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知杨广荒淫无道,却不知隋朝女性空前开放,自由恋爱穿衣清爽
来源:白兔君漫游宇宙
引言
在现代人印象中,我国封建社会的女性几乎都呈现出一幅遵守“三从四德”、没有主见的卑弱的弱女子形象。正是因为“男尊女卑”的封建儒家观念在整个社会盛行,女性的社会地位一直比较卑微,只能作为男性的附属存在。
只有隋唐时期是个例外,在这一时期里女性的地位与权力处于封建社会的顶峰。由此,使得隋唐时期女性的思想观念与生活作风都极为开放,盛唐女性由此闻名于世。
回顾我国2000多年的封建历史,隋唐时期的妇女无疑是非常幸运的,在这样一个相对自由与开放的历史时期,封建礼教的约束对隋唐妇女减弱了许多,自由的思想开始在女性群体中觉醒。
隋唐时期是封建社会的鼎盛阶段。封建社会在经历秦汉南北朝的发展与改革后,旧有的贵族专政已经不适应社会的发展。统治者开始有意识地改变已经固化的权力阶级,在下层社会中选拔人才,生产力进一步被解放。
在这种大势下,唐太宗开启了贞观之治。这一时期,物质生活相对丰富,人民生活相对稳定,女性在参与社会生活的过程中,思想逐渐自由开放,社会风气也由之改变。
朱熹曾描述唐朝“流出于夷狄”,而也正是因为胡人“先母而后父”的家庭观念,唐代妇女在家庭中地位也是其他封建朝代所不能及的,在当时文献记载中,“妇强夫弱”、妇女强悍都是十分常见的,上至天子,下至底层百姓,惧内风气都十分盛行。
隋唐时期的下层妇女是妇女力量的最主要组成的部分,是社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隋唐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她们的衣、食、住、行、劳动与家庭生活都有独特的发展。
衣服是人类用以避寒遮体的工具,众所周知,在古代衣服同样有着森严的等级制度。而唐朝社会风潮开放,礼教束缚较小,妇女的穿着也相对自由。
在饮食方面,隋唐下层妇女与大多底层百姓一样,只能勉强温饱。由于食盐稀缺,她们的饭食往往十分清淡,或者有盐巴,也只能就一些酱菜。如果流年不利,遭遇战乱或灾荒,那不管豆屑烂糠、树皮树叶,所见都可吃,易子而食之事也不在少数。
居住方面,由于隋唐时期政府规定城市必须修建成整齐划一的、封闭式的坊里形式,城中的下层妇女只能居住在街西的庶民居住区,而且居住面积往往达不到政府规定的所占标准。而乡村的妇女一般居住在竹子或木头搭建的竹屋、木屋、茅草屋中,形式简陋,史料没有具体记载。
在家庭方面,唐代妇女呈现出了与以往忙忙碌碌、以夫为尊、用一生去尽职尽责的劳苦妇女大为不同的景象。在不同家庭文化之间的交流影响下,唐朝的夫妻之间相对平等、和谐开放。
唐朝开明的社会观念让很多女性也能得到受教育的机会,虽然大多数女性仍依靠家庭教育与自学,但这种重视文化教育的社会风气也使得夫妻之间多了很多文化上的相似性,同时涌现出许多以才学著称的女性,比如鱼玄机、薛涛等。
同时,由于宗教的影响传播,道教与佛教互争教徒,很多女性也参与其中,通俗易懂的经传唱诵,让很多乡村女性也可以了解一些表浅的文化知识。
在社会交往上,封建制度对隋唐女性的限制更少。上层社会中很多女性都有春天出游的风俗,在春游中与少年交往,这种风气在下层社会中更甚,下层社会的妇女可以不受约束地外出游玩,还经常主动与心爱之人交往。这种自由开放的程度在历史上都是极为罕见的。
较为特殊的是,由于社会风气的影响,隋唐时期的妓女行业十分兴盛。妓女们在教坊中修行艺术,在妓院中出卖色相,往往比深闺女子更为开放、更加机敏灵慧。
更为甚者,许多诗人词人往往沉醉于妓女的温柔乡中,与她们关系密切,乃至引为红颜知己,留下了许多著名的诗。这种诗风的盛行同时也促进了填词的产生发展。
但是,妓女毕竟存在于以男性为主导的封建社会中,注定了妓女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以色事人的生活表面上舒适、令人羡慕,实际上内心充满了痛苦与无奈。
三、千秋无绝色,佳人盛唐间
隋唐时期社会生活呈现出与前代截然不同的面貌,下层妇女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等级制度是维持封建社会正常秩序的重要手段,不同阶级、职位所用器具、所穿服饰都有很大区别。此外,古代南北衣食住行差异也较为鲜明。
唐代社会经济较为活跃,民族间的交流较为频繁。经济上的繁荣给了下层人民改善生活的物质基础,较为宽松的政策也为平民提供了便利。唐代贵族设计出的服装样式,有了超越民族、阶层和群体身份的机会,上行下效,成为流行于全国的时尚,具有融合性与趋同性的特点。
就如半臂装,产生之初是宫女的宫装,后唐高祖也着半臂装,士大夫也跟从其后,流传到民间,妇女也争相效仿,开始在棉袄之外加着半臂罩衫,半臂装也成为盛唐最为流行的服饰之一。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唐初制定的坊市制度趋于崩溃,早市、夜市出现,商品经济空前繁荣,为下层妇女参与经济活动提供了便利,但其活动仍收到诸多限制。
城市中的妇女多参与餐饮、小商贩、娱乐等行业,贩卖手工艺品,经营茶舍、旅店、酒馆等,但古代男尊女卑,女性多需依附男性生存,难以经济独立,经营成本低,规模自然较小。
此外,鲜衣怒马形容的是少男而非少女,哪怕是贵族女子出行也收到诸多限制,相夫教子才是女性主业。因此,妇女从事经济活动大多是生计所迫。杜甫在《负薪行》中描绘的女子就是如此,卖薪所得均供给家用,此外还兼卖盐井,可见生活之困苦。
南方与北方又有诸多不同。南方有许多地区雇佣妇女作为佣工,如四川人张守珪,每年都会召集数百名工人采摘茶叶,男女不限,共同劳作。南海还有许多妇女从事屠宰业,人称屠娘,屠牛面不改色。
但并非所有女性都是主动参与到经济活动中的,婢女、女妓、妻女多是经济活动中的买卖对象。甚至在贵族之中,互赠妾室、女妓被称为文人雅事,实在令人叹息。
下层妇女的经济活动到了宋代出现了一定改善,妇女经营行业逐渐扩大,餐饮业尤被人称赞。《宋稗类钞》中有这样的记载:宋五嫂鱼羹,皇室中人经常品尝,人们争相购买,宋五嫂后来也因此成为富媪。
唐代娼妓业十分发达,品评标准以才艺为主,色艺居次。
但到了中晚唐,北方战乱频繁,南方社会环境相对稳定,以扬州为代表的城市经济极其繁荣,为上层社会的享乐风气提供了物质基础,士大夫十分流行蓄养家妓,文人的审美追求由雅入艳,妓女品评标准也变为容色第一。娼妓业街市化明显,妓女日益普遍化,服务对象扩大化,妓馆也逐渐增多。
城市妇女是唐宋时代经济发展重要参与者,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市井文化的重要力量。妇女也因为直接参与生产活动,拥有高超技艺,享有经营权,以此获得了一定程度的经济自由。
结语
隋唐社会风气开放包容,商品经济繁荣发展,下层女性受礼教束缚较少,个性自由独立、勤劳肯干,并且广泛参与到社会中去,呈现出与前代不同的精神风貌。
在家庭生活中,隋唐时期下层妇女追求和谐平等,活跃于经济生活中。妓女这种以色事人的职业往往也充满了痛苦与无奈,但妓女行业的空前繁荣也促进了古代戏曲文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