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婚姻的幸与不幸:可怜谢道韫,不嫁鲍参军
文丨夏晓虹(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1、婚姻先天缺陷不可忽视
1896年,秋瑾在湘潭与富家子王子芳(字廷钧)结婚。这桩亲事完全是按照传统士绅家庭的规矩,由家长包办的。秋瑾日后对此多有抱怨,致其兄秋誉章信中,直言为“父母既误妹”,“亦婚姻不能自由之遗憾“。两家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旧式婚姻中媳妇的受制于婆婆,都可想而知,不须细辨。因而,在今日所能确定为秋瑾湖南时期的诗词中,发现如许多的思亲之作,本不足为奇。写到动情处,直是涕泗交流,催人泪下。如《秋日感别》:
昨宵犹是在亲前,今日相思隔楚天。
独上曝衣楼上望,一回屈指一潸然。
已是秋来无限愁,那禁秋里送离舟?
欲将满眼汪洋泪,并入湘江一处流。
与家人的分离,即使同在湖南而分居两地,已带给婚后的秋瑾无尽的悲伤。这也从一个侧面揭示出秋瑾在王家的现实处境与真实心态,她在王子芳那里并未得到足够的感情慰藉,于是,身处丈夫家中,更多的倒是作客他乡的孤独与寂寞感。
几乎可以肯定,从结婚伊始,所谓“幸福”的感觉便与秋瑾无缘。尽管湖南家居时期,秋瑾与王子芳的夫妻关系尚属正常,矛盾并未表面化,但一些潜藏的裂痕已然存在,只待时机成熟,便可发作而扩大为鸿沟。那时机,在秋瑾的生涯中,即具体化为北上京城。根据现有的资料,我们有理由相信,秋瑾如果始终囿居湘潭,很可能只会以才媛淑女留名后世,其早期大量的闺怨诗作以及“一时有女才子之目”的名声,已提示出此一前景。何况,志趣相左的夫妇终身厮守,即使在今日的中国也不罕见。不过,二人婚姻基础的先天缺陷仍值得关注。
王家靠经商致富,缺少文化气息,与秋家的以读书人进入官场根底不同。王子芳排行最小,受家庭熏染,自有一般富商子弟常见的习气,留日后的秋瑾曾愤恨地将其概括为:“无信义、无情谊、嫖赌、虚言、损人利己、凌侮亲戚、夜郎自大、铜臭纨绔之恶习丑态”,并断言“其终身不能改变”。后来的研究者往往根据秋瑾的自述,相信王子芳是一个专横、荒唐的恶少。这种说法起码不够全面,因为还有另一面的材料值得关注。
2、秋瑾曾称“我的家庭太和睦了”
秋瑾北上京华后结识的京师大学堂日本教习服部宇之吉的夫人繁子,是少数几位接触过王子芳并对其作过描述的人。她笔下的秋瑾的丈夫,和我们已经熟悉的形象迥异。初次见面,是服部繁子应邀去秋瑾家拜访。秋瑾出来迎接——
秋瑾的丈夫也跟了出来,白脸皮,很少相。一看就是那种可怜巴巴的、温顺的青年。他腼腆地对我施礼,秋瑾又对他低声说了几句,他又施了一礼便走了,好像是出门了。
此后,王子芳还独自造访过服部夫人,专为请求她同意带秋瑾去日本。当时服部繁子的印象是,“此人大概是管不住妻子了吧”;甚至想:“我若拒绝了他,他就会受到家庭女神的惩罚,那实在可怜。”服部夫人最后一次见王子芳是在永定门火车站为踏上东游路的秋瑾送行:
丈夫面带哀伤,发辫在风中吹得零乱,看着更让人痛心。可他还象一般丈夫应做的那样,提醒秋瑾一路保重,到日本后来信。
列车开动后,他还“抱起男孩向车中招手”。这样一个温顺、体贴的好丈夫,对于我们似乎很陌生。不排除其中以表象示人的一面,很可能中间也夹杂了经过“贤母良妻”教育的日本妇女的偏见,但王氏的性格软弱,这一点应该没有太大的疑问。
这时的秋瑾已独自与丈夫居住京城,脱离了婆婆的制约,且接受了男女平等的观念,与湖南家居时情形自不相同。不过,对丈夫的不满仍一以贯之。也许是出于爱面子或自尊,秋瑾与服部繁子讲起她与王子芳的关系,出乎意外地用了“我的家庭太和睦了”的说法。但是,接下来的表白更值得玩味:
我对这种和睦总觉得有所不满足,甚至有厌倦的情绪。我希望我丈夫强暴一些,强暴地压迫我,这样我才能鼓起勇气来和男人抗争。
假如服部夫人记忆无误,1904年2月间这段关于秋瑾婚姻状况的自白,起码表现出对丈夫的柔顺相当反感。自然,这并非意味着二人的和谐无冲突,从秋瑾赴日后给兄长的信,以及其女灿芝、知友徐自华的记述中,均可见与“和睦”之说截然相反的证词。
灿芝此时虽尚年幼,也有心为父亲回护,在尽可能依据史实写作的“革命历史长篇小说”《秋瑾革命传》中,却也不得不如此描写王子芳:
王廷钧原是一个年少风流的公子哥儿,到了北京以后,被一班朋友们带着,成天价在外面酒肉征逐,后来又结交上了几个贝子贝勒,常常是花天酒地的混在一起,有时竟彻夜不归,甚至卧倒在酒瓮的旁边,沉醉不醒,所以夫妻之间,时相勃谿。
争吵最激烈的一次,应是秋瑾所说的“出居泰顺栈”之事,即以其愤而离家别居显示了矛盾的白热化。那时还未与秋瑾相识的徐自华,在四十年后出版的《炉边琐忆》中倒说得颇为详细:
王廷钧原说好要在家宴客,嘱秋瑾准备。但到傍晚,就被人拉去逛窑子、吃花酒去了。秋瑾收拾了酒菜,也想出去散心,就第一次着男装偕小厮去戏园看戏,不料被王发觉,归来动手打了秋瑾。她一怒之下,就走出阜外,在泰顺客栈住下。
徐自华的消息来源虽无法确知,但对此事的叙述大体可信,参照秋瑾的自陈当可了然。尽管如前所述,王子芳有个性偏弱的一面,却也不会事事依从秋瑾,发火甚至动手打人(可能也有酒精的作用),都不能算反常。而其中更重要的信息,尤在于王子芳的沉湎于习气而不能自拔,这在传统的道德修养中,也被视为无毅力的表现。
虽然有争闹,有不满,居京时期的秋瑾却并未与王子芳决裂。临行时最后一刻的场景,服部繁子已有详细记述。而为约请时任《大公报》编辑的女界名人吕碧城一同赴日留学,秋瑾在6月东渡前的十余日,曾往天津一行。据《大公报》主人英敛之1904年6月10日(四月二十七日)日记:“十点,秋闺瑾女(士)由京来,其夫王子芳及秦○○偕来,留午饭。”因秋留宿,王先归,可见王子芳此行专为护送秋瑾而来。回京时,秋瑾系与傅增湘同伴,则去程原可托付秦某。而王之陪同,于礼仪,于表现夫妻关系,均甚周到,这未必非秋瑾之意。
不过,王子芳乃凭家资捐纳进入仕途,来京后,逢“西学盛行”,亦附会风气而“习洋文”,但其人的无才学尽可断言。同乡远亲、父辈又在湖南湘潭为同官因而有通家之好的陶在东,居官京城时,又与秋瑾相逢,所述王氏情景可信度甚高:
一般富家子弟,多捐部曹而坐食此息,子方(芳)当然不能例外,女士(按:指秋瑾)意殊不屑,然此类京官如习举业,仍可以附监生资格,赴顺天乡闱,取科第显达。子方(芳)为人美丰仪,翩翩浊世佳公子也,顾幼年失学,此途绝望,此为女士最痛心之事。
秋瑾早年诗中吐露的闺中寂寞,此亦为重要原因。
3、可怜谢道韫,不嫁鲍参军
这里值得特别提出讨论的是《谢道韫》一诗。各种秋瑾集一般将其置于居湘与在京诗作中间,以之代表在夫家生活及入京初期的秋氏心境,应该不成问题。这是一首五绝:
咏絮辞何敏,清才扫俗氛。可怜谢道韫,不嫁鲍参军。
借咏古以自况,在诗中表达得明白无误。东晋才女谢道韫以“未若柳絮因风起”一句喻雪之轻柔,胜过堂兄谢朗“撒盐空中差可拟”的质实,遂成才思敏捷的佳话。但秋诗夸赞谢女的才华出众,重心却落在同情其婚姻的不般配。刘义庆《世说新语》既于《言语》篇记谢道韫之咏絮才,又在《贤媛》篇录其“天壤王郎”的故事:
王凝之谢夫人既往王氏,大薄凝之。既还谢家,意大不说。太傅慰释之曰:“王郎,逸少之子,人材亦不恶,汝何以恨乃尔?”答曰:“一门叔父,则有阿大、中郎;群从兄弟,则有封、胡、遏、末。不意天壤之中,乃有王郎!”
王凝之出身名门,父乃王羲之,照谢安的说法,本人资质也不差。不过,因谢道韫从小生活在一门人才济济的大家族中,提起自家的叔父、兄弟,都是并世少见的出类拔萃人物,眼界既高,丈夫王凝之自不能令其满意。不承想天地间竟还有王郎这一等人的说法语气,已充分传达出谢道韫对丈夫的鄙夷不屑与对婚姻的极度失望。于是,从才学考虑,秋瑾以为谢道韫若能嫁给南朝才子鲍照,方无遗恨。其实,诗人并非专为古人抱憾,异代隔世、门第悬殊的谢鲍联姻在现实中既绝无可能,此种设想因而只是表达了秋瑾个人的心事,即才女与才子结合的婚姻愿望。诗中隐身未出的不如意的女婿“王郎”,毫无疑问,实指其丈夫王子芳。
与之相对应,谢道韫则显然为秋瑾之自拟。道韫最受世人推重处在才智,秋瑾也以才华自负,故常从此落笔,借以自许、许人。咏雪词,固然忘不了一提“谢家娇女,正笑倚栏干,欲拈丽句”的现成典故;愁雨诗,也要以之替换多情皇帝唐玄宗,而自写情怀:“最是淋铃闻不得,谢娘减尽旧腰肢。”在秋瑾笔下,谢道韫便是才女的代称,若转赠他人,亦属惺惺相惜的最高称誉。得其“丽句天生谢道韫”之赞的徐小淑,即为秋瑾最喜爱的女弟子,绝命书的受托人。爱屋及乌,“谢庭”“谢家”也作为人才荟萃之地,为秋瑾所乐道。
一般人印象中,谢道韫只是位才学过人的聪明女子,这当然得益于《世说新语》的传神笔墨。而如果一并阅读了《晋书·列女传》本传,便会发觉,谢女原来还有胆力非凡的另一面。文人多半限于坐而论道,谢道韫以一介弱女子,偏有勇气抽刀杀人:
及遭孙恩之乱,举厝自若。既闻夫及诸子已为贼所害,方命婢肩舆抽刃出门,乱兵稍至,手杀数人,乃被虏。
其气概刚烈,气度雍容,“毒虐”如孙恩,亦“为之改容”敬服。有此缘由,生性豪侠如秋瑾,对谢道韫自可更增一份亲近感。写作用以警醒女界的弹词《精卫石》,被派遣下凡“整顿旧江山”的女仙行列中,于是也少不了“舌辩临风道韫才”。尽管所取为《晋书》记其能言善辩事,夫君弟王献之与人论说“词理将屈”时,道韫“乃施青绫步障自蔽,申献之前议,客不能屈”,而“为小郎解围”,只因聪慧确系谢女最特出处。
不过,富文才、具胆量的谢道韫,毕竟有其人生憾事。且由于其人之冠绝一时,而显得遗憾更深。熟读前代小说、戏曲的秋瑾,对“郎才女貌”“才子佳人”一类创作套路本已了如指掌,加以个人的亲身体验,自然对谢氏满怀同情。而既是心有同感,说起来也难分彼此,痛切伤情。“天壤王郎”这一并非罪大恶极的缺憾,便成为包办婚姻最不幸的苦果,屡遭秋瑾厉斥。
4、知己不逢归俗子
东渡日本后,与革命派人士相接,秋瑾的思想日趋激进;加之因在外留学,费用紧张,与王子芳的经济冲突更形加剧。此时,秋瑾对王氏的感情,已由不满急转为痛恨。1905年春,秋瑾曾回国省亲,逗留三四个月,却只回到绍兴母家,而未一往京城。在此期间及其后写给兄长秋誉章的信中,言及王子芳,便咬牙切齿,再无半点情分。1905年6月19日自绍去信曰:
子芳之人,行为禽兽之不若,人之无良,莫此为甚!即妹之珠帽及珠花,亦为彼纂(篡)取,此等人岂可以人格待之哉?彼以待妹为无物,妹此等景况,尚思截取此银及物,是欲绝我命也。况在彼家相待之情形,直奴仆不如。……一闻此人,令人怒发冲冠,是可忍,此不可忍!
回东京后又去信曰:
讨取百金,不妨决裂,因彼无礼实甚,天良丧尽,其居心直欲置妹于死地也,目我秋家以为无人。妹已衔之刺骨,当以仇敌相见。
从秋瑾信中可知,其赴日后,王子芳“一年之久,未通一函”,不免绝情;秋瑾又误信“闻早娶妇矣”之说,“仇怨”自然加深。更兼以资财断绝,最后一丝系联亦将无存。至此,秋瑾对王子芳便只剩下了仇恨。语及结局,也每称“怨毒中人”,而出恶言:或设想“不能自食,则必以一讼取此一儿女家财;不成,则死之而矣”;或嘱家人“如后有人问及妹之夫婿,但答之‘死’可也”。而经由法律程序正式离婚,也已在念中:
如彼至京有无礼之举动行为,吾哥即可藉口彼从前之暴状及对我父母之无礼种种荒谬之行为,例之今日文明世界,与之开谈判离婚。
此时回首不如意的往事,经过感情的过滤,留在记忆中的也唯有痛苦与愤怒。
不必说,留日后的秋瑾与王子芳,无论所思所想还是行为做派,相差已有天渊之别。丈夫仍是一碌碌无为的小京官,妻子却已成为胸怀革命大志的新派留学生。原有的情不投,再加上道不合,分手势在必行。何况,在秋瑾,正是英雄气长、儿女情短,一消一长,也应了古人之言。英杰心事,多半在拯世济民,青史留名。秋瑾也不例外,前者尽现于东游后所作诗词中,而与家人书信,则任情吐露了其流芳心愿。王氏既已被秋瑾视作个人婚姻史上的污点,为千秋名誉计,秋瑾也决意与之决裂。因此,在致其兄书中,秋瑾一再提及:
妹得有寸进,则不使彼之姓加我姓上。
抚心自问,妹亦非下愚者,岂甘与世浮沉,碌碌而终者?水激石则鸣,人激志则宏。他日得于书记中留一名,则平生愿足矣。无使此无天良之人,再出现于妹之名姓间方快。
妹近儿女诸情俱无牵挂,所经意者,身后万世名耳;不则宁湮没无闻,断不欲此无信义者有污英雄独立之精神耳。
应该承认,秋瑾向往英雄壮举的豪侠性格,已潜藏着对出名的渴望。而这一欲望转为强烈,则开始于北上京华。从相当封闭的湖南小城来到人才荟萃的政治中心,得以结识居家左近的吴芝瑛,是秋瑾一生之大幸。吴芝瑛的伯父吴汝纶,在文坛、政界均负盛名。1902年,京师大学堂重新开办,吴汝纶即被委以总教习之重任。虽因其执意先行赴日考察,归来遽而病逝,未及履任,但在上层社会仍留有深厚的根基。吴芝瑛既得此家声,本人又多才艺,书法造诣尤深,见重当世,名动京城。秋瑾与吴过从,由莫逆之交到结拜姐妹,也在其引领下,扩大了社交圈。除同乡、亲属这层旧关系网,更添加了与京中新派名士的交往,如廉泉、傅增湘、江亢虎等,皆为此时相识。秋瑾又积极参与女学堂的筹办和妇女座谈会的活动,同女界名流亦往来密切,拜访创办京师卫生女学医院的廖太夫人邱彬忻,到日人服部繁子家中出席妇女座谈会,因而日渐闻名。其名声也终于传出京外,英敛之即听人言,而知“北京亦有一碧城女史,乃姓秋,适王氏者也”。秋瑾日后东渡留学,也存有交结同志的用心。其频繁出现在各种集会场合,先后参加“三合会”“光复会”“同盟会”等革命团体,又发起组织“演说练习会”“实行共爱会”,活跃于众多社团中,未始与此无关。秋瑾急于寻求救国之方的焦虑,本易同正在留学界蔓延的革命情绪合拍,其“素自豪”的个性,又以锋芒逼人而引人注目,因此,在留学界也很快出名。
已为女中豪杰的秋瑾,对丈夫的平庸与置之不理便再不能容忍,所谓“以国士待我,以国士报之;以常人待我,以常人报之”。此时反思当年婚事,也只觉其于个人事业、名声有百害而无一利:
呜呼!妹如得佳藕,互相砌磋(此亦古今红颜薄命之遗憾,至情所共叹),此七八年岂不能精进学业?名誉当不至如今日,必当出人头地,以为我宗父母兄弟光。奈何遇此比匪,无受益,而反以终日之气恼伤此脑筋,今日虽稍负时誉,能不问心自愧耶?
使得一佳子弟而事,岂随[遂]不能稍有所展施,以光母族乎?悲哉!今生已矣。
凡此,若提及姻缘错配,必关乎名誉受损,可见秋瑾对于成名的极为看重,以及对于王子芳作为丈夫存在这一事实的无比痛悔。于是,不难理解,为何颇具自传性质的弹词《精卫石》,会有意改变主人公黄鞠瑞(赴日留学后更名“黄汉雄”,对应着秋瑾的名号“竞雄”与“汉侠女儿”)的婚姻状况,只因秋瑾努力想从记忆中抹去那一段不光彩的历史,断不许天壤王郎“有污英雄独立之精神”。
阅读《精卫石》,一个突出的感觉是,在诸种女性苦难中,作者对“遇人不淑”这一类型的“红颜薄命”寄予了最深的同情,花费笔墨最多。为彰显婚姻的不幸,本来不过是乏才情、无大志的不称心女婿,至此从内心到外貌越发不堪。尤其与秋瑾此时的民族革命情绪相结合,王家靠随曾国藩征讨太平天国而发家的隐私也被发掘出来,愈增重其罪恶。篇中以“苟才”(谐音“狗才”)影射王子芳,已迹近辱骂,叙其家世及本人行状则云:
其父名叫苟巫义(谐音“狗无义”),为人刻薄广金银。从前本是窭人子,开爿饭铺作营生。不知因了何人力,结识了、同里忠奴魏大清(谐音“卫大清”)。从此改营钱店业,提携平地上青云。家资暴富多骄傲,是个怕强欺弱人。一毛不拔真鄙吝,苟才更是不成人。从小就、嫖赌为事书懒读,终朝捧屁有淫朋。刻待亲族如其父母样,只除是、赌嫖便不惜金银。为人无信更无义,满口雌黄乱改更。虽只年华十六岁,嫖游赌博不成形。妄自尊大欺贫弱,自持[恃]豪华不理人。亲族视同婢仆等,一言不合便生嗔。要人人趋奉方欢喜,眼内何曾有长亲?如斯行动岂佳物,纵有银钱保不成。
除发迹史外,在秋瑾致其兄信中,均可见同类言词。而称苟才“闻言像貌尚堪憎”,对王子芳来说,便属溢恶,因秋瑾弟宗章虽肯定二人“瑟琴异趣,伉俪不甚相得”,却也承认王氏“风度翩翩,状貌如妇人女子”,并非面目丑陋。
而以此怙恶不悛的“纨裤无赖子弟”,行娶“容如美玉口如脂”“傲骨英风藏欲露”“琳琅满腹锦成章”的女中英杰,自会引来作者的万般痛惜。除身为当事者的黄家父母外,出现在《精卫石》中的所有人,几乎都对这桩婚聘表示过叹惋,且言词相近:黄鞠瑞的业师、颇具维新思想的俞竹坡评为“才女配匪人”,闺中友鲍爱群的母亲鲍夫人说是“才女配庸人”,另一女友左醒华的父亲也“深嗟彩凤配凡禽”。而与黄鞠瑞年龄相仿、尚未论婚许嫁的四位年轻女子,由人思己,不寒而栗,说起来更是哀伤沉痛。与黄女结拜为姊妹的梁小玉情同一体,自是感慨最深:嗟叹黄“遇人不淑真堪痛,彩凤随鸦飞展难;唱和无人谁共语,俗奴浪子配才媛”;抱怨苍天“何苦生了人才又作贱,只落得、名花落溷鸟呼冤”。四女子聚会一堂,“说到女人诸苦处”,话题也以婚姻为中心。江振华甚至叹息:
女子苦处多呢!最可痛的是:婚姻误配与俗儿,惨煞佳人薄命辞。……知己不逢归俗子,终身长恨咽深闺。
无怪乎鲍家丫鬟秀蓉向鲍夫人汇报“小姐都在痛泪潜[潸]”的缘故,重点也在“才女婚姻归俗子,后来必定受敖煎”。众才女的悲观,更因古来如此,愈发愁不可解。梁小玉便以朱淑真、谢道韫、袁机这三位古代才女的所遇非人,痛伤黄妹并己身:
彩凤随鸦鸦打凤,前车之辙断人肝:淑真枉有才如锦,遇人不淑恨难填;道韫文章男不及,偏遇个、天壤王郎冤不冤;袁家三妹空能句,配一个、高子真如禽兽般。难道是、真个才人多命薄,都无非、父母连姻不择贤。
不过,除了痛哭怜伤,众人却想不出脱身之法,只能决心一死:“若然误配终身恨,不若当时一命捐。”瞻望前途,如此绝望,而其思路仍然落在古人窠臼中。
毕竟黄鞠瑞见识出众,且生当国门已被迫打开的近代中国,有古代才女无法想象的国外游学一途可供选择,因此,在婚期临近、诸姐妹代为伤惋之际,竟从容不迫说出“求学向东瀛”一策,令众人大开眼界,顿见光明。在黄女讲来,西方男女平权,女子受教育,有学问,有技艺,自可身心独立。照此行事,在座诸人即不致重蹈覆辙,己身既能自立,择夫便当自主。而其理想的婚姻组合,也从才子才女晋升为“学堂知己”,虽已是人格完全平等,才学却仍是最受关注的素质。于是,一幕行将开演的“天壤王郎”悲剧,在黄鞠瑞率四女子“踏破范围去”“万里快乘风”的胜利大逃亡中,终以喜剧形式完满结束。
弹词中的“近代谢道韫”们固然可以“鲤鱼脱却金钩去,摇头摆尾再不来”,现实生活中的秋瑾出嫁王家,却已成无法更改的事实。对家人倾诉,秋瑾自不妨披肝沥胆:
吾以为天下最苦最痛之无可告语者,惟妹耳。居无室家之乐,出无戚友之助,飘泊天涯,他日之结局实不能豫定也。
原有的家庭生活已无乐趣可言,幸好秋瑾确可如黄鞠瑞一般东走日本,便有机会打破家庭范围,专心向外发展,从求取知识,终至步入革命之路。一首以自比谢道韫开篇的《如此江山》词作,清楚地展示了秋瑾的心路历程:
萧斋谢女吟《愁赋》,潇潇滴檐剩雨。知己难逢,年光似瞬,双鬓飘零如许。愁情怕诉,算日暮穷途,此身独苦。世界凄凉,可怜生个凄凉女。曰“归也”,归何处?猛回头,祖国鼾眠如故。外侮侵陵,内容腐败,没个英雄作主。天乎太瞽!看如此江山,忍归胡虏?豆剖瓜分,都为吾故土。
个人“知己不逢归俗子”的不幸,反而化作从家庭革命走向社会革命的重要动力。无家室之累的秋瑾,倒可以全心全意地投身革命,并终于为之献身。
5、新生活与旧婚姻的必然冲突
分析秋瑾的心理,赴日后,加入革命团体,交结革命志士,生活的内容已全然改变。在新生活与旧婚姻的对比中,她认定后者是前者的障碍,破除不合理的家庭关系于是被视为革命应有之义。而且,因疏离家庭而归心革命,又在投入革命中,不断加强对旧家庭的反感,这一互动的过程,也造成了秋瑾将怨愤投注于王子芳一身。秋瑾本人易趋极端的个性,又使其表现出来格外激烈。因此,对秋瑾知之甚深的陶在东,才会有“其走入革命之途,由于天壤王郎之憾”一说。至于断言秋瑾“徒以天壤王郎之憾,致思想上起急剧之变化,卒归结于烈士殉名”,并设想“浸假王子方(芳)而能如明诚、子昂其人者,则当过其才子佳人美满之生活,所谓京兆画眉,虽南面王不易也”,却又执于一端。秋瑾的豪侠性格,对英雄事业的热切向往,周遭环境的改变,以及时势的推移,都是促使其走向革命的不容忽视的因素。其趋新的愿望、好动的性情,也使她易于感应时代氛围,深受时事刺激,并以激烈的方式表现出来。在肯定秋瑾对婚姻的不满大有助于其趋向革命的同时,我们也不应放过其他必要的条件。
留日以后,秋瑾必定在诸多场合对知友倾吐过与王子芳的纠葛和对婚姻的痛悔,王时泽即从“其咏谢道蕴[韫]诗,有‘可怜谢道蕴[韫],不嫁鲍参军’之句”,而“见其对于婚姻之不满”。王氏所作的《秋瑾传》,因写于秋瑾被杀后不久,记忆犹新,其篇末关于秋与王子芳关系的概括,很能正确显现时人对秋瑾的评价:
或曰秋瑾狂妇人耳,其夫遇之厚,而瑾终轻之,与人言,则肆詈詈骂。秋瑾狂妇人耳。或曰秋瑾奇女子也,其夫特庸奴耳。瑾之绝之,非瑾之罪也。且瑾性伉直,故不谐于俗,则人之訾之也固宜。论者言人人殊,世莫知其当否。然瑾固爱国尚义之人也。瑾未尝学阳明之学,而其行义,则与阳明暗合。特瑾疾恶过甚,面诘人非,或不免来人之诋訾耳。呜乎!此固瑾之所以为瑾欤?
准此,秋瑾之以决绝的态度对待王子芳,亦是其所以为秋瑾的至性表现。而“知行合一”,勇于任事,无论待人还是爱国,均出之以“尚义”精神,这也是秋瑾由家庭革命转向社会革命一以贯之的人格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