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没有“南京”这个地名,为何和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
熟悉中国近代史的人,对《南京条约》应该不会陌生。《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意义十分重要。但许多人可能不知道,在清朝时期根本没有“南京”这个地名,那《南京条约》的名字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的清廷和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中国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开始。
这一段话是初中历史课本就有的,而且是很重要的一课,但是呢我在这里问大家一个冷知识:《南京条约》为什么会叫《南京条约》呢?
近代史第一课就是讲《南京条约》的,有人可能说你这是废话,因为条约在南京签订的啊。
英国画家JohnBurnet所绘《南京条约》签订场景
清政府代表在泊于江宁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亦皋华丽号)上与英国签署《Treaty of Perpetual Peace and Friendship between China and Great Britain》,翻译成中文就是《英中永久和平友好条约》,简称叫《Treaty of Nanking》,所谓“南京条约”其实是外国人的叫法,外国人一直这么叫的。加之后来地方确实也是叫南京,所以我们也跟着说《南京条约》。
英国人之所以将江宁府翻译成南京,很可能还是习惯使然。虽然清王朝不承认南京这个地名,但南京人私下里还是会这么叫的。英国人并不知道这里面的道道,当地人管这块地方叫南京,他们便直接音译为了Nanking。就跟当年的香港一样,根据本地人广东话发音,香港的英文名称便被英国人音译为了Hong Kong。当然,也不排除欧洲人早就知道南京这个地方,毕竟明王朝与欧洲还是有来往的,意大利人利玛窦在明朝时就曾经到过中国,欧洲人知道南京这个地名不足为奇,将其音译为Nanking也便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清王朝虽然取代了明王朝,南京也成了江宁府,但欧洲人并不明白这里面的门道,依旧使用Nanking这个地名其实也是说得通的。
后来,随着民国将江宁府重新改为了南京,后来南京甚至还成为了国民政府的首都。咱们中国的史学学者便约定俗成、以《南京条约》来指代这份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了。中共建政后保留了南京这个地名,而江宁则变成了南京市下属的县、区,史学界自然沿用了民国时期的命名规则,继续保留了《南京条约》这个说法。
然而南京是我们现在的叫法,清朝的时候是根本没有“南京”这个地名的,这里叫江宁府!其实还真的是如此。江宁府不仅是清政府统治江南地区的政治、军事重镇,而且是经济枢纽和文化中心。
其实此条约清朝是叫“万年和约”,可这份条约太过丧权辱国,尤其是英文版,更加直白!以至于签署这份条约的官员根本不敢将英文版的条约直译成中文版上报道光帝核准。于是,经“春秋笔法”修饰过之后的中文版条约被送到了道光帝的案前。“天真”的道光帝居然以为条约签署之后便可以天下太平了,于是亲自为这纸条约赐名《万年和约》。因为道光帝的介入,所以《万年和约》也成了清王朝官方给《南京条约》的正式名称。然而,这份经“春秋笔法”修饰过的所谓《万年和约》,英国人根本不认账,这帮强盗只认英文版!
那这就奇怪,中国当时明明没有南京,外国人干嘛硬是叫“南京条约”呢!这个例子其实很罕见,就连中国史书也一样:写清朝的时候经常有什么英国军舰兵临南京,太平天国攻破南京……明明清代就没有“南京”的嘛,为啥硬是要叫南京呢。
正式地图写的是江宁,但有些地图会加个括号里面写南京
这其实是一个习惯性称呼,具体说来就涉及明清500多年南京这个城市的地位变迁了。
咱先说“南京”这个名称吧,在中国古代啊,这其实还真不是一个固定的地名,在有陪都制的时候,“南京”就是“南部的陪都”,宋朝,辽朝,金朝,西夏都有“南京”,比如宋朝的南京就是应天府,在现在的商丘;而辽朝的南京析津府就是燕京城,也就是现在的北京。
但在今江苏省的地面上,南京这个地名在民国之前只有明王朝用过!在明王朝之前,今江苏省南京市这个地方叫过秣陵、丹阳、建康、建业、集庆、金陵、应天……唯独就是没有叫过南京!
但元朝开始,中国几乎就一直是大一统王朝了,元朝没有“南京”,而明朝呢?元至正十六年,明太祖朱元璋率部攻克集庆,随即改元朝的集庆路为应天府。明朝一开始其实也没有南京,明初把首都建立在这里,因为不存在陪都,所以直接称“京师”,建制是应天府(元代是集庆路)。
但按照惯例,首都附近有一大片地方是要直辖的,这就是“直隶”,朱元璋给京师划拨了一大片地方,大概是现在的江苏,安徽,上海两省一市的全境,这里是直隶;不过其实朱元璋时期也有过迁都的设想,不过他一开始想着的是迁都到开封(汴梁)去,所以他将汴梁命名为“北京”,以应天府命名“南京”,但后来这个主意取消了,南京还是叫“京师”就好。洪武十一年,朱元璋下旨将开封府“罢京”、取消了开封府作为明王朝北京的地位,但南京这个地名却被保留了下来。可后来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北京成了京师,然而南京陪都地位保留,但由“京师应天府”变成了“南京应天府”,也就是从“首都”变成了“南部陪都”,同时直隶也变成“南直隶”,有时整个南直隶也被称为“南京”!此后直到明亡,“两京制”一直存在,南京也一直都叫南京应天府。而南京周边地区、即现在的苏皖沪两省一市则全部被纳入了明王朝的中央直辖地区,名曰南直隶,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北京周边的北直隶。
而明朝和西方是有接触的,南直隶是中国最富庶的地方,而当时的南京也是中国最富庶发达的城市之一,西方传教士便对“南京”有着很深刻的印象,一直称呼“南京”。
“在中国人看来,论秀丽和雄伟,南京这座城市超过世上所有其他的城市,而且在这方面,确实或许很少有其他城市可以与它匹敌或胜过它。它真的到处都是殿、庙、塔、桥,欧洲简直没有能超过这些的类似建筑。在某些方面,它超过我们的欧洲城市……有广阔的园林、山和树林,相间着湖泊,然而城中居民区仍然占有它的绝大部分。”——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MatteoRicci,1552年—1610年)
但是到了清朝,南京不再是陪都了,自然不可能再叫“应天府”这个名称,将其更名为江宁府,这是其旧称,当年南唐在金陵建都就称其为江宁府,府城由两个附郭县:上元县和江宁县构成。
可以这么说,从古代一直到清代,“南京”就从来不是一个地名和建制名称,它一直就是代称,即使是明朝,这个地方的建制也是“应天府”而不是什么“南京市”,只不过出于习惯,一些人称城市为“南京城”。
清顺治二年,清王朝废南直隶、改置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并改应天府为江宁府。再后来,清王朝置江南省,继而又将江南省一分为二、改置江苏省和安徽省。但不管怎么改,南京这个地方始终都叫江宁府。但是民间,还是叫南京的。
当然,北京也是一样,也是习惯称呼而不是什么正式地名,清朝首都就是京师顺天府,“北京城”也只是俗称。
那什么时候才有了“南京”的正式名称呢?那还是要到辛亥革命之后,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根据习惯,改江宁府为南京府,后南京国民政府定南京为首都,同年置南京特别市,这才有了南京。
好歹封建时代过去了,一些旧礼也不用太遵守,北京就北京吧,也不用叫京师了;建国后也是一样,首都在北京,南京不是陪都,但也按照习惯叫南京就好了,也别再费事改叫什么江宁啊,金陵啊什么的了。
至于《南京条约》还是《江宁条约》,反正现在地方叫得就是南京,西方也一直这么叫的,反正条约又没有什么正式名称,那我们也翻译成《南京条约》好了。就像《辛丑条约》,叫《Final Protocol for the Settlement of the Disturbances of 1900》。
为什么会签订《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是英国第一次侵华战争――鸦片战争的结果。
英国向中国输入鸦片由来已久,到19世纪30年代末,输入量达到惊人的程度。
这种肮脏的鸦片贸易不仅使英国人的东印度公司、英属印度政府及鸦片贩子获得暴利,而且与英国政府和整个英国资产阶级形成了密切的利益关系。
1839年1月,清朝钦差大臣林则徐奉旨禁烟,并于6月3日进行了震惊中外的虎门销烟。
1840年6月,英国侵略者为保护鸦片贸易,依仗其船坚炮利,发动了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
英军先后攻陷舟山、虎门、厦门、宁波、吴淞、镇江等地,并霸占香港岛。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4日,英军进逼南京,索要赎城费300万元。
军事失利的清朝以钦差大臣耆英、两江总督牛鉴、署乍浦副都统伊里布为代表,与英方交涉。中英和约谈判开始。
1842年8月11日至29日的条约谈判,清朝代表在英方的军事压力下毫无反抗能力。英方不允许清方对其提出的条件做任何修改,屡屡以进攻南京相要挟。
南京条约的中英文本完全是英方一手制定的。8月29日,耆英、伊里布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于南京江面上的英国“汗华丽”战舰上签署了《Treaty of Nanking》。
《南京条约》全文
兹因大清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来之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镇守广东广州将军宗室耆英,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朴鼎查;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
一、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一、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一、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一、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圆偿补原价。
一、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内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圆,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
一、因大清钦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圆,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后,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君主准可,按数扣除。
一、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圆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于左:
此时交银六百万圆;
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圆,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圆,共银六百万圆;
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圆,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圆,共银五百万圆;
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圆,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圆,共银四百万圆;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圆。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圆加息五圆。
一、凡系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国军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大清大皇帝准即释放。
一、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候候英国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誉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
一、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分。
一、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覆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样为著。
一、俟奉大清大皇帝允准和约各条施行,并以此时准交之六百万圆交清,大英水陆军士当即退出江宁、京口等处江面,并不再行拦阻中国各省商贾贸易。至镇海之招宝山,亦将退让。惟有定海县之舟山海岛、厦门厅之古浪屿小岛,仍归英兵暂为驻守;迨及所议洋银全数交清,而前议各海口均已开辟俾英人通商后,即将驻守二处军士退出,不复占据。
一、以上各条均关议和要约,应候大臣等分别奏明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各用朱、亲笔批准后,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缮二册,先由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等、大英钦奉全权公使大臣各为君上定事,盖用关防印信,各执一册为据,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无碍矣。要至和约者。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英国记年之一千八百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由江宁省会行大英君主汗华丽船上铃关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