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北美爱国者与虔诚派,在北美殖民地自由权利上的看法

来源: 法兰喜多事

18世纪,北美爱国者与虔诚派,在北美殖民地自由权利上的看法——北美殖民地的英裔移民离开英国本土时清教还未被英国法律正式承认,当时清教徒在全体英国自由民中的占比也不及十分之一。清教徒素来以其不惧反对权威,崇尚天赋人权为其传统教义。后来这样的清教徒思想传统随着英裔移民传入英属北美殖民地,并成为北美殖民地的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美殖民地自由权利上的争论

弗吉尼亚、卡莱罗那等自由民权思想较为盛行的北部殖民州,甚至养成了一种宣扬和彰显独立掌握殖民地人民命运,享受自由参政议政空气的“殖民地特权主义精神”,进而开始出现了超出于历史发展阶段的呼求,即要求给予家养奴隶以选举权的政治呼声。

在大不列颠殖民商业帝国尚如日中天之时,北美爱国者如此超前和激进的思想观念对整个帝国体系无异于釜底抽薪,自然被具有不列颠政治认同的虔诚派视作眼中钉。为家养奴隶争取政治权力的思想主张一旦付诸行动,意味着切断英帝国殖民商业体系赖以存续的种植园主经济的劳动力供应链条,进而摧毁英属西印度群岛的主要生产方式。

最终建立在国际三角贸易基础上的大不列颠殖民商业帝国将全面崩解。

虔诚派这才意识到前期对殖民地人民反英斗争的容忍,以及在殖民地居民中间开展的针对爱国者激进言论和思想的反宣传,不但没有扭转殖民地对宗主国的离心倾向,相反激发了殖民地整体民意倒向了独立的危险境地。

“如果殖民地的议事委员会是脱离于宪法规范选举产生的,那么它所作的一切规程、决定都将因不受宪法保护和约束,而丧失执行力。”在谈到代表委员谋求公共福利的公义道德时,他痛苦地表示:“不要再向我起由同一利益集结的所谓什么党、什么派,少了宪法精神的约束,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分别。”

也正是到这时候,北美虔诚派才感到他们一直视为信仰的不列颠政治文化认同,被他们所服务的殖民地人民及其领导者爱国者狠狠地背叛了。

北美虔诚派再三劝阻英国当局的遏制政策,一意孤行地对殖民地人民始终抱有一丝希望,却最终以失望收场。

对于大英帝国的忠诚者来说,虔诚派除了失望,应该更多的还有对封建封臣未能替帝国守住疆土的愤懑罢。

说到底,虔诚派始终坚信英国首屈一指的宪政体制,经受时间考验的、使大英帝国殖民体系屹立不倒,也只有以宪政体制约束代替官员人为的决断,以不变应万变,方视为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泰的良策。

爱国者则不信虔诚派将希望寄托于北美殖民地以外势力的怜悯施舍,在和平请愿争取殖民地居民人权不成的情况下,力主以暴力革命方式推翻英国殖民当局对北美殖民地的专制统治。爱国者看到了殖民地中下层居民的巨大能量,希望利用广大劳苦阶层发动自下而上的暴力革命,建立以北美殖民地本土商业、政治精英为首的美利坚民族国家及其政府机构。

北美虔诚派的政治文化认同

北美殖民官员作为一个特殊的利益群体,由宗主国英国当局派至北美殖民地巩固统治、遏制叛乱、防止独立,经数代在殖民地本土化了以后,又与殖民地政商精英阶层具有休戚与共的利益追求。

殖民官员有时会在横亘大西洋两岸的政治出身和生活居住环境的矛盾面前两面为难,然而对英国宪政体系的仰赖、

大英帝国商业殖民体系的倚傍、不列颠清教贵族操守的信仰,则体现了他们独特的政治文化认同。

虔诚派的政治文化观点对殖民地的激进派知识分子的政治观点和实践起着直接的刺激作用,影响着英国政府殖民当局的对外政策的转变,进而推动英属北美殖民地的政治和舆论形势向离心英国、最终独立于英国的历史方向发展。

宪法约束下的议会对殖民地的征税权

大陆会议中的绝大多数激进派代表,像弗吉尼亚代表理查德·亨利·李和康涅狄格州代表罗杰·谢尔曼,当然还有来自激进派代表的传统大营马萨诸塞州的那些与会代表都坚决主张殖民地应仅向英王效忠,而议会只是“大英帝国的一个组成部分,(只是)政府机构之一。”

作为对激进派尊王灭议会言论的回应,保守派代表如宾夕法尼亚州代表约瑟夫·加洛韦和他来自纽约州的政治盟友詹姆斯·杜安都指出如果议会能够帮助北美殖民地管理对外商贸事物,殖民地应该时刻服从议会的至高权威。

由此可见,北美虔诚派与其激进派对手之间至少在一件事上的态度是一致的,那就是他们都非常看重同宗主国英国本土三岛之间还有大英帝国辖下的其他各殖民地之间的巨大商贸市场及其带来的利润。因此,北美虔诚派和爱国者双方在确保殖民地在跨大西洋商业贸易中的经济利益的共同目标上达成了妥协。

虔诚派关于议会征税权合宪性的认同

“宪法至上”的思想认知促使虔诚派出通过对北美殖民地征收关税的行为向殖民地人民宣告英国殖民统治当局的殖民统治权威。早在纽约州大会召开之前,英属北美殖民地长官、大将军薛力便议要议会授予殖民地各省以对其统辖的居民征税的权力,用这些税收来支付英国在殖民地驻军的日常护卫经费。

面对北美质询者们对议会滥用权威的斥责,一位匿名的虔诚派政论小册子的作家这样反问道:“如果他们自己不曾有过投资,议会是否能够代表他们(殖民地人民)行使权力?”根据虔诚派的看法,因为议会帮助英属北美殖民地管理了殖民地的商业贸易事物,

所以议会理应依宪法拥有对殖民地以内税法和外税法征税的权力,而不需要经过殖民地司法机关的同意。

虔诚派认为没有什么办法能比对北美殖民地征税更能有效监管殖民地上的商贸的了。《一个宾夕法尼亚农民的信件》的作者、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北美虔诚派官员指出议会的征税权威是对英属殖民地宣告宗主国殖民管理权的一条有效的法子,进而有利于维护大英帝国殖民统治体系的稳固和统一,这就像是父母子女的亲密关系一样。

另外,只有在大英帝国的统治范围内进行海外商业贸易殖民地和它们的宗主国才能实现双赢。殖民地可以获得永续的商品市场,英国也会在其英属北美殖民地的襄助下负担起首屈一指的皇家海军,也可从欧洲纷繁复杂的王朝继承战争中全身而退,实现英国自身的国家富强。

总的来说,这位“宾夕法尼亚农民”还将那些殖民地省份视为“大英帝国的不同小邦,并不懂公义和他们自身的利益所在:我们只是整体中的一个个小零件,因此无论如何都必须要有一个权威去主持和维持现有的秩序和联络,这个权威还必须交托给议会。”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否认议会对殖民地的征税权就是质疑宗主国英国的殖民管辖权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