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仪与“二·二八事件”

作者:贺渊    来源:团结报文史e家

1947年2月27日,在台湾爆发了“二·二八”事件。陈仪,作为当时台湾省行政长官, “二·二八”事件,经他之手处理,在他任内得以平息,以他下台作为交代,陈仪成为“二·二八事件”绕不开的话题。
一、特殊化的台湾

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国民党政府代表来台在台北公会堂(今中山堂)接受日本投降。陈仪接受台湾总督安藤利吉签署过后的投降书。

陈仪早年留学日本长达九年,毕业于日本陆军大学,1934年起出任与台湾隔海相望的福建省政府主席八年,期间,曾经二次派员到台湾考察,其中一次由他亲自带队。他是国民党高官中了解日本关注台湾的第一人。1943年开罗会议明确台湾和澎湖列岛战后归还中国后,蒋介石命陈仪为台湾调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筹备接收事宜。1945年8月29日国民政府特任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1945年10月24日,陈仪乘机飞前往台湾,接收被日本占领五十年之久的宝岛。按照台调会制定的《台湾接管计划纲要》和国民政府颁布的《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接收后的台湾与其他省份有着明显的不同:一、可以制定不同于其他行省的单行法规;二、台湾行政长官公署与其他各省的行政制度相比“赋以较大的权力”,“对于在台湾省之中央机关,有指挥监督之权”。具体来说在台湾属于中央管属的司法、监察、国家银行、海关、陆海空军等均归属行政长官指挥、监督,形成了政治一元化的特殊局面。陈仪集行政大权于一身;三、凡敌国人民在台湾所有工矿、交通、农林牧、等公司之资产权益,一律由政府接收,日本占领时代的官有、公有土地及其应行归公的土地,一律收归国有。国有成为台湾经济的主导。

接收台湾的初期,由于准备较为充分,一切进行平顺。然而,经历过战争的台湾,民穷财尽,复员的军人、出狱的犯人以及其他失业人员,大约三十万人,各种矛盾汇集。陈仪执行的严格的国有政策,特别是专卖制度危及到底层人们的生活;行政长官制度吏治的腐败,又令台湾精英失望;内战的爆发,国民党统治下的经济崩溃波及到台湾。陈仪坐在火山口上而不自知。他对于社会矛盾的激烈程度估计不足,对自己掌控社会的能力估计偏高,1946年底,陈仪同意将驻扎在台湾的大部分兵力调回福建等地,只剩下5200余人的兵力,用以守备3个要塞,450多处军需仓库,64处飞机场,以及台湾全岛。

二、“二·二八事件”的爆发 
林江迈案是“二·二八事件”的直接导火线。接管台湾时,规定烟、酒等五种商品由政府专卖。2月27日,专买局专员叶德根率领队员和警员到当时贩烟者常聚集的万里红酒店附近查缉。卖私烟者哄然四散,中年妇女林江迈来不及逃走,她携带的五十余条私烟以及所售余款6000元被扣留。林江迈声称是用借来的钱买的货苦苦哀求放还。周围群众纷纷围拢过来,为林江迈说情,没有奏效。围观人群骚动起来,有人怒骂缉私人员,也有人投掷石块,混乱中,林江迈额角破裂出血,一度晕倒被送医院。林江迈受伤,群情激愤,痛殴查缉员二名,并将一辆卡车焚毁。另一名查缉员傅学通逃至永乐町,见前有拦截后有追兵,据他自称有人抱住他,慌乱之下鸣枪一发,不巧,子弹恰中路人陈文溪,造成陈死亡。人群涌至台北警察局要求将肇事员警交出惩办。叶德根等六人被送到宪兵队看管。翌日上午,也就是2月28日,陈文溪的亲友抬着陈文溪的尸体,敲鼓鸣锣涌至派出所,再转至专卖总局。下午,将目标对准了省长官公署。沿途不断有人加入,有些人持着日本军刀、木棍甚至是枪枝,示威人群到达长官公署门前后力图冲入大楼,据说此时有人开枪。守卫的卫兵仅有五名,他们阻止无效后开枪还击,当场击毙一人伤数人,枪响之后,人群退去。与此同时,一些市民聚集在中山公园开会,占领了公园内的台湾广播电台,并不断地对外广播:指责自台湾光复以来,政治黑暗,军警官吏勾结走私,粮食外溢,陈仪被贪官包围,要求驱除贪官污吏等等。广播的呼吁,给予全市的震动和鼓动超过以往,整个台北全市大乱,商肆罢市、工厂罢工、学校罢课。

另有一些流氓三五成群,手拿刀棍,一旦遇到外省人,不能说台湾方言与日语的人,进行无情的打杀,对妇女儿童十分残忍。据陈仪后来报告,2月28日至3月1日两天,客藉公教人员被毒打受伤的有866人,立即毙命者33人,失踪者7人。这时的台北成了一个恐怖世界。

三、陈仪的2月28日
2月28日上午,陈仪得到命案消息,可他并没有视为一个严重的事件。他对各处处长说:“昨晚专卖局查缉私烟,发生误伤人命的不幸事件,我已经要台北市政府妥善处理。这件事固然事后或许有不良分子,利用机会,从中煽动,希望扩大事态,但缉私的技术尚欠注意,查缉人员没有遵照我屡次所说不准带枪的命令,以及机关事前不能侦知不良分子之阴谋,防患未然,临事不能断然作应急之措施,确是值得大家反躬自省的。”他认为是查缉人员操作不当,突出强调不要带枪,希望通过和平的方法解决事件。

下午,人群冲击行政长官公署时,陈仪准备出面对群众发表讲话,正在寻找台语翻译时,外面已经接上了火,人群被驱散后,下午3时左右,陈仪以台湾省警备兼总司令名义,宣布戒严。

随后,陈仪给蒋介石的复信中说:“惟廿七日……乘专卖局查禁私烟机会,聚众暴动……特于二十八日宣布戒严。必要时,当遵令权宜处置。”

戒严同时,应陈仪的要求,台北市参议会议长周延寿邀请省参议会议长黄朝琴、台湾省参议员王添灯、国大代表谢娥、国民参政员林忠等召开会议,省秘书长葛敬恩列席会议。会议决定向省行政长官提出六项建议,包括取消戒严令、严惩凶手,抚恤死伤者,由本会及市、省参议、参政员、国民代表组织本案调查委员会办理本案,公务员在市内取缔专卖品时,不准带枪,此案被捕之民应立即释放等等。陈仪答应等秩序恢复,立即就解除戒严,并接受了其他全部的条件。傍晚,柯远芬、黄朝琴、周延寿、谢娥向全市人民广播,一方面对于这次行动表示了一定程度的理解:另一方面劝告市民不要参加集会游行,以免贻笑于外人。

六时左右,从南京飞来一架专机,带来蒋介石的一则手谕,是关于目前事件处理原则的规定,主要内容是:引发事件的查缉案应交由司法机关办理,“不得宽纵”;台北市从即日起可以实施局部戒严,希望迅速平息暴乱;政治上可尽量退让,以商谈的方式解决纠纷;军事不能介入此事件,但暴徒亦不得干涉军事,如军事遭受攻击,得以军力平息暴乱。蒋介石的规定与陈仪不谋而合,陈仪后来的所作所为,基本照此原则进行。

同一天,在军队的调动过程中,汐止公路运兵车被袭击,死三人。另外,台北附近的台北县,出现抢劫警察枪支和军事仓库的事情,基隆要塞司令部被袭击,这些地区的一些外省公务人员、外省人被殴打。陈仪所采取的对策,没有满足事变发生时人们提出的惩办凶手这一最基本要求,民愤无法宣泄,新的更为广泛而猛烈的斗争正在积蓄。

四、寻求和解无果
3月1日,台北市参议会邀请国大代表、省参议员在中山堂召开成立大会。会上成立了“缉烟血案调查委员会”(3月2日更名为“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简称“处委会”),该组织以政府和群众间的调人自居,很快台北以外多地陆续建立分会。在此委员会的要求下,下午五时,陈仪发表第一次广播讲话,称已经给予了误伤和误杀的人很厚的抚恤,做了很好地处理,答应当天晚上十二时起,解除戒严。不过,陈仪提出要求,在解除戒严以后,地方秩序、社会安宁必须要有保证,集会游行暂时停止,罢工罢课罢市殴人及其他妨碍公安的举动不准发生。陈仪答应释放前一天参加暴动而被逮捕的人,但这些人须由邻里长负责具……陈仪同意参议员们派代表与政府共同组建委员会处理这次暴动。当晚十二时起,如约解除临时戒严。2日下午3点左右,陈仪发表第二次广播讲话。与上一次讲话相比,口气更为温和。针对人们担心秋后算账的心理,他强调参加此次事件的人民,政府一律不加追究;释放所有因此事而被捕之人;扩大抚恤面,承诺凡此次伤亡的人,不论公教人员与人民,不分本省与外省人,伤者给以治疗,死者优予抚恤;答应扩大处委会成员的构成,在原有的基础上,各界人民均可派代表参加,以容纳多数人民的意见。

同一天下午,处委会治安组在台北市警察局召开“台北市临时治安委员会”会议,出席者有参议员、市长、警察局长、民众代表、以及学生代表共二十余人,决议组成“忠义服务队”,取代宪警,以许德辉为队长。但是,“忠义服务队”的成员良莠不齐,有学生、青年,也有流氓和地痞。许德辉本人是军统台湾站站长,于是,台北的治安权表面上由政府和群众共同负责,实际上操纵于军统。

陈仪以为事情会向着和平的方向发展,但事与愿违。3月2日以后,台北、新竹、台中、高雄、花莲、台南、台东、澎湖等八个县也先后发生了暴动。普遍出现攻击政府警局,抢夺武器库的事件,台中、嘉义等地武装暴动相继发生,台中由共产党人谢雪红领导。局面大有失控之势。在此情形下,3月4日晚上,陈仪发电报给蒋介石称台北市面恢复常态,各县市尚有暴动,请派步兵一旅或一团来台湾。3月5日蒋介石发电报通知陈仪:“已派步兵一团、宪兵一营,限于本月七日由沪启运。”

五、承诺台湾改制
3月4日处委会通知各县市同时成立分会,5日正式宣布建立“台湾省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并制定组织大纲,以“团结全省人民,改革政治及处理二·二八事件为宗旨” ,内设处理局、政务局和财务、粮食、治安、救护、调查、组织、宣传、总务、联络、交通十组。处委会表现出了强烈的参政掌权意向,俨然要全面接收政府行政大权。与此同时,处委会内部意见有分歧,以蒋渭川为首的力量,主张在国民党的体制内改行政长官制度为省政府制度,要求落实地方自治。虽然,陈仪自来到台湾以后,开始实施地方自治。但他认为真正实现宪政,在台湾至少需要三年。国民党提前召开国大,陈仪也就将1946年称为“制宪年”,1947年定为“行宪年”。但是,台湾宪政的步伐明显落后于大陆,引起台湾人民对于现行政制的极大不满。

3月6日下午八时三十分,陈仪发表第三次广播,做出回应。他说:“第一、省级行政机关,我已考虑将行政长官公署改为省政府,向中央请示。一经中央核准,即可实行改组,改组时,省政府的委员各厅长或各处长要尽量任用本省人士……,第二县市级行政机关,我已预定在预备手续能完成的条件之下,县市长于七月一日民选……”,在国民党中央政府对此还没有表态之时,陈仪接受了改革行政长官制的要求。

六、不能触碰的底线
对于事变的让步,陈仪内心有明确的底线。3月5日中央社驻台北记者深夜造访陈仪,陈仪表示事件的处理必守两大原则:“确保领土主权完整及避免共产主义化”,其他任何要求,他都将满足。陈仪发现台湾的知识阶层,与美国使馆关系密切,有脱离中央政府的迹象。早在3月3日,由于当时台湾与外省的交通、通讯均已中断,为了得到全国人民的支持,并让世界知晓此事,处委会派林宗贤、林传克、吕伯雄、骆水源、李万居五人到美国使馆,请求帮助公布真相。另外,递交有141人签名代表807名人士给马歇尔将军的陈情书,陈情书的结论是:“改组台湾省政府的最迅速方法,端赖联合国接管台湾,切断与中国之政治经济连带关系,以俟完全独立。”他们的举动在陈仪看来是不可原谅的叛国行为。3月6日陈仪给蒋介石的电文中,连用了三个“竟”字:“竟有怀独立国际共管之谬想者”;“传单中竟有‘台湾独立,打死中国人’荒谬绝伦之语”;“竟派代表到美国领事馆要求将此事报告世界”。他表示“对于奸党乱徒,须以武力消灭,不能容其存在。”而“希望独立等叛国运动,必予消灭。”3月7日,“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十五个代表前来与陈仪谈判。提出了三十二条处理大纲。陈仪看后勃然大怒,随手把信扔出三尺远,大骂着离开座位拂袖而去。陈仪在给蒋介石的电报中说:处理委员会“欲提出政府各地武装同志应交出武器,警备司令部须撤销,陆海空军人员一律用本省人,由处理委员会接收长官公署等四项要求。职不与讨论,即严词训斥。”处委会递交的处理大纲触及军事,将矛头指向国民党的统治,不但要推翻现政权,甚至冲击到陈仪的底线,陈仪不能允许。

3月7日,3月8日,陈仪接连给蒋介石发去电报要求增派兵力,他称:“职意一团兵力不敷戡乱之用,拟请除21D全部开来外,再加开一师,至少一旅,并派汤恩伯来台指挥,在最短期间,予以彻底肃清……”

七、黯然离开台湾
3月8日晚,宪兵二十一团和四团各一营,在基隆登陆,清算开始了。3月10日,陈仪第四次对台湾同胞广播,他将3月1日以来的事变定性为“不法的叛乱行为”。陈仪下令撤销“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以及其他一些非法组织,宣布再度临时戒严。3月17日,白崇禧代表中央政府来到台北,进行宣慰。至此,二·二八事件被镇压。陈仪清醒地知道自己该离开台湾了。3月17日,陈仪正式向蒋介石提出辞呈,称:“职智虑短浅,不能防患于未然。深用负疚。现行政长官公署改组省政府之际,谨乞钧座念职衰老不堪再膺繁剧,准予辞去台湾省行政长官兼警备总司令本兼各职……”蒋介石接到电报后回复说:“收复台湾,劳苦功高。不幸变故突起,致告倦勤,殊为遗憾,现拟勉从尊意……”此一电文,蒋介石没有任何责怪陈仪的意思。1947年 5月16日,台湾省政府正式建立,由魏道明出任省长,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同时撤销。陈仪完成了自己在台湾的历史使命,黯然返回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