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金对晚清财政有多重要?没有它,晚清撑不过70年
清朝白河县厘金局义兴炉制银锭
1853年3月,太平天国建都南京,清军为了围堵和威慑南京,在南京城外和扬州分别建立了江南大营和江北大营。在扬州帮办军务的副都御使雷以諴来到江北大营,找钦差江北大营都统耆善要军饷。
然而,耆善拿不出军饷,不仅耆善拿不出,整个大清朝廷都拿不出。当时,清廷与太平天国作战3年,耗费饷银2950万两,户部结存支银只有22.7万两,“度支万分窘迫,军饷无款可筹”。而随着江南膏腴之地因战乱“盐引停迟,关税难征,地丁钱粮复因军荒免缓征”,清廷的财政来源也出现危机。
雷以諴遇到的问题,是清军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当时几乎每支清军都面临缺饷问题。清廷既要军队打仗,又没钱供养军队,怎么办?雷以諴向户部捐纳局申请了1000多张部照,然后设局劝捐。劝捐其实就是卖官鬻爵,交钱买部照,拿到部照后去办手续,就是有功名的人了。
劝捐能暂时解决缺饷问题,但无法作为一种长期政策,1000多张部照卖完了怎么办?雷以諴的幕客(也称师爷)钱江想了一个办法:设立厘金局对境内和过境商品百货进行抽税。
钱江还帮雷以諴设计了具体的执行方案,计划先从扬州附近的仙女庙、邵伯、宜陵、张网沟等镇的米行开始试点,规定每1石米捐钱50文助饷,然后再扩大到附近各州县的米行,最后从米行扩展到其他各行各业。初定征收标准是值百抽一(税率1厘),所以被称为厘金。
厘金制度的出现遭到了商户们的普遍反对,但雷以諴不为所动,强硬推行,让钱江等人带兵收费,对反抗商户坚决镇压,几个月之后,商户们终于老实,雷以諴顺利解决了军饷问题。
繁华的街道是厘金的主要征收对象
在厘金制度出现之前,清朝的商税主要有两种:一是杂税,包括“芦课、渔课、田房契税、牙贴商行当铺税、落地牛马猪羊税”等;二是榷关税,即在全国水路要冲之地(乾隆时期有24处),设置关卡对来往商品征收过税。
杂税税率一般在3%左右,榷关税税率一般在3%~6%之间浮动,都是低税率的商税。清朝中期,杂税收入一直徘徊在百万两左右,榷关税则在四、五百万两左右。进入晚清后,随着吏治腐败和国家机器的低效,以及频繁战乱,这两项税收持续锐减,财政地位大大下降。
清朝前期及中期财政收入简表
厘金的出现,使得清朝的商税以另一种方式出现并发扬光大。
厘金按行商坐贾分为“活厘”和“板厘”,前者是对转运中的货物征税,是一种通过税,后者是对产地或销售店铺按月收捐,是一种交易税。按照课税品种的不同,厘金又分为百货厘、盐厘、洋药厘(进口鸦片)、土药厘(本土鸦片)四类,其中百货厘的范围几乎包括了所有商品,见货即征,不问巨细,这是厘金收入的主要来源,约占全部厘金的93%。
厘金最初是值百抽一,但后来清廷并没有统一标准,于是各省自定章程,致使各地税率不一,且呈越来越高之势,最高的山东曾抽银二分(税率20%),其他各省也都增至5%~10%。为了征收厘金,各地政府纷纷设立厘卡。最滥的时候,全国有大大小小的厘卡12000多处,其繁密程度“如网之密,如梭之织”,后来经过整顿裁撤,到同治初年还有3000多处。
名目繁多的厘金、较高的税率以及遍布全国的厘卡,使得清政府对商业税的增收力度和效率大大增强了,清朝的财政收入也随之大幅度提高。
清朝光宣年间财政收入简表
从1853年到1865年间,清朝年均厘金收入约为1000万两(只统计了百货厘),而1870年到1873年间,清朝田赋年均收入约为1300万两,这意味着厘金收入已经成为清廷的财政支柱。到了光绪年间,随着社会日趋稳定,厘金收入节节攀升。1882年,清廷厘金收入为1631万两,占财政收入的20%,1911年清朝灭亡前夕,厘金收入达4318万两。
自古以来,一个朝代的灭亡,最直接的原因往往都是财政危机。当太平天国运动把清廷推到财政危机的边缘后,厘金制度的出现为清廷开辟了一个大财源,其巨额的财政收入也为元气大伤的清廷注入了一针强心剂。此后,这针强心剂成了清廷的续命针,继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具体而言,厘金收入对晚清政府的续命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
清代”湖北厘金光绪七年六月公济益”伍拾两锭
厘金制度出现于镇压天平天国时期,因此它的最直接作用是帮助清军解决了镇压太平天国的军费问题。有学者统计,清朝平定太平天国的军费总支出为29259万两白银,减去厘金制度产生之前的3年的军费开支2950万两,可以得出清廷从1853年到1864年的军费开支为26309万两,其中厘金收入占了48.3%,这其中还不包括各级官员中饱私囊的部分。在封建王朝,中饱私囊的部分是必须的损耗,可以算得上一种隐性开支。
在太平天国活跃过的省份,如湖广、江苏、江西、安徽、福建等,厘金收入几乎全部被用作军费,曾国藩在奏折中曾写道:东南各省“用兵十年,全赖厘金一项支持,凡三省两湖各属无论已被兵,未被兵,几乎无处不设卡,无处不抽厘”。厘金是湘军稳固的“养命之源”,湘军、淮军的扩充、养训、作战,都仰赖于厘金。
镇压太平天国后,清廷曾打算酌情裁撤各省厘局,但遭到地方督抚反对,反对的理由是各地开支浩大,但是常规的地丁银(农业税)只能满足十分之三四,剩下的十之六七都靠厘金,所有厘金“万不可骤议裁撤”,清廷考虑到财政困难和地方政局稳定,只得默准厘金制度继续推行。
地方督抚的说法是有道理的,在太平天国平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厘金收入仍是各地军费的主要来源。1870年到1873年,清朝各省厘金收入的三分之二都用于军费支出,山西更是将全部厘金用于军费开支。直到光绪年间,内乱基本平定,厘金才转用到其他事项上。但是,八旗、绿营以及海军的军费,仍然有不少来源于厘金。除了军费开支之外,厘金也被各地方政府广泛用于战后重建。
湖南湘西洪江古商城之厘金局
晚清时期,因为庞大的军费开支以及一些对外战争失败导致的赔款,使得清政府财政窘迫,不得不大量举外债度日。甲午战争以前,清政府曾多次赔款和借债,但所借数额不多,时间也较短,一般都能还清。
从甲午战争到清朝灭亡这段时间,清朝国事日非,战争开支、编练新军、对日赔款以及庚子赔款等等,都是前所未有的开支,这都不是清政府短时间内所能负担得起的,为此,清廷多次向国外借款,欠下了巨额债务。为了偿还债务,清廷把债务摊派到了个各省,各省为了完成摊派任务,开始增加税收,而此时厘金收入也更多地被用来偿还债务。
以1902年到1906年为例,根据统计,当时清廷每年偿还债务总额约为4400万两,厘金收入为1800万两左右,其中500万两左右被用来偿还债务,约占偿还总额的10%以上。比例虽然不高,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财政压力。
咸丰十一年浙江义桥古镇厘金票证
19世纪60年代,清朝为“自强求富”掀起了一场规模宏大的洋务运动,其主要内容是大规模引进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兴办近代化军事工业和民用企业,建立新式海军等。
显然,作为中国工业化的肇始,洋务运动是一项耗资巨大的事业,每一个小目标的落地,都需要不菲的投资,而这些投资并不都属于中央财政开支的范围。事实上,清朝中央财政收入一直比较拮据,对洋务企业的支持力度十分有限,只有极个别大型洋务企业能够得到中央财政的支持,其他洋务企业的创办和运营只能依靠地方财政收入,而地方财政收入的最重要来源之一就是厘金收入。
清朝财政支出中,投入在洋务企业上的花费约为5900万两,其中大部分来自于海关税收,其次是厘金收入。厘金收入基本都隐匿于各省军费与行政用费之中,所以很难弄清厘金收入与洋务花费之间的关系数据,只能从个别洋务企业中窥其一二。
以张之洞创办的湖北枪炮厂为例,按照生产计划,该厂每年经费为80万两左右,从1893年到1910年,厘金在该厂年经费支出中最少的时候占15%,最多的时候超过50%,平均下来,该厂每年经费支出的25%来自于厘金。
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厘金收入,很多地方兴办的洋务企业都会因为经费短缺而无法维持。
厘金制度极大充实晚清政府的财政收入,是暂时帮助清政府延续统治时间的灵丹妙药,但是从长远来看,厘金制度无异于杀鸡取卵。
一方面,遍地设卡,重叠抽征,“举凡一切民人从生到死衣食住行所用之物,无不抽厘金”,税吏杂冗,盘剥商人,中饱私囊。凡此种种,严重破坏了国内营商环境,加重了商业成本和人民负担,削弱了本国商品的竞争力,便于外国商品倾销(外国商品不缴纳厘金),同时也摧残了脆弱的民族工商业,压制了国内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阻滞了整个社会的进步。难怪时人对厘金怨声载道,称之为“恶税”,认为“厘金之弊,罄竹难书,近创虐政,奠基厘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