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代“邸报”制度入手,来探析统治者对舆论的控制

来源: 历史八卦社

报纸,是盛行于上个世纪的一种传播媒介,媒体方式,作为当时新闻的主要传播途径,一直受到人们的青睐,但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如今报纸的功能渐渐的被互联网功能所取代,因为新媒体的强势崛起,导致报纸一类的旧式媒体逐渐无人问津。那么中国古代的报纸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中国的报纸起源于唐代,当时主要是作为的是官方的公文报纸发送公文,被称之为“邸报”,到了明代时,“邸报”已经有了特别大的发展,邸报作为明代社会新闻传播的主要途径,已经形成了相当完善的发行体系,并且成为了当时上至官员大臣,下到贩夫走卒了解国家大事的主要媒介。

关于明代的邸报,我们首先要了解的是邸报的主要发行机构,邸报作为官方发送新闻内容的媒体,自然需要由朝廷的官方机构发行,按照记载,发行邸报的机构主要是通政司以及六科给事中。《明史.职官志》载:

通政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凡四方陈情建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事,于底簿内誊写诉告缘由,赍状奏闻。凡天下臣民实封入递,即于公厅启视,节写副本,然后奏闻。…..有径自封进者则参驳。午朝则引奏臣民之言事者,有机密则不时入奏,有违误则籍而汇请。凡抄发,照驳诸司公移及勘合、讼牒、勾提件数、给徭人员,月终类奏,岁终通奏。凡议大政、大狱及会推文武大臣,必参预。

因此从《明史》关于通政司的职能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凡是各地官员的奏疏或者是百姓的民情反馈,都必须经过通政司处理,通政司汇集各地奏报之后,负责核对内容,抄录副本,然后再报告给皇帝,而在这一过程中,通政司起到了为皇帝分担政务和奏章的极大的作用,减轻了皇帝的负担。

六科的职能与通政司则有部分重叠,同样是《明史.职官志》的记载:

(六科)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封还执奏。凡内外所上章疏下, 分类抄出,参署付部,驳正其违误。……凡日朝,六科轮一人立殿左右, 珥笔记旨。

六科不仅要负责劝谏皇帝,稽查六部百司,为他们的工作查漏补缺,而且还要负责处理上传下达的奏章,将他们分类处理,再交给相关部门,纠正他们的错误。

除此之外,六科还能像内阁一样“封还”圣旨,《大明会典》记载:

凡各衙门题奏本奉到圣旨,堂上官一员随赴本科,批押于后。凡各衙门题奏过本状,俱附写文簿。后五日,各衙门具发落日期、赴科注销。过期延缓者参奏。

意思就是说,凡是奏章有圣旨下达的,需要官员持圣旨到本部门所相关的监察科,在后面签字画押,五天后要写明圣旨下发日期到六科注销,超出期限处理的要被人弹劾。也就是说圣旨不仅要有内阁票拟通过以及司礼监太监的批红,还要加上六科署名才能够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生效,不然这个圣旨不合规范就不具备法律效力,而且六科有权利将其驳回。而按照明朝的规定,未经过批红的奏章不能够公开抄录转发,可以公开抄录转发的便是“朝报”。

通政司抄录的奏章副本就是邸报的源头,而经过六科检查过后,将可以公开的内容抄录转发,便是邸报最原始的内容了。而邸报的传播,大多是依靠手抄,由于各地官员以及商人士绅都只关心与自己利益相关的内容,所以传抄的时候只抄和自己利益相关的东西,也就导致邸报的抄本残缺和不完整。明末甚至出现了提塘官这一类专门负责传送邸报的官职,不过这种提塘官是军队中低级军职,他们的任务主要是传送军事相关的情报,一般的邸报不再他们的业务范围之内。

邸报的发行固定周期一般是五天一次,按照《明史》记载:

凡题奏,日附科籍,五日一送内阁,备编纂。

这便说明了邸报的内容是每五天整理一次,送到内阁进行编纂以后再向外发行。但这个时间只是个大概时间,并不准确,因为古代的交通条件低下,各地距离京城的远近不一,所以信息传播的流畅程度也不一样,比如京城可能当天就能看到邸报的最新消息,但是像四川,广东,广西这些偏远的地方,交通不便,驿站稀少,可能一年能收到一次邸报就不错了。并且邸报的发行,也与皇帝的勤政与否有关,像万历皇帝经常把奏章“留中不发”,导致后续的抄录人员连奏章都看不到,根本无法抄写,更不用说送到内阁编纂了,这也就导致邸报发行的周期延长。

对于邸报来说,奏章内容只要不是未经批红无不可抄,但是只有一个内容例外,那就是军事,军事问题涉及国防安全以及国家机密,因此所有的邸报都禁止传抄军事问题。天启元年,辽东军事败坏,边疆危机严重,朝廷发布指令,严禁邸报抄录军事机密“禁抄发军机”。崇祯三年再度重申“禁抄送边报。”导致的结果就是“凡涉边事,邸报一概不敢传抄,满城人皆以边事为讳。”

邸报的流通则又是一个问题,对官员来说,只需要等着朝廷官方发布邸报送上门就行了,那么民间的贩夫走卒是如何了解邸报上面的内容的呢?

大致有三种方式可以了解。

第一就是民间有自发形成的“抄报房”,他们会雇佣比较穷酸的文人墨客,让他们抄邸报,然后在民间发行卖钱。按照张岱《琅嬛文集》叙其族祖:

数月抵京师,投报房抄邸报,食其饭,一日得银一分。落魄者二十年,居积百馀金。

下层文人依靠在民间抄报房抄写邸报赚钱生存成为了一种职业。更有机智的文人依靠看邸报上的时事热点来猜押科举试题,和我们今天公务员考试关注时事押考题也是一模一样的套路,《万历野获编》卷十六记载:

浙人邵喻义者,故才士,第三场将所纂邸报中时事俪语,抄录批点,携入以供策科。

民间传抄邸报的穷酸文人,更是催生出了传播虚假邸报内容诈骗他人的灰色行业,比如著名的明宫三大案之一的“妖书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皦生光,就是专门从事这一违法犯罪活动的文人之一。

民间第二个获得邸报的途径,那就是直接向拥有邸报的官员购买,对于官员来说,了解完内容之后的邸报就已经无用了,这时候大商人大地主就以其雄厚的财力购入,得到对自己有用的信息。有些人虽然家境不是特别富有,不能直接买邸报,但也可以向官府上缴较少的费用,直接从官府里抄录一份邸报,原件不带走。

最后一个途径,那就是朋友之间互相转借邸报,底层文人没有财力购买也无法抄录时,就只能借别人抄录的邸报或者购买的邸报原件观看,这种传阅方式盛行于下层文人之间,得以使得邸报流传的更为广泛。

邸报作为明朝官方发行的一种报纸,已经具备相当完善的发行体系,让更多的士人,商人,平民也有机会了解到朝廷上的国家大事,但是由于邸报始终是朝廷官方发布的,所有信息都经过了政府的过滤,实际上也是封建王朝对于舆论思想管控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