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解密汪伪警卫军:日本人的看家狗
来源: 军官团
伪军与日方关系的研究,在史学界有所涉及,其中台湾刘熙明先生的博士论文《伪军—强权竞逐下的卒子》运用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台湾“国民政府国防部”审判汪伪军事汉奸的资料和文史资料等材料,分析伪军产生的原因,与国﹑共﹑日﹑苏等政权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伪军的民族意识及伪军扮演的角色,如何处理民族利益和自身利益,如何游移于国﹑共﹑日之间并获取利益,并分析了伪军的生存环境以及伪军在抗战至战后对国共势力消长及国共内战的影响。作者以其扎实的史料为基础,运用社会学理论,从一个独到的视角分析了伪军所面临的多角关系。但对于汪伪政权最精锐的警卫军与日方关系,学界之前几乎无人涉及。无论日本方面对汪伪政权采取何种政策,控制汪伪政权的警卫部队这一企图没有改变,即使在汪伪政权“参战”之后亦不例外。这一时期,日本方面在表面上似乎放松了对汪伪警卫部队的控制,但其对警卫部队实际控制丝毫没有放松,反而利用各种手段加强控制。因此,本文利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以及相关回忆资料,介绍汪伪警卫军概况,利用个案,对汪伪警卫军与日方关系进行粗浅的分析,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一、汪伪警卫军编成概况
汪伪警卫军整备要领标志汪伪政权警卫军的建立,首先开始编组的是警卫第二师,经过如下:
独立第十四旅及警卫师之整编,所应办事项均已完毕,兹遵照奉颁《警卫第二师编练计划大纲》之规定将独立第十四旅及警卫师所属兵员除司令部及警卫师特务团外暂行编组为三个步兵总队,所编余之兵员,另行暂编补充总队一,其编成法及因此应处理之事项分示如左:㈠ 派十四旅第一团团长邓茂才为第一步兵总队总队长,即以原十四旅第一团之营舍为该总队营舍㈡ 派十四旅第二团团长钱安民为第二步兵总队总队长,即以原十四旅而团之营舍为该总队营舍㈢ 派警卫师第三团团长于惠民为第三步兵总队长,即以原警卫师第一团之营舍为该总队营舍㈣ 派警卫师第二团团长黄英扬为补充总队总队长,以光华门外第一方面军独立步兵第二营之营舍为该总队营舍㈤ 派十四旅一团三营营附刘振洲为特务队队长,即以原十四旅特务连之营舍为该队营舍 ㈥ 派警卫师第一团一营营附张正华为工兵队队长,其营舍由原十四旅旅部内划拨之㈦ 派警卫师通信队队长陈六佐为通信队队长,即以原十四旅通信队营舍为该队营舍…
警卫第二师先以步兵总队为单位进行编练,步兵总队后来改编为步兵团,1942年12月10日警卫第二师各部军官到位,1942年12月11日警卫师及独立十四旅的番号撤销。原汪伪警卫师特务团的改编原则:
警卫师特务团编组情形特殊应一律不编入警卫第二师之内,该团第四六两分队业经明令拨归财政部作为卫队,其余各分队着在警卫第二师编练期间临时归首都警备司令部指挥,一俟警卫第一师(卫士团)开始编练时即将该团编入整编。
汪伪第二师于1943年1月编组完毕。
汪伪第一师以汪伪国民政府卫士团为基干,以广东伪政权提供模范营作为兵员补充,而警卫第三师以太行山会战国民政府军队俘虏为基干,汪伪警卫军补充团提供兵员补充,各自编组完成。汪伪政权成立陆军教导总队筹备处为警卫第一及第三师编组做准备。教导总队筹备处即是周佛海提出的自主建军的教导师。教导总队筹备处设立的原因是“培育建立新军各级干部”,教导总队筹备处由刘启雄为主任,下辖军士教导团﹑军官大队﹑参谋补习班和见习军官研究班。其军士教导团下辖三个营和一个补充连共计有军士1638人,是根据两个师及炮兵战车营所需要的军士数量编制。军官大队下辖两个队六区队,共计有学员144人,补充两个师及炮兵战车营所需要的军官编制的缺额(其余军官来自军士教导团军官339人,参谋补习班12人及汪伪军校第一期学员)。参谋补习班有学员24人,见习军官研究班主要成员是汪伪中央军校第一期学员毕业后继续学习各科专业知识而设置的。教导总队筹备处为警卫第一及第三师培训军官及军士,加上汪伪警卫军补充团提供的士兵,警卫第一及第三师于1943年12月21日提前编成。教导总队筹备处深刻影响警卫第一及第三师,以至于其番号为教导总队筹备处警卫第一及第三师,对比而言警卫第二师则无此附加番号。
表一:警卫第一师兵器补充计划表
武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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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骑)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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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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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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掷弹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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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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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射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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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击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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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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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数 (现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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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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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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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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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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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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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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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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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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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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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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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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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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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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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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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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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警卫第二师兵器补充计划表
武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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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骑)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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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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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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掷弹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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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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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射炮
|
迫击炮
|
刺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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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数 (现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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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 (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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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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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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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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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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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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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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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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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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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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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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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警卫第三师兵器补充计划表
武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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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骑)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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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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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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掷弹筒
|
手 枪
|
曲射炮
|
迫击炮
|
刺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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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数 (现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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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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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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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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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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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
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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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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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第二师剩余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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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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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第二师剩余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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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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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第一师剩余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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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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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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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伪警卫军三个师中第二师成立最早,武器装备相对符合编制,第一师是由卫士团扩编(故手枪数量很多),拥有一定的武器装备,而第三师主要来自于国民政府军队在太行山会战中的战俘编组而成,加之汪伪政权对第三师有一定的戒备心理,所以警卫第三师的武器装备不如警卫第一及第二师。
二、个案研究一:军事顾问部与警卫军扩编
日本政府通过军事顾问部控制汪伪政权的军事力量,即通过向汪伪军队派遣军事顾问控制伪军。1941年8月20日日本军事顾问部提出的《军事顾问业务分担表》中规定了日本顾问的派驻机关及任务,以下是汪伪嫡系部队的部分日本顾问、辅佐官和辅助官及服务单位表:
表四:日本军事顾问部部分日本顾问、辅佐官和辅助官及服务单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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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口大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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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井少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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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田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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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势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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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合大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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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中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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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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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村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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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冈大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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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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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尻大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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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本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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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本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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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田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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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谷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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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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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野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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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畸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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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田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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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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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中央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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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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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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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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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校训练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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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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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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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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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士 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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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卫第二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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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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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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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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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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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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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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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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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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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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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军事顾问部对汪伪政权嫡系部队很关注,如1942年12月3日日本军事最高顾问松井太久郎编写关于汪伪警卫第二师编成的文件送交汪伪经理总监何炳贤:
依照警卫第二师之编制关于其师司令部编成之时期及权限,兹认为依左述方法决定为宜。
一 师司令部于部队编成时同时组织,并受编练总监之指挥。
二 关于警卫第二师之教官及管理等,则由新司令部担任。
三 编练总监将其监督至编练完了为止负一切责任。
1942年12月汪伪编练总监黄自强做出回应,“十二月十一日经林少佐建议警卫第二师司令部各级官佐虽已明令发表,但综理○人、业务之推动,似不甚便利…该师师长可提先发表,并由林少佐商得滨田大佐之同意,遂于本(十二)月十日由会令派秦汉青为警卫第二师师长。1942年12月14日日本军事顾问部又提出了意见:
综合各方面情报以各机关对于警卫第二师编成之协力殊欠充分故对于左记事项予以考虑,以期万全之指导。
左记(中森顾问之意见):
一 本编练之成否,实为中国军队能否建设之指标,据闻各关系者之中,因编练要领与中国从来之方法不同。辄谓难以成功,竟持旁观态度者,既已着手实行,而后又作此言行者,可认为不爱中国,且对中国军之建设无诚意者。
二 师长以下人员任命后,即使其负责一切,而持与我无关之态度,或徒拘泥规则,对于积极使师长以下人员易于活动之点似尚缺乏诚意。例如对于临时支给一部分办公费,或因活动须迅速配给,或借与汽车(燃料等)或交替后士兵之给与营舍等。讲临时之措施以及对于病者之处置加以协助等等类此使编练容易,而诚意之协助兹认为大有必要。
以上不仅以督励编练总监为止,而须督励有关各方。且对于建设警卫军之军事委员会之热诚切实表现。以图警卫军健全之建设及发达颇为必要,否则警卫军之将来,仍堕于从来一般之军队。军事委员长阁下之希望,亦永无达成之日。换言之,中央军事各机关对于警卫军建设养成之诚意即为对于国军之建设再建之基础。
汪伪政权“参战”后,尽管日本方面表面上放松了对汪伪政权的控制,积极参与汪伪警卫军的扩编,但事实上日本方面对汪伪警卫部队的控制无处不在。日本军事顾问对汪伪警卫军整编时的管理部门、主官任免、应负责任都做出了具体规定,汪伪政权则按照日本顾问的要求相应地做了布置。日本顾问关注警卫军的扩编是希望警卫军成为“国军之建设再建之基础”,害怕警卫军“仍堕于从来一般之军队”,无法协助日军,日本方面需要汪伪军队协助作战,缓解自身面临的兵力不足的压力。同时,日方在潜意识里认为他们不可靠,想尽一切办法进行打压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