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签字,问问我的枪同不同意”,女侠郑毓秀拿着玫瑰厉声呵斥

文|若凌

丹心说:大家好,欢迎来到《民国开讲了》。本期邀请的嘉宾是郑毓秀,她有诸多头衔加于一身:中国第一个女博士,民国时期的社会活动家、革命家,她才貌双全、有胆有识,堪称女中豪杰。也有人称她是民国奇女子、女杀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还是听听郑毓秀本人怎么说吧!

郑毓秀:大家好,我是郑毓秀,出生在十九世纪末的广东一个官宦家庭,我天生反骨,绝不贪恋优渥的物质生活,千辛万苦、舍生忘死追求革命真理。

对于丹心说的邀请,我一开始是拒绝的,人们对我褒贬不一,仰慕者有之,唾弃者亦有之。

我年轻时曾经追随中山先生,为国民革命奋斗,奉献了青春和热血;年老时,怀念故土,却未能成行,终归客死美国。

我已长眠了半个多世纪,很多事情,我不想解释,也不必解释。我想我无愧于心,无愧于祖国就已足够。

现在还有年轻人对我感兴趣,想了解那段历史,我还是很欣慰的,不妨讲讲那些尘封已久的往事。于是,我来了!

郑毓秀

我确实做过很多当时看起来惊世骇俗的事情:5岁,拒绝裹脚;15岁,写信退婚;从此辗转天津,东渡扶桑,留学法国,追求革命真理。

人们大多是因为巴黎和会前夕的“玫瑰枝事件”熟悉我、褒扬我,确实,这件事事关重大,迫使中国代表陆征祥放弃签字,阻止了德国将青岛转让给日本。

“你敢签字,问问我手里的枪同不同意!”

说起“玫瑰枝事件”,我不得不说这件事已经过去104年了,在这漫长的岁月里,坊间说我急中生智,拿玫瑰枝当枪,逼着陆征祥说:“你敢签字,问问我手里的枪同不同意!”

作为当事人,我有些哭笑不得。拿玫瑰枝当枪,当面胁迫陆征祥,你以为那是过家家吗?今天,我就借这个机会详细说说“玫瑰枝事件”

1918年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德国、奥地利等同盟国战败告终。次年1月,协约国作为战胜国在法国巴黎举行和平集会,中国作为战胜国应邀派代表参加。

“巴黎和会”,美其名曰“和会”,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是帝国主义列强利益的再分配,他们企图重新瓜分世界。可惜,当时我没有能力完全看明白。

6月28日,由英美主导的大会签署了《凡尔赛合约》,他们将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德国在中国山东包括青岛、胶州湾取得的特权转让给日本,让中国代表签字。

日本这个弹丸小国,以蛇吞象的野心试图吞并中国、征服世界

中国代表团主席是陆征祥,是北洋政府的外交总长,成员有驻美大使顾维钧、驻英公使施肇基、外交部秘书长魏宸组、南方政府的王正廷。我精通英语、法语,又留学法国多年,对法国很熟悉。我的任务是协助中国媒体传递信息、代表中国女性发声,所以,我又被称为“中国第一位外交女特使”。

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成员:陆征祥、顾维钧、王正廷等

中国代表拒绝签字,顾维钧发表演说,中国的正当权益赢得了大多数国家的赞成和同情。只有陆征祥迫于北洋政府的压力,固执己见,提出必须签约。

我通过首席军事代表唐在礼的夫人,得知陆征祥隐藏在巴黎郊区圣克卢,便立即召集数名学生和在法的华工碰面,商定行动方案。

我和李麦可同志率先到达陆征祥的住所,给门房说明来由,得到的回复却是:陆征祥身体不适,拒绝接见任何人。

紧接着,市区的学生和工人们也都赶到了,我们决定在陆征祥寓所的大门口附近严防死守,不让他有机会逃脱。

此时,代表团的秘书(后来才知道那是岳昭燏)夹着一个厚厚的公文包,第二天上午就是签署合约的时间了,我认定这个公文包一定非比寻常。

我想必要时我们必须拦截岳昭燏,强夺他的公文包。可是,如果这么做,我们手里必须有能够震慑他的武器才行。

陆征祥

可我们都手无寸铁!我急中生智用蛮力在玫瑰丛里掰下来一根直径约两三厘米的粗枝,用膝盖将其折断,或许,在黑暗中可以当枪用,我已经别无他法了!

我拿着“玫瑰枪”,万分焦急地等待着岳昭燏的出现。很快,他出来了!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依然夹着那个厚厚的公文包,瞻前顾后,神情慌张。

我的一个同伴挡住了他的去路,在黑暗中,我冲了出来,拿着玫瑰枪抵着他,他惊吓过度,公文包掉了下来也顾不上捡,慌不择路,落荒而逃了。

陆征祥显然很快知道了这件事,他派人传话:“如果你们愿意离去,第二天陆总长就接见你们!”我们才没那么傻呢!

那一夜,我们非常兴奋,即使冻得哆哆嗦嗦也不在乎。第二天上午十点,陆征祥接见了我们。

我们义正言辞、据理力争,陆征祥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面色颓废,一蹶不振。最终陆征祥没有在《巴黎和约》上签字,这样,中国政府收回山东的权力得以保留。

当然,此时国内爆发了声势浩大的五四运动,爱国学生们慷慨激昂,“还我山东”,“还我青岛”、“拒绝在合约上签字”的口号响彻云霄,也极大地声援了远在巴黎的我们。

国内五四运动爆发

事情就是这样,玫瑰枝确实是有,慷慨陈词、劝阻其签字,当然也有,但是,拿玫瑰枝当枪逼迫陆征祥,这个……这个,到底有没有,你们自己判断吧!

那一年,我28岁,俨然是一个斗争经验丰富的革命者。我在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或许和我的成长经历不无关系。

出身显赫,却天生反骨,志在为自由和正义而战

3月份的广州,天气已经回暖,一半是春天,繁花烂漫,蝴蝶翩翩起舞;一半却是秋天,很多树叶瞬间变黄,一夜之间落了一地。

这是一个新旧交替的季节,都说广州的秋天是藏在春天里的。

一如当时已被坚船利炮打开国门的旧中国:清政府的统治摇摇欲坠,许许多多有志者在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上前赴后继,各种新思潮、旧思想在交织着,冲突着。

就在1891年3月20日,广州城中户部官员郑姓家族的深宅大院里,一个女婴在祖母期盼的目光中呱呱坠地,她用清脆响亮的哭声向世界宣告:我,郑毓秀,来了!

无论外面的世界怎样风雨叠加、动荡不安,在我的家里,生活依然富裕、宁静、按部就班。

我的家族本来世代务农、老实本分,没想到在祖父郑姚这一代翻了身。祖父在香港白手起家,靠地产生意富甲一方。

我父亲郑文治几乎是顺风顺水地做了清王朝户部的官吏,家里良田千顷,佣人如云。我的母亲看上去是个养尊处优的阔太太,只有我能感觉到:她似乎有一种壮志未酬的悲伤。

小时候,我的父亲在北京做官,很少回广州,家里都是祖母在当家。祖母就是最高权威,她的话就是法律,不容置疑。

我的人生当然也应该和当时所有的大家闺秀一样,在祖母的安排下,读《女德》、《女训》,遵守三从四德,为以后相夫教子做好准备。

可是,我真的非常讨厌读那些女德之类的书。我常常坐在母亲的膝盖上,瞪大眼睛,竖起耳朵,兴致盎然地听她讲故事,尤其是花木兰,她代父从军的故事,听得我如痴如醉,百听不厌。这才是我向往的生活。

郑毓秀儿时就读的学堂

无忧无虑的日子过得飞快,转眼间我5岁了,到了女孩子裹脚的年龄。

那时候,女子都有一双三寸金莲般的小脚,走起路来,“莲步轻移动玉枝”,那才叫美。哪个女子要是长着一双大脚,似乎是没有教养的体现,父母都为之蒙羞。

祖母给我裹脚,我哭得嗓子都哑了,母亲一脸的心疼,她在旁边一边流泪一边劝我裹上。那时候的我,除了大哭大闹,不知道还能干什么。

我实在拗不过她们,只能半夜三更趁她们熟睡的时候把裹脚布剪开,猫着腰,蹑手蹑脚地,把它扔到她们谁也找不到的地方。

如此三番五次地哭闹,祖母心力交瘁,她实在拿我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她说我这样子将来是嫁不出去的,我才不管呢!

我那个时代,女孩要裹脚,走路一步三摇才叫美

这是我和祖母的第一次过招,很显然,这场为自由而战的抗争,胜利者是我,5岁的郑毓秀!

6岁那年,有一天我和姑姑家的小表姐,以及我们各自的贴身丫鬟,带着一帮孩子在后院里玩耍。

这些丫鬟顺从、乖巧,但她们年龄小,也贪玩。玩耍间,我看见表姐,因为争抢玩具而大声训斥那个小丫头。表姐越吵越凶,竟然动手打人。小丫头刚开始苦苦哀求,实在忍不下去了,她们两个厮打成一团。

大人们包括我的姑姑听到吵架声,都跑了出来。姑姑抱起表姐,一边安抚,一边大声斥责那个小丫头。

这时,正好祖母走过来,看到外孙女被打,不问青红皂白,就下令打对方一顿。

小丫头吓坏了,当场跪下求饶,可怜的小丫头没躲过这一劫。我当时怒火中烧,冲到表姐面前,指着她的鼻子,大声说:应该被打的是你!

我又冲到小丫头身边,一边伸出双臂抱住她,一边说:“该打的是表姐,你们要是非要打她,就先打死我好了!”祖母恼羞成怒,不得不撤回成命。

祖母气急败坏,她恶狠狠地训斥母亲:“成何体统!看,都是你教出来的千金大小姐!简直无法无天!”

看着母亲满脸通红、羞愧难当,我知道我又闯祸了!她们把我带离后院,我没有反抗。即便如此,很显然,胜利者是我,6岁的郑毓秀!

如果拒绝裹脚是为了自由而战,那么,这一次保护佣人,就是为了正义而战!这不就是我终生的追求吗?

亲自写信退婚,惊世骇俗离乡追梦

9岁那年,我和母亲来到北京和父亲一起生活,我的父母终于得以团聚,一家人其乐融融。我常常缠着父亲,让他给我讲他工作上的事情。

从父亲的口中,我知道了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知道了留日爱国学生邹容的战斗檄文《革命军》,一种强烈的、不甘受辱的火苗在我心中点燃。

父亲是一个保守的旧官吏,虽然他对清政府的统治满腹牢骚,但让他做出实质性改变显然是不可能的。

他不知道他的女儿心中一股反抗的意识正在迸发——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为自己的国家做一些事情。

我9岁之前在广东生活,家境优渥,对外界知之甚少。如果说我当时天生反骨的话,那也只是我的性格使然。

9岁之后来到北京,我的视野变得开阔,对社会的黑暗也了解得多了,我天生反骨的个性慢慢变成了对革命真理的追求。也许,这就是成长吧!

后来,祖母也带着佣人来到北京。我们一家又活在祖母的金口玉言之下,生活失去了往日的欢乐。

母亲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而父亲,却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谎称公务缠身,回家越来越少了。有祖母的地方,仿佛乌云压顶,让人感到沉闷而压抑。

13岁那一年,来给我提亲的人几乎踏破了门槛。作为当事人的我,在懵懵懂懂的年纪,像一个被任意摆布的玩偶,根本没有任何发言权。

实际上我也不清楚婚姻是怎么回事,祖母不是说过:像我这样长着一双大脚的女子,不是嫁不出去的吗?

祖母对我的“婚事”很热心,经过一番“精挑细选”,她选中了广东总督岑春煊的儿子。盛大的订婚宴会上,人们举杯换盏,热闹非凡,唯独我们两个当事人没有出现。

我看到他们用四匹白马托着一箱一箱的彩礼进来,祖母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眼前这一切,仿若梦境,那是别人的故事,与我无关。多么的荒唐啊!可它就“理所当然”地发生了!

当男方提出次年的某一个良辰吉日要结婚时,我才如梦初醒,慌了神!听哥哥说,我的“未婚夫”是一个标准的纨绔公子,他的父亲花钱给他挂了个虚职。

我苦苦哀求父亲想办法替我取消婚约,这让他左右为难。我来求哥哥,得到的结果却是“未婚夫”义正辞严的拒绝。

那时都是包办婚姻,婚礼上新郎新娘表情木讷,谁知道结婚是咋回事呢?

看来,这件事也只能由我自己抛头露面了。我写信说我有留学欧洲的计划,劝他找一个美丽善良、温柔贤淑的女子为伴。

出乎意料的是,在我眼里,这只不过是一封普普通通的退婚信,竟然在我的家族甚至所谓的上流社会引起了轩然大波!父亲吓得脸色苍白,祖母骇得心脏病发作,而我,就是那个始作俑者。

我能隐约感觉到母亲的哭啼声中,似乎有一种庆幸的味道,我的心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了!那一刻,我觉得我已经强大到可以从容面对任何风雨!

虽然这场“战争”我是胜利者,但,我的离经叛道也是尽人皆知了

在北京肯定是待不住了,一个星期后,我便被家人送到了天津女子学校,这是一所由美国传教修女开办的学校,欧洲留学没有成行,在这里读书,接受先进的西式教育,个性得到了某种程度的解放,我如鱼得水,非常快乐。

当时的中国,很不太平。慈禧太后统治着中国,早些年义和团运动以失败告终,清政府腐败无能,人们生活在八国联军的铁蹄之下。

一些有识之士在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同盟会、兴中会在日本。对当时的我来说,要想革命,就必须去日本。

我对父亲提出想去日本旅行,父亲以为我想出去开阔眼界,便欣然应允。他建议我在东京继续完成学业,还安排我在那里的亲戚家住。

15岁那年的夏天,我难以抑制内心的亢奋,在姐姐的陪伴下,登上了去日本的航船。我要在日本寻求革命真理,追寻革命志士,尽管前路未卜,我内心依然慷慨激昂,我的追梦之旅从此开启。

也许是苍天有眼,自助者天助之,我在日本有幸见到孙中山先生和其他革命志士。孙中山先生富有远见的讲话,和他不可阻挡的个人魅力,都让我对他的主张深信不疑。

几个星期后,我在廖仲恺、何香凝夫妇的介绍下加入了同盟会,决定追随孙中山先生在中国推翻清政府,建立民主政体,必要时,愿意付出任何牺牲,包括生命。

廖仲恺、何香凝一家在日本

我在日本呆的时间并不长,却坚定了我的革命信念。几个月后,我被指派回国担任国民党的情报员,继续为革命贡献一己之力。

秘密运送弹药,命悬一线

辛亥革命胜利后,国民党各省的代表推举孙中山先生出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大总统,于是,在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正式成立了。这是国民革命志士前赴后继、不怕牺牲取得的胜利。

然而,在北方,摇摇欲坠的清政府统治依然存在。孙中山先生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牺牲,没有采取武力推翻清政府,而是寄希望于和谈。

和平协商被一拖再拖。清廷拒绝退位。我们组织了一个国民党敢死队,以为只要除掉阻碍和平协商的几个关键人物,革命就能完成。袁世凯就是我们的行刺目标。

郑毓秀和蒋介石等人在一起

当时,国民党在北京的总部并没有炸药,我们得从天津偷运。于是,我自告奋勇,主动去承担这个任务。

当时我家有一个仆人叫董五,虽然他不识字,但他非常支持我的革命行动,人又极为聪明。在董五的陪同下,我们来到天津。

我的任务是把一个装满炸药、一个装满子弹的行李箱,在不被打开的前提下在火车站通关。

我们制定了周密的行动计划。董五化妆成天津火车站人力车夫,我带着两个行李箱一出现在火车站,董五就接过去送我上车。还有两个革命同志扮成火车站警卫,保证我万无一失。

北京火车站出站时,利用外国朋友人的特殊身份,出站时走外国人专用通道,不用安检就能顺利通关。如此,我运送炸药甚是顺利。此后,我每周两次往返于天津和北京,执行运送炸药的任务,这一做就做了三个月,直到炸药充足。

那时候真是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了,现在想想都有些后怕,特别是最后一次,差点儿要了我的老命。

可能是太顺利了,我产生的轻敌思想。最后一次运送炸药,我贪多,用了两个更大的行李箱,在火车上引起了男列车员的注意。

这个男列车员,我时不时会给他小费,他也不会为难我。这次,他却要求我把行李箱放在专用车厢。

交涉无果后,我提出等列车长过来我就放过去。我当时非常恐惧,列车长过来时,我故作镇静,假装热情地和他交谈,他果然没有注意我的行李箱。

男列车员回来后,我谎称列车长同意我放在这里,一切都没问题。他半信半疑,但也不再坚持。

我以为我安全了,没想到更大的危险还在后面!我刚坐定,座位下的行李箱发出嘶嘶的声响——难道行李箱会爆炸?我顿时感到空气都要凝固了!我思绪纷乱、束手无策,心里想像着我的家人、同志参加我葬礼的情形,也猜测着孙中山先生会给我写下什么样的挽联或者碑文……

此刻,那个嘶嘶的声响,变成了噼里啪啦的爆裂声——面对死亡,我只能这样坐以待毙吗?我伸手把行李箱搬到座位上,屏住呼吸,等待爆炸的那一刻!

几秒钟过去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而噼里啪啦的爆炸声仍在继续,我一看,是座位底下的一段散热器的管子,发出的声音!——妈呀,我顿时瘫软在座位上!这是我离死神最近的一次!

后来我参与过刺杀袁世凯、良弼的计划,人们称我是“民国第一女刺客”,终于我在国内被袁世凯盯上了,1913年,我去了法国留学。

郑毓秀在法国留学

我做过律师,起草过《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当过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教育次长,1948年由台湾移居美国,直到辞世。

我这一生风风雨雨、起起伏伏,已随着历史的车轮、岁月的尘埃烟消云散。

1959年在美国我因病客死他乡,半个世纪后,我的雕像出现在家乡深圳南乡小学,守望着我的家乡,见证着这片故土上发生的日新月异的变化。

郑毓秀在故乡的雕塑

世人赞我“女中豪杰”,或者骂我沽名钓誉、名不副实,我都一笑置之。我相信,公平自在人心,是非功过,就由你们来评说吧!

编后语:

郑毓秀,活脱脱的“小哪吒”,虽没有喊出“我命由我不由天”这样的提气口号,却用行动走出了大女主的步伐,她是为时代而生的,她是巾帼英雄。

她在国家最艰难的时代,勇敢地站在最前面,用血肉之躯,立于狂风暴雨之中,赢得了世人的刮目相看。

多年以后,人们记住了,曾经有一位女侠,她是国家的“枪炮玫瑰”,她用枪对着汉奸、对着侵略者;她用玫瑰,香氛革命、香氛法律,花香家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