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温州的下层社会的贼和乞丐
来源:影文化
旧社会是个无奇不有的大杂烩,下层社会的贼、乞丐、流氓等等就是它的产物。从这里面可以闻到种种腐朽、污秽的气息,也可以听到种种悲惨的声音,想起它可以使我们在新旧对比之中得到一些教育。
现在谈谈温州旧时代的下层社会。
温州的贼也与其他行当一样有祖师,他们的祖师是时迁,听说时迁庙在杭州。温州生薑门外孤老堂内有高怀德、郑元和、严嵩三个人的塑像,号称“三圣堂”。
提到温州的贼,我就想起我家乡上田的一个流氓头陈展森,他是住贼的大窝家,我从他那里知道了许多温州贼的活动情况与一些“尺字”或“切口”(暗话)。一般贼与马快都有关系,到期给马快缴“期头银”,马快就给他们保着险。如有一个贼新来,没缴期头银,碰到别的贼犯的案,就拿他来顶,这叫做“点空光”。一个贼被逮捕了,要缴出赃物,他不会攀代他销赃的赃家(窝家),却攀与他有仇恨的冤家,这叫做“攀冤不攀赃”。贼不偷窝家附近的人家,这是“兔儿不吃窝边草”。我有一次丢了一只船,是个新贼偷的,我找陈展森,他就赔我一只新船。贼偷得了东西,在门外被路过的流氓看见,要分赃物与他,这叫作“吃偷零”。失主报案后,马快一察勘,就知道是谁作的案,要拿失单与贼对证确认。
贼要作案时,饭要在昏黑中吃,这是规矩。但吃饭时箸碰箸就是不吉利。作案前必须先扮做陌生客人或算命人来问路,侦察情况,必须有人先“放水”,就是有人作内应,先把情况告诉他。
偷的办法也有多种:一种是“天上落”,趴在屋脊上扳开瓦,攀椽而下;一种是“挂薰”,用火烧断门闩;一种叫“翻夹山”,是爬上墙,翻筋斗下去;一种叫“扫半腰淘”,是拆墙洞,要用破蒲鞋贴在墙上,拿尿盆板敲开,才会不出声惊动人;一种叫“扫地淘”,是打地洞;一种叫“挑帘”,是在窗外门外偷东西;一种叫“太阳清”,是收晒晾;一种叫“扫鸟枭”,是晚间偷。套手叫“吊鱼”,杈鸡叫“踢球”,落间叫“分门”。据说,偷时神经紧张,气都不敢喘一下,偷完松一口气,却往往要在门口大便一次。当时没有手电筒,点上一柱香上下摇动照明,如室内人发觉,有些响动,就作猫鼠叫,贼必须有这种本领。有四句口语“:偷风不偷月,偷雨不偷雪,掇镬大共小,掇箱底退出。”新作案的贼的行踪,老贼最清楚,彼此都在夜间行动,看得很明白,马快一问,老贼就告诉他,往往很快破案。老贼偷了东西来,要先在古坟洞或窝家处放一二天再变卖,如果对方来头大,看看不过关,马快就来取回一部分,交还人家。被窃人家没什么来头,只好自认晦气,托一些熟悉贼路的人花钱赎回赃物(这种人可能是暗中“放水”的人)。过路的贼先要到马快处报到,几时来几时去要报明,并缴清“期头银”,才可作案,不然,抓住就要严刑拷打。
我家乡附近垟田有个大贼,名叫阿成,专偷大户人家,缴的期头银也多,后来偷多了,大家都注意了,就在城守营买份“粮”,当了兵(当时的绿营吃“粮”的兵丁份额也可以买),躲在营里就没有人敢来抓他,连马快也奈何不得,可是他还是照样偷。有一次偷了瑞安陈黻宸(介石)家,陈是当时学者名流,曾在北京大学当过教授,在江浙一带很有名望。他当时给浙闽总督写了封信,总督严限知县破案。知县发交四老爷(捕厅)严捕,城守营也无法包庇,他只好出逃,为马快所捕后送到监狱,判了他几年徒刑,刑满释放后病死。
贼是没有势力范围的,小偷(扒手)却有,南门、小南各有范围,互不侵犯,有新手侵入自己范围,就报告马快来破案。我在籀园图书馆负责时,有一次有个扒手上楼装作看书的样子,偷入寝室,把我的一床被从窗口丢出,再下楼取去。我找马快阿洪,他说是个新扒手,立即破案,把扒手捉住,将被送回来。又有一次,一个法院推事丢了个皮夹,内有公文,也由马快阿洪送回来。扒手们扒得东西,一般也要留一二天才敢脱手。
温州的乞丐也有帮,各划范围,背衣袋,拿小圆箩,手执半截烟筒(俗名“郎汤”)者是入流的长讨丐,即江湖流丐。每帮有丐儿头,有众丐拥护,在自己范围内很有权威,店家富户要给他包银,大店家每月要十个银元左右。缴了包银,职业的乞丐就不来乞讨。有非职业的流落人,切口叫“桃花老”,来乞讨,给乞丐看见,就要拿起烟筒打,当然,也有些小店家缴不起包银,就可以去乞讨。这些人有的是逃荒的农民农妇,也有些是破产的地主子弟,好逸恶劳或吃鸦片者。职业乞丐会打莲花,会“杈鸡”(偷鸡),很凶狠,因水旱灾荒进城乞讨的老弱妇女往往受他们欺压殴打,不让他们落庙住城内,他们称为“打丁坚”。有人家要作喜事,必须“包”,即给丐儿头十多个银元作“包银”并请丐儿头来白吃;否则,会召集乞丐来纠缠不清。当然,客人们没有人愿意与乞丐一起吃,所以往往他独自一人吃一桌。他在吃时,如看见有人来乞讨,就拿起烟筒把他们(往往是带孩子的妇女)打走。丐儿头由保甲局管,自己不用去乞讨,仅包银就可以过得不错,但他在四季八节,要请入流的众丐来吃酒,包银也要每月初二、十六在城隍殿开发给他们,称为“月例钱”,当然不多。四季八节大家还要向肉摊“讨油头”,按丁口均分。他们也有纪律,不能乱动“行头“”家伙”。过年时乞丐们也常来讨年糕,说是来“送元宝”,二人一唱一和,甲说“:一送财源二送宝”,乙说“:好!”甲说“:四送八宝摇钱树”,乙说“好!”甲说:“五送五代容高挂九龙厅”乙说:“好”总之诸如此类的词句很多,不一一详述。
职业乞丐又都会杈鸡吃,要下手时,一人望风,看见妇女出来,就说“观音出现”,叫他“葫芦放火”,那就是叫他解裤子小便,女眷看见乞丐小便,赶紧躲开,他们就好下手了。得手后,用黄泥封上,点火一烤,就成了“叫化子鸡”,大家一起吃,有时候差不多天天吃鸡。
旧社会常有灾荒,年成不好时,外地有大批灾民来,温州人称为“南京丐儿”,实际上,苏北人也有。他们有个头儿,据说往往是当地的士绅,被请来领头,也有温州人冒充的,后者更熟悉地方情况,而且知道谁家底子厚、油水多,把他们安顿在三圣祠或棲流所或其他庙宇。丐儿头坐轿,架子很大,吃茶用盖碗,用毛尖茶叶。他们一到财主家,几个人围着财主一家说话,其余的就去翻箱倒笼;拿假洋钱换真银元,把金银细软一卷而光。当然,手脚做得极干净,不会被人当场发现,直到后来要用钱时,才发觉被人调了包。据传说,乞丐会“隔壁算”,知道人家金银细软放在什么地方,只有放在五谷中算不出,当然这不可靠。有一次来我家,我一看势头不对,就跳上桌子看着他们,幸亏我看得紧,只拿走一个紫铜火炉。西垟底的周衡平家就丢了不少银元。上田的戴耀庭家丢了几个金戒指。这些是暗的,还有明的,要“口粮”年,我在平阳当民政科长时,又看见这个流氓头带着另一班流民来平阳,我筹了些口粮给他们后,派警察把他们押出境。此人很会做生意,一年只做几次,回来就一年衣食无忧,过得很好。
因为这种贼、乞丐、流氓,都是不合理的制度的产物,所以当时的政府也不得不容忍。因此流民过境,各县政府都要在他们的证明文件上加盖印鉴。对于贼、乞丐也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他们偷窃、强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