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明朝“大礼议”事件,本质是嘉靖君臣间一场“权利的游戏”

作者:雪满长安道

大明正德十六年,公元1521年4月19日(农历三月十三),明朝第十位皇帝,历史上极具争议的明武宗朱厚照,病逝于其精心营造的皇家私人会所——“豹房”。明武宗的暴毙,给皇位的正常传承留下了诸多问题,首先,年仅31岁的大行皇帝,并没有留下子嗣,也没有任何嫡亲兄弟,这种情况在此前153年的明朝历史上从未出现;其次,从1520年9月落水染病到次年3月病亡,短短半年时间,明武宗的病情虽然一直明暗反复,但春秋鼎盛的皇帝本人,应该没有考虑过生死的问题,所以自然也没有明确指定的皇位继承人。

《皇明祖训》的皇位继承人问题

明太祖朱元璋主持编撰的《皇明祖训》,关于皇位继承人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内容:

一、朕惟帝王之子居嫡长者必正储位,其诸子当封以王爵,分茅胙土,以藩屏国家。(“嫡”为正妻,正妻所生则为“嫡子”)

二、凡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须立嫡母所生者。庶母所生,虽长不得立。(“庶”为妾,庶母所生即为“庶子”)。

通过以上两点可以清楚的解读明朝皇位传承的核心理念:首先是以“嫡长子”为继承条件的“父死子继”;其次,皇帝没有子嗣,可以采用“兄终弟及”做为备选方案,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弟”,必须是“嫡母所生”。

《皇明祖训》是纲领性的文件,可以在大框架上发挥指导性的作用,但具体条款的制定无法做到细致入微而又毫无破绽,而朱元璋在编撰时,也不可能将后世皇位传承时将要面对的所有可能性和特殊性全部考虑进去。

正因为如此,如果严格按照《皇明祖训》的原则来选择皇位继承人,必然会产生许多现实的矛盾——1449年“土木堡之变”,明英宗朱祁镇被瓦剌所擒,在国家危难之际,为避免出现“主少国疑”和后宫干政的情况,以于谦为首的文臣集团,最终跳过了年仅2岁的英宗长子朱见深(明宪宗),而选择了更为年长的英宗异母弟郕王朱祁钰做为皇位继承人。

郕王并非嫡出,不符合“嫡母所生”的条件(当时更符合继位条件的还有宣宗朱瞻基的同母弟,嫡出的襄王朱瞻墡),朱祁钰的“兄终弟及”在法理上是不够严谨的。但从社稷安危的情理出发,似乎又无可厚非。

代宗朱祁钰的继位,至少传递了两点信息:一、《皇明祖训》是指导性的,但因为其中传位内容的局限性,后世在实际操作时仍然具备一定的发挥空间;二、当皇位传承遇到特殊情况时,基于对时局的判断,在合理的范围内对嗣君人选做出适当的调整,并非不可接受的行为。

嘉靖继位背后的利益牵扯与现实考量

明武宗朱厚照即无子嗣也无兄弟,自然也属于《皇明祖训》所没有预料到的特殊情况。

关于皇位继承人选问题,决定权掌握在以内阁首辅杨廷和为首的“外朝”和以武宗生母慈寿皇太后张氏为代表的“内廷”手中,当时的情况,“外朝内廷”其实有几种选择:

方案一、在帝系旁支中,选择子侄辈藩王,过继为武宗之子,从而名正言顺的“父死子继”。(按辈分“厚”字之后是“载”字)

方案二、选择近支外藩亲王过继给明孝宗朱佑樘(明武宗之父)为子,则为“兄终弟及”。

方案三、(并无过继的前提条件)在所有同辈的藩王中,选择与武宗血缘最近的堂兄弟,继承皇位。

“方案一”是最理想的选择,因为除了解决皇位传承问题以外,并不会造成武宗帝系绝嗣,哪怕是“方案二”至少也保证了孝宗这一脉不会无后,而且皇位继承人因为“过继”而具备明确的亲缘指向。但杨廷和却偏偏选择了“方案三”,不仅为之后的“大礼议”埋下了隐患,还因此间接造成了孝宗、武宗帝系大宗绝嗣。

让我们试着来分析一下,“外朝内廷”选择“方案三”背后的动机和原因,首先,方案一“为武宗立嗣”,(按伦序则应选出自益藩年仅六岁的朱载增)新皇登基,则张太后升为太皇太后,不仅与继任皇帝的亲疏程度有所下降,而且太皇太后也失去了庇护“娘家人”的可能;而杨廷和等文官集团可能还要面临新皇本生宗室的制约。

方案二“为孝宗立嗣”,之所以没有选择这个方案,完全是杨廷和的疏忽和想当然,认为“继统”理所当然就应该“继嗣”(这一点下文会详细解释)。

再来看“方案三”,与武宗在血缘上关系最近的,是孝宗的异母弟兴献王朱祐杬的独子朱厚熜,朱厚熜当时年仅14岁,就藩于湖北安陆,偏远地区的年幼藩王入承大统,显然更有利于文官集团掌控朝局。同时,兴献王这一系,朱祐杬已病逝,朱厚熜为其独子,宗室人丁单薄,减少了外戚干政的风险。

可以说朱厚熜的继位,在法理和逻辑上并非无可挑剔,因为按照《皇明祖训》的原则,为武宗立嗣,父死子继当然是第一选择,而朱厚熜以武宗堂弟身份“兄终弟及”,虽然法理上略有瑕疵,但更符合当时各方势力的利益和基于现实原因的考虑。

桀骜的少年藩王和首辅的下马威

这样,最终的皇位继承人确定了下来,并由内阁首辅、谨身殿大学士杨廷和以武宗的口吻代拟遗诏:

“朕疾弥留,储嗣未建,朕皇考亲弟兴献王长子厚熜年已长成,贤明仁孝,伦序当立,已遵奉祖训兄终弟及之文,告于宗庙,请于慈寿皇太后,即日遣官迎取来京, 嗣皇帝位,奉祀宗庙。”

随后,明武宗之母慈寿皇太后张氏也颁布懿旨

皇帝寝疾弥留,已迎取兴献王长子厚熜来京,嗣皇帝位,一应事务俱待嗣君至日处分

公元1421年,四月癸未日(四月二日),朱厚熜奉诏于封地安陆出发,癸卯日(二十二日)抵达京城,在郊外停驻。

还没有进入紫禁城,朱厚熜和文官集团就爆发了第一次冲突,关于用什么礼仪迎接嗣君的问题上,礼部官员询问首辅杨廷和,杨廷和觉得朱厚熜是以外藩亲王的身份承继大统,小宗入大宗,应该以皇太子的礼仪迎接。

但杨廷和显然低估了这个外藩年幼亲王的桀骜与倔强,这个少不经事又毫无政治斗争经验的乡下藩王,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摆布,朱厚熜明确指出,自己是奉武宗遗诏入京继承皇位,并不是来做皇太子的。(“遗诏以我嗣皇帝位,非皇子也”

把持中枢多年、政治经验丰富的杨廷和,此时似乎有意要给即将登基的新皇帝一点下马威,仍然坚持要求朱厚熜由东华门入,居文华殿(明朝太子的标准礼仪),择日登基。嗣君朱厚熜也针锋相对的表示如果是按照皇太子的礼仪入宫,自己马上打道回府。眼看事情就要陷入僵局,最后还是由慈寿皇太后出面,按皇帝的礼仪继位,百官劝进。当日,朱厚熜由大明门入,于奉天殿即位。成为明朝第十一位皇帝。

天子与文官集团的第一次角力,以朱厚熜的完胜而告终。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这个聪慧而倔强的藩王,以皇帝仪仗的争端做为契机,向整个大明王朝宣誓,一位强势而不轻易妥协的君主诞生了。

“继统”与“继嗣”之争,拉开了“大礼议”事件的帷幕

嘉靖登基不久,就因为给亲生父亲兴献王朱祐杬上尊号的问题,与文官集团发生了第二次冲突,而这一次的争端,直接为延续三年的“大礼议”事件,拉开了帷幕。

大礼议事件的开端,简单归纳就是:朱厚熜想要给亲爹兴献王朱祐杬上封号为“皇考”(皇考即皇帝过世的父亲),而朝臣认为嘉靖继承皇位后,以外藩小宗入帝系大宗,身份已经发生了改变,必须尊明孝宗朱佑樘为“皇考”,称其亲生父亲为“皇伯考”。

“皇考”称号的争议,实际上是确定朱厚熜宗法上的父亲到底是谁的问题,此时14岁的嘉靖皇帝,继位不久,羽翼未丰而人单势孤,面对以杨廷和为首的庞大文臣集团,在皇统问题上只能被迫选择了妥协。

有利于朱厚熜为生父确认尊号的重大转机,来自新科进士张璁提出的关于“继统不继嗣”的理论。

“继统”即继承统治权利,“继嗣”则是宗法上的血脉延续。皇权是帝系大宗的专属权利,获得皇帝统治权利(继统)必然要以入嗣帝系(继嗣)做为前提条件,这就是杨廷和等人所坚持的“入统必先入嗣”观念的由来。

但明世宗朱厚熜后来之所以能发起“继统”与“继嗣”的“大礼议”之争,笔者认为只要有以下三点原因:

第一、“入统必先入嗣”,强调的是皇位获得过程上的合法性,所针对和约束的对象应该是尚未实际获得皇位的潜在继承人,所以“入嗣”是必须在皇权传承之前完成的程序而当朱厚熜已经成为事实上的皇帝时,程序上是否合理与合法,对皇帝的统治权利就不具备决定作用和约束力了。同时皇帝出于对本生宗族情感上的认同,必然会挑战“入统必先入嗣”的理论。

第二、通过对武宗遗诏详细的解读我们不难发现,有一个关键性的漏洞,全文竟然完全没有涉及“过继”这个前提条件,所以具体到朱厚熜继位,在“入嗣”这个问题上,是没有相关记载做为书面证明的。而朱厚熜的“入统”则有两段关键性的文字 表述伦序当立”和“已遵奉祖训兄终弟及之文”,——这两段话清楚的表明,朱厚熜的登基并不是“父死子继”,自然就不需要先成为孝宗的儿子才具备继承皇位的资格,而是因为执行了“兄终弟及”这一选项,按照伦序,根据血缘的亲疏关系排序,就应该轮到他继位。所以朱厚熜只是“继统”而不是“继嗣”,这是张璁“继统不继嗣”的理论依据。

第三、“入统必先入嗣”可以看做是帝位继承的必须条件,所以被绝大多数皇位继承人主动接受和默认遵守,但不能因为之前没有人打破规则,就理所当然的认为“入统必先入嗣”是皇位传承在法理上的唯一条件,这是杨廷和等人在“继统”与“继嗣”两者因果关系的判断上,出现的逻辑性错误。

“皇权”、“相权”的相互退让与妥协

有了打破规则的情感依托和理论基础,并不代表就一定能取得实质的胜利,即使有张璁提出的“入统不入嗣”理论,但除了皇帝本人,朝廷中赞同和支持这一论点的官员依然还是少数。在随后奉迎生母蒋妃入京的礼仪上,明世宗坚持以迎皇太后之礼,但在杨廷和等人痛哭流涕的劝阻下,“胳膊拧不过大腿”的明世宗朱厚熜,只能暂时的“认怂”。

皇帝的母亲自然应该是皇太后,不以皇太后的礼仪迎接生母入京,相当于变相的否定天子与其生母蒋氏的母子关系。

已经由安陆行至通州的世宗生母听说这一消息后,痛哭道:“安得以吾子为他人子”,并表示要返回封地。这一次,数次隐忍的朱厚熜,终于在沉默中爆发了,扬言要“携母妃归藩”,面对愤怒中的皇帝和“撂挑子”的威胁,杨廷和终于再次选择了退让——当年十月,明世宗以皇太后之礼迎母亲入宫。

嘉靖三年(1524年)正月,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皇权的巩固,有越来越多的官员表态支持“继统不继嗣”的观点,世宗皇帝顺水推舟的再次将生父封号问题提上了议程,并要求所有朝臣参与讨论,“大礼议”终于以全民参与的形式正式走上了历史舞台。

内阁首辅杨廷和大多数朝臣依然坚定而强烈的反对世宗尊亲爹兴献王为皇考,激烈的矛盾冲突甚至直接导致了内阁首辅、历经四朝的谨身殿大学士杨廷和辞官致仕。1524年3月,最终多数人的反对让嘉靖皇帝在无奈之下,勉强同意称父亲为“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母亲为“本生母章圣皇太后”。

本生一词,表示对血缘关系的承认,只能说明兴献王和王妃是朱厚熜生理意义上的父母。而最关键的法理和皇统问题上,嘉靖仍然是明孝宗的儿子,形式和称呼虽然改变,内容和性质依然是换汤不换药。

朱厚熜的反击——皇权始终是最大的道理

应该指出的是,“大礼议”的争论,到此为止,仍然是停留在摆事实讲道理的层面,无论皇帝还是朝臣,更多的还是基于逻辑、宗法、伦理和证据方面的较量。君臣双方都保持了最起码的克制和理智。

嘉靖三年(1524年)七月十二日,“大礼议”事件,出现了本质的变化,明世宗为生父上尊号“皇考恭穆献皇帝”,生母改称“圣母章圣皇太后”,并诏谕礼部,十四日为父母上册文、祭告天地、宗庙、社稷。

这样,事情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尊号的拟定由之前的协商讨论变成了依托于皇权的强制执行,而且将藩王“升祔太庙”已经远远超出了“继统”与“继嗣”的讨论范畴。

明世宗凭借皇权肆意妄为的结果,激起了有明一朝文官集团最为激烈的反抗,以杨廷和之子杨慎为首,两百多位朝臣跪倒左顺门外,高呼“孝宗”之名,放声痛哭而声震阙庭,要求世宗收回成命。杨慎更是慷慨激昂道:“国家养士百余年,节仗死义,正在今日”。嘉靖皇帝派人劝退,百官扬言“必得谕旨乃取退!”。

实话实说,群臣的“跪伏诤谏”,虽然事出有因,但从内容和形式上都相当不得体,“高呼孝宗之名”已经是和现任皇帝撕破脸皮的表现,而“必得谕旨乃取退”这种公然要挟君主的行为,在封建统治秩序之下尤为不可取。

君臣双方都开启了抛弃底线的较量,群臣忠勇可嘉但结果却适得其反,当年桀骜的朱厚熜,现在暴怒中的嘉靖皇帝向这群“逆臣”露出了狰狞的面容。

当日,朱厚熜先是下令将五品以下官员一百三十四人下狱拷讯,四品以上官员八十六人停职待罪。七月二十日,余怒未消的明世宗再次下令四品以上官员停俸,五品以下官员当廷杖责。因廷杖而死的共十六人。左顺门廷杖后,朝廷中反对之声渐止,为时三年的“大礼议”以朱厚熜获胜告终。

明世宗在“大礼议”事件中的胜利,并未通过合情合理的方法,也没有找到让人信服的理由,结局中皇帝采取暴力手段对文官集团的碾压,只能说明封建时代,皇权始终是最大的道理。

“大礼议”对后世的影响

客观的来说,“大礼议”的争论,双方都是从封建礼制的不同角度阐述各自想要表达的内容,于后世并没有明显的对错可言。斗争的过程反映了“新君”与“旧臣”的相互博弈,输赢的结果昭示着“皇权”与“相权”的此消彼长。最终,嘉靖皇帝通过“大礼议”事件,完成了皇权的顺利转移,树立和巩固了天子的绝对权威。对嘉靖朝的政治环境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而另一方面,张璁、桂萼等“大礼议”中崭露头角的新贵,通过支持、附和嘉靖皇帝的观点受到升迁和重用,在当时起到了相当不好的示范作用,从此文官集团纷纷将迎合皇帝的媚上之举,当做上升的通道和捷径。

而皇权的强势极大的弱化了内阁的功能,完全依附和服从于皇权的内阁,不敢再追求政治上的独立和奢望对君主行之有效的约束,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大明的败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