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和许广平的恩恩怨怨,纠缠到老,不休不止,谁是谁非?
来源:青史君呀
周作人和许广平的关系,实在难以言明,按理说,他们之间有鲁迅先生当联系,应该是亲戚,但事实上,这两个人的关系很复杂,实在无法用言语表达。周作人不把许广平当嫂子,只把她当成鲁迅的小妾,而许广平在周作人有社会地位时,对其一直很尊敬,但在周作人失势时,许广平就用痛打落水狗的态度对待周作人。
在1947年周作人入监狱之前,许广平给周作人的信里以学生自居,尊称周作人为先生。而周作人也只把鲁迅的发妻朱安当嫂子,对许广平这个比自己小一二十岁的女学生全无敬意,但许广平当时并不生气,因为她有求于周作人之处还多着呢,比如说,赡养鲁迅的母亲周老太太和鲁迅发妻朱安。
鲁迅先生病故后,周老太太和朱安并没有得到任何遗产,除了她们在北平居住的房子和留在北平的书籍,而这两样东西又不能出卖,她们何以生活?当然靠许广平寄钱。
为什么要靠许广平寄钱?鲁迅留下的存款让谁保管了?这就不用说了。而且许广平还派人向朱安要走鲁迅的全部版权,由许广平处理。
当然开始不是许广平寄钱,而是由跟鲁迅有业务来往的北新书局支付一百元,可是到(1937年)“八一三’抗战”起,北新书局即行停付,这就要由许广平寄了。可是许广平说她没能力就应付,让周作人和她分摊,一人寄50元。
后来周老太太病故,应该赡养的人只有朱安了。许广平还给朱安写信,说周作人有钱有地位,让朱安找周作人借钱。
在此期间,许广平对周作人是毕恭毕敬的。后来许广平被日本人抓进监狱,已经投靠汪伪政权的周作人积极营救。
再后来抗战结束,日本侵略者被打跑了,1947年,周作人以汉奸罪被住进监狱,等他出狱时,已经是1949年1月了。周作人没有离开祖国,而是选择留在大陆。
但周作人的地位却一落千丈,直接沦落入社会底层,财产在入狱时已经被没收,房屋也不属于他,他每月还要交房费,此时的周作人一贫如洗。
而许广平却被尊称为鲁迅先生夫人,由此发迹,官运亨通。周作人和许广平这两个人的地位来了一个天翻地覆的大变化。
因为周作人的特殊身份,他的作品难以发表,只能靠翻译些东西养家糊口。人民出版社经常找周作人谈话,考虑到影响他翻译作品的时间,就给他一些谈话费,许广平很生气,批评这些工作人员:“周作人又不是律师,你们为什么要给他谈话费?”
后来许广平在1963年6月7日的《北京晚报》发表的《火炬·黎明·旭日东升》一文中说:“鲁迅逝世以后,汉奸周作人在华北充当敌伪督办,他借口鲁迅母亲等人生活困难,指示别人整理出鲁迅所藏的中文、日文及其他外文书籍,编成书目三期,到南方去出卖。我因开明书店一位朋友的帮助,得知此事,托其借来书目一看,大惊失色,知为有意毁灭藏书,企图以此来消除鲁迅影响,因即设法辗转托人留下全部藏书。”
周作人见报后十分生气,哪有这样颠倒黑白的?于是立即给报社写信反驳,内容如下:
记者同志:
七日贵报登有许广平女士的一篇文章,中间说及出售鲁迅藏书的往事,辞连鄙人,仿佛说是我的主意,事实有她当年的一封信为凭,完全不是这样的。今照抄一份送上,请赐一阅。据信中所说,自民国卅一年春即不能汇款,以后先母先嫂的用度即由我供给,此为分所当然,说不上什么“鼎力维持”,但是“俾将来继续清偿”,结果却是一番胡来的诬蔑,实真是最可感荷的了。不敢希望沾污一点贵纸的篇幅,只是请你花费些许贵重的工夫,请把那书信通看一过罢了。
1944年8月31日许广平写给周作人的信内容如下:
“日前上海报载,有北平家属拟出售藏书之说,不知是否属实。果有其事,想为生计所迫使然。鲁迅先生逝世以来,广平仍依照鲁迅先生生前办法,按月筹款,维持平方家属生活,即或接济不继,仍托平方友人先行垫付。六七年间未尝中辍。
直至前年(卅一年)春间,身害大病,始无力如愿,病愈之后邮政银行商店俱无法汇款,而平方亦无熟人可托,束手无策,心甚不安。不久前报载南北通汇,又多方设法仍苦无成。其间重劳先生鼎力维持,得无冻馁。
前者出售藏书之消息倘属事实,殊负先生多时予以维持之意,广平特恳请先生向朱女士婉力劝阻,将鲁迅先生遗书停止出售,即一切遗物亦应妥为保存,亦先生爱护越先贤著作之意也。
至朱女士生活,广平当尽最大努力筹汇,如先生有何妥善方法示知更感。倘一时实在无法汇寄时,仍乞先生暂为垫付,至以前接济款项亦盼示知,俾将来陆续清偿,实最感荷,先生笔墨多劳,今天以琐屑相烦,殊深感愧,尚祈便中赐教一二,俾得遵循。”
当年这封许广平的书信里言语里充满了恭敬和对周作人的感激。可是现在今非昔比的许广平又是如此反应的呢?
许广平在6月21日致《北京晚报》记者的信中,做了回应。信中说:“转来周作人信,知此汉奸年老仍火气十足,希免其罪恶之责,而来信未能一语反驳其出售藏书之事。这事乃一九四六年我到北京时,见了宋紫佩先生,亲自告诉我周作人如何下令馆员整理书目情况(后来,周作人迫他认其私宅偷盖房屋而要他[宋]认是公账。即有通同作弊之嫌。宋愤而生病,致双目失明,现已死)。宋当时在北京图书馆任职,情况不会不确。后见朱女士(鲁迅前夫人)亲手交出整理书目三本(现存鲁迅博物馆)。我当即劝她保存遗物,并允负责其生养死葬,立有合同,以防周作人家属挑拨发生问题。这些都有文件在博物馆内。
当然,从我写给周作人的信(来信附来的)看出,我那时听说出售藏书,明知是他所为。朱女士目不识字,如何能策划图书馆人来给她服务呢?事实了然,后面主使即是谁。我苦心孤诣,写这封信去,说明请他暂为垫付,以后陆续清偿。他却并无清单寄来,我自无法清偿,现在仿佛是我“胡来诬蔑”。
而不知他身为汉奸,烜赫一时,当其尚未下水时,亲友为之挂怀,钱玄同先生天天去他家守望。我亦曾写信给他,并寄去五百元,托辞说母亲年老,怕受惊吓,请他亲自陪送老母南下。后接母亲来信,说:年老不能来,寄来的钱,自作零用了。
周作人写文章在上海《戏周刊》上说,他不能南下(当时很多人劝他南下),因老母寡嫂需他维持。好像他的做汉奸是为了老母及寡嫂(朱女士),已经轻轻地把“汉奸帽子”推给别人了,明眼人当然晓得的。
至于老母寡嫂生活,事实是一九三六年鲁迅死后,每月由北新书局支付一百元,到“八一三”抗战起,即行停付。
战争期间,我即托在辅仁大学任教的李霁野先生按月垫给朱女士五十元(这之前,我因儿子身体多病,经朋友介绍,想到南洋工作,要离开上海。曾有信给周作人,托其照顾北京家属。经其回信,说母亲他可以负担,朱女士则不管了。我才无法,转托李霁野先生,每月筹寄五十元的)。
后来,北京沦陷,上海亦成孤岛,李霁野逃离南方,又被人拘禁,就听说有北平(旧称)出售藏书之事。由来薰阁人亲自带至南京,陈群看了书目,全部包下,但来薰阁负责人忠于周作人,望在上海得更高价,才到上海向书肆兜售,我才得知。观我给周作人信中所说(你们转来的),实千方百计想对北京家属负责,而不是如他所说“胡来的诬蔑”的那样子人物。”
以上的资料就是周作人和许广平的信件内容。
从这些内容来看,到底谁是谁非?许广平说她不还钱是因为周作人没有给她开单子,问题在于人家都没有想让她还,怎么好意思向她开单子?如果她有意还钱的话,应该主动要周作人问问该还多少钱!这种普通人都明白的道理,许广平这么精明的人怎么会不明白?
许广平是句句不离周作人是汉奸,可凡事就事论事,既然讨论的是卖书的事,为什么还要扯到另一件事上?周作人在政治上是有污点,附逆投敌,罪不容赦,但是卖书和家务事都要扯到这件事,是不是理亏找不到理由了就扯这件事?实在是匪夷所思。
欠了人家的钱,三十年都不还,反而说债主没开单子从不逼债讨债,这是一个讲道理的女人应该说的话吗?许广平两年多中断对朱安的供养,直到卖书事件出来后,许广平才通了邮路,继续给朱安寄钱,这说得过去吗?
而许广平说周作人背后指使朱安售书一事是听宋紫佩所说,但是宋紫佩早已亡故,查无对证。而文中许广平说周作人因房屋纠纷气得宋紫佩双目失明更是无稽之谈,反正当事人都不在了,周作人处于弱势,她想怎么说就可以怎么说。
而许广平又称朱安为鲁迅前夫人更是不妥,鲁迅一生未与朱安离婚,也未和许广平结婚,朱安是鲁迅唯一的合法妻子,怎么会成为“前夫人”。而许广平被称为“鲁迅夫人”是在解放后,鲁迅被捧上神坛后她才得到的称号,在解放前,没人叫许广平为鲁迅夫人,鲁迅友人许寿裳写的《鲁迅年谱》里称许广平为鲁迅的同居者。
只能说,周作人当初真不应该积极营救许广平出狱,何苦搬了石头砸自己的脚?
周作人晚年写给鲍耀明的信中,对许广平的评论是这样的:“她系女师大学生,一直以师弟名义通信,不曾有过意见,其所以对我有不满者殆因迁怒之故。内人因同情于前夫人(朱安),对于某女士(许广平)常有不敬之辞……传闻到了对方,则为大侮辱矣,其生气也可以说是难怪也。来书(鲍耀明信)评为妇人之见,可以说是能洞见此中症结者也。”
周作人1967年5年6日病故,1968年3月3日,许广平病故,而由此他们的恩怨到此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