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说:出门不带户口本,打板子、充军、处死!

经过朱元璋苦心孤诣的努力,社会的流动性被成功地限制在最低程度,明初果然是一派宁静、死气沉沉。

文◈吴钩

让我们来讨论一个问题:哪一个朝代最适合拿来作为武侠小说的时代背景?

有位网友说:

个人认为,最适合写武侠小说的历史时期,应该是各种矛盾激化最为激烈的年代。皇帝、忠臣、奸臣、宦官、锦衣卫、东厂、西厂、倭寇、百姓、民间组织、帮派,每一个元素之间都存在矛盾,都可以当做写作的材料。

显然,他说的这个时期就是明朝。

但令人大感意外的是,金庸十五部武侠小说,除了架空历史背景的《连城诀》、《侠客行》、《笑傲江湖》、《白马啸西风》我们这里略过不谈,《越女剑》的故事发生在春秋末年,《天龙八部》发生在北宋后期,《射雕英雄传》发生在南宋宁宗朝,《神雕侠侣》发生在理宗朝,《倚天屠龙记》从南宋末年写到元朝末年,嘎然止于朱元璋建立大明前夕;《鹿鼎记》、《鸳鸯刀》、《书剑恩仇录》、《雪山飞狐》、《飞狐外传》的故事背景均为清朝,明确以明代为背景的,只有一部《碧血剑》,但那也是明王朝快灭亡的时候了。

金庸为什么不写明朝前期、特别是朱元璋时代的江湖与武林?这或许跟金庸个人的好恶有关,但我们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会发现朱元璋时代的江湖——如果那时尚有江湖的话——是多么的寂寞,波澜不兴,根本不适合江湖侠客与绿林好汉生存。

我们常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其实未必。江湖的形成,需要很多条件,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条件是:流动性。江湖永远是流动不居的,所以江湖中人才将他们的生活方式叫做「走江湖」、「闯荡江湖」。

热爱冒险的游侠、出没不定的盗贼、繁华的市井、过往的商旅、押送货物的保镖、暂时歇脚的客栈、游戏人间的浪子、漂泊的剑客、游方僧人、游手好闲的城市闲汉,等等,构成了永远也平静不下来的江湖。没有流动的江湖客,便不会有江湖。

但江湖社会的这一特征,是朱元璋无法容忍的,他建立明王朝之后,马上就镇压社会的流动性,以举国之力建设静止、安宁、井然的社会秩序。朱元璋相信:

上古好闲无功,造祸害民者少。为何?盖九州之田皆系于官,法井以给民。民既验丁以授田,农无旷夫矣,所以造食者多,闲食者少。

他的全部努力,就是要恢复这个他想象中的「上古」秩序。

为此,朱元璋全盘接过元朝的「诸色户计」衣钵,将全国户口按照职业分工,划为民户、军户、匠户等籍,民户务农,并向国家纳农业税、服徭役;军户的义务是服兵役;匠户则必须为宫廷、官府及官营手工业服劳役。各色户籍世袭职业,农民的子弟世代务农,工匠的子孙世代做工,军户的子孙世代从军,「不得妄行变乱,违者治罪」。

朱元璋又要求,士农工商「四民务在各守本业」,农民必须老老实实呆在农田上,不可脱离原籍地与农业生产,想弃农从商?那是绝对要禁止的;「农业者不出一里之间」,他们平日里,每一天的活动范围,都必须控制在一里之内,「朝出暮入,作息之道互知」;就算碰上饥荒,逃荒外出,地方政府也有责任将他们遣送回原籍;从事医卜之人,也「不得远游,凡出入作息,乡邻必互知之」。

居民如果确实有出远门的必要,比如外出经商,必须先向官府申请通行证,当时叫做「路引」、「文引」。

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凡军民人等往来,但出百里者即验文引。」凡离乡百里,就需要向申请通行证,经官府批准之后方许启程;获准外出的商民,在按规定的日程回到原籍之后,还要到发引机关注销,「验引发落」。

发引机关对路引的审批必须严格把关,「凡不应给路引之人而给引;若冒名告给引,及以所给引转与他人者,并杖八十」;「其不立文案,空押路引,私填与人者,杖一百,徒三年」。

如果居民不带「路引」、擅自出远门呢?后果很严重,被官方发现、抓获的话,轻则打板子,重则充军、处死。法律还要求:

凡军民无文引,……有藏匿寺观者,必须擒拿送官,仍许诸人首告,得实者赏,纵容者同罪。

洪武六年六月,常州府有一名居民,因为「祖母病笃,远出求医急」,来不及申办「路引」,结果途中被「吕城巡检司盘获」,「送法司论罪」。朱元璋得报,说:「此人情可矜,勿罪释之。」感谢皇上开恩。

还是洪武年间,朝廷「燕脂河,大起工役」,这个工程,累死了很多人,好不容易挨到工程完工,有一个工人却绝望地发现,他的「路引」不小心弄丢了,「分该死,莫为谋」。只好等死。幸亏督工百户可怜他,跟他说:「主上神圣,吾当引汝面奏,脱有生理。」替他求情,朱元璋说:「既失去,罢。」再次感谢朱皇帝开恩。但是,如果皇帝未开恩,恐怕那名工人就要被处死了。

直到明朝后期,路引制度还一直保留,只是官府对路引的盘查与检验,不似朱元璋时代那般苛严而已。一旦遇上官府严查的时候,没有携带「路引」的流动人口,还是要倒大霉。成化末年,由于「京师多盗」,当时的兵部尚书派官兵「分投街巷,望门审验」流动人口,「凡遇寄居无引者,辄以为盗,悉送系兵司马。一二日间,监房不能容,都市店肆佣工,皆闻风匿避,至闭门罢市者累日」。没有「路引」的流动人口,都被当成强盗抓起来。

按朱元璋的要求,除了外出之人必须携带「路引」,邻里也需要掌握出远门者的日程,他们何日离家,出外干什么活,按计划何日归来,都要心中有数,如果发现有人日久未归,要向官府报告。

洪武二十七年三月的一则榜文这么规定:

今后里甲、邻人、老人所管人户,务要见丁着业,互相觉察。有出外,要知本人下落,作何生理,干何事务。若是不知下落,及日久不回,老人邻人不行赴官首告者,一体迁发充军。

农村中,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人,成了朱元璋严厉打击的对象。他亲订《大诰》,告知天下万民:

此诰一出,所在有司、邻人、里甲,有不务生理者,告诫训诲,作急各著生理。除官役占有名外,余有不生理者,里甲邻人著限游食者父母、兄弟、妻子等。一月之间,仍前不务生理,四邻里甲拿赴有司。有司不理,送赴京来,以除当所当方之民患。

如果邻里对游食之人坐视不理呢?朱元璋说:「里甲坐视,邻里亲戚不拿,其逸夫者,或于公门中,或在市闾里,有犯非为,捕获到官,逸民处死,里甲四邻,化外之迁。」好可怕!

城市中的游手也受到朱元璋的残酷镇压。他在南京修建了一座「逍遥楼」,「见人博奕者、养禽鸟者、游手游食者,拘于楼上,使之逍遥尽,皆饿死」。又下令:「在京但有军官、军人学唱的,割了舌头;下棋打双陆的,断手;蹴圆的,卸脚;作卖买的,发边远充军。」蹴圆,即踢球。军人学踢球,竟然要斫掉双脚。

经过朱元璋苦心孤诣的努力,社会的流动性被成功地限制在最低程度,明初果然是一派宁静、死气沉沉,「乡社村保中无酒肆,亦无游民」。明末历史学家谈迁回忆说:

闻国初严驭,夜无群饮,村无宵行,凡饮会口语细故,辄流戍,即吾邑充伍四方,至六千余人,诚使人凛凛,言之至今心悸也。

如此井然有序的中世纪社会,还有哪一个人敢出去「闯荡江湖」?此时就算还有一个「江湖」存在,也该是多么的寂寥、平静!

直到明代中后期,随着「诸色户计」制度的松懈,「洪武型体制」的逐渐解体,海外白银的流入,商品经济的兴起,「一条鞭法」的推行,明朝社会才恢复了两宋时期的开放性、流动性及近代化色彩,江湖才重新活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