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一个大国需要什么?法国加入世界五强的故事
在另一些研究中,地位被视为一种社会制度,暗示了一个具有明确定义的位置和设立它的机构。在某种程度上,地位基于行为体具有某些特征,并可以描述为该特征的制度化结果。大国则是一个国家力量特征经历了制度化过程的行为体。“大国”一词不仅仅用以描述一个国家拥有多少某种资产,它还带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它赋予行为体身份,要求其遵守某些行为规则和履行某些义务,并赋予其某些权利。不同富有意义的制度化特征创造了不同的等级轴,而行为体在这些轴上的定位赋予了他们特定的地位。行为体各种地位的总和将决定其在社会中的总体地位。相对于普遍的高地位方法(译者注:即将地位等同于声望的方法),作者支持将地位视为一种社会制度。
(二)大国地位的定义
研究大国这一概念的学者们普遍认为,成为大国需要相当多的物质性力量。然而,很难先验地(a priori)定义大国所必需的物质属性。目前还无法明确解答如何衡量实力、何为大国的门槛等问题。无论从经验或理论角度,物质能力和国家行为都无法令人满意地确定哪些国家应该被列入大国名单。因此,几乎所有研究大国地位的文献都认可大国地位背后存在主观因素。当前的国际关系文献中广泛接受了共同体承认在成为大国的条件中的核心地位。然而,承认并不能帮助我们确定被认可为大国的条件。物质能力和非物质属性之间仍然存在差距,例如国家行为和国际社会或其他大国承认意愿之间的差距。国际关系中的社会认同理论(social identity theory)学者认为,承认可能受到地位等级的开放性和共同体价值观的影响,但这种观点过于笼统,无法成为一种富有成效的分析工具。
本文有助于我们理解国家被承认为大国的条件。它的目标不是提供一种考虑到影响这种承认的所有变量的理论。相反,它旨在解释一个特定且非常有趣的承认案例:一个明显缺乏物质性能力的国家,却被授予大国的职责和特权。正是由于这些案例在共同体承认和物质基础之间存在深刻分歧,因此它们在发展国际关系中关于国家获得地位的条件这一综合模型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个基础特征是道义性特征(moral characteristics)。就大国地位而言,道义权利最常见的例子是国家因参与战争而享有的特权(贡献权)。人们普遍认为,为了共同事业而付出巨大努力和牺牲的国家有权在战后(post bellum)秩序中得到某种补偿。这可能以领土收益、经济优势,以及通常情况下在新秩序中扮演有影响力的角色等形式出现。
第四个基础特征是环境性特征(circumstantial characteristics)。环境性特征是一个行为体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利用来获得地位或特权的特征,这可以通过与它们进行交易或利用它们为其他行为体提供必要服务来获得。这既包括物质性特征(自然资源、地理位置等)又包括非物质性特征(政治隶属关系、组织成员资格等)。在体系战争期间,即使是一个小国也可能以较高的价格“出售”自己的参与,换取战后履行使其参战商定条件的要求,促使战争期间的环境特征变成战后的道义权利。
象征性、道义性和环境性特征使得中小国家主要通过体系战争获得为大国保留的特权。从历史角度看,体系战争决定了新世界秩序的领导者,即在胜利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国家。但是,这样的“加冕”也为那些缺乏物质性能力证明其大国地位的“搭便车者”提供了获得“晋升”的机会。战争双方最强大的国家通常需要与具备特殊价值的较弱国家合作。作为新国际秩序的设计者,最强大的国家可以在战争或战后时期以特权交换合作,他们寻求较弱国家所提供的三种“服务”(services):
第一种服务是快速、低成本地赢得战争。确保战胜敌人是交战双方最重要的目标。建立新联盟可以进一步推动这个目标的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最具吸引力的国家是那些拥有具备吸引力的资产的国家,例如,使敌人更难攻击的地理位置;大量士兵;甚至在其他国家集团中拥有强大的政治地位。服务必须足够重要,以证明在战后时代给予次要盟友特权是合理的。
第二种服务是协助维护战后秩序。最强大的盟友需要额外的支持来执行和捍卫新秩序。他们意识到,被击败的敌人不会喜欢新秩序,而胜利者需要建立有效的威慑,这可能需要采取占领军等形式的强制措施。其他国家的合作使得实现这些目标更容易,并减轻了一些负担。具有特殊资产,如靠近被击败敌人的地理位置或具有合理军事潜力的国家,将成为特别有吸引力的合作候选者。
第三种服务是获得战后秩序的合法性。战后,领导大国设计了一个对其有利的国际秩序,为了延长这一秩序的寿命,他们希望它能够从国际社会获得尽可能多的合法性,这样它的维护就不会建立在强硬执行的基础上。为了加速胜利,巩固新秩序并为其赋予合法性,主要国家愿意赋予具备促进这些目标能力的国家许多特权。出于工具性原因授予一些特权会导致随后授予更多特权,并最终使较弱的国家获得与主要国家几乎同等的地位。
其次是法国作为战胜国的地位。戴高乐认为法国积极、独立地参战极为重要。他将法国抵抗运动对盟军解放法国的支持视为重要的政治通货。法国对战争的实际贡献并不总是可观的,而且大多数是不必要的。但是戴高乐不断为法国军队争取武器,以增加法国对胜利的贡献。尽管伤亡有所增加,戴高乐还是对推迟入侵德国的计划表示欢迎,因为这使法国在胜利中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最终,法国在战争的最后几个月发挥的作用确实为其提供了在战后要求各种特权的道义依据。
第三是独立的表现。戴高乐相信,在与“三巨头”打交道时表现出独立性将是恢复法国地位的有效工具——促使它们给予法国不仅是紧邻于它们的地位,而且是完全平等的地位。因此,他承认象征性行为作为获得承认的资产的重要性。他将这一工具转化为具有包含两条并行的行动路线的实际政策。一方面,他坚称法国不能受到“三巨头”在没有法国参与或至少没有与法国协商的情况下,所达成的任何协议或谅解的约束。另一方面,戴高乐大力维护法国尊严,即使这惹恼了他的盟友,他认为这是确保法国在大国间协调中不会成为弱势伙伴的一种手段。这种态度非常有效,“三巨头”不止一次地表现出对法国“敏感性”的接受,愿意对法国的诉求作出某种让步和妥协。
第四是地缘与人口的条件。“三巨头”仍然将德国视为欧洲和平的主要威胁,为了中和这一威胁,他们需要将德国固定在适当位置上。尽管有苏联的势力在德国东边限制其威胁,但一旦美国在两年内撤出欧洲大陆,西边就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遏制德国。英国无法独自承担这一重担,法国因此变得至关重要,因为它是一个人口相对较多且与德国接壤的国家。这里重要的不是法国的物质力量,而是法国与德国的地理邻近度,更重要的是,法国愿意担当这个角色。由于法国在欧洲大陆上的重要性,它在与大国合作的交换中,可以坚持在塑造欧洲和世界舞台上的新秩序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第五是先例的动态(the dynamics of precedents)。法国在整个时期地位的显著提高也可以用这个过程来解释。戴高乐通过使用象征性和环境性资产为法国获得的每一项特权,本身都成为了一种资产,并促进了进一步特权的获得。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双重的。在环境性因素方面,未能与法国分享更多特权可能会激起法国利用其已有的特权“制造麻烦”,这种情况曾不止一次发生。在象征性因素方面,随着法国赢得了越来越多的特权,拒绝授予它下一个特权变得没有道理。在这里,坚持逻辑一致性的倾向对法国有利。
最后,该研究挑战了国际关系现实主义方法中的一些关键假设,这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讨论。一方面,它对国际政治中的制度性权力(institutional power)仅仅是能力分配的反映这一观念提出了质疑。研究表明,国际关系中确实存在通往关键位置的捷径,因此制度性权力的获得可能独立于能力的分配。另一方面,从建构主义的角度来看,这项研究更进一步,它强调国家被赋予大国身份背后的社会维度。如果象征性特征和道义权利在一个国家获得大国身份认可方面起到作用,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这个国家依然具有被赋予大国身份的资格,而这个身份并不取决于其在历史上某个时刻所实际拥有的权力。戴高乐所说的“法国在世界上的特殊使命取决于其过去的伟大”并非完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