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记忆丨中华近代邮政史话
文:赵乃基
中国远自公元前一千多年的周朝,即有邮驿的组织,以传递官府和军旅的文书及招待过往官员。以后历代均有驿站的设置。到了清朝,传递公家文书仍由驿站,民间寄递信件,则由私营的民信局办理。
至清代末叶,中外交往日繁,各国驻华机构为解决传递信息需要,擅自在我国境内设立客邮。如上海工部局早于同治元年(1862年)即开办书信馆。当时国人还没有认识到这是一种侵犯我国邮权的行为。
咸丰八年(1858年)在中英《天津条约》中,即规定有保护外国使领馆所寄邮件传递之责。以后因办理不善,乃将使领馆之邮件改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下简称总理衙门)命令驿站代办运送。
同治五年(1866年)又规定此事交总税务司办理。总税务司英人赫德乃设邮务办事处,办理邮递事务。光绪二年(1876年)邮递事务扩充,各处海关均设邮务办事处,并准收寄普通人民交递的到通商口岸信件。
光绪四年(1878年)3月,海关邮务办事处开始收寄发往各省的信件。近代中国邮政之基本条件,已大体具备。因为古代的邮驿,均仅供官府之用,普通百姓不得享用。民信局虽供大众享用,但为商民所营,属于私邮,不能与国家邮政相比。
近代中国邮政的创办,虽是英人赫德起了重要的作用,但这与当时中国兴起的洋务运动有着直接的关系。从1862年开始,清朝政府中以恭亲王、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为代表的洋务派,在我国掀起了举办洋务的热潮。
洋务派在洋务运动的前期,主要是兴办军事工业。但是不久他们便感到清政府日益拮据的财政,难完成发展军事工业的计划,转而主张创办民用企业,想在“求富”的基础上,达到“求强”的目的。
资本主义国家在中国创办邮局,使洋务派看到了近代邮政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因此,当他们致力于创办民用工业时,主张逐渐仿行西方邮政等事业,借以增强清王朝支离破碎的经济和财力。
李鸿章曾说:“惟中国积弱,由于患贫。西洋方千里数百里之国,岁入财赋动以数万万计,无非取资于煤矿、五金、铁路、电报、信局、丁口等税收。酌度时势,若不早图变计,择其要者逐步实行,以贫交富,以弱敌强,未有不受其敝者。”
洋务派兴办邮政的主张,对于抵制外国在中国设立邮局,淘汰弊端百出的驿站和增强清政府的财力,促进洋务运动的发展,显然是有利的。但是,对于怎样举办邮政,他们心中却茫然无数。清政府长期坚持“深闭固拒,尊己而抑人”的方针,使得官吏对西方事务很少了解,洋务派也不例外。
资本主义各国,特别是英国,对于洋务派兴办邮政的主张,表示支持。这是因为他们逐渐发现,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领土辽阔,交通落后的国家里,完全由他们直接来开办邮政局这样的机构,显然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任务。
如果借用一部分中国上层的力量,扶植清政府开办邮政,建成一个四通八达、星罗棋布的通信网络,不但可以满足他们侵略的需要,而且还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来扶植财力枯竭,被农民起义打得摇摇欲坠的清政府,使它有能力来履行不平等条约中的种种义务。因此,在洋务运动中,便出现了资本主义国家要求清政府开办邮政的局面。
1861年,赫德到达北京总税务司后,就向清政府提出照西方的办法办理邮政的建议:“应该设立一个国家邮政,从而结束邮务方面的无政府和竞争状态。在这方面确定政府的主权,并开辟新的财源。”
洋务派举办邮政,基本上是依靠赫德所把持的海关来进行的。首先洋务派在经费方面依赖海关,其创办的军事工业,在第一阶段,主要是靠“拨留洋税二成”来维持的。
因此,当赫德提出办邮政的要求时,他们正好赞同;其次,清政府内部洋务派与顽固派之间的斗争激烈。他们甚至渴望看到赫德能开办邮政,以与保守派士大夫相对抗。
1866年总理衙门同意由赫德在北京的海关总税务司办公处成立一个雏形的邮局,称海关邮局,1867年公布了邮件封发时刻表。当时从北京寄往天津、上海的邮件,每星期封发一次;欧洲各处寄来的邮件,运到天津交给海关后,即派专差递送到北京。
邮费的计算办法,有缴纳经常寄费的和按件计费的两种。愿意缴纳经常邮费的人,每届交纳白银30两,从北京可以寄出每次重量不超过3斤的邮袋,不缴纳经常寄费的人,则按件称重,收取寄费。
信件重量不超过1英两的,收银4分;从2英两至4英两,收银2钱;超过4英两不到8英两的,收银5钱。新闻纸每件寄费2分。均在北京缴付。
赫德认为,必须逐渐扩大邮政的规模,把主要邮政业务转移到一般的中国人方面,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增加财政收入,也才能增强英国在中国的地位和影响。
因此,他再三催促清政府,早日兴办邮政。在1878年决定北京、天津、上海等五处正式试办邮政局,“略仿泰西邮政办法,交赫德管理。”由总理衙门总其成。1895年赫德拟呈邮政章程四项计四十四条。
总理衙门乃于1896年3月20日据以入奏,请将由海关现办之邮递事务推广,并参加国际邮会。同日奉光绪皇帝朱批“依议”。海关所办之邮政,遂获得法定地位而成为国家邮政。故国民党交通部特于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5月15日下令,定3月20日为邮政纪念日。
自经奏准开办国家邮政后,总理衙门即照会瑞士政府,表明愿于各埠邮政创办完善之后,加入国际邮会。并自开办之日起,免费转递各国寄来邮件,以为先履行各国邮政公约之表示。
总税务司则一面指派邮政总办,调拨人手,一面规定于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2月20日正式开办国家邮政。是日,各海关邮务办事处一律改称“大清邮政局”,经办信函、明信片、贸易契约及印刷品四类邮件。
次年1月开办汇兑业务,5月开办包裹业务。1899年1月,确定各通商口岸之邮政局,为各邮界之邮政总局,各口岸之税务司兼各邮界之邮政司,即以北京总税务司为邮政之总管理机关,隶属总理衙门。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改革官制,设邮传部,部下置邮政总局,专管邮政事宜。即筹划从海关接管邮政,直至宣统三年(1911年)始有成议。是年5月25日,邮传部大臣盛宣怀与内阁总理大臣奕劻等会奏,定于5月28日接管邮政,以署邮传部左侍郎李经芳暂行兼署邮政总局局长。
局长以下设总办及会办,即以当时之邮政总办法人帛黎充任邮传部邮政总局总办。当于是日奉旨“依议”。是时总税务司之主管机关为税务处,5月28日邮传部与税务处接交邮政案卷,而总税务司则于30日将邮政事宜全部移交总办帛黎接管。
是日为邮政与海关分离之日,亦即邮传部邮政总局成立及帛黎正式就任邮政总局总办之日。此后各邮界总局改称邮政局,主管邮界之邮政司改称邮政局邮务总办,副邮界总局改称邮政分局,主管副邮界之邮政司,改称邮政分局邮务总办。
辛亥革命,民国肇造,邮传部改为交通部,邮政总局组织机构与人事均仍旧。驿站事务在清代属兵部车驾司主管,邮传部成立,划归邮传部,于宣统三年8月28日正式由邮传部接管,采取逐渐裁并的政策。
至是交通部乃决定一次全部裁并,并于1912年(民国元年)6月1日起,将各衙署公文,均改由各衙署自行送交邮政局,挂号寄递。
当清光绪四年(1878年)我国最初试办邮局之时,国际邮政会议开会于法国巴黎,即曾正式邀请我国加入。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奏准开办国家邮政,经我国将愿入会之意,照会瑞士政府,请其转达国际邮联各会员国。
此后,华盛顿及罗马两次会议,均经我国先后派遣大臣列席或观会。民国3年(1914年),我国以办理邮政成绩较好,局所已初具规模,乃照会瑞士政府,通告邮联各国,声明我国自3月1日正式入会,并自9月1日起生效。
因客邮之设,违反国际邮约,故自即日起,对各国在我国设立之客邮,俱采取不承认态度,促其撤销。此事于1921年各国在华盛顿召开太平洋会议之后二年方克实现。
而南满铁路沿线,独得保留之日本客邮,直到抗日战争胜利之1945年,东北邮政始由我国政府接管,帝国主义长期侵犯我国邮政主权之历史,才彻底结束。
我国邮政,在未脱离海关之前,全由外人主管。分立后,邮政总局局长虽由国人充任,惟大权仍操于外籍总办之手。第一任总办帛黎,第二任总办铁士兰,均为法国人,前后达17年之久。
中国员工极不满意此种现象,于民国初年即组织邮政协会,以谋改革。至民国十五年北伐军兴,邮政工运逐渐展开,各地工潮起伏不断。国民政府奠都南京后,民国16年11月1日,即另设邮政总局于南京,民国17年北伐军攻克北京,6月14日北京邮政总局撤销,总局外籍之总办改为会办。
不久邮政总局局长改称总办,客卿退居襄助地位。我国邮政至此始克独立自主。法国公使曾以有损洋员利益,约他国公使提出抗议。民国17年7月1日,铁士兰请假回国,仍举法籍邮务长自代,未依其请,第二年批准铁士兰退休。至是中国邮政虽仍有洋员,但已无操纵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