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国妓女的真实回忆:不怕打骂,就怕“杨梅大疮”,无药可解
来源:探秘历史space
引言
娼妓行业可谓源远流长,但也祸害千年。民国时期,国父孙中山曾下令禁娼,并对妓女们实施救助。但因时局动荡,陆续的整治均以失败告终,从妓人数不减反增。
民国政府采取了一边禁娼一边允许妓院合法经营的方式。没想到的是,这堵疏结合的政策反而将这个行业送入一个空前兴旺的阶段。
无论在繁华的租界区,还是杂乱的贫民窟,公娼私娼随处可见。当时有人调侃说,娼妓业是中国唯一领先世界的行业。
1925年4月21日的《申报》上写着,上海太繁华,娼妓也太多了。
这并不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但这个行业的“繁荣”,却是些走投无路的女人们用身体、血泪和健康为代价砌成的。
一、待价而出的女人们,随时可能被卖到妓院
娼妓行业古已有之,在历史上的地位一直处于三教九流之末,低到了尘埃里。
娼妓一词既包括容貌姣好,地位低下的歌舞姬,也包括身无所长,只能有偿提供性服务的女子。
民国时灾荒战乱不断,很多农民家庭生活无以为继,举家背井离乡,便将女儿、儿媳,甚至老婆卖入妓院为娼,换些钱财度日。妓女中的绝大部分成员,都来自贫困潦倒的农民家庭。
在《烟花血泪话陈塘》一书中,记载了一对做苦力的夫妻,妻子为给重病的丈夫求医,向鸨母借了高利贷。
但丈夫的病没能治好便撒手人寰,母女俩既无生活来源,更没有还债的能力,母亲就将女儿押入妓院抵债。
除了这样的穷苦之人,很多原本殷实的家庭和书香世家,也会在家道败落或外债累累的时候,将家中的女子卖入妓院。
名妓赛金花就出自士绅之家,13岁时家中变故,被祖母卖到花船上为妓,15岁又被人拐卖到上海,后学会了英语德语,三嫁高官,三次下海,用色相征服八国联军中的德军元帅,救京城百姓于水火。
我并不感叹她的祖母无意间造就了一代如妓,而是想说,那时的女人不过是家中可供变卖的物品,是很多人在贫穷时变现的第一选择。
于是,在国土被殖民者瓜分,官场腐败和淫乐之气盛行的民国,才有大量女人沦为妓女,出现在上海的十里洋场、北京的八大胡同、江浙的十里秦淮等烟花场所。
林立而起的妓院也顺理成章地成为民国军政要员们“娱乐”和“销金”的场所。
民国政府其实并不希望娼妓行业放飞发展。
国父孙中山就曾提出禁娼建议,南京和北京等地还设置了救助妓女的“济良所”,希望通过收容、诊治性病、教授生活技能,以及选择配偶的一条龙方案,帮助妓女们回归正常生活。
怎奈军阀混战,加之执行不力,使得计划始终没能实现。此后,民国政府便取了个折中的办法,允许妓院合法经营,意图加强管理。从此娼妓成为合法职业,青楼女子也变成了纳税人。
但此举的成效并不如人意,在册从妓人数反而还不断上升。据统计,1918年北京的妓院达到了406家,从业人数将近3900人;1926年的天津有妓院 468 家,妓女 3594 名。
最恐怖的当数上海,据《娼妓问题》一书中记载,在20世纪20-30年代,上海的公娼私娼人数总计高达 6—10 万之众。
这成千上万的数字虽然看上去眼晕,但实际上这些妓女只分为四类人:
一是卖绝妓女。她们被一次性卖身给妓院,永无赎身之日,无论多么风光也没有人身自由。
二是典当妓女。这些女子相当于一件押在典当行里的物品,与妓院老板协商她质押年限和价格,到期后拿钱赎人才可离开。但这期间的所有收入全部归妓院所有。
三是住家妓女。她们不在妓院居住,只在那里接客,但要跟妓院约定苛刻的“拆帐”规则。日常行动上相对自由,也可以选择到哪个妓院去“上班”。
四是本家妓女,也叫柜上妓女。这些人大都是妓院老板的女儿或儿媳,因为生于斯长于斯,很自然地就被家里安排接客了。
由此可见,在红红火火的娼妓行业背后,妓女们的人身自由或收入,总有一样被妓院老板牢牢攥在手里。但即便如此,在这个九流之末的行业,三六九等依然被分得清清楚楚。
据1920 年对上海娼妓行业的调查显示,在60141 名的职业从妓者中,高等妓女仅占 3%,而低等妓女则占据了总数的 97%。
一般来讲,一等妓女接待达官政要,她们的衣着时髦考究,营业场所被称作“清吟小班”,居室陈设华丽。
二等妓女在叫做“茶室”的地方,周旋于商贾老板们之间,她们中的大多数是从小班降下来的女子。
三等妓女的客户群是小生意人,营业场所叫做“下处”,房屋矮小老旧,家私器皿普通。
四等妓女的受众是体力劳动者。她们的工作环境叫“土娼”或“小下处”,院落破旧,在此接客的女子也大多容颜衰老。
最低等的接客场所叫“黄土炕”,条件非常简陋,甚至还少有人知。
一二等属于高等妓女,三等以下的是低等妓女。其实无论高等低等,都是妓院老板的工具,姑娘们在威逼之下,除了把嫖客伺候好也并无他法。
特别是低等妓女,由于没什么才艺,只能吃年龄饭,靠出卖身体谋生,她们收入少存不下钱,任打任骂也无力反抗。
“永春堂”的花魁程金燕是被父亲卖到那里的,起初无论面对怎样的逼迫,她都不肯接客,直到老鸨将低等妓女翠儿拉了出来。
老鸨每天在她面前折磨这个无辜的女孩,让程金燕心痛难忍,最终她不得不低头就范,按照老鸨教授的规矩去接待客人。
所谓的接待大体有三种方式。一叫“打茶围”,也叫“开盘子”,只陪着客人饮茶吃水果,并不喝酒,这是与嫖客互相接近的第一步。
第二种称为“出条子”或“出局”。大体相当于现在的“出台”,嫖客们在妓院之外的场所寻欢作乐时,兴之所至会填写一张“局票”,写明了时间地点人物后,找人送到妓院,被点名的姑娘就会到场陪酒助兴。
第三种是“办花酒”,也叫“做花头”,类似于现在的酒店承办一场宴会,这是妓院重要的收入来源。嫖客点名让妓院将宴席和麻将备妥,之后便只管上门宴请宾朋,吃喝玩乐,身边自然是少不了姑娘们的陪伴。
三、人肉不如猪肉值钱,低层妓女生存艰难
在民国政府推出娼妓合法化的政策后,妓院老板们纷纷到警局领取营业执照,而持证上岗的妓女们也开始缴纳税款,哪怕是最低等的妓女,每月也要缴付固定的“花捐”。
以北京的黄土炕妓女为例,她们每月需缴税款10万元,身体检验费15万元,大部分人再与老板三七分成,七七八八扣下来,每月到手大约只有3万元。
而当时每斤猪肉还要20多万元,所以人肉还真是不如猪肉值钱。
但就是在这种残酷的生存环境下,仍然有大批的逃难女子申领营业许可证,也有人为了多挣一点干脆做起了暗娼,但由于身份不合法,反而被坑得更多。
问及她们的从业原因,理由无外乎一个,那就是穷。
这些女人觉得,成为青楼女子是自己命中注定的事,哪怕是进入下处、小下处或者黄土炕这些破败的场所,去过没有希望的日子。
在那些地方的街道上,随处可见从十几岁到四十多岁的风尘女子,她们或懒洋洋地等候客人,或正在与客人扯扯闹闹。
从北京出西直门往西,向南大约二里处,曾经有过一片黄土炕妓院。
14岁的黄玉就是被父亲贱卖到这里的,老鸨意外获得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便让她不停地接客,但很快这棵摇钱树就累垮了。
正在休息的时候,一个身患性病的兵痞闯上门来,差一点将黄玉强暴。幸好小姑娘有个仰慕者,此人与兵痞叫板,两人打出了人命,反倒让黄玉侥幸逃过一劫。
然而在战乱时期,妓女们的日子没有最苦只有更苦。
日本军队在打进北京后,仅在百顺胡同就专门开设了六家妓院,供日本士兵寻欢作乐,并且将妓院进行封闭,以防性病传播。
随后的内战时期,美国大兵进入北京,不仅当街施暴,还在崇文门外的苏州胡同拥有专为洋人服务的妓女,那条胡同因此被称为“人肉市场”。
如此恶劣的职业环境,给妓女们带来了感染性病极大的风险,皮肉之苦尚可以忍耐,最令她们担心和害怕的就是被日渐流行的“杨梅大疮”招惹上身。
四、烟馆改淫窝传性病,妓女不治疗听天由命
随着国民政府大力禁烟,各地的烟馆纷纷倒闭,老板们也推陈出新,将烟馆改造成低等淫窝,上海的南诚信烟馆就是这样一个所在。
曾经的烟馆摇身变成了“花烟间”,随后就出现了大量“烟妓”。妓女们为了生存,很快就适应了这种新的角色。
她们给客户吸食劣质鸦片,然后将他们引到妓院“消费”,有时每天要接八到十位客人。
日复一日的接客,除了皮肉和精神上的折磨,大多数妓女都无法逃过身染性病的厄运,接踵而至的就是强烈的交叉感染。
由于接的客人多而杂,妓女们成为性病的传播中介,南诚信花烟间的妓女几乎全部得了性病,很多人都感染上了梅毒,也就是“杨梅大疮”。
梅毒在上海流行期间,嫖客们不是洁身自好,而是为了躲避感染,将寻欢场所从妓院改为住家妓女的居所。
有的住家妓女绑定了十几个嫖客,忙的时候,客人会前后脚地上门。没过多久,这些人也自然全军覆没,没能逃过梅毒的魔爪。
感染了梅毒的人,妓女们称之为“中状元”。因为这种病对人体的毒害极大,传染性很强、令人谈之色变。
人一旦患上了“杨梅大疮”,不仅个人健康会被严重摧毁,也面临着被排斥在正常人生活范围之外的境遇。
永春堂里的下等妓女翠儿在感染梅毒后,老鸨不愿花大量的金钱和时间为她治疗,而是将她关起来,任其身体溃烂,病情恶化,直至惨死。
上海左翼作家李俊民曾以身患梅毒的妓女为原型,写了一篇名为《人与人之间》的小说,小说的女主角被梅毒侵染后,头发脱落,面部受损变形并产生紫色瘢痕。
她的器官和心理都被病毒腐蚀掉,已经无法正常生活,人们见到她会远远地掩住口鼻,弃之而去,在她捡拾垃圾时,路过的乞丐又将她一顿暴打。
这篇小说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而是那些患有梅毒的妓女们的生活缩影。她们深知梅毒的凶险,却又任其蔓延,自生自灭。
梅毒的感染率之高令人咋舌,以南京为例,1933年,在该地区的三千私娼中,有两千人都患上了梅毒。
1936年,四川省对525名妓女进行了体检, 发现只有16人没有染病。《成都日报》发布的数据称,这些患者中73.58%得了淋病,49.16%感染了梅毒。
虽然民国政府制定了管理措施,要求妓院暂停营业,并给予妓女定期检查和治疗的福利,但效果寥寥,几乎没什么人响应。
一方面妓院老板唯利是图,为了赚钱隐瞒妓女的病情,强迫她们接客。另一方面,妓女们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如果是在租界内的,还面临着医院主要为洋人服务的问题。
虽然她们觉得“自己可能随时会死掉”,但却选择了听天由命,放弃治疗继续营业。
事实证明,在禁娼救娼的同时,又将这个行业纳入合法经营的行列,是非常矛盾的政策,也是注定行不通的。
对金钱的贪婪让妓院老板们丧失人性,而妓女们的侥幸心理,则让她们不懂,也不会去顾及自己生命的安危。
这就是民国时期,娼妓行业畸形繁荣带来的循环恶果。
在妓院这个人来人往的场所里,有人结交了权贵,获得了欢愉,有人释放了压力,但唯有妓女们始终两手空空,也从来没有过半点尊严。
参考资料:
孔繁杰.民国娼妓—脂粉浸染的历史[M].中国文学出版社,2014
鲍祖宝.娼妓问题[M].上海女子书店,1935 : 20 页
烟花血泪话[M].广东人民出版社, 1983