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宋代无宗室之祸”

作者:郭发喜  来源:《宋史研究论丛》

秦汉以来,“宗室之祸”都是威胁封建王朝政权有序传承的一大因素。而唐代最具有代表性,自高祖、武后以至于中宗、玄宗,先后发生了以宗室力量为主导的“玄武门之变”、“神龙革命”、“景龙政变”、“唐隆政变”等,这些事件严重打乱了皇位的正常继承顺序,使皇权稳定面临了极大的挑战。陈寅恪先生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也认为:“皇位继承之无固定性及新旧君主接续之交,辄有政变发生,遂为唐代政治史之一大问题也。”唐宋前后相继,但宋代却基本上避免了前者的宗室之祸,这是非常值得研究者深思的一个现象。北宋时期,理学家程颐就将“百年无内乱”列为宋代“超越古今者五事”之首。无内乱者,当然包括无宗室政变。近代著名历史学家柳诒徽则更加直白的说:“惟宋无女主、外戚、宗王、强藩之祸,宦寺虽为祸而亦不多”。美籍宋史学家贾志扬在《天潢贵胄:宋代宗室史》中也惊讶于“北宋与南宋都避免了其他朝代和君主社会中常见的宗室的政治挑战”的事实。著名宋史专家张邦炜在《宋代皇亲与政治》一书中重点分析了两宋宗室参政等历史事实,同时列举了很多关于宋代对宗室防范的措施,如“宗室任职受限制”,“皇子不径直封王”,“亲王仅问安侍膳”等,明确提出“宋代大体无宗室之祸”的观点。在这个问题上,学者们的观点表现出惊人的一致性,但是在其具体原因的解释上,却仍然不够充分,故而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宗室制度演进是中国古代史发展的一条线索,故应将其作为一个整体的研究对象进行考察。学者们之前在解释“宋无宗室之祸”的现象时,多集中于论述宋代宗室政策执行的历史事实,忽视了唐宋两代宗室制度的前后承传关系及其区别。在借鉴前辈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笔者对宋代宗室制度的源流进行了考辨,不仅分析了宋代宗室政策相关情况,且更加注重对唐宋前后两代宗室制度之沿革关系进行探讨,以考释“宋无宗室之祸”政治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因本人学识水平确实有限,论述上难免有所疏漏,还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唐初“宗室之祸”频发与玄宗改制

宗室群体是“家天下”封建专制皇权的产物,其宗法血缘关系上的亲近性,使之天然成为后者最大的潜在隐患。宗室群体的权力结构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其本人的政治权力,即授官、迁转特权;二是其衍生的属官体系,即东宫官、王府官等,二者共同构成了宗室完整的政治权力,并成为威胁皇权统治的基础和根源。而宋代之所以少有宗室之祸,是因为直接得益于唐玄宗时的宗室制度改革。

在唐初统一战争中,李氏宗亲都立下了汗马功劳,并直接导致了隐太子、秦王、齐王等政治实力的极度膨胀,为后来的宗室政变埋下了隐患。626年,秦王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诛杀太子建成、齐王元吉,迫高祖禅位。太宗继位事件使嫡长子继承制度受到怀疑,同时也开启了唐代宗室政变频发的序幕。太宗以仁君为世所称,但其统治时期宗室叛乱却时有发生,贞观时先后发生了长乐王幼良、义安王孝常、齐王祐、太子承乾为首的四次宗室政变事件。此后,虽然历代皇帝不断压制宗室的政治权力,但始终无法彻底杜绝宗室叛乱的祸根,且政变有愈演愈烈之势。以710年为例,此年6月,韦后毒杀中宗,立少帝重俊,临朝摄政;当月,临淄王李隆基发动“唐隆政变”,诛诸韦,废少帝,立睿宗,取得储君之位;8月,谯王重福入洛叛乱,败死。三个月内竟然发生三起宗室政变,使皇位迁转被彻底打乱,加剧了政权的不稳定性。

玄宗以藩王政变起家,深知宗室势力对皇权的巨大威胁,在他即位以后,通过一整套的宗室制度建设措施,严厉打击对皇权具有最大威胁近支宗室。玄宗改制对唐代中后期,乃至后来的宋代宗室政策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改制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亲王集中居住,太子不居东宫

亲王及太子是皇帝的至亲,也是最有实力的潜在皇位继承人。唐代前期的历次宗室政变事件中,亲王和太子是绝对的领导者和主谋,也是政变成功后的最大获益人。所以,如何压制亲王、太子等近支宗室势力,成为历代统治者要面对的重要问题之一。唐初,皇子幼年养于宫内,年长者迁外独立居住,是为“出阁”;太子则居于东宫。玄宗前,不出阁者只是极少数,《旧唐书》仅见三例:

“初,贞观中,高宗为晋王,以文德皇后最少子,后崩后累年,太宗怜之,不令出阁,至立为太子。高宗朝,睿宗为豫王,虽成长,亦以则天最小子,不令出阁。及至圣历初,封为相王,始出阁。中宗时,以谯王重福失爱,出迁外籓,卫王重俊为太子,入与成王千里等起兵,将诛韦后,故温王重茂虽年十六七,竟亦居中。”

皇子出阁者散居两京,大多有多处住宅。如魏王李泰,史料所载其住宅有两处,分别位于长安延康坊与洛阳惠训坊;岐王住宅也有两处,分别位于长安安兴坊和洛阳尚善坊。开元十三年后,玄宗子孙被强制居住于“十王宅”、“百孙院”,由宦官集中看押;太子也不居东宫,而随栖銮驾之侧。史载:

先天之后,皇子幼则居内,东封年,以渐成长,乃于安国寺东附苑城同为大宅,分院居,为十王宅。令中官押之,于夹城中起居,每日家令进膳。……,外诸孙成长,又于十宅外置百孙院。每岁幸华清宫,宫侧亦有十王院、百孙院。……,太子不居于东宫,但居于乘舆所幸之别院。

此后,唐代皇子事实上已不再出阁,名为天枝,实为囚徒。玄宗通过严格控制亲王、太子等近支宗室的人身自由,使他们无法培植个人势力,从而在根本上杜绝了近支宗室发动宫廷政变的可能性,故多为后世效法。自玄宗以至唐末,亲王集中居住,太子不居东宫,成为不可更易的宗室铁制。

(二)废除近支宗室外任制度,严防与外人交结

唐代前期,宗室近支成员成年后大多会授予地方行政官职,如荆王元景,“武德三年,封为赵王。八年,授安州都督。贞观初,历迁雍州牧、右骁卫大将军。十年,徙封荆王,授荆州都督。”再如蒋王恽,“贞观五年,封郯王。八年,授洺州刺史。十年,改封蒋王、安州都督,赐实封八百户。二十三年,加实封满千户。永徽三年,除梁州都督。”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职位大都是实职。另据周鼎统计,太宗至武后时期宗室近支任官者共227人,其中有203人出任地方行政官职,如刺史、都督等,其比例约为总人数的90%之多。

玄宗继位之初,尚且继承旧制,任命宗室近亲为地方行政官员。如邠王守礼及睿宗诸子,“先天二年,(邠王守礼)迁司空。开元初,历虢、陇、襄、晋、滑六州刺史,非奏事及大事,并上佐知州。时宁、申、岐、薛、邠同为刺史,皆择首僚以持纲纪。”随着玄宗统治基础的稳固,便开始着手废除宗室近支外任的制度。“(开元)九年已后,诸王并征还京师”。

开元十年九月,秘书监、楚国公姜皎“漏泄禁中语,为嗣濮王峤所奏”,玄宗因此下制:“自今已后,诸王、公主、驸马、外戚家,除非至亲以外,不得出入门庭,妄说言语。”为了显示朝廷惩戒的决心,玄宗此后多次严厉处罚交结宗室,妄议朝政的大臣。姚崇、张说有隙,“及(崇)当国,说惧,潜诣岐王申款。崇它日朝,众趋出,崇曳踵为有疾状,帝召问之,对曰:‘臣损足。’曰:‘无甚痛乎?’曰:‘臣心有忧,痛不在足。’问以故,曰:‘岐王陛下爱弟,张说辅臣,而密乘车出入王家,恐为所误,故忧之。’于是出说相州。”张说贵为宰辅,尚且难辞其咎,而一般的大臣如果牵涉其中则会有性命之虞。“(开元)十三年,上尝不豫,(薛王)业妃弟内直郎韦宾与殿中监皇甫恂私议休咎。事发,玄宗令杖杀韦宾,左迁皇甫恂为锦州刺史。妃惶惧,降服待罪,业亦不敢入谒。”

玄宗通过废除宗室近支外任制度,剥夺了其名义上的治民权;同时还严禁与外臣交结,杜绝了宗室近支群体通过合法途径在朝政上施加影响力的可能,从而在事实上取消了他们参政议政的主要权力。

(三)下调亲王、太子官属品级,缩减人员编制

南北朝以来,亲王、太子制度逐渐发展成熟,在稳定皇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隋唐承袭前制,亲王、太子受封之后,将获得开府置寮的特权。如玄宗,“三年闰七月丁卯,封楚王。天授三年十月戊戌,出阁,开府置官属,年始七岁。”但总体来看,其权力是逐渐被压制的。武德时,秦王以功高加封天策上将,“位在王公之上”,同时开天策上将府,其府官建制远逾亲王,且能自引人才,规模直逼东宫。秦王升储后,当即废除“天策上将府”,后来又严格控制王府、东宫属官任命,同时为了防止他们培植个人势力,明确规定王府官任职不得超过四年。史载:

(褚)遂良进曰:“当今四方仰德,谁敢为非?但太子、诸王,须有定分,陛下宜为万代法以遗子孙。”太宗曰:“此言是也。朕年将五十,已觉衰怠。既以长子守器东宫,弟及庶子数将五十,心常忧虑,颇在此耳。但自古嫡庶无良佐,何尝不倾败国家?公等为朕搜访贤德,以傅储宫,爰及诸王,咸求正士。且事人岁久,即分义情深,非意窥窬,多由此作。”于是限王府官僚不得过四考。

除此之外,太宗还进一步收缩王府官的建制,“贞观中,废铠曹、田曹、水曹。”后任帝王基本上继承了太宗朝政策,如武德时,诸王皆有“家吏二人,百司问事谒者一人,正七品下。司阁一人,正九品下。”武后时,家吏以下皆废。

玄宗在继承前代君主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太子、亲王的属官编制,并且下调其官位品阶。为了使宗室制度改革成果固定下来,将其载入《唐六典》,使为万世不刊之论。如唐初,《武德令》规定:“亲王府功曹、仓曹、户曹、兵曹参军事,从五品下;骑曹、铠曹、田曹、士曹、水曹参军事等,七品下也。”到玄宗时,《唐六典》皆定为正七品下。实际上,其属官虽有编制,但已不常置,即“玄宗诸子多不出阁,王官益轻而员亦减矣。”玄宗之前,亲王、太子与其属官是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他们具备威胁皇权的可怕实力。经过玄宗的宗室制度改革,诸王集中居住于“十六宅”,太子不居东宫,使他们与其属官之间的联系被完全切断,最终形成“府幕列于外坊,时通名起居而已”的事实局面。此后,皇子群体已经不再具备直接挑战皇权统治的基本实力。

(四)宗室远支按才授官,使与庶族无异

相对于皇帝直系子弟,宗室远支对皇权的威胁性有限。唐初,宗室群体无论支疏都享有一系列的特权,其中宗室无论贤愚皆可凭借特殊身份获得较高官职,以至于出现“诸州别驾皆以宗室为之”的现象。同时因为宗室群体整体素质的良莠不齐,所以在地方多有不法乱政的事件发生。睿宗时曾专门下敕文直斥宗室为官者“罕立嘉声,或闻蠹政,当官不存于职务,处事多陷于偏私,禽荒酒德者盖多,乐善敬贤者全少”。

玄宗继位之后,在严厉打击和限制近支宗室的同时,又多次下令在宗室疏属中选拔人才,并且按才能授予相应官职。先天二年,下《勉励宗亲诰》曰:“宗亲中有才行灼然为众推挹者,按察使具以名闻,朕当擢以不次。”开元十一年,《开元十一年南郊赦》曰:“宗室中有孝悌才术,为众所知,仍在卑任者,委宗正具以名奏。”开元二十年,《后土赦书》曰:“皇亲中有文武才用堪任使者,委宗正具以名上,当与奖擢。”此外还专门创设了“宗室异能”科,以选拔人才。在玄宗的制度改革下,有才能的宗室疏属获得了更高层次的仕进途径,改变了过去不以宗亲任权的局面。“先是,国朝旧制,不以宗亲任权。开元以来,内举无避,惟善所亲。”仅在玄宗朝,就出现李林甫和李适之两位宗室宰相,这在之前是不可想象的。玄宗后,宗室疏属皆凭科举仕进,事实上已同一般庶族无异。“唐有天下三百年,子孙蕃衍,可谓盛矣!其初皆有封爵,至其世远亲尽,则各随其人贤愚,遂与异姓之臣杂而仕宦,至或流落于民间,甚可叹也!”

玄宗通过一整套政策分化了宗室群体,使近支宗室丧失人身自由和参政机会,而使宗室疏属沦为一般庶族,从而在制度源头上结束了唐代前期宗室政变频发的局面。玄宗之后,宗室势力更加衰落,唐初频发的宗室政变再也没有真正重现。

二、五代“宗室之乱”与宋代宗室制度建设

玄宗虽然较好地解决了唐代宗室政变频发的问题,但同时也为后世留下了很多隐患。第一,作为皇权延伸的宗室群体——尤其是宗室近支,其政治势力被玄宗从地方抽离之后,严重削弱了中央王朝对地方的统治力和影响力。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的局面逐渐形成,反过来又固化了中央与地方分离的事实,而中央与藩镇之间的斗争更加消耗了唐朝的国力。第二,由于缺乏宗室政治力量的辅弼,玄宗之后的历代皇帝,不得不启用宦官群体作为其在中央和地方的代理人。宦官群体低下的政治素质和自私的道德品性又加剧了中央和地方的矛盾,特别是宦官掌握中央军权之后,皇帝也基本上成为其操纵的工具,逐渐失去了对朝局的把控。第三,玄宗之后,皇子事实上都不再出阁。形同囚禁的“十六宅”生活使他们不仅缺乏政治经验,而且无法逃脱被多次屠杀的命运。“白马之祸”后,唐昭宗的直系子孙除哀帝外被全部杀绝,朱温在废杀哀帝之后,唐朝国祚便正式告终,所以也没有晋、宋南渡建号的可能。

唐亡后,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相次割据中原,五代虽然普遍历时较短,但是唐时业已消失的宗室政变却又有死灰复燃之势。此时,礼崩乐坏,“臣拭其君,子拭其父”,史不绝书。仅以后梁为例,朱温篡唐之后,重用宗亲子弟,赋予他们强大的权力,以征伐天下。如安王友宁,“太祖以为军校,善用弓剑。迁衙内制胜都指挥使、龚州刺史”;博王友文,“太祖领四镇,以友文为度支盐铁制置使。太祖用兵四方,友文征赋聚敛以供军实。”但是随之而来宗室政变,又成为后梁王朝统治的最大隐患。“乾化二年六月,太祖(朱温)遇弑,友珪自立,杀博王友文”;次年二月,均王朱友贞“以禁兵讨贼,友珪死”;贞明元年,“冬十月辛亥,康王友孜反,伏诛”;龙德元年,“陈州刺史惠王友能反”。后梁享国仅17年,已历三帝,而后继者都以政变上位。至赵匡胤以“陈桥驿兵变”取代后周建立宋朝,为了稳固其统治局面,太祖及后继者在实施重文轻武国策的同时,也必然会更加重视对宗室制度的建设。史称“宋承唐制,抑又甚焉”,其于宗室制度方面更是如此。宋代之所以无前朝的“宗室之祸”,主要是历代统治者在继承唐玄宗改制成果的基础上,又不断根据当时的政治形势进行制度革新。总体来说,这些继承与革新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宗室集中居住,集中管理

宋初,宗室人数较少,散居京城,与唐代前期类似,因此其管理制度并不完善。“初,诸王邸散居都城”,仁宗之后,宗室繁衍,人数众多,朝廷逐渐恢复唐时近支宗室集中居住的制度。仁宗景祐中,下诏:“度玉清昭应宫旧地建宫,合宗室十位聚居,赐名曰瞻亲院。”此后,在北宋形成定制,宗室近支都要聚居大宅,并由皇帝赐宅名。“东都故事,宗子皆筑大舍聚居之。太祖、太宗九王后曰睦亲,秦王后曰广亲,英宗二王曰亲贤,神宗五王曰棣华,徽宗诸王曰蕃衍。”南宋之时,皇子寡少,聚居制度无法实行,皇子仅被安排在京城而已。“自绍兴以来,天属鲜少,故不复赐宅名云。”

实际上,北宋前期,宗室无论亲疏皆居京城。经过一百多年的繁衍,至英宗治平元年,“宗室四千余人,男女相半,存亡亦相半”。庞大宗室群体使朝廷财政靡费巨大,经过神宗熙宁变法后,宗室疏属才被允许居外。靖康之乱使京城宗室全部沦于敌手,而外枝竟得以全身。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记载:“本朝宗室皆聚于京师,熙宁间,始许居于外。蔡京为政,即河南、应天置西南二敦宗院,设宗官主之。靖康之祸,在京宗室无得免者,而睢、洛二都得全。”南宋建立之后,皇位的继承权回到太祖一系,因此,虽然“宗子始散居郡邑,惟亲贤子孙为近属,则聚居之。”

宋代宗室聚居制度直接承袭唐代,但要严苛的多。神宗之前,宗室无论亲疏都要求聚居京师。作为对皇位威胁最大的近支宗室群体,即便是在熙宁改制和朝廷南渡之后,他们也无法摆脱被皇帝的严密控制。这些措施使宗室群体根本无法培植个人势力,因此宋代也不可能发生宗室之祸。

(二)封爵层次低、王爵数量少,迁转复杂,继承严苛

唐代惯例,皇子封亲王,王薨择一子嗣王,余子封郡王及其以下。“宋承唐制,宗王襁褓即裂土而爵之”,不过较之前者,宋代在初次封爵的层次上更低,而且最终封王爵数量上也更少。《宋史·职官志》载:“皇子、兄弟封国,谓之亲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宗室近亲承袭者,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祖宗后承袭及特旨者封国公,余宗室近亲并封郡公。”实则,宋代皇子封爵要苛刻的多,太祖时,四子都未封王。太宗继位,除皇子外,仅封赵廷美齐王。真宗时,廷美诸子无一封王。仁宗时,“宗姓几无一王”。而且“皇子虽在所必王,然其迁转亦有次第,不遽封也”。宋初,皇子爵位分封迁转比较随意,至神宗后方有定制,“祖宗故事,皇子初除防御使。太宗以后,或封王,或封国公,其间亦有封郡王、郡公者。神宗诸子初除皆节度使,封国公,稍迁郡王,加平章事,至出阁封王则始兼两镇,加司空。后皆因之。”宋代王爵在继承上也非常严苛,“皇子之为王者,封爵仅止其身。而子孙无问嫡庶,不过承荫入仕,为环卫官,廉车节截,以序而迁,如庶姓贵官荫子入仕之例。必须历任年深,齿德稍尊,方特封以王爵,而其祖、父所受之爵则不袭也。”北宋神宗之后,陆续有安定郡王和四嗣王的袭封,则属于特殊情况,故不作讨论。总的来说,宋代“亲王之子,不封郡王;亲王既没,不立嗣王”的情况始终没有大的变化。

爵位是封建社会宗室地位的象征,宋代宗室封爵无论在层次上,还是在规模上,都远逊于唐代;尤其是在王爵分封迁转、继承流程方面,其苛刻程度和复杂性要远超过前代。玄宗后,唐代嗣王尚虚有其名,而宋代则嗣王之名亦不存矣。

(三)进一步削减亲王、太子属官编制

亲王、太子是皇帝的直系子弟,按照前代惯例要开府置属,参习庶政。唐玄宗后,东宫官、王府官虽然在唐初的基础上有所削减,且往往建制不全,但在《唐六典》中明文规定、且实际除授的属官数量仍然庞大。到了宋代,亲王、太子的属官建制又被进一步大幅削夺,较之前代十不存一。以王府官为例,《宋史·职官二·王府官》中载其建制仅为“傅、长史、司马、谘议参军、友、记室参军、王府教授、小学教授”,却不载其人数。在实际任命时,往往又人数极少。“太平兴国八年,诸王出阁,楚王府置谘议参军二员,翊善一员;陈王府置谘议、翊善各一员;韩王、冀王、益王置翊善各一员。后又置记室及诸王府侍讲一员。并以常参官兼充。其后,多不置谘议,翊善、记室或止一员。”

防范诸王,自然情有可原。而太子乃国之储君,其官属建制和质量也远不及前朝。宋时,虽然屡有朝臣建议恢复唐时东宫属官建制,但都被皇帝有意忽略。如朱熹曾论:

“今之东宫官属极苟简。左、右春坊,旧制选贤德者为之,今遂用武弁之小有才者,其次惟有讲读数员而已。如赞善大夫诸官,又但为阶官,非实有职业。神宗以《唐六典》改官制,当时亦有不曾讨论者,如东宫官属之不备是也。旧尝入,论东宫官制疏略,宜仿旧损益之。”不报。

宋代基本上废除了唐代亲王太子开府置属的政策,仅在名义上保留数员品级低微的属官,且又大多由常官兼任,从而使宋代亲王、太子们开府置属的特权成为外在形式而已。

(四)宗室无论支疏,严防交结

宋代继承了唐代苛禁宗室,严防交结的政策,并且在程度上进一步加深。早在宋初,宗室虽未聚居,但已受到严密控制。“初,诸王邸散居都城,过从有禁,非朝谒、从祠,不得时会见。”太宗还在亲王府建立诸宫司,由中官出任,监视诸王。“总诸王宫出纳之事,以诸司使兼充,阙则置都大管勾及都监之名,皆内侍充”。北宋末,因人数庞大,宗室疏属两支分别迁居西京、南京,朝廷仍然不放心。宰臣蔡京建议在两地设敦宗院,对其监管,严防宗室交结:

“宗室旧来在宫有出入之限,有不许外交之禁,宫门有讥察之令。今疏属外居,仅遍都下,积日滋久,殆不能容。若不居之两京,散之近郡,立关讥察之令,或一有非意犯法,则势有不可己者。今请非袒免亲以下两世,除北京外,欲分于西京、南京近辅,或沿流便郡居止,各随州郡大小创置居宇。仍先自两京为始,每处置敦宗院,命文武官各一员管干,参酌在京宫院法禁,不可行者颁下。”从之。

既使在南渡之初,统治者也丝毫没有放松对宗室的防范,高宗建炎三年下诏:“今后宗室南班官不许出谒及接见宾客。著为令。”孝宗乾道七年也曾下诏:“今后宗室遥郡以下,如遇请假,止令申阁门。”可见,严防宗室交结的政策在宋代始终被统治者贯彻执行,且与唐代相比要严格的多。因为宗室交结外臣,而导致都被处罚的案例较唐代也更多。如太平兴国七年,宰相卢多逊因“交通秦王廷美”而被“太宗怒下诏,数其不忠之罪”,最终被罢相。南宋初,宗正卿赵士褭因力保岳飞无罪,被秦桧等污蔑其“在外则交结将帅,在内则交结执政”,最终岳飞被处死,而赵士褭也一贬再贬,“窜死建州”。

宋代在继承唐玄宗改制成果的基础上,将严防宗室交结制度贯穿始终。较前代相比,宗室疏属也被纳入到监管的范围中,其严厉的程度也进一步加深了。通过管理制度上的严防死守,使宗室群体在宋代的政治参与中难有作为。

(五)近支不领职事,疏属止于侍从

宋代前期,除太宗曾任开封府尹长达16年并实权在握外,其余宗室虽有授官,但多为虚职的环卫官或添差官,并无实权。如仁宗从弟永嘉郡王赵允迪,其墓志铭记载他曾经被任命过许多重要官职,“除大将军,领和州刺史。久之,罢将军,改崇州,俄拜唐州团练使。”但实际上这些都是荣誉兼职,“国朝之制,不属宗室以吏事,悉留京师,以奉朝请”,仅此而已。一直到南宋时期,宗室近支不得任以职事的政策也没有实质改变。南宋吕祖谦称赞这种政策:“若夫祖宗则可谓盛美,虽有同气至亲,列之高爵,置之重位,而未尝任之以事也。”

熙宁变法之前,宗室无论亲疏都不得参加科举考试,虽授官也多是虚职。神宗改制后,疏属才得到参加科举和外任补官的权利。“国朝宗室例除环里官,裕陵始以非袒免补外官。”此后在地方任实职的宗室疏属开始增多,如南宋时宗室官员赵善湘,“庆元二年举进士,以近属转秉义郎,换承事郎,调金坛县丞。五年,知余姚县”。在任用宗室疏属的同时,又严格限制他们担任侍从以上的高级官员。“唐用宗室,至为宰相。本朝宗室虽有贤才,不过侍从而止,乃所以安全之也”。宗室远支虽然获得了一些政治权力,实则仍受到统治者的猜疑和提防。南宋嘉定年间,贾涉于蒙古得前朝宝玺,宁宗大悦,赏赐群寮,很多人得以升迁。但对于宗室,朝廷却刻薄少恩,故宗室时有不平之鸣:“今日是玺之得,推恩异姓,种种优渥,而同姓则反薄其恩。忧则与之同忧,喜则不与之同喜,人情岂如是乎?”

宋朝大致继承了唐代分化宗室群体的政策,对宗室近支始终严密控制,并适当选用疏属贤才为其所用。不过,宋代在防范和猜忌宗室上较唐时更甚,所以宗室群体的政治势力更加衰落,根本无力反抗当时强大的皇权。

结论

“宗室之乱”历来是封建王朝统治者所面临的重大威胁之一,因此建立良好有序的宗室制度建设是维系皇位有序传承的必要保证。整个宋代以来,因为在宗室政策上执行得当,所以基本上避免了前代的“宗室之祸”,这在中国古代政治史上算是一个奇迹。但是这个成果的获得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直接得益于唐玄宗时期的宗室制度改革。唐初,过于强大的宗室政治势力屡次直接挑战皇权,频发的宗室政变严重打乱了正常的皇位继承顺序。玄宗时期,通过建立“十六宅”等,使亲王集中居住,太子不居东宫;废除近支宗室外任制度,并严防与外臣交结;缩减东宫官、王府官编制等手段基本上消灭了宗室近支的政治势力,使他们再也不能觊觎皇位。同时分化宗室群体,对宗室远支按才授官,使其与庶族无异。宋代建立之后,通过重文轻武和强干弱枝等系列政策,一扫唐五代以来的武将乱政和藩镇割据的局面,大大加强了封建中央集权。在宗室制度建设上,宋代将唐玄宗改制的成果忠实的继承下来,并在执行上更加严厉。对于宗室近支皆要求集中居住,严防交结。与前代相比,其封爵层次低、王爵数量少,迁转复杂,继承严苛。而且,亲王、太子属官被进一步削减,开府置属的特权徒有其名。对于宗室疏属,宋代控制也更加严格,熙宁变法之前,宗室无论支疏都要求聚居京师,被严密控制。神宗之后,他们虽然被赋予一定的参政权,但是在任职上比唐代存在更多限制。宋代在唐玄宗改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宗室群体的政治生存空间,使后者先天不足的政治势力变得更加孱弱。因此在宋代的政治环境下,根本就不可能发生“宗室之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