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道炫:洗脸——1946—1948年农村土改

作者:黄道炫    来源:历史研究

1946年,随着国共内战重起,抗战时期一度停止的土地改革重新在中共控制区域内展开。作为一个巨大的利益调整过程,土地改革在改变着农村经济秩序的同时,也在建立着一种新的社会政治秩序。本文将以土地改革区域内的中低级干部为中心,通过对他们在这一运动中几经浮沉的命运的观察,透视中共在驾驭这一历史巨变时所呈现的非同一般的控制力及面对社会政治潜流翻涌而做出的强力应对与危机处理。就复杂而丰富的“历史现场”而言,也许,所有事后的再现都会是一项充满遗憾的努力。

果实与摊款:凸显干部作风问题

抗战爆发后,中共在其控制区域内通过一系列社会政治经济改革政策,建立了一个社会进步、政治清廉、经济发展的崭新社会。随着国共全面内战爆发,土地改革大潮突起,土改极大地改变着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焕发出农村社会与广大普通农民的生机,进一步树立起公平、公正、民主、进步的社会秩序,在中共走向胜利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土改是一场全方位的社会革命运动,土改大潮在撼动着旧的社会政治体系的同时,对中共抗战时期逐渐建立的基层政权组织和干部体系也构成一定冲击。虽然这一组织拥有着中国历史上空前的效率和严密度,但面对剧烈的战火和翻天覆地的社会变革,机遇和挑战正未有穷时。在1940年代初,张闻天主持的调查就注意到:“违反‘公平’理想的倾向,在一部分村干部中间,无疑是在发展着。依靠全体农民对于公平的共同要求,克服一部分村干部中这种倾向,是当前严重的政治任务。”这说明,在一部分干部中,违反公平的问题已经显现。不过,由于抗战时期中共社会政治政策的相对稳定,基层政权在利益分配上遇到的考验并不严重,当时,“村长、村主任的工作,大家都怕当,都要推诿,因为村长、村主任的工作比较忙,常常‘误工’。现在当选为村长、村主任的多数为中农,或富裕中农。因为据老百姓的意见:‘他们家里过得好’,‘误得起工’,上面来的人,还可以应酬招待”。

土改开始后,面对突然到来的利益大调整,如中共有关报告中所提到的,基层政权集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利益调整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地权调整,二是没收被斗争对象的财物(即斗争果实)再分配。从地权调整看,抗战时期特别是中后期,中共在其控制区域已经对地主、富农经济实施限制政策,地主、富农占地有很大的缩减,晋绥、北岳、太行等老解放区1945年地主拥有的土地分别只占总土地量的9%、10.17%、12.9%。抗战结束,中共开展反奸清算等运动,又有一批土地转移到普通农民手中。土地改革开始后,解放区地权的转移虽然对农民仍然有着相当的吸引力,但农民从中得益已比较有限,太行区反映:“我区地主土地,在五四指示以前已经解决了约二分之一,财产也拿出来一部分,又经过五四指示以后的运动,尾巴一般不算很大。”土地改革运动中,虽有干部、干属、军属“普遍多留田、留好田、留近田,有的干部几处分田,有的外来干部分田,有的干部将家里坏田托出,换好田”的报告,不过,由于可做手脚的余地不大,加上土地分配是土地改革的核心所在,一开始就强调要大体平均,且各方面都对分配结果予以高度关注,干部除可以在地亩好坏上多做些文章外,多占程度还比较有限。

相比土地分配,没收地主的财产、斗浮财、挖地财等行动,对农民有着更直接的诱惑,他们在其中得到利益的直接程度、可能性和参与热情都高于地权转移,而干部在财产再分配中上下其手的空间也大得多。面对突然到来的大批财产,享有保管和分配权力的乡村干部出现明显分化,不少人在监督缺失的背景下栽倒在财产的诱惑面前,形成所谓“大动后村村有问题,主要也是果实问题”的局面。太行和顺85村村干部在退赔果实时退出“房屋九万间,牲口万余头”,平均每村干部和积极分子多占房屋达到百余间。据太行区1946年底的调查,248名县区干部中,犯错误的有134人,其中窃取、多占果实的72人,占总数的29%,贪污的13人,占总数的5.25%。在果实问题上栽跟斗的干部占到1/3强,而县区一级干部一般并不直接参与分配果实,犯错误的几率还要小于乡村干部。当时农村上升最快的就是干部阶层,肇东第一区区长“开始时一无所有,现在的衣服两胶皮车拉不了”。胶东牙前县桃村干部“多是穷苦出身,做干部二年不到,生活都上升到富裕中农与富农之间,手头每个有一二十万,三五十万不等”。正因如此,邓子恢曾在山东渤海激烈批评该区村干部“几乎全部是贪污浪费”,虽不无求全责备之意,但问题的严重性及中共高层的警觉还是清晰可见的。

综合当时中共有关报告看,干部占取、贪污果实的方式多种多样。公然强取的有之,贺龙曾提到:“普明有个区长叫‘行八’,群众斗争得来的东西,他四哥出来说一句:‘这个东西老八要了’,群众就不敢要了。”更多的则是利用职权巧取。涉县一名区干部的检讨道出了他和村干部占取果实的过程:“分果实前,先在支部讨论,我和村干部一致意见,愿意叫党员多分,因为党员多分,自己也能多分。我在支部会上说:咱领导斗争几年了,今年可要好好翻身哩!我出主张,先叫党员自报,自己需要什么?因为我叫他们自报,他们也要叫我自报,可以得到满意……我提出自己的要求,恐怕不保险,又提议评议员中,党员要占三分之二,这样我才放了心。”有的村干部占取方式更为巧妙,“怕群众得到别的果实,就生了个办法,定价出卖,定的价比市场还高,群众看了看,买不起……村干说:‘您不要,好!咱不嫌坏,咱要。’最后大减价几倍(原文如此。引者),还是村干买了。”

由于村干部掌握政治资源、拥有权力,其占取、贪污果实最为常见的方法是打着集体的幌子,以集体经营、合作社等形式谋取利益。薄一波点出了干部谋取利益的几种主要形式:“(一)区村干部积极分子民兵以功臣自居,普遍占有多而好的土地、房屋、牲畜,窃取更多的现金器具等;(二)政府部队机关团体将没收汉奸的土地房屋,或公共土地、房屋财产,占为己有,不让群众分配,并用非法手段,占有应归群众分配的土地,名为生产,实则为少数干部所把持……(四)县区村都有庞大的合作社,其基金多半为清算斗争及土地改革的果实,包括土地房屋,名义是群众性的,实则连年不分红,不报帐,亦为少数干部所把持。”

“斗争果实群众最关心,乱花果实群众最不满。”干部的特权和贪污使一些地区农民对土地改革心灰意冷,代县“工作团在西田村复查土地时,开会都找不到人,群众地不够种,也不提意见……群众反映说:‘闹甚咧,闹不闹还不是好活了干部’”。普通农民对部分干部严重不满,直接影响到工作的开展,涞水县就发现:“由于分配胜利果实中干部的自私自利,村里工作不但没有焕然一新,反而越来越糟。”这样的现象当非个别,中共冀鲁豫区党委在分析土改后农村出现的问题时清醒注意到:“干群关系的焦点是在立场、作风、果实三大问题上,重要的是果实问题。”

除果实问题外,当时引起中共各级领导高度关注的还有村款收支。抗战以来,解放区乡村政府可在农业正税之外,向农民征收一定比例的附加粮款。内战爆发后,由于战争特殊形势和需要,对村款管理松动,基层干部借机贪污浪费,村款负担普遍急剧上升。华北财办负责人南汉宸1947年指出,村款已成为农民的第二大负担,“太行区是工作较好的地区,竟占公粮负担的百分之五十,冀东区最高有超过其公粮负担的两三倍者”。山东日照几个村调查,“村款最低者等于公粮百分之一百八十,中等者二百四十,最高的达到三百二十。”

由于村款由村自收自支,村干部对村款几乎拥有完全的支配权,征收意愿十分强烈。许多地方反映:村摊款“名目很多,如拥军、抛花销、文具费等。由于混乱没有规定,其浪费甚至乘机贪污现象很严重……任何人都有摊款的权利,工作队也可摊款,村农会也可随便摊款,总之凡有所需,就是伸手向农民要”。不少地区村摊款的数目都超过公款,1946年和顺全县摊款数量甚至超过“边款负担八倍”。对此,主管一方的邓小平曾深有体会地谈道:“历史上最大的病症之一,是村款的浩大。”

对控制村款额度,防止其过度加重农民负担,中共一直十分重视。早在抗战时期,各根据地就几度采取措施整理村款,限制村款的征收比例。内战开始后虽对之一度有所放松,但随着村款问题的逐渐严重,中共对其的关注力度也明显加大。1947年召开的华北财经会议强调:“今天财政工作上的最薄弱的环节,便是村财政的管理。现在多数地区对于村财政是采取放任自流态度,因此浪费现象相当严重。”在此前后,各地均采取措施,整理摊款,尽力减轻农民负担。武安为合理收集、使用村款,各村普遍组织村财政管理委员会,“专管批核开支,公布帐目”。涞水县为降低村款,“由县府统筹统支,因此村款负担少到每年全年二斤多些”。经过整理,内战以来一度几无控制的村款负担有了下降,深县磨头村村民原来每人“负担村粮米二十四斤,加上公粮则占群众总收入之百分之五十五”,整理后群众只需负担2.2斤。鸡泽全县整理效果更为显著,3个月的开支由1121万多元降至195万余元,减少926万余元。

综合各地情况看,整理村款主要办法有二:一是县乡统筹统支,一是实报实销。前者在收支上增加了许多中间环节,而且各村大小、贫富不一,县乡统一分配难度也不小,实行后仍存在许多问题;后者在当时财务制度不健全情况下,执行起来也有很大难度。如村里成立财政管理委员会处理公款,本是一个很好的民主管理设想,但因民主机制不健全,委员会或形同虚设或成为村干部的同谋,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所以在村干部的利益冲动下,整理后的村款负担仍未能完全摆脱抗战以来整理-反弹、整理-再反弹的循环。另外还应看到,当时农村基层干部多不能从政府中获得补贴,出来工作既有误工等损失,在国共决战尚未定局背景下,还要承担相当的政治风险。在此状况下,不让他们得到相当补偿,“不少干部实在是‘模范’不起”。正如一位农村支书在检讨中谈到的,临提拔他时,上级对他说:“‘你当了干部家里困难不怕,现在群众不给贷粮吗?还不能给你解决困难。’我那时在林地上住,家里也是困难,这就正合了我的心意。我就想:‘这倒也可以,做了工作,上级能给吃粮。’”

滥用权力的恶果

分果实和村摊款中出现的农村干群关系的紧张状况,使中共为之忧心;同时作为紧密关注群众利益的政党,对干部中逐渐严重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及强迫命令作风尤其无法忽视。1947年8月,刘少奇在深入各基本区域作了实地调查后不无忧虑地向中共中央报告:“区、村干部多年未改选,大多是完全不对群众负责,不受群众监督,在工作中为强迫命令,其中自私贪污及多占果实者甚多。以前是贫雇农者由于当干部,现大多数成为中农或富裕中农与富农……他们大多不当兵,不服抗勤,负担较少,降低自己社会成分,而以当兵,派抗勤,出负担,订成分去打击其反对者,照顾其拥护者,选举开会完全包办……少数最坏者则为新恶霸,各种罪都犯。”实地参加土改的韩丁也观察到:“一种奇怪的两重性——在革命队伍内部纪律松懈和对群众强迫命令——发展蔓延到了惊人的地步。随之而来的,是报复主义、宗派主义、徇私枉法,以及享乐主义产生的小偷小摸、逃避公役、乱搞男女关系,甚至持枪强奸妇女等。作为旧政权特征的滥用职权又开始复发,虽然还不十分严重。有钱、有闲、有文化并有一套传统,这是地主阶级的保护色,长期以来掩盖其暴力统治的本色。现在的干部没有这些保护色,他们的违法乱纪行为赤裸裸地暴露出来,与人民的美好理想是格格不入的。”工作在土改第一线的工作队干部也报告:“村干部大部分是成分不纯、作风很坏。他们在农村中站在群众头上强迫命令,包办代替,甚至有的无恶不作,都是事实。有的地区群众,痛恨干部比痛恨封建势力还厉害。”这虽只是个别地区的现象,但干部问题的严重性还是可以见出。

干部强迫命令、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的出现并非偶然,中共太行区党委的总结相当精到地触及问题的根由:“我们的党员干部自己翻身了,自己的革命成功了,便和历来的‘农民英雄’一样,也要坐一坐皇帝。于是乎在乡村里成了土皇帝,欺压群众、蔑视群众,结果也和历来的‘农民英雄’一样,遭受到群众的反对,和群众之间造成了深刻的矛盾。”来自贫苦阶层的农民一旦翻身掌权成为干部,由于其不拥有传统权势阶层的知识、经济和权威背景,扬名立威的要求常常更加迫切,强迫命令、唯我独尊,常常被他们当作树立自己权威的重要方法。参军村指导员张东保自承:“区干部给我提意见,我就发动群众斗争他,群众和民兵不听我的话,我就打击他,全村的人都怕我,我认为这样工作好做。”正像韩丁所指出的,他们的行为比传统的农村权势阶层甚至更加粗暴,更加赤裸裸,他们经常“既不分清阶级,也不了解下情,一味强迫命令,不捐款的就问他是不是特务,不来开会的就问他是不是恶霸,哪一个提意见就给他个‘长夫’”。对干部的强横作风,农民形象比喻为:“啥事都是干部说了算,干部说一咱不敢道二,干部说鸭子,咱就得扁扁嘴,连尖尖嘴都不敢。”

除乡村干部本身因素外,干部滥用权力和当时国内特殊的政治形势也有相当关系。大规模土改是和内战逐渐展开基本同步的,内战所需的大量人力、物力资源远非此前可比,尽力应付战争需要一度成为中共压倒一切的考虑。在此状况下,基层干部作为汲取战争资源的基础一层,其作用和权威得到上级机关高度肯定,相比之下,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权力监督功能暂时还难以得到强调和开展。权力的集中固然增进了战争动员的效率,却也为干部滥用权力开了方便之门。作为一个自我反省能力极强的政党,中共自己的发现证明了问题的严重性:武安青烟寺村“政治主任、农会主任等策动打贫雇积极分子王高寿,伤重而死,因他曾向区政委揭露本村黑暗。擦黑洗脸时,提过意见的群众有的被诬为特务,有的被开除农会,有的受到警告”。佳县城关三乡火石板桥干部集体贪污,为夜里分赃方便,下令全村:“传锣之后禁止行人,一次锣睡觉,二次锣熄灯,大小便不准出门,大便有驴圏,小便有尿盆,谁家有事要起来,必须先要敲尿盆。”干部的强迫命令、作威作福使有些地区干部和群众某种程度上成为对立的两极:“群众看干部是当作新石板来看的。他们对群众随意打、骂、吊、捆、罚,在他们觉得,这顶多只能算是‘不应该’,‘检讨检讨’就算了,群众则记恨在心,念念不忘。从干部对群众的关系上讲,干部是一个大宗派,‘一窝蜂’。”

当然,总体看,作风十分恶劣的恶霸式干部毕竟只是少数,这些干部由于其破坏性往往会放大其影响,当然远远不是中共领导下的干部队伍的主流。大多数干部应该说是可以信任的,他们中较常出现的问题主要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为完成上级任务的强迫命令。任弼时指出:“大部分支部是平常的,它们一般可以完成上级党所给予的任务,但是强迫的作风相当普遍。”任弼时的话可以说准确反映了当时的实况。强迫命令往往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结合,《人民日报》社论对此做了形象的刻画:“满足于不确实的数目字的罗列,满足于形式上的铺张……上边官僚主义不了解下情,下边即投上所好,把对群众有害的说成有利的,把违反群众要求的说成自愿的,闭着眼睛说谎话。而在某些领导上虽也明知不大对头,还要坚持错误,一直胡说下去,欺哄上级,限制群众。”虽然这样的工作作风不像前述恶霸式干部危害直接,但由于其所具有的普遍性,对中共刷新政治仍然是一个重大挑战,主持中央工委工作的刘少奇曾对此痛下针砭:“从现象上来讲,最严重、妨碍群众最大的,就是那种“雷厉风行”强迫命令的官僚主义……‘雷厉风行’强迫命令的官僚主义,不发动群众,不启发群众,不等待群众觉悟,而站在群众头上,命令群众,这是不允许的。为‘完成任务’而强迫命令是错误的,不能鼓励,不能批准,不能撑腰。愈奖励愈来强迫命令,愈是‘完成任务’,那就不得了。”

客观地看,强迫命令、官僚主义盛行,除干部本身原因外,和战争环境也有相当关系。任弼时谈道,干部中“有不少人做了许多对不起群众的事。他们在做这些事时,有些是为急于完成上级给他的任务,但是方法不好而发生的。例如催粮草、派担架,时间很紧,又没有学会民主作风,他们就用强迫命令的方法,打骂了群众,得罪了群众。这样的事不能完全由下面地方工作干部负责,上面领导机关交给任务太多,时间规定太急,平时对民主作风的教育太少,也有责任”。这确属中肯之言。1947年5月,周恩来在安塞七区发现,这里17-45岁的壮丁只有500多人,却奉命要在一星期内动员17-35岁的壮丁170人参军,这样高的指标使当地干部觉得“只有强迫命令”。

同时,官僚主义、强迫命令还反映着干部体制的问题,中共太行地区地方党组织指出:“有些贫雇出身的干部,在未上台之前,群众关系还不错,他也忠诚的为群众,群众也拥护他。可是一旦上台之后,也就很快的脱离群众,为群众所反对,这种现象是为什么产生呢?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这些人上台,是以上级委派或支部委派的资格出台的,不是以贫雇代表的资格出台,他不是有意识的代表贫雇利益,也没有一个贫雇组织或其他群众组织监督他支持他。”在这样的干部选拔机制中,被提拔上来的干部往往会眼中“看不见老百姓”。

党员、干部:理想与现实

干部问题的出现和日趋严重,对中共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客观看,虽然不能止于至善,但经过近十年的改造,中共在老解放区已经建立了一套公正、有效、可靠的权力系统,一批原来在农村不居主流地位的普通农民走上基层政权的舞台,成为新的社会组织的骨干。和传统社会主要依靠身份、财富、声誉逐渐获得社会地位不同,中共政治权力对基层的渗透使新一批农村权力代表带有浓厚的中共组织烙印,他们在中共的选拔体制中脱颖而出,成为其在基层的代言人。土改开始后,中共并不像有些论著认为的那样,处心积虑地准备抛弃抗战以来建立的老组织基础,建立一套新的系统,而是从总体上对他们采取了保护政策。1947年初,为解决干部的贪污浪费、强迫命令等问题,中共曾展开“洗脸擦黑”运动,对干部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打击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倾向,但这一运动并不以干部为排斥对象。薄一波发表文章明确指出:我党在争取民族解放、民主自由和土地改革的斗争中,为中国人民建立了伟大功勋。追本溯源,完成这一伟大任务,区村干部功劳最大。一切工作的基础在于村,我们的任何工作都要通过区村干部,才能实现。”“他们的错误缺点,就是我们的错误缺点,如果不能改正他们的错误缺点,不能把他们完全教育过来,我们就应寝食不安,时常挂在心上,觉着这是对不起人民和干部,觉着有一件大事未了,一定要费尽一切力量,想尽一切办法,争取教育这一批干部,使其继续为人民建功立业。”薄的这一说法,当然不仅仅是他个人的观点,基本上代表了当时中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但是,对干部的包容态度也使得中共试图解决干部问题的努力收效有限,干部并未从中感受到真正的压力,“有的干部觉得洗洗脸也没有什么,因此自己原谅自己,认为犯点错误洗洗脸就行了,会更加麻痹。”某区委书记谈到他指导运动的情况是:“先发动贫雇给干部提意见,但又去干部那里安慰干部,说以后还要立功哩……为了弄个花样,表现自己,我叫一个党员到群众中活动,提意见,给干部挂‘功劳匾’。这本是我强制群众搞的,到区上汇报,都是说是群众自觉自愿的,并向报纸写稿,也是这样写。”这是敷衍运动、弄虚作假的实例。更让普通农民失望和忧心的是干部在运动后常常对提意见的群众打击报复,“洗脸擦黑时,群众向干部提了不少意见,但群众意见没提完,领导上又给干部表功,干部回头报复,好多群众受了打击。”因此,在后来进行的整党运动中,农民说得最多的就是:“谁敢惹人家(指干部)?人家都是一家子。给人家提了意见,又和那一次洗脸擦黑一样,还要命不要?”这使得中共为干部“洗脸”以缓和干群关系的努力面临着落空乃至发生反作用的危险。

干部问题集中显现始于土改之后,但形成显非一朝一夕,当中共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将政治组织体系深入基层,摧枯拉朽般地改造着旧的社会政治体系时,对旧的社会思想基础的改造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而新的政治组织体系虽然克服了旧体制的一些弊病,但它毕竟还是建立于现实的中国社会基础上。尤其对于基层社会而言,中共更多的是通过权力结构的垂直深入实现对乡村的控制,在此过程中,由于乡绅的出局,行政权力还有增长的趋势。要保证行政权力的增长不致导致权力的滥用,中共有两个有力的法宝:一是基层党组织的建立与运行,一是具有献身精神的党员的参与。

就中共的政治理念而言,中共党员应该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品质,并接受严格的党内纪律的监督。中共党员及主要由优秀党员构成的干部阶层在农村的升起应该也确实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中国传统政治的内涵,塑造了一批新型的政治人才。实地参与土改的柯鲁克夫妇认为:“十里店的党员,无论是就个人或集体来说,都显示出是村中最少自私,最有勇气和最有才干的人。”应该说,这不是溢美之词。不过,对于一个高度强调理想和献身精神的政党而言,农村党员干部构成及其思想、组织状况和中共的政治理想还有很大距离,体制化约束的欠缺更放大了这一距离带来的消极影响。

中共将政权、党的支部组织延伸建到村的结果之一就是党员、干部数量的壮大。1947年山东渤海区脱离生产的人数“几乎占整个人口的百分之五”,这其中,地方干部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晋冀鲁豫约3000万人口中,“民兵小队长、农会小组长、村政委员、闾长、支部小组长以上区村干部有100万”。东北“某些村子差不多每天都有二十人脱离生产,吃大锅饭”。这是行政严密化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但是,数量并不等于质量,相当多党员、干部和中共要求的具有真正共产主义思想意识相差甚远,有些地区在土改中新提拔的干部甚至不如一般老实农民。经验提示:“在群众运动初期,真正的朴实勤劳穷苦的农民,常常是采取犹疑观望的态度,因此开始涌现出来的,除少数真正的积极分子外,还包括有以下几种所谓积极分子:(一)无正当职业的投机分子、游民分子;(二)溜里溜气带有流氓意识的分子,其中有流动工人、破落户、城市贫民、小商小贩、跑江湖的,及一部分卖工夫的;(三)油头滑脑、能说会道的老头子;(四)也有个别混入的奸细和阶级异己分子。”一些人出来参加工作并成为党员、干部,利益驱动是最直接的目标:“许多过去积极努力,是因给他们分地分粮,有利可图,今天不安心,不愿参加工作,情绪消沉者,就是因为贪图现成利益时期过去,他们对于为人民服务,牺牲奋斗的精神根本没有。”东北地区有党员回忆:1946年5月“组织农会选组长,大家见到我能说会道,就选上组长,不到五天,又成了委员,但心里很不乐意,怕中央军来。等到分地时,得到一垧二亩五,心里终是不想要……斗争坏人,根本不敢发言,又不能拉倒,但又想地亦分了,官亦当了,人亦得罪下,中央来亦不会对我好了,不如实心干起来。”这些虽不能代表党员干部全部,但大体反映着当时一部分人的真实状况。

为深入了解党员的真实思想状况,中共开展过多种多样的调查,这些调查所得结果与期望的有相当距离。韩丁所在张庄26个党员自我反省中谈到的入党动机分别是:10人表示为“想争取平等权利、言论自由的”,3人“因为翻了身而拥护党的”,2人“想为人民服务的”,1人“想打倒地主的”,4人“想当干部的”,4人“想掩盖缺点的”,1人“想在党的保护下躲避财产没收的”,1人“不知道是为什么的”。入党动机不纯者占到近40%。和韩丁得到的这一数据相比,哈北的状况更令人不安:哈北地委党员训练班70名学员,训练期间的调查结果,为个人利益入党的占了多数,达36人,其中提到入党为提高地位、当干部的16人,为吃穿、改善生活的13人,怕当兵的4人,甚至还有人提到入党“像朝鲜人入日本籍总有点好处”、“像伪满警察一样”;有21人入党时对党完全没有认识,是被拉进党内的,“不知什么叫党,到现在还不知什么叫党”,“不参加磨不开,怕说思想犯”;只有13人是出于对党的一定了解,因为共产党能“实行自由平等”、“实行民主”、“穷人能翻身”而入党的。

战争环境加上时间短暂,农民谋求利益的心态在成为党员、干部后仍未得到有效纠正,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状况及相当部分党员的思想状态不容乐观。“代县农村党内,党员众多庞杂,很不纯洁(全县约十三万人口,党员约三千五百人,实际很不精确,有的名单上有名字,可又不是党员,有的名单上没有名字而又是党员)。”繁峙县委对105名县区级干部进行了一次测验,结果有80人不及格,只有3人完全答对党在当时历史阶段的总路线和总政策,其余则把总路线答成“贫雇农路线”、“群众路线”、“民主政治,民主政策”、“挖蒋根”等。干部“常识极端缺乏”,105人中,对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日期,有17人因不知没答,有人说是“我入党的那天”;有的把新华社答成“是我们新改的一个国名”。老区苛岚对党的组织状况的调查结果是:“就党员作风看:为群众所拥护者占百分之十二点七;有较大错误,为群众所不满,但尚能改造教育者占百分之二十六点五;最坏者占百分之七点七。而百分之五十以上,是处于中间状态的。”

中共对党员思想状况的深入调查,使其对基层组织实际状况的了解不断加深。刘少奇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明确谈道:“我们干部强迫压制群众的作风,脱离群众,已达惊人程度,其中贪污自私为非作恶者亦不很少。”毛泽东后来在解释整党的必要性时也指出:“许多坏分子混入了党和政府的组织内,许多人发展了官僚主义的作风,仗势欺人,用强迫命令的方法去完成工作任务,因而引起群众不满,或者犯了贪污罪,或者侵占了群众的利益。”面对日益严重的干部问题,1947年底,中共高层果断抉择,决心诉诸群众,通过发动群众、发扬民主全面整顿干部队伍。刘少奇强调:“只有充分发扬群众的民主,才能清除我们党内及政府内一切贪污腐化及官僚主义现象,才能肃清社会上数千年来的封建残余”,将民主建政作为净化各级组织的有效方式。基于这种认识,1947年7月开始的中央土地会议将相当精力放在农村各级组织的整顿上,发扬民主、在农村建设民主政治被提到“保障和巩固土地改革彻底胜利的基本条件”的高度。8月4日,刘少奇根据会议讨论报告中共中央,提出农村基层政权的民主组织方式:建立各级农民代表会并于适当时机建立全国总农会,作为各级最高权力机关,对各级政府实行无明文规定的罢免权与选举权;每年定期解除所有村干部职务,由农民代表大会检讨其工作,并进行改选,然后依次改选区县干部。13日,毛泽东代中共中央复电刘少奇:“我们完全同意你的意见……我们认为你们提出的原则是正确的。”在农村开展整党、实施民主建政的原则得到中央高层的一致认可。9月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进一步以法律形式肯定了这一建政原则。正是在这一思路影响下,随着国内形势的变化,内战开始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整党运动逐渐在中共基本区域内展开。

整党:限制干部权力模式的探索

1947年下半年,中共在前方的战略态势明显改观,随着其在战场上逐渐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后方的稳固度明显提高,整顿干部的工作可以较少顾虑地放手进行。和此前开展过的数次干部整顿运动相比,这次运动更猛烈、更彻底,目的性更强,干部不仅要求洗脸,更要求洗心,中共对民主建政体制的运用和探索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作为一个习惯于阶级分析的政党,虽然运动以民主建政为目标,但指导运动的基本思想首先是基于阶级判断的,整党的首要对象指向所谓混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中共各级组织都强调,党内出现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党内不纯,即党内存在大批的地主、富农分子,地主、富农的剥削阶级思想在一些地方党内占了统治地位。整党展开后,几乎各解放区都明确指示:“这次中央的组织路线很干脆,所有农村支部地主富农党员一个不要,区村干部绝大部分要是雇贫农,县以上地主富农成分的干部表现不好者一律换防,斩断我党与地主富农的血缘。”“区干部、村干部、文书不准有地富出身的人,村支部党员中,有地富党员则一律洗刷;如他不愿意,而且够党员条件,则调出外省。”在这一思路指导下,地主、富农出身的基层干部普遍遭到排斥,嫩江二区“把所有非雇贫农的一切干部调区受训”。张子意在绥蒙建议“每到一个行政村,在发动群众中,即宣布凡是地主富农出身的干部(包括新恶霸在内)一律撤职,凡农民(疑为中农——引者)出身的干部一律宣布解职(好的群众可以再选他),不要像过去一样,硬要等待群众起来后,由群众撤他的职。”

当腐败及滥用权力与阶级分析联系在一起时,清除阶级异己分子被认为既可从组织上纯洁党,又可从思想上净化党。对于一个尚缺乏全面社会管理经验的革命政党而言,做出这样的判断其实毫不足怪。不过问题在于,贪污腐败、官僚主义并不是哪一个阶级的特产,它更多地是权力膨胀的产物,对这一社会现象作公式化的简单分析难以解决问题。而且,关于党内存在大批异己分子甚至异己分子占据统治地位的说法也不准确。任弼时在运动后期明确指出:“一般党员中真正的地主富农分子数量并不大;原来贫雇农成分约占党员百分之六七十,在几年过程中相当一部分已上升为中农,现在贫雇农成分只占百分之三十左右,而新旧中农成分约占百分之六十左右”。他的这种说法得到许多统计材料的支持,临县党内“在土改前有百分之三点四的地主富农,全三分区的党员有百分之二点五的地富”;苛岚全县共40个支部,只有15个支部有地富成分党员,共29人(内地主三人),占党员总数1275人的2.3%,贫雇农占42%,新中农占27%,老中农占26%。可见,由于中共在发展党员、提拔干部时对成分的注意,地主富农出身的干部在党内尤其是基层干部中的比例已经很低。对党内地主富农成分的夸大估计,旨在于回应和中共政治理念不相容的腐败问题出现的事实,但这种寻根溯源的举动,其实并不一定切中问题的要害,它反映了当时中共许多地方组织干部管理经验和社会治理经验的缺乏,以及面对具体社会政治问题时理论准备尚需加强。

强调干部的成分因素,要求排除阶级异己分子,树立贫雇农的领导地位,表面上看,指向的是地主富农,但从其实际结果看,主要打击的还是中农。当时,党员干部成分中占据优势地位的不是贫农,而是中农。这种状况起于抗战时期,中农作为经济地位上升的阶层,“在政治上比较开展,在工作上比较积极、活跃。在党内,在政府内,中农成分均占优势。他们在经济上较有力量,在政治上又比较活跃,因此他们在群众中也较有威信,较有地位”。根据冀中7县1940年的统计,中农当选村委会主任、区长、县长的百分比分别是40.2%、58.89%、42.8%,在各阶层中均为最高。随着中农阵容的不断扩大,这种现象有增无已。土改时期,各地普遍反映:在老解放区,“一般支部除了少数富农和一部分贫雇外,绝大部分是新中农和老中农(新中农约占党员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老中农约百分之十八),他们是农村的当权派(主要干部中,也是新中农比重最大)。”因此,强调贫雇农的领导地位,树立贫雇农纯而又纯的领导,客观上是以中农作为主要排除对象。所以中共地方党组织强调:“中农与贫雇之间的斗争,主要表现为老基础(老干部、老党员、老积极分子)与贫雇的关系问题。我们的所谓老基础,除一部分地主富农和蜕化分子外,按成分讲,最占优势的是中农,尤其是新中农(他们在成为中农之后,思想意识就起了变化),他们一般是代表中农利益的。”“我乡村支部中大多是中农,贫雇农在支部中不占优势,我依靠这支部就有了问题。”从对中农的不信任立场出发,即使对由贫农上升的新中农,也有一种不放心的理论:“新中农虽然是在抗战以来和反奸清算以来,才摆脱了悲惨的穷境,但是他们的思想一般是代表中农利益的。农民的思想是在他上升的时候就变得快,当他下降的时候就变得慢。”在此判断下,一些地方农村中最具影响、领导能力也最强的中农出身干部在运动中一度被大规模清除。

反对贪污浪费、纠正错误的工作作风虽然被列于清理阶级队伍之后,但作为直接引发整党的主要因素,仍然成为整党的中心内容。一方面,根据中共一贯强调的思想教育方针,各级党组织要求整党期间在党内进行广泛的思想教育,强调:“要逐渐建立一种艰苦朴素和民主的作风,才能使积极分子和基本群众血肉相关的结合起来,对积极分子来说,这是一个思想上的大转弯(因为在过去积极分子参加斗争是为了‘得利’、‘出气”,而今天则要求他们自觉地为群众服务),领导上对这种情况应该有清楚的估计。必须有计划有步骤的使他们在思想上普遍的提高一步。”应该说,中共的思想教育方法和要求确实不是无的放矢,当时一些干部的反省中表明了许多党员干部的思想状态:“我参加工作是为了当官”;“党员××同志本来立场很马虎,在‘七一’公开党时,为了迎合上级要的材料,就写成他是模范党员,登在报上。在工作中,常常是以几个村的典型材料,写成全区情况,把口号写成实际行动……完全是为了迎合上级心理,希望看起自己,提拔自己。”对于一个理想宏大、强调献身精神的革命政党而言,党员思想的提升和严密组织、加强制度缺一不可,注意到中国传统专制背景及农民占党员绝大多数这样一个事实,对党员干部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尤为重要。对此,任弼时有深切的体认:“因为农村党员绝大多数是农民,在分散的农村经济基础之上,旧社会统治阶级的恶劣作风还遗留很多,这些农民党员在掌握权力以后,官僚主义、强迫命令以及自私自利等,是很容易并是必然要产生的……领导机关平时只知道要党员干部做什么,并未多想办法去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程度,很少注意农村环境中容易产生的各种自私自利的倾向及时予以批评,严重者也很少及时予以处分,这就容易形成党内思想不纯的状态。”

另一方面,鉴于此前开展的多次干部整顿效果不明显,且整顿过后存在干部报复群众的现象,中共在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同时,进一步将整党的要求诉诸群众,希望通过充分发动群众,建立健全民主制度,更彻底地为干部洗脸。群众路线是中共的一个成功经验,对于发动群众改造干部,中共一直抱有相当的期待,土改期间,中共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群众有大迫切要求:‘实行民主,改造干部’,‘清算果实,分配浮财’,‘抽肥补瘦,彻底翻身’,这三种要求中,民主要求又是最基本的。因为群众从历史的经验中,已认识到,不能求得民主权利,彻底翻身是不可能的。”1947年初开展“洗脸”运动时刘少奇明确指出:“把干部交给群众监督管理,从群众性的经常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中锻炼自己,考验自己。一月来最深刻的体验是过去一次运动换一次领导,为什么到现在还是严重脱离群众的教训,回忆起来,就是干部有了错误就换一批,一批批的脱离领导上的培养教育与群众的监督管理,结果到什么时候也不会换好。”因此,民主制度建设和群众监督被当作解决腐败问题的一个法宝:“民主是保障和巩固土地改革彻底胜利的基本条件,是全体农民向我政府和干部的迫切要求”。

中共积累的这些经验和认识弥足珍贵,其进一步落实亦为整党题中应有之义。刘少奇强调:“我们任何干部,包括各级的负责人在内,均必须受群众的切实的、毫不能敷衍的考察和鉴定。群众有完全的权利和自由批评与撤换我们任何干部,在各种会议上令他们报告工作,及答复群众所提出的质问,指出他们的缺点,揭发他们的错误,选举或不选举他们到领导机关。”要充分发扬民主,必须以制度化的方式方法巩固群众的基本权力,保证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权、选举权、撤换权:“各级干部如有多占群众果实及其他为群众所反对的行为,应充分发扬群众民主让群众批评揭发及撤换其现任的职务,不要阻碍群众运动,只有如此才能使群众相信自己的力量,自己是主人翁。为了使群众能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自己作主,应组织经常的村乡农民大会及县区的农民代表大会,让农民大会暂时统治一切,并通过他们来改造政府和党的组织与领导机关。”根据这一设想,《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为保证土地改革中一切措施符合于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及意志,政府负责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农民及其代表有全权得在各种会议上自由批评及弹劾各方各级的一切干部,有全权得在各种相当会议上自由撤换及选举政府及农民团体中的一切干部。”应该说,中共领导层在农村建立民主政治的要求相当真切,后来受到批评的晋绥区发布的告农民书中,这种群众民主监督甚至向着由群众意志取代基层政权的方向发展:“不管任何一级,从村起到边区一级的干部……大家都可以批评,可以斗争,可以处分,可以撤职,如果是共产党员,大家认为可以开除党籍的,也可以由大家提出意见开除党籍,告诉当地的共产党负责人或当地党支部批准。”“干部的好不好,是关系农民大家的事情。因此,哪个干部要不要,不决定于公家人,而决定于群众。”“在目前,凡是在那些不是替农民办事的人掌握政权的地方,农会就可以完全替代政权。”从刘少奇的民主监督、民主政治体制建设到晋绥告农民书对群众意志的高扬,发扬民主、加强民众在政治生活中发言权的意愿可谓一脉相传,正由于此,即使后来运动收束期间,毛泽东仍充分肯定《晋绥日报》在这一时期的表现,认为其“内容丰富,尖锐泼辣,有朝气,反映了伟大的群众斗争,为群众讲了话”,鲜明的群众立场灼然可见。不过,问题在于,民主政治和群众意志并不能简单等同。这其间的出入,既反映了中共内部对民主内涵了解不尽统一,理解尚有待深入;也和当时农村现实环境下,民主政治开展难以立竿见影,群众运动发动相对收效较快密切相关。

党的领导与群众意志

发动群众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比之民主制度建设见效更快,但由于“历史上每次解决干群问题时,领导上最后都是给干部撑了腰。群众认为这样的‘洗脸擦黑’是‘官官相卫’,加之有些干部在运动后对提意见群众进行报复,以致群众对干部恐惧、害怕,不敢再向干部提意见,整党初期的群众发动也并不能一蹴而就。在此状况下,采用常规的说服教育为主的方式整顿干部,则群众难以发动,干部也不见得有多大触动,很难避免落入走过场的老套。为彻底打消旧组织、旧干部权威,消除群众的恐惧心理,整党初期基本采取将原有组织、干部统统搁置,而通过在农村中建立新的权威的方式放手发动群众。这样既排除原来在农村组织中占优势地位的中农的领导,又为运动进一步展开扫除障碍,表明了领导者全面整党的决心。

整党的开展主要倚赖抗战以来中共实施的行之有效的派驻工作队方式完成。工作队由外来干部抽调组成,他们超脱于乡村原有权力关系网络,是中共加强领导和监督体制颇具用心的一环。其进驻村庄后,担负着发动群众、开展整党、重组基层权力系统的任务。根据抛开旧组织展开整党的方针,工作队的干部下乡后,“一头便钻到群众中去找贫雇”,把注意对象集中到尚未翻身的贫农身上,组织贫农团,作为新的领导机构,“不愿与旧干部联系或不敢联系(怕别人责他是走了旧圈子),无形中把旧干部与工作团之间划了一道鸿沟”。随着整党的开始,原有干部和组织遭到重大打击,晋绥“宣布了解散朔县县委、神池县委和右玉县委……有些地方甚至发展到宣布解散一切组织,宣布所有干部停职待查”。宾县三宾区由区里出面向群众保证:“干部不洗脸擦黑,从中作难,就交给群众,群众要怎样处理,就可以怎样处理。”

面对整党,普通党员起初并不十分在意,“因为他们懂得上级这一套,每次都说得很厉害,以后马马虎虎也就完了”。雁北有些干部参加整党会议时还在琢磨:“不管开什么会也好,先脱了衣裳睡他几夜安生觉再说,还可抽时间到浑源城去玩玩。”但是,随着工作队对群众的鼓动,以往积累的干群矛盾逐渐爆发,工作队又为之火上添油,使之不断激化后,干部受到的压力和打击已非同一般,殴打致残乃至致死事件时有发生。保德三区东庄一干部因扩兵中的强迫行为,“被和他有私仇的妇女们拿着木棍,只打三下,把下腿打断了。四区也曾发生过同样一件事”。面对这样的危险,一部分区村级的干部,“因为过去曾多少犯过些错误,打过人,或使用过群众斗争果实,占过便宜,也整天害怕,不知何时交群众处理呀!”在整党激烈地区,干部人心惶惶,和顺县“普遍的形成干部害怕、发愁、着急,以至寻死服毒等现象”;难石县“七区区长逃跑到山中自杀了,二区区长前天也吃了大烟,而这些人都还认为是问题不大的”。

和党员干部的状况形成对照,一部分群众在整党中确有出气和当家做主的感觉。沙河新城工作队召开整党群众大会时,有些群众“说到干部对自己压迫,放声大哭。贫雇妇女周明的说:‘我这次破出死也要倒出自己的苦水来,去年俺到北掌村开贫雇会,提了村干部几条意见……说我是特务、造谣,狠狠的吊打了一顿,还准备扣我四十天。’群众情绪很高,午饭后又自动的集合起来”。山西涉县经过群众性的整党后,群众反映:“‘当干部真不容易,一点脏也要洗脸啦!’群众对干部的火气全消了。”宾县一位贫农更是深有感触:“我活五十来岁,不用说看见过,连听说都没有过老百姓还能管干部,这才叫真民主呢!”当然,被要求对群众意见“只可考虑,不能解释,只可反省,不可表功”的干部及不得运动之门而入的中农和其他阶层,对运动民主性的看法可能会有不同。

让群众出气毕竟不是整党的最终目标,扩大中共及其政权的群众基础,净化干部队伍,反对贪污和官僚主义,促进民主政治,这才是整党真正目的之所在。然而,在这些问题上,整党的实际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初期整党强调发动群众,理应扩大中共基层政权的群众基础,但实际结果却不尽然。由于整党首要任务是清理阶级队伍,其指向的又不仅仅是地主富农,而且包括中农,因此,中共在整党初期依靠的群众事实上相当有限:“对于中农根本不管。对于与村干比较接近的群众,称为‘保皇党’或是‘吃饱了的人’。”中农在老区农村一般占有一半以上的人口,排除中农必然大大影响运动的代表性。按照《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农会和贫农团应为土改中乡村合法执行机关,但整党初期,在强调贫雇农领导背景下,农会实际远未选出,乡村整党的主力是贫农团,而由于大批原来的贫农上升为新中农,贫雇农的比例在许多乡村已不到一半,晋绥报告:“贫雇农情况,老区一般占全村人口20-30%左右,半老区一般占30-40%以上。”就是这些人,也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加入贫农团,陕甘宁边区的佳县城关三区大西沟村,“贫农团内仅有7人,其余的都是应名不做事”。冀鲁豫六分区一个104户的村庄,获准加入贫农团的只有20人。韩丁所在的张庄“几乎有一半的贫农都没有被邀加入临时贫农团”,整党的会议虽然在开,“参加的人却是稀稀拉拉,会议也开得马马虎虎”。而且,贫农团本身状况也不容乐观:“老区贫农团,不能尽其领导一切的作用。因为贫农团本身很复杂。有的因为过去分的地坏、地远,或人口增加,经济不能发展;有的因为偶遭灾祸下降;有的是地、富还未转化;有的因为吃、喝、嫖、赌,不务正业而致贫者。后一种人,占贫农中四分之一。”在这样背景下形成的以贫农团为核心的新领导层,既缺乏代表性,领导能力也很成问题,和整党净化组织的目标背道而驰。

事实上,农村中最贫穷的贫雇农被大量吸纳、充实到党内和干部队伍后,干部的贪污腐化甚至有变本加厉之势。仅仅一两个月过去,各地就普遍反映,新干部又在重倒覆辙:“坏人混进贫农团及农会里来,不仅做了许多坏事,而且大吃浪喝,耗费斗争果实,集体贪污。”镇川县总结新干部的几大问题:“借群众名义违反党的政策,乱斗一阵,大吃二喝”;“集体贪污”;“对群众随意捆吊、惩罚、敲诈”;“奸污妇女”。这和原来那些有问题的干部几乎一模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新提拔的干部普遍文化低下,对党的认识模糊,他们之所以出来反对原来的干部,多是出于私仇、怨恨或取而代之的心理,极端者甚至将以往积累的一些怨气向共产党发泄。朔县“二区西泉头贫农团副主席陈四喜,冒充共产党员,叫党员陈银根拿出党员名单,并用广播筒在房上谩骂共产党”。佳县螅区二乡任甲村一二流子“自当了农会主任之后,称王称霸,无法无天,甚至高呼口号:‘打倒旧政府(按指区乡政府),取消共产党’”。

当然,借整党攻击中共毕竟只是个别现象,更普遍的问题是组织遭到削弱,干部队伍瘫痪,生产和社会秩序受到影响。曾负责冀东地方工作的张明远回忆,这一时期,“由于片面强调‘劳而久苦穷三辈’,而忽视了‘根子’的历史和作风、能力等条件,致使有些被工作组扶持起来的新干部不能胜任工作,或在群众中没有威信。而党支部、老村干靠边或挨整,村政权也基本上瘫痪了。当时解放战争那么紧张,战勤任务很重,部队来了却找不到村干部,贫农团的人又没有工作经验,部队要担架,要供给都找不到人,连住房也没人管,很有意见”。当时的材料也记载了这样的情況:“黎城二区仁庄村在生产上是有基础的。但去冬以来,生产没一点劲。主要原因是个别流氓操纵‘贫农团’,在村上横行霸道,赌钱喝酒,不事生产……加上干部摸不住整党的底,怕过关,躺倒不干,形成谁也不积极生产。”在此背景下,一方面,为避免工作出现差错,被推选出来的村代表,“凡百事都要请示‘掌柜’(即群众),有时为一小事开了一个农民大会……代表们说:‘瞎汉办事可难哩!’”另一方面,村工作的软弱并不意味着群众真正可以主导基层政权,比如我们可以看到,当有工作队干部提出“既经投票选举的干部就应该信任”时,马上被责备为不去考虑“贫雇农发动的如何,是否形成领导核心”。凸显出有的地方党组织对阶级性考量下选举功能和群众意愿表达的认识还不是很清楚。

整党过程中,农村长期积累的一些复杂的宗族、私仇及干群矛盾在群众运动中显得错综复杂,导致大量冤案错案出现。涉县更乐182名党员,被斗争的24人,其中17人被开除党籍,2人被处死,1人自杀,被扫地出门的12户。武委会主任江彦林被整死,“引起所有党员极端的恐怖与内心不满,甚至江彦林被杀后,附近东赛村支书,亲自看了杀的情景,回家后也自杀了(因为他了解江是很能干的人,而且错误比他轻的多)”。据晋绥地区不完全统计,运动初期,村干部与党员有317人非正常死亡,其中,“二分区死一百零三人中,有坏分子十余人”,冤死者占了绝大多数。代县一干部被错定为地主成分,只是“因其当村干部后,就不参加劳动,摆架子,诈唬群众”。农民在熟悉中共的话语后,在工作队配合下,往往会对其不满者加上政治帽子,这就是整党开始后突然在党内发现大批地主富农而后来纠偏时又销声匿迹的原因所在。同时,群众运动的白热化也极易流于冲动和非理性,在整党会议上,“群众会有象斗地主一样的慷慨激昂,同时会有夸大事实,捕风捉影的现象”。自认有功而遭受冤屈的党员干部自然不像地主富农那样甘心低头,他们或者消极抵抗,或者公开顶撞,干部和贫农团之间冲突日渐激烈,“起初只是坏干部抵抗,此时则好坏党员、干部在情感上已结成一气,一致抵抗工作组和贫农团。”“双方互相攻击,大吵大骂。”而且,基层政权的派性也逐渐产生,通城“城关五乡玉马家坪6个党员,分为两派(前村后村)。在订成分中,发生先是前后村党员各自包庇本村,后来又形成前后村互相攻击。因为党员干部中有此偏向的存在,遂使农村群众中也普遍存在如此现象”。这虽不完全是因整党而造成的,但整党至少没有克服甚至加剧了这些现象。整党初期出现的一系列问題,使中共解决干部问题的努力面临困难。不可否认,中共发动群众开展运动的目标有指向民主的要求,但实际结果却存在距离,这既和群众运动的本身特性有关,也和中共对农村阶级关系的判断有待进一步深入难以分开。事实上,强调纯而又纯的贫苦阶层,把中共当政以后生活变好并由贫农上升为新中农的农民视作排斥对象,并不是一种明智的做法。其实,由于自身受益程度的不同,后者对中共的感情很可能并不逊于前者:“老区就要不怕中农当道,真正的、基本的好群众在中农阶层及一部分贫农中。”而且,正如人们所观察到的:“边区经过几年来的经济发展,绝大部分的贫苦农民生活都逐渐改善,经济上升了。而目前最穷的人,又绝大多数是怕劳动、不务正、或失去劳力的人。但我们在开始发动群众时,只极端片面地了解,认为最穷的人便是基本群众,也不追究他致穷的根源,遂致好吃懒做的二流子也变为基本群众了。”抛弃占人口相对多数、且对中共抱有较深感情的中农尤其是新中农单纯强调贫农的领导,在此基础上展开的群众运动事实上并不能真正反映普通农民的心声。

反思与收束

在群众性整党问题逐渐暴露,农村局面日益复杂时,中共中央开始认真反思、检讨初期整党政策。1946年内战爆发后,鉴于特殊的时局,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一度将主要精力放在战争指导上,1947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战争形势的好转,毛泽东除继续指挥作战外,开始把更多精力放到社会政治建设上,土地改革作为中共重组中国社会政治秩序的重要一环,自然成为其关注的焦点。1948年初,经过几个月的冷静观察和细致调查,毛泽东等对土改和整党中出现的“左”的错误有了清醒认识和全盘了解,将纠正土改中“左”的错误提到极为重要的高度。作为一个战略高手,毛泽东告诫全党,在从事诸如土地改革、整党整军等关乎革命运动命运的历史性壮举时,应时时注意到:“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针对近一段时期所出现的问题、错误,他特别强调:“最可怕的是领导同志的自满、自足、自己缺乏策略观点与政策观点而又对中央的指示熟视无睹(不细看这些指示,不研究这些指示,忙于不应当忙的事务工作而忽视了策略指导与政策指导这种自己责任上的主要工作)。”在此基础上,中共中央和毛泽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纠正“左”的错误。1948年2月针对在干部队伍中抛弃中农的做法,毛泽东严厉批评道:“在这种贫农占少数,新老中农占多数的地区去组织贫农团,硬要指挥一切,这就是冒险的命令主义。”同时,就群众运动出现的问题致函刘少奇指出:“无论作什么事,凡关涉群众的,都应有界限分明的政策。我感觉各地所犯的许多错误,主要的(坏人捣乱一项原因不是主要的)是由于领导机关所规定的政策缺乏明确性,未将许可做的事和不许可做的事公开明确地分清界限。”作为中共中央主要负责人,毛泽东的批评意味着中央准备下大力气纠正整党初期一些地方党组织指导方针的错误,整党从急风暴雨阶段转入和风细雨的收束时期。这一转变,从地方党组织的报告中可以清楚看出:“哪里是‘群众’‘自发’地搞起的,或是缺乏党的坚强领导与政策思想之指导,那里就愈糟糕。佳县以往2个月的土改中,凡一切自发性的运动都是有毛病的,必须加以改造与增强党的领导和党的政策思想之指导,使其走正轨有组织、有纪律,否则必然会出现更多的乱子。”

对已经逐渐陷入贫雇农冲动的运动实行羁勒,在贫雇群众已经发动,运动呈现某种程度失控迹象后,确实更符合中共的现实需要。为此,中共开始重新检讨整党初期的积极分子政策,强调:“有少数积极分子态度是不正确的,对干部存着报复与‘取而代之’的心理,因此领导上特别注意要正确解决干群关系,决不能放手给少数脱离群众而又与干部对立的分子,而应放手发动老实农民,培养新积极分子,然后由群众在新老积极分子中找出思想正确,有能力的人组成领导集团来领导这一运动。”提出:“整党的主力,在通常情况下,应该是也必须是支部内部的积极分子与较好分子。”旧干部再次纳入到党信任、依靠对象中,而由于其广泛的人脉、影响,他们一旦被允许进入主流轨道,很快就可以重新获得领导地位,在新旧结合的干部体系中取得优势。如当时材料所说:“在新老干部的关系上,由于新干部缺乏工作能力,在解决具体问题时,不得不请教这些老党员,他们逐渐对老干部表示尊敬。”

与此同时,中共对单纯依靠贫困者进行整党的做法也有反思,强调经过十年来的经济建设,农村经济普遍提高,“极少贫人,一致的说都是不爱劳动,好抽洋烟,或遭其他不幸而破产……所谓‘重贫轻品’的观点是不妥当的。二流子流氓甚至个别反革命分子,在某些地方钻了这一个孔(空)子,混进贫农团及农会中”。1948年2月,毛泽东致电李井泉、习仲勋等,指示:“在农会中及乡村政府中,贫农积极分子如果获得中农同意(这是必需的条件),可以当农会会长、政府村长主席,但不一定要这样做,主要地要中农中思想正确办事公道的积极分子去做这些工作。”李井泉在复电中表示:“今天实际情况贫农雇农劳动力少,出来工作很困难。因此,多选新中农积极分子领导工作,是能通过的,而且是必须的。”根据这一判断,中共要求“各地群众自发的组织起来的‘贫农团’经过说服解释后,应该一律加以解散,特殊情况者可合并在农会中,组成贫雇小组……原来的农会、村政府、武委会等一切村级组织,在生产运动中仍为合法的领导机构”。中共的组织路线重新回到原有的轨道中。

随着运动的收束,在打击和教育两种手段上,后期整党更强调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和组织教育,即所谓教育从严,处理从宽。整党程序也由召集群众大会公开整党变为先在党内酝酿,然后物色党外积极分子,“进行个别教育,使他能够认真负责地参加党的会议,提出言无不尽的精神与治病救人的态度,以便吸收正确意见,进行教育”。对党员干部作出结论时,则“在各街分别召集贫农团小组与农会会员一起拟定对党员处分意见。同时支部也进行自拟处分,结合群众的具体意见进行了讲党、讲党纪”。党组织由被动听从群众变为运动的领导者。至于具体的组织处理,“对过去犯错误的人,只要他愿意改正,处分一般应该从轻。”因为“共产党的领导者并不是法官,不能只是弄清干部是否有错误,作出判决,就算完成了任务,他是革命的领导者,对于党员干部,不仅要辨别他是正确还是错误,而且要教育、帮助、改造他们,并善于使用他们的所长”。晋绥分局在有关指示中也强调:“凡是赞成土地改革者,党均不抛弃他们,凡被群众撤换,只要他过去是革命的,现在仍愿继续革命,党均给以学习及工作的机会。”

贪污作为直接引发干部洗脸的要素,中共在运动初期下了很大决心,冀望一举涤污除垢,但经历整党初期的风波后,对问题的艰巨性、复杂性有了更多认识,处理方式明显趋于缓和。财务部门要求:“凡各种不同的贪污,应有各种不同的处理:例如有些干部贪污革命资财作个人资财,准备脱离革命,另找个人出路,像这一类的干部,其本质上己背叛革命,不应采取姑息态度。另有些干部贪污革命资产,供给个人挥霍,但对别种革命工作仍然负责,则应令其痛改前非,否则予以应得之处分。”地方上也强调:“贪污果实者处理,原则是弄清事实应严,解决问题应宽。因此,必须严格搞清是非,适当地处理问题。经济状况较好者,令其退出,如因退东西影响受饿者,则不必强制;极个别罪大恶极、问题严重者,交由政府依法论处。”同时,对容易诱发贪污、浪费的村款问题,进一步加大统一管理力度,晋察冀区1948年年中决定:村款“自本年秋后开始由边区政府统一收支”。1948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后,明确规定:村款一律在地方税款内统筹分配,由县政府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目摊派、募捐强迫慰劳等。村干部则由政府发放津贴,使他们“既能照顾家庭生活,又有力量管理村政”。

对干部作风问题的处理,指导原则是尽可能缓和矛盾。武安九区赵庄“公安员李文科在以前一提起来群众就说:‘这人可是恶的很,吊人、打人是常事,乱戴特务帽子,至少要开除党籍’”,最后在和缓的空气下给了警告处分。十里店原党支部书记“绑过人,打过人,拘留过人……卖过一支步枪和一些子弹”,本人建议留党察看,经党支部讨论,决定给予当众警告处分。对运动中造成的一些冤案,也尽量采取化解态度,郑重要求:“在某些工作做坏,死人太多、烧焦了的地区,扩大了农民内部矛盾、裂痕,加深农村某些宗族派系的斗争,影响了生产,甚至引起了农民对我党和民主政府的反感与不满。需要我们用很大力量,来改变这些村子的工作。”

随着整党方针的纠正,一些在整党初期紧张空气中人们不敢公开表达的言论也渐渐浮出水面。冀鲁豫明确指出:“组织不纯的现象固然有,但并不严重,只有个别组织的个别分子不纯。”而就是在该区,整党运动初期他们的判断是:“目前不仅有相当数量落后村的农民尚在地主富农的统治下没翻身,即使在先进村、一般村中,也仍有不少地主富农化形隐藏在党内、会内,甚至居于领导地位。”这种前后判断明显不同的状况在当时应为普遍现象。即使是一般农民,在看到纠偏政策出来后也反映:“当时很多事情确实不讲道理,但是谁也不敢说,说就怕人家(指领导上)批评和地富不分家。”富有戏剧性的是,有不少领导运动的工作队成员就是抽调自基层农民干部,他们一方面到别村去发动整党,另一方面又要回到自己村去接受审査,初期整党中的问题他们应该是感同身受,但作为运动中的一环,他们却只能忠实执行上级的意旨。整党本以民主建政作为重要目标,上述明显有悖于民主空气的现象的出现,和中共地方党组织在整党初期的错误指导方针有相当关系,一旦问题被提到立场的高度,就难以有不同意见出现。尤其在把阶级问题和贪污腐败、强迫命令这样具有社会性质的问题纠缠在一起时,固然提高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但同时又可能混淆问题的实质,使两头均不落实。因此,整党后期,随着中共对阶级判断上一些偏向的纠正,对工作作风问题的整顿事实上也转变为以对基层干部的教育为主;而纠正群众的过火,民主建政的目标也随之被暂时搁置。群众运动从放到收,是中共领导下的群众运动带规律性的经验。

当然,中共在收束运动的过程中,仍然将保护群众的积极性作为重要目标。尤其对保护贫雇农、确立贫雇农领导地位的原则立场予以坚持。在纠偏过程中,确实有部分贫雇农表示不满:“八路军的每件事都计划得高,只有这件事办不好,吃里扒下、爬下吃里,弄成糊杂豆腐,害得惹下一圪垯人。”冀鲁豫区赵台村一个贫农团委员对工作组抱怨:“打死我娘的事这样算完,我心里想不开!你们来时是要天给半个,现在连个枣也不给!”因此,中共从阶级立场出发,特别强调:“要依靠贫雇农,通过群众自己的觉悟认识来纠正。向他们说明纠偏对他们有很大好处,纠偏不仅是为了巩固过去运动的成就,而且也是为了他们今后的长远利益……今天贫雇农群众的锐气是非常宝贵的,在他们更好地团结中农之后,在农村中完成一切工作就有了保证。我们应当好好爱护贫雇农群众的这股锐气,不可因纠偏而稍加损伤。”同时,制度化的政权和组织建设继续得到强调,彭真在1948年年中谈道:“人民掌握政权的最好的形式是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不但有选出其代表的完整权利,而且必须有随时召回其代表的充分权利。此外,在政权中还应设立检察机关,以防止政权工作人员的官僚主义……关于人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应有明确的规定,权利必须尊重,义务必须履行,以便干部和群众都有所遵循。”这个总结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符合中共的革命经验的,当然,这一制度建设的实施及其真正落实,由于战争环境的影响,推展的速度受到相当限制,对即将实现政权鼎革的中共而言,要完成这任务还是任重而道远。

从初期的风暴大作到后期的和风细雨,新一轮的“洗脸”和中国共产党人为自己设定的宏大目标相比,真正成绩尚存落差。乡村的民主选举制度和民主机制尚未建立,干部的产生仍然不能完全代表群众意愿,导致干部腐败的根源也没有得到彻底消除。当然,落实宏大的目标,不是几次群众运动就可以达到的。1950年,当中共刚刚建立全国性政权时,毛泽东就指出:“整训干部已经成了极端迫切的任务,各阶层人民相当普遍地不满意我们许多干部的强迫命令主义的恶劣作风……如不及时加以整顿,即将脱离群众。”整风仍然是中共不得不经常面对的课题。虽然存在种种不足,整党中发生的一切仍然在中共建政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迹,是值得加以认真总结的。整党期间中共表现出的发动群众的热情,整顿干部的决心,廉洁政治的目标,制度建设的提出,对于当时社会的震撼不应低估,一批抗战以来逐渐形成的农村权贵阶层由此退出了乡村基层政权的舞台,这对此后的干部不能不是一个严重的警示:“有一部分干部群众,看到过去审干,有些过火地方,恐怕将来若干年后,再来次审干。”这种担心一方面可能影响到干部工作的主动性,但在监督机制尚未健全状况下,却也使其有所戒惧。整体来看,1946-1948年的干部整改,透露出中共在当时状况下建设一个清明政治的雄心壮志。正是在这种精神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集体从事了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巨大社会政治重组工程,独立自主地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宏大的抱负做出了艰辛探索,其中包含的智慧、勇气、经验,半个多世纪后,仍然值得后人学习、尊重、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