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年前中国是如何“失去”缅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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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年前,即1886年1月1日(光绪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英国宣布吞并上缅甸地区,将之划归印度总督管辖,缅甸亡国,所以可以说每年的第一天实际上是缅甸亡国的纪念日。

当年,在英国出兵缅甸北部前,中国就已经通过多种途径向英国表示希望调停英缅双方的矛盾,英方宣布实行吞并后,更是多次交涉欲保存缅甸,但是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仍旧无功,最终在1886年7月24日,双方签订《中英会议缅甸条约》,以条约的形式认可了英国在缅甸的统治。

同光之际,一般的近代通史或者教科书皆将之表述为“边疆危机”的时期。所谓边疆,乃相对中心或中原而论,实际运用中,定义并不明确,往往国界线内外均可指为边疆。

当然,若详细区分,边疆危机又可析出两层意思,具体到晚清,一为“属地”,即国境之内的地方;一为“属国”,即国境之外,因朝贡体制而成之藩属国。

当日,新疆、云南割据武装与境外势力相勾结,盘踞地方所造成的危机属于前者,而英、法、俄、日等国觊觎缅甸、越南、朝鲜、琉球所造成的危机属于后者。

教科书上的边疆危机图解。

相较而言,属地的危机基本顺利解决,但属国危机往往处理起来有心无力。尤其在光绪十年左右,朝鲜的壬午、甲申两次兵变,中法战争及英国吞并缅甸接踵而来,原先视作屏藩的属国丧失殆尽,唯余一朝鲜,亦埋下了甲午战争的种子。

对于危机和列强的手段,曾纪泽的认识十分清楚,他在给李鸿章的信中说:“西洋各大国,近者专以侵夺中华属国为事”,其借口往往是“中华属国”并非“真属国”。

盖中国并不真正干涉属国内政外交,且对西藏、蒙古等民族地区管理又较为宽松,宽松自治的政策反而成为了攘夺的口实,列强们总是使用着“称属地为属国”,又“复称属国为非真属国”的伎俩。

光绪初年的各次属国危机,解决模式也各不相同,于朝鲜,清军受邀入朝镇压兵变,复促成朝、日和解;于越南,中法大打出手,最终签约承认法占越南;于缅甸,则未动干戈,纯以外交努力。

当日,中、英、缅之间的情况大致如下:首先是两次英缅战争之后,英国人占领了下缅甸地区,并获得通商、航运等一系列特权。

中法战争之后,越南成为法国殖民地,这使得英国大为紧张,认为法国的势力会顺势进入接壤的上缅甸地区乃至吞并之。这可谓是近代列强的惯常的“不安全感”再次作祟,其逻辑是自占甲地,则相邻的乙地或有威胁,于是进占乙地,循环往复。英、法、俄、日、美无不以此得步进步,造就其庞大殖民帝国或势力范围。

由于听闻缅甸朝廷准备联合法国,制衡英国的消息,这种“不安全感”更加强烈。1885年秋,英国以“柚木案”处理不公为名,开始进行战争准备。

其次,中缅关系自乾隆年间的战争后,重回朝贡的老路,无论双方对此的认识有怎么样的偏差,每十年由缅甸使臣进京交换一次礼物的表述应该不成问题。缅甸的最后一贡在光绪元年,贡使还带来了缅甸特产的大象,按道理光绪十一年也应派出贡使,但是第三次英缅战争爆发后,就没人关心十年一贡的事情了。

最后,中英之间的外交关系也是斗争与合作并存,既有英国帮助中国建造铁甲舰,也有在洋药(鸦片)、西藏游历等问题上的争吵不休。

1885年夏,缅甸以英国公司偷运柚木为由,欲对其罚款230万印度卢比,是为战争导火索,第三次英缅战争也可以说是柚木引发的血案。

清廷最初了解到英缅之间再启战端的消息,是来自于驻英公使曾纪泽。曾纪泽在光绪十年就提醒清廷,英国垂涎缅北,若早为之计,可拓展边界至八幕(又称新街、八募,即今克钦邦八莫)一带。

光绪十一年九月十四日(1885年10月21日),他发回英国将取缅北的警报,再次提出可乘英兵未动之际,“以口舌得八幕”的建议,并表示只要总理衙门同意,可即日在伦敦开始谈判。

不久,李鸿章也得知了英国人在印度招兵买马准备进攻缅甸的情况,电奏报警。对此,清廷的态度只是希望在事态更明晰之前,尽力以外交手段劝阻英国出兵,总理衙门回电给曾纪泽说,英人谋划未定,贸贸然与之商谈,乃有以启其进军之心。九月二十一日(10月28日)曾纪泽向总理衙门汇报英缅争端由于“柚木案”,并询问交涉时是否要明言缅甸为中国属国,他的建议是无须提及属国一层,因为如果交涉结果不理想则有损国威,用强则陷入中法战争的覆辙。两天后,总署回电,表示可以提出缅甸为中国属国,中国愿意以此身份来调处英缅争端,让缅甸道歉了事。

除了曾纪泽在伦敦以正式外交手段交涉之外,总理衙门还找到了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进行私下的接触。根据赫德的说法,庆亲王奕劻认为“最好不经过官方”,因为过早的官方交涉会让问题更难解决。

当然,这很可能是比较表面的理由,庆王所谓的“不愿意通过伦敦中国驻英使馆或北京英国驻华使馆来做”,实际上是针对前者。在中法战争中,李鸿章和总理衙门就对出使英法大臣曾纪泽感到不满,认为他受到国内主战派的蛊惑,采用强硬态度,激怒法方,阻挠和议,害怕在中英缅甸谈判中,再次出现这样的情况。

十月初六日(11月12日),赫德回复,告知英国的五点要求,除“柚木案”的具体解决办法外,还有英国派大臣及水陆兵丁常驻缅京及外交由印度总督主持等损害缅甸内政外交的条款。不过,就在赫德回复的前一天,英国军队已经发起进攻,第三次英缅战争爆发。

由于英军的进展顺利以及国内正值选举,英国人并不急于在外交上有所进展,曾纪泽迟迟等不到英外交部的回应,而赫德和总理衙门的交涉则没有中断,他也认为此事应该暂时避开曾纪泽,因为曾“喜欢以不屈不挠的爱国战士自命,并且有人在他身旁鼓动生事”。

在数度电报往复之后,赫德和英国外交、印度事务部门制定了中英谈判的大致方针,即保证中缅的朝贡关系,英国人视其为“虚名”,却能保证中国不再干涉其他实际事务,并在商务等问题上做出让步。

十月中,曾纪泽终于等到了英国方面的官方回复,英方装作不知朝贡一事,还对中方愿意调停致谢,只是现在不打算谈判,要等军事行动结束再说。

不久,英军占领缅都,缅王锡袍投降消息传来,调停已失去意义,曾纪泽再次请示处理办法,他也欲在朝贡上做文章,不过却不是图“虚名”,而是以朝贡受损为由,进取八幕,否则将以“普鲁太司特法”(Protest,强烈抗议),不认英占事实,不谈云南商务。总署的回复是坚持“缅祀不绝,朝贡如故”为第一要义,八幕之事放在其次。

曾纪泽,曾国藩之子,驻英公使,当日已经提出要用“普鲁太司特法”即外交上的强烈抗议。

此时,缅甸为了面子,在国内将朝贡关系描述为两国平等交往的一贯说法被英国人抓住,开始借此反驳属国之说。曾纪泽不得不要求国内,将乾隆时颁发的缅王金印样式、《会典》等证明材料发送伦敦,以便与英人明示。

正在双方为宗属关系争辩时,英国于西历新年宣布吞并,曾纪泽当即抗议,“责其未与华议遽灭缅甸为食言”。总理衙门亦向英国驻华使馆代办欧格讷提出“缅不可灭,应另立国王,照旧朝贡”。

随后,曾纪泽以此原则与英国首相兼外交大臣索尔兹伯里侯爵商议,十二月初九日(1886年1月13日),曾纪泽致电总署称,前日经过力争,与索尔兹伯里达成一致,“允另立王,管教不管政,照旧进献中国”,如果同意这一做法,可就边界和商务展开具体谈判,他的意思是,界务上尽量争取开拓,通商事宜可以稍稍退步。谈判峰回路转,朝中也很高兴,指示曾纪泽,另立缅王人选一定要和中国商量,缅政中国可不问。

英国首相兼外相索尔兹伯里勋爵,他的下台对中英谈判造成了影响。

正在中英双方进行缅甸事务具体细节的谈判时,英国国内政治发生变动,索尔兹伯里内阁因为爱尔兰问题辞职。(曾纪泽可能并不清楚其中关节,他的汇报称“英政府忽因议英均田事被驳告退”。)

本来谈判已经进行到缅甸另立一管教之王,待中国允许即照常进贡,且潞江(即怒江)以东之地归中国所有,但因内阁变动,英方停止了一切商谈。旋即,自由党格兰斯顿上台组阁,罗斯伯利伯爵出任外交大臣,全盘推翻了前任与曾纪泽的会谈结果。

当然,英国政策的变动,不全在内阁移易,主要由于印度总督并不同意另立缅王,坚持全面吞并。英方的新要求极为苛刻,不仅不同意立王存贡,也不允八幕归华,只是提出朝贡的两种替代方案:每十年清帝与英王或者云贵总督与缅甸官员互赠礼物。

继索尔兹伯里为英国首相是格兰斯顿,这是1896年他退休后与到访的李鸿章之合影。

英方变卦如此,中方在如何继续谈判的方针上也发生了内部分歧,从曾纪泽和总理衙门在光绪十二年二、三月间的电报往来中可以发现,争议主要有二。

第一是细节上,曾纪泽不同意在缅甸地位确定之前谈判商务和界务,出发点在以承认英国吞并换取实际利益;总署的意思则是边界可早早详细确定,缅甸地位问题搁置,无论将来如何不可损失领土。

第二是大方针上,曾纪泽较为务实,他认为可以承认英并缅甸的事实,朝贡之事也可以互赠礼物作让步,但要获得界务和商务上的实际好处;总署的回应则不然,坚持要保住朝贡关系,其中二月十三日(3月18日)一封电报颇能反映清廷对缅甸的基本态度:

英缅构衅,始则缅自取怨,英颇有理。英外部前与曾纪泽所议存缅立王各节,不特与中华字小之义吻合,即环海各国亦无訾议。现因外部换人,忽然翻覆,殊出意外。中华所重在乎不灭人国,贡与不贡无足轻重。着曾纪泽再为辩论,详述恃德、恃力之道,并责义始利终之非,看其如何作答,即行电闻。

当然常灭人国的英国人对于中华“不灭人国”、“恃德”的道理是不加理会的,他们的对策也很简单,即是“并不辩理,但不允”。

交涉僵持不下,原本任期已满早该回国的曾纪泽也无可奈何,谈判的重心逐渐又转回国内,在总理衙门、李鸿章与赫德、欧格讷之间展开。

此时,英国根据《烟台条约》派出入藏使团的要求,在西藏引起强烈反对,清廷不得不在属地与属国之间做出抉择,终于在六月二十三日(7月24日)由庆亲王奕劻与欧格讷签订了《中英会议缅甸条约》。条约共计五款,承认英国吞并缅甸,朝贡改为缅甸地方官员进呈方物,至于界务商务,则嗣后再定,以此换取了英国人停止入藏。

庆亲王奕劻,总署行走十余年,代表清廷签订缅甸条约者。

光绪十一、二年的中英缅甸谈判,乃是中国边疆属国危机中的一环,此时,中法战争刚刚结束,中法越南勘界、中日关于朝鲜的谈判都在进行中,中英之间也在洋药、西藏诸问题上纠缠。中国显然无力为了属国再与列强大战一场,即便是被视为强硬派的曾纪泽都忧虑“强支又蹈越辙”,故而关于缅甸问题只能在谈判桌上进行讨论,此为外交谈判之基调。

在谈判中,曾纪泽和以总署为代表的清廷,在行为方式和处理意见上都有所不同。

多年的公使生涯,已经使曾纪泽颇为熟悉西方式的外交手段,强烈抗议(“普鲁太司特法”)、设八幕为租界等,均能看出万国公法之纯熟于胸。在谈判中曾氏也更倾向于承认既成事实,多获取利益的办法,朝贡之事和字小之义,在他看来都是可以放上谈判桌的筹码,去博取实际上的好处。

然而,清廷的态度却非如此,而是咬定存祀朝贡一条不肯放松。关于清廷的这种态度,今日往往以死要面子活受罪论之,为了所谓朝贡和宗主国的体面,损失具体的实利,乃至于陷入战争,实为笨伯之所为。

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简单,尚需详加辨析。中国在朝贡中,并没有什么利益可图,这一点君臣都看得很明白,李鸿章曾就琉球事言“即使从此不贡不封,亦无关于国家之轻重”,缅甸也是如此,十年一贡,送些大象,真可谓是无足轻重。

不过和对缅甸的态度一样,清廷在琉球问题上也始终坚持存祀这一点,即便日本提出华南日北,分治琉球的建议,中国可以额外获得岛屿的好处,仍不答应,要求保持琉球王的地位。当然,琉球问题还涉及到防止日本由此得陇望楚的顾虑,与缅甸一事略有不同。

从中英缅甸谈判来看,中方坚持继续朝贡,看似为了面子,实际上一来坚持了维持外交传统的原则,两国交涉不可侵害第三国利益,英缅争端不可影响缅甸朝贡中国。

二来强调朝贡一事,本质上是为保存缅甸的国家地位,因为朝贡的主体就是国家,而非英属印度的一个省。而保存缅甸的国家地位,因为不干涉属国原则,也不会给中国带来实际的好处。对此,二月十三日的电文已经非常清楚,即便不贡也无所谓,中国争取的是“不灭人国”。

这种先不计较自身利害,而去努力保存别国的行为,无论是在殖民主义横行的当日,还是今天,都不仅是正确的,而且可以说是可敬的。以光绪年间,中国内方经历甲申易枢,外则危机布满边疆的情况来看,更为让人肃然起敬。

“不灭人国”的表述,来自于春秋大义“存亡继绝”的传统,来自于儒家所坚持的正义——恃德不恃力传统,对于朝贡体制的塑造和长期对外交往实践的浸润。

对缅甸如此,对其他各国也是如此,甲申、甲午二役,中国不惜代价,毅然出兵,皆可谓为了这份以力护德而非以力恣意妄为的责任。

今天有人将其混同于法、日之侵略,是为不智,尽管国内确有行兼并之议,但并非主流,可以预见如若二役得胜,必班师回国,维持旧态,不会行法、日鲸吞之事。

有人将其视为打肿脸充胖子,是为不德,将前辈们此番保存人国,维护正义的苦心孤诣,等夷于街头市井的匹夫之怒。

当然维护正义,需以实力为根基,亦不能全然不讲本国利益,(以缅甸事而论,既有曾纪泽的谋取实利,又有最后属地属国权衡下的妥协)但也不可利字当头,单讲“将有以利吾国”,否则不但全然一副小人嘴脸,而且终将利令智昏,以此取败。

至于今日,正义、实力、利益三者如何平衡,则需外交工作者潜心谋划,有以成之。

明清两代,在北京宣武门内设有象房,至咸丰年间,因云南之乱,象只不贡,平复之后,缅甸再次进贡大象。不过到了缅甸亡国的前一年多,“一象忽疯,掷玉辂于空中碎之,遂逸出西长安门,物遭之碎,人遇之伤,……从此象不复入仗,而相继毙矣”,京师遂无仪仗所用之象。不知缅甸来的大象是否感受到了祖国的危机,物伤其国而疯,良可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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