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显微镜下的大明》 配这本书更好!

来源: 创作者_WGD4

近日,由马伯庸同名作品改编的古装剧《显微镜下的大明之丝绢案》收官。

与“马伯庸宇宙”过往作品不同,《长安十二时辰》《风起洛阳》《风起陇西》均改编自小说,而这部明史剧的原著为非虚构历史散文,是一部记录了明代六个真实民间故事的纪实文学。《显微镜下的大明之丝绢案》则是讲了其中第一个故事。

全剧只有短短十四集,但制作精良、短小精悍,讲述了算学天才帅家默从县衙税簿中意外发现该县承担了周围七县此前百余年的丝绢税负,由此开启从县衙到府衙乃至更高行政单位的拨乱反正之路的故事。

《显微镜下的大明之丝绢案》的背景虽为万历年间,但是从剧情背景和人物矛盾中,可以窥得许多明朝的官僚关系、土地税收制度和百姓真实的生活面貌等等,这都与开国君主朱元璋在洪武年间颁布的《大诰》紧密相关。

《活在洪武时代:朱元璋治下小人物的命运》一书将洪武帝朱元璋在《大诰》中写到的十二个案件抽丝剥茧,详尽地阐述了在这些毫无法理、常识和逻辑的案件背后的来龙去脉。从明初的军事、土地、政治、法制等政策制度入手,梳理涉案人员的行为动机,解读洪武帝审案和判决的依据和目的,从而勾勒出洪武时代各色人物的荒诞命运以及可怖的生存状态。

01

“齐脚费”与“虚出实收”

在《显微镜下的大明》第三集中,同阳邓知县为反驳主角观点,曾搬出大名税赋中的”本色“和“折色”制度——

从中,我们可以得知,在赋税征收中原定征收的实物称为“本色”,改征其他实物称为“折色”。而在二者换算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个“齐脚费”,即税物/税银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而这笔费用,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留下了极大的利益运作的空间。

在《活在洪武时代》中,描述了一段官吏利用齐脚费的换算空隙,犯下“虚出实收”的罪行。

官吏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朱元璋也隐隐约约透露了其中原因。他说,地方衙门从前都是派官吏运送物资,这些官吏到了京城之后,就弄出“阴谋结党,虚出实收”的事端,结果“诛戮者甚多”,导致明帝国的官吏都不够用了,只好让“余人复任是职”,让剩下没被诛杀者继续戴罪任职。结果这些人“不数月仍蹈前非”。意即:官吏们被一次又一次的杀戮给吓怕了,将运送物资入京视为高度危险的差事,于是各地方衙门不约而同,集体选择了将这项差事转移给本地“富民”。

朱元璋没有解释,为何运送物资进京的官吏,会普遍犯下“虚出实收”的罪行。

原因其实很简单。首先,解纳进京的物资有运输成本——成化年间,四川仪陇县输送生漆两斤、五倍子十斤去京城,这点东西的价值不超过四钱银子,结果“间关道路凡四阅月,其费将十倍”,路上耗费了四个月,花掉的运费相当于物资价值的十倍。其次,这些物资大多数是农产品或手工业品,农产品有保质期,且活物容易在途中死亡;手工业品也存在路途消耗等问题,如丝绸绢布等,很容易在运输途中因潮湿、雨水等缘故损坏。如此,便容易出现两种情况:

一,有些衙门的官吏比较“老实”,会选择在本地征收物资起运,但路途上难免出现损耗,到了京城后物资的数目对不上,便会选择给库官一些银钱来抵账。银钱的数目通常大于损耗物资的市场价。库官会拿着这些钱,等待市场上的相应商品价格合宜时买进,以补足仓库的缺额,多余的银钱则相当于库官的劳务费。这便是朱元璋所谓的“虚买实收”或“虚出实收”。

二,有些衙门的官吏比较有想法,会选择派人带着钱,直接在京城或沿途地域购买解纳物资(有些官吏甚至会一路做买卖做到京城),这样既省去了许多运输成本,也避免了损耗。但风险在于,即便经验再丰富,商品的有无与价格的高低也总存在变数,无法按期买足解纳物资的情况难免发生,于是便仍得与库官做“虚买实收”的交易。

——节选自《活在洪武时代》

第五章“陈寿六案:百姓人人自危”

02

缴税与“荆杖问题”

在电视剧中的角色,常常会遭受杖刑或者“荆杖警告”。荆杖在明代既是常见的刑具,同时也被用于缴税,官府常常用缴纳荆杖来代替缴纳粮食,但是由于荆杖的规格无法同粮食一样有一个固定标准,成为了统治者压榨百姓的惯用手段。

按朱元璋的说法,潘富被揪出来,缘于当地一个叫黄鲁的人来京城告御状。告状的内容,是潘富与知县李皋合谋向当地百姓科敛“荆杖”。

所谓“荆杖”,指的是衙门里统一以荆木制成,用来打人屁股的官杖。按宽窄、长短、粗细不同,有“大荆杖”与“小荆杖”之分,前者用于重罪犯,后者用于轻罪犯。除了大小荆杖,衙门里的常规刑具还包括大小竹板和鞭子。自宋元时代以来,这些刑具的置办成本,一直由衙门直接摊派给本县百姓。

按告状者的叙述,潘富的罪行是“其有将荆杖至者,故推不好,不行收受,留难刁蹬,生事捶楚,民出钱矣。既得钱后,而乃荆杖息焉”。百姓拿了自制的荆杖过来,潘富以不合格为由拒收,刁难民众的同时还使用暴力,迫使民众不得不交钱来代替交荆杖。民众把钱交上之后,荆杖这个事情也就消停了。

朱元璋很认同告状者的说辞。毕竟勒令民众以银钱代替粮食来缴纳赋税,是历代统治者加大汲取力度的惯用手段。但他似乎没有意识到,缴纳荆杖与缴纳粮食是有区别的,那就是粮食的规格天然统一,荆杖则不然。同是荆杖,不同的人交上来的重量、长度、宽度、厚度等,大概率会很不一样。也就是说,站在衙门的角度,让百姓直接缴纳荆杖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最省事的办法便是让百姓交钱,衙门拿了钱再雇人去统一制作荆杖。潘富和胥吏们做的,大概便是这样的事情。

然而,站在百姓的角度,荆木可以直接进山去砍伐,银钱却需要拿东西去卖才能有,而且一根荆杖算多少钱完全由衙门胥吏说了算,无论怎么算,都是百分之百要吃亏。告状者的愤怒,便是缘于这一点。

衙门有客观上的难处,百姓觉得自己被二次盘剥。常规时代解决这种冲突的办法,要么是衙门强势相压,迫使民众服从;要么是衙门与地方士绅耆老商议,定出一个众人勉强能够接受的价码。但洪武时代不是常规时代,朱元璋在《大诰》里一再号召民众进京城举报不法胥吏,于是,溧阳县的“荆杖问题”便成了朱元璋亲自审理的御案。

——节选自《活在洪武时代》

第六章“潘富案:前朝“顽民”的末路”

03

苛政下的悲惨百姓

明代的自耕农是农业生产的最重要力量,也是官府徭役的来源,是明朝的立国根本。他们和听命于地主、没有个人权利的佃仆不同,有属于自己的土地。但是在统治者的压榨下,自耕农的生活依旧很悲惨。

《显微镜下的大明》中,代表自耕农阶级的小枝父女,在面对重新丈量土地时,几乎被逼到了绝境。

▲《显微镜下的大明》中的农户

而在洪武时代的农户,除了继续埋头苦干,别无他法,因为朱元璋《大诰》规定了不在士农工商内的人是逸民,这些“游手好闲”的人会被严惩。

《御制大诰续编》的序言大意是:上古时代的百姓才是好百姓,明帝国的百姓差得太远。上古百姓之所以好,是因为“九州之田”全归官家所有,全控制在朝廷手中。朝廷按人头将土地分配给百姓耕种,再按人头向百姓征税,所以农夫中不会有游手好闲之人。“士”(读书人)与“工”(工匠、手艺人)也是一样,在朝廷的管控下,他们不会走上“诳”和“妄谬”的歧路。至于“商”,只能在农耕间隙偶尔为之,不允许成为一种独立职业。故此,上古时代的国家里,是找不到游民(旷夫)的。反观我大明朝,情况却全然相反,到处是“效习夷风”的“愚夫愚妇”,自元人处沾染了一身毛病,最后“寿非寿,富非富”,既保不住性命,也保不住财富。总之是寿终正寝者太少,奸恶之徒却一天比一天多。

大明朝的百姓堕落至此,该如何挽救?当然是再度祭出《大诰》这一法宝。

朱元璋说:

朕皇皇宵昼,思治穷源。无乃旷夫多,刁诈广,致有五福不臻,凶灾迭至,殃吾民者,为此也。今朕复出是《诰》,大播寰中,敢有不遵者,以罪罪之,具条于后。

意思是:祸害我大明朝百姓者,主要是那些刁滑狡诈的游民(旷夫)。这部《御制大诰续编》,便是专为惩治这些游民而作。《御制大诰续编》颁布到全国各个角落后,所有臣民须一体遵从。违者将严惩不贷。

——节选自《活在洪武时代》

第一章“四编《大诰》的基本主旨”

04

制度扭曲下的“胥吏之害”

《显微镜下的大明》中,丈量土地是剧情脉络中的重要一环,开篇便由主角帅家墨发现土地面积计算有误开始。

而县衙胥吏们的胡作非为,故意错量土地,剧中陈小枝父女受到欺压并被索贿的情节,也只是明代自耕农在不合理的制度下受到压迫的冰山一角。

剧中的胥吏固然可恨,但是追根溯源,是制度出了问题,明代统治者制定不合理的税收制度和惩戒制度,把矛盾转嫁到胥吏和农户之间,胥吏战战兢兢,农户苦不堪言,而朝廷却坐收渔翁之利。

胥吏坐大与胥吏害民,其实都是制度问题。

与后世的公务员制度不同,中国帝制时代的胥吏,从未被正式纳入政府的正规编制之中。朝廷将给衙门跑腿视为一种百姓应该承担的劳役,从不向胥吏们发放俸禄(王安石变法期间尝试过改革这一点,但覆盖的范围和力度不大,后来也未能持续)。不但没有俸禄,胥吏们工作期间,往往还得从自己的口袋里掏钱——比如运送物资的路费须由胥吏承担,路上的物资损耗也须由胥吏负责赔偿。如此一来,无操守的胥吏自然会向底层百姓伸手,有操守的胥吏为了生计也只能向底层民众伸手,这便是所谓的“胥吏害民”。北宋人沈括说“天下吏人,素无常禄,唯以受赇为生,往往有致富者”,便是指此。做胥吏没有俸禄,但做了胥吏便可以拥有衙门里的许多权力,拥有了权力之后便可以寻租。

上至中央政府,下至地方乡村,只要有“词讼追呼、租税徭役、出纳会计”,胥吏们便有勒索民众的机会。司马光说北宋百姓的破户败家,胥吏们要负大半的责任,这或许是夸张的说辞,但这夸张的背后,实潜藏着对“制度病”的无可奈何。

换言之,只要朝廷坚持认定胥吏的工作属于民众应该承担的劳役,而非政府应该承担的行政成本,坚持将这种行政成本转嫁在民众头上,胥吏便很难转型为拥有固定月俸的编制中人。没有固定月俸,便意味着胥吏无论品德好坏,均会在日常工作中勒索民众。没有正规编制,便意味着上级衙门无从知道下级衙门究竟有多少胥吏,甚至连本衙门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胥吏——今人研究胥吏问题,一个极大的难题便是无法知晓衙门中胥吏的具体数量。有人依据方志资料,试图统计明代凤阳县的胥吏数量,得出的数据是至少有三百八十九名,官吏比大约是七比四百,同时仍不得不承认“这个数字只是粗略统计,估计实际数字比此数要多”。没有人事档案,连具体人数都搞不清楚,自然也就谈不上针对胥吏的业绩考核和责任追究,亦即无法建立正规的胥吏监督机制。没有正规的监督机制,胥吏的贪污腐败便无法得到缓解。在这场制度病里,朝廷规避掉了养活至少数十万胥吏的薪俸成本,代价是百姓们不得不承受无处不在的胥吏之害。两宋如此,朱元璋的洪武时代也是如此。

——节选自《活在洪武时代》

第四章“朱升一案:胥吏的绝望与反抗”

《显微镜下的大明之丝绢案》延续了马伯庸改编作品过往的风格,但把镜头从宫廷朝堂对准了民间草野,用更加平实的叙事,讲述逻辑更为紧扣的悬疑故事。

然而,这部古装剧关注的已不是探案本身,更多的是明代各种制度下的百姓生活,上至上层官员和下层官吏、乡绅的力量博弈,下至平头百姓为了一口粮食的昼夜耕作,其立意相较大多古装偶像剧,已是另一个维度了。

《活在洪武时代》同样是分析明代真实存在的著名案件,从朝廷文件里打捞湮没的历史真相,带你在帝王意志中管窥小民的生死祸福。

高压统治下的民众命如草芥,需要有人去记载风萍之末的那一段辗转腾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