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溯美利坚的观念世界: 一七七六至一七八七

编者按

就在不久前,迈克尔·朱克曼(Michael Zuckerman)教授在谈到戈登·伍德《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这本皇皇巨著时,仍然用了极其赞叹的语调:如此精妙,如此权威,如此完备自洽。而要完全、精准地评论这本名著是非常困难的,本文作者试图概括的是伍德悉心发掘的从1776年《独立宣言》发表、到1787年制宪会议时期美利坚的观念世界,希望将更多读者带入这段精彩迷人的美国史。

文: 邢承吉  来源:《读书》

美国著名历史学家戈登·伍德(Gordon S. Wood)的《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1776—1787》(The Creation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 1776-1787)完成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也是伍德的第一本书。它讨论了一七七六年美国革命到一七八七年费城制宪会议期间的政治辩论如何深刻塑造了美利坚独特的政治文化传统,其内容触及美国政治制度、思想文化、意识形态之中最核心的方面。在美国宪法确立两百周年纪念之际(一九八七),早期史最重要的刊物之一《威廉·玛丽季刊》(The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专门组织了一场研讨会,邀请了十二位历史学家回顾伍德这部大作的影响。“如果说哪本历史著作称得上是‘现代经典’的话,”《威廉·玛丽季刊》的编辑恭恭敬敬地写道,“此书肯定算是一部经典之作。”当时,伍德的“同门”、以研究美国宪法史闻名的杰克·拉考夫(Jack Rakove)同在受邀之列,他在书评中充满敬畏地回忆当年导师伯纳德·贝林(Bernard Bailyn)带他去哈佛大学图书馆参阅伍德博士论文的情景:“自那以后,作为教师与学者,我曾无数次重新翻阅《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伍德在各个章节对复杂历史的变化做出了细致精妙的解读,尽管对这部作品的内容已经十分熟悉,却依旧无法减少我对此书的崇敬之情。”此书出版后,即被视为伯纳德·贝林《美国革命的意识形态起源》(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1967)一书的续篇,而即便是将伍德借以荣膺普利策奖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The Radicalism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1992)斥为“古怪、奇异”的荒诞之作和“精致优雅的激进主义”(the genteel radicalism)、素以倡导社会史和文化史著名的迈克尔·朱克曼(Michael Zuckerman),也称赞伍德的鸿篇巨制“一丝不苟地发掘了美国已逝去的观念世界”。

戈登·伍德:《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1776—1787》(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1998)

要理解伍德此书的主旨,其中一个关键线索在于把握伍德所谓的“美国革命的辉格主义意识形态渊源”。伍德首先通过揭示一系列看似吊诡的悖论(包括美国革命以前的美利坚人非但没有受到英王压迫而被“逼上梁山”,而且比当时世界上其他地区享有更多的自由,也包括“殖民地人是站在英国的政治传统上反抗英国”),调动读者对这场革命意识形态渊源的好奇。而在他看来,造就这一系列悖论的根本原因在于殖民地人在革命前夕不断出版、阅读、援引、摘抄的激进辉格派的思想。这些摘抄和引用是带有极大片面性的,因为这些激进辉格派对英国当局心怀不满,而殖民地所广泛阅读、引述、摘抄和翻印的,却恰恰是这批在英国主流政治话语中被边缘化的文本。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革命并非一场推翻英国宪政的革命,相反,其革命的意识形态渊源,实际上建立在另一套捍卫英国宪政传统的话语基础之上。

戈登·伍德

当然,伍德对辉格主义的阐释继承了其师伯纳德·贝林对美国革命意识形态渊源的探索路径。“无论美国革命有着怎样的缺陷,它都不是一场沉默的革命。”贝林在《美国革命意识形态的渊源》的开场白这样写道。这本书的构思起源于对美国革命时期小册子的重新整理,贝林在十八世纪吵吵闹闹、喧嚣的小册子里,发掘了殖民地人的焦虑和担忧、对腐败和阴谋的恐惧,以及捍卫自由的迫切之情。他强调这一时期殖民地人观念变化的激进性,并将美国革命视为一场具有现代性意义的意识形态、宪政和政治维度的革命。由此,贝林将十八世纪归结为“意识形态的世纪”(an age of ideology);在他看来,殖民地人“造反”的逻辑之一,就是基于他们对潜在的、试图破坏殖民地自由的阴谋充满了恐惧和怀疑,而这种恐惧和怀疑又都根植于某一种真诚而坚定的信念或意识形态之中。

伯纳德·贝林:《美国革命意识形态的渊源》(Belknap Press; Enlarged edition,1992)

《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在《美国革命意识形态的渊源》发表两年后问世,伍德在辉格派的思想中发现了相似的焦虑和恐惧,并进一步挖掘了思想观念所具备的强大生命力。探析十八世纪跨大西洋世界的政治话语,伍德发现美利坚人当时所熟悉的政府理论是依照古典的权力谱系理解政治,将人民和统治者预设为势同水火、黑白对立的两端。而激进辉格派又总是义无反顾地站在平民这一边,将统治者视为奴役人民的阶层,当他们看到人民“轻易放弃自己的情感和热情,默默服从统治者支配”,并甘为统治者摆布甚至成为鱼肉时,就将此视为王权处心积虑试图奴役人民的阴谋。由此,伍德带我们走进了激进辉格派的思想脉络。在辉格派看来,凡是对人民好的,必不利于统治者;而统治者的权力与独裁,也注定有悖于人民的自由和幸福。这种关于权力二元对立的观念,正是辉格派思想的基础。

1832年英国议会上辉格党成员正在介绍一项议案(britannica.com)

激进辉格派的思想深深嵌入到美国革命演进与制度设计的各个阶段。首先,殖民地人动用这种意识形态反对英国。他们断定英国正走上古罗马帝国无可救药的腐败之路,国王的暴政将原本旨在保护人民的宪法撕毁,英国人所珍视的自由传统即将毁于一旦,英国深陷于腐败之中、踉跄于毁灭之际,而令殖民地人恐惧的是英国王室已经将目光投向了纯洁的、完美的、年轻而没有腐败的新世界。伍德认为,类似的危机感继而成为美国革命重要的话语基础。这套关于辉格派的解释框架在全书中不断被深化和巩固、反复出现。其次,辉格派根深蒂固的对权力的怀疑、对权威的质疑,并没有随着独立战争的胜利而熄灭,而是迅速扩展到革命以后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成为美国人根除暴政、建立新的人事任命、设立分权原则、重构代表制关系的思想资源。

当然,革命一代并没有止于激进辉格派的思想观念,而是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套具有现代性的政治概念体系,并开创了美利坚的政治科学。就此,丹尼尔·罗杰斯(Daniel Rodgers)评论,伍德的作品将美国建国史置于传统和现代的分界点,诠释了美利坚的现代性渊源。在伍德看来,从一七七六年《独立宣言》发表,到一七八七年制宪会议的这段时期内,美国革命缔造了一种“真正原创性的政治理念,独特的政治制度”,它的政治文化同样发生了最彻底,也最根本性的转变。而伍德也在英文版的序言中坦言,对这一时期美国的政治文化的根本性转变的好奇,正是促使他动笔撰写这部书的最初动力。对伍德而言,美国革命以后一系列现代政治概念体系的建立,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的改革。首先是人事方面的改革:基于辉格派对权力根深蒂固的不信任,美利坚人不但试图弱化地方长官和州长的权力,而且确保行政长官的职务进行频繁轮换,人民有权弹劾政府官员。其次,改革的精神,也集中体现在这一时期确立三权分立的原则—为防止权力集中于一人之手而被滥用,革命一代意识到必须确保政府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彼此独立—相互分离,彼此制约。第三,美利坚人试图将代表视为行使他们的权力指示的代理人,他们试图争取的,因而是一整套基于新英格兰乡村基层民主政治实践的“事实性代表制度”(actual representation),这与英国臣民因共同的价值和传统而甘愿接受与自己没有利益和情感联系的陌生人成为自己利益代表的“实质性代表制度”(virtual representation),已日渐出现差异。第四,美利坚人依照辉格派政治科学试图效仿英国宪法,建立一个混合制的共和政府,平衡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这三种不同政府模式的优劣,并创建两院制的立法机构,让“诚实”的平民和“智慧”的自然贵族都在政府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就此,伍德探索了美国革命时期立法、行政、执法这些具体权力层面的改革,并顺藤摸瓜地挖掘出美利坚共和国缔造之初一系列制度设计,如何受到了辉格政治传统和共和主义观念的塑造,并在具体保障自由的层面贯彻了这两方面的意识形态。

一七七六年《独立宣言》

从美国革命到制宪会议时期的变革之激烈,使得最初关于美国革命的术语和概念的重心都发生了转移。基于辉格主义思想渊源之深远影响,美利坚人不仅恐惧英王的暴政,而且对自身鲁莽的政治发明有着与生俱来的恐惧,他们因此时刻防备着自己,把立法者视为接受了人民委托的代表,将参众议院和国会官员视为人民的代理;而与此同时,他们又时刻疑心着权力的滥用,因此设计了分权的制度,使权力能彼此制衡。由此,美利坚人在循序渐进的自我疗救和制度摸索中,逐渐创立出一套独一无二、具有革命性的政治制度,而这种制度将统治者转变为被统治者的同时,也把政府的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牢笼。

当然,喧哗和纷争并未就此离开美国的政治舞台。伍德对美国革命的结果似乎持有较为悲观的看法。他认为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摆脱了缰绳,日渐脱离了最初制度设计的原意。亚当斯是美国革命时期极富代表性的人物,他的《关于政府的思考》《美利坚合众国诸政府宪法之辩护》都是这一时期关于政治和宪法思辨的经典之作。然而伍德指出,就连将自己全部生命与心血与美国革命联系在一起的约翰·亚当斯都未能跟上美国革命以后一系列政治制度变革的节奏。这也在另一个侧面展现出一七七六到一七八七年这段时期美国政治文化的剧烈转变。由此,伍德借时人之言指出,美国革命行进到后来,已然“走火入魔”,剧烈地颠倒了社会秩序。不论是比尔德夫妇(Charles Beard and Mary Beard)的《美国文明的兴起》(The Rise of American Civilization, 1927)还是梅里尔·詹森(Merrill Jensen)的 《邦联条例》(The 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 1940)都将十八世纪八十年代描绘为激进主义被遏制、“内部革命”被击退的时期。

比尔德夫妇的《美国文明的兴起》与梅里尔·詹森的《邦联条例》

但与这些强调经济利益、社会阶层和区域冲突的进步主义时代的历史学家不同的是,伍德从观念和意识形态渊源的层面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激进过头”的美国革命。与此同时,伍德也不断强调建国一代是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中摸索出了一套奠定美利坚共和国基础的、独特的政治制度。这种不确定性表现在许多方面。例如,他发现,在一七七六年打破君主制社会、与英国的血缘纽带一刀两断之时,激进辉格派标举的是共和主义的道德理想。他们从古罗马帝国衰亡的历史总结中得出一种类似于“政治病理学”的结论,认为一旦勤劳和美德为肮脏的腐败和傲慢的品行代替,奢靡挥霍、唯利是图、卑躬屈膝、淫秽堕落像癌症一般传播,再宏伟的帝国大厦也会行将崩塌,他们设想中的破而后立的共和主义的精神应当是勤劳、节俭、自制的。在伍德看来,这种共和主义道德理想恰是启蒙时代的意识形态支柱,也是建国之父们政治思维和价值判断的行动指南。

然而另一方面,伍德也指出,这个道德理想模糊不清、充满了不确定性,为美国的制度设计、立宪辩论等方面的矛盾埋下伏笔。事实上,伍德对这一道德理想的最终结果是悲观的。他认为,各派势力很难就建立怎样的新秩序达成共识。一些人不愿摧毁社会的等级秩序,也不愿破坏自然差异或正当努力导致的贫富差异,对他们而言,美国革命并非要造就一个拉平主义的社会,而是试图创造一个富有社会流动性、机会均等的新世界,因而建立一个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的混合制政府最为合理;另一些人,像宾夕法尼亚的激进派潘恩、托马斯·扬、本杰明·拉什等,则试图缔造一个真正平等的社会,借助美国革命对自由和平等的诉求打破家长制的社会等级,他们相信“自由的起点应该像水平面一样平等”,因此竭力反对模仿英国建立两院制,对参议院心怀警惕。伍德认为,这样分歧的最终结果是,新秩序并没有带来一个道德的理想国,人们照旧迷恋奢侈、沉迷腐败,为了权力而明争暗斗,而阴谋诡计、炫耀与平庸,也都没有随着革命的成功而远去。

托马斯·潘恩《常识》

全书最后的讨论焦点落到了一七八七年联邦主义者和反联邦主义者围绕宪法进行的辩论。像麦迪逊这样的联邦主义者主张建立新的全国政府以挽救联盟、强化联邦,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真正将十三个殖民地合并在一起。而这些提议遭到了反联邦主义者的强烈反对,反联邦主义者斥责新政府的贵族主义倾向,认为它巩固了南部上层的贵族制特性,漠视了社会底层的利益。值得注意的是,在矛盾的复调中,伍德义无反顾地站到了精英一边。他指出,革命将政府几乎完全置于天性猜忌多疑、肆意任性、“难伺候、爱抱怨”的人民之手,致使革命走入拉平主义的道路,人民开始无法无天,滥用立法的权力,这些都一度使革命的成果危在旦夕。美国革命并非不够激进,这似乎成了伍德一以贯之的论调;在二十多年后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中,伍德进一步指出,就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转变看,美国革命不仅彻底改变了北美的社会组织架构,而且对接下来的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

戈登·伍德:《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Vintage; Reprint edition,1993)

在伍德看来,他所揭示的是革命一代对建立怎样的混合政府、如何平衡两院的利益做出的种种辩论和思考,既讨论了宾夕法尼亚激进派对众议院完全控制政府的主张,也兼顾了社会上层对如何选拔有智慧和杰出人品的社会和知识精英进入参议院的讨论;美利坚人已经将议会想象成人民平等参与的立法机构,而即便这一立法机构完全排斥妇女、黑人和少数族裔,这些早期的政治设计还是推进了白人男性之间的平等,对当时十八世纪的跨大西洋世界而言,已然是十分激进的变革。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仍需注意,伍德的讨论完全忽略了妇女、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种,也没有真正顾及身处社会底层的白人。伍德似乎是站在亚当斯这些精英的立场上审视美国革命的激进性的。例如,就潘恩而言,伍德的确引述了《常识》的观点,然而却很少讨论潘恩这些被边缘化的激进主义者在美国革命以后的经历,而是始终透过像亚当斯这类精英人物的滤镜审视革命后期的一系列变革。伍德深入的思想讨论中的确将许多人物穿插其间,但他并没有言明自己试图讨论的究竟是谁的观念。他似乎也没有告诉我们他所着墨的思想观念主体中,究竟排斥了哪些社会群体,而激进辉格派的政治话语和美利坚全新的政治科学,又为哪些特定的社会阶层所接纳。此外,他所运用的史料几乎全都来自殖民地的社会精英(律师、官员等等)。这正是加里·纳什(Gary B. Nash)这样提倡“自下而上”视角的历史学家所试图挑战的“建国之父这样的伟人所主导的历史叙事”。由此人们自然要问,伍德所引述的这些精英和权贵阶层的文献是否能为小店主、手艺人、农民和普罗大众发声?当然,伍德对此似乎并不担心,相反,他对六十年代以来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反而颇有微词。他曾指出,美国历史上没有哪个时段像建国时代一样,让政治精英扮演如此关键的角色,为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的活动提供这样广阔的舞台。伍德认为,文化史和社会史对美国早期史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研究,使历史学家忽略了总统选举、国会辩论这些美国早期历史中最精彩的政治史内容,已经非常可惜,而为了关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和心态而无视这一时期的杰出人物,更是舍本逐末。

伍德的上述观点自然会引来关注文化史和社会史的学者的不满。不过这些立场与观念的差异,并不妨碍人们欣赏这部优秀的史学著作。最近我与迈克尔·朱克曼坐在宾大一间咖啡馆里闲谈,偶然问及伍德这部多年前出版的巨著。此时已然退休多年的朱克曼教授依然无法赞同伍德的这些主张,就在几年前北京的一次会议上,他还与同样受邀来到中国的伍德在大会上针锋相对。然而朱克曼教授谈起《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却心悦诚服地提到,此书虽然仍是精英笔法,但已经比此前更精英的史学写作更加兼顾下层的视角,就这些进步而言,加之此书论述的宏大规模,使之终究不失为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著述。

伍德的书详细描述了以制度制约权力的细密复杂、曲折反复的过程,并借此梳理了美国革命独特的意识形态渊源。何谓政治史,我们应当写作怎样的政治史?这些问题则见仁见智。不论我们是否同意上述伍德对美国早期史写作中社会史和文化史的立场与态度,然而我想有一点不得不承认,即美国早期史中关于制宪会议、总统选举和制度设计的辩论构成了这幅历史画面中十分精彩的部分,而伍德的这些讨论也成功地将我们带回到制宪会议最有趣的场景中。在一九九八年重印版的序言中,伍德自陈写作之初,只是想写一部能激发人们对美国制宪会议兴趣的历史著作,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人们会将他的这本书与贝林的《美国革命的意识形态渊源》以及波考克(J. G. A. Pocock)在七十年代刊印的《马基雅维里时刻》(Machiavellian Moment,1975)联系在一起,更没有想到罗杰斯会将这一系列作品的发表视为共和主义(相对于以比尔德为代表的进步主义史学和以路易斯·哈茨为代表的共识学派)作为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兴起的标志(Daniel Rodgers,“Republicanism: The Career of a Concept”)。《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已经圆满地完成了他的初衷。而《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更是如此,乔伊斯·阿普尔比曾这样写道:“通过伍德,如今成千上万的读者也被引入我们如此热爱的殖民地时期的美国历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