但我们也要求日光下我们的地盘。”

由上可见,欧洲列强在19世纪晚期都有强烈的“帝国”追求,“帝国”成为一个受到“追捧”的概念,它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帝制之国”,与政体形态无关,而是与殖民扩张紧密相连的强权国家,因强大而对外殖民扩张,又因殖民扩张而变得更为强大,并为宗主国带来利益。不仅如此,欧洲列强还异口同声地赋予其侵略扩张行为以合理性和合法性,声称他们在履行“文明使命”,他们有“责任”使非西方的“野蛮”民族或国家“文明化”。因此在19世纪晚期西方主导的世界舆论中,“帝国”话语与“文明”话语缠绕在一起,并对东亚地区产生影响。

(三)19世纪晚期日本的“帝国”话语

明治维新开始后,日本很快走上“富国强兵”和“脱亚入欧”道路,“帝国”观念很快与西方接轨,建设欧洲式“帝国”成为日本人追求的目标。日裔英国学者铃木胜吾认为,19世纪末日本的帝国化及其侵略扩张在很大程度上是学习西方的结果,日本试图通过仿效西方的帝国主义道路,成为“文明国家”并进入西方主导的“国际社会”。1887年时任日本外务大臣井上馨明确表示要使日本成为“欧洲式新帝国”:“让我们的帝国变成一个欧洲式帝国,让我们的人民变成欧洲式人民,要在东洋创建一个欧洲式新帝国。只有如此,我们的帝国才能在与泰西各国签订条约时获得同等地位,我们的帝国才能成为独立和富强的国家。”从前述竹添进一郎与李鸿章的对话也可以看出,在日本人心中,“帝国”就是具有“自主之权”的强国。因此,日本一方面试图通过修改与西方列强的不平等条约,使日本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帝国”,另一方面通过对周边地区的侵略扩张,建立起一个拥有海外殖民地的实实在在的“帝国”。

从19世纪晚期日本人的“帝国”话语来看,日本人的“帝国”情结丝毫不亚于欧洲人。1889年,日本政府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以宪法形式正式确定日本国名为“大日本帝国”。在该宪法中,“帝国”一词出现了27次。此后,在日本国内,“帝国”字眼无处不在,如帝国海军、帝国议会、帝国邮政、帝国大学、帝国饭店等。因此,日本也出现了类似于英国社会中鼓吹对外扩张的帝国主义者。例如,1883年进入剑桥大学、师从约翰·罗伯特·西利的稻垣满次郎,毕业后出版《对外策》《东方策结论草案》等著作,宣扬对外侵略扩张。他认为世界政治中心正在往亚太地区转移,太平洋时代正在来临,在这一地区取得优势的国家会成为下一个世纪的世界主导者。因此他主张日本南进,向“南洋”扩张,并以此为依托“称霸东方”。对于通过扩张而建立起一个世界帝国的主张,德富苏峰于1894年出版的《大日本膨胀论》更具代表性。该书由德富苏峰在甲午战争前夕和战争期间发表的数篇文章构成,其中第一篇文章《日本国民的膨胀性》声称:“如果说(日本)过去几百年的历史是收缩的历史,未来几百年的历史只能说是扩张的历史”;“我国未来的历史,将是日本国民在世界各地建设新家园的扩张史。”因此他将中日甲午战争看作是日本扩张的机遇,可以乘机向北进入朝鲜,向南占据台湾和澎湖列岛,并据此与欧美各国角逐。

日本人自18世纪末就自视为“帝国”,反映了日本人的“帝国”情结。1794年,桂川甫周根据漂流民大黑屋光太夫在俄罗斯的见闻写成《北槎闻略》一书。书中提到,由于俄国人称日本为世界“七帝国”之一,来自“帝国”的光太夫因此受到俄国人的优待,并受到沙皇叶卡捷琳娜二世的召见。光太夫的故事让包括桂川甫周在内的日本人感到惊讶和兴奋,日本为世界“七帝国”之一的说法便在日本流传开来,而《北槎闻略》成为较早将日本描述为“帝国”的著作之一。正因为日本人乐于接受“帝国”称号并以此为豪,因此在1854年与美国人签订条约时便以“帝国日本”自称。这种情况与清政府形成了鲜明对比。日本以“帝国”自居不仅迎合了当时西方国家的“帝国”话语,而且深谙其中的帝国主义逻辑——以当时流行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为基础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原则。黄遵宪对此看得非常清楚,并特别提到了“以日本帝国之名”所做到的一切:“余观亚细亚诸国,印度覆矣,土耳其仆矣,安南、缅甸又顷踣矣。日本自通商以来,虽颇受外侮,而家国如故,金瓯无缺,犹得以日本帝国之名,捧载书而从万国后,壤地虽曰褊小,其经营筹画,卒能自立,亦有足多矣。”

综上,在西方和日本帝国主义行为的“示范”下,在“帝国”话语广为流行的国际舆论环境中,在清政府中具有相对丰富外交经验和国际视野的李鸿章,或许怀揣着一种“帝国”愿景,在马关和谈中顺势接受了“大清帝国”的称谓。

  结 语

“大清帝国”一词在1895年首先作为一个“和制汉语”词汇出现,是特定历史情境下中日交涉的产物,在当时国际流行的“帝国”话语环境中被清政府采纳,从而从他称变为自称。但是,对于清政府而言,所谓的“大清帝国”,不过是偶尔使用的一个称谓符号,并未从主观上认同和接受这一概念的殖民帝国主义内涵。与大英帝国、大日本帝国等名副其实的帝国相比,“大清帝国”不是一个真正的帝国,不是由宗主国与广大殖民地构成,不存在通过掠夺和剥削殖民地来满足宗主国各阶层利益的历史事实。因此,所谓“大清帝国”的臣民,不可能具有帝国观念与帝国情怀。这是19世纪的中国人对“帝国”一词不感兴趣的一个重要原因。

以清政府使用“大清帝国”的称呼来证明清朝是一个“帝国”,与以“大韩帝国”一词来说明19世纪末的朝鲜是一个“帝国”同样荒谬。1897年,朝鲜高宗李熙在内外交困的情境下改国号为“大韩帝国”,在1899年9月11日中朝《通商条约》中的署名也是“大韩帝国”。历史学者都清楚,当时的朝鲜处于一种怎样的社会状况和国际处境,如果仅以“大韩帝国”这一名称便断定它是一个“帝国”,是荒谬的。不过,“大韩帝国”的出现犹如“大清帝国”一样,都是在19世纪末西方帝国主义全球扩张和日本走上“帝国化”的背景下,在自身国家面临危机的情况下,“帝国”话语开始在东亚流行和产生影响的结果。对于甲午战败的清朝和受制于日本的朝鲜来说,两国统治者似乎都从日本帝国崛起中看到了一个国家成为“帝国”的意义,也希望学习日本“以帝国之名”来摆脱统治危机并振兴国家。因此,如果把“大清帝国”一词的出现置于19世纪末东亚乃至全球的帝国主义扩张及其话语背景下来理解,并在此基础上考察这一概念的使用情况,就不会将“大清帝国”看作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帝国”。

既然“大清帝国”只是一个抽象名称而并非意味着一个事实上的“帝国”,用于研究西方殖民帝国的“新帝国史”自然不适用于清史研究。“新帝国史”主要从英帝国史研究发展而来,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后殖民理论、新社会史、妇女和性别史、新文化史、全球史等思潮影响下,帝国史研究中出现的一种新趋势,让殖民地人民“说话”和去宗主国中心化的研究策略是其重要特征,它在一定程度上解构了以宗主国为中心的传统帝国史叙事。然而,一些海外清史学者用“新帝国史”方法来解构中国主流的清史叙事传统,便不顾史实地强调清朝为一个“帝国”。在西方的国家形态理论中,有一种观点认为从帝国发展到民族国家是世界历史上各国发展的普遍规律,因此从一种非此即彼的二元论来看待历史上帝国与民族国家的关系,把凡是不符合欧洲式单一民族国家范式的国家形态归入“帝国”,显然是一种“欧洲中心主义”观点。清朝既不是单一民族国家,也不是帝国,而是中央集权下的统一多民族国家,这一历史事实需要中国学者加强对清朝国家形态的研究,摆脱海外清史研究话语的影响,以进一步增强中国学者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