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如此造

光绪三年十二月,江宁三牌楼地区发生一起命案。洪汝奎、胡金传等官员冤杀了绍宗、曲学如,制造了一起冤案。四年后的光绪七年,真凶周五、沈鲍洪意外落网,对罪行供认不讳。案情重大,舆论大哗!两江总督刘坤一不得不重审此案,但是已经升任两淮盐运使的洪汝奎拒不配合调查,胡金传则一味狡辩,推脱责任。案子似乎陷入了僵局。

光绪七年十一月初,眼看着此案重启即将满四个月了,刘坤一觉得老拖下去也不是办法,干脆一狠心,会同江苏巡抚上奏,请求刑讯已革职参将胡金传,并申请将四年前涉案的所有官员分别卸任,传讯到江宁,听候查办。十一月初十,皇帝同意了刘坤一的请求,命令刘坤一严刑审讯此案,务必查个水落石出。圣旨要求所有涉案官员一律卸任,听候查办。这些官员包括两淮盐运使洪汝奎、淮安府知府孙云锦、沭阳县知县严堃、清河县知县丁仁泽、候补同知单之珩等。

三牌楼案顿时柳暗花明又一村。但是,如果我们以为仅凭这一道圣旨就能把案子审讯得水落石出,那么我们就把清朝政治想得太简单了!三牌楼案案情曲折,涉案官员众多,舆论高度关注,这是多么好的政治斗争的素材啊,怎么能浪费呢?在晚清,一桩案子如果不上升到政治斗争的高度,是称不上一起大案的。

十一月初,河南道监察御史李郁华首先就三牌楼案发难。他上奏,以“问官滥杀无辜,督臣意存袒护”的大帽子开头,请求严讯此案。李郁华首先把攻击的矛头对准了两江总督刘坤一,李郁华说,四年前的三牌楼冤案是洪汝奎一手制造的,而总督刘坤一上下其词,把罪责推卸给胡金传一个人,显然是在故意偏袒洪汝奎。可见,李郁华攻击的真正矛头,对准的是当时正在迅速崛起的政治明星洪汝奎。

李郁华的奏折,触动了慈禧太后敏感的权力神经。慈禧太后对此案是不是冤案并不感兴趣,对绍宗、曲学如等草民的生死也并不关心。她从此案中看出了这样一个事实:地方官员办案时违背了正常的司法程序,总督司法权力膨胀。地方权力扩张,朝廷权力就萎缩,慈禧太后绝对不能容忍这一点。晚清时期,权力下移是一个大趋势,朝廷权威逐渐被削弱,封疆大吏势力越来越强大。慈禧太后刚好可以利用三牌楼案,敲打一下以刘坤一为代表的地方势力。所以,朝廷下圣旨斥责刘坤一,要求查清楚洪汝奎、胡金传等人在此案中的责任。

当时,刘坤一即将去位,朝廷调左宗棠继任两江总督。但是,舆论的力量太强大了。李郁华又上奏说,刘坤一不能置身事外。十二月二十一日,刘坤一上奏,说明了三牌楼案的进展。在奏折中,刘坤一说三牌楼案当时由洪汝奎承办,洪汝奎查明案情后并未定拟罪名,而是具禀前两江总督沈葆桢,案情重大,请派大员覆讯,以成信谳奏折。沈葆桢在二十三日批示,案情无疑,将曲学如、绍宗就地正法,枭首示众,张克友割耳递解原籍。这些情况,不仅有案卷可查,而且还有沈葆桢的亲笔批示,大家都可以辨认。刘坤一基本上是在为洪汝奎开脱。

十二月初六,翰林院侍讲学士陈宝琛也上奏议论三牌楼案。陈宝琛的奏折比李郁华的奏折更具体,还透露出了不少背景信息。

首先,陈宝琛说,七月周五、沈鲍洪落网,人们重新关注三牌楼案。但是八九月,千里之外的北京城就出现了匿名书信,痛骂洪汝奎,并提到三牌楼案。有人把书信投递给京城许多官员。这明显是带有政治目的的。他怀疑是洪汝奎的仇家所为。因为洪汝奎担任盐运使之后,严格依法办事,损害了奸商的利益,引起部分盐商不满和毁谤。所谓的三牌楼冤案,不排除有盐商势力在背后操纵、鼓噪的可能。

其次,陈宝琛说,光绪六年(1880年),刘坤一参劾高淳县知县唐葆元“巡防疏忽,听断糊涂”。唐葆元遭到革职处分,心中不服,跑到北京都察院呈诉冤情,要求传讯相关的官员洪汝奎、孙云锦到京,和自己对质。恰好洪汝奎、孙云锦都牵涉进三牌楼案,陈宝琛就怀疑此事可能是唐葆元在背后操作。唐葆元是想借此案来发泄对革职的不满,同时拉洪汝奎等人下水。至于刘坤一,陈宝琛认为,刘坤一既然查明了胡金传罪无可赦,将胡金传革职调查,势必要牵连洪汝奎。所以,不能断定刘坤一袒护洪汝奎。

陈宝琛是个很认真的人,他把三牌楼案前后的案卷和人犯供词一一对比、分析后,就案情本身提出了六大疑点。

第一,前案中,死者发辫无存。后案中,周五用篾刀将朱彪发辫砍落,那么辫子应该掉在地上,而非无存。后案的辫子到哪里去了?

第二,前案中,尸体旁留有表芯纸、石灰包、篾刀和草鞋。后案中,多了火钵和小尖刀。周五、沈鲍洪杀死朱彪后,把表芯纸、石灰包、篾刀和草鞋都扔了,为什么要带着一个火钵逃走呢?小尖刀又在哪里?

第三,前案中,案发地上并无血迹及践踏情形。陈宝琛认为应该是移尸,命案第一现场不在三牌楼竹园旁。后案中,既然说朱彪会拳脚,功夫了得,那么即使辫子被人拉住,也可以用力抵抗,况且他还带着尖刀,为什么任由周五、沈鲍洪砍杀,没有反抗呢?况且雪地行凶,肯定会留下践踏痕迹。朱彪被砍死,地上肯定会有血迹。为什么地上既无痕迹,也无血迹?

第四,周五、沈鲍洪招供,杀害朱彪的当天,他们向缪瘸子借了个金戒箍,拿去当钱。但是查对当铺记录发现,当金戒箍是在十二日,不是案发的初九。再次提审时,两人又说,时间久了,记不清楚了。陈宝琛觉得这也是一个疑点。

第五,案发后,江宁城在缉拿凶犯,周、沈二人为什么不但不逃匿,反而还若无其事地出入街坊,先是公然嫁卖刘王氏,数日之后又从容典当金戒箍?另外,朱彪虽然把刘王氏的藏身之处告诉了周五、沈鲍洪,但并没有和他们两个人一同去过缪瘸子家。周、沈杀死朱彪后,突然来到缪瘸子家,将刘王氏嫁卖,缪瘸子为什么不但不怀疑,还帮忙数钱?

第六,陈宝琛认为此案的动机也有问题。周五因为朱彪诱拐了刘王氏而起杀心,沈鲍洪怕被朱彪看破奸情而起杀心,两个人都想杀朱彪。为什么他们在江宁遇到朱彪后还很高兴,还商量好入伙行窃?准备行窃的时候,为什么又乘朱彪离开时,突然密谋将他杀害?况且,朱彪把刘王氏的藏身之所告诉了周五,周五马上就能找回刘王氏,仇恨应该消解才对。

除了针对案情本身的疑问外,陈宝琛觉得案子复审过程中也有三个疑点:

其一,告发真凶的李大凤并不是朱彪的近亲,而证实和州并没有薛春芳其人的曲学和、曲惠春叔侄,以及指控胡金传严刑逼供的张克友却是该案的利害相关人,他们的供词,就百分之百可信吗?李大凤要为亲戚申冤,为何不在案发当时,而是行窃被捕后?曲学和要为兄弟申冤,为什么四年前不站出来?

其二,许嘉福认定杀人的篾刀是他的。可是,篾刀是民间寻常物品,江南谁家没有?他怎么就认定那是自己的刀?

其三,关键证人方小庚,只是个市井游民,四年前可以被胡金传威逼利诱,胡乱供述,今日也可能被其他人威逼利诱,反过来指控胡金传。复审的人证、物证是否可靠?

综合上面的种种疑问,陈宝琛认为,朱彪被杀一案,究竟是不是四年多前的三牌楼命案,还有待详细、认真地审理。可是,刘坤一即将卸任,又刚刚被李郁华弹劾,新任总督左宗棠到任还需要一段时间,如果案件拖延太久,恐怕节外生枝;如果案件让江苏省官员重审,又难免会受到原审势力的影响,不能还原事实真相。所以,陈宝琛奏请朝廷,派遣精通司法刑狱的钦差大臣前往江南,重新审理光绪三年和光绪七年的这两件案子,详细梳理人证、卷宗,查明真相。

应该说,陈宝琛的奏折,说了一些有利于洪汝奎、刘坤一的话,但总体上是比较客观中立的,他严格从案子本身出发,呼吁由相对超脱、独立的钦差大臣接手调查真相。慈禧太后对他的奏折也很重视。第三天,也就是十二月初八,朝廷命令理藩院尚书麟书、刑部侍郎薛允升为钦差大臣,火速前往江宁查办三牌楼案。

麟书、薛允升两个人不敢怠慢,于光绪八年(1882年)正月十八日抵达江宁,开始履行职责。当时,三牌楼案已经闹得朝野皆知,东南一带更是众说纷纭。麟书、薛允升充分知道此案的敏感性,不敢掉以轻心,沿途概不见客,谢绝一切酒席礼物,并对属员严加约束。抵达江南之后,两位钦差大臣迅速设立钦差行辕,第二天,也就是正月十九日,就不顾旅途劳顿,调取三牌楼全案的卷宗开始研究;第三天,正月二十日,洪汝奎、孙云锦、单之珩、严堃等人投案;从二十一日开始,钦差大臣提讯全案人犯。审讯的时候,行辕里面站堂、执行的人都是直接从刑部带来的书吏和差役。江宁本地的差役只在外面伺候,没有一个人进入大堂。这就尽可能地避免了受当地势力的影响。在这期间,除了新任两江总督左宗棠到钦差行辕进行礼节性拜访,麟书、薛允升二人和左宗棠寒暄了几句外,其他官员,包括巡抚、将军、总兵,钦差行辕一概挡驾。可见,两位钦差大臣做事是相当谨慎的。

光绪八年二月初九,经过二十天紧张的工作,两位钦差向朝廷呈递了结案报告。报告认定,薛春芳就是朱彪,朱彪就是薛春芳,两起三牌楼案是同一起案子。钦差大臣肯定了刘坤一的结论,认定这是一起胡金传主导、蒙蔽洪汝奎制造的冤案。报告还逐一回答了陈宝琛提出的六大疑点:

第一,关于死者辫子的问题。周五供认,他杀死朱彪后,看到被割断的辫子,就解下上面的辫线,接在自己辫子上,把散发丢弃在了水沟里。许嘉福、刘高氏也都证明,周五当晚回来时,头上添了一条辫线。

第二,关于后案比前案多了火钵和小尖刀的问题。周五、沈鲍洪杀死朱彪杀后,因为天气寒冷,就带上火钵烤手,随后丢弃。沈鲍洪供认,他从朱彪的裹腿布里抽出两把小尖刀,戳死朱彪后,把刀藏在身上,后被刘王氏看到。刘王氏证明,她在缪瘸子家看到沈鲍洪的袜子里藏有朱彪的小尖刀。赵高氏供认,朱彪在裹腿布里藏有尖刀,和刘王氏看到的一致。沈鲍洪担心事情败露,就把两把尖刀扔到河里去了。

第三,朱彪功夫了得,为什么任人砍杀?雪地上为什么没有践踏痕迹和血迹?沈鲍洪说,他趁朱彪不备,用力抓住他的辫子,把他拉倒在地上,周五迅速上前,连砍数刀。朱彪当时就不动了,沈鲍洪又拔出朱彪的小尖刀乱戳,确保朱彪毙命。所以,朱彪应该是来不及反抗就被杀死了。同时,官府验尸之前,现场已经被围观的百姓破坏,难以确认践踏痕迹。而原仵作供称,当日验尸时,地上是有血迹的,他为了规避处分,没有报告。

第四,关于典当金戒箍的事。周五、沈鲍洪前后招供的日期不同,是因为时间太久了,两人记忆不清。

第五,朱彪不在,周、沈二人怎么就能嫁卖刘王氏?嫁卖之后,为什么还要借当金戒箍?原来,朱彪把刘王氏送往缪瘸子家时,说这是周五的妻子,所以周五才能托缪瘸子把刘王氏嫁卖掉。因为有“丈夫”在场,缪瘸子又有利可图,也就不加怀疑。事后,周五因为担心事情败露,急于回家,立了婚书,没有收到银子,就先借了金戒箍去典当,筹钱回家。

第六,动机问题。周五恨朱彪把刘王氏拐跑,动了杀机。沈鲍洪因为与赵高氏通奸,害怕朱彪知道后对自己不利,答应帮周五杀人。谋杀起意于周五,成于沈鲍洪。杀人的计划,也是两个人商定的。

钦差的报告还回答了其他疑点。第一,钦差曾拿来三把篾刀,让许嘉福当堂辨认。许嘉福迅速认出了凶器。他认定凶器就是自己的篾刀,是因为从祖父开始,许家祖孙三代都是用左手削篾,因此刀口手面在右。同时,他的刀是在东台县定做的,和市面一般的篾刀不一样。篾刀用了多年,有缺口,所以能够认清楚。同时,赵高氏证明,事后许嘉福向沈鲍洪索要篾刀,沈鲍洪赔钱了事。

第二,关于方小庚有没有受到威逼利诱的问题。钦差报告认为,后案传讯方小庚是在周五等人认罪之后,而且由江苏省级官员审讯,没有威逼利诱方小庚的可能。

第三,李大凤和曲学和为什么数年之后才申冤?这是因为李大凤也是最近才得知朱彪被周五等人杀害,此前并不知道朱彪被杀,李大凤被捕后为了赎罪而主动交代;曲学和等人也是因为真凶落网,才确定曲学如是冤枉的,这才申诉的。

总之,钦差报告认为光绪三年的三牌楼案是冤案无疑。

朝廷认可了钦差的报告,于光绪八年二月二十九日,公布了对三牌楼案的处理结论:周五是杀人首犯,斩立决;沈鲍洪参与杀人,绞立决;候补参将胡金传冤杀两命,情节严重,斩立决。三月十四日,胡金传、周五、沈鲍洪三人被押赴刑场正法。做伪证的方小庚,虽然是受到胡金传的威逼利诱,但也应该受到惩处,因为已经死在了狱中,所以免于惩处。

当年负责此案的两淮盐运使洪汝奎,对胡金传教供、逼供等事毫无觉察;候补知县严堃,承审此案,坐视胡金传逼供、诱供,情同附和。洪汝奎、严堃均被革职,发往军台效力赎罪。会审此案的候补同知单之珩、候补知县丁仁泽,交刑部分别议处。前两江总督沈葆桢,草率办案,对冤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已经病逝,免于惩罚。其他官员,免于处罚。应该说,朝廷对官员的处罚并不重。套用后来的话来说,朝廷惩罚涉案官员不是目的,维护朝廷的权威才是目的。通过高调重审三牌楼案、惩处洪汝奎,朝廷已经起到了敲打地方的目的。事后,朝廷专门颁发圣旨,申戒各省慎重刑狱,并严禁武官参与地方司法,目的是限制地方的司法权。

洪汝奎是此案中最可惜的人物,他被押解新疆效力,政治生涯因此结束。洪汝奎到流放地后郁郁寡欢,身体彻底垮了,不久遇赦回乡,很快就病逝了。宣统年间,两江总督端方上奏陈述洪汝奎的政绩和功劳。朝廷也觉得洪汝奎挺可惜的,追复了他的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