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丁入地”在揭阳
作者:彭妙艳
“摊丁入地”,一作“摊丁入亩”或“地丁合一”,是酝酿于康熙,实施于雍正的,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它的特点和做法,是把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标制着承用两千多年的丁税(人头税)的终结和废除,对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作用。
一、摊丁入地改革的社会背景
清代顺治、康熙两朝的赋役征收为丁银制度,这是承袭明代而有的。
明时把丁银、里甲、均瑶等四差银捆绑在一起,由地方官府征用,由于不用直接上交中央,而由地方官支配,产生了不少弊病。入清后,从顺治二年开始,即进行重大改革,主要是要求地方官府把丁银随同田赋一起上缴,并对人定的编审逐渐制度化,并在此后逐步完善,至康熙五十一年(1712)以后,更明确进一步改革到把丁银摊入田地的征收方向,提出“永不加赋”以利于无地贫民的生息与生活。
以勤政爱民自负也确乎坚持践行的雍正皇帝继位之后,对地方官员提出“务期利民,而于征收钱银尤为留意”的圣谕,意即既要保障赋税的如数上解,而又要尽力减轻无地农民的负担,杜绝、克服地方官从中作梗贪腐。明确提出对于那些在赋税征收上做脚手以饱私囊的官员,一旦被察劾纠参,“必从重治罪,绝不宽贷”。
雍正经过反复调研、征求意见而后确定了的摊丁入地的政策,有利于确保国家财政足额,也发挥社会公正和维护社会心理的引导,达致创造人心思定、人心思安与寻求产业方式多样化以提高经济收入的社会创业氛围。因此当雍正元年(1723)确立摊丁入地,把固定下来的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不再以人为对象征收丁税的法令,于翌年贯彻到地方上后,一场前所未有的赋税改革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至雍正十一年(1733)全国基本完成。而揭阳虽属边远地区,也在雍正九年(1731)之前,就完成了相关程序,对地方经济、社会的超越式变化,起了巨大推动作用。
二、摊丁入地改革是人口增长红利
揭阳是在雍正二年(1724)之后,着手进行摊丁入地的田赋改革的。主要工作是各县同时组织人力查清各都里田地类型与面积,按面积、类型及质量建立总账,均摊赋税,其二是放松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或经营生意。
乾隆《揭阳县志·田赋》记载,雍正八年(1730),根据全面清理测量,全县田地山埔塘共税七千三百四十四顷八十三亩五分二厘,共科官民税农桑虚粮米麦二万五千九百八十九石四斗九升。
田地山埔塘还分别分为上、中、下则三类,按当时丁口赋额分担丁口米银。其中上则田每亩征银三分零八毫,征米二升三合,中则田每亩征银二分四厘,征米一升六合,下则田每亩征银一分九厘,征米一升一合。而山、埔、塘相应减征。好像塘也分三类。上则每亩征银三分八毫,征米二升三合,中则每亩征银二分四厘,征米一升六合。下则每亩征银一分九厘,征米一升七合。
这一年,揭阳的实在丁口二万七千一百零六丁。内男子成丁七千三百丁,妇女一万九千一百三十口。按当时规定,共征丁钞银一千五百零三两七钱四分三厘。遇闰加银四十四两三钱一分八厘。
由于原有的人头税摊入田地,无地贫农的生育受到鼓励,增长比按人口收税时有了大的比率。雍正九年(1731),全县《全书》开载原额男妇三万四千一百二十一丁口,比上年增长七千零一十五人。这里包括大量从外地进入的移民。
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开垦土地数额也急速扩大。雍正十年(1732)垦复田地四顷八十二亩六分一厘,雍正十一年垦复田地一顷五十五亩九分九厘。进入乾隆时期,速度加快,有时一年就达一十四亩(乾隆十一年(1746))。因自雍正九年以后,又规定新垦田地免征色米,有力地鼓励新田的开发。
惠来和普宁两县,情况与揭阳接近。
这就表明,摊丁入地减轻无地农民的赋税负担的同时,成为人口增长红利,对揭阳农业劳动力的提升与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收益的提高,都发生了重大推助作用。
三、摊丁入地带动了商业振兴
由于把赋税落实于田亩上,某种意义上由拥有土地的大小地主负担之后,没有土地的农民有了经济发展的更大空间。发展水果加工与以蔗糖产销为主的商业,成为当时很多农民的选择,使原来商业基础薄弱的揭阳,一跃成为中国糖业重镇。“揭糖”成为东南江浙地区的食品、染料业品牌,随后米业也趋势发展。
雍正《揭阳县志·物产》中详载了当时若干土产水果的加工为蜜饯或杂咸的盛况。如记“柑”时,谓雪柑、苏柑、乳柑、蜜柑等“皆厥包珍品,实兼制饼,皮专入药”,记“橘”则称当时已掌握“以橘为橘酱,为糖橘,为盐橘”,记“香椽”称可“渍糖作香椽片”。他如梅、橄榄、栗等,也都有所记载。
而对于“甘蔗”,尤多描述:“揭所产者曰竹蔗,可炼浆作糖,以贩吴越。”至光绪《揭阳县续志》,对于肇自雍正的以揭阳竹蔗为原料的蔗糖生产与销售,述之尤详:“揭所产者曰竹蔗糖,白而香,江南染丝必需,名曰揭糖”。
正是获得摊丁入地红利的无地农民,以经营揭糖为江南食用、作染料添加剂而数量巨大,而反哺了从事有土地种植草蔗的地主,提升了土地的产出效益。在康乾盛世中间,以摊丁入地改革为支柱、为杠杆的雍正时代,充分发挥了继往开来、承先启后,推动历史加速向前发展的重要作用。雍正县志记及“小民尽力农亩,其次为工商,以鱼盐为利”的情况,到了乾隆时,已经是南北河上往来吴越艟艨塞江的粤东商业重镇。
从重赋中解脱出来的无地农民,不再因为交不起赋税而揭竿闹事,社会趋于稳定;就业选择空间的扩大,促进了涉农、非农经济业态的形成与壮大,雍正过后的短时期内,揭阳终于崛起成为粤东富县,文化也随之振兴。目前尚存的,星罗棋网般遍布榕江平原城乡的高屋大宅,都是这一历史时期社会繁盛的最好证例。
因此之故,研究揭阳社会发展史,对于雍正时期推行的史无前例的赋税改革——摊丁入地,应予以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