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官”岑春煊:晚清大吏追捕外逃贪官的成与败

文:陈晓平

岑春煊是清末追捕外逃贪官的开创者。岑氏反腐,主要出于整饬吏治、堵塞漏卮的公心,带有立威扬名、筹措经费的目的。岑春煊虽未能追回周荣曜,借此整顿粤海关却取得极大成效。岑春煊引渡裴景福案例,凸显中西司法体系的冲突。百年之后,这个困居仍未彻底破解。

从“康党”到太后宠臣

史家陈寅恪云:“至光绪末迄清之亡,京官以瞿鸿禨张之洞等,外官以陶模岑春煊等为清流。”(《寒柳堂集梦未定稿》)

清流高官岑春煊是云贵总督毓英之子。毓英从云南“剿匪”起家,中法战争时曾入越作战,历任云南巡抚、福建巡抚等要职。岑春煊青年时入北京国子监读书,被称为“京城三恶少”之一,中举人后在京供职。甲午战争失败后回乡,1895年列名强学会,与来广西讲学的康有为深相结纳,1897年共同发起圣学会。

1898年,岑春煊回京,提出裁撤自己所在的太仆寺等闲散衙门,得到光绪皇帝激赏,未几,获授广东布政使优缺。政变后,得军机大臣荣禄庇护逃过一劫,调任甘肃布政使。

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京城危急,岑春煊率领一支军队以“勤王”名义赶到北京附近。“岑春煊迫不及待地挥师勤王,目的究竟何在?辅助光绪收回政权的可能性并非子虚乌有。”(桑兵:《庚子勤王与晚清政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66页)。大胆一点猜测,若时机出现,岑春煊打算辅助光绪皇帝脱离太后控制,与八国联军进行“和谈”,并迎接康梁回国。

时机没有出现。岑春煊乖乖地充当“前路粮台”,护送太后、皇上到西安,深得太后欢心。甫抵西安,官升一级任陕西巡抚,此后因联军侵入山西,太后感到威胁,调岑春煊前往处理。为镇压四川“拳匪”,调署四川总督。广西闹到“盗匪”遍地,太后担心太平天国重演,急忙把他调署两广总督。

岑春煊一上任,马上赶往广西,首先劾罢巡抚王之春、布政使汤寿铭、按察使希贤、广西提督苏元春,把一省四套领导班子一网打尽,然后布置“剿匪”。戎马倥偬之际,他还忘不了报一箭之仇,将南海知县裴景福革职提讯。

晚清“屠官”岑春煊

追捕周荣曜未果

岑春煊依仗太后宠信,发起一场前所未有的反腐战役,在署理两广总督的3年里,前后劾罢大大小小官吏1060人(刘声木:《苌楚斋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中华书局1998年,第594页),被人称为“屠官”。

岑春煊此举在整饬吏治之外,还有树立威信、缓解财政困难的目的。此前历任广东督抚为讨好慈禧,上缴中央的比例过高,还要协济广西等省份。岑春煊大力禁赌,又减少了巨额“赌饷”收入,财政已到山穷水尽地步。为应付剿匪、举办新政,岑春煊用参追亏空等措施,追回贪官侵吞的国有资产,缓解了财政困难。

1904年7月10日,奉皇太后懿旨,粤海关事务归两广总督管理。在“一口通商”时代,粤海关是清朝第一大关,粤海关名义上属于户部管辖,但监督一职均从内务府汉军旗人中委派,海关收入多解入内务府,供皇室享用,被称为“天子南库”。

此时岑春煊还在广西,朝廷命广东巡抚张人骏先行接管。1904年底,张人骏查出关库历年亏空二百数十万,奏请将库书周荣曜革拿查钞(《光绪朝朱批奏折》第74辑,第592页)。周荣曜闻讯潜离广州,入京行贿管理外务部的庆亲王奕劻。1905年9月4日,内阁奉上谕:“命候补三品京堂周荣曜充出使比国大臣。”(《光绪朝上谕档》第31册,第116页)

被通缉的贪污犯,可以用钱买到“出使比国大臣”,周荣曜不仅是“带病提拔”,还是“带罪提拔”,开了一个国际玩笑。周荣曜盘算,庆王是领班军机大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地方督抚总是要给面子,放他一马。

可岑春煊不吃这一套。他迅速上奏将周荣曜革职并“严拿监追”。周荣曜知道敌不过,经香港逃到暹罗(今泰国),隐姓埋名。岑春煊将周荣曜在广州的产业悉数查抄充公。

周荣曜原是没读过什么书的无赖子。他的舅父傅秩西充粤海关库书(登记账目的小吏),年纪大了想退休享清福,把这个职位顶让给外甥。周荣曜当库书20年,侵吞库款达200多万,数目惊人。暴富以后,以穷奢极侈著称于羊城。某年嫁女,妆奁清单大书“不求人”三字,意谓嫁妆包罗世间万物,应有尽有(《广州文史资料》第六十辑,第226-227页)。

被查抄的周荣曜产业中,最著名的是位于西关宝华正中约的大宅。这座大宅面阔十三开间,进深二十余进,内设戏台,极尽奢华。充公后,部分建筑用作商办粤汉铁路总公司办公楼。(黄国声:《最后的超级西关大屋》,载《羊城沧桑》第2辑)岑春煊没收周荣曜经营的花县灰鼠岩灰矿,在广州河南创办广东士敏土厂(水泥厂),这个厂址后来成为孙中山开府广东的大元帅府,至今尚存。

岑春煊从惩治周荣曜入手,彻底厘清粤海关历年积弊,单此一项,每年粤省可增加收入70多万,这在当时是笔巨款,为举办新政提供了经费。张人骏、岑春煊清理粤海关积弊,用的是循名责实的传统方法,并无太多巧妙,关键在于将原有各项收支制度加以落实,明确责任,说到做到。这一套经验,后来为各地海关所效仿,收到明显效果。

研究晚清经济史的学者,多将张人骏、岑春煊的措施称之为“粤海关改革”,其实滥用了“改革”之名。清理粤海关的措施,只是从原有制度精神出发,严格贯彻实施,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准确的说法,是“整顿”。改革是对原有制度进行修改或创设新的制度,是个中性词,其效果如何需要作中立评估。不是每个政策措施都需要采用“改革”之名,巩固完善已有改革成果,纠正偏差,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贪官周荣曜十分机灵,汲取了裴景福的教训,不是匿居香港、澳门,而选择到泰国躲藏。与香港、澳门相比,泰国地域广阔,清廷耳目不灵,无法查实。岑春煊无可奈何,让周荣曜逃脱了人身惩罚,只能没收资产了事。岑春煊基本达到目的,受当时条件的限制未能追捕到周荣曜情有可原。

成功引渡裴景福

同样是潜逃境外,周荣曜逃脱了,南海裴景福却被引渡回国受审,过程则充满艰难曲折。

裴景福是否有罪,从法律上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我国从春秋时代起,即有“罪疑从无”“罪疑惟轻”的司法传统,但《大清律例》取消了传统“疑罪”的规定,给了地方官上下其手的空间。

桑兵指出:“晚清吏治败坏,几乎无官不贪,若以此划线,几乎无人不在可参之列。岑春煊穷追不舍,别有潜因。”(《庚子勤王与晚清政局》,第264页)。桑兵据《睫闇诗钞》序言,怀疑裴景福负责查抄康有为私宅时,可能发现了岑春煊与康有为“勾结”的书信,引起报复行动。笔者从茅海建著作找到线索,发现在戊戌政变以前,岑春煊已开始弹劾裴景福,抄家事件使仇恨升级。

在“百日维新”期间,两广总督谭锺麟对变法毫不热心,遭到皇帝批评。康有为探得消息,策动御史宋伯鲁弹劾谭锺麟,奏折中并提出以梁启超姐夫、乡试座师李端棻取而代之。(茅海建:《从甲午到戊戌—康有为〈我史〉鉴注》,第636-638页)

显然,这是“康党”攫取地方权力的一步棋。岑春煊也是李端棻学生,积极配合弹劾谭锺麟“阻抑新政”,顺带也参劾番禺知县裴景福“遇案受贿”(《德宗景皇帝实录》二十四年七月己卯)。若作合理推测,南海、番禺两县是省城附廓,知县都是总督亲信,裴景福精明强干,或许恃宠而骄,对年轻的布政使岑春煊有所怠慢。

谭钟麟

1903年9月,岑春煊再莅粤地,在戎马倥偬之中,不忘上奏一本:“南海县知县裴景福,叠据绅民禀控,婪索有案。”奉到上谕后,即将裴景福收监于番禺县署,勒令追缴“赃款”十二万。裴景福先交上现金四万,后又追加上缴股票、衣物等价值三万,而后报称力竭。

岑春煊委派按察使程仪洛调集案卷搜索证据,发现裴景福“平日弥缝,极为周密”,案卷“不足以为凭”,怀疑“其贪酷之事,皆由门丁某某为之,过付助虐”(岑春煊奏折,转引自《河海昆仑录》,第4页)。但两个门丁闻讯已逃之夭夭。至此,物证、人证俱缺,已失去定案的基础。

岑春煊对裴景福采取的是先定罪、后取证的做法,违反了司法程序。不能说裴景福完全没有受贿嫌疑,问题是办案必须做到证据确凿。办案官员用尽心思,最后只找到赌商账簿贿赂记录有“南属”两字作为“物证”(《河海昆仑录》,第4页)。所谓“南属”,指的是南海县合属文武弁差,并非指某一个人,可以指全体,也可以指南海县部分员弁。据此定案,未免牵强。

1904年4月17日凌晨,预感到不能得到公正审判,裴景福偷偷出城,搭乘轮船前往澳门。岑春煊闻讯,派人往澳门交涉,并把军舰开到澳门海面,向澳门总督施压。(《河海昆仑录》,第3-5页)

此事引起了中葡之间的严重交涉。葡萄牙按照国际引渡法则,提出“交犯”的前提是不得判处死刑、不得施加虐待;中方考虑后终做出让步,承诺改判为非死刑的刑罚。到1905年8月9日裴景福被引渡回穗,只能流放新疆。

东方国家要求西方国家引渡嫌犯或罪犯,经常发生与“西方价值观”的冲突。按照西方各国惯例,政治犯不引渡、两国均认定为犯罪才引渡、一般不判死刑、对疑犯实行人道主义等。东方国家很难理解这一套,往往把这种要求视作“干涉内政”,故交涉常常闹成僵局。这是“西方价值观”作祟呢,还是未能“与国际接轨”造成这种困局?

岑春煊运动式反腐短期内收到明显成效,他本人也比较廉洁,但个别案例则不免有挟私报复的嫌疑。反腐最终目的在健全法制,以求渐进于法治。为报复而入人以罪,违反了司法程序,侵蚀了法治赖以存在的公正精神。不过,除个别案例外,岑春煊所参劾的贪官,绝大多数是罪有应得。笔者对岑春煊“吹毛求疵”,乃春秋责备贤者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