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抗日战争时期的中日货币战

 摘要: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日本对中国发动了一场全面的侵略战争。而要想取得战争的胜利,除需具备强大的军事力量外,更需以经济作为重要的支撑。为在战争中取得经济主动权,日本在强力推行军事侵略的同时,还发动了一场没有硝烟的经济侵略战,其中货币战是最主要的形式。本文通过论述日本通过从货币市场上驱逐中国货币、争取有利于伪钞的比价、套取中国外汇、伪造中国的货币等形式大打货币战的过程,展示日本对华金融侵略的真相,领略货币战在整场战争中起到的不可忽视的影响和作用。

    一、发行伪币进行货币侵略

    为破坏法币的流通和信用,日方强力发行并推广伪币,妄图以伪币代替法币在经济运行中的主导地位,更为便利的抢夺战略物资,达到破坏中国的金融稳定性的目的。同时,还利用伪币企图破坏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抗币、边币的信用,扰乱边区金融。

    (一)伪币发行状况概述

    1933年,日伪在东北建立满洲银行,发行“满洲券”,1936年又建立蒙疆自治银行,发行“蒙疆券”。总的来说,进入全面抗战阶段之前,日方伪币的发行规模和发行范围都比较小,对于战争破坏的影响也比较小。

    1937年7月7日,进入全面抗战阶段,日伪发行伪币的地区范围和规模逐渐扩大。1938年,日伪建立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大量发行“联银券”;1939年5月,华兴银行在上海开业,发行“华兴券”;1941年1月,汪伪政权组建“中央储备银行”,发行“中储券”。与华兴券相比,中储券与法币等值联系,发行量大,并能无限制购买外汇,对法币有很大的竞争力。除大量发行伪币外,日方还大力发行推广军用票,同各类伪币一起用于大力吸收和压制法币,破坏法币信用。1938年至1942年期间,日军发行伪券的情况见表一:

    表1:各伪券的发行情况(单位:元)

时间 联银券 华兴券 中储券
1938年12月底 162,493,633 ———– ———–
1939年12月底 465,024,168 5,075,463 ———–
1940年12月底 615,000,000 5,136,191 ———–
1941年12月底 不明 ———– 273,316,505
1942年12月底 约1,585,000,000 ———– 1,700,000,000

     (二)日本利用伪币实行货币侵略的过程

    日本大量发行伪币实行货币侵略的措施大致有以下几种:

1.强制要求用法币兑换伪币,并在兑换时不断人为压低法币的币值,使得在吸收大量法币的基础上令法币贬值。
2.在部分地区严令禁用法币,使得区域内部的货币体系发生动摇。
3.将部分伪币和法币挂钩,利用法币的价值来扩大伪币的流通领域。
4.以汇票的形式,大量向非沦陷区引入伪币,影响其金融稳定。
5.利用物资战,强行用伪币购买物资,以占领货币市场,扩大流通范围。

    日本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利用伪币吸收了大量的法币,使得法币的信用和价值受到严重影响,并利用搜刮来的法币在国统区内套购物资,或是向上海租界内国民政府开设的国家银行套购外汇,国民政府统治下的商品和金融市场均遭到严重打击。

    (三)国民政府的战略对策

    面对日本强烈的金融攻势,国民政府的行动则相对较被动,主要采取了以下两种对策进行反击:一是与日本进行经济绝交,杜绝与沦陷区进行以法币为媒介的经济往来;二是发布《限制携运钞票办法》,规定法币的运送数量和方向要由财政部审核,以限制法币流入沦陷区 。可见国民政府在该时期除了尽力排用伪钞外,没有更加积极主动的措施进行应对,其取得的效果也并不明显。

    (四)共产党的战略对策

    相比于国民政府的被动应对,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在保护本币、抵御伪币侵略方面有着更高的积极性,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共产党采取的应对伪币侵略的措施大致有:

1.发行自己的货币,并利用坡度贬值的方法,将伪币驱逐出根据地。
2.以法币为基础发行根据地货币,保护法币的主体地位。
3.配合物资战,对物资在根据地的输出和伪币的输入实行限制,对对外贸易实行控制。
4.保护法币,使其沉于民间,防止被伪币套取。

    共产党通过采取的一系列的对策,使得伪币基本上被驱逐出了根据地,巩固了根据地货币的地位,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维护法币信用的作用。

    二、中日外汇买卖的较量

    为维系法币币值,同时为照顾沦陷区沿海通商口岸外国商人的利益,以争取英美等国的支持,国民党政府于1935年实行了法币改革,宣布中央、中国和交通三家银行“无限制买卖外汇”。这一政策为日本套购外汇提供了极大便利,日军大量搜刮法币,并运至上海用于套取外汇,以中国的外汇购买战略物资,破坏法币的国际形象,并企图迫使法币贬值,扰乱中国经济。

    中日的外汇战可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时期是1938年3月一1939年5月,即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成立至伪华兴银行成立,第二个时期是1939年5月一1941年12月,即由伪华兴银行成立至太平洋战争爆发。

    (一)第一时期的中日外汇战

    1938年3月,华北成立了伪中国联合银行,其主要任务就是用伪币换取法币,继以套取外汇。针对日军大量套取外汇的行动,国民政府不得不相继颁布《购买外汇请核办法》和《进口汇兑办法》,实行外汇统制,限制外汇的供给;同年6月,又颁布《商人运货出口及售结外汇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外汇的管制。法规的颁布使得一般商人从央行获得外汇变得困难,但由于租界和治外法权的存在,法令对外商难以生效,外商银行仍在从事外汇买卖活动,上海出现了外汇黑市。至8月,法币汇率已从法定1元兑换英镑1先令2.5便士跌至8便士左右。

    为控制法币汇率的下跌,国民政府指示中国、交通两家银行,按黑市价格大量抛出外汇,暗中稳定法币汇率。但由于日伪套购外汇来势凶猛,这些抛出的外汇远远难以维持汇率的稳定,甚至连国民政府战前积累的外汇储备也迅速耗尽。

    为进一步控制外汇的下跌,1939年3月,中英两国共同设立了中英平准基金,基金总额为一干万英镑,该基金用于在市场上公开买卖外汇,目标是将法币汇率维持在8便士左右的水平。但该举措并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日伪吸收外汇的活动则更加猖獗,法币汇率不断下跌。

    (二)第二时期的中日外汇战

    1939年5月,日军在上海建立了伪“华兴商业银行”,发行伪华兴券,并与法币挂钩。用于吸收法币,并利用法币来抬高华兴券的价值。此外,日军还在江南一带大量发行军用券,换取沦陷区的法币。华兴券的发行使得法币汇价大跌,中英平准基金已无力支撑外汇的买卖,不得不于6月18日宣布停止供应外汇,让其自由波动。

    1939年7月,国民党政府颁布《非常时期禁止进口物品办法》和《出口物品结汇领取汇价差额办法》,一方面进一步严禁奢侈品及非必需品的进口,另一方面又规定:今后出口所得外汇应按法定价格卖给中央、交通两家银行,再由结汇银行给出口商人以法价与牌价的差额 。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日本套取外汇的活动。

    然而,1941年l月,伪中央储备银行成立,以伪中储券与法币联系套取外汇。为稳定法币,5月25日,中英美外汇平准基金委员会成立,8月18日开始运作,并放弃以前自由买卖外汇的办法,采取审核制。

    为协助国民政府制止日本的套汇行动,英美两国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7月,英美政府宣布封存日本资产和中国海外资金。11月,又规定此后,凡中国政府禁止进口的货物,英美领事也一律不再签发出口证。

    中英美外汇平准基金的成立和英美政府的援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限制日本方面套汇的作用,但沪港的外汇黑市依然存在。直至大平洋战争爆发,日本占领了上海和香港,沪港两地的外汇黑市随之消失,中日之间的外汇战由此告终。在这一无形的外汇战中,国民政府损失较为惨重。

    三、排斥法币在沦陷区的流通

    (一)日本排斥沦陷区法币,扰乱大后方金融的过程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由于上海租界和香港的沦陷,外汇黑市消失,日军无法套取外汇,于是采取积极扶植伪钞,排斥法币在沦陷区流通的政策。

    该时期,日本由苏浙皖三省及南京上海两市入手,并逐渐向西及向南推进,限期实行法币与伪币的全面兑换,期满后再进行禁用。1942年6月,禁止在南京和上海使用旧法币;12月,又宣布在苏浙皖三省及上海、南京两地,不仅禁用和携带法币,而且不允许保存旧法币;在华南沦陷区,日本规定厦门和广东的兑换期为同年7月10日至23日,从23日起禁止使用法币,但由于人民持有法币较多,1943年l月,日军又在广东沦陷区实行特别兑换。至此,日本基本将法币的流通赶出了沦陷区,而伪钞的流通领域则扩大到了南至广东,北达徐州的华中华南沦陷区。

    日本在沦陷区禁用法币,一方面使国民党政府无法买到沦陷区的战略物资,另一方面,利用获得的法币,大量抢购国统区的物资和日用品,并输出鸦片等毒品和奢侈品,以扰乱大后方的金融。

    另外,敌伪在沦陷区全面禁用法币,使其贬值,这提高了以法币计算的物价,造成沦陷区的物价比大后方高的结果。大后方的商人,不敢在沦陷区购货运往大后方,以避免亏本,;而反之,若从大后方输出物资,掉换法币或购买毒品,则可获得丰厚的利润。因此, 物资不断从大后方流向沦陷区资敌,尤其是粮食最明显,大后方的饥荒情况不断加重。更为过分的是,有不少奸商和国民党军官不仅将土产输出,而且将之前从沦陷区抢购来的生活必需品和物资,又重新运回到沦陷区。这种物资倒流的现象,加重了国统区的粮食饥荒和物资紧缺,同时使得法币大量流向大后方,助长了通货膨胀。

 (二)国民政府的应对策略

1942年3月,国民政府出台《对日宣战后处理金融办法》,再次命令禁用敌伪钞券,同时,在后方采取安定金融、节省开支、吸收游资和侨汇、鼓励生产、管理外汇、在重庆设立外汇证券市场等措施,用以稳定物价,治理通胀,筹措作战费用。以上办法的颁布实施,对阻止敌寇的货币金融进攻,稳定战时财政体制,维持庞大的战用开支,维系国民党政府的统治,都起了一定的作用。

1942年3月,美国贷款五亿美元给国民政府,其数目超过了1937年到1941年七次贷款总数的两倍。同时,英国也宣布贷款五千万镑给国民政府。两项贷款合计,照中央银行挂牌汇率折合,共达法币一百三十二亿一千二百万元 。这些贷款主要供维持军需、稳定法币币值和发展生产之用。它使国民政府的财政体制得到巩固,增加了抗战的决心。

物资政策方面,1942年5月,国民政府出台《战时管理进口出口贸易条例》,规定进口货物不再以敌友为评判标准,凡是军需物品、日用品,不论来自何国何地,全都允许进口。该条例旨在应对日方的物资战,努力争取战略物资。

这一时期,由于日军对货币和物资的操控造成的大后方物价上涨和物资短缺,使我方遭受了很大的损失。国民政府采取的一系列针对维护金融稳定性和争取战略物资的政策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阻止了日军对我方进一步的金融破坏和物资抢夺,使得日军促使大后方金融崩溃的目标并没有实现。

 四、中日真假钞票战

    (一)日本制造假币,扰乱金融秩序

1938年底,日军因资源和兵力所限,停止了对华大规模的军事进攻。为取得金融垄断权,打击法币信誉,同时用于套取军用物资,以支持作战需要,日本特务机构开始了伪造法币的行动。

日本成立了制伪小组,首先选择5 元面额的法币作为试验对象,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印制出了几十万元的假币并快速运往中国,用来套购军用物资和补充机构经费。但事实是,他们伪造的5元面额法币已经退出中国的流通领域,伪造大批的法币无法使用,制造假币的第一步以失败告终。

1940 年 4 月,日方又伪造中国农民银行1 元、5 元、10 元券法币共 500 多万元。这些假币还经过特殊技术处理,使其看起来像是使用过的旧币,以防止被人识破。日军利用在华特务机关以及沦陷区的一些“商社机构”进行发行,并将真假币混合到一起使用,悄悄打入中国流通领域以抢购物资。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占领了香港。日本特务机关在香港查获中国制币厂,强占了造币机器和材料,并获取了大量法币的半成品。日本东京设有专门的研究所,对获得的法币半成品和编码等进行研究,不断完善伪造技术。日军还占领了上海,利用中国、中央、交通、农民四所银行的钞票印版和印刷公司,印制大批假币,运到国统区用于套购战略物资,以扰乱中国的金融秩序。

据统计,抗战期间,日本伪造法币总数达 40 亿元,而从抗战开始到武汉失陷,国民党政府每年战费也只有10亿到15亿元 。可见,日本伪造的假币数相当于国民政府近三年的战费,其数量之多令人惊讶。日本利用假钞,抢购军用物资,套取真法币,破坏了法币的信用,对中国金融秩序的稳定造成了冲击。

  (二)国民政府“以假对假”

面对日本疯狂的假币进攻,国民政府积极采取行动,发行《真假钞票识别办法》,严禁假币流通,并大力彻查假币,破获多起贩假、卖假案,取得一定的效果。此外,国民政府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利用“以假对假”的策略进行反击。

蒋介石令军统局与英美的造币公司合作,在重庆秘密建造了一所伪造日伪钞票的造币厂。为取得较好的效果,造币厂特地从美国进口纸张和优质的设备,又从中国的造币厂中挑选最优秀的技术人员参与假币的制造。从汪伪汉奸那里获取日伪银行的最新钞票样式,并将样式快速送往重庆进行仿制,共制造出15000多箱假钞,并将假币偷运到了日伪控制的地区。

1943年的某天,汪伪中央储备银行突然宣布,有大量该行发行的10元票面的储备券假币在市场流通,该行将不再承认该种票券,同时在现金交易中也拒收。该消息的发布使得人们对于汪伪银行的信用失去了信心,而印刷的假币与汪伪的储备券几乎一点不差。这些假币真假难辨,日军也无可奈何,它成功打击了伪钞的信用, 并使国民政府套购到大量的战略物资,但其发行的假币数量与日伪发行的假币数量相比,只是“小巫见大巫”。

   (三)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反假币斗争

日本还将制造假币的活动延伸到了中共开辟的抗日根据地。大部分根据地都发行了自己的货币,统称“抗币”,与法币共同流通。为掠夺抗日根据地的战略物资,破坏根据地金融稳定,日伪制造大批的假法币和假抗币,并使其流入抗日根据地。为巩固抗币地位,对日伪进行反击,敌后抗日民主政权主要采取了以下的措施:

1.大力宣传假币的识别办法
1940年8月,晋察冀边区政府出台《以假防假法、本币流行的通令》,并附上识别假钞的方法,在各地区发放假币票样,或者将票样贴在布上,悬挂在明显的地方,增强群众的防假意识和辨假能力,并积极鼓励群众举报,效果较明显。

2.严厉打击制假贩假
各根据地采取严厉措施,惩治制假贩假的罪犯。1940 年,晋冀鲁豫边区公布《查禁假票办法》;1 9 4 3 年,山东省边区政府公布《处理仿造及行使伪造北海币案件暂行办法》,对制造假钞者处以死刑并没收财产,对举报假币者则给予奖励 。

3.限制法币流通
日伪大量伪造法币,市面上假币泛滥,真假难分,极大的危害了人民的生活。因此,自1943 年9 月,苏北等抗日根据地开始采取措施限制法币流通,只准使用6 种较难伪造的钞票,以减少损失。

4.运用土办法防假冒
由于根据地环境艰苦,基本无法运用精良的技术来防止抗币的假冒。根据地军民结合特有条件,发明了运用落后的土办法防止假冒,即用自造的土纸印钞票,在土纸中加入土水印等小玩意 并在钞票上手工加盖印码。敌伪要假冒,仅仿造土纸就要花很长时间。土纸使用期一般只有半年,破旧后,老百姓会要求兑换新票使旧票回流。旧票全部收回,退出了流通领域,发行的新票再采用另一种新的方式进行制造。这样,等日伪仿造出货币后,仿造的货币已经成为退出流通的旧币,人们便一眼就能认出假币。

抗日根据地的各项反假币行动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一定程度上制止了日伪假币的流通,巩固了抗币的信用和地位,稳定了边区金融。

  五、总结

经济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基本因素,日本对华的侵略战,不仅是一场军事力量上的斗争,更是一场没有硝烟却十分激烈的经济战。而在这场经济战中,中日双方在货币上的较量占据了极为重要的一部分。日本通过发行假币、伪钞等吸收和压制法币,并通过大量买卖外汇、排斥法币在沦陷区的流通等手段,破坏法币信用,套购了大量的战略物资,其“以战养战”的目的已基本达到,并给中国的战时经济造成一定的冲击。但在国民政府和抗日根据地政权的共同努力以及世界反法西斯盟国的金融援助下,敌寇妄图摧毁中国的货币金融体制的目的并没有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