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奇案之 毛贼闹新婚
明代浙江安吉州,是正德元年(1506)从县升为州的,隶属于湖州府,下辖孝丰县(今并入安吉县),乃是从原来安吉县分出来的。当时的孝丰县,共有九乡,在安吉县南,境内层峦叠嶂,山清水秀,景色宜人,秀竹连绵,所产茶叶、竹笋及竹制品,在当时誉满全国,行销各地,所以此地有不少富民。那时候的富民在办红白喜事的时候,都极尽奢华,尤其是结婚,更讲排场。在拜堂的时候,正厅中堂高悬桃红喜帖,上贴金纸特大双喜字,两旁为贺联贺幛,中间放八仙桌,上摆龙凤花烛及各式喜盘喜盒。司仪执场,唢呐吹奏,新郎新娘在红毡毯上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礼成后,唢呐吹奏洞房曲,新郎新娘一前一后各执连理花红绸一端,进入洞房。然后,宾客入喜宴,称“吃好日酒”。凡是参加婚礼的人都要送“贺仪”分为“螽斯衍庆”四个簿册。“螽斯衍庆”典出《诗经·周南·螽斯》。螽斯,昆虫名,产卵极多;衍,延续;庆,喜庆以祝颂子孙众多。
新人入洞房,就要闹新房,要选长得可爱的小男孩,在子孙桶(即马桶)里撒尿,喜娘在旁讨口彩,还要唱撒帐歌谣,诸如:一照新人龙凤头,二照新人一对眉,三照新人面大方,四照新人眼目清,五照新人嘴上红,六照新人肩背均,七照新人十指尖,八照新人五色衣,九照新人绣花裙,十照新人小金莲之类,该讲到的地方都讲了出来。这种撒帐歌谣有《铺床词》《良宵词》《房中词》《挂帐歌》《拜堂词》《乐府词》《行步词》《进门词》《叫门词》等,都是四言八句,用方言朗读,不但有诗歌韵味,还特别适合演唱。
新婚次日,新娘父母到新郎家做客,称为吃“望(音孟)朝酒”;第三日则大请男方亲族,称之为“认亲”,而在第四或第六日,新娘才回门,所以有四六不成才之说,寓意丈夫顺从妻子则无才。婚礼至少要大办三天,而这三天家中总是人来人往。
案子发生在孝丰县富民章国钦娶妻,妻子司马氏乃是官宦人家的女儿,章家则更要讲些排场,迎亲的队伍多达百余人,而司马家也不能寒酸,光陪嫁的嫁妆就抬了三十余箱,还有各种家具及食品,仅送嫁妆的人就多达八十余人,再加上送亲的男女,双方合计有二百余人,可以说是声势浩大。其婚礼更是严格按照风俗,绝不能有半点简陋。
章家婚礼大闹三天,院内院外灯火通明,护院家丁往来巡逻,可以说既热闹又有序,不应该出现什么问题,却没有想到在第四天新郎新娘要回门的时候,忽然从新房中出来一个人,衣衫褴褛,面如土灰,无精打采,走起路来跌跌撞撞的,好像几天没有吃饭似的。章家的家丁奴仆甚多,发现此人出来,即便不能说其是奸夫,至少也应该是个窃贼,所以扭住就是一通乱打。此时章国钦赶到,叫家丁奴仆们住手,询问其是如何潜入新房,与新妇有什么瓜葛?这当然是他最关心的问题,毕竟是刚刚新婚,新房内居然出来一个男人,使他不由得要猜想该人与新妇有什么关系。不过此人衣衫褴楼,面露饥色,猥猥琐琐的,而新妇乃是官宦人家,花容月貌,怎么能看上这样一个人呢?但毕竟是从新房中出来的,也不能不令人怀疑,所以逼令该人说清楚与新妇有什么关系,不然定将其乱棒打死。
该人讲自己名叫王小三,靠佣工为生,因看章家喜事办得声势浩大,就偷偷混了进来,准备借机偷窃东西,没有想到家里防备严密,无从下手,就在要离去之时被人抓获。自己根本就不认识新妇,也不可能与新妇有奸,恳请章国钦放过自己。
章国钦这几天一直与新妇在一起,知道王小三不认识新妇也就放心了。毕竟是王小三偷偷潜入他家,也不能毫不惩治,就将其放过,因此提出将其送交官府处置。王小三跪地哀求说:“我确实是小偷,但我什么东西都没有偷到,如今遭到一通乱打,已经是罪有应得了。你们不要把我送到官府,我就谢谢诸位的大恩大德了。如果你们非要把我送到官府,我也会分辩,何况我罪不至死吧!”
章国钦哪里肯听,便不由分说地与奴仆一起将之扭送县衙,以盗窃事状告王小三,称是当场捉获,所以捆缚送到县衙,请求县太爷依律惩恶,除盗安民。
闻知县接到诉状,当即提审王小三,只见王小三辩称:“我根本不是什么窃贼,乃是个医药郎中,以给人治病为生。章国钦的妻子司马氏,在没有结婚之前,脚上得了烂疮,请我去医治,已经多达半年,至今疮口尚未痊愈,所以让我跟随她到夫家,以便时常用药。司马氏因为新婚,不便让我随行,但她欠了我药费我理应追讨。今日我来到章家讨债,却不想章国钦纵奴仆将我殴打,还说我是窃贼,将我扭送县衙,请县太爷明断是非,严惩章国钦诬陷之罪。”
闻知县问章国钦:“司马氏是否患有脚疮,可曾延医疗治?章国钦此时万万没有想到王小三会来这样一手,说自己是医生,而所讲的事情又有凭有据,便说:“司马氏婚前确实是曾经得过脚疮,但此前尚未过门,并不知道是请何医生疗治,如今司马氏脚疮痊愈已经半载,而其为官宦人家的女儿,如何能够欠医生药费呢?想必是王小三为逃窃贼之实,而信口雌黄。
听到章国钦的回答,可以证实司马氏确实患过脚疮,但是否请王小三医治,必须问清楚,所以闻知县问王小三:“你既然在新媳妇家治病,必然知道其家的情况,你就讲一讲她家的事情给本官听听。”
王小三便滔滔不绝地讲起司马家的陪嫁是什么,家中拥有多少奴仆使女,陪送家具是请哪些工匠打造,司马氏有什么金银首饰,有多少套新衣服,母亲在其出嫁的时候如何嘱咐她,以及她家有什么亲戚朋友,可以说是事无巨细,而章国钦也只能够点头称是。
从王小三的招供来看,可以说是漏洞百出,更何况其言行举止也不似是医生,但其所讲司马家的事情却是实实在在的,乃是言必有据。在这种情况下,要确定王小三是否给司马氏治疗过脚疮,是否欠有医药费,就必须要司马氏到堂对质。刚刚新婚四日,新妇就要抛头露面到公堂,这对章家乃是奇耻大辱,而司马家是官宦人家,更不允许女儿在公堂上去与一个毫不相干的窃贼对质,所以章国钦提出免追新妇到官对质的请求。闻知县很不高兴地讲:“你告人偷窃,而他又口称是郎中,必须要新妇到堂质对,才可以证明他是郎中,还是盗贼,如果新妇不到堂,本县如何裁断呢?你还是回去与新妇协商,如果她愿意到堂对质,本县办理,若是不到堂,你所控则不能够成立,休怪本县办事不公。”章国钦抓住窃贼,送官究办,却不想被窃贼反咬一口,如今还要新妇到堂对质,非常郁闷。可事到如今,不让新妇对质,还能够有什么办法呢?思来想去,章国钦决定在衙门里打通关节,希望免提新妇到堂对质。
章国钦找到本县刑房书吏黄子立,希望他能够帮助打通关节。经过讨价还价,最终以三十两银子成交。黄子立得到银子便向闻知县禀告说:“章国钦状告窃盗一事,老爷要提新妇对质,如今章家不肯要新妇到堂,此案终究难以结案。小的冒昧地告老爷,如果让刚刚出嫁的新妇到堂对质,不论章家胜负如何,都是莫大的耻辱,更何况司马家也是官宦人家,也绝不会让司马氏到堂的,司马家势力很大,老爷何苦与他们为敌呢?依小的所见,如果是王小三趁婚礼之乱,潜入新房,他必定不认识新妇。我们不如以其他的妇女出堂对质,王小三若是称认识新妇,其诬陷之罪可以确定。要是王小三认出是假新妇,我们再提新妇对质不迟。如果是这样,既可以免拘新妇,又可以赚出窃贼之情,还可以了结一件公事。不知道老爷以为如何?”
闻知县听罢说:“你是不是收受章家的贿赂了?从实讲来,不然治你受贿之罪!”黄子立说:“实在不敢欺瞒老爷,我确实接受了十两谢银,如今交给老爷。老爷这样做,乃是不枉法的事情又可顺利裁断此案,老爷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银子是章家心甘情愿谢我的,并非小的诈骗,也不会败坏衙门的名声。”闻知县觉得有理,便让黄子立承办此事。黄子立找到章国钦,要他到妓院去找一名妓女来冒充新妇到堂对质。
次日,章国钦带着一名年轻的妓女,盛装乘轿,来到县衙前,由两个丫鬟扶着下轿,到了大堂之后,就与章国钦跪在一起,其娇羞之态,恰如新妇怕见生人一样。闻知县讯问假新妇:“你可认识此人?他是窃贼,还是郎中,速速讲来!”假新妇环顾左右,并不回答,只见王小三说:“素娥!我为你治病,你丈夫却诬赖我为窃贼,你说句公道话,我是不是窃贼呢?”妓女回头看看王小三,还是不说话,而王小三还是“素娥,素娥”地喊个不停,闻知县便知道他根本不认识什么新妇,就将之上了大刑,令其如实招来。此时王小三也知道受骗了,只好从实交代
原来,章国钦结婚那天,迎亲与送亲的人很多,王小三趁人多混杂,就偷偷地潜入新房,藏于床下,准备伺机行窃,却不想章家热热闹闹,宾客满堂,无法下手,只好伏在床下等候。当天夜里,新郎与新娘在床上夜话。新郎说:“去年秋天就想迎亲,你家为什么不同意呢?让我朝思暮想了一年,有如饥渴望饮食,使我觉得度日如年。”
新妇说:“本来想去年秋天嫁过来的,恰巧我的左脚患疮,找郎中医治了一年,如今疮口虽然痊愈,但在天凉的时候,还有些隐隐作痛,所以婚期拖了一年。”
夫妻之间,无话不谈,新郎询问新娘的家事,新娘则毫不隐瞒;新娘询问新郎是否思念,新郎则不断表达思念之情。可以说新婚夫妇床笫之事,以及窃窃私语,都被王小三听个仔细,并且记在心里。
等到夜深人静,王小三准备从床下出来行窃,却发现院落灯火通明,奴仆们巡夜,防守得很严密,只好又藏回床下。没有想到一连三天,都是如此,王小三始终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但已经饿得发昏,实在耐不住饥饿,就趁新人准备回娘家离房之时,从床下出来,没有想到刚刚出门,便被奴仆发现,一通乱打,还将之扭送官府。为了脱罪,王小三就将自己偷听到的事情,事无巨细地讲出,使闻知县将信将疑,不得不要新娘到堂对质,却没想到新娘没有来,反而来了一个假新娘。王小三一直伏在床下根本没有一睹新娘的芳容,而假新娘又一言不发,使他不能够从声音上辨明真伪,以为能够叫出新娘的小名,便可以先发制人由此也就暴露其根本没有给新娘医治脚疮的事实。
听完王小三的招供,闻知县笑着对章国钦说:“你这新郎也太不老成了,在床第之间所讲的话,记在自己心里就好了,没有想到泄露给这个窃贼,以至于他妄生事端,若不是黄书吏献计谋,少不得要你新媳妇到官作证,也难以证明其就是窃贼。黄书吏虽然收了你的贿赂,但已经坦白,本县就不追究其责任了。不过,今后为新郎者,处处要小心提防,注意门户,切不能让床第之言被人偷听,以免贻笑大方,若是再传到新妇耳中,新妇含羞轻生,岂不会出现人命?”
闻知县将章国钦等人释放回家,而对王小三进行判决。按照《大明律·刑律·贼盗·窃盗》条规定:“凡窃盗,已行而不得财,答五十,免刺。”王小三躲在床下三天,窃听枕席之言,最后被饿得有气无力,无奈走出,并没有得到财物,但其被奴仆擒获,送到官府,竟然“敢借口行医,指新妇而作证”,设计诚巧却不知道《大明律·刑律·诉讼·诬告》条规定:“凡诬告人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所诬罪轻,加二等也就是笞三十。二罪并发从重论,应该笞五十,因为是初犯,又没有得财,所以可以免于刺字,而笞五十打四折,予以笞二十,而交地方保甲严加管束。这正是:
夫妻床第有私语,岂料旁有窃听人。
此案并不是闻知县神断,而是黄书吏的启发。其实,办理案件并不要求司法官都能够判断如神,只要求认真办理。以此案而言,王小三反咬一口,明知道章家不肯让新妇到堂对质,所以冒充郎中,逼迫对方息讼。闻知县问明新妇果然得有脚疮,就断定肯定延请过医生治疗,其要新妇当堂对质,也原本无可厚非。不过,闻知县身为父母官,就应该熟悉民俗。当时妇女,尤其是大家闺秀,都以到公堂为耻,认为那是见不得人之事,而且人言可畏,若被人议论,弄不好妇女会轻生的。如果闻知县熟悉风俗,就不会坚持让新妇到堂对质。既然王小三说是郎中,讲新妇家事如数家珍,而且讲其医治半载,其娘家人肯定见过他,完全可以让娘家的男人到堂对质,而王小三的计谋也会不攻自破。闻知县没有通盘考虑,却给书吏谋财带来机会。黄书吏受贿银三十两,告官只有银十两,却骗取闻知县的信任,没有受到任何处罚。章家抓住窃贼,送交官府,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本来王小三没有偷到钱财,也曾经哀求章家放过他,如果当时就将其释放,章家也没有什么损失,却不想被王小三反咬一口,不但花了三十两银子行贿,还请妓女到堂,再加上诉讼花费,其开销远比将窃贼释放损失大,也难怪当时人们抓住窃贼,仅仅打一顿就释放了,以至于窃贼横行无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