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尸八命案”发生后,这两个姓氏不通婚

来源:最爱历史

雍正五年(1727)农历九月初四,鸡鸣过后,广东番禺潭村(今广州白云石井潭村)的村民陆陆续续打开自家院门,准备开始新一天的劳作。

突然,有人发现,村中富户梁氏一家大门洞开,而屋旁的“石室”则大门紧闭、浓烟四起。村里人都知道,这间石室是梁家的大仓库,里边存放着梁家传下来的万贯家财。当年为了防盗,梁家还专门从外地请来专业的施工队,为石室设计了木、铁、石三道大门,可谓是铜墙铁壁,固若金汤。

联系到梁家昨夜才大摆筵席庆贺家中老夫人过寿,村里人不禁怀疑,梁家可能遭贼了。有好心人连忙前去报官。

不久,番禺县一众官差带着外出做生意的梁家家主梁天来、梁君和(一名梁君来)等返回梁家。看见家中浓烟滚滚,梁天来当即跪倒在地,央求在场官差无论如何也要将石室大门撬开。

石室坚不可摧,官差只能从别处找来专业的石匠,奋力砸开坚固的石门。

随后,人们被映入眼帘的一幕惊呆了——只见屋内横七竖八地躺着几具女尸,大多面目狰狞而死,这其中包括梁天来身怀六甲的妻子。

天降横祸,梁氏兄弟登时晕了过去。经官差仔细探查,屋内共有八名女子,除梁老夫人因仆卧于地沟尚余一息外,其他女子皆失救而亡。

梁氏灭门惨案发生后,民间议论纷纷,“仇杀说”“劫杀说”“自杀说”也经由说书人之口,传遍远近城乡。梁天来、梁君和兄弟则始终坚信,梁氏遭此横祸,表兄弟凌贵兴(又写作凌桂兴或凌贵卿)必然脱不了干系。两人花重金请人代写诉状,要求衙门官差捉拿凌贵兴一家。

由此,一桩名为“七尸八命奇冤”的大案,逐渐浮出水面。

01

梁氏兄弟怀疑凌贵兴是有原因的。

早年间,梁氏兄弟的父亲梁朝大与大舅子、凌贵兴之父凌宗客合伙卖丝绸。两人都属于满怀热情的“创一代”,依靠广州这个当年全国唯一对外通商的口岸城市,他们的丝绸外销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家底也逐渐殷实起来。

辛苦了大半辈子后,积累起原始资本的凌宗客想舒舒服服地回潭村养老。临行之际,他将丝绸铺的生意全盘委托给梁朝大,并让梁朝大的两个儿子梁天来、梁君和以及自己的儿子凌贵兴一起到丝绸铺见习。

梁朝大的年纪虽比凌宗客小不少,但身子骨一向弱得要命。凌宗客死后不久,梁朝大也跟着驾鹤西去了。父辈们的丝绸铺从此落到凌贵兴、梁天来、梁君和三兄弟肩上。

都说“家贫去经商,家富则入仕”,这句话总归不会错。跟父辈们满腔热血经营生意比起来,三兄弟是典型的“富二代”,对丝绸生意都不太上心。特别是凌贵兴,在经营丝绸生意的同时,还跑去县学捐了个附生,成了“读书人”。眼见丝绸铺的生意江河日下,三人决定清盘结算,拿着父辈们留下来的钱,各谋生路去了。

梁天来、梁君和兄弟没读过什么书,为人相对比较务实,因此店铺分拆之后,两人迅速拿着父亲的股份到广州第八甫(今广州荔湾光复中路)附近,支起摊子熬糖,很快便凭借出色的手艺和赚到的钱,重新开了一家名叫“天和”的糖行。反观凌贵兴却剑走偏锋,一心求仕,做着一朝高中、光宗耀祖的美梦。奈何凌贵兴并不是科举的料,几番应试下来,除了在考场上混个脸熟外,仕途基本没有任何进展。

“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读书之路走不通的凌贵兴,开始怀疑自家祖坟的风水。他请了一个自称“马半仙”的风水师,前往番禺潭村凌氏祖坟探个究竟。

马半仙不愧是神棍级别的忽悠大师。他知道,风水先生道破天机乃是行业大忌,因此当他见到凌氏祖坟时便说:“尊府这座阴宅,前后俱是高耸,中间低陷,是个‘猫几伸懒’之局,行门放水,极合其宜,可以断得是发科发甲、丁财两旺之地。”这意思是,凌氏祖坟的风水没问题。

可凌贵兴对这个答复并不满意,明明自己科场不利,为什么说是发科发甲之地呢?

马半仙掰扯了半天,最后给凌贵兴指明了个方向——远方那座石室,不知谁家,恰在凌氏祖坟犯煞之位上,倘能迁走,日后必定得中状元。

不知马半仙是故意还是无意,他所指的石室正是日后梁氏“七尸八命”灭门案的案发地。

02

表兄弟家的石室犯了自家祖坟的风水,在凌贵兴看来,这事好办,商量一番,出个价钱让他们搬走就行。然而,他很快发现,自己把问题简单化了。

原来,这处石室不仅是梁家的“财库”,梁朝大临终前还一再叮嘱梁天来:“将来梁氏无论贫富,三代之内不得将此屋拆毁或变卖,否则就是不孝!”

凌贵兴拿钱上门,梁天来自然予以婉拒。

眼见达不到目的,凌贵兴只好找来惦记着梁氏财富的族叔凌宗孔、表叔区爵兴,让他们想办法横抢武夺梁氏石屋。凌宗孔、区爵兴是潭村一带出了名的无赖,二人遂自告奋勇前去恐吓梁氏,并纠合一帮游手好闭、打家劫舍的地痞流氓,跑去掘毁梁氏祖坟,强伐梁氏祖林,破坏梁氏院墙及风水鱼池,继而又闯入梁家打砸伤人。

梁家众人怒不可遏。梁天来欲报复凌氏,却被出身凌氏的母亲梁老夫人劝停。凌贵兴的妻、妹也极力阻挠凌贵兴等人的破坏行为。可凌贵兴早已对入仕做官高度痴迷,见妻、妹挡了自己的升官发财之路,遂强迫她们自杀,并恶人先告状,派人报官行贿,诬称自己的妻、妹为梁天来所杀,要求州府将其绳之以法,抄没其家归自己所有。

凌贵兴的诬告非但没引起官府的重视,反倒遭来了番禺知县的训斥。

他越想越气,遂决定依表叔区爵兴之策,引盗匪林大有一伙,趁梁家老夫人过寿之机,实施打劫杀人,让梁家彻底败落。

不料,凌贵兴与林大有的密谋风声走漏,潭村乞丐张凤为人正派,连夜奔赴梁家报告。梁氏众人皆惊,梁老夫人认为,凌贵兴说得出做得到,虽然不知道凌贵兴究竟为何要对梁氏族人痛下杀手,但她坚信,这都是针对梁天来、梁君和兄弟而来。考虑至此,梁老夫人当即作出一个重大决定,让梁天来、梁君和兄弟以及她的孙辈连夜返回第八甫的糖行,不要参加她的寿宴。至于家中女眷,则依旧各归各位。

由于梁天来的妻子身怀六甲,出行不便,梁老夫人遂决定让她留下来共同守好这个家。

03

雍正五年农历九月初三夜,梁家大宴宾朋,凌贵兴也带着他的犯罪团伙做着最后的谋划。

入夜,梁家宾客尽皆散去。自以为梁氏众人已经喝得大醉的凌贵兴,带着人马来到了梁家附近。

根据事先商定的计划,凌贵兴兵分四路,第一路沿街放鞭炮,制造庆贺梁老夫人寿辰的假象,以此麻痹周围邻居;第二路负责看守各个主要路口,将夜里当值的更夫、棚夫赶往别处;第三路则站在梁家门口放风盯梢,充做预备队,准备随时接应率领第四路强攻梁家的凌贵兴、区爵兴、林大有等人。

此时,凌贵兴等人率领的第四路人马已闯入梁家,梁老夫人急令梁氏女眷躲入石室避难。

见梁家众人纷纷躲入石室,凌贵兴误认为梁天来、梁君和两人也在其中,遂急命林大有等匪徒前去捉拿,同时组织人手捣毁石室。然而,无论凌贵兴、林大有一伙如何暴力强拆,石室依然坚不可摧。

林大有是个狠角色,当他发现石室外三道防护门坚如磐石,靠人力根本无法移除后,遂想出了一条毒计,让人搬来柴草,淋上桐油点燃,再用风箱将烟气顺着门缝、坑道吹入石室中。这样,梁氏众人如不开门,必是死路一条。

由此,酿成了“七尸八命”的惨剧。

梁天来、梁君和兄弟躲过一劫,看到家人的惨状后,誓要凌贵兴付出血的代价。

04

按照清朝处理一般命案的程序,梁天来要伸冤,必须先从县一级衙门开始。当时,案发地潭村系属广州府番禺县,所以梁天来最先告状,求的就是番禺知县。

在清朝,番禺、南海都是广东省首府广州府的附郭县,是当时人公认的“广东首县”。凡是出任这两县的父母官,要么是在征输、学校、教化育人上作出过突出贡献的好官,要么就是对听讼、缉捕等刑案具有明察秋毫能力的能吏。根据职能安排,番禺知县还得经常召集辖区的属吏外出巡夜,并督率官差到城内外缉捕盗匪。

因此,梁家冤情一出,就引起番禺县衙的高度重视。番禺知县迅速作出反应,要求衙役们限期破案,并重点监视凌贵兴等人的动向。

然而,“有钱能使鬼推磨”,梁天来先一步上诉番禺县衙,凌贵兴就花重金将知县以上的知府、分巡道、按察使、布政使等通通收买了。由于梁氏案发时正值广东高层大变动,时署广东巡抚的阿克敦调任广西,权力中空,凌贵兴此举相当于彻底堵塞了梁天来在广东的上诉之门。

但,凌贵兴认为这样还不够。他了解到,自己灭杀梁氏一族的计划之所以失败,让梁天有兄弟逃过一劫,很大原因是因为乞丐张凤的“告密”。于是,凌贵兴又花钱收买广东按察使楼严,后者将张凤召至广州,以询问梁氏冤情为由,令其当堂作证,并断其证伪,处以极刑。

这样,原本为救人而发声的乞丐张凤,被残忍地卷入梁氏灭门惨案中,成为第九个被无辜冤杀的凡人。因此,这起“七尸八命”灭门案,在历史上也被称为“九命案”。

好在,老天尚有眼。

阿克敦被调走后不久,为官颇有惠政的前两广总督孔毓珣(即《九命奇冤》里的制台孔大鹏)又被调回广东主政。孔毓珣是孔子的后裔,素来以为官清正著称。看到地方官吏如此贪赃枉法、草菅人命,孔毓珣心生恻隐,当即决定亲自督办此案。

孔毓珣不晓得的是,他这边刚刚颁布命令,同在广州府城的各级衙门就有人向凌贵兴通风报信。得知制台大人要对自己动手,凌贵兴又打算用钱摆平。当时,随孔毓珣赴任广东的,还有他的弟弟孔二公及子侄等。孔二公的为人与哥哥颇为不同,在未经孔毓珣同意的情况下,接受了凌贵兴的贿赂,并充当说客,为其求情。

孔毓珣知道弟弟收了凌贵兴的贿银后,当即发怒,与弟弟划清界限,并督令下属即刻将凌贵兴一伙捉拿归案,严刑拷打。

然而,当凌贵兴一伙俱数被捕入总督衙门后,凌贵兴又说出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内情:当年,梁天来之父梁朝大与凌宗客合伙做生意时,曾向对方借银三千两,并立有字据为证。但梁天来兄弟接管父辈产业后,竟翻脸不认账,说什么“人死债烂”,拒不还钱。现在,梁天来一家女眷为盗匪所杀,却诬赖于他身上,实是天下奇冤。

凌、梁两家各说各理,导致未深入了解案情的孔毓珣一时半会无法对案件进行最终裁决。这也迫使梁天来继续以哭冤的形式上京告御状。

05

梁氏灭门案还没审出个子丑寅卯,北方的黄河就再度出现内溢,孔毓珣是治水能手,远在北京的雍正帝又一纸调令将其迁往清江浦,出任南河总督。

孔毓珣担心自己走后,广东地方官吏又开始胡作非为。临行前,他特地交待肇庆知府督察此案,并警告他“依案直办,不可糊涂”。但,孔毓珣刚走,肇庆府的杨知府就收了凌氏贿赂,一反孔毓珣当初的问询结果,将凌贵兴等人释放回家。

凌贵兴回到潭村后,派人找来梁天来,威胁他不可上告。梁天来则表示要一告到底。

凌、梁二人的斗争再度展开。

梁天来北上到了梅岭,凌贵兴就派人行贿镇守梅岭关道的梅关千总,让其设卡盘查可疑人员。如发现梁天来踪迹,即刻缉捕送回广州。所幸,梁天来一路伸冤,广东百姓皆闻梁氏惨案,等梁天来抵达梅关道时,一个名叫欧阳明的人挺身而出,让其扮作自己的仆从,并以重金贿赂梅关千总,梁天来才顺利出了广东,一路北上。

在民间传说中,梁天来上京叩阍,按程序往都察院鸣冤。都察院的承审官从未接过此类乡间谋财害命案,一时间拿不准该不该上报,遂将梁天来事先写好的诉状夹到其他奏折中,一并上奏。

雍正帝一开始并不认同都察院这种“双事归单”的做法,但当他读到梁天来的诉状内容时,火冒三丈,即令重臣鄂尔泰、孔毓珣等为钦差,奔赴广东将凌贵兴捉拿归案,并下诏从严查处涉案的凌氏族人。

最终,在雍正帝的亲自督办下,凌氏叔侄获罪凌迟(一说在牢里被鬼扑杀),匪首林大有等十二人判斩立决,其余涉案人等或军或流或徒,一应贪官各受重罚。梁氏冤案历经重重波折,终得云开雪恨。

06

不过,这宗牵扯凌、梁两个家族百年恩怨的大案,并未彻底尘埃落定。在雍正帝结案的百余年后,同治年间重修的《番禺县志》里面出现了为凌氏辨诬的文字:

“世传梁天来七尸八命事,皆诟罪于凌贵卿(兴),而苏古侪赠贵卿子汉亭诗曰:‘九疑风雨暗崎岖,八节波涛险有余。世路合裁招隐赋,俗情催广绝交书。传闻入市人成虎,亲见张弧鬼满车。旧约耦耕堂愿筑,平田龟坼又何如!’凌后人名扬藻有《答黄香石书》,辨此事之诬尤详。”

苏古侪即世称“南海明珠”的岭南书画家苏珥。据历史学家梁方仲先生考证,这段文字最早出现于道光年间广东中山人黄芝所著的笔记《粤小记》中,后为《番禺县志》收录。梁方仲认为,这段文字“是极值得重视的”,因为从中可以看到《九命奇冤》等民间小说对这宗冤案进行文学再创作的“本事核心”。

对此,梁方仲的好友、历史学家罗尔纲认为:“梁天来七尸八命事是有的。凌贵兴这人也是有的。惟此案世传为凌贵兴所为,而凌子有友为其赋诗辨诬,凌后人也有辩诬之举,此固有为亲者洗脱罪名的嫌疑,但凌贵兴方面是否另有他的冤情,则不可知罢了。”

可见,基于同治《番禺县志》的记载,学界对梁家七尸八命案的历史事实基本认可,唯独无法辨明的是,传说中的罪魁祸首凌贵兴是否真的十恶不赦。

罗尔纲从北京大学研究院的档案库内找到了当年关于该案审决的原始卷宗。据存世卷宗资料显示,梁氏七尸八命案有两份地方官吏上交朝廷的奏折,一为时以两广总督署理广东巡抚的鄂弥达所写,一为刑部尚书徐本上交朝廷的结案奏折。

但与坊间传闻该案终结于雍正年间不同,这两份奏折均为乾隆二年(1737)上交。两份奏折的主要内容几乎都是围绕名为“穿腮七”的强盗展开,大意是乾隆初年,办案人员在今天广东鹤山市古劳镇一带抓获了穿腮七犯罪团伙。据穿腮七交待,他原名何信夔,雍正年间曾犯下过三宗命案,其中最严重的一宗便是潭村的七尸八命案。穿腮七称,雍正五年九月初三夜,他在梁家“下手烟死多命”。遗憾的是,两份存档的奏折仅对穿腮七的供词进行了详细记录,而对涉案的梁天来、凌贵兴等人却鲜有提及。

值得一提的是,这宗七尸八命案一直是岭南小说家撰写奇闻异事录的灵感源泉。在《九命奇冤》等民间小说流行以前,刊印于嘉庆十四年(1809)的《警富新书》也以该案为主要创作题材。

《警富新书》当时在岭南流传甚广,影响甚大,并有各种版本,如《一捧雪警富奇书》等。凌氏后人凌扬藻曾购《一捧雪警富奇书》,读完以后,痛骂此书为“谤书”(诽谤之书)。他在《答黄香石书》中说:“穷方委巷,妇人孺子习观而饫听之,一闻曾大父(即凌贵兴)之名,无不切齿詈骂,几以为元恶大憝,古盗跖之不如者。虽贤人君子心知其非辜,而俗已纽于先入之见,谁暇为我左袒而户说以眇论乎?嗟夫!若天来(即梁天来)者,其狡黠险毒亘古今无与比,可谓极矣!

可见,凌氏族人一直认为,梁天来阴险狡诈,凌贵兴在“七尸八命”案中是被冤枉的,其形象随着各种小说的传播而被严重污名化,真是无处说理去。

尽管如此,现有的史料还是给该案的真伪提供了另一重想象空间。

据《岭南小说史》记载,清中期,岭南出现过另一部公案小说《绣鞋记警贵新书》。与《警富新书》的内容相近,《警贵新书》的主人公莞邑(今广东东莞)进士、户部主事叶荫芝也恃强凌弱,在东莞一带横行乡里,逼死多条人命。考虑到两书名字相近,所记载的案情及案发地又高度接近,且《警富新书》的作者“安和先生”在《警富新书》结尾曾云“欲知三人后世端详,请看《警富后传》”,因此,有人怀疑《警贵新书》很可能就是《警富后传》。而《警富新书》中提及凌贵兴制造“七尸八命”案,很可能也是“安和先生”依照岭南当地传说,糅合多个版本后编造出来的。

事实上,民间传说里鄂尔泰侦破七尸八命案,实乃子虚乌有。鄂尔泰确为雍正朝重臣,但据史料记载,在七尸八命案爆发前一年,雍正四年(1726),他已奉旨出任云贵总督,正忙于对云南、贵州等地进行“改土归流”。他不但雍正年间未曾到任广东,终其一生,也未有踏进岭南的记录。可知,民间传说中所谓鄂尔泰任钦差破七尸八命案,应是后人依照鄂弥达侦办穿腮七案的过程,强行附会到了更有知名度的鄂尔泰身上。

如果七尸八命案在侦办的主体上都存在后人的艺术加工,那么,“罪魁祸首”凌贵兴被传说和小说“污名化”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只是,这其中的可能性有多大,或许也正如梁天来奔走呼冤、无处申诉一样,清白难求。

唯一可以明确的是,雍正朝以后,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广州有些地方的梁、凌二姓是不通婚的,此案的历史影响倒是实实在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