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繁荣商品经济下不为人知的一面:社会底层女性狭小的商业活动

来源: 达孟讲历史

“11世纪和12世纪的宋代,中国无疑是世界上经济最先进的地区。自11世纪和12世纪的宋代以来,中国的经济在工业化、商业化、货币化和城市化方面远远超过世界其他地方。”——世界著名经济史学家贡德弗兰克。

贡德弗兰克的这段话,充分表明了有宋一朝的经济高速发展所达到的一个高度。经济的高速、蓬勃发展,使得宋朝城市发生了一个巨大的变化,物质生活不断丰富,大有“乱花渐欲迷人眼”之势。在展现大宋繁荣经济生活的《清明上河图》中,作者张择端便以他那敏锐的眼光和精湛的画技,描绘了大宋“官、士、农、贾、医、卜、僧道、胥吏、篙师、缆夫、妇女”等各阶层人物,记录了各行各业人民的生活劳动场景。但是,如果进一步观察的话,就会发现在他描绘众多繁杂的500人中,女性寥寥无几,并且女性参与社会活动的画面场景几乎没有。

张择端《清明上河图》

那么这是作者有意为之还是宋代女性从事商业的真的很少?

其实不然,处在繁华城市中的社会下层女性,她们由于生活所迫,在“重商轻义”思想的冲击下,也在商业中一展身手,经营客栈、酒肆、茶坊或为小商贩等等。其经营模式简单,规模、种类、活动区域也十分有限。

宋代女性所能够从事的,非常有限的几种商业经营

由于宋代工商业的日益繁荣发展,使得它的分工在不断地进行细化,时至南宋时期,工商业者的同业组织“行”已经达到了四百一十四种 ,但是宋代女性所能够从事参与商业经营的种类却十分有限,主要有以下种类。

(1)客邸(旅店)

在有宋一朝,商业中的客房租赁业非常发达,在为南来北往之人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非常高的商业利润,这其中也不乏一些女性经营者。一是女性独自经营,根据《夷坚志》记载,在元祐末年,安丰县有一名叫曹三香的“娼女”,因为身患重病,且一直无法康复导致生活无着落,她便“为客邸以自给”;二是由夫妇共同经营,连水民支氏,“启客邸于沙家堰侧,夫妇自主之”。

为了自身或者家庭的生计,她们不得不通过开设客邸这一谋生之道来生存,活下去。

(2)茶肆

宋代饮茶之风极其盛行,不仅大都市中茶肆遍地,就连一些偏僻小镇也都开设茶肆。当时的茶肆既是人们饮茶之所,也是他们交际、会谈、贸易之场地,故此不同的茶肆所接待的客人也有差异。《梦粱录》中记载了“一窟鬼茶坊”,为临安中瓦内王妈妈所开设的一间茶肆,其氛围非常的高雅,大多都是士大夫级别的人物在此约朋会友,吟诗作对。

王妈妈所开设的一窟鬼茶坊

与这个高雅的茶肆相比,更多的是一些因自身生活艰苦,“食常不足”,而需要通过酒肆来维持生计的女性,《梦粱录》:

“女妇素贫,仅能启小茶肆。”

福州城西居民店家女妇因为生活穷困,所经营的茶肆规模非常小。

还有“平江茶肆一民家夫妇因故连日离家,但留幼女守舍” ,连家中的一个小女儿也可以单独照看一间茶肆,由此可见茶肆规模之小。

但不管是高雅的茶肆,还是规模有限的茶肆,这都展现了社会女性所参与的一个商业经营活动,且她们开设的目的都是为了一个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3)酒行业

酒对于赵宋王朝有着独特的意义,其开国之祖赵匡胤就是因醉酒而黄袍加身,一举成为皇帝的。而且有宋一朝从酒这一项上更是获利非常丰厚。

在宋代,酒的买卖随处可见,并且多有女性经营。《宋朝事实类苑》:

“当垆老媪”,因常酿美酒,吸引了很多士人“多饮其家”。

这是老妇人开酒垆卖美酒的,赢得了众多人士的喜爱。

卖酒坊

也有一些女性只是通过简单地卖酒来维持生计,如在川东地区,“有妇人负酒卖”,沿路叫卖,甚至“长跪以献”。还有些女性凭借经营、改善酒这一特殊商品,逐渐与农业脱离,从而发家致富:

“老妻酿酒新知法,稚子扶犁渐肯堂。心计此身归己足,不须辛苦问耕桑”。

酒的盛行,使得这些社会底层女性走出了家庭,为了生计抛头露面,从而得以温饱,更好的就是发家致富了,有了一个美好的生活。

(4)食品行业

宋人林栗云:“主馈食,妇人之职也。”所以,女性经营食品行业自是“顺理成章之事”。

在南宋有一民间女厨师宋五嫂,她原是“汴京酒家妇”,因为做得一手好鱼羹,竟然吸引了当朝皇帝宋孝宗以及太上皇赵构进食,均赞美不已,于是名声大振,被奉为脍鱼之“师祖”,这是女性经营食品的一个非常成功的典范。

还有李婆婆经营的杂菜羹也得到了宋皇室的青睐,根据《武林旧事》记载,在淳熙五年( 公元1178年)二月初一,“太上(赵构)宣索市食”,其中就有“李婆婆杂菜羹”。

李婆婆杂菜店

《夷坚志》记载,唐州富商王八郎的妻子在离婚后,“ 买饼罂之属列门首,若贩鬻者”,等她女儿及笄时,“所蓄积已盈十万缗” 。

以上都是社会底层女性通过经营食品这一行业而取得了非常丰厚的收益的例子。

相较她们,还有些女性在食品经营上很是惨淡,譬如汴河岸边“有卖粥妪,日以所得钱置缿筩中,暮则数”。一些女性的辛勤劳动不仅要养活家人,还要供以丈夫享乐,舒岳祥诗中记:

“江上提鱼妇,朝朝入市闉。守船留稚子,换酒醉良人。不著凌波袜,长垂溅水裙。浑家同泛客,笑刹别离津。”

本来就只能维持生计的,现在还要供丈夫享乐,这让人很痛恨,更觉她们的辛酸。

另外,还有经营果蔬的。

果蔬

在宋代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很多人都不自觉地遵循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规律,以前种稻谷的女性,因为看到买卖蔬菜的超高利润,而放弃了粮食种植。“卖菜深村妇”,其所获也许微薄,但至少也可以在街上买肉回家吃。

《夷坚志》:“(老兵阚喜)为贩夫,卖果实自给,并与其妻汤氏交换卖果。”

所谓民以食为天,日常生活离不开食品,宋代女性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她们才参与到这个行业之中。她们有的因之收获颇丰,摆脱了贫苦的生活,而有的却只是堪堪能够满足日常生计。不管是哪种,这些都宋代女性参与食品行业的一个基本写照。

(5)药品行业

药品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物品,在宋代,参与经营的女性不少。譬如“陈妈妈泥面具风药店”、“丑婆婆药铺”,而在热闹的夜市中也常有“赏新楼前仙姑卖食药”。在《夷坚志》中记载了福建泉州“有妇人货药于市,二女童随之”。另外,还有一些是身带药品挨家挨户去叫卖的,譬如赵清宪病重,情况十分危急,恰好“有一妪”背着竹筐卖药品,而她所卖药物刚好与病人对症,从而挽救了一条性命。

中草药物

值得一提的是,那些常年经营药品的女性,在耳濡目染之下,对药品的功能、品状均有所了解,久而久之也就掌握了一定程度上的医术,如潭州宗师赵太尉家乳母,得了眼病将近20年的时间,苦不堪言,怎料“有卖药老媪”过门日:“次眼有虫,其细如丝,色赤而长,久则滋生不已。吾能谈笑除之,入山取药,晚下当为治疗。”后来果医治痊愈,这足可见其医术之高超。

由此可知,药品之于人们,作用无疑是巨大的,但是宋代女性所能够参与的范围并不大,还没有形成一个大的规模,也就是小买卖,更多的是游走于市井之间的移动性质的活动。

(6)特殊群体——女侩

女侩是商业群体中很特殊的一个,她们是社会商务活动的中间人。在沟通信息,提供媒介服务,促进商品流通等方面,她们是重要力量,同时她们也是人力介绍的主力。

在北宋首都汴京,诸如“官员,豪富人家,欲买宠妾、歌童、舞女、厨娘、针线供过、粗细婢妮”等,只要找到女侩们,进行商谈,便可以获得所需的劳力,这是非常便捷省事的。

女侩

但是,很多人对她们的评价并不高。

《古田女》:“插花作牙侩,城市称雄霸。梳头半列肆,笑语皆机诈。新奇弄浓妆,会合持物价。愚夫与庸奴,低头受凌跨。”

诗中对女侩们颇有冷言冷语之讥讽。这主要是因为有一些女侩在正当的经营之外,还参与了人口买卖之类的非法活动。

从以上宋代女性能够参与的商业活动来看,她们所参与的商业种类非常的少,还不到十种,与总的四百多种行业相比,简直是天差地别,这对她们来说是很残酷的。在如此狭小的商业活动空间中,她们又不得不利用这些商业活动来获得物质上的保障,从而养家糊口,让生活能够继续下去。这正是宋代商品经济飞速发展中的不为人知的一面。

宋代女性从事商业活动共有的特点

宋代从事商业活动的女性只是众多从商者中的很小一部分,在她们身上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

(1)从事商业活动的大多为社会底层女性

《颜氏家训》云:“妇主中馈,惟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这是对士大夫、官宦人家女性的要求,她们的本份和生活范围始于家庭,她们所要做的就是负责家人的衣食住行。她们不应该也不用在社会商海中浮沉。显然,与上文中所描述到的那些娼女、农家妇、女侩等女性相比,这些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中的女性们的政治与经济地位大都处于社会的底层。

(2)宋代女性从事商业的模式很简单:只有两种

即独自经营和与家庭参与经营两种模式。如上文中所提及的川东“负酒以献”的妇女、卖粥妪等等,这些女性都只是简单的从事个体小本生意,而规模稍大些的也只是自身经营一个固定的店铺,如宋五嫂鱼羹、曹三香旅店之类。

女性从事商业经营的两种模式

家庭参与经营模式,是宋代女性参与商业活动的最重要的方式。譬如登州黄县宗立本,家中世代经商,在绍兴年间,“与妻贩缣帛”。但处于家庭共同经营中的大多数女性都具有较强的被动性,她们拥有的自主权很少,她们往往是家庭男性的一个帮手,如京师石氏家中开茶肆,“令幼女行茶”,这个“幼女”只是被动地参与到商业经营中的。

(3)宋代女性从事商业的规模、种类、活动区域等都非常有限

从事商业活动的低层女性,她们大多都是小本生意经营,并且规模很小。在这些社会底层女性所经营的酒肆中没有一家像《东京梦华录》中所描述的那种“三层相高,五楼相向,珠帘绣额,灯火通明十分气派”的豪华酒店。

不仅如此,由于资金的短缺,这也使得女性无法去经营金银珠宝之类的奢侈品,在宋代百姓生活习俗的写真集《夷坚志》中,没有见到此类的相关记载。此外,因为社会下层女性能够接受教育的机会很少,于是在宋代极速发展的雕刻印刷行业中鲜有女性踪迹,很显然,她们被隔绝于文化事业之外了。

同时,在范围不断扩大的海外贸易行业中,也不见女性的身影,不要说主动从事海外贸易,就连跨地域从事商业活动,这在宋代也是凤毛麟角。

女性从商的诸多限制

从以上的几个特点来看,在宋代极速发展的商品经济之下,有着不少女性参与到其中,但她们几乎都是社会底层中的女性,因为无法维持基本的日常生计,这才到人熙攘攘的社会中求得一份生活保障,而且她们只能够通过自营或者家庭的模式进行商业活动,并且在商业经营的规模、种类以及活动区域等方面十分有限,她们所拥有的只能是一个很狭小的空间。

是什么原因让宋代女性走出家庭,从而参与到社会上的商业活动?

宋代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为女性的经商提供了一个可行的契机,但现实却是女性从事商业活动的很少。对于参与商业活动的那些女性来说,走出家庭,从而进行商业活动只是她们在实际生活的压力下,被迫选择的一种维持生计的手段,这并不是她们自主选择的结果。

在《袁氏世范》中道出了其中的缘由:

妇人有以其夫蠢儒,而能自理家务筭计钱谷出入不能欺者;有夫不肖,而能与其子同理家务不致破荡家产者;有夫死子幼,而能教养其子敦睦内外姻亲料理家务至于兴隆者;皆贤妇人也! 而夫死子幼,居家营生最为难事。托之宗族,宗族未必贤;托之亲戚,亲戚未必贤;———贤者又不肯预人家事。惟妇人自识书算,而所托之人衣食自给,稍识公义,则庶几焉。不然,鲜不破家。

从这段话中我们能够看出来,宋代女性从事经商活动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家庭无男性劳动力可以依靠,或家庭生活贫穷难以维持生计,在这样的一个窘境之下,使得宋代女性冲破了束缚,最终不得已走出家庭,进入社会,与男性一样抛头露面地活跃在社会商业活动中。

宋代开店中的妇女

比如寡居的女性,独自经商,北宋初年宰相卢多逊被贬离京时,途中在一小店休憩,遇“店妪举止和淑,颇能谈京华事”。其“家故汴都”,后“尽室沦丧,独余残老,一身流落居此”。妇人无亲无故,境遇很是凄凉。鄂州“民媪李二婆,居于南草市,老而无子,以卖盐自给”。

诸如此类的女性,她们大多是丧夫、丧子后,由于吃饭穿衣、生存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从而选择做小本生意,维持营生。

这些女性生活的困窘、艰辛,也博得了一些士大夫们的同情。吕南公赋诗感慨:“昨日良人死独穷,粮空子幼身自苦,肌肠雷鸣无可奈,礼法虽存何足赖。”

但是在面对活下去的这个强大压力下,所有的礼法都显得是那么的脆弱无力,根本不能解决问题。所以,她们才不得已进行一些狭小的商业活动,以此来获取生存下去的根本。这在别人看来是抛头露面,不得体的表现,但对于她们来说,这是她们唯一能够做的,也是她们必须要做的。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人呼?

同时,也正是因为这些社会底层女性的商业活动才使得社会上层妇女的幽闭成为了可能,她们才成为了人人羡慕的大家闺秀。

结言

实际上,宋代的下层女性有很大一部分活跃在商业中、街市上,并非像《清明上河图》中所描绘的那样,只有寥寥无几的女性可以出现在繁华的都市中。

从事商业活动的下层女性们为了生计而奔波,于是她们便走出了家门,从而参与到社会商业活动之中,虽然她们所能够参与的活动非常的狭小,但这些可以使得她们能够自力更生,以此来获得经济收入,继而养活全家,不至于活不下去。

这,对于她们来说,更多的是自身的一种无奈,一种无法抗拒。

如果她们可以选择的话,也许她们会更愿意放弃这种能够出现在社会商业活动中的“自由”,她们希望成为的是富人或在官宦家庭里相夫教子,被家庭或社会所认可,所推崇的“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