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曼璐为了养活一家子人去做的舞女,跟妓女是一回事吗?
来源: 一本正经说历史
这段时间烂剧很多,一部跟着一部,最近又被集体吐槽的则是新版《半生缘》,又叫《情深缘起》。故事还是张爱玲的小说《半生缘》里的故事,人物还是那些悲剧的人物,只是被人们吐槽的点是演员的选择上有些气场不符。
顾曼璐可以说是一个悲剧十足的女人,她的身上应该更多是要强却柔弱不堪,伪装坚强却极度脆弱,确实感觉刘嘉玲的顾曼璐气场更像黑帮大姐大。其实原著中,顾曼璐是个小女人,虽然她为了一大家子人牺牲了自己去做舞女,可最终还是选择嫁给了祝鸿才,满心期待跟自己的过去告别从今以后安心过日子。但祝鸿才的丑恶,婚后的花天酒地,让她为了留住婚姻甚至出卖了自己的妹妹。
顾曼璐的悲剧其实从她父亲去世,她作为长姐,养活一家子人,不得不去做舞女开始就已经注定了。在那个年代,舞女究竟是怎样一份职业,能让一个女人以此养活一家人,又最后被家里人嫌弃。
舞女行业兴起,收入令人咂舌
虽然交谊舞在晚清已经传入上海,但这种西式的互动式娱乐项目尚未被传统社会所接受,人们宁可相信从事伴舞的女子一定还有性服务的内容。直到民国初年上海还没有对一般华人市民公开营业的舞厅。当时出现“一品香”旅社的“交际茶舞”都只是上流人士参加,不对外售票营业。到20世纪20年代,跳交谊舞的风气在沪兴起,陆续出现了“黑猫”、“圣爱娜”、“大都会”等一批最早的营业性舞厅,这些舞厅均有舞女伴舞。
最初有外国人和洋行、银行买办出场的场合,也常有舞会,但中国人自己开的交际舞厅,应该就是20年代在虹口,广东人开的黑猫舞厅(Black Cat)。那时的虹口是广东人和日本人的世面。黑猫舞厅最初只有十几个舞女,都是私人跳舞学校里学过的,她们是上海最早的一批职业舞女。
当时,这黑猫舞厅既然是独领风骚的第一家,生意非常红火,还吸引了很多洋人来跳舞,后来它厅从虹口搬到了南京路大光明电影院隔壁的楼上。黑猫舞厅中有几个红舞女是很出过一阵风头的,如杜爱梅、陈雪梨、陈卓华、麦文卿、王女士,等等。那时的舞厅很规矩,舞女们陪舞不陪夜的,若有了相好,到了论婚嫁的程度就可以脱离舞厅,去嫁人了。
黑猫舞厅的红舞女收入不错,一般是一元钱三跳,即一元钱伴你跳三支曲子。像杜爱梅一个月可挣3000元。那时虹桥一带的土地不过2000元一亩,一般银行的经理月薪不过三四百元,大银行经理也才800元,而10元钱就可以供普通百姓可吃一个月了。
黑猫舞厅之后又相继开了圣爱娜和大都会,这之后才有影视剧中出镜率较高的百乐门和仙乐斯。到后面,又陆陆续续开了有大华、卡尔登、黑猫、爵禄、安乐宫、月宫、爱亭、闲乐宫、乐极等。据1928年4 月出版的《舞星艳影》介绍,当时上海的舞场已达33家,跳舞之风流行、市民收入中上者趋之若鹜。
在1932年“一·二八”战争以前的三五年中,上海舞厅曾有过一个黄金时代,靠此为生的舞女约有两千多人。当时上海营业性的舞厅数量相对稳定,经营情况也较好,“舞女们风头之健,着实有点不可一世”。中等的舞女,每人平均一个月的实收在一百五十元至两百元之间。
百乐门夜景
但“一·二八”战事后,上海的舞业便开始走下坡路,尽管它的数量还是有增无减。跳舞厅的老板们为了挽救这没落中的营业,不得不一面减低票价,减轻舞客的经济负担,一面延长营业时间,每个舞女自身的收入,自然随着低减了。
三四十年代,随着舞厅的发展,舞女的需求不断增多,舞女的准入门槛相应降低。特别是抗日战争爆发后,江浙一带的穷苦女子也伴随着难民潮涌进了上海,做舞女成了她们在上海谋求生存无奈而又不错的选择。随之而来的结果就是,舞票价格降低,许多舞女不得不“另辟蹊径”,从而走上出卖肉体的道路,这也成为舞女被人诟病最严重的问题。这也就是小说里顾曼桢提到的,她心里很明白自己姐姐做的是什么,她也知道一个洁身自好的舞女是养不活一大家子人的。
1937年《力报》的一篇题为《舞女在中国》文章就认为,“中国人设置的跳舞场、多半均是变相的高等妓馆,不过不能像普通的妓馆那么样的明目张胆地容易成事罢了,而舞客也必得破费大量的金钱,在跳完舞后,诱引舞女与之开房间……此即舞场的副业。”
不管当时社会如何评价舞女,舞业在上海是一项重要的产业。当时上海有舞女数千人,若以每人需赡养家属三人计,全市有数万人需要她们养活,间接有关的时装业、理发业、皮鞋业、娱乐业,甚至三轮车夫的生计都和她们密切关联。1947年,上海的财政收入中,娱乐业占大宗,其中又以舞场影院贡献最多,每月达10亿元。
红舞女生活极尽奢华,但大多舞女与妓女无异
红舞女是整个舞厅里最亮丽的风景线,也是资方的“摇钱树”!她们通常要具备以下几个素质,即舞技精湛,容貌出色,气质高雅,擅长交际,有的还受过相当不错的教育,故而显得“鹤立鸡群”。这些“幸运儿”大约占全体舞女的15%至18%,身旁总有一大帮川流不息的客人来捧场和纳费。与一般舞女不同,红舞女执业时并不列坐在舞池四周的位子上,而是呆在场外的休息室,等待舞客邀请时才出场,而且常常是姗姗来迟,到了也是频繁转台,蜻蜓点水地应对各种客人。与舞客吃宵夜时则必选择高等餐厅,出门也必搭汽车,黄包车,有的舞女收藏有皮鞋二三百双,上等皮装和旗袍更是花样繁多。百乐门舞厅老职工潘志光在2000年曾这样描述当年所见的红舞女:
有些红得发紫的舞女可真是了不得,连老板、领班都对她们点头哈腰(尽管他们内心可能根本看不起她们)。这是因为一个红舞女可以带来一大帮生意,舞客送来的花篮可以从底楼排到两楼,原本空空的座位可以一下子坐满人。红舞女坐台常常闲聊两句,两三分钟就转台了。她们的收入有时不亚于老板,领班更是远远比不上。
潘志光并没有虚言。例如,1941年2月红舞女北平李丽重返上海时,百乐门舞厅经理郁克飞和重要股东欧少宗、朱健文,钟德金,以及大都会舞厅经理顾福康等曾亲自至港口迎接,并将其送至百乐门旅馆部下榻,极尽殷勤之能事。
1937年4月,上海舞后李丽出嫁
红舞女常常是诸多慈善舞会,跳舞大会的主角,这类活动对舞厅或舞女而言均是公私两益,当选为“舞后”的舞女常因此水涨船高,名利双收,而舞厅也会获得财富和知名度。1935年双十一夜,在那个还没有天猫的时代,这个特殊的日子里百乐门舞厅举行了“1935年上海舞后”北平李丽的加冕典礼,场面虽不如英国女王伊丽莎白接位时那样盛大热闹,但也煞有介事,轰动一时。根据《时代日报》的记载,其况如下:
十一日之夜,李丽女士加冕于百乐门……入门,步丝绒地毯而过,绚丽之状,犹似皇宫内院。皇后加冕,自宜在此富丽之地为佳,登楼,达憩息室,诸臣晋送之银盾花篮甚多。中标吉语,多曰:“我后万岁”……乐队奏乐,后姗姗步入舞厅,身穿凤毛绣氅,长可及丈,金色绚烂,绮丽非凡,闻代价达四百金以上。宁波李丽饰宫女,侍奉左侧,牡丹绿叶,相得益彰。首先由四团体代表报告选举经过,袁履登继之致颂词,乃于仙乐齐奏,掌声如雷中,由袁氏将一银色冕加于后头,摄影后,李姝作简单之演说,词毕,趋袁履登前致感谢之忱,复与袁共舞,大礼遂告完成。
这样奢华的场景,在当时上海的十里洋场也是很难得一见的,所以有不少难以为继的女人都对这个行业趋之若鹜。
那时,“百乐门红舞女”的形象还广泛地出现于报刊、杂志,书籍乃至电影、戏剧里,她们的身份特征和社会角色由此进入了更为广阔的公众视野,从而满足了社会上各类人士的欲求。尤其是她们时髦的扮相更成为各界女流竞相模仿,比较、羡慕的对象,发饰、口红、护肤霜,大衣、旗袍、胸罩、手表、皮包、皮鞋、丝袜、舞衣、吊袜带、香水等等,莫不因她们的引领,大大推动了这些商品在全社会的消费。在当时一般国人的心目中,上海舞场之于全国舞场,上海舞女之于全国舞女,都有着领军般的号召力,而百乐门红星又是位于金字塔的塔尖上,她们光彩夺目,活力四射,充分表现了上海大都市的创新性和现代性。此外,“上海舞女”的名号更是响彻全国。从20年代末起,便有外埠舞场来沪挖掘舞女前往执业,而百乐门舞女的抵达,势必大大推动当地的舞厅文化,令娱乐夜生活为之一振。
舞女从业许可证
然而,舞女这个行业说到底仍然是悲剧人物占据大多数。
十里洋场之中,除妓女之外,舞女恐怕是最容易受到黑暗社会伤害的女性,欺骗、压迫、侮辱,蹂躏和意外常常缠绕着她们,有时甚至还会给她们带来性命之虞。
即使是富丽堂皇的舞厅之内也时时隐含着凶险与暴力。1940年2月24日曾经发生了著名的陈曼丽血案。头牌红舞星陈曼丽在晚上出台的时候被枪杀,案件的内情至今不明。
1943年1月29日晨1时,百乐门舞厅红舞女苏珊珊(王佩珍)因不愿与有妇之夫高麟继续同居,与其发生激烈争吵,最后竟被失去理智的高麟纵火活活烧死在开纳路(今武定西路)195号303房间内。
1948年6月18日中午,活跃于上海华贵娱乐场所的“交际花”任问芝不知何故,忽然与父亲发生口角,便负气与其族侄女东宝小姐一同外出。晚11时半行路经南京路外滩汇中饭店时,任问芝因其密友苏某住在该饭店525房间,于是走入大堂,以王瑛之名开了408号房。19日上午11时,苏某下楼叩门,房门被反扣,叫人打开门后,发现任女身着印花绸旗袍,服毒自杀了。据查,任问芝留有遗书一通,内容尚不详。
至于舞女被骗婚,骗财,甚至被欺骗感情,或者被强盗直接入室抢劫的数不胜数,有很多都是当年轰动一时的小报头条。
而舞女卖淫在当时也是普遍现象。事实上,从百乐门舞厅到百乐门旅店是相通的,且只有一步之遥,有些舞女本身就是“身兼两职”,与客人舞毕后,一起去“开房间”也并不鲜见。
从下面这个故事里就能窥见一二:1946年11月7日上午10时半,百乐门舞厅舞女赵美玉路经林森中路(今淮海中路)时被美国军人奥尔培脱扭住,责其诈骗美金1000元。后经警局调查,两人此前曾发生肉体关系,赵称美金是嫖资,而奥称实为借款,所以应该归还。个中详情究竟如何,只有两人自己知道了。
抗战时的舞女奋起救国,胜利后反而面临失业
1937年八一三战事爆发后,具有爱国热情的舞女为抗日救国贡献了力量,在临时医院中充当护士,救治伤员。好多家舞厅临时改作伤兵医院,或难民收容中心。维也纳舞场就是其中的一家,《南车站被炸参观记》,《沦陷痛史》中都有记载:“那儿正放着‘丁香山’歌曲,舞场里摆的尽是病床,酒吧间暂时作了医药间。许多自动来的护士正在忙着工作,其中有六个是舞女。”
上海妇女救国会连环画
同年11月上海华界沦陷,上海舞厅重新开放后,舞女回归舞场。在租界这一“孤岛”上,《新华日报》1938年12月20日的报道中有这样的描述,“游艺场家家客满,舞场是大都通夜。假使马路上戒了严,荷包里又有钞票的人,他们不怕不能回家,自会下意识地钻进舞场去。XX舞场,在上海并不算顶大,出入的也并非头等人物。在八一三前,至多也只有一千二三百元一晚的生意,目前,每天最少也有二千元以上,逢到假日或圣诞节之类,就要超过三千元以至四千元。”
1938年新年夜,到上海某舞场来跳舞的人很多,他们的自用汽车“排列满了这一条路的两旁,至少有二百辆以上,而这不过只是一个跳舞场而已,上海的跳舞场还有许许多多”。(林忆庐:《孤岛杂记》)
当局对待舞业的态度是不尽相同的。租界时代,除规定舞场必须领取执照外,只是谕令凡衣冠不整者不得入舞场。1930年起,公共租界工部局和华界上海特别市政府纷纷制定细则,对舞场、舞女作出规定,加强行业管理。1934 年蒋介石推行新生活运动后,命令禁止公务员涉足舞场。孤岛时期,工部局对舞业开始征收救济捐。国民党上海市政府返沪后,除继续征税外,还力求整顿娱乐业,改观上海糜烂的风气。
1946年,吴国桢就任上海市市长,当局对上海舞业的控制进一步严厉。这是和特定的时代背景联系在一起的。内战以来,国民党政府衰败的形势日益明显。经济上,通货膨胀、财政拮据、民生凋敝;政治上,国统区工人运动、学生运动风起云涌,国民政府威信严重受挫;军事上,败多胜少、损兵折将、士气锐减。
为了拯救风雨飘摇中的统治,国民政府开始推行节约运动。舞场是奢侈浪费、骄奢淫逸的象征,因此也就成为重点整饬的对象。1946 年先是禁止公务员涉足舞场,后又根据《上海市节约运动实施纲要》对舞女采取严格准入规定,并取缔部分舞场。1947年3月,上海市政府颁布《管理酒吧间咖啡间伴舞女侍暂行规则》,8月上海市警察局又颁布八项规定,要求舞女对号入座,舞客购买舞票必须限度,也不得私收现钞。不过,市政当局的这些措施往往徒托具文,立法严而执行宽,宣传多而务实少,舞女们也都没当一回事。
但到1947年8月15日,蒋介石主持第九次国务会议通过的《厉行节约消费办法纲要》中禁止营业性之跳舞场规定的公布实施,舞女们便被推上了命运的悬崖,也激起了舞业和舞女们的反抗。
一石激起千层浪。国民政府的一纸禁令,在上海引起了强烈的反应。禁舞固然有利于节约,但禁舞在抑制奢侈之风的同时,也给舞业从业人员,尤其是贫苦舞女的生活带来灾难性的影响。选择舞女职业,情非得已。为了生计,她们忍辱负重。然而禁舞无疑将剥夺她们这卑微的生活权利,使“本无积蓄,做一日食一日”的她们断绝收入来源,陷入无以为生的尴尬境地。更致命的是,适逢通货膨胀,物价疯涨。这对舞女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1947年出版的《南洋》杂志刊登的“禁舞”报道
同时,“禁舞令”的实施将导致上海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一方面,直接或间接依赖舞业为生者,为数在20万人左右,一旦禁舞,将造成大批人员失业;另一方面,禁舞后政府没有安置的对策,全市数千舞女别无他技,教育水平普遍偏低将来如果沦落为娼妓或者“交际花”,社会问题将更加突出。
国民政府步步紧逼不给舞女退路,引发集体冲突
尽管同业公会来回奔走,南京国民政府并没有半点让步。行政院会议在讨论《禁止营业性跳舞场实施办法》时决定,在9月底营业性舞场一律停业,其他问题再议。
突如其来的截止日期,让广大舞业人员感到震惊,为了寻求自救,上海舞业空前团结起来。9月9 日上午,在上海江宁路新仙林舞厅召开了上海市舞厅业全体同人临时紧急会议,到会人员达2万人,其中舞女4000人。会议上舞女代表孙致敏做了反对禁舞的主要发言。不过,与其说是发言,不如说是哭诉,“我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向在家乡与父母弟妹过着安静的日子,可是抗战时期,敌人的炮火毁灭了我们的乐园,使我们流浪到上海来。一到上海,谋事不成,投亲不遇,在穷途末路时,做了舞女,供人搂抱,出卖舞艺来赚钱养活一家四口,过着凄凉的岁月。满望胜利能带给我们一些光明,可是胜利带给我们的却是失业……”这番话,引得台下舞女同声哭泣。
1947 年11月7日召开的第100次市政会议通过了《上海市分期禁舞实施办法》,要求逐步分批关闭营业性舞厅,且“一切舞校、即行令饬停闭”,也就是要从根源上切断舞女的来源之径,这也算“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1948年1月14日上午,3000 多名舞女聚集到西藏路维也纳舞厅,商讨职业问题。会议正式成立了上海舞女联谊会,喊出了“自助”、“助人”的口号。就在舞女大会的当天,南京方面正式批准了上海市政府提交的《上海市分期禁舞实施办法》,同时要求禁舞的抽签时间从3月底提前至1月底。
1月21日,为了履行14日舞女大会“助人”的口号,也为了改变自身形象,赢得社会的同情和支援,沪上28家舞厅同时举行规模空前的义卖活动。舞厅、舞女、职工和乐工一致同意将当天收入全部充作冬令赈款。舞业百般讨好当局,却得不到撤销禁令的可能。无奈之下,舞业方面决定31日集体请愿,目的是向当局进一步施加压力。
31日下午的请愿会依旧在新仙林舞厅召开,会场内人头攒动,标语满布,群情激昂。请愿会召开到一半时,突然传来消息,社会局已经在上午11时抽签,第一流的舞厅如百乐门、仙乐、丽都、米高丽都在其中。这一消息可谓晴天霹雳,舞女们的态度直接从吃惊转为愤怒,与会者也纷纷登台讲演,慷慨激昂地表达不满。后来,舞女、职工们纷纷涌出会场,或徒步,或坐三轮车、或乘坐公会预备的卡车,准备去社会局请愿。
在社会局门口,先头的舞女终于和阻拦请愿的警察发生冲突,舞女们以竹竿开路,警察们则挥舞警棍竭力阻拦。一时间,舞女们早已不顾形象,潮水般地跳上台阶,冲破警察的封锁线,涌向社会局二、三楼的各间办公室,不由分说将玻璃门窗、电灯、电话、文件、桌椅杂物尽数捣毁,并将破物从楼上掷下。
在上海社会局广场内的舞女们和其他舞厅从业人员
短短几分钟,整个社会局大楼就一片狼藉,吴开先见势不妙早就逃往同楼的地政局避难。平时娇柔弱姿的舞女们一个个凶悍无比,在场阻拦的警员纷纷成为舞女们发泄情绪的对象,个个被打得鼻青脸肿。一些舞女在冲突中受伤流血也浑然不顾,高喊“没有饭吃,宁可死在社会局”。更多的则是将社会局的财物作为发泄对象,大喊大叫,大哭大闹,挥起木棍就是乱砸一通,将东西东抛西弃,满天乱飞。
临近的嵩山警察局派出20余名警员前来管控,舞女们又纷纷下楼,拾起地上的木棍、杂物向警员们扔去。于是,冲击范围从楼上延伸到广场。和前面的警察一样,面对数千情绪激愤的舞女,警员们只能落荒逃去。稍后到来的第二批警员也未能改变局面,其中有3名警员的配枪被舞女抢去,棍棒挥舞下双方各有数十人被打伤,嵩山警察局局长宋廷均面部被击中,血流满面。无奈之下,警方只得电告市局,等到全市刑警到达社会局时,舞女和职工才被团团围住,放弃武力抗争,接受警察局的挨个询问,稍有嫌疑者即被强行押上警车。一场冲突,就这样戛然而止。
在一地鸡毛后,迫于压力,南京方面也对禁舞作出妥协,出台《上海市营业性舞厅分期禁绝及限制原则》,放弃短期禁绝舞业的做法。自此,沪上28家舞厅一家未关,歌女舞女们依然轻歌曼舞、摇曳生姿,达官贵人穿梭其间、夜夜笙歌,浑然不知世事。
新中国成立后,五六十年代以来,“百乐门舞女”成为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象征,作为主流文化的对立面,长期受到了讥讽和批判。 直到改革开放后,社交舞得到了正名,舞厅亦重新获得了合法地位。 全国各地,从各大中城市到中小城镇,起名“百乐门”的娱乐企业不知凡几,百乐门成了社交舞、舞厅,舞池的同义词。
参考资料:《上海妇女志》荒砂,孟燕坤;《在沦陷的上海》闵廉;《孤岛杂记》林忆庐;《1948 年:上海舞潮案》马军;《中国近代妇女史》 邵雍;《二十世纪影响中国司法的20大案》 蔡斐;《上海档案史料研究 》上海市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