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清代汉人的“满化”

作者:夏宇旭

在中国历史上,汉族始终是中华民族的主体,在民族交流与融合过程中,汉文化往往占主导地位,很多少数民族被汉族所同化,甚至融合于汉族中,直至消亡,这一点已经受到了学界的普遍关注。但事实上在民族交往的过程中其影响是相互的,既有汉族对少数民族的影响,也有少数民族对汉人的影响,即相互融合。比如在研究清代民族融合时,学界一直很关注满人的汉化,很少探讨汉人的“满化”,其实清代汉人特别是汉军八旗的“满化”现象是很普遍的,而且对清代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是很值得研究的课题。本文拟对清代汉人的“满化”现象做粗略探讨,希望起到抛砖引玉之效。

16世纪末,努尔哈赤起兵,统一女真各部,建立后金政权。随即努尔哈赤及其子孙在与明朝的征战过程中不断俘虏汉人百姓,招降汉族官员,可以用“数以百万计”计算。“俘获的汉人沦为汗、贝勒和八旗官将的包衣,其中一部分人被编入包衣佐领,分隶八旗,称为‘包衣旗人’。另一部分包衣附于家主户下,后来称为壮丁、‘旗下家人’、‘户下人’”。[1]皇太极时期,将归降的部分汉人官将及民户编为汉军八旗。清军入关后,特别是在消灭明朝残余势力,镇压农民军的过程中,满族王公贵族掠夺了大量汉人,“诸王将军大臣于攻城克敌之时……多将良民子女,或借名通贼,或将良民庐舍焚毁,子女俘获,财物攘取。”[2]加之清军入关后,强迫汉人剃发易服,投充满人,这些汉人都成为满族王公贵族的包衣,他们或在庄园耕作,或作为家奴为满族王公贵族服务。康熙平定三藩后,又扩大了汉军八旗的编制。汉军八旗,特别是包衣旗人在清朝存续期间逐渐“满化”,遵从满俗,改从满姓等,他们的后裔很多人在建国后自报满族,成为满族人。

一、清代汉人“满化”的表现

1.摒弃汉姓,改从满姓

清代汉军八旗特别是内务府包衣三旗,改从满姓的现象非常普遍,史籍记载:正白旗包衣人马偏额,“世居沈阳地方,来归年分无考,原任郎中兼佐领。其子桑格,原任吏部尚书;费雅达,原任陕西潼关总兵官;马二格,原任佐领。孙马维品,原任副将;萨齐库,原任郎中兼佐领;马维翰,原任佐领;马维范,原任骁骑校。曾孙葛本额,现任护军校;德林,现任千总;倭升额,现任笔贴式。玄孙永泰,现任二等侍卫。”[3]由此段记载可知,汉人马氏为正白旗包衣,其后世子孙的姓名既有随满俗的,也有遵汉俗的,但三代以后随满姓的居多,说明这个家族逐渐彻底满化。再如汉人“周义强,镶黄旗包衣管领下人,世居集屯地方,来归年分无考。其子噶布拉,原任护军参领;老格,原任主事。孙关保,现任二等侍卫。曾孙平安,现任郎中。玄孙爱星阿,现任护军校。”[4]由这段史料可知,汉人周义强自入镶黄旗包衣后,与满族贵族朝夕相处,深受满人影响,其家族不断满化,后世子孙摒弃汉姓改称满族姓氏。

汉军包衣旗人的满洲化主要是因为这些人常与满洲贵族生活在一起,朝夕相处,耳濡目染,渐渐随满洲风俗,更名改姓。《养青斋丛录》记载了满族姓氏的特点:“称名不举姓,人则以其名之第一字称之若姓然。”而汉人自古就非常注重姓氏和名号,“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八旗汉军能改从满族姓氏,从侧面说明其满化程度很深。

2.习“国语骑射”

清初被掠的汉人有的自幼就与满人紧密联系,这些人在语言上逐渐满化,根据《广阳杂记》记载:“满洲掠去汉人子女,年幼者习满语纯熟,与真女直无别”[6]说明他们在语言上彻底满洲化。入关后,清朝统治者强调八旗为国家之根基,而“国语骑射,乃满洲之根本,旗人之要务。”[7]除了满洲八旗子弟重视“国语骑射”外,统治者规定八旗汉军子弟亦习国语,练骑射,纳入满洲规范,这在政策上促使汉人满洲化。清朝规定:“其满洲、汉军旗分幼童,教习清书清语……皆教习马步箭。”[8]顺治曾说:“今辅器也,然当草创之际,非习国书,无以济大事。”[9]顺治元年(1644)十一月,采纳祭酒李若琳的谏言:“满汉官员子弟,有愿习清书者,具送国子监,设满洲司业一员,助教二员,教习清书”。[10]并且清统治者规定:“汉军子弟学习清书,甚属紧要,令各在本旗就近之地,设立清文义学一所,于每左领下拣选一二人入学,专习清书。”[11]清代汉军八旗子弟在满洲贵族的督促下普遍学习满语,无论是包衣旗人还是外八旗汉军都知晓满语,有的还非常娴熟。康熙三十八年(1669)二月,诏谕大学士等:“朕今观杭州满洲、汉军官兵,皆善骑射,娴熟满话”[12]清廷对“娴熟满话”的汉族官员,给予加官进爵的奖赏。如刘泽芳、王熙,顺治四年(1647),因刘泽芳“习满书”,御赐“貂帽、凉帽,皮镶朝衣、缎朝衣”。[13]王熙因“以满语奏对”,深受顺治赏识,连续晋升为国子监司业、大学士、礼部尚书等职。而对不晓满语的汉族官员则降级调用。顺治十三年(1656),因郭芳、李昌恒,学习国语日久,却全不通晓,降三级并罚俸禄一年。雍正十一年(1733),谕令八旗汉军,“不能清语,概不拣练”。[14]《福州八旗驻防志》记载,乾隆曾下谕令:“朕降旨令汉军学习满洲已经二三年矣!……嗣后倘再以此不会满洲话之人咨送,朕惟不准记名;必将该管大臣交部议处。”嘉庆二十四年(1819),八旗汉军桂龄因“全不谙习清语……降一级留任。”[15]清廷规定,汉军官员被引荐时,必须用满语回答皇帝的问话,光绪十三年(1887)诏谕:“向来汉军人员引见,应口奏清语履历”,并强调“汉军世历旗籍,国语理宜熟谙,嗣后引见人员,务当遵照向例,口奏清语履历,毋得再有违误。”[16]在统治者的督促下,“清代汉军八旗子弟,无论是内务府三旗汉军,还是外八旗汉军子弟,在一定意义上,特别是在清朝中叶以前,可以说,尽习满语。”[17]

因八旗是清朝国家之根本,对八旗汉军之管理纳入满洲规范的又一表现就是练骑射。清朝选派八旗满洲官员任八旗汉军副督统、参领,以改变汉军习俗,加强其骑射训练,史籍记载:“训练其骑射,导率以矩范,一如满洲也。”[18]《驻粤八旗志》亦载:清朝规定“各省将军、都统等务令骑射优娴,国语纯熟。如有教训不化,骑射甚劣者,该将军、都统等,即指名参革职。”

由此可见,在清朝统治者的提倡和督促下,八旗汉军普遍学习“国语骑射”,有的非常娴熟,甚至与满人无别,这在客观上促进了汉人的满洲化。

3.改从满俗

清代汉军旗人,其风俗习惯基本满洲化。他们改从满洲风俗,留满人发式、穿满人的服装,在生活方式上与满人保持一致。清朝规定东北的汉人官民衣着:“俱照满洲式样”,男人不许穿大领、大袖、戴绒帽,务要束腰,女人不许梳头、缠脚。[19]

拿祭祀来说,“遇大祭,则先设香案,挂画像神位五轴,左置家谱。主祭者率众在神位前奠酒,行三叩跪礼,用猪一,在神位前‘领牲’,然后宰之,将猪首、猪肉贡献于神位前。晚间请跳单鼓者跳神,连击连唱,大约二、三个小时。跳神之后,移神相于室内。次日午间,仍跳单鼓,主人祭拜神位,筵款亲友。晚间跳单鼓者仍戴神帽,披五彩条装饰服,系腰铃,手持单环鼓,边舞边唱,其余三、四人依声和之。舞毕,将供于神位前的猪首用手撕开,然后唱送神歌。有许愿、还愿者,则用纸袋内装纸钱等,在路边焚烧,谓之‘烧包袱’”。[20]清代汉军旗人的祭祀很明显已经满洲化了,特别是设香案,烧旗香,以及跳神的装束及过程,都是满人的习俗。

“编入八旗的汉军和包衣,穿着打扮也和‘满洲’一样,服饰相同,习俗一致,妇女不缠脚,耳穿三孔。其谋生方式也和满洲、蒙古一样。包衣壮丁耕田种地,木马放牛,采参打猎,侍奉家主,处于卑贱的农奴和奴仆地位。汉军官将计丁领取圈地,设立庄园,役使包衣,成为与满洲官将一样的农奴主和封建主……入关后被编入的汉军和包衣,与满洲、蒙古八旗人员同居共处,往来频繁,互相婚娶,抱养子嗣,生活方式一样,服装发式相同,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的一致性越来越多,原有的满汉差别日益减少。到康熙年间,这些编入八旗充当汉军和包衣的汉人,已经基本上‘满洲化’了,成为满族的一个组成部分。”[21]

二、清代汉人“满化”的原因

关于八旗汉军子弟满化的原因,滕绍箴先生总结为三个因素:“一是部分八旗汉军自长白山时期已与满洲有着亲密而久远的关系,风俗早已迫近胡俗。待努尔哈赤起兵,皇太极完善八旗,其衣冠服饰、发式早巳满洲化。满族入关后,汉人对长白山汉人以‘真满洲’称之,这是历史的因素。二是清军入关前后在满族上升为统治民族时期,明朝官民或归降或投旗,纷纷加入旗籍,形成一股投旗风气,对汉军子弟满洲化起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因为此时,满洲八旗子弟作为统治民族一员,出现在历史舞台上,其权势、地位,对汉军、汉人子弟,皆有较大的吸引力,此是人情所致,势所使然。……三是满族贵族对八旗汉军子弟习俗满洲化十分关心,对其所染各习利弊,及时作出谕令,使习满洲规矩。”[22]我个人比较赞同这一观点。滕先生所说的“长白山时期已与满洲有着亲密而久远关系”的汉人,就是指努尔哈赤起兵后,被俘虏或归降的汉人,他们成为最早与满人相处的汉人,也是最早满化的汉人。而清军入关前后随着满族上升为统治民族,其社会地位的优越性凸显出来,加之清朝统治者一再强调八旗是国家之根本,在政策上有许多优待,如科举考试、为官的途径、八旗的土地、八旗的抚恤,甚至在法律上也是旗(八旗子弟)民(汉民)有别。这对于原明朝汉族官民有很大的诱惑力,他们纷纷入旗,以寻求享受与满洲八旗子弟同等的待遇,比如占有满洲官缺及满洲名额参加科举考试等。由此,清朝前期有大量汉族官民投入旗籍,他们入旗后在各个方面都纳入满洲范围,与满人共同生活、朝夕熏陶,经过200多年的演变,他们无论在民族心态还是在政治立场上都已经满洲化了,成为满族人。

上文所述的汉人“满化”的原因多指汉军八旗的满洲化。其实,除了汉军八旗满洲化外,还有普通汉民的满洲化。汉民“满化”的主要原因是:其一,旗人与汉民之间的杂居相处,耳濡目染,满汉人民相互学习,致使一部分汉民“满化”。本来清朝初年统治者为保证旗人的优越地位和血统的纯正,曾经强迫汉民迁居,以达到满汉分界。但是不久满汉界限就被打破了,旗人和汉民又杂居共处了。以东北为例,康熙年间,奉天、锦州等地“旗(旗人)民(汉民)土地,相互交错”[23]旗人与汉民的杂居相处,使他们密切往来,互相吸收对方民族的文化,这使得一部分汉民满洲化,当然也有一部分满人汉化。其二,满汉通婚使得一些汉人在血统上满洲化,婚姻家庭的组建,使满汉之间更易互相影响,一些汉人渐渐泯灭了自己的民族意识,自认为满人。虽然清朝大多数时间是禁止满汉通婚的,但是清朝前期和后期统治者是允许满汉通婚的,特别是清初期,统治者甚至提倡满汉通婚,如顺治皇帝曾诏谕礼部:“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赤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听之。”[24]在统治者的提倡下,想必有一些满汉之间相互婚配,特别是满洲男子娶汉民之女者,他们所生育的后代都以父系计算,即为满籍,久而久之这些人都称为满人。

综上所述,清代汉人,特别是汉军旗人和包衣旗人,满化现象非常普遍。他们改满姓、从满俗,习国语骑射,甚至与满人通婚。到清朝末年,这些汉人在政治立场和民族意识中已然彻底满族化。清朝结束后,他们仍以满人自居,并且认定自己的民族身份是满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