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赵匡胤心里苦——规章制度大过天

文 :吴钩

后唐天成二年二月十六日(公元927年3月21日),赵匡胤出生于洛阳夹马营。当时谁也想不到这个孩儿后来会成为一代王朝的开创者。我们讲宋朝故事,当然也应该从他说起。

今人讲述宋太祖的事迹,几乎必讲他的“陈桥兵变”、“黄袍加身”,以显示其政治野心与手腕;也必讲他平定西川、荆湖、江南、岭南,消灭军阀割据之举,以展示其雄才大略;更是必讲他“杯酒释兵权”的传闻轶事,以说明宋王朝强化中央集权与皇权专制的趋势。

不过,我们不打算讲这些众所周知的故事,只来说说太祖得国之初的三件容易为史家忽略的小事,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赵匡胤从一名军阀到一国之君的角色意识转换,也可以看到宋初制度构建过程的一些投影。

▍第一个故事:拜相

我们要讲的第一个故事,跟宋朝的基本政治制度有关。

赵宋立国,制度构架仍沿袭唐旧,执政团队也沿用后周旧人。后周显德七年,大宋建隆元年(960)正月,边关报告契丹入侵,周帝命殿前都点检赵匡胤“领宿卫诸将御之”,不想赵匡胤行军至陈桥驿,却被众将拥立为帝,黄袍加身。消息传入汴京,宰相“范质下殿执王溥手曰:‘仓卒遣将,吾辈之罪也。’爪入溥手,几出血。溥噤不能对”。

很快赵匡胤率兵回京,王溥“降阶先拜”,范质“不得已从之,遂称万岁”。一次惊心动魄的改朝换代,遂以兵不血刃的方式完成。

宋太祖受禅之后,仍拜范质、王溥、魏仁浦为相,礼待有加。留用后周旧臣执政,有利于将政变产生的政治动荡降到最低限度:“太祖既受位,使告诸道,东诸侯坐使者而问:‘故宰相其谁乎?枢密使副其谁乎?军职其谁乎?从宫其谁乎?’皆不改旧,乃下拜。”诸藩镇得悉一切沿用旧人,才接受宋太祖受禅的事实。

但对于范质等人来说,作为后周旧臣,继续当大宋的宰相,于心不安,所以一再上表请辞。话说乾德二年(964),范质、王溥、魏仁浦等“再表求退”,太祖批准了辞呈。此后数日,大宋的行政中枢出现形式上的“权力真空”,“内殿起居无宰相”。三日之后,宋太祖才拜赵普为相。

这时候,赵匡胤才发现,他对宰相赵普的任命,面临一个程序上的大问题。原来,按照从唐代传下来的惯例,皇帝发布的任命正式诏令,包括任命宰相的制书,都需要宰相副署,方得生效。

对于宰相副署制度的理解,我们不妨来温习一遍钱穆先生的解释:“凡属皇帝命令,在敕字之下,须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即须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然后再送尚书省执行。若未加盖‘中书门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是认为违法的,不能为下面各级机关所承认。故说‘不经凤阁鸾台,何得为敕’(中书省武则天改称凤阁,门下省武则天改称鸾台),这仍是说一切皇帝诏命,必经中书门下两省”。

唐中宗时,发生过“不经两省而径自封拜官职”的事情,“但中宗究竟心怯,自己觉得难为情,故他装置诏敕的封袋,不敢照常式封发,而改用斜封。所书‘敕’字,也不敢用朱笔,而改用墨笔。当时称为‘斜封墨敕’。此即表示此项命令未经中书门下两省,而要请下行机关马虎承认之意。在当时便认为这是一件值得大书特书之事,因此在历史上传下。当时唐中宗私下所封之官,时人称之为‘斜封官’,因其未经正式敕封手续而为一般人所看不起。据此一例,便知中国传统政治,本不全由皇帝专制,也不能说中国人绝无法制观念”。

宋太祖先批准了范质等三位宰相辞职,三日后才拜赵普为相,那么谁来副署赵普的拜相制书呢?找不到人了。没有宰相副署,制书便无法生效。怎么办?

宋太祖军旅出身,绝不是拘泥于礼法之人,他对赵普说:“朕为卿署之,可乎?”不就是署名吗?朕是皇帝,宰相是朕所任命,朕来署名,还不行吗?

根据制度与惯例,这还真不行。假如宋太祖不经宰相副署而径自署名任命赵普为相,往重里说,无异是对制度的破坏;往轻里说,则是对赵普的不尊重,堂堂宰相,难道也要成了受人鄙视的“斜封官”?

所以赵普拒绝了皇帝署字:“此有司职尔,非帝王事也。”申明副署乃是宰相之权,非帝王可以越俎代庖。

宋太祖只好“使问翰林学士讲求故实”,让翰林学士检索典故、先例,看看能不能从先例中找到变通的办法。

翰林学士承旨、礼部尚书陶谷通过检索史书,提出一个建议:“自古辅相未尝虚位,惟唐太和中,甘露事后数日无宰相,时左仆射令狐楚等奉行制书。今尚书亦南省长官,可以署敕。”

陶谷说的是唐朝太和九年(835)的旧例。当时宰相李训谋划诛杀掌权的宦官,不料事情败露,反被宦官所杀,史称“甘露之变”。事变之后唐朝数日无宰相,唐文宗以尚书左仆射令狐楚代行相权,副署制书。其实,说起来,尚书仆射在唐初也是宰相,与中书令、侍中同掌相权,但李治即位后确立了一个惯例:尚书仆射须兼领“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衔,方得为宰相。唐玄宗以后,尚书仆射不再加领“同平章事”,自此被排除在宰相行列之外。现在陶谷提议,遵照唐朝太和年间旧例,由南省长官——尚书仆射来副署赵普的拜相制书。

但是,另一位翰林学士窦仪反对陶谷的意见:“(陶)谷所陈非承平令典,不足援据。”唐朝“甘露之变”是衰世征兆,尚书仆射“奉行制书”只是乱时变通权宜之法,引此为据确实令人不舒服。但不让尚书仆射副署制书,又该由谁署敕呢?

窦仪提了另一个建议:“今皇弟开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之任也。”按唐朝制度,同平章事就是宰相,不过自晚唐至宋初,不少亲王、枢密使、留守、节度使也兼领同平章事之衔,称为“使相”,是名义上的宰相,并不行使相权。但不管怎么说,同平章事在名义上确实是宰相,亲王、开封府尹赵匡义既然领有同平章事衔,就是名义上的宰相,由他来副署赵普的拜相制书,倒也符合名分。

宋太祖说:“仪言是也。”即命赵匡义以同平章事的名义副署制书,总算合乎程序地完成了对宰相赵普的任命。

宋太祖在任命赵普为相事情上颇费周折,显示了赵匡胤初任皇帝的经验不足,因为经验足够的君主不大可能先批准全部宰相的辞呈,然后再任命新宰相;但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件事也说明赵匡胤还是尊重宰相署敕的惯例与制度,寻求通过先例解决拜相的程序问题,而不是运用开国皇帝的权威挑战惯例、破坏制度。

太祖之后,宋朝历任君臣都曾多次申明宰相副署之权,如仁宗朝谢绛说,“凡诏令皆由中书、枢密院,然后施行。”神宗朝蔡承禧说,“非经二府者,不得施行。”南宋高宗说,“凡批降御笔处分,虽出朕意,必经由三省、密院。”高宗朝朱胜非说,“不由凤阁、鸾台,盖不谓之诏令。”度宗朝刘黻说,“命令,帝王之枢机,必经中书参试,门下封驳,然后付尚书省施行,凡不由三省施行者,名曰‘斜封墨敕’,不足效也。……政事由中书则治,不由中书则乱,天下事当与天下共之,非人主所可得私也。”

为什么要强调宰相的副署之权?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说,宋朝士大夫认为,天下为公,君主虽为国家的主权代表,但天下却非一家私有,“天下者,中国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万姓、三军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因此,“天下事当与天下共之,非人主所可得私也”。

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说,宋人认为,君主绕过宰相径下手诏,是乾纲独断的表现,而君主即便天纵英明,也难保不会出差错,一旦出错,却无法承担政治责任,因而,不如由宰相副署诏敕,以明确责任,万一施政有误,“知其谬之出于某人,而人主不至独任其责”。

有宋一代,君主绕过宰相,私自下发手诏、内降、御笔的情况,当然也时有发生,但在制度运转正常的时期,比如说宋仁宗朝,这类“斜封墨敕”通常会被宰相驳回,如高若讷任枢密使时,“凡内降恩,若讷多覆奏不行”;杜衍为宰相时,“每内降恩,率寝格不行,积诏旨至十数,辄纳帝前”。

宋神宗时,出现君主揽权独裁的苗头,内降也开始呈现泛滥之势:“神宗作兴,凡事多出圣裁,虽边徼细故,亦烦亲洒”。

至宋徽宗朝,御笔指挥最为盛行。“崇宁四年,中书奉行御笔。时蔡京欲行其私意,恐三省、台谏多有驳难,故请直以御笔付有司”;自此,“凡有中旨,皆降御笔施行,期限严促,稍有稽违,置以不恭之罪。三省有司奉行不暇,虽有违戾法宪、前后重复者,不敢执奏”。宋太祖确立的分权制衡之制遂受到严重破坏,宋人对此有深切反省:“于是,违纪纲为无罪,违御笔为有刑,台谏不得言,给舍不得缴,监司不得问,而纪纲坏矣。”

热衷于御笔指挥、事事逞强的宋徽宗,最终招致亡国之祸,自己也被俘虏到金国。元人修《宋史》,评宋徽宗“诸事皆能,独不能为君耳”,真是不刊之论。

▍第二个故事:熏笼

我们要说的第二个故事,跟宋朝的宫廷制度有关。故事发生在赵普任相之后,但具体时间未详。

话说内廷需要一批熏笼(熏笼者,指放在炭盆之上的竹罩笼,可用于取暖或烘烤,亦可用来熏香、熏衣),宋太祖便吩咐后苑赶快去采购几个。过了几天,熏笼还未送来,太祖有些生气,便将办事之人叫来责问。

采办熏笼的人回话:按照条贯,内廷采办日用等物,需要先给尚书省打报告,尚书省将报告下发本部,本部下发本曹,本曹下放本局,本曹做好预算,再复奏,层层审批,最后经宰相批准,才可以拨款采购、进呈大内使用。因为报告要“经历诸处,行遣至速须数日”,最快也得好几天。

宋太祖一听,大怒:“谁做这般条贯来约束我?”

左右说:“可问宰相。”宋太祖当即交待左右:“呼赵学究来。”赵学究即赵普。其实赵普可不是学究,并无什么高深的学问,他“少习吏事,寡学术,及为相,太祖常劝以读书。晚年手不释卷,每归私第,阖户启箧取书,读之竟日”。赵匡胤故意称他为“赵学究”,是不满他设计了那一套复杂得令人生厌的条贯来约束内廷用度,因而语带讥讽。

赵普赶来见太祖。宋太祖质问他:“我在民间时,用数十钱可买一熏笼;今为天子,乃数日不得。何也?”赵皇帝有些想不通啊,为什么他在民间时,用几十文钱便可以马上买到一个熏笼,当了皇帝后,采办几个熏笼却要这么麻烦。

赵普说:“没办法,条贯是这么规定的。”

宋太祖说:“这是什么狗屁条贯?”

赵普不紧不慢地说:“此条贯,盖不为陛下设,乃为陛下子孙设,使后代子孙若非理制造奢侈之物、破坏钱物,以经诸处行遣,须有台谏理会。此条贯深意也。”

我们看赵普设计的皇室采办熏笼程序:“事下尚书省,尚书省下本部,本部下本曹,本曹下本局,覆奏,又得旨,复依方下制造(或采购)”,说好听点,是手续繁琐;说不好听点,就是典型的官僚作风嘛。所以也难怪赵匡胤受不了。

然而,经由赵普一解释,我们马上便发现,如此繁琐的程序是非常必要的。毕竟,皇室不同于民间,皇帝更不是一般老百姓。平民百姓需要多少个熏笼,马上就可掏钱买下来,想买多少个就多少,只要他有钱,就完全不存在问题。但皇帝不可以这么做。因为人主无私财,皇帝的财产实际上都取自民间脂膏;同时人主又掌握着俗世间至高无上的权力,如果没有一套繁复的程序与制度来约束其预算与花销,又如何防止今后有败家皇室子孙“非理制造奢侈之物、破坏钱物”?

赵匡胤显然被赵普说服了,大喜说:“此条贯极妙!若无熏笼是甚小事也。”

在这里,太祖与宰相共同确立了一项宫廷制度:内廷添置日用杂物、增加生活预算,须经外朝的政府与台谏审核、批准。这是对古时“惟王不会”传统的修正。

“惟王不会”是《周礼·膳夫》记录的一项宫廷财政制度,意思是说,天子的用度不必会计、审计。这也是古代成立天子私库的法理基础,即天子私库有多少财富,都归天子挥霍,花完拉倒。但宋人对“惟王不会”的古老原则提出了质疑,南宋士大夫韩元吉申明:“惟王后之服、王之裘、王后之酒、王后及世子之膳,则不会,其余则太宰未尝不受其会,而有均式。”另一位南宋士大夫汪应辰也称:“王之用度,虽曰不会,要不出乎式也。”式,即制度。天子的用度,必须接受制度的约束。

从实践方面看,宋朝内廷的用度确实是受到宰相与台谏节制的。我们来看三个小故事:宋仁宗时,有嫔妃“请降御笔进官者(类似于评职称,进一级可增加月钱),上取彩笺书‘某宫某氏特转某官’,众喜谢而退。至给俸日,各出御笔乞增禄,有司不敢遵用,悉退回。诸嫔群诉,且对上毁所得御笔,曰:‘原来使不得!’上但笑而遣之”。可见内廷嫔妃要“加薪”,例由政府审批,不是皇帝一人可定。

还是仁宗朝,有一次宋仁宗用内廷物品赏赐做法事的僧人:“众僧各赐紫罗一疋。”却因为担心被台谏抓住不放,只好交待获赏的僧人,将紫罗藏在怀里,悄悄地出去,不要被人撞见:“来日出东华门,以罗置怀内,勿令人见,恐台谏有文字论列。”弄得像做贼似的。可见皇帝用内廷物品赏赐他人,台谏也有权干预。

南宋初,宋徽宗死于金国,高宗在为父皇服丧期间,将御椅换成了尚未上漆的白木椅。有一回,钱塘江钱氏公主入觐,见到这张龙椅,好奇问道:“此檀香倚子耶?”一名姓张的妃子掩口笑道:“禁中用胭脂、皂荚多,相公已有语,更敢用檀香作倚子耶?”相公指当时的宰相赵鼎、张浚。内廷的胭脂、皂荚用得多了,宰相都会过问。

宰相过问内廷日用,只是宋代宫廷制度的一部分。宋朝整个宫廷制度的特点,如果用宋人的话来说,就是“以外统内”、“以内属外”,内廷受外朝制约。宰相既是外朝领袖,也是内廷主管,“事无内外,无不当预”。

这样一套“以外统内”的宫廷制度,其法理基础乃是“天子无私事”的理念。宋朝士大夫反对“此陛下家事,非外人所预”之类的说辞,认为“自古误人主者,多由此言”,因为,“天子以四海为家,中外之事,孰非陛下家事?无不可预之事,亦无不可预之人”。既然贵为天子,化家为国,那就应该放弃他的私人权利,家里(内廷)的一切事务,都应该由政府统辖,“凡饮食、酒浆、衣服、次舍、器用、财贿,与夫宦官、宫妾之政,无一不领于冢宰。使其左右前后,一动一静,无不制以有司之法,而无纤芥之隙、瞬息之顷,得以隐其毫发之私”。

但宋徽宗朝时,祖制败坏,“蔡京当国,专以‘丰亨豫大’之说,蛊惑上心;动引周官‘惟王不会’为词,遂至取民无艺”。宋太祖与赵普担心的败家子孙“非理制造奢侈之物、破坏钱物”的情况出现了。有一个细节可以显示宋徽宗私生活之奢靡无度:“宣(和)、政(和)盛时,宫中以河阳花蜡烛无香为恨,遂用龙涎、沈脑屑灌蜡烛,列两行,数百枝,焰明而香郁,钧天之所无也”。南渡之后,再无此盛况。

绍兴年间,被虏的韦太后回到南宋杭州,宋高宗事母极孝,在韦太后寿辰之日,“用宣政故事,然仅列十数炬”。但韦太后视若无睹,高宗问母亲:“烛颇惬圣意否?”韦太后说:“你爹爹每夜常设数百枝,诸人阁分亦然。”意思是,就这几枝蜡烛,比你爹爹那时差远了。宋高宗悄悄跟皇后说:““如何比得爹爹富贵?”

▍第三个故事:祭礼

我们要讲的第三个故事,跟宋朝的祭祀礼制有关。古人相信,“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祭祀不但是祈求国家获得天地、祖先庇祐的形式,更是政治合法性的礼制安排。因此,历代形成了一整套庄严而周密的宗庙祭祀、南郊祭天之礼,马虎不得。

宋太祖受禅得位之后,“杯酒释兵权”,又先后发兵平定后蜀南唐诸国,这是“戎”方面的构建。与此同时,又“令礼官检详《开宝礼》、《郊祀录》及诸礼例”,修订祠祭祝文,先后议定太庙祭祀、郊祀之礼,这是“祀”方面的构建。

话说赵匡胤初入太庙祭祖之时,见到太庙内所陈列的“笾豆簠簋”,都是一些自己从未见过的家伙,便问左右:“此何等物也?”左右回答说,这些都是古时传下来的用于祭祀的礼器。

赵匡胤说:“吾祖宗宁识此?”命人将这些“笾豆簠簋”撤走,“进常膳如平生”,用寻常食物作祭品。宋太祖出身于草莽,对于传统礼制那一套繁文縟节,打心底是不以为然的。

但很快赵匡胤又觉得自己的做法不妥,说道:“古礼亦不可废也。”又命人复设“笾豆簠簋”,遵照古礼完成了宗庙之祭。祭毕交待左右:“却设向来礼器,俾儒士行礼。”

此时,太常寺的礼官说:“案唐天宝中享太庙,礼料外,每室加常食一牙盘。五代以来,遂废其礼。今请如唐故事。”宋太祖也同意了。

其实,在太庙祭案上加设一个“牙盘”究竟有什么意义,赵匡胤自然不会晓得,但既然前代已经设了这么一个礼器,现在礼官又提议复设,那就遵循先例吧。这并非刻意泥古,而是虚己从俗。

宋太祖这种对于礼制虽然不求甚解、却选择遵从先例的态度,得到北宋著名理学家邵康节的高度评价:“太祖皇帝其于礼也,可谓达古今之宜矣。”邵康节是在拍赵家皇帝的马屁吗?不是。赵匡胤对待祭礼的心智确实体现了一种可贵的帝王品质:屈己从众,舍己从俗。

不妨再来跟宋徽宗的表现做个比较。北宋立国一百多年之后,礼制已非常完备,远非开国之初可比。但徽宗不满意,认为“自秦汉以来,礼坏不制,……时君世主,亦莫能兴”,以致“今荐天地、飨宗庙之器”与三代礼器“无一有合,去古既远,礼失其传矣”。因此,徽宗诏令将“鼎彝、簠簋、盘匝、爵豆”等三代礼器“具画来上,朕将亲览,参酌其宜,以革千古之陋,成一代之典,庶几先王垂法后世”。又斥巨资、役万夫建造传说中的礼制建筑——明堂;并且突破了宋仁宗朝已经形成的三年一亲郊的祭天惯例,改为一年一亲郊,劳众而伤财。

从表面看,宋徽宗对于礼制显然更为重视,对于祭祀更为虔诚,但实际上,这是权力者的狂妄、“理性自负”的膨胀,以为自己就是“议礼”、“考文”的哲人王,可以一举而革千年礼制之陋。为此,不惜推翻成例,不恤人言,屈众从己,任性而为,刻意泥古。

可以说,政治家最不应该有的品格,宋徽宗全都具有了。所以宋人对宋徽宗的复古制礼之举评价极低:“人非复古之人,治非复古之治,徒以窃虚名、饰美观耳。”

宋徽宗为人君的心智,跟宋太祖相比,可谓是一个在地下,一个在天上。太祖出身于行伍,本是乱世英雄,性情豪爽,即便阴差阳错当上了皇帝,仍然是不拘小节,曾于大雨中与臣僚饮酒;曾于雪夜拜托赵普,以“嫂子”称呼赵普夫人;又曾衣冠不整接见翰林学士窦仪,窦仪委婉地批评他:“陛下创业垂统,宜以礼示天下。”他才“敛容谢之,自是对近臣未尝不冠带”。

我相信,对于赵匡胤来说,不管是礼法上的繁文縟节,还是制度上的繁琐程序,都是他前半生非常陌生的事物。但是,既然当上了开国之君,就必须要完成角色意识的转换,不可再像早年在民间时那般率性,而应当习惯于接受繁文縟节、繁琐制度的束缚。

赵匡胤称帝最初几年,一直处于角色意识转换的过程中。当他任命赵普为宰相,遇到副署程序的麻烦时,直想“朕为卿署之”;当他发现宫廷采购几个熏笼,居然需要层层审批时,怒骂“谁做这般条贯来约束我”;他入太庙祭祀,看到“笾豆簠簋”等礼器,说“吾祖宗宁识此”,可以说都是豪杰性情的自然流露。但最后,他都意识到自己的身份是一国之君,自觉收敛了不拘小节的性情,转而接受制度、先例、礼法的安排。

当年,赵匡胤在陈桥“黄袍加身”,从周恭帝手里接过政权之时,也许谁也想不到他建立的赵宋王朝能够享国三百余年,是汉朝之后国运最长的一个朝代。因为在陈桥兵变之前,已经有五个短命王朝(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以兵变登场,又被兵变推翻(严格来说,后晋为辽所灭),安知赵宋不会重蹈覆辙,成为五代之后的第六代?

但我们从前面讲述三件小事,不难看出,赵匡胤这个人,还真的跟五代的其他军阀不一样。他能开创一个享国三百余年的王朝,岂是无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