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地区私立小学的改造与接收(1949—1956)
作者:董国强
摘 要:
20世纪50年代前期对私立小学的改造与接收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研究课题。本文依据档案资料, 探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的历史背景、在江苏地区贯彻落实的情况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政治影响。整个过程经历了登记管理、初步改造和全面接收三个阶段, 涉及的行为主体包括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私立小学校方和教师、学生及家长群体。改造与接收政策得到广泛拥护, 而分阶段逐步推进的做法, 则凸显了经济因素的制约作用。
私立学校, 系指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之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及个人创设、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从事学历或非学历教学的民间办学机构。我国私人办学的传统大概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然而现代意义上的私立学校则发端于清末新政之后, 其办学主体多为地方豪绅、城市资本家和外国教会机构。私立小学发展的鼎盛时期是20世纪30年代前期。当时私立小学在同类教育机构中所占的比重一度接近25% (1) 。抗战爆发后长期的战争破坏、经济萧条和不时出现的大范围的自然灾害, 导致城乡居民生活极度贫困, 私立小学校董大多无力继续资助学校。与此同时, 大量适龄儿童因家庭贫困失学、辍学, 又使得私立小学的学费收入大幅缩水, 不少私立学校因而难以为继。
1949年前后中国社会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教育体制改革是社会变迁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国内学界关于解放初期私立学校改造与接收的研究大都集中于高等教育领域。即使在一些相关论著中对私立小学的存废有所涉及, 也仅限于全国层面宏观政策的简单引述, 缺少地方实施情况的描述与分析。而且这类论述一般都套用高等教育改造的分析模式, 过于强调政府方面的社会控制与意识形态灌输等诉求。笔者的初步研究显示, 私立小学改造与接收话题的内涵十分广泛, 所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也与高等院校改造与接收存在显著差异, 有必要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专题研究。本文采用微观实证的研究方法, 以江苏地区为主要考察对象, 以地方档案资料为基本素材, 深入探讨特定时期中央和地方政府关于私立小学政策出台的背景与初衷、各项政策在基层单位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影响, 希望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
一、解放初期维持私立小学的努力
在经历八年抗战和三年内战后, 战争破坏和经济凋敝使得很多私立学校处于破产倒闭的边缘。解放初期, 上述困难局面并未很快得到改观。例如在1949年下半年, 南京私立广东小学、私立丹凤小学、私立国民小学、私立剧光小学、私立质彬小学等校因经费困难停办 (2) 。1950年上学期, 又有16所私立小学停办 (3) 。苏北地区由于遭遇连年战争,加之1949年发生水灾, 群众生活艰苦, 许多适龄少儿无法就学, 私立小学的存续也很成问题 (4) 。
最初, 政府部门对现有教育机构的基本方针是“维持现状, 稳步改造”。稍后, 政府又出台了“公立学校接收, 私立学校扶持”的方针。 (5) 1949年12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指出, 新中国的教育事业要贯彻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教育的流毒。同时, 这次会议还指出, 改造旧教育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必须经过各级政府和教育机构的不断摸索, 积累比较成熟的经验之后, 才能进行比较全面的改革。这次会议还提出, 对现有的私立学校应采取保护维持、加强领导、逐步改造的方针。 (6)
上述指导方针在江苏地区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当时江苏在行政区划上包括苏北行署、苏南行署和南京市三部分。各地对教育机构的接管大体遵循“一般不动、个别调整”的政策 (7) 。对于私立小学, 只要校方同意实行新民主主义教育, 取消反动课程, 不限制教员与学生的民主活动, 政府不仅允许其继续存在, 并且勉励他们把学校办好。当然, 政府也出台了一些具体的管理办法与扶持措施。
为了搞清情况、强化管理, 政府规定私立学校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以取得合法的办学资格。例如, 南京市军管会于1949年6月设立私立学校登记小组, 并颁布了《私立学校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要求本市私立小学在申请登记时详述下列事项: (1) 学校名称、地址; (2) 开办年月及历史; (3) 董事会名单、简历及董事长之详细经历, 过去和现在的政治主张; (4) 校长及各处主任之姓名、学历, 详细经历, 过去和现在的政治主张, 党派关系; (5) 全体教职员之姓名、学历、简单经历, 任教年月; (6) 学校性质及办学的目的, 办学方针; (7) 各年级班数及男女之数; (8) 各年级之课程表及可用课本 (只注明书店编者, 出版处即可) ; (9) 学校组织及各种制度; (10) 经费来源及收支情况; (11) 校址、校舍概况; (12) 教育设备; (13) 教育方法; (14) 教育效果。《办法》还规定, 私立学校登记备案后有下列事项之一者, 将受到警告、停办等处分: (1) 教育方针及各项措施不合人民政府规定者; (2) 不尊重本《办法》之规定, 不接受主管教育行政机关之领导者; (3) 阳奉阴违, 公开地或隐蔽地进行反人民、反革命活动, 经查明属实者。 (8)
苏南和苏北行署也制定了类似的法令法规, 并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通过登记认证工作, 政府对私立小学的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根据1949年6月调查统计, 南京市共有私立小学112所, 其中参加登记的90所, 涉及教职员652人, 学生13070人。已登记私立小学的校数、教师数、学生数占同等教育机构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3.5%、22.7%、17.9%。 (9) 苏南行署同年12月统计, 当地共有私立小学1922所, 学生151008人, 教职员5223人, 占同等教育机构总数的比例分别为21.6%、18.8%、19% (10) 。苏北地区私立小学所占比例较小。据1949年9月苏北教育会议总结报告的统计数据, 当地共有私立小学120所 (11) 。
登记工作基本完结后, 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已登记学校的办学历史、政治背景、教学情况, 分别作出“续办”、“试办”、“人员调整后可试办”、“停办整顿”等处理决定。从南京的情况看:“续办”者一般是开办时间较长、办学条件较好、教学质量较高且无重大政治问题的学校;“试办”者多为办学条件较差, 或者是学校负责人有政治嫌疑的学校;“人员调整后可试办”者主要为办学条件尚可, 但校长或者校董中有人是伪参议员、特务、地方官僚、恶霸的学校;“停办整顿”者大都为反动人员所办且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学店式”学校 (12) 。
当时私立小学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 是学校经费严重短缺, 直接导致教师们的生活十分困难。根据经济较为发达、民众生活较为富庶的苏州市的一份调查材料, 当时该市私立小学教师平均待遇为每月8.5斗米, 最低待遇为每月1.5斗米 (13) 。所谓“平均待遇”约合每天2公斤米, 可以勉强维持两个人的生活需要, 如家庭负担重则维持生活极为困难。而所谓“最低待遇”每天不到0.5公斤米, 如没有外来补助就无法过活。另据南京市社会服务处在1950年初对私立小学教师生活的调查, 除教会主办的或有强有力的董事会支持的学校外, 一般私立小学教师的待遇很低。办校成绩较好、规模较大的22所私立小学, 教员每月平均收入为6斗米;成绩较差、规模较小的31所私立学校, 教员每月平均收入为3斗米, 最低的仅为1斗米。在商业较为发达的第1区, 9所私立小学教师每月平均收入水平是7斗米, 但有4所学校教师收入达不到平均标准。 (14)
一些私立小学停办造成教师失业和学生失学等问题。1950年上半年南京市调查显示, 当时有31所私立小学面临停办, 导致小学教员155人遭遇失业恐慌 (15) 。同年2月召开的苏南教育工作者会议提到, 当时的首要问题是部分私立学校的维持, 该地区失业教师据统计不下三四万人, 而政府对此并无妥善解决办法 (16) 。各地失学学生的数字更为庞大。
面对严重困难局面, 不少私立小学校方和教师希望得到政府补助, 或者由政府接办学校。在当时国家财政状况紧张的状况下, 政府在贯彻执行“公立学校接收、私立学校维持”方针的同时, 为了帮助私立小学渡过难关, 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 对私立小学教职员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使他们能正确认识目前困难与光明前途。同时鼓励他们群策群力, 自力更生, 艰苦奋斗, 解决学校维持与改造问题 (17) 。
第二, 鉴于许多私立小学面临的经费困难, 教育主管部门允许其适当提高学费 (18) 。有些地方还规定公立小学应尽可能不招收私立小学的在学学生, 而且在生源饱和的情况下, 应主动介绍无法容纳的学生前往私立小学就读, 以增加他们的收入 (19) 。
第三, 号召私立小学设法增收节支。当时各地一个较为普遍的做法, 是组织师生们从事种植蔬菜瓜果、蓄养牲畜、削制竹筷、编织草包竹篮、打草鞋、摇麻绳等简单劳动, 以劳动所得帮助学校艰难维持 (20) 。政府还指导私立小学设法搞好群众关系, 通过争取对口单位支援、动员家长做义工等办法解决一些现实困难。
第四, 采取多种方式对私立小学进行补助。1950年上半年, 苏南地区遭遇春荒, 苏南行署于5月中旬发出大米12万公斤, 分别轻重缓急, 对各私立学校进行适当补助。苏北行署为了解决私立小学教师生活困难问题, 决定每人每月的补贴从20公斤大米提高到35公斤大米。仅1950年给私立小学教师补贴就达到32340公斤大米。 (21) 南京市计划在当年下半年向全市私立小学发放教职员补助费122500公斤大米, 图书设备补助费18200公斤大米 (22) 。
通过上述措施, 一些办学困难很大、濒临倒闭的私立学校得以维持下来。一些办学条件较好、可以继续维持的学校, 教学和其他各项工作的水平也有很大提高。据1950年下半年常州专署、松江专署、吴县、吴江县、太仓县、宜兴县、句容县等地的工作报告, 私立学校经营状况普遍好转, 学生入学缴费都很踊跃, 学校数量和在校学生人数都有显著增长。南京私立小学教师惶惶不安的情形也得到缓和, 一般工作都比较安心, 教学工作的热情空前高涨。
政府对私立学校的补助, 还大大增强了私立小学师生对新政权的政治认同。南京市教育局在一份报告中提到:对私立小学补助米发放后, 教员们“在政治上向我们靠拢了一步, 认识上也提高了一步”。不少学校过去对政府视导人员“不感兴趣”, 现在则总希望去指导他们。 (23)
二、对私立小学的初步整顿
作为旧社会的遗产, 解放初期的私立小学很难一下子完全消除旧社会的影响。有些学校在课程安排、教材选择和教学活动方面, 还保留着国民党统治时期所规定的一些内容。教会小学的主要问题, 则是仍保存有宗教课程及浓厚的宗教思想。这些都与新的政治社会环境格格不入。为此, 新政权在解放初对私立小学进行了初步整顿。
在整顿过程中, 政府将执行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作为立案开设私立小学的首要标准, 要求私立学校的教育目标、教育方针必须适合人民政府的规定;学制、课程、教材及学校组织、教导方法必须根据人民政府的规定实行改革;教会学校不得将宗教课列入课程, 不得在课内进行宗教宣传, 不得强迫学生参加礼拜及其他宗教仪式。如有违反管理办法者, 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可视情节轻重, 对其进行纠正或予以警告甚至停办处分(24) 。为了确保党的教育路线的贯彻实施, 各地还成立了有私立小学教职员工中的进步分子参加的“私立学校协进委员会”、“私立学校干事会”等基层群众组织。这类组织对于加强党对私立小学的政治领导和促进私小师生的思想改造非常重要。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第一, 课程安排和教学内容方面废旧立新。
苏北、南京、苏南等地一解放, 当地政府即命令属地各校用“政治课”取代国民党时期的“公民”、“党义”、“军训”、“童训”等课程, 解散校内反动党团组织, 并给一些学校配备校长和教导主任以加强领导力量 (25) 。在课程设置方面, 各地学校参照华北、东北等老解放区的经验, 确定“政治”、“国语”、“算术”、“历史”、“地理”、“常识”为主要课程。在教材选用方面, 由各专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从老解放区使用的小学教材中选编印刷, 统一发行。未经专署选定的教科书, 任何学校不得采用。除了意识形态色彩较为淡薄的“算术”、“自然”、“地理”科目外, “政治”、“国语”、“历史”、“常识”等科目的教材都经有关方面于1949年或1950年统一修订出版, 其目的显然是为了强化新民主主义意识形态的宣传与灌输。至1950年秋季, 全国各地开始使用新编和修订过的十二年制中小学教材。
第二, 组织私立小学师生进行政治学习。
解放初期, 不少私立小学校长和教师对中共新政权严重缺乏了解。例如南京市的一些教师认为“国民党可恨, 共产党可怕”, “共产党是老粗不要文化, 不要知识分子, 反对三资 (资产、资望、资格) ” (26) 。有些在解放前社会活动较多、政治背景较为复杂的教员、校长或校董出于对新政权的恐惧, 解放后纷纷逃亡在外。此外, 各校教师大半自鸣甚高, 自谓持超阶级立场, 对新民主主义思想有抵触, 对苏联的友谊非常怀疑。许多国文教师轻视新课本, 认为无法向学生讲解“苏维埃”、“中央局”、“毛泽东思想”、“小二黑结婚”等内容。 (27) 校方和教师的上述态度无疑也对学生们产生影响。他们的困惑和质疑包括:美国也曾借过米麦给我们呢, 不是对中国人很好吗?苏联为什么要帮助我国?苏联为什么要占据旅大?国民党和共产党都是中国人, 为什么要打仗?毛泽东是不是为了争地盘争江山?解放后人民生活为什么还要苦?为什么解放后生意难做, 钱难赚?共产党为什么要发大钞?小孩上学要缴学费, 为什么华大 (华东人民革命大学) 不交学费还有饭吃? (28)
针对上述问题, 各地政府利用多种形式在私立小学师生中开展思想改造运动, 帮助他们认识当前形势及中国革命的性质和前途, 树立革命的人生观和为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教育事业服务的思想。经过学习讨论, 师生们的思想有了明显转变。例如南京市的私立小学教职员通过参加政治学习, 对新政权由恐惧到怀疑, 从怀疑走向旁观, 从旁观走到逐渐靠拢。许多教师认识到, “共产党不是没有办法”, “共产党的确是为人民办事的”(29) 。
第三, 通过校内人事调整, 加强对私立小学的监管。
据南京市1949年6月对私立小学教职员调查报告, 私立小学教师家庭成分一般为中农、地主、独立劳动者、小资产阶级, 贫苦大众出身的极少。而在学校管理层 (主要是校长、校董) 中, 有不少人解放前政治背景较为复杂。此外, 一些在任的校长或代理校长有严重政治嫌疑。基于上述情况, 政府一方面立即向出现校长空缺的学校指派校长, 另一方面按照“人事上一般不动、个别调整”的原则, 对其他学校中政治上不合格的校长和教员加以清除, 代之以政治合格人员。
在1950年镇反运动高潮中, 南京市教育局多次召开群众座谈会和控诉大会, 鼓励各校师生检举反革命分子, 一些私立小学校长因而受到查处。如曾经参加反动党团组织、担任过下关保长的龙江小学校长被逮捕并处以极刑;育才小学、益智小学、培育小学、建航小学、私立南京小学校长均被逮捕。还有一些私立小学校长在随后的“五反”运动中被捕。 (30) 与此同时, 教育主管部门向这些学校派出30多名党团员, 加强领导工作 (31) 。
上述几项举措, 对于确保政府对私立小学的政治控制非常重要。不过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偏差, 造成了一些问题。例如有些学校虽进行了初步改革, 但校方和教师们未能完全转变过去的思想, 表面上似乎实行了新教育方针, 实则和过去没有很大分别 (32) 。另一方面, 政府提出“人事上一般不动、个别调整”,政策界限很难把握, 下面执行起来难免出现各种问题。个别地方把“一般不动”误解为原封不动, 连“特务学校”也不敢惹;个别地方又把“个别调整”弄成相当普通的调整, 结果引起各种混乱 (33) 。
经济问题始终严重困扰私立小学的生存发展。尽管经过各校自力更生与政府小额补助, 江苏地区的私立小学在解放后大多能够勉强维持, 但一旦遇到灾荒或其他变故, 私立小学又会面临生存危机。为此, 政府不得不持续加大对私立小学的经济扶持力度。有资料显示, 到1952年, 南京市对私立小学的财政补助占到教职员工工资总额的87% (34) 。这意味着政府实际上已经将私立小学教师的工资开支负担起来。然而, 私立小学的办学质量和政治状况却很难让政府方面感到满意。1952年7月, 南京市对私立小学的调查发现:“私小在师资水平及教学质量上除少数条件较好的与市小 (市立小学) 不相上下外, 绝大多数学校教师只有初中毕业程度, 政治认识亦差, 加以学习欠人掌握, 进步比较缓慢。正确地没有错误地进行教育尚且困难, 更谈不到如何贯彻爱国主义思想教育, 同时纪律教育也很差, 体罚现象普遍、个别情况严重。” (35)
苏北地区在1952年对辖区内私立小学的调查也显示, 尽管政府对这些学校的整顿、改造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终归是私立, 有些学校甚至以私立名义或明或暗地抗拒县市文教科对他们的领导” (36) 。前教会小学的情况更加不容乐观。
出于政治控制和经济扶持的双重考虑, 同时国民经济的逐步恢复使得国家财政力量有所增加, 政府对私立小学的政策在1952年形成拐点。当年6月, 北京市委向中央提交报告, 称该市私立中小学中“多数学生交费困难, 生活也较苦, 目前的助学金和减免费办法还不能解决问题”。6月14日, 毛泽东在这份报告上作出批示:“如有可能, 应全部接管私立中小学”。 (37) 教育部随即在全国范围进行调研, 并很快得出结论:现在提出有步骤地全部接办私立中小学问题是切合时宜的 (38) 。至此, 私立小学接收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
三、对私立小学的接收
1952年8月, 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中小学教育行政会议, 决定限期接办全国私立中小学。9月, 教育部正式向全国发出关于接办的通知, 并提出如下几个原则:先接办外资举办的, 后接办中国人自办的;先接办办理成绩较坏的, 后接办成绩较好的;先接办经费困难的, 后接办经费还能维持的;大体上先接办中等学校, 后接办小学。考虑到各地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接办时间长短也有所不同。华东地区原则上应该在三年内完成全部接办工作。 (39)
华东行政区教育主管部门于9月20日向辖区各行署转发教育部的通知, 要求各地迅速准确地掌握私立中小学的各种数字, 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计划, 选派优秀干部负责接办工作。同时指示各地, 接办工作要注意协调好各方面的力量, 要有专门机构统一指挥各项工作。要依靠学校中的党团组织及进步力量, 向学校师生员工反复说明政策, 消除顾虑。接办工作应逐步进行, 对人事变动应抱慎重态度。对于暂未接办的学校, 仍应积极扶持, 加强领导, 为今后的接办铺平道路。 (40)
根据各地汇总的情况, 华东区教育主管部门计划在1952年下半年接收私立小学724所, 其中包括南京地区17所, 苏南地区135所, 苏北地区79所 (41) 。为了提高这些学校教师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同时更新和添置教学设备, 大区政府下拨一笔接收专项经费。苏南、南京、苏北得到的经费数额分别为10亿、3亿和7亿 (42) 。但苏北地区的初步调查显示,完成上述接办任务实际所需费用高达76亿元 (43) 。这意味着, 各级地方政府必须为接办工作提供大批额外资金。为了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有些地方在接办顺序上提出不同意见, 即先接办规模较大、设备较为齐全、有发展前途的学校, 条件稍次的第二批接办, 规模较小、办学极差、问题复杂的最后接办或予以停办 (44) 。然而这样的意见遭到中央和华东行政主管部门的否决。
从江苏各地的情况看, 接办私立小学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各县市文教科 (局) 首先联系县市委宣传部、青年团、工会等部门和拟接办学校中的进步教师, 通过普查和重点调查掌握各校的情况, 制订出接办计划 (45) 。
2.接办计划得到上级批准后, 各县市分别召集拟接办学校校长、教师、校董、家长代表会议, 阐明接办意义和方针, 消除各方思想顾虑。
3.在接办过程中适时调整一些学校的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以1952年底苏南地区接办的132所学校为例, 其中61%的学校由政府重新任命了校长或教导主任。教会学校校长或教导主任几乎全部由政府重新任命。 (46)
4.上述各项工作基本完结后, 由教育主管部门召集群众大会,宣布接办命令, 举行交接仪式。
由于正确贯彻了中央的方针政策, 有比较充分的准备, 各地接收工作一般都比较顺利, 受到私立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欢迎。不过分批接办的政策也带来一些消极后果。因为按照中央的政策, 学校办得越好接收时间越晚。这对一部分办学成绩显著的学校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另外, 有些地方对于接办后的教师安置问题未做详尽说明, 不少教师担心接办后失去工作, 因而产生思想混乱。
以南京市为例, 很多被接办学校的教师欣喜若狂。汇文小学教师看到本校在首批接办之列, 高兴得“大跳其舞”;兴艺小学校方得到消息后立即召开了庆祝会;乐园小学在消息公布当天就将校产进行清点, 准备被接办 (47) 。而在那些未接办的学校, 教师们普遍对中央政策感到不理解, 存在抵触情绪。崇善小学有老师表示:我们过去一向重视教学, 结果却是被延后接收, 很不合理 (48) 。
各校教师的上述反应, 主要源于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教师待遇福利方面的巨大差异。根据1950年一项调查, 公立小学教师收入一般较私立小学高三倍 (49) , 而且他们可以享受公费医疗、生活补助费、多子女补助费、病假福利以及女教师产假福利。此外, 公立学校教师的政治地位也比私立学校教师要高。所以私立学校教师都迫切希望政府尽快接办所有私立学校。
同时, 私立学校学生及家长也迫切希望政府全面接办私立学校。因为私立小学收费比公立小学要高25%左右, 而减免比例却只有公立小学的60%。所以改为公立可以大大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而且改为公立学校后, 学生们可以参加少先队, 更容易取得政治上的进步。 (50) 从政府方面看, 虽然接办私立小学需要支付一大笔资金, 但按照有关规定, 接办后各校原有固定资产和各种设备全部成为公产, 所以国家在经济上并不吃亏。上述几个因素形成合力, 使得江苏各地近半数私立小学在1953年上半年内完成接收。全省私立小学的数量由1133所减少至526所。 (51)
1953年下半年至1956年初, 政府接办私立小学的步伐有所放慢, 接办的数量非常有限。这主要是因为前一阶段接收了许多办学基础较差、经费困难较大的学校, 需要一段时间消化、巩固现有成果。
1956年, 三大改造运动高潮的兴起对私立小学的接办工作有很大推动。与此同时, 当年年初《解放日报》报道了上海市私立学校全部接收的消息, 也对江苏地方当局形成很大压力 (52) 。同年8月, 江苏省政府发出通知, 提出年内将本省现有私立小学全部接办完毕的目标 (53) 。由于延后接办的学校大多办学基础较好, 接办所需经费缺口不是很大, 而且许多农村地区的私立小学系由私立转为民办, 并不全由政府买单, 所以接办工作没有遭遇太大困难。据江苏省教育志记载, 该省1956年“接办了全省所有私立小学和部分民办小学” (54)。
四、对教会小学的处理
按照解放初期相关政策, 教会小学也属于私立小学。不过其具体情况与一般私立小学有所不同, 政府接办的时机和步骤也不一样。因而本文将这部分内容单列, 加以详细说明。
在近代文明西学东渐的历史背景下, 教会小学成为中国近代私立小学的先驱。然而在近百年的发展过程中, 教会小学的数量在私立小学中所占的比重始终不大。以南京为例, 1949年6月私立小学登记审查时, 当地共有私立小学112所, 参加登记的有90所, 其中教会小学只有16所。由于教会小学得到教会的津贴, 办学条件一般都比较好, 所以解放初期维持不成问题。 (55) 鉴于上述情况, 当时政府除了在《私立学校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教会学校不得将宗教课列入课程, 不得在课内进行宗教宣传, 不得强迫学生参加礼拜及其他宗教仪式”, “教会学校校董会, 中国人须占多数, 董事长、校长及校内各部主要负责人, 须由中国人任之, 其不合本条例规定者, 须加以调整” (56) 外, 一般并不过多干涉教会小学的内部管理, 当然也不对其进行补贴。
教会小学教师大多数为虔诚的基督徒, 且校长大多由牧师兼任 (57) 。经费方面, 南京16所教会小学中, 除道胜小学能够靠学费收入维持外, 其余都需靠教会津贴才能维持。如育群小学1951年上半年学期收费641万, 而外资津贴达到1300万, 占到总经费来源的2/3以上;益智小学每学期约需经费2000万, 学费收入所占的比重仅为1/4至1/3, 其余都要靠教会筹措;卫斯理小学学费收入226.7万元, 教会津贴达到600万;三育小学上半年学费收入约为55万, 支出却高达670万, 差额皆由教会津贴。 (58) 其他城市也普遍存在类似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 教会小学中教会势力和宗教因素的影响非常明显。当时的一项调查显示, 南京教会小学虽然普遍按照政府的规定, 设置新民主主义教育课程, 废除宗教课程, 但不少学校仍旧保留着浓厚的宗教气氛。如三育小学要求学生“背宗教卡片, 上午要举行祈祷, 每星期六有少年团, 蒙童团契”。学校还规定“星期六做礼拜日放假, 一切仍按教会制度”。明德小学的情况大体相似。 (59) 另外一项调查显示, 苏南大多数教会小学在解放后仍由神甫掌握, 与政府很少联系。很多学校内“挂圣母像, 孙中山像, 但不挂毛泽东像”。有的“用连环画宣扬教义, 用糖果引诱小学生参加礼拜”。 (60)
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 政府对教会学校的政策发生急剧变化。1950年12月, 政务院颁布《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构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决定》《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之文化教育救济及宗教团体登记条例》和《接受美国津贴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登记实施办法》。这些文件都程度不同地涉及教会学校处理问题。1951年1月, 华东行政区政府召集专门会议, 决定动员政府和民间力量限期接办所有教会学校。这次会议还强调:不论由政府接办或归人民自办, 原教会学校都要“完全与美帝断绝关系, 不得用任何方式保留旧有的关系” (61) 。
在中央政府和华东区政府的指导下, 江苏地区在1951年开展了以下工作。
首先, 在各地成立外资津贴小学登记处, 对有关学校进行登记。据统计, 1951年上半年江苏地区共登记接受外资津贴小学124所, 其中南京15所, 苏南85所, 苏北24所 (62) 。
其次, 根据登记学校的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从南京的情况看, 一般有三种处理办法: (1) 政治上明显反动的, 或经费方面有特殊困难的, 由政府予以接办。 (2) 办学基础尚好、暂时经费不能自给、政治上尚无反动表现者, 改为私人办理, 政府视其经济自给状况及政治进步状况予以补助。 (3) 规模小、设备简陋、尚未具备自办条件的学校, 暂缓处理。 (63) 从相关文件中列举的许多学校的具体情况看, 对教会小学的不同处理主要取决于各校的政治状况。同时需要指出的是, 被政府接办的学校一般办学条件较好, 经费方面没有太大困难。而改为私人自办和暂缓处理的学校往往办学条件较差, 经费需要补助。被政府接办的学校, 教职员工待遇达到公立学校最低薪级, 比一般私立小学要好很多。改为私人自办或暂缓处理的学校, 教职员工一般按原薪、原职留用。
又次, 组织教会学校师生进行政治学习, 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消除他们的错误认识。截至1951年7月中旬, 苏南、苏北和南京的教会小学都相继被政府接办或改为私人自办。这在教会小学师生中引起一些思想混乱。多数教师顾虑自己的职业和生计问题, 在内心产生抵触情绪。也有不少改为自办或暂缓处理学校的教师希望政府能尽快接办所有教会学校, 以解决其经济上的后顾之忧。针对上述思想混乱状况, 各地纷纷组织教会中小学师生参加政治学习运动。经过学习, 教会学校师生初步认识到政务院决定的重要意义, 并能够揭发、批判帝国主义的种种罪恶行径。
然而在贯彻执行政务院决策的过程中, 地方政府也面临一些实际困难, 其中财政方面的困难尤为突出。如前所述, 过去教会学校一般都接受外国教会补贴, 而且数额很大。现在改由政府接办, 或者改为自办公助, 必然给地方财政带来很大压力。以南京市为例, 当地16所教会小学中有3所由政府接办, 有10所改为自办公助。如果要使这些学校原有经费水平保持不变, 地方财政每年要支出的专项经费总额理论上高达2亿多元。(64) 苏南地区的一份报告称, 当地85所接受外国津贴的教会小学中,约有50所在放弃外国津贴后将难以为继, 现在要改由地方政府负担, 以每校每年2000万元计, 约需10亿元。估计其他30多所也可能产生困难, 以每校每年补助1000万计, 约需4亿元。以上合计全年共需14亿元。 (65)
如此庞大的财政支出使地方政府颇感为难。各地在实际工作中不得不作出一些权变。例如南京市教育局曾提出意见:教会小学应将“仍接受教会津贴, 经济权仍掌握在教会或校董会手中的学校, 移交行政并应经济公开, 不得接受教会津贴” (66) 。后来迫于财政方面的压力,教育局转而表示对于“教徒热心办学, 以私人名义捐赠者可以接受”。对于一些教会学校依托教堂资产办学、房舍土地很难区分的情况, 教育局也作出“有条件者即时分开, 无条件者暂维现状, 徐图分开”的指示, 不再一味强调在经济上与教会断绝关系。 (67) 在政府专项补助经费无法足额到位的情况下, 改为自办或暂缓处理的教会小学很快陷入困境。有的学校不得不暂时依靠教师变卖衣物维持。有的学校则在暗中继续接受教会津贴。不过随着政府接办力度的不断加大, 上述现象不复存在。
五、结语
从本文的叙述可以看出, 解放初期私立小学的改造与接收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渐进的过程。
就行为主体而言, 私立小学的存废不仅涉及国家、政府方面, 而且涉及私立学校校方、教师群体、学生及家长群体。私立小学改由政府接办, 部分源于私立学校经济维持的困难, 部分源于政府政治控制的诉求。可见这不是一个政府政策单边演进的过程, 而是一个政府与社会多边互动的过程。
就整个流程而言, 这项工作经历了登记管理、初步改造和全面接收等几个阶段。政府在解放初受制于当时国家财政状况, 提出“公立学校接收, 私立学校维持”的方针, 1952年以后又提出分批接办私立学校的方针。有些地方提出与中央规定相左的接办顺序, 固然折射出中央和地方政府不尽相同的问题意识和优先考量, 不过其主要症结依然在于财政问题。
就社会影响而言, 许多私立小学在经历长期战乱与经济危机之后, 生存状况严重恶化, 独立办学难以为继, 对政府的接办政策大多持欢迎态度。因而当时的突出问题, 不是因私立小学师生拒斥政府政策而导致的对抗, 而是政府提出的“逐步接收”政策招致许多延后接收学校师生的不满。由此可见, 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 国家权力的下沉并不一定总是采取强势介入的方式, 从而引发来自社会方面的抵抗, 相反会与社会底层的某些需要相互契合, 共同形成某种合力。
结合晚清以来的历史进程看, 国家权力对教育领域的渗透扩张呈现出一以贯之的趋势。这是巩固政权的一个重要措施。对教会学校的改造与接收, 还涉及国家教育主权问题。私立小学改造与接收目标的顺利实现, 表明中共政权具有明确的执政理念和广泛的社会动员能力。
改革开放后民办和私立教育机构再度大量涌现, 说明这类机构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在全面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 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与现有教育资源的相对短缺的矛盾依然存在。初等教育方面也不例外。因而鼓励办学主体多元化、办学形式多样化, 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促进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政府的积极主导作用应该体现在宏观调控方面, 而非直接包办所有具体事务。本文所述地方政府在私立小学接办工作中不得不作出某些权变, 说明“包下来”的政策实际上给政府自身造成很大困难。另一方面, 如果政府当时不能为私立小学解决种种实际困难, 单靠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其政治控制的诉求也很难实现。由此可见, 解放初期私立小学改造与接收工作具有多重的历史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