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玺璋:开史家助恶先例的《三国志》
史家治史,最高的品格和精神境界,是秉笔直书,实录真相。历史上,这种直书和实录的精神品格为人们所津津乐道。坚持要为“赵盾弑其君”记下一笔的董狐,便是其中的一位,孔夫子曾夸奖他“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杨伯峻编著《春秋左氏传·宣公二年》(二),662-663页,中华书局1990年5月版)。司马迁的名气则更大些,时贤刘向、扬雄都称赞他“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班固《汉书》卷六十二,司马迁传第三十二,第九册,2738页,中华书局1962年6月版),可谓史家直书之典范,历来为世人所推崇。
历史上,陈寿的“良史之才”也曾得到多数史家的认可(房玄龄等《晋书》卷八十二,列传第五十二陈寿,2137页,中华书局1974年11月版),他撰写的《三国志》,在一些人看来,直逼司马迁的《史记》,超过了班固的《汉书》。《晋书·陈寿传》就称赞他“辞多劝诫,明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同前,2138页)。司空张华爱其才,甚至想把修撰《晋书》的重任托付给他。但是,有些做法似乎也让这位“良史”蒙羞。有两件不太“光彩”的事,都见于《晋书·陈寿传》。一件是陈寿曾找到丁仪的儿子,对他说,你如果能带着千斛米来见我,我可以作一篇赞美你父亲的传记。一斛等于一石,即十斗,一百二十斤,千斛就是十二万斤,不是个小数目,丁子拒绝了他的要求,他居然真就没有为丁氏兄弟立传。丁仪是曹魏时期的名士,有才学,诗也写得好,曹操很想把女儿嫁给他,但由于曹丕的反对,这门亲事最终未成,事后曹操还有些后悔。丁仪还有个兄弟丁廙,他们与曹植走得很近,常与杨修在曹操面前为曹植说好话,主张立曹植为太子。曹操死后,曹丕继任为魏王,丁仪一家遂被满门抄斩。这样的人物是否应该入传,固然可以商量,清代史学家潘眉、王鸣盛就认为,丁氏兄弟的作为是不值得入传的(潘眉,1771-1841,江苏吴江人,他在《三国志考证》中指出:“丁仪、丁廙,官不过右刺奸掾及黄门侍郎,外无摧锋接刃之功,内无升堂庙胜之效,党于陈思王,冀摇冢嗣,启衅骨肉,事既不成,刑戮随之,斯实魏朝罪人,不得立传明矣。”王鸣盛,1722-1797,江苏嘉定人,他在《十七史商榷》中指出:“丁仪、丁廙巧佞之犹,安得立传?”)。但如果不作传是因为不贿赂,这绝非“良史”应有的态度。
另一件事关系到诸葛亮。陈寿的父亲在马谡手下任参军,马谡失街亭,被诸葛亮所杀,陈寿的父亲也因此受到牵连,被处以髠刑,即剃去头发,貌似对人是一种羞辱,使得陈寿心生芥蒂。诸葛亮之子诸葛瞻又不大看得起陈寿,于是,陈寿在为诸葛亮作传时,便说他无将才,军事上不行,而且批评诸葛瞻死读书,没有真才实学,名不符实。不过,关于这两件事的真实性,历史上许多史家是存疑的,《二十二史札记》的作者赵翼就认为,根据这种传闻就断定陈寿低估了诸葛亮的军事才能,是“真不识轻重者”的“无识之论”(赵翼《二十二史札记》董文武译注本,111页,中华书局2008年9月版)。当年,房玄龄采用这些“传闻”入《晋书》,似乎也不能确定其真伪,所以用了“或云”这样含糊其辞的说法。但唐代《史通》的作者刘知几却不肯原谅陈寿,他在《曲笔》篇中对“班固受金而始书,陈寿借米而方传”提出严厉批评,认为是“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虽肆诸市朝,投畀豺虎可也”(刘知几原著,姚松、朱恒夫译注《史通全译》上册,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1月版)。话说得很不客气,一点余地不留,令人很有些诧异,不知所为者何。如果只是“借米而传”,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
近日读了柯美成先生所著《汉晋春秋通释》,于是,对刘知几的态度似乎多了一些理解。《汉晋春秋》是东晋史学家习凿齿的成名作,至五代、北宋时或已亡佚,只有清人辑本和今人校补本行世。柯先生的《通释》就是在前人辑佚、校勘的基础上,对佚文所作的补充和笺注。通过对相关史料的爬梳整理,那些残留下来的几十字、百余字,充其量不过几百字的片段佚文,得以扩充为较为完整可观的叙事,使消失的历史真相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恢复。习凿齿所作之《汉晋春秋》,始于汉光武帝,终于西晋愍帝,三国时期自然包括于其中。而此书与《三国志》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作者在讲述三国故事时,叙事角度及态度与陈寿完全不同。如果说《三国志》尊魏抑蜀,以曹魏为正统,那么,《汉晋春秋》则尊蜀抑魏,以蜀汉为正统。这正是《汉晋春秋》虽早已亡佚,而尤为后世史学家所看重的主要原因。
刘知几说:“习凿齿之撰《汉晋春秋》,以魏为伪国者,此盖定邪正之途,明顺逆之理耳。”(同前,422页)这番话可以看作是儒家正统史观的经典表达。对我们来说,蜀汉曹魏究竟谁应该被视为正统,固然已不再成为问题,但在当时,却是一个十分严峻而难以回避的问题。曹氏在前,司马氏在后,造成了一个很恶劣的先例,魏晋以降,踵曹氏故步,权臣拥兵自重,窃据要津,觊觎非望,宋、齐、梁、陈,篡弑相仍,皆以禅受为辞,祸延数世,流毒无穷。然而,恰恰在这个问题上,陈寿未能实录直书,对汉末重大史实,或曲笔隐讳,或文过饰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虽然,清代赵翼作《二十二史札记》,曾为陈寿辩诬,认为他不会“以父被髠之故”而贬损诸葛亮,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寿于司马氏最多回护,故亮遗懿巾帼,及‘死诸葛走生仲达’等事,传中皆不敢书”(赵翼《二十二史札记》董文武译注本,111页,中华书局2008年9月版)。习凿齿身后数十年,刘宋时有范晔著《后汉书》,在记述汉末重大史实的时候,也试图纠正陈寿的曲笔回护之词,以求传信史于后世。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中还专门写了《后汉书三国志书法不同处》一节,对二者的记述加以比较,其中写道:
陈寿《魏纪》书天子以公领冀州牧,蔚宗(范晔字)《献帝纪》则曰曹操自领冀州牧。《魏纪》,汉罢三公官,置丞相,以公为丞相,《献纪》则曰曹操自为丞相。《魏纪》,天子使郗虑策命公为魏公,加九锡,《献纪》则曰曹操自立为魏公,加九锡。《魏纪》,汉皇后伏氏坐与父完书,云帝以董承被诛怨恨公,后废黜死,兄弟皆伏法,《献纪》则曰曹操杀皇后伏氏,灭其族及其二子。《魏纪》,天子进公爵为魏王,《献纪》则曰曹操自进号魏王。……至禅代之际,《魏纪》书汉帝以众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使张音奉玺绶禅位,《献纪》则曰魏王丕称天子,奉帝为山阳公。他如董承、孔融等之诛,皆书操杀。此史家正法也(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六,转引自柯美成《汉晋春秋通释》,16页,人民出版社2015年7月版)。
于是,赵翼更进一步指出:“自陈寿作《魏本纪》,多所回护,凡两朝革易之际,进爵封国,赐剑履,加九锡,以及禅位,有诏有策,竟成一定书法。以后宋、齐、梁、陈诸书悉奉为成式,直以为作史之法固应如是。然寿回护过甚之处,究有未安者。”(同前,21页)而陈寿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为曹魏代汉寻求所谓合法性与正当性罢了。不过,“刘氏之德未泯,忠义之徒未尽,何言其亡也?汉苟未亡,则魏不可取。今以不可取之实,而冒揖让之名,因辅弼之功,而当代德之号,欲比德尧舜,岂不诬哉”(同前,15-16页)!这番议论见于东晋史家袁宏所著《后汉纪》,作者与习凿齿是同时代人,他对曹丕以禅受之名篡汉称帝的质疑,从根本上否定了曹魏代汉的必然性与合理性,对陈寿曲笔回护,阿时媚主的做法也提出了批评。关于这个问题,钱穆在其《国史大纲》中讲得更加明白。他说:
曹家政权的前半期,挟天子以令诸侯,借著汉相名位铲除异己,依然仗的是东汉中央政府之威灵。下半期的篡窃,却没有一个坦白响亮的理由。
魏武《述志令》自称:“天下无有孤,不知几人称王,几人称帝?”此不足为篡窃之正大理由。曹氏不能直捷效法汤、武革命,自己做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而其子依然不能做周武王(既已大权在握,汉献亦无罪过。)必做尧、舜禅让;种种不光明、不磊落。总之,攘夺政权的后面,没有一个可凭的理论。
乘隙而起的司马氏,暗下勾结着当时几个贵族门第再来篡窃曹氏的天下,更没有一个光明的理由可说。
司马氏似乎想提倡名教,来收拾曹氏所不能收拾的人心。然而他们只能提出一“孝”字,而不能不舍弃“忠”字,依然只为私门张目。
他们全只是阴谋篡窃。阴谋不足以镇压反动,必然继之以惨毒的淫威。如曹操之对汉献帝与伏后。(伏氏与孔氏,皆两汉经学名门也。 注:钱穆《国史大纲上册,219-221页,商务印书馆1996年6月修订版)
由于陈寿的虚誉溢美,《三国志》所刻画的曹操,只有“治世之能臣”的一面,而少了“乱世之奸雄”的一面,后者则保存在《汉晋春秋》中,现存佚文第九条记载了曹操与汉献帝的关系:
汉帝都许,守位而已,宿卫近侍莫非曹氏党旧恩戚。议郎赵彦尝为帝陈言时策,曹操恶而杀之,其余内外多见诛。操后以事入见殿中,帝不任其忿,因曰:“君能相辅,则厚;不尔,幸垂恩相舍。”操失色,俯仰求出。旧仪,三公辅兵入庙,令虎贲执刃挟之。操顾左右,汗流洽被,自后不敢复朝请。(柯美成《汉晋春秋通释》,38页,人民出版社2015年7月版)
白描似的几笔,就画出了曹操“托名汉相,其实汉贼”的面相,年轻皇帝的孤弱无助和心有不甘,亦跃然纸上。陈寿以曲笔书写历史的另一手段是“讳败夸胜”,报喜不报忧,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在魏晋与蜀汉的兵争中,魏晋胜则直书,魏晋败则不书,反过来,蜀汉败则大书特书,蜀汉胜则不书或少书。蜀汉建兴九年(231),诸葛亮复出祁山伐魏,《魏书·明帝纪》仅记曰:“三月,……诸葛亮寇天水,诏大将军司马宣王拒之。(陈寿《三国志·魏书》卷三明帝纪,第一册,98页,中华书局1982年7月版)至于《蜀书·诸葛亮传》,提及此事时也仅记曰:“九年,亮复出祁山,以木牛运,粮尽退军,与魏将张郃交战,射杀郃(陈寿《三国志·蜀书》卷三十五诸葛亮传,第四册,925页,中华书局1982年7月版)。”倒是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近四百字,将诸葛亮如何寻找战机,司马懿(宣王)如何临阵避战,乃至诸将讥笑他“公畏蜀如虎,奈天下笑何”,他仍犹豫不决,终至大败的详情,翔实地记录下来,成为正文绝妙的补充。
建兴十二年(234)春,诸葛亮又以十万之众再次伐魏。《明帝纪》记载:“诸葛亮出斜谷,屯渭南,司马宣王率诸军拒之。诏宣王:‘但坚壁拒守以挫其锋,彼进不得志,退无与战,久停则粮尽,虏略无所获,则必走矣。走而追之,以逸待劳,全胜之道也。”(陈寿《三国志·蜀书》卷三,第一册,103页,中华书局1982年7月版)至八月,“司马宣王与亮相持,连围积日,亮数挑战,宣王坚垒不应。会亮卒,其军退还”(同前,104页)。陈寿这段记述意在给司马懿留面子,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却让我们看到了历史的另一种可能:“亮自至,数挑战。宣王亦表固请战。使卫尉辛毗持节以制之。姜维谓亮曰:‘辛佐治仗节而到,贼不复出矣。’亮曰:‘彼本无战情,所以固请战者,以示武于其众耳。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苟能制吾,岂千里而请战邪!’”(陈寿《三国志·蜀书》卷三十五诸葛亮传,第四册,926页,中华书局1982年7月版)这里所述,竟是一个怯战避让而又顾及名誉,以千里请战,诡对诸将的形象。数月后,诸葛亮病逝于军中,《汉晋春秋》又记:“杨仪等整军而出,百姓奔告宣王,宣王追焉。姜维令仪反旗鸣鼓,若将向宣王者,宣王乃退,不敢逼。于是仪结陈而去,入谷然后发丧。宣王之退也,百姓为之谚曰:‘死诸葛走生仲达(司马懿)。’或以告宣王,宣王曰:‘吾能料生,不便料死也。’”(同前,927页)
陈寿未必不掌握这些材料,但他却宁肯舍弃而不予采纳,取舍之间,自然有史家的心机。陈寿本蜀人,与其父两代仕于蜀汉,但他撰写《三国志》时,却处处以曲笔回护曹氏与司马氏“伟、光、正”的形象,甚至罔顾事实,不以“实录直书”叙事著史。刘备称帝,国号汉以绍汉统,在他笔下,却以其在蜀地而改称蜀国;而且,三国的待遇亦有厚有薄,曹操及魏国历代国君都立“纪”,而吴蜀二国国君则立“传”;《魏书》对刘备、孙权称帝皆不书,而二君即位却要在蜀吴二《书》中记明魏国年号;凡此种种都说明,陈寿在撰写《三国志》时对其处境是有所考虑的。清赵翼对此看得很清楚,他说:“盖寿修书在晋时,故于魏晋革易之处,不得不多所回护。而魏之承汉,与晋之承魏,一也。既欲为晋回护,不得不先为魏回护。”(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六《三国志书法》,转引自柯美成《汉晋春秋通释》,21页,人民出版社2015年7月版。)
赵翼或有“回护”陈寿之意,毕竟,《三国志》是一部难得的史著,陈寿也是一位难得的“史才”,但距“良史”是不是还有差距呢?有人就把问题看得十分严重,北宋唐庚在其所著《三国杂事序》中就曾提出过质疑:“上自司马迁《史记》,下至《五代时》,其间数千百年,正统、偏霸与夫僭窃乱贼,甚微至弱之国,外至蛮夷戎狄之邦,史家未有不书其国号者,而《三国志》独不然。刘备父子相传四十余年,始终号汉,未尝一称蜀;其称蜀,流俗之语耳。陈寿黜其正号,从其俗称,循魏晋之私意,废史家之公法。用意如此,则其所书善恶褒贬予夺,尚可信乎!”(转引自柯美成《汉晋春秋通释》,19页,人民出版社2015年7月版)话虽然说得很重,却也道出了问题的根源,“循魏晋之私意,废史家之公法”,这对史家来说毕竟是不可原谅的,也是正直而有良知的史家不肯做的,不能为政治的淫威而丢弃史家的良知和责任。在这个意义上,《三国志》的写作恰恰成了著史为政治服务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